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災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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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捷隨機砍人釀4死11傷!職災與保險補償機制啟動 3亡者遺屬可領百萬補助
台北捷運於12月19日發生隨機殺人事件,案發地點為台北車站與中山站一帶,造成4人死亡、11人受傷。由於事發時間正值通勤時段,部分受害者可能正處於下班返家途中,是否構成職業災害,引發廣泛討論。市府與中央機關也啟動多項補償與協助措施。台北車站M7、中山捷運站等處,12月19日爆發無差別攻擊死傷事件。(圖/林冠吟攝)此次事件中,57歲余姓男子於台北車站M7出口遭遇兇嫌持刀攻擊,因試圖制止而不幸殉職;另兩名罹難者分別為在誠品南西店門口遭砍殺的蕭姓機車騎士,以及於店內遇襲的兆豐銀行行員。針對這3位死者與其他傷者的補償,台北市政府與相關單位已啟動後續程序。台北市法務局22日表示,針對捷運站內殉職的余家昶與其他傷者,皆可依「旅客運送責任保險」辦理理賠。此保險由台北捷運公司承保,涵蓋乘客在車站或列車內遭遇事故時的損害補償。此外,包含余家昶在內的3位死亡受害者,其遺屬也可透過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申請遺屬補償金180萬元,該補助由台灣台北地方檢察署負責審核核發。至於其他補償與援助,法務局指出,市府正整合各界捐款與可運用資源,將依既有制度提供協助,並在資料確認後,第一時間通知受害者家屬。目前市府以安撫傷者與罹難者家屬為優先,後續將視情況進一步說明。另據《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規定,勞工若於合理時間及路徑之通勤途中發生事故,經認定為職災,得申請醫療、傷病及死亡給付。勞保局指出,符合條件者可免健保部分負擔,若因傷無法工作,自第4日起至第60日可領傷病給付,後續至2年內則按投保薪資七成給付。據《ETtoday新聞雲》引述勞保局職災給付組組長孫傳忠說法,若勞工在通勤途中因非個人私怨遭遇隨機攻擊,一般可認定為職災。然而,若行為與通勤目的中斷,像是下班後逛街、內用餐飲等情況,可能被視為脫離通勤路徑而無法申請。例如,若如57歲余男屬於為「救人」而主動脫離通勤路線與歹徒搏鬥,則可能不屬於職災範圍,但仍需個案檢視。孫也補充,職災申請權利時效為五年,家屬可經由投保單位協助提出申請。針對部分傷者疑似接觸到愛滋病毒感染源,孫傳忠表示,若在通勤途中因傷口感染疾病,具明確因果關係者仍屬職災;但若屬「主動救人」情況,則可能需尋求衛福部法定傳染病救濟機制處理。
琉球國中亂象頻出!全教總批校長濫權 怒指校事會議淪打壓工具
本刊日前揭露東縣琉球國中代理教師阿邦,疑似因勇於為過勞猝死的同事莊老師出庭作證,而遭到校長蘇傳桔長期職場霸凌。對此,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與屏東縣教育產業工會召開記者會,公開呼籲該起不幸事件凸顯不肖校長濫權整肅異己、不適任校長處理機制形同虛設,以及校事會議淪為打壓工具的系統性問題,值得各界正視。屏教產理事長郭瑋真指出,代理教師阿邦與莊老師余2018年同時進入琉球國中任教,2020年底,莊老師每日工時逾12小時,不幸猝死。2024年8月13日,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判決莊母獲職災給付,阿邦老師的作證是勝訴關鍵。然而,阿邦卻因此成為校長報復對象,多次在主管會報、擴大導師會報與公開信中被指「作偽證」。2025年起,蘇傳桔校長對阿邦的打壓行動升級,並以考績威脅行政人員、扣留阿邦服務證明,影響其偏鄉久留獎金與提敘,甚至疑似要求全校監視器權限、錄音監控,因部分監視器具有錄音功能,導致校園內瀰漫著不安氛圍,學校教師噤若寒蟬、不敢自由討論。除了阿邦老師的事件,校長還被指控利用考績權施壓行政人員,威脅教務主任的考績,並扣留服務證明、影響偏鄉久留獎金,對教師的工作權益造成重大威脅。有關阿邦老師的試題事件,情節上並未達到法定的解聘、停聘、不續聘的嚴重程度,本應交由考績會處理,但校長卻執意啟動校事會議,明顯挾怨報復。此外,為了確保校事會議成員組成的公正客觀,承辦相關行政人員曾擬一份委員名單呈給校長,但校長完全未採用,反而找了自己友好的人選,承辦人員事後也因此遭到秋後算帳。這名行政人員為該校資深教師,帶領球隊成績卓越,是學生及同事們心中認真的好老師,現階段每天為了自證清白焦頭爛額、擔心受怕。凡此種種,蘇傳桔校長相關作為,已明顯不適任國中校長職務。針對琉球國中整起事件,全教總、屏教產要求正在研議修正校事會議運作的教育部,應同步檢討校長濫權及整肅異己之缺失,並強化吹哨者保護機制。針對琉球國中蘇傳桔校長種種不當言行,屏教產與全教總要求屏東縣政府立即啟動「不適任校長」調查程序,依法嚴懲,以維護師生權益,重建教育公信。
客運司機「連上33天班」變植物人 家屬求償3千萬結果出爐 !
曾任桃園機場亞通客運接駁車司機的陳姓男子,2018年9月值勤時突然腦中風昏迷,送醫後成為植物人,陳男子女主張父親因長期加班過勞,控告亞通並求償3,285萬餘元,但亞通以陳男有高血壓、高血脂與菸癮導致中風為由,否認陳男中風屬於職災。台北地院經查後發現陳男病發前4個月曾多次連續上班,最長高達33天,認定有長期超時工作,判亞通須賠償1,369萬餘元。判決書指出,陳男工作8年期間,每天自凌晨4點工作至下午4點,又因經常性加班,導致他每日工時超過14小時,經台大醫院診斷陳男中風與1個月內加班超過1百小時有關,判定為職災,勞保局亦認定陳男應獲得職災給付。但亞通不認同導致勞資調解破局,陳男的2名子女為此提告求償職災給付與精神撫慰金總共3,285萬餘元。亞通認為,陳男2012年罹患高血壓、2018年出現高血脂,且有菸癮長達20年、每天平均吸30支菸,認為陳男中風屬自身疾病與健康控管有重大疏忽所致。亞通也認為,依公司的工時時數表,陳男的加班時數未達到勞動部發布的長期工作過重標準,認為陳男腦中風不是因執勤而引發,請求法院駁回訴訟。然而,台北地院審閱陳男的出勤表,發現他發病前4個月內曾連續出勤33天、15天與12天,且交通車駕駛縱使有排班空擋,也沒有辦法不受拘束地充分休息,認為待命時間也應列入工作時間。故法官採信台大醫院診斷,認定中風是因發病前工時過長導致,至於亞通的工作時數表,則無法反映司機真實工作情況。法官據此判決亞通應給付職災補償245萬8,563元、加以陳男平均月薪6萬5千元計算的不能工作損失260萬3,921元、醫療費346萬7,888元、看護費597萬5,596元,與陳男精神撫慰金100萬元、2子女各50萬元;但陳男漠視自己高血壓、高血脂、長期吸菸,亦無追蹤治療或服藥控制,應自負20%責任,總計亞通須賠償1,369萬餘元。全案仍可上訴。
新冠肺炎擬納職業病 勞動部認:未來因工作染疫可領職災給付
我國在今年5月期間爆發多起新冠肺炎確診案,部分勞工因為工作所致確診,據統計,截至9月底為止,已核定80件職災傷病給付、3件本人死亡給付,對此,勞動部表示,因應明年5月1日上路的「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近期已展開檢討「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職業病種類表」,並擬在近期預告該表並把新冠肺炎納入其中。勞動部勞動保險司科長林煥柏表示,因應明年上路的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目前正在整合「勞工保險職業病種類表」及「增列勞工保險職業病種類項目」。林煥柏提及,目前勞保局針對如醫護人員、清潔人員等與工作有強烈因果關係已認定職業災害並核發職災傷病給付、死亡給付,至於如果如與「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職業病種類表」說明不同,則也可依職安署訂定的「職業因素引起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認定參考指引」認定。林煥柏說,一旦職業病增列新冠肺炎後,就能定為職業病,職業災害對被保險人的權益均相同。
上班族如因通勤不幸染疫 可依法請領職災給付
由於本土疫情持續升高,指揮中心於25日宣布全國三級警戒維持到6月14日,雖說不少公司已經啟動在家上班或分流上班,但仍有民眾會擔憂在通勤過程中不幸染疫。勞保局26日表示,如果勞工被雇主要求到公司上班,在通勤途中不幸染疫的話,只要勞工能夠舉證,就能請領各種職災給付。根據《三立新聞》報導指出,由於部分公司採用的是分流上班的制度,部分員工還是必須要前往公司上班,但是在此期間,員工透過大眾運輸交通上下班的話,形同增加染疫的風險。而勞保局26日表示,如果員工不幸染疫的話,只要能舉證自己是在通勤路上被感染的話,審查過關後,就可以請領各種職災給付。勞保局表示,像是搭乘公車、捷運、火車的民眾,由於每天都會搭乘,幾乎都是在固定時間、地點搭車,如果勞工不幸染疫,可以先透過各縣市政府所公佈的確診足跡來舉證,勞保局就會展開審查。而勞保局也呼籲,通勤的民眾應該要落實捷運、公車、台鐵、計程車所推動的「簡訊實聯制」,自己留下通勤證據,以備不時之需。而在勞工不幸染疫,舉證成功後,勞工可請領的職災給付有醫療給付(門診、住院診療的補助)、傷病給付(無法工作期間沒有拿到原本的薪水)、失能給付(身體遺存失能的補償)以及死亡給付(喪葬津貼及遺屬年金或遺屬津貼)等。
挑老闆不只看勞保 應徵「職災高風險」工作最好還有僱補險
根據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統計,2019年因重大職業災害死亡人數多達316人,平均1.15天就有1位勞工因職災而死亡,相較前年的285人明顯增加,意味著每年約有300餘家庭受衝擊。事實上職業災害傷亡的數字比天然災害的平均受災人數還要多。不管是先前KTV大火員工喪生、或者美食平台外送員因車禍死傷,發生職災事故時,僱主與員工間權益保障問題浮上檯面。舉例來說,老張因工作不慎、墜落地面,導致終生癱瘓,除了向原僱主求償看護費用、醫療復健費用近百萬元外,連往後的看護費用、勞動能力減少損害及精神慰撫金等民事責任也一併求償,法院判賠1,000萬元。當職災發生時,最容易造成企業負擔及勞資糾紛的就屬民事求償的部分,通常一般企業僱主僅投保團體意外險,在民事求償的部分不予理賠。公勝保經金賀成事業部經理賴宗賢說,避免僱主在企業經營過程中,因員工的職災事故負擔過高的財務風險,勞基法賦予僱主可以勞保職災給付與商業保險給付來承擔其責任。較有概念的僱主,除勞保之外還會投保「僱主補償險」(簡稱僱補險),將職災補償責任轉嫁給保險公司,以降低企業經營的風險。若僱主有基本的僱補險規劃,年繳保費不到4,000元,該員工求償的民事責任部分1,000萬,其中600萬元由保險公司承擔,分散風險、大幅減輕僱主的壓力。公勝保經金賀成事業部經理賴宗賢指出,僱補險有以下三個優點:1:轉嫁僱主職災風險。一般團體意外險及勞保的職災的理賠,並不包含民事理賠責任,一旦員工發生職災導致失能需要長期照護,整個理賠的金額高達數百萬甚至是上千萬的時候,對於企業本身會造成極大的負擔,進而導致公司倒閉,所以僱補險可以替僱主轉嫁不能承擔的風險。2:僱補險的受益人是按勞基法順位。勞基法規定的順位和民法的順位是不一樣的,勞基法為規範勞動條件的特別法,係屬強制規定,故因職災造成的死亡補償應按照勞基法規定的順位給付給員工之遺屬。3:線上加退保讓保障更完整。一般僱主替員工投保團險,大多都是午夜12點才會生效,但僱補險可以線上加退保,立即加保立即生效,讓員工的保障更完整。
南投工業區重大意外 3作業工人墜20公尺慘死
南投工業區今下午發生3死工安意外,3名工人在環偉實業公司搭建鍋爐鐵架時,卻意外從約20公尺的工作平台墜落,1人當場死亡,2人送醫後仍宣告不治,社勞處職災個管人員接獲報案後立即趕抵現場,確切案情仍待調查。南投消防局於今下午1時許接獲報案,到場時1人已明顯死亡,55歲和63歲工人則無生命跡象,送醫急救後仍宣告不治,調查初判是吊車勾到天車導致這起意外。3名死者都是來自彰化的外包工人,社勞處職災個管人員初步了解該公司未違法勞基法,職災給付將轉介彰化縣政府處置,公共安全檢查則交由勞動部職業安全署中區職安中心負責。據了解,環偉公司已有近30年歷史,主要負責焚化爐生產,專門解決工廠事業廢棄物及醫療廢棄物,目前警方已介入調查,詳細肇事原因則待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