脾臟裂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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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爽嫌否認偷車!警暴走「警棍狂戳腹」害命 法院揭黑歷史判6年4月
屏東縣恆春警分局一名詹姓員警2024年偵辦機車竊案時,不滿蔡姓嫌疑人否認犯罪,竟情緒失控動手施暴,多次以警棍毆打腹部,導致對方內出血身亡。警方調查後,依《公務員假借職務權力犯傷害致死罪》將詹員送辦。案經屏東地院審理,考量被告已與家屬和解並獲原諒,判處有期徒刑6年4個月,可上訴。判決書指出,詹男曾為屏東縣政府警察局恆春分局建民派出所(下稱建民所)員警,為具有法定職務權限之公務員。該所傅姓員警偵辦機車失竊案件,認為蔡姓男子涉有重嫌,並於民國113年2月16日下午,在屏東縣恆春鎮光復路1一處空地,見蔡男坐在該車上,遂聯繫陳姓同仁支援,並與詹男一同前往執勤。詹男、陳男於同日下午5時48分許抵達光復路空地後,見蔡男站在機車旁,因不確定對方是否持有鑰匙,未執行現行犯逮捕程序。沒想到,詹男不滿蔡男於同日下午經員警詢問時否認犯行,卻又出現在贓車停放處,且仍否認犯行,因而氣憤難耐,遂將其推至牆邊壓制,再以警棍敲打左小腿及右小腿各1下,接續以警棍戳刺左脅腹部各1下,致蔡男受有左脅鈍傷、脾臟裂傷併大量內出血之傷害。同日晚間8時23分許,建民所內員警發現蔡男無反應且無脈搏,趕緊將其送醫急救,惟蔡男仍因脾臟裂傷併大量內出血,續發低血容休克宣告死亡。案發後,詹男坦承犯行,遭檢方依《公務員假借職務權力犯傷害致死罪》提起公訴。屏東地院認為,被告主觀上雖出於教訓之意思,然身為受過專業訓練之員警,客觀上能預見腹部為人體重要部位且極脆弱,如以質地堅硬之警棍用力戳刺,會造成腹部內臟破裂出血,如未即時就醫將休克死亡之結;又詹男係以員警身分詢問被害人甲車之事,於詢問過程中以警棍傷害被害人,係假借職務上之權力而為之。判決書表示,詹男利用職務權力,毆打被害人致其死亡,應依刑法第134條規定加重其刑。另綜合考量被告客觀上持警棍戳刺被害人左脅腹部2下之犯罪態樣,被害人患有肝硬化之特殊狀況,詹男因破案之壓力而情緒失控之主觀惡性,及犯後取得告訴人之原諒、態度尚佳及案發後已非警職,再犯可能性大幅降低等情,依刑法第59條減輕其刑。法院審酌,詹男身為第1線執法者,卻在執行公務中因情緒失控剝奪生命,對被害人及家屬均造成不可回復的損害,嚴重破壞警察形象,雖然其與告訴人達成調解並全部賠償完畢,犯後態度尚佳,但過去曾因與民眾溝通態度及用語不妥遭記劣跡,足見其過往在執勤時,已有執法不當之情形,卻未思反省,最終量處有期徒刑6年4月,可上訴。
屏東警涉動私刑!警棍狂毆竊賊「捅破脾臟」遭起訴 法院裁定續押
屏東縣恆春分局建民派出所今年初爆發執法過當疑雲,1名詹姓員警逮捕蔡姓慣竊時,疑因對方抵抗且出言侮辱,施以警棍壓制造成蔡男胰臟破裂身亡,且現場3員警都未開啟密錄器,事件曝光掀起議論。屏東地檢署偵查後,今(19)日依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權力、機會故意犯傷害致死罪將詹男起訴,經法官裁定續押。起訴書指出,被告為屏東縣政府警察局恆春分局建民派出所(下稱建民所)員警,於民國113年2月16日17時40分許,同所傅姓員警因認蔡男涉嫌竊取機車,前往對方入住之旅社,恰見蔡男因而尾隨其後,發現對方至停有失竊機車之光復路空地一帶,遂聯繫陳姓值勤員警到場支援,與陳男一同執行勤務之詹員亦隨同前往。抵達現場後,詹員因不滿蔡男否認犯行之態度,竟假借職務上之機會、權力,基於傷害人身體之犯意,於同日17時48分許起,先將蔡男推至牆邊,並以手壓制蔡男肩膀使其坐下,再以警棍敲打蔡男左小腿及右小腿各1下,致蔡男受有兩側小腿中段內側深達皮下組織之小裂傷之傷勢,接續在蔡男已靠牆坐下且遭壓制肩膀、無反抗且無脫逃可能性之情狀下,竟再以右手持警棍細端戳刺蔡男左脅腹部1下,接續以右手持警棍戳刺蔡男左脅腹部1下,致蔡男受有左脅鈍傷、脾臟裂傷併大量內出血之傷害。嗣於同日18時19分,經蔡男口頭同意搜索,被告即帶蔡男於同日18時27分許抵達旅社搜索,且不顧蔡男至醫院驗傷之請求及無法自行行走需人攙扶之身體狀況,仍於搜索完畢後將蔡男帶回建民所欲製作筆錄,惟於同日20時23分發現蔡男經呼喊無反應且無脈搏,經施以CPR救護並送醫急救,然到院前即無呼吸心跳,並因脾臟裂傷併大量內出血,續發低血容休克,於同日21時29分許宣告死亡。檢察官認為,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134條前段、同法第277條第2項前段之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權力、機會故意犯傷害致死罪嫌,因此於113年2月22日向臺灣屏東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被告獲准,並經法院准予延長羈押後,調查證據完畢,業經偵查終結,被告所犯係屬國民法官法適用之罪名,於113年6月17日移審法院審理。屏東地檢署檢察官到庭詳為論述,經法院裁定繼續羈押;本署將考量並徵詢被害家屬意見,依國民法官法之程序,在法庭執行職務。
恆春員警涉嫌持警棍刺破嫌犯脾臟致死 遭檢方起訴法院裁定續押
屏東縣警局恆春分局的詹姓警員,因涉嫌在執行查緝機車竊盜案時,對嫌疑人施以過當的暴力手段,導致蔡姓嫌犯嚴重受傷後不治身亡,引發社會廣泛關注,屏東地檢署19日依公務員濫用職權故意殺人罪名對詹姓警員提起公訴,並經法院裁定續押。據起訴書指出,事件發生於2024年2月16日下午5時40分許,警員詹姓前往一旅社查緝機車竊盜嫌疑,當時發現蔡姓男子在光復路附近,並立即聯絡其他警力前來支援。詹警員在到達現場後,因蔡男否認涉案,情緒激動並使用警棍對其進行壓制和攻擊,造成蔡男嚴重的脾臟裂傷和大量內出血。在蔡男無法行走且求診需求被忽視的情況下,警員詹姓仍堅持對其進行搜索和帶回警局錄取口供,然而,在搜查結束後,蔡男突然身體狀況惡化,經過警方和急救人員的努力,仍然於2月16日晚間不治身亡。案件曝光後,引起社會對警察執法過程中濫用職權和暴力行為的關注和譴責,屏東地檢署迅速展開調查,並依據法律對涉案警員提出正式起訴,並將其續押待審。屏東縣警局恆春分局和地方檢察署都表示,將嚴肅處理此案,確保正義得以伸張,並且加強對於警員對於執法標準和程序培訓,以避免類似悲劇再次發生。
年輕爸肚子撞床角「1器官破裂」狂睡 醫示警:差點永遠醒不來
老人家要小心跌倒,不過年輕人也不能輕忽,可能會造成可怕的後遺症。一名年輕爸爸,為了救快跌下床的孩子,衝上前時肚子不小心撞到床角,一開始有點疼痛,只是稍微休息,沒想到一路睡到晚上,直到家人叫吃飯才意識模糊醒來。送醫檢查發現是脾臟裂傷,如果家人沒有來叫,可能就醒不來了。外科醫師陳榮堅在節目《醫師好辣》分享,有一名30多歲的男子,當時吃完午餐碗放在旁邊,小孩在床上玩耍,眼看快要跌下來,立刻衝過去救人,結果肚子撞到床角,事後覺得肚子疼痛,於是睡午覺休息。怎料到了晚上要叫吃晚餐,男子腹部還是很脹不舒服,而且意識很模糊,當下趕緊送到急診。經過診斷發現是脾臟裂傷,在輸完體液和血液後就恢復意識,送進加護病房觀察,幸好出血的地方有慢慢凝固,就不需要開刀。事後,陳榮堅也在臉書提到該案例,還好有家人叫他起床吃晚餐,如果都沒有人發現,讓他一直睡下去,可能就永遠不會醒,他提醒有時候一些鈍挫傷,外表看不出傷口,包括腦部、胸部、腹部這些臟器,撞到後還是要小心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