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掛彩
」 男子 警方
疑疲勞駕駛!新北運將自撞「右車頭全毀」 號誌桿斷2截畫面曝
新北市中和區30日凌晨3時許發生一起自撞事故,1名41歲朱姓男子駕駛多元計程車突失控撞上路旁號誌桿,導致車頭撞爛毀損,號誌桿也慘被撞斷,朱男也因爆開的安全氣囊臉部掛彩,警方獲報到場排除酒駕情事,事後他也婉拒就醫,詳細肇因仍待警方調查釐清。據了解,朱男駕駛TOYOTA多元計程車沿中山路二段往板橋方向行駛,疑因疲勞駕駛及天雨視線不佳,導致他一時精神不濟失控自撞路旁號誌桿,猛烈的撞擊力使車內安全氣囊瞬間爆開,造成他臉部受輕微擦挫傷,但右前車頭不敵重擊毀損,號誌桿也因而斷成2截佔據車道。警方表示,凌晨3時許獲報,中山路二段往板橋方向有多元計程車自撞號誌桿,警方到場處理時,蔡男僅臉部輕微擦挫傷,但他婉拒送醫治療,經酒測也排除酒駕情事,隨後警方依規定繪製現場圖並調閱相關監視器釐清過程,同時通報相關單位前來處理斷裂的號誌桿,詳細事故原因仍待交通大隊進一步分析研判。
疑精神不濟!北市大貨車深夜自撞「卡分隔島」 駕駛臉掛彩送醫
台北市文山區16日凌晨12時許發生一起自撞事故,1名42歲蔡姓男子駕駛大貨車行經事發路段時,因不明原因突猛撞分隔島,導致整車卡住無法動彈,路旁紅綠燈桿也慘遭波及歪斜,車禍造成蔡男臉部受傷送醫,所幸並無大礙,詳細肇因仍待警方調查釐清。據了解,蔡男駕駛大貨車沿興隆路三段內側車道南往北直行,豈料行經事故地點時,疑駕駛精神不濟一時恍神,進而失控偏離車道,接著自撞分隔島且卡住動彈不得,猛烈的撞擊力導致車頭嚴重毀損,一旁的紅綠燈桿也慘被撞歪,此次事故僅造成蔡男臉部擦傷,並未波及無辜人車。警方表示,凌晨12時8分獲報,興隆路三段發生交通事故,警方到場後發現1輛大貨車卡在分隔島上,警方隨即將受傷的駕駛送往萬芳醫院治療,所幸並無大礙,經酒測也無酒駕情事,詳細肇因仍待交通大隊進一步分析研判,警方同時呼籲用路人,駕車前應應留意自身狀況,避免恍神或身體不適危害行車安全。
台南警深夜連擊4槍!65歲男「持刀亂揮」落網 1警臉掛彩送醫
台南市北區8日晚間11時許驚傳槍響聲,1名精神異常的65歲男子在街上持刀揮舞,警方獲報立即派遣3名員警趕赴壓制,豈料他竟大膽揮刀襲警,員警無奈下只好先後以臂盾及電擊槍壓制,但未起作用隨即朝空鳴槍,未料過程中有1名35歲徐姓男警臉部慘遭劃傷送醫,後續男子已被依法逮捕送辦。據了解,有民眾在台南大小事臉書社團發文,指稱東豐路451巷8日晚間11時許聽見警車鳴笛聲及槍響聲,外出查看後竟發現有10輛警車及2輛救護車停放此處,民眾原先還誤認是有人半夜不睡覺在放炮,甚至直呼「元宵節還沒到」,結果竟是警方持槍朝空中擊發的聲響,動靜太大也引起不少附近民眾熱議。警方說明,警消 8日晚間11時許獲報,東豐路451巷有1名男子持刀四處揮舞,且疑似精神異常,五分局開元派出所的3名同仁先趕緊前往壓制,到場後隨即喝斥放下刀子,但他不聽勸甚至反倒持刀襲警,員警使用臂盾及電擊槍制伏未成,僅好朝空連開4槍警告,同時蜂擁而上當場逮捕。警方表示,但壓制過程中有1名徐姓男警遭男子揮刀劃傷,造成他臉部不幸掛彩,經緊急送醫治療後所幸已無大礙,事後持刀男子經全案訊後,將依涉犯《殺人未遂罪》及《妨害公務罪》移送檢方偵辦。
不滿走斑馬線遭按喇叭回嗆 高中生竟被「8+9」巷內爆打警急逮人
新北市新莊區16歲陳姓高中生,昨日傍晚步行行經景德路過馬路時,竟遭43歲郭姓男子按喇叭,陳生因而氣憤回嘴,郭男懷恨在心,拿著甩棍尾隨陳生到巷弄,趁四下無人時朝其暴打,陳生臉部受傷,陳父更氣得將此事放上網路,郭男則於今日遭逮,全案依法偵辦。昨日傍晚6時許,陳生過馬路時遭郭男按喇叭,更絲毫沒有禮讓,加速貼身經過少年,少年心生不滿,回嘴「叭三小」、「罰6000」,郭男竟因此懷恨在心,從置物箱拿出甩棍後尾隨少年。郭男見少年進入巷弄後,趁著四下無人徒手朝他一陣暴打,少年來不及反應而左臉掛彩,郭男則於犯案後立刻逃逸,陳父看見看見兒子受傷心疼不已,氣憤地將此事放上網路。陳父憤怒表示,自己結婚後就選擇在新莊定居,如今除了「滿街的8+9騎著機車到處飆車,鬼吼鬼叫,現在都會公然動手打人了」,質問「治安到底怎麼了?」希望貼文能喚醒大眾的注意。而警方獲報後展開調查,調閱監視器鎖定郭男身分,今日清晨6時許將他逮捕到案,全案依恐嚇、傷害、妨害名譽、毀損等罪嫌偵辦。
嘉義警局婦幼隊副隊長遇行車糾紛 竟遭4年輕人圍毆臉掛彩
嘉義市警察局婦幼隊張姓副隊長25日上午與人發生行車糾紛,遭4名20多歲年輕人圍毆,導致張臉部多處擦挫傷,雖事後張以傷勢不重不予追究,但市警局介入了解後,發現並非一般行車糾紛,26日再將4人傳喚到案,依聚眾鬥毆罪嫌函送嘉義地檢署偵辦。據了解,張姓副隊長25日上午8時半左右,行經保安四路時與胡姓男子發生行車糾紛,雙方在現場起口角爭執時,胡男又叫了3名友人前來助陣,甚至仗著人多勢眾,集體圍毆張姓副隊長,而張當下皆未表明身分,是直到轄區派出所員警獲報到場,才知道自己的同事被打,當場將4人帶回派出所,張則自行就醫。事後張姓副隊長到派出所,表示傷勢並未嚴重,所以不予提告,但警局高層得知此事,進行調查了解,認為行車糾紛過程中,對方陸續叫同夥到場,認為已有聚眾鬥毆行為之嫌,昨又逐一通知相關人到案說明,並完成偵辦程序。今下午市警局副局長黃益三出面說明整起事件經過,指事後有民眾檢舉警方吃案未依法偵辦,強調全案已依法函送偵辦,絕無吃案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