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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之光!調查局破太子集團洗錢 獲艾格蒙聯盟票選年度最佳案例
調查局讓世界看見台灣!跨國犯罪組織柬埔寨太子集團來台從事組織犯罪、非法線上博弈及洗錢107億遭檢調查緝起訴,全球最大洗錢防制組織「艾格蒙聯盟」(Egmont Group, EG)肯定我國司法單位偵辦成果,在9日舉行的年度最佳案例票選決賽中,調查局洗錢防制處的太子集團洗錢案以72%得票率勝出。艾格蒙聯盟由全球各司法管轄體的金融情報中心(Financial Intelligent Unit, FIU)組成,1995年在比利時首都布魯塞爾成立,目前會員數超過180個,是目前世界上規模最大的國際防制洗錢組織,也是各國金融情資交換平台。調查局洗錢防制處1998年加入艾格蒙聯盟,並以「AMLD, Taiwan」名稱參與會務及相關活動,履行會員職責。艾格蒙聯盟為鼓勵會員提升金融情報中心效能及與防制洗錢/打擊資恐(AML/CFT)權責機關間的合作,2011年起,每年年會舉辦最佳案例獎競賽,由與會代表以無記名投票方式選出年度最佳案例。調查局洗錢防制處科長陳佩宜在最佳案例獎競賽決選中簡報。(圖/調查局提供)調查局表示,今年度有感於太子集團案不法所得規模甚鉅,涉及詐騙園區不法惡性重大,經台北地檢署統籌運用調查局洗錢防制處研編的金融情報及各部會提供相關資訊,適時指揮調查局等執法機關,結合正式及非正式國際合作情資,成功查扣包括11戶豪宅、35輛名車及337個關聯帳戶的1.75億美元不法所得,高度展現政府打擊跨境詐騙犯罪之決心及執法的效能,因此以太子集團案投稿本年度最佳案例獎競賽,初選即獲最高票,與印度金融情報中心提報的網路詐騙及虛擬貨幣案一同進入決賽。調查局同仁為在決賽中爭取佳績,短時間集體腦力激盪,完成競賽影片及案例簡報,9日下午在最佳案例獎決賽議程中展現成果,因該案例具體彰顯我國洗防機制與機關合作,並透過國際合作有效對抗跨境組織犯罪,與會代表均認為可成為典範,「AMLD, Taiwan」最終在有效票106票中獲得76票的壓倒性票數而勝出,使「Team Taiwan」成為會場最亮眼的焦點。調查局表示,我國獲得2026年度艾格蒙聯盟最佳防制洗錢案例,不僅是對調查局洗錢防制工作成效的肯定,對我國防制洗錢體系及各執法團隊亦屬重大殊榮。面對現今新金融、新科技所帶來的跨境犯罪及洗錢威脅,藉由偵辦太子集團案件,更讓全世界看到臺灣打擊犯罪及防制洗錢決心。調查局洗錢防制處將持續以積極的態度,履行國家金融情報中心職責,加強與防制洗錢體系公私部門間協調合作,深化與各國金融情報中心之合作關係,致力打擊各類跨國犯罪。艾格蒙聯盟技術協助及訓練工作組主席Robert J Berry先生(開曼金融情報中心首長)頒贈最佳案例獎優勝獎牌。(圖/調查局提供)
調查局深化跨境金融情報合作 攜手艾格蒙聯盟共推虛擬資產防制
法務部調查局與艾格蒙聯盟訓練中心(Egmont Centre of FIUExcellence and Leadership, ECOFEL)於11月10日至12日3天,假臺北新板希爾頓酒店共同舉辦「亞太區虛擬資產研討會」。本次活動共有來自法國、義大利、以色列等8國公、私部門計10位專家來臺擔任講者,以及史瓦帝尼及亞太區共20個國家共37位金融情報中心官員來臺與會,針對虛擬資產的風險與犯罪態樣、調查工具及國際合作案例等議題,進行深入交流與經驗分享。隨著科技快速發展,全球金融體系正邁向數位化。虛擬資產,如加密貨幣及去中心化金融(DeFi),正重塑傳統金融交易模式,為經濟注入創新動能。然而,這些新興技術在帶來便利與機會的同時,也為執法機關帶來前所未有的挑戰。犯罪分子藉由虛擬資產的匿名性、去中心化與跨境特性,從事洗錢、資恐、資武擴及其他犯罪活動,手法不斷翻新,使全球執法與金融情報單位承受巨大壓力。面對此挑戰,唯有持續精進專業與技術能力,並加強跨境合作,方能有效防制虛擬資產相關犯罪。調查局陳局長於開幕致詞中表示,為回應新興跨境犯罪趨勢,調查局於2022年成立「幣流追蹤工作小組」,積極提升同仁之專業與科技偵查能力,並強化跨機關、跨國合作架構。身為艾格蒙聯盟(Egmont Group)成員之一,我國長期致力於透過技術協助、教育訓練及資訊交流,與各國攜手強化區域與全球防制網絡。本次是艾格蒙聯盟第三度選擇在臺灣舉辦研討會,今年能與艾格蒙聯盟在此議題合作舉辦活動,深具意義。法務部鄭部長於官方晚宴致詞時表示,這不僅象徵調查局在全球洗錢防制、打擊資恐及資武擴等領域的努力與貢獻獲得國際肯定,也展現臺灣秉持國際責任與合作精神,積極參與跨境執法與金融情報合作的決心。艾格蒙聯盟成立於1995年,秘書處設在加拿大渥太華,由各司法管轄體的金融情報中心組成,目前會員有182個,是世界上規模最大的國際防制洗錢組織,旨在促進會員間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資武擴相關合作及資訊分享。艾格蒙聯盟訓練中心成立於2018年,為艾格蒙聯盟轄下的訓練機構,旨在協助各金融情報中心追求卓越和提升領導力,強化並推廣金融情報中心的地位與能見度。鑑於虛擬資產犯罪已成為當前全球最具挑戰性的議題之一,犯罪手法隨科技演進而不斷變化,使偵查與防制工作面臨高度挑戰。防堵虛擬資產被濫用,必須從法規監管、科技應用、跨部門合作與國際協調多方面同步強化,調查局與艾格蒙聯盟訓練中心爰規劃為期3天的研討議程,邀請公私部門虛擬資產領域專家,針對風險評估、犯罪趨勢、調查工具及國際合作實例等主題進行專題報告與討論。此次艾格蒙聯盟訓練中心與調查局在臺合辦「亞太區虛擬資產研討會」,正彰顯調查局經年推動國際合作的決心及成果。調查局持續推動與各國專家經驗交流,攜手理念相近夥伴共同建構區域與全球執法協作網絡並深化合作,打造與維護安全、透明且健全的數位金融環境及競爭市場。除正式議程外,調查局亦安排歡迎晚宴等活動,讓各國與會貴賓體驗臺灣美食與傳統文化,感受臺灣的熱情與人文魅力,透過主體文化展現及情感交流,深化臺灣與國際社會的友誼鏈結。
史瓦帝尼高層來台簽協定! 調查局打造反洗錢國際聯防網
史瓦帝尼王國金融情報中心(Eswatini Financial Intelligence Centre,EFIC)局長Babhekile Gugu Matsebula率團訪臺,於11月6日上午與法務部調查局簽署「關於涉及洗錢、相關前置犯罪、資助恐怖主義及資助武器擴散金融情資交換合作協定」。簽署典禮在調查局舉行,由局長陳白立代表我方與Matsebula局長共同簽署,象徵臺史兩國在防制洗錢與打擊資恐、資武擴等領域的合作正式邁入新階段。現場儀式簡單隆重,外交部亞西及非洲司司長顏嘉良、法務部國際及兩岸法律司司長孟玉梅、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執行秘書羅韋淵及史瓦帝尼駐臺參事Nontokozo Shongwe-Tsabedze等人共同見證此一歷史性時刻。陳白立致詞指出,調查局作為我國主要執法機關與金融情報中心,長期致力強化國際合作與跨境金融情資交換機制,並積極推動偵查與教育訓練合作。這份協定是調查局與外國金融情報單位簽署的第63份合作文件,充分展現臺灣持續拓展國際防制洗錢網絡的決心。陳局長回顧,雙方合作源於2024年初,在我國駐史瓦帝尼大使館協助下,雙方多次透過線上會議與文書往返,針對技術支援、教育訓練及協助史國金融情報中心申請加入艾格蒙聯盟(Egmont Group)等議題密切交流。此次在我方推動下,艾格蒙聯盟訓練中心特別邀請尚未成為會員的史方派員來臺,參加11月10日至12日舉辦的虛擬資產研討會,也促成本次協定的正式簽署。陳白立強調,本次合作的推動,凝聚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外交部及法務部等跨部會資源支持,充分展現我國整合能量與國際夥伴共享經驗的決心。未來調查局洗錢防制處與史瓦帝尼王國金融情報中心將透過該協定機制,建立更快速、安全的情資交流管道,共同提升防制跨境金融犯罪與偵查不法資金流向的能力。Matsebula局長致詞時則表示,史瓦帝尼金融情報中心的任務是防範國內外金融體系遭濫用,不僅受理、分析與分送金融情報,也肩負監理非金融事業及人員的職責。她指出,史國主要洗錢高風險犯罪包括毒品販運、詐欺、逃漏稅與貪瀆,近年走私與虛擬資產犯罪也逐漸升高,跨國犯罪網絡可能延伸至臺灣。藉由這項協定,雙方將能加速交換金融情報,協助辦理洗錢、資恐及資武擴等案件偵查,並期待未來在教育訓練與技術支援領域持續合作。簽署典禮後,史方代表團與調查局洗錢防制處舉行座談,就AI應用、資訊交流平臺與公私協力機制等議題交換意見,並參訪臺灣證券交易所與集中保管結算所,了解我國金融監理與防制洗錢制度現況。此次「臺史金融情資交換合作協定」的簽署,不僅強化兩國在防制洗錢、打擊資恐及資武擴領域的合作基礎,也展現臺灣積極參與全球犯罪防制體系、貢獻國際社會的決心。調查局表示,未來將持續深化與國際夥伴的協作關係,強化區域與全球的安全執法合作,攜手守護金融體系穩定與國際安全。
陳致中已繳清150萬罰金 黃睿靚下月只要繳清百萬可免牢災
南港展覽館及龍潭購地案洗錢案,前總統陳水扁的兒子陳致中被判刑1年,併科罰金150萬元確定,陳致中已在11日入監,當天並向高雄地檢署繳清150萬元罰金,另陳致中與妻子黃睿靚被判沒收816萬多元美元不法所得,台北地檢署擬自先前特偵組查扣2人自瑞士匯返台灣的「海角7億」約2100萬美元部分或扁家被查扣大批資產中執行。另黃睿靚遭判刑10月,併科罰金100萬元,緩刑4年,須支付公庫100萬元確定,台北地檢署已通知黃女公庫帳號,據了解,北檢給予黃的匯款期限至6月,只要黃女匯款入帳,即獲緩刑免坐牢。陳致中、黃睿靚夫婦因「聽媽媽的話」,提供海外帳戶協助母親吳淑珍洗錢,因此陳致中被依洗錢罪判刑1年,併科罰金150萬元確定,黃睿靚判刑10月,併科罰金100萬元,緩刑4年,並給付公庫100萬元確定,2人另遭沒收816萬多元美元(約2.4億台幣)的不法所得。陳致中11日入監時,已向雄檢繳清150萬元罰金,另黃睿靚部分,北檢已通知她公庫帳號,繳款期限至6月間。至於2人另遭沒收不法所得816萬多元美金部分,北檢擬自當時特偵組查扣2人自瑞士匯返的「海角7億」或扁家大批資產中執行。「海角7億」緣於吳淑珍2006年將Carman公司美金1600萬轉至胞兄吳景茂瑞士信貸銀行帳戶,艾格蒙聯盟懷疑洗錢,通報調查局洗錢防制中心,前調查局長葉茂盛將此情資通報前總統陳水扁,扁家遂展開海外資金大挪移。吳淑珍指示兒子陳致中夫婦另開帳戶轉匯,陳致中夫婦遂通知瑞士日內瓦美林銀行人員來台辦理開戶手續,2007年錢陸續匯進美林、蘇格蘭皇家庫斯銀行,因資金達2100萬美金,折合新台幣7億多元,遭瑞士檢方凍結,並請求台灣司法互助,正式引爆扁案。特偵組偵辦後,陳致中夫婦尋求認罪協商,同意將美林、庫茲銀行2100萬美金、匯回指定的台銀帳戶,瑞士從2010年5月21日匯款,至同年12月共匯回15次。北檢自2011年、2014年2度向特偵組取得「海角7億」中的49檔外幣有價證券進行變現,卻因組合複雜,不易變價,北檢請求台銀協助,2015年全數變現約2億5000萬,已先執行吳淑珍4案判刑確定的2億罰金。另特偵組2009年曾查扣大批扁家房產及資產,包括扁名下9筆土地,包括台南縣官田老家的土地、民生寓所土地及人文首璽土地等,也一併查扣地上的5棟建物。特偵組當時也查扣扁家的銀行存款及股票資產,包括吳淑珍名下800萬元定存、陳致中夫婦在銀行的12筆定存,共計2110萬元,以及陳致中在華南永昌證券持有36檔、70萬股的股票,當年市值2453餘萬元。
犯防研討會:老人家遭詐騙機率高 前檢官林宗志籲加強查扣犯罪所得
財團法人金融法制暨犯罪防治中心今(7日)下午繼續進行「第二十一期防制犯罪研討會」,先由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高級專員游斯然開場,他表示台灣正式步入高齡社會,老人遭詐騙問題日益嚴重,65歲以上高齡受害者是所有族群裡,遭詐騙人口增加最快的,也是詐騙最高風險族群,除了遭受財物損失,還會導致老人家的精神、身體和經濟福祉造成不可逆轉的心理負擔和毀滅性的健康後果。游斯然指出,根據大陸2015年的家庭金融調查,發現超過半數的大陸老人在前一年遭遇詐騙,主要透過電話和簡訊詐騙,就算具有金融素養的人也容易受騙,因此政府應提高民眾對詐騙的認識,一旦民眾有疑慮時,應使用反詐騙熱線電話,減少被詐騙成功機率,這點可提供我方參考。義展法律事務所所長林宗志以曾任檢察官辦案經驗,分析保險不法所得查扣案例。(圖/黃耀徵攝)全球人壽法遵部資深經理楊庭瑄,則從保險業偵測疑似洗錢及資恐交易實務案例分享,她先以媒體報導特殊重大案件切入,分享保險從業人員發現可疑案例的申報流程,例如政壇人士收賄案、20歲學生年繳400萬保費等不同案件背景,來分析疑似洗錢、資恐或資助武擴等交易態樣。她透露,保險業通報調查局案件以稅務案件最多,高達8成以上,另外,目前新型態的洗錢,不少資金流向基金會,值得觀察和留意。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林逸群分享他偵辦柬埔寨旅遊詐保案例,提醒國人勿因小利觸法。(圖/黃耀徵攝)對於保險詐欺的不法所得查扣問題,曾任檢察官的義展法律事務所所長林宗志,則從保險不法所得查扣案例,分析司法人員偵辦保險詐欺的實務經驗。他表示,以往司法未同步查扣犯罪所得,不符合社會正義,根據他的辦案經驗,應以人流查金流,或以金流查人流,才有機會破案。他指出,檢警查扣犯罪所得,主要跟「艾格蒙聯盟」合作,司法機關藉由國際合作,蒐集海外犯罪情資,這點非常重要。根據林宗志研究,國際上最早查扣犯罪所得是源自於1970年代的反毒公約,因為當時販毒集團富可敵國,所以各國協議立法打擊毒品,並從查扣沒收販毒所得著手。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林逸群則從柬埔寨旅遊團詐保案切入,他表示當初犯防中心發現柬埔寨旅遊團回台後,申請醫療保險給付非常頻繁,因此向檢方檢舉,檢方調查後,查出旅遊團50幾個人,8成的人都有前科,因此初步研判是集團性詐保案件,後來經過10波搜索後,查扣手機,勘驗集團成員line的對話內容,發現確實是詐保,集團成員有保險業務員,手機裡面還有旅遊團成員去柬埔寨酒店找女性陪酒,可是時間卻是診斷證明書所載他住院期間,剛好做為詐保證據。
調查局嚴打虛擬資產犯罪 跨國交換4類金融情資
調查局洗錢防制處指出,利用虛擬資產洗錢是近年新興犯罪趨勢,大量透過點對點(P2P)或場外進行交易,去中心化的特色使監管不易、缺乏適當認識客戶(Know Your Customer,簡稱:KYC)程序、且跨境移轉快速,風險極高,是各國司法機關專注重點,調查局洗錢防制處所屬「國家金融情報中心(Financial Intelligence Unit,簡稱:FIU)」,已將虛擬資產洗錢列為重點觀察的高風險犯罪類型之一。調查局洗防處調查官林可凡日前在法務部對媒體簡報時表示,虛擬資產具有監管不易、高度匿名性(例如P2P交易並無KYC)、場外交易金額龐大、無中心化機構配合執法、跨境移轉迅速等特性,容易被當作犯罪媒介。在國際間的犯罪類型包括:販賣管制物品(例如軍火)、詐欺、勒索軟體、稅務犯罪、電腦犯罪;在國內的犯罪類型則以違反《銀行法》(吸金)、賭博、毒品、詐欺、地下通匯、證券犯罪為主。林可凡指出,調查局為打擊洗錢等金融犯罪、提供相關司法和金融機關完整資訊,透過FIU蒐集4大類金融情資,包括:「可疑交易報告(論可疑,不論金額)簡稱STR」、「大額交易資料(50萬元以上現金交易)簡稱CTR」、「海關通報資料(旅客攜帶/貨物)簡稱ICTR」、「國外金融情資交換資料(透過艾格蒙聯盟)」。調查局將持續引進國外相關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指引、法律規範及執法案例等,以提供相關權責機關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