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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腐媽媽》武行墜樓「吐四大袋鮮血」 未婚妻開記者會控高層神隱
民視《豆腐媽媽》發生嚴重職災意外,武行演員蘇德揚1月20月進行高台墜樓戲,摔落點超出防護墊,造成頭部重創,顱內出血、面部骨折。其未婚妻Rena今(6日)在台北醫院召開記者會,回憶送醫當下,眼見未婚夫在急診室狂吐4大袋鮮血,她全身顫抖簽下病危通知。蘇先生目前已轉往一般病房,能在攙扶下行走,但對於事發經過全無記憶,對於無法正常活動,內心極度恐慌。Rena今日提出三項嚴正訴求,要求民視公開道歉、呼籲演藝圈重視專業替身安全、以及要求民視主動負責復健理賠。她痛批,從ICU到今日,不見民視高層現身,外景導演也因「趕拍過年存檔」未到場,唯一出現的助理僅帶了6顆蘋果,提供6000元慰問金、結清部分醫療費用,8、9萬元的看護費還未付清,而未來還有很長的復健之路要走。未婚妻Rena要求民視負起責任,主動面對復健等賠償。(圖/蘇聖倫攝)Rena質疑現場缺乏專業安全人員,她提到,當天曾有武行前輩自薦擔任安全人員,卻遭劇組婉拒。她質疑:「是經費不足還是公司的決定?希望民視講清楚。」此外,針對外傳蘇先生是保險黑名單,她也提出反駁,指出前一周才到泰國玩,當時也有正常保險,並質疑若保險尚未完成,劇組為何讓演員進行危險拍攝。Rena原訂與蘇德揚於今年步入禮堂,如今婚期被迫延後,她表示,目前暫無提告打算,但若民視持續迴避訴求,不排除採取進一步法律行動。外傳他們向民視求償600萬,Rena也對外澄清「沒有」。武行蘇德揚傷勢驚人。(圖/Rena提供)
《豆腐媽媽》武行墜樓「驚悚影片」還原現場 工會怒轟電視台:冷漠與拖延
民視新劇《豆腐媽媽》拍攝現場於1月20日發生嚴重職災意外。蘇姓武行在進行高台墜樓戲時,因頭部的落點超出防護墊,導致頭部重創陷入昏迷。雖經搶救已脫離險境,但仍需面臨漫長的復健。家屬控訴民視高層事發至今態度冷漠、拒不道歉,甚至引發保險不足的爭議。台北市電影戲劇業職業工會今(6日)公開事發當下的驚悚影片,並發表嚴正聲明,譴責電視台與製作公司漠視勞工生命,強烈要求相關單位負起法律與賠償責任。以下是台北市電影戲劇業職業工會聲明全文:民視《豆腐媽媽》劇組武行蘇德揚於 1 月 20 日在桃園蘆竹拍攝時發生重大職災,從四節高台高處墜落,因現場缺乏有效安全防護措施,導致頭部重摔、腦內出血昏迷,送醫後進入加護病房治療七天,期間被醫師告知病況危急。雖經搶救後脫離險境,目前仍在一般病房持續觀察與治療,後續將面對漫長復健之路,生活功能受影響。本會對於此一血淚職災,表達最深切的憤慨與沉痛,並在此嚴正聲明:一、 安全絕不退讓! 台北市電影戲劇業職業工會已協助陪同當事人及家屬委託專業律師面對後續所有程序,包含勞檢、刑事責任追究及民事求償等事宜。我們將持續提供法律、行政與實務上的支援,督促相關單位與業者不得敷衍帶過,更不容任何形式的壓迫、切割或壓低責任。本會重申:這不只是個別案件,而是整個影視產業長年失序的結果,我們絕不容許再被當成一次性的「意外」。二、 嚴厲譴責電視台與製作公司消極卸責、利益掛帥! 對於本案中電視台與製作公司遲滯、消極、不主動處理的態度,本會表達最強烈的譴責。當影視產業的經營邏輯是以收視、點擊與利益為唯一考量,卻在職災發生後推諉責任、斤斤計較補償、避重就輕、缺乏道歉與檢討誠意時,真正被犧牲的就是在第一線拚命工作的劇組勞工。 任何將職災視為「個人不幸」、將安全視為「拍完再說」的態度,都是對受傷勞工與其家庭的二次傷害,也是對全體影視工作者的嚴重羞辱。本會要求相關業者立即正面回應、負起完全責任,停止所有拖延與切割。三、 安全不是成本,而是最基本的人命底線! 多年來,多數電視台長期以大量委外發包的方式規避責任,將實際製作層層外包,卻未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落實必要之雇主責任。此次事件仍照搬相同操作模式,具體問題包括: 1. 未依職安法落實安全衛生規劃,聘請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及急救人員 2. 未實施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3. 未由專業動作指導事前評估安全保護措施及緊急應變處置 4. 當日未發正式通告讓動作指導到場進行安全指揮 5. 未於事前排練與現場開拍前完成安全演練 6. 為趕拍攝時程,未反覆確認演員狀態,態度輕忽 7. 未加保足額保險保障上述情形並非偶發疏忽,而是系統性地將人命當成可消耗的拍攝成本,明顯背離法規與基本安全原則。只要產業結構與權責關係不被正面處理,所謂的「意外」就只會一再重演。工會在此鄭重宣示: 只要影視產業仍有人因安全失守而倒下,本會就不會停止發聲與行動。 人命不能被打折,安全不能被討價還價;任何試圖以冷漠與拖延消磨勞工意志的手段,都將面對本會最堅決的行動與追究。台北市電影戲劇業職業工會 (聲明日期:115/2/6) 現場事故影片經職災本人及家屬同意公開
台中犁記餅店女員工左手捲入攪拌機「3指重創」 勞工局:最高開罰30萬
台中知名百年老店「犁記餅店」驚傳職災意外!昨(8)日上午9時一名30歲女員工在製餅作業時,手部不慎遭攪拌機捲入,導致左手3根手指疑似被輾碎,送醫治療。對此,台中市勞工局表示,該店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將處罰鍰3萬元到30萬元。據悉,這起事故發生在台中北區中清路一段的「犁記餅店」,8日上午9時許,一名女員工在製餅作業時,左手不慎捲入攪拌機,造成食指、中指及無名指被機器夾住,傷勢嚴重。消防人員獲報後抵達現場,拆除部分機台協助女子脫困,並送往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搶救。事後,犁記餅店內部調查指出,該名女員工在使用攪拌機時,未依員工教育訓練中的規範操作,原本應以推擠棒輔助,但她卻直接伸手操作,才釀成悲劇。台中市勞工局派員到場檢查後認定,犁記餅店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雇主對於機械、設備及其相關配件掃除、上油、檢查、修理或調整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者,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依法將處以3萬元至30萬元罰鍰。勞工局表示,將同時啟動「職業災害勞工個案管理服務」,協助受傷女員工處理後續事宜,並將此案列為防災宣導案例。
總統盼「在野」正視台電辛勞 台電工會不捨同仁怒吼拒成政治鬥爭籌碼
台電嘉義區處一位員工,因搶修電力設施,發生遭受電擊的工安職災事件,臺電產業工會及臺電各區處工會今天聯合聲明表示,工會深切祈求同仁儘快脫離險境,早日恢復健康,工會堅持臺電公司必須儘速釐清事故原因,不能再讓職災事故發生。台電工會並鄭重聲明,台電人拼命工作(甚至被要求工作時、吃飯時還要擺拍!)並不是為了讓政府高層拿來做為「撥補臺電千億」政治大內宣的素材!臺電雖是公營事業,上至總統、行政院長、立法委員都可說是臺電員工的「老闆」,但台電工會代表台電員工懇切希望,政府高層、公司高層,不要把基層員工的血汗工作當作政治鬥爭的籌碼,請恕「我們」擔不起這個角色!一名嘉義縣義竹鄉搶修電力的台電李姓工作人員昨日下午驚傳為恢復電力工程不幸遭電擊,賴統今天前往台南柳營奇美醫院探視,向家屬保證醫院一定全力搶救,也請大家不要放棄。並指示經濟部與台電,務必了解事故原因,未來不再發生類似事情。根據「中央社」報導,賴總統也希望「在野」能正視台電辛勞與國人期待,全力支持台電。賴總統企盼在野黨正視台電辛勞的具體意旨為何,因報導未提,有待進一步查證,不過,自從風災後搶著恢復災區供電已經超過一週未發聲的臺灣電力產業工會、臺電新營區處企業工會、臺電高雄區處企業工會、臺電臺東區處企業工會今天傍晚聯合發佈聲明,以強烈措辭,嚴正表達對台電員工遭遇不幸職災意外的立場。外界解讀,該聲明旨在呼籲各界給台電人「不受政治干擾的純淨工作空間」,台電人目前只企盼早日讓停電災區供電,不想捲入朝野政治惡鬥。台電產業工會在聲明中強調,丹娜絲風災造成雲嘉南電力設施極度損壞,臺電基層員工及外包人員一個多星期來,日夜無休進行搶修,包括工會會員和幹部,也都還在災區為修復而工作,讓災區儘速恢復完全供電,這是公用事業員工的天職。工會表示,許多基層台電員工反映,長時間的超時工作,造成許多員工體力透支,這固然是天災因素導致早日修復電力設施的工作要求,但也反映出臺電人力短缺的窘況!工會要求公司應檢討公司人力需求,人不是機器,就算機器也需要休息,人當然更需要休息!工會強調,修復電力設施許多是高空作業,一旦體力精神出狀況,發生墜落事故的風險就會大增,也可能產生過勞!工會不希望看到職災事故再度發生!工會也要求,員工該有的補休、加班費和相關待遇,臺電公司應該優於勞基法給與!臺電基層員工的辛苦,災區民眾看得到,全國人民都看的到!台電產業工會在聲明中強調,臺電基層員工只想本本分分儘速把受災電力設施搶救完成,讓災區民眾都有電可用!高層一個命令下達,基層使命必達!但當台電人拼命工作(甚至被要求工作時、吃飯時還要擺拍!)並不是為了讓政府高層拿來做為「撥補臺電千億」政治大內宣的素材!臺電是公營事業,上至總統、行政院長、立法委員都可說是臺電員工的「老闆」,我們懇切的希望,政府高層、公司高層,不要把基層員工的血汗工作當作政治鬥爭的籌碼,請恕我們擔不起這個角色!工會強調,丹娜絲風災供電復原工作,完全暴露臺電目前就是面臨基層人力不足、工安設施缺乏落實的窘境!工會強烈要求台電應針對人力及工安問題切實檢討,我們是人,不是機器、不是籌碼,我們要的是基層員工的安全、保障和尊嚴!
174萬身家全匯「愛情帳戶」!他分手驚見「剩592元」怒提告 判決結果超警世
高雄吳姓男子與女友交往期間,因個人信用紀錄不良,因此將薪資及職災賠償金共174萬餘元,全都匯入李姓女友名下的「共同帳戶」中,沒想到分手後發現,帳戶內竟只剩592元,氣得男子一狀告上法院,法院判決結果超警世。據判決書指出,吳男與李女於2017年開始交往,因吳男債信不良怕被查扣,於是將薪資全部交給女友代管,期間吳男發生職災意外,事後也將獲得的百萬元賠償金全數存進李女的帳戶中,交往的4年內陸續共匯入174萬餘元,直至2021年戀情告吹後,吳男想拿回這筆錢,卻被女方告知帳戶內僅剩592元,讓他氣到直接提告。李女表示,吳男確實將大部分收入存進她的帳戶,不過2人交往期間的房租、水電費、卡費等各種生活開銷均由她支付,且戶頭雖然登記在她名下,但存摺、印章、提款卡都是吳男在保管,否認侵占吳男的資產。經高雄地院審理認為,吳男與李女曾是同居男女朋友,基於共同生活、相互信賴及情感等因素,通常對彼此財產鮮少明確劃分清楚,金錢互相流用情形也相當普遍,金錢的收受、支出關係甚為複雜,且吳男也無法舉證哪些錢是委任李女代管,因此判李女免賠,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