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優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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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道路標線「顏色有7種」害民眾霧煞煞?議員批:馬路畢卡索
為了考量交通安全,中央與地方在馬路標線設計上不斷精進,不過北市議員陳宥丞指出,標線應讓全體市民都看得懂,而不是變成「馬路畢卡索」,如行人友善區、行人優先區,除了標線顏色「霧煞煞」,連法源、罰則都不同,其他還有彩色標記行穿線等相當混亂,建議盤點、綜合調整特殊標線並做足宣傳。北市交通局長謝銘鴻回應,最近有收到很多坊間意見,會再來做宣傳、整合,盡量讓標線單一。台北市推行的「行人友善區」,提供行人無障礙步行環境並管制車輛使用,鋪面為「藍色」意象,但並無罰則依據。(圖/台北市議員陳宥丞提供)陳宥丞表示,台北市5年間新增的標線有5種,日新月異,而標線至少有白色、黃色、紅色、粉紅色、藍色、紫色、綠色7種顏色, 這些五花八門、五顏六色的標線,既複雜又沒有強制力,真的有幫助交通得到改善嗎,市府不能當「交通小畫家」,讓每個里有自己的著色板,難怪會被民眾笑稱在辦「台北市道路著色大賽」。由中央推動的「行人優先區」以行人步行為優先,雖無特定鋪面顏色意象,但陳宥丞直言不能任由當地里長選擇顏色意象,這不是觀光推廣,是交通專業。(圖/台北市議員陳宥丞提供)陳宥丞舉例,如台北市推行的「行人友善區」,提供行人無障礙步行環境並管制車輛使用,區內道路除設置人行道外,得採取速限標誌或標線、降速措施、時段性行人徒步區等,鋪面為「藍色」意象,但並無罰則依據;另由中央推動的「行人優先區」以行人步行為優先,行人可於道路全寬通行、速限20公里並禁止按鳴喇叭,無特定鋪面顏色意象,不過有法律罰則能開罰。陳宥丞也說,在斑馬線旁邊畫設的黃色格子,「彩色標記行穿線」 , 台北市已畫設592處,但仍有許多的市民不清楚標線代表甚麼意思。(圖/台北市議員陳宥丞提供)陳宥丞直言,民眾經過路口就幾秒鐘的時間,怎麼分得清楚這些相似卻又有不同規定的標線,建議好好整理或是相互整合,不能任由當地里長選擇顏色意象,這不是觀光推廣,是交通專業,需要的是讓全體市民都看得懂的標示。「行人友善區」提供行人無障礙步行環境並管制車輛使用,區內道路除設置人行道外,得採取速限標誌或標線、降速措施、時段性行人徒步區等。(圖/台北市交通局提供)陳宥丞也說,還有參考國外道路設計、在斑馬線旁邊畫設的黃色格子,「彩色標記行穿線」 , 台北市已畫設592處,但仍有許多的市民不清楚標線代表甚麼意思,也擔心是否會被罰錢;「彩色標記行穿線」原先用意在於提醒用路人此路段有減速丘,不是只是提醒減速而已,不要為了畫而畫,參考他國作法很好,但不能只是「功課抄一半」,要讓這些標線真的有用、實用,真正改善交通。「行人優先區」路口處的鋪面顏色非屬標線,用意是提醒用路人注意,進入特殊地方,入口處皆會設置標誌牌面說明限速規定。(圖/台北市交通局提供)交通局說明,目前已在大學里打造「行人友善區」 示範區,現有其他38個里報名施作、6個里施工中;「行人優先區」路口處的鋪面顏色非屬標線,用意是提醒用路人注意,進入特殊地方,入口處皆會設置標誌牌面說明限速規定,對於相關規定會持續向市民宣導。
批施工現坑洞很丟臉、不專業 新北市府要求台電檢討
新北市府20日上午舉辦道安會報,新北市長侯友宜表示,市府積極推動「行人友善區」與「行人優先區」,兩大方向在人行環境改善過程中是指標,希望各單位持續努力。新北市副市長陳純敬則針對台電公司台北西區營業處在泰山區工程回填不全,導致連結車輛陷落坑洞的失誤表示「發生這種事很丟臉、很不專業」,要求台電應檢討。侯友宜說,市府積極推動「行人友善區」與「行人優先區」,希望各單位持續努力改善;另外警察局應針對案件分析,各相關單位亦務必配合教育及宣導,一區一區把事故風險降下來。會中,交通局專門委員林昭賢「新北人行環境總檢視」專案報告,指出計畫以行人通行空間檢討、行人安全設施改善、校園周邊人行環境改善和行人友善區及優先區為4大重點工作改善人行環境,今年度已增設人行道總長6000公尺,並針對無號誌化、易肇事路口改善,今年目標將各完成300處、180處。針對7月31日新北市泰山區施工現坑洞案件,台電說明當時僅開放單車道通行,施工部分有交通圈圍,也派設義交,但卡車還是駛入圈圍範圍,當下就請警察協助指揮交通,也請承攬增派人力修復,初步判斷交維失責需全權負責,會向承攬商宣導養護階段要做措施。陳純敬要求台電提出類似狀況在深夜、清晨如何解決,表示「要重罰廠商,業者態度會決定廠商好不好,業主不重視就會這樣,發生這種事很丟臉」。
北大國小周邊啟動會勘 三個月內導入行人優先區
78歲余姓老翁19日下午駕車在三峽區北大國小前肇事,釀3死12傷慘劇。新北市政府立即啟動會勘,並推動多項改善措施。交通局表示,現已於1周內增設完成路口的視覺化減速標線與更新通學區標誌,3個月內將導入「行人優先區」概念及實體減速設施,強化學區周邊的交通安全。三峽北大國小前重大車禍震驚全台,多位新北市議員要求市府全面體檢新北市341間學校家長接送區的安全性;對於擅闖禁行區狀況,必須設置科技執法設備,遏止駕駛違規。交通局表示,未來將進一步針對北大國小旁國成街導入行人優先區概念,設置實體減速丘,以有效引導駕駛人放慢車速。部分人行道路段目前缺乏路緣石保護,將加裝實體欄杆,確保行人行走安全。預計3個月內全面完成,並將視實施成效持續檢討調整。交通局說,事故發生後,教育局已函請各級學校加強交通安全教育,鼓勵學校檢視校園周邊路口或高風險區域,如有改善建議,得由校方或相關單位提出會勘申請,共同研擬可行改善方案。並建議學校辦理實地教學與交通演練,提升學童自我保護能力。議員廖宜琨表示,北大國小周邊的國光街路幅狹小,卻負擔大量機車與汽車通行,且多數家長選擇自行接送,導致車流高峰與學生通行時間高度重疊,但這也非僅有北大國小有的情況,新北市大多數學校常在缺乏有效人車分離規畫與警力疏導的情況。廖宜琨建議,北大國小後門的國慶路空間充裕,且鄰近捷運高架下方設有廊道,可整合作為人行道與避車彎使用,規畫為家長接送的臨停區,並明確設置「即停即走」的動線標示,引導車流有序進出。藉由前後門動線分流及捷運廊道的整合運用,可有效降低學生與車輛接觸的風險。此外,針對高齡者交通安全,新北市府透過多元管道持續宣導,除了提醒高齡用路人注意自身安全,也將強化高齡駕駛考照與換照的相關提醒與指導。
三峽3死車禍…傳肇事翁脫產逃避高額賠償 新北法制局出手了
78歲余姓老翁19日在新北市三峽區北大國小旁開車衝撞人群釀成3死12傷。網路頻傳余翁與家屬欲脫產逃避高額賠償,新北市議員江怡臻今(26)日在議會質詢時要求市府各局處務必全力協助,新北市法制局長蔡庭榕回應,已與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合作,在本月22日協助被害人向法院聲請余翁財產假扣押程序。江怡臻質詢時提到,三峽重大車禍造成多人死傷,至今事發一周,由於余姓肇事者仍意識不清,檢警無法製作筆錄,要求各局處務必全力協助受害者及家屬、學校師生、社區民眾,進行後續輔導及協助究責求償。蔡庭榕回應,法制局與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新北分會保持密切聯繫,並已於本月22日完成遞狀申請假扣押,並依據《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第25條,由犯保協會出具保證書替代家屬的擔保金。針對肇事者的責任追究,警察局長廖訓誠表示,目前肇事者還在加護病房,意識狀態仍不清,等主治醫師認定意識清楚後,將通知檢察官製作筆錄,並依據相關調查內容進行後續偵辦。江怡臻也提到,將於本周三下午舉行會勘,邀集相關單位針對事故現場之行人優先區、減速措施等,進行後續檢討及改善。另有關交通部擬研議高齡者駕駛加裝先進駕駛輔助系統(ADAS),未來若交通部確實制定全國性政策,新北市府可研議提供相關補助。對此,新北交通局副局長金肇安回應,會朝這方向努力。江怡臻也要求,相關局處務必提供受害者及家屬、學校師生、當地社區後續協助,給予民眾支持力量,衛生局長陳潤秋表示,將與教育局、社會局協力,共同協助受害者及家屬,衛生局也會針對個案家庭提供專責心理人員協助,社區心衛中心並會到事發社區進行宣導,提供相關諮商資訊,協助社區民眾。
10月新制上路!「行人優先區」按喇叭開罰 新冠、流感疫苗齊開打
時序進到10月,有多項新措施上路,攸關民眾權益,其中包括醫療險保單「實支實付」上路、「行人優先區」上路等,《CTWANT》整理出新資訊,帶大家一次看。【醫療】●醫療險保單「實支實付」上路改革正式上路前,不會溯及既往,改革上路後新的實支實付險保單,會在保單條款中約定損失分攤原則,全面正本理賠,花多少賠多少。●牙科診所處方箋藥品須明確標示為提升民眾就醫用藥之可近性,健保署與牙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及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達成共識,自今年10月起於牙科診所試辦,將處方箋的各項藥品,明確標示「可替代」或「不可替代」,並規劃明年起牙科診所處方簽應標示藥品之成分名,以方便民眾就醫用藥,落實分級醫療。●新冠、流感疫苗同步開打「左流右新」疾管署表示,今年度新冠、流感疫苗將同步於10月1日起分階段開打。第1階段自10月1日開始,對象包括65歲以上長者、學齡前幼兒、醫事及衛生防疫相關人員等11類對象;第2階段自11月1日開始,新冠疫苗為出生滿6個月以上對象(未列於第一階段者),流感疫苗對象為50至64歲無高風險慢性病成人。●擴大孕婦人工流產納愛滋篩檢疾管署表示,為降低愛滋病毒(HIV)母子垂直感染風險及強化女性愛滋篩檢,促進潛在感染者及早診斷及早治療,自今年10月1日起,將孕婦全面提供愛滋篩檢計畫擴大,將人工流產者亦納為公費愛滋篩檢服務對象,增進女性健康。●散瞳劑健保給付擴大至18歲以下延緩近視的阿托品散瞳劑給付對象放寬,從原本的12歲以下兒童擴大到18歲以下青少年,預計新增6000至8000名青少年受惠。【交通】●高風險駕駛換發1至6年短期駕照交通部為強化高風險駕駛人駕照管理,修法發布自今年10月31日起,受駕照吊銷禁考處分6年以上重新考照者、受吊銷禁考處分未達6年重新考照者、受吊扣1年以上或吊扣未達1年者,應參加道安講習及結清違規罰鍰,並律定須在6年觀察期間換發短期駕照,依違規程度,如民眾在禁考期間後,重新考領駕照時,將分別核發或換發1、2、3或6年之短效期駕照。●「行人優先區」禁按喇叭藍底白字「行人優先區」10月1日上路,汽機車車速不得超過20km/h,超速者將收到1200元~2400元罰單,嚴重違規,最高可罰3萬6000元;同時也禁止按喇叭驅趕,罰金300元~600元。
10月上路新制內容曝光 新冠流感疫苗開打、高風險駕駛換發「短期駕照」
目前時序已經走到9月最後一天,從明日10月1日起,我們的生活中又會出現許多新式規定,其中以「行人優先區」的新制度影響最鉅,用路人在行經學區、商圈時要特別注意。除此之外,新冠疫苗與流感疫苗也同時開打,為方便民眾辨識,疾管數還提供不同顏色的旗幟方便民眾辨識。而《CTWANT》也整理這些新資訊,方便民眾理解。在交通方面,「行人優先區」新制將正式上路。交通部修訂「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在學區、商圈等特定路段設置行人優先區。在這些區域內,車速不得超過20公里,一般超速最高可罰2400元,嚴重超速最高可罰36000元。特別注意的是,行人可在道路全寬通行,不需靠路邊行走,而汽機車若按喇叭驅趕行人,將面臨300到600元罰款。交通部強調,這些優先區不會設在主幹道上,而是由地方政府或公路局規劃。另一項與交通有關的新制是高風險駕駛的管理,自10月31日起,高風險駕駛將依違規嚴重程度被強制換發1至6年的短期駕照。公路局警告,未依規定申請換發導致駕照逾期的駕駛,將被處以1800元至3600元罰鍰,並禁止其駕駛。在醫療方面,新冠JN.1疫苗和流感疫苗將從10月1日起分階段開打。疾管署為3,843家合約院所提供不同顏色的旗幟,以便民眾識別:藍色旗幟代表同時提供兩種疫苗,紫色僅提供流感疫苗,綠色則僅提供新冠疫苗。為方便民眾接種,11月起全聯和大潤發等賣場也將設立接種站。在肺癌治療方面的第3代標靶藥「泰格莎」(Tagrisso),也將擴大給付範圍,新增3B期患者的第1線治療,預計惠及4000人,但也將使健保年支出增加80億元,創下單一藥品年支出最高紀錄。除此之外,延緩學童近視的阿托品散瞳劑給付對象也有所放寬,從原本的12歲以下兒童擴大到18歲以下青少年,每4週可處方1瓶。預計新增6000至8000名青少年受惠,健保年支出將增加160萬至210萬元。此外,為降低愛滋病毒母子垂直感染風險,自10月1日起,人工流產者也將納入公費愛滋篩檢服務對象。在觀光振興方面,交通部觀光署推出「振興花蓮3.0版」計劃。針對花蓮大型活動期間,自由行旅客住宿第一晚補助1000元,第二晚可獲得1500元補助,最高補助總額達2500元。團客部分也將放寬補助團數上限為10團。最後,外送平台foodpanda將於10月推出「第三人責任保障」,設立專屬LINE帳號簡化理賠程序。同時,該公司響應交通部「道安總動員」計畫,邀請外送員擔任「道安守門員」,即時回報道路狀況。
恐成行車地獄?「行人優先區」10/1正式上路 交通部曝「劃設區域」:不會在主要幹道
內政部與交通部共同推動「行人優先區」將於10月1日上路,屆時車輛若進入「行人優先區」,車速不得逾20公里、禁鳴喇叭,嚴重超速最重罰3.6萬元,行人也得以穿越道路或行走,不須靠邊、可全寬通行。對此,交通部也強調,「行人優先區」可在學區、商圈等部分路段設置,不會設在主要的交通幹道上。內政部日前預告「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施行細則」草案,規定『行人友善區』內行車限速不得超過30公里;至於行人優先區內不得超過20公里,並禁止按鳴喇叭,若一般超速最重處2400元、嚴重超速最重處3萬6000元罰鍰。交通部配合內政部修法,除了訂出「行人優先區」的起訖點標誌以利辨識外,也增訂汽機車或慢車行駛於該區時,應依速限20公里減速慢行,不得危及行人安全或阻礙行人通行,並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交通部指出,行人在行人優先區穿越道路或行走,可於道路全寬通行,不設限靠邊行走,汽機車須暫停禮讓,若按鳴喇叭驅趕可罰600元。另外,原規定行人在設有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必須經由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穿越,不得在其100公尺範圍內隨意穿越道路;修改後,行人行走於行人優先區不在此限,可直接穿越馬路通行。對此,交通部路政及道安司科長朱大慶表示,「行人優先區」是由內政部規畫,並交由地方政府決定劃設,主要劃設區域則包括醫療院所、學校、機關和大眾運輸場站等4類行人較密集的場所周邊,基本上會劃設在次要的巷弄,不會設在主要的交通幹道上,進而影響車流。 交通部也強調,行人設施設置地點,會由道路主管機關譬如地方政府或公路局等,在政府機關、學校、醫療院所、兒少福利機構、兒童課後班或照顧服務中心、教保機構、老人福利機構、大眾運輸場站、商圈、市場等地點選定「行人友善區」範圍,再由地方政府等道路主管機關公告後,從「行人友善區」中選擇某個路段設置「行人優先區」,不會在主幹道上,一旦設置行人優先區,起點和終點都會設標誌公告,並由地方政府或公路局等道路主管機關指定範圍和公告。關於不少民眾質疑此次改動是「帝王條款」、「合法路霸集結區」、「行車地獄」,交通部則回應,這是從交通安全和人本交通考量,呼籲汽機車和行人相互尊重,要有利他觀念;若一般的道路有行人違規,交通部也會持續宣導行人要遵守交通規定,非「行人優先區」的一般路段不得隨便穿越馬路。
行人優先區起終點標誌10月上路 司機禁止「做這事」
交通部日前公布「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修正草案,其目的主要是改善行人安全環境,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新增「行人優先區」標誌。在該標誌的範圍內,行人優先,車速會被嚴格控制在20公里以下,同時禁止使用喇叭。根據媒體報導指出,新設的「行人優先區」標誌採用藍底白字設計,清晰標示行人優先區的範圍。在規定的區域內,車輛速度將被嚴格限制在每小時20公里以下,且禁止鳴喇叭。為了強化這一規定,交通部還要求在行人優先區起點處同時設置最高速限或速度限制標誌,以確保駕駛人充分注意到速度限制。對於違反規定的行為也有相對應的處罰措施,一般超速最高可處以2400元罰鍰,而嚴重超速則可能面臨高達36000元的罰款。除了行人優先區的規定外,這次修正草案還針對網狀線的使用做出明確規定。新規要求車輛在遇到網狀線時必須保持淨空,禁止在網狀線範圍內暫停。當前方路口或轉彎處出現交通擁擠時,車輛應在網狀線外等待,不得進入網狀線區域。交通部表示,本次修正草案的預告期為3天,預計將與內政部的「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施行細則」同步於10月1日正式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