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災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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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捷隨機砍人釀4死11傷!職災與保險補償機制啟動 3亡者遺屬可領百萬補助
台北捷運於12月19日發生隨機殺人事件,案發地點為台北車站與中山站一帶,造成4人死亡、11人受傷。由於事發時間正值通勤時段,部分受害者可能正處於下班返家途中,是否構成職業災害,引發廣泛討論。市府與中央機關也啟動多項補償與協助措施。台北車站M7、中山捷運站等處,12月19日爆發無差別攻擊死傷事件。(圖/林冠吟攝)此次事件中,57歲余姓男子於台北車站M7出口遭遇兇嫌持刀攻擊,因試圖制止而不幸殉職;另兩名罹難者分別為在誠品南西店門口遭砍殺的蕭姓機車騎士,以及於店內遇襲的兆豐銀行行員。針對這3位死者與其他傷者的補償,台北市政府與相關單位已啟動後續程序。台北市法務局22日表示,針對捷運站內殉職的余家昶與其他傷者,皆可依「旅客運送責任保險」辦理理賠。此保險由台北捷運公司承保,涵蓋乘客在車站或列車內遭遇事故時的損害補償。此外,包含余家昶在內的3位死亡受害者,其遺屬也可透過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申請遺屬補償金180萬元,該補助由台灣台北地方檢察署負責審核核發。至於其他補償與援助,法務局指出,市府正整合各界捐款與可運用資源,將依既有制度提供協助,並在資料確認後,第一時間通知受害者家屬。目前市府以安撫傷者與罹難者家屬為優先,後續將視情況進一步說明。另據《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規定,勞工若於合理時間及路徑之通勤途中發生事故,經認定為職災,得申請醫療、傷病及死亡給付。勞保局指出,符合條件者可免健保部分負擔,若因傷無法工作,自第4日起至第60日可領傷病給付,後續至2年內則按投保薪資七成給付。據《ETtoday新聞雲》引述勞保局職災給付組組長孫傳忠說法,若勞工在通勤途中因非個人私怨遭遇隨機攻擊,一般可認定為職災。然而,若行為與通勤目的中斷,像是下班後逛街、內用餐飲等情況,可能被視為脫離通勤路徑而無法申請。例如,若如57歲余男屬於為「救人」而主動脫離通勤路線與歹徒搏鬥,則可能不屬於職災範圍,但仍需個案檢視。孫也補充,職災申請權利時效為五年,家屬可經由投保單位協助提出申請。針對部分傷者疑似接觸到愛滋病毒感染源,孫傳忠表示,若在通勤途中因傷口感染疾病,具明確因果關係者仍屬職災;但若屬「主動救人」情況,則可能需尋求衛福部法定傳染病救濟機制處理。
下班繞路吃鹹粥出意外遭認定「非職災」 法院駁斥:喝碗鹹粥當早餐是小確幸
下班時稍微繞路去吃點自己愛吃的,結果發生意外,這是否算職災呢?近日台南地方法院就有一則這樣的判決,一名66歲老翁在上完大夜班後,稍微繞個5分鐘的遠路去吃碗鹹粥,結果用餐結束後回家路上發生車禍,出院後向勞保局申請職災醫療給付卻被拒絕,他因此提起行政訴訟,而台南地方法院則判決老翁勝訴,認為「喝碗鹹粥當早餐是小確幸」,判決勞保局應該重新審查老翁的申請。根據判決書指出,這起事件發生在103年1月23日,66歲的陳姓老翁在結束大夜班後,騎車繞5分鐘遠路去台南中山東路吃鹹粥當早餐,沒想到陳姓老翁吃完鹹粥後,返家路上發生車禍,造成他頭部外傷左側併蜘蛛網膜下腔出血及硬腦膜下出血、左側顱骨骨折。事後陳姓老翁向勞保局申請職業傷害傷病給付,結果勞保局認為陳姓老翁繞路去吃鹹粥所行走的路線,並非是下班通勤返家路線,所以否決了陳姓老翁的申請。勞保局認為,陳姓老翁下班後的返家路線總共有3條路線,但是他去吃鹹粥的路線並不在這3條其中,而且陳姓老翁下班返家路程僅需15分鐘,但是當天他發生車禍時已經是下班後35分鐘的事情,所以認定不符合職災認定,駁回陳姓老翁的申請。而陳姓老翁事後也對勞保局提出行政訴訟。而法院方面經審訊後,認為食用鹹粥當早餐符合臺南地區在地人早餐特質及當地年長者之習性,並且陳姓老翁在中山南路改變行車路線到鹹粥店,中間僅多花4至5分鐘,符合合理通勤之時間。甚至在判決書中直接寫到「對於一位長年住臺南的年長者,值夜班後,早上七點下班後順道去喝一碗臺南傳統美食鹹粥當作早餐,確屬一天的小確幸,亦為臺南年長者的習性,並不為過,應屬日常生活所必需之私人行為」。同時法院也認為勞保局「執意認被上訴人可以選擇到其他路線的早餐店用餐,顯以北部或外地人的思考,未考量臺南人年長者及臺南在地人早餐的傳統,地區性的特質所致」。法院方面也補充,在另外一起案件中,勞工從住處前往公司的路線,應往西南方前進,但勞工卻是往東北方前進、距離1公里之遠的早餐店買早餐,這樣的路線就可以客觀判定並非是家裡到公司的合理路線。因此判定勞保局必須要重新審查陳姓老翁的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