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體虐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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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兒活活餓死剩30公斤!台中虎媽涉囚禁凌虐 法院裁定「延押2月禁見」
台中大甲51歲詹姓婦人涉嫌長期囚禁21歲小女兒,僅提供少量菜粥,導致女兒長期營養不良、最終餓死,遺體僅剩30公斤。詹女遭起訴後持續羈押,辯護人聲請解除禁見,但台中地院法官認定她涉犯凌虐、剝奪行動自由致死罪嫌重大,且有串供、滅證疑慮,裁定自20日起再延押2月並禁見。檢方調查,詹婦認為女兒居家生活及清潔習慣不符要求,2023年1月強迫女兒辦理高中休學,之後以電線綑綁房門門把,將她限制在住處1樓房間及浴室內。女兒生活起居全由母親控制,連基本飲食也只能仰賴詹婦供應,長期處於飢餓及營養不足狀態,身體逐漸消瘦、體力衰竭,最後死亡。直到去年9月25日,詹婦丈夫報案,這起長期發生在家中的悲劇才曝光。檢方今年1月底偵結起訴,案件移審台中地院後,法院先後裁定接續羈押3個月,並於4月、6月各延長羈押2個月。台中地院本月14日再次開庭審理羈押問題。詹婦此次承認曾長期限制女兒行動,時間超過1年;法醫解剖結果也顯示,死者是因長期飢餓、嚴重營養不良導致死亡。法院指出,詹婦辯稱自己一次會拿兩餐食物給女兒,但警方到場時,在現場發現2包尚未開封的菜粥,重量分別僅500公克、520公克,足見女兒獲得的食物相當有限。詹婦也供稱,女兒若未經允許離開房間,會遭她毆打,顯示不僅限制女兒自由,也涉嫌長期施以精神及肉體虐待。更讓法院認定有滅證疑慮的是,詹婦發現女兒死亡、屋內開始飄出屍臭後,曾噴灑芳香劑、以鹽水清洗地板,並將監視器鏡頭遮住,企圖掩蓋相關跡證。此外,她對案情的說法多次反覆,而丈夫及大女兒與她具有親屬關係,法院認為仍有串供可能,因此認定羈押原因持續存在。詹婦辯護律師則主張,她過去從未遭羈押,且只是家庭主婦,沒有串供或滅證可能;長時間遭羈押後,詹婦出現偏執、情緒不穩情形,律師每次接見都必須花費不少時間溝通,因此請求法院解除禁見、通信限制,以利進行實質辯護。不過,台中地院認為,辯護人接見被告時需要多少時間溝通,以及如何讓被告冷靜面對訴訟,與是否具備羈押必要性並無直接關聯,律師主張並無理由。法院最終裁定詹婦自8月20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並持續禁止接見、通信,仍可依法提出抗告。
台北7旬翁「一周要6次」害妻發炎 竟誣陷外遇:3子女不是我的
台北一名老翁結婚後到處尋歡,即使現年已經70多歲,仍然精力充沛,怎料因為疫情不方便出門,幾乎每天強迫妻子和他睡覺,一個禮拜要5、6次,索求無度導致妻子下體發炎,卻反過來誣陷妻子不檢點,常常在半夜把人叫醒辱罵羞辱,還懷疑3名子女不是自己的。妻子不堪長期遭受精神和肉體虐待,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判決結果曝光。根據判決書,老翁結婚60多年,生下2子1女,雙方曾在2004年離婚,再於2011年結婚,妻子指控老翁婚後整天遊手好閒,到處打牌、唱歌、跳舞、結交女友,偶爾才會回家。直到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爆發,才減少出門尋歡,因為無處可發洩,便強迫妻子配合行房,害妻子下體發炎而尋求婦科。沒想到,老翁認為妻子不檢點偷情,經常在半夜把妻子叫起床,不是辱罵就是羞辱,甚至懷疑孩子非親生,女兒心疼媽媽,將她接到台中同住。不過,妻子後來心軟返回台北,但老翁仍堅持她外遇,強行查閱手機通話紀錄,更四處向娘家親友散播謠言,使得她罹患憂鬱症,不堪遭受精神虐待,已搬到高雄和妹妹暫住,而老翁要求親子鑑定,也證實和3名子女確實有血緣關係。妻子不勘老翁的精神虐待,向法院提起訴訟。(示意圖/翻攝自photoAC)妻子認為人格尊嚴和人身安全受侵害,已逾越一般人所能忍受程度,因此提出離婚訴訟。老翁則聲稱,自己患有攝護腺肥大,在2014年4月12日進行手術切除,已難有性能力,妻子指控強迫行房、索求無度並非事實,加上夫妻間意見難免相左,不能因此認定有不堪同居之精神虐待,而且雙方有共同扶持終老之意願,婚姻並沒有到不能維持的狀況。法院審理指出,老翁之性需求使高齡妻子難以負荷,又經常猜測、懷疑妻子外遇,卻未能理性求證或接受客觀證據,致使夫妻間之互敬、互信基礎消磨殆盡,已有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因此判准離婚。
空姐妻iPad跳出大仁哥讚「肉體虐待做得好」 夫怒:到他家加班?
台北市一名陳姓男子與彭姓空姐結婚多年,但最近幾年,陳男發現老婆常以加班為由,不常在家。直到某天他發現,太太的iPad突然跳出「我是大仁哥」暱稱的對話,對話框中的「大仁哥」還自稱是「小狼狗」,一質問才赫然發現,老婆原來都跑去「大仁哥」家加班,綠光罩頂的丈夫憤而提告,最後「大仁哥」被判須賠償陳男10萬元。判決書指出,陳男指控妻子彭女,從2017年開始,明明一個月休假有10天,但卻常常以加班為理由不常在家,即使有回家,也是常說隔天又要飛,然後就離家。後來同年5月,陳男發現老婆的iPad,跳出一個暱稱是「我的大仁哥」的對話框,點進去看赫然發現,老婆與「大仁哥」對話曖昧,妻子不但稱對方「大仁哥」、「寶貝」;這名大仁哥還自稱「我是小狼狗」,並傳訊給女方:「不管精神虐待還是肉體虐待,妳都做得很好」等訊息,氣到跟妻子攤牌提問。彭女一開始否認,還辯稱2人因為是多年好友,所以講話才會開玩笑。直到陳男說出2人的對話內容,彭女才心虛坦承外遇,表示自己加班,其實都是去「大仁哥」家。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大仁哥」侵犯了陳男的配偶權,判「大仁哥」必須賠償陳男10萬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