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使偽造私文...
」 國民黨 偽造文書 裁定 羈押禁見 偽造
居服員代班竟變盜領賊!偷存摺冒充姪女騙郵局 老翁7萬棺材本遭搬空
高雄一名蘇姓女居服員到中風老翁家中代班照護時,竟趁機偷走藏在氣墊床下的郵局存摺與印章,還透過長照系統,掌握長輩生日當密碼,假冒「姪女」到郵局分兩次盜領7萬元;老翁事後發現帳戶遭掏空怒報警,高雄地院勘驗監視器後認定犯行明確,依「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判決指出,蘇女受雇於高雄某居家長照機構,2024年8月4日前往大寮區一名脊髓損傷又中風、行動不便的老翁家中代班服務時,發現對方習慣把郵局存摺與印章藏在氣墊床與牆壁夾縫間,竟臨時起意偷偷取走。之後她分別於8日、9日前往大寮三庄郵局及高松郵局辦理提款,除了盜蓋印章,還在提款單刻意註記「姪女代」,企圖降低郵局人員戒心,兩度順利提領共7萬元現金。老翁數日後坐著輪椅到超商提款時,驚覺帳戶內存款幾乎被提光,返家查看才發現存摺與印章也離奇失蹤,加上蘇女事後藉故不再到班,讓家屬懷疑內情不單純,隨即報警提告。警方調查時,蘇女否認犯案,辯稱自己沒拿過存摺、不知道提款密碼,甚至強調郵局監視器中的女子「根本不是她」。不過法院勘驗監視器畫面發現,臨櫃提款女子身材微胖、綁低馬尾,配戴一副辨識度極高的寬大方形眼鏡,外型與蘇女高度相符;另外女子騎乘的機車、穿著雨衣,也與蘇女平日使用的車輛及裝備一致。更讓法官認定涉案的是,老翁出庭證稱,自己的臨櫃提款密碼就是生日,方便記憶,而居服員可透過長照機構的打卡App查閱服務對象個資,因此蘇女極可能藉此掌握密碼。高雄地院認為,蘇女犯後始終否認犯行,至今未與老翁達成和解或賠償損失,審酌其患有輕度身心障礙等情況後,從重依「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判處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另未扣案的7萬元犯罪所得宣告沒收,全案仍可上訴。
前名模涉假公益真詐財!遭押224天身形變了 被問「善款買狐狸」快閃
前伊林模特兒出身的蕭瑋葶捲入「中華民國身障關懷協會(TDCA)」假公益、真詐財案,遭羈押224天後,於今(1日)獲法院裁定500萬元交保,並遭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另須配戴電子腳環。蕭瑋葶稍早步出法院,只見她全身包緊緊,仍看得出身形略顯飽滿,和過去纖瘦窈窕的名模形象有不小落差。ETtoday新聞雲報導,被收押224天的蕭瑋葶今天在女性友人攙扶下步出法院,她頭戴深色棒球帽、粉色醫用口罩,將面容遮得嚴實,肩上背著大型黑色購物袋,全程低頭不語、快步下階梯。值得注意的是,儘管蕭女全身包緊緊,仍能看出其身形在衣物下略顯圓潤,輪廓也比過去飽滿,顯示長期收押生活似乎已造成影響。另一方面,蕭瑋葶過去曾在社群分享與寵物狐狸「襪子」的合照,使狐狸成為外界關注焦點。然而,面對媒體接連提問「被關這麼久是否遭檢方誤會?」、「是否侵占善款?」、「寵物狐狸是否用善款購買?」、「是否知情哥哥遭通緝?」等語,蕭女始終緊閉雙唇,不作任何回應,隨後匆匆上車離去。蕭瑋葶涉嫌詐欺取財,還在家中飼養狐狸作為寵物。(圖/翻攝自臉書,蕭瑋葶 Na-Xiao)回顧案發經過,該協會於2011年12月1日設立,登記為全國性非營利法人,長期對外進行「關懷身障者」之募款宣傳,舉辦各式公益講座與活動,吸引不少青年與教育界人士參與交流。檢警查出,該協會內部會計制度形同虛設,理監事多為人頭名義,帳冊紀錄混亂,資金流向不明,幾乎未有實質性身障扶助紀錄。檢方發現,協會理事長陳品君、蕭靖及蕭瑋葶兄妹自2022年起,涉嫌將對外募得的資金,大量轉入私人帳戶,用於購置名車、名牌精品、支付每月信用卡循環利息,以及其他私人花費。據檢方初步估計,3人不法所得超過3,000萬元,不僅將善款肆意揮霍,蕭瑋葶甚至還在家中飼養狐狸作為寵物。士林地檢署掌握相關證據後,今年4月指揮法務部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依法搜索臺北市及新北市該協會辦公處所及涉嫌人住所等4處。涉案之被告陳品君、蕭瑋葶及蕭靖,經檢察官訊問後,認其等涉犯刑法第216條、第210條之行使偽造私文書、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之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第336條第1項之公益侵占及洗錢防制法第19條第1項後段之洗錢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有逃亡、湮滅證據、勾串共犯證人及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趁弟弟住院偷印章! 男子「3度盜領205萬存款」遭判刑
桃園一名男子小志(化名)趁弟弟小哲(化名)住院期間,偷偷拿走其存摺及印章,3度前往農會提領存款,金額高達205萬元,並全數轉入自己帳戶,甚至在小哲過世後,小志仍繼續提領其存款,直到家屬發現後報警。日前法院審理後,依行使偽造私文書等罪,判處小志有期徒刑共1年,並沒收205萬元不法所得。根據判決書指出,小哲於2024年1月因病住院,小志趁機取得他的存摺與印章,並於1月12日到農會信用部,拿著蓋有小哲的印章的存款憑條,偽造小哲同意小志提領帳戶內款項,成功提領28萬元後立刻轉入自己帳戶。之後,小哲於1月24日病逝,其存款依法在遺產尚未分割前,屬於包括小志在內的5名家屬共同共有。不過,小志仍於1月25日及1月26日,2度到農會以相同方式,分別提領100萬元與77萬元。法院審理時,小志否認犯行,辯稱是受小哲「口頭委任」處理其財務及聘用外勞等事宜,但小志並無提出任何外勞聘用紀錄,過去半年也沒有他替小哲支付生活或醫療費的證據,難以採信。小志又稱,領款是依照「協議書」分配,部分金額用於喪葬費,但法院調查發現,該「協議書」未經小哲本人簽名,也未授權可提領帳戶存款,被認定為無效,且小志實際支付的喪葬費僅約15萬元,與提領的177萬元差距過大。法院審理後,認為小志3度偽造取款憑條冒領存款,犯意明確,不僅侵害其他繼承人權益,且有害於農會對帳戶資料管理的正確性,最終依3次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分別判處小志8月、10月及10月徒刑,合併應執行1年,並沒收205萬元不法所得。
37歲男「抄出版社考古題上網賣」挨告 又偽造撤告訴狀遭抓包
37歲林姓男子抄襲高點出版社「英文歷屆試題詳解」內容,改名「台灣大學研究所英文歷屆試題解析」上網銷售,被控違反著作權法,林男異想天開,竟偽造告訴人的撤回告訴狀,結果被法官發現後提出告發,台北地檢署9日依偽造文書罪起訴林男。林男因未經高點文化公司授權,盜用高點出版的「英文110~108年歷屆試題詳解」,自2022年9月間起,在蝦皮賣場販售標題「近十年(102-111)台大研究所英文試題解析(含AB卷)」,並以每本520元至580元之價格販賣,獲利36萬多元,經高點公司報警提告。台北地院依違反著作權法判林男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沒收不法所得36萬多元。但林男在去年10月間,竟偽造告訴人李男簽名的撤回告訴狀,寄至北院,法官查覺有異,經詢問告訴人後,發現撤告狀是偽造的,遂向北檢告發,檢方依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起訴林男。
通緝犯帶名模妹與妻假行善真吸金! 士檢依公益侵占起訴3人
身障關懷協會(TDCA)過去以關懷身障名義而成立,但卻於今年的4月21日爆出假公益、真詐財醜聞,全案由士林地檢署進行偵辦,檢察官追出TDCA理事長陳品君以及其丈夫蕭靖、前模特小姑蕭瑋葶3人長期以公益名義募款,卻將善款用以私人生活,不僅買車、甚至飼養寵物狐狸,生活相當奢糜。士林地檢署今(8月11日)依照公益侵占罪對3人進行起訴,並移審法院決定是否交保。身障關懷協會(TDCA)於2011年12月1日設立,登記為全國性非營利法人,長期對外進行「關懷身障者」之募款宣傳,舉辦各式公益講座與活動,吸引不少青年與教育界人士參與交流。根據調查顯示,該協會內部會計制度形同虛設,理監事多為人頭名義,帳冊紀錄混亂,資金流向不明,幾乎未有實質性身障扶助紀錄。2022年起,陳品君、蕭靖及蕭瑋葶兄妹涉嫌將對外募得的資金,大量轉入私人帳戶,用於購置名車、名牌精品、支付每月信用卡循環利息,以及其他私人花費。據檢方初步估計,3人不法所得超過3,000萬元,不僅將善款肆意揮霍,蕭瑋葶甚至還在家中飼養狐狸作為寵物。TDCA以陳品君掛名為理事長,但實際掌權者為蕭靖,而蕭靖曾於2017年因為假冒「博大環球創業投資公司」負責人,並又向一名蔡姓投資人聲稱投資「拼車趣」平台可年回報150%,騙取20萬元,後又以中國資金卡關為由再借款70萬元,僅還10萬元便人間蒸發。最終法院在2021年判決定讞,蕭靖兩項詐欺罪成立,須服刑16個月並追徵77萬5,000元,蕭男遭判刑後也因此成為通緝犯。士林地檢署114年4月21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台北市調處兵分4路搜索,並將涉案之被告陳品君、蕭瑋葶及蕭靖移送地檢署複訊後,認定涉案3人涉犯刑法第216條、第210條之行使偽造私文書、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之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第336條第1項之公益侵占及洗錢防制法第19 條第1項後段之洗錢等罪嫌聲押獲准,而士林地檢署則於今日依照公益侵占等罪對3人進行起訴,並移審法院決定是否交保。
突收闖紅燈罰單!衰男見簽名傻眼報案 一查驚揭同事是通緝犯
台中1名張姓男子去年10月開車闖紅燈遭警方攔查,不料他為了隱瞞通緝犯身分,竟冒用邱姓同事的名義接受訊問,並在罰單上偽造對方之簽名,經邱男報案後,全案才曝光。台中地院審理後,認為張男為掩飾通緝犯身分,藉以規避遭受刑事處罰及刑之執行,竟冒用同事之名義應詢,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判決書指出,張男去年10月10日凌晨1時25分許駕駛營業大貨車,行經臺中市烏日區五光路與溪南路1段之交岔路口時,因闖紅燈而為警攔查,詎張男為免其通緝犯之身分曝光遭警逮捕,竟冒用邱姓同事名義接受警方詢問,並基於行使偽造私文書之犯意,在罰單上的「收受人簽章」欄偽造邱男之署名。本案經檢察官依通常程序起訴,張男於警詢、偵訊時自白犯罪,有被告之調查、訊問筆錄在卷可稽。台中地院審酌,依被告之自白及其他現存之證據,已足認定其犯罪,並考量被告之犯罪情節後,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第2項規定,認宜以簡易判決處刑。台中地院認為,被告為掩飾其通緝犯身分,藉以規避遭受刑事處罰及刑之執行,竟冒用同事名義應詢,且被告冒名應詢及偽簽相關文書,造成偵查犯罪之資源耗費、告訴人無端捲入訟爭,對於國家司法權適正行使、告訴人權益之危害實非輕微,考量張男坦承犯行,但未與告訴人和解,依偽造文書罪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
快訊/綠委雙吳「死亡連署」案 藍營主委黃呂錦茹等5人遭北檢起訴
北檢偵辦罷免綠委吳思瑤、吳沛憶「死亡連署」案,今(16)日偵查終結,國民黨臺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書記長初文卿、總幹事姚富文、賴苡任、陳奎勳等5人,涉犯行使偽造私文書、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等罪嫌遭北檢起訴,同時預計明日上午將在押的黃呂錦茹等3人移請法院審理。而涉嫌聽命進行抄錄的黨工、志工共計18人,因坦承犯行,檢察官給緩起訴。至於領銜人李孝亮、張克晉及國民黨臺北市議員張斯綱等9人,因不知情,檢察官給予不起訴處分。
刑事局破獲「偽酒集團」全台查扣1935瓶 已流入市面…民眾恐買到
刑事警察局破獲製造偽酒集團23人,針對市售多款熱門威士忌,以1罐原酒調製成3罐偽酒,分裝到真酒回收瓶,再將回收原廠軟木塞重新封裝,不論酒瓶外觀及口感,都與原廠幾近相同,已有大量偽酒流入市面,目前全台已查扣1935瓶偽酒成品,刑事局坦言難以辨識,一般民眾有可能買到。刑事局查扣封裝機、空酒瓶、軟木塞、防偽貼紙等作案用工具。(圖/中國時報寶智華攝)刑事警察局智慧財產權偵查大隊偵二隊長林建志表示,該集團以57歲林姓男子在幕後策畫,由41歲陳姓男子於台中市外埔、神岡、大安區等地設立地下酒廠長達1年多,原酒則由27歲王姓合法酒商提供,陳男將原酒攙混香料、酒精、焦糖、色素、水等原料,1瓶原酒能調製成3瓶偽酒。偽酒集團將偽酒分裝到真酒回收瓶,貼上大陸訂製的年份及防偽貼紙、鋁帽、再以回收的原廠軟木塞重新封裝,由於酒瓶與軟木塞都是真的,連刑事局人員都難以從酒瓶外觀分辨真偽。偽酒成品堆放在倉庫,準備運銷。(圖/民眾提供)偽酒集團將偽酒分散在真酒箱中,藉由合法銷售管道,分銷至全台不知情下游賣家與民眾,偽酒售價與真酒相同,1年多來不法所得高達2400餘萬元。警方於今年2至4月共發動4波搜索查緝行動,查扣1935瓶威士忌偽酒成品、酒精83桶、威士忌原酒50.5桶、威士忌空瓶1萬8982支及大批軟木塞、瓶蓋、瓶身、年份及防偽貼紙、房產、BMW轎車1輛及現金45萬元,並在北、中、南共10縣市查獲偽酒集團共23人。警方查調製偽酒用的工具。(圖/民眾提供)全案依刑法偽造變造私文書罪、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詐欺罪、商標法、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組織犯罪條例》、《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等罪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檢方聲押林、陳、王男等12人獲准,其餘11名成員以3萬元交保。◎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新任駐英公使江雅綺遭告「假博士」 北檢收案將啟動調查
總統府上月公布總統令,特任國立台灣海洋大學法政學院教授江雅綺,為新任駐英國公使,但江被爆出學歷造假,引發各界質疑,有律師看不下去,認為江多次佯稱畢業於英國杜倫大學法學博士名義,獲取多項政府機關研究、計畫經費,11日向台北地檢署告發江女涉犯《刑法》偽造文書、詐欺取財、詐欺得利罪嫌,籲請北檢依法徹查。據了解,北檢已收案,最快本周分案調查。告發狀指出,江雅綺2012年6月畢業於英國杜倫大學社會科學與健康學院(Faculty of Social Sciences and Health, Durham University, UK)博士,明知她並非畢業於英國杜倫大學法學院,卻數次於各類政府機關申請案件,誆稱自己為英國杜倫大學法學博士,致公務員陷於錯誤,於製作公文書上記載她為法學博士。江數次以「法學博士」身分,自政府機關獲得薪資、稿費、研究費、計畫經費、擔任職務報酬、出席費、演講費、交通費及差旅費,她還在各類政府機關及民間單位申請計畫文件上,不實記載自己為英國杜倫大學法學博士,致相關業務承辦公務員陷於錯誤,誤信江具有法學博士學位,致江自政府機關及民間單位獲得薪資、稿費、研究費、計畫經費、擔任職務報酬、出席費、演講費、交通費及差旅費等財產上不法利益。江先前經科技部及立法委員揭露假學歷一事,經證實江確有多次向政府機關及民間單位誆稱自己為英國杜倫大學法學博士,並藉此獲取財產上不法利益之行徑,已構成《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第216條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第339條第1項詐欺取財罪、第2項詐欺得利罪。因此向北檢提出告發,請求檢察官追懲江女不法犯行。總統府5月19日公布總統令,特任國立台灣海洋大學法政學院教授江雅綺為駐英國公使。但台大國發所所長劉靜怡質疑,為什麼連學位名稱都可以長達十來年因「疏失」而「寫錯」?這樣的人到底是何等居心?劉也透露,自己1年前有向國發所畢業生、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提過這件事。民眾黨立院黨團臉書發文指出,江雅綺曾在2022年遭科技部認證學歷造假,該部111年6月26日的新聞稿指出,江在科技部擔任法規會專員所填寫「最高學歷主修學門系所」欄位,填寫為「法學院」均為「不實學歷」,科技部更據此要求江更正「其所申請本部研究計畫之相關申請資料,避免爾後再有爭議」。另外,根據科技部2022年6月新聞稿說明,江雅綺案雖未達「構成違反學術倫理行為」決議之法定標準,惟江確有於本部個人資料表最高學歷之「主修學門系所」,不實填寫「法學院」之情事,填寫內容與實際情形不符仍有疏失,故科技部已將上述審議決議發函當事人,並促請當事人應更正申請科技部研究計畫之相關申請資料,避免爾後再有類似爭議發生。
涉及綠委死亡連署 王育敏服務處主任遭羈押
國民黨嘉義縣黨部遭控涉及民進黨立委陳冠廷一階連署造假、死亡連署,書記長楊富程、立委王育敏服務處主任何博倫6日遭嘉義地院裁定羈押禁見,兼任黨部主委的王育敏痛批司法資源針對罷免案,檢方稱「沒有預設立場」;而民進黨祕書長林右昌6日到花蓮聖天宮參香,強調黨會全力支援第三階段罷免,國民黨花蓮縣黨部發言人吳建志強調,將持續宣導破除綠營惡劣手法。檢調5日發動搜索並傳喚楊富程、何博倫、黨部副主委國恕強、總幹事李俊昌、執行長莊美玲、退伍軍人服務工作委員會幹部賴珠煌、吳姓會計、蔡姓及蘇姓黨工等9人到案,複訊後諭令國、李、賴各30萬元交保,莊及吳各10萬元交保,蔡及蘇各3萬元交保;楊、何2人遭聲押,嘉院法官昨日裁定羈押禁見。嘉院指出,楊富程雖坦承自己抄寫不實提議人名冊,但否認指示其他被告抄寫不實資料。何博倫坦承涉及個資法及行使偽造私文書罪,但查扣2人手機已查無涉犯期間對話紀錄。嘉院認為,楊富程是黨部書記長,職務比其他共同被告甚高,其他被告自應受楊男指示而涉犯偽造文書,黨部主委王育敏的立委服務處辦公室就設在嘉義縣黨部,何博倫是王育敏服務處主任,故楊富程聯繫黨中央或王育敏,均可能有賴何博倫。法官評議認為,楊富程與何博倫的供詞避重就輕,且手機對話紀錄已無可考,足認2人有勾串、滅證之虞,裁定羈押禁見。法官還痛斥,2人行為足以敗壞我國社會民主政治,也將造成我國政黨政治無止盡之對立與鬥爭。外傳王育敏接下來將成檢調偵查對象,但王強調自己不擔心,因為從來沒有參與過任何偽造文書案件。檢調大陣仗查辦罷免連署案,是司法資源錯置。嘉檢回應,調查沒有預設立場,視證據而定。花蓮聖天宮是國民黨立委傅崐萁常拜的廟,林右昌昨點平安燈時意有所指強調「誠心誠意,光明燈一盞就夠了」,更批傅造成政治動盪。花蓮是罷免指標區,第三階段民進黨會更緊密做公民團體後盾。國民黨花蓮縣黨部發言人吳建志痛批,大罷免幕後黑手就是民進黨,現在非但「不演了」還持續抹黑造謠。不容許民進黨在花蓮撒野,國民黨將持續宣導破除綠營惡劣手法。
國民黨基隆黨部遭查! 民政處長張淵翔等3人遭聲押
死亡連署案近來延燒不斷,昨(28日)國民黨基隆黨部也被搜索,並於29日聲押基隆市民政處長張淵翔、國民黨仁愛區黨部主任張金發與罷免案領銜人紀文荃3人,而基隆黨部主委吳國勝等3人則以30萬到3萬元金額進行交保。基隆地檢署28日指揮調查局針對死亡連署案搜索國民黨基隆黨部,並傳訊相關人到案說明。經訊後,檢方認為,張金發、紀文荃、張淵翔等人,涉犯刑法第216條、第210條行使偽造私文書、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等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滅證、串供之虞,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而吳國勝游正義、許紹業則分別以30萬元、15萬元、3萬元金額進行交保。
憂司法淪執政者工具 蔣萬安:26日上凱道喊心聲
台北市長蔣萬安25日表示,司法怎麼做民眾都在看,如今司法對國民黨台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感覺已成為執政者的工具,希望26日全民站出來,響應國民黨上凱達格蘭大道表達「反綠共、戰獨裁」訴求。台北地檢署偵辦國民黨被控「死亡連署」台北市民進黨籍立委吳沛憶、吳思瑤罷免案涉嫌偽造文書,17日上午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處搜索國民黨台北市黨部,並約談主委黃呂錦茹等市黨部幹部並移送台北地檢署複訊,黃呂錦茹18日遭台北地方法院裁定無保請回後,檢方抗告成功,無保請回被台北高等法院24日裁定發回,25日下午1時許遭台北地院再開羈押庭後,逆轉裁定黃呂錦茹羈押禁見,當日下午3點10分雙手上銬步入警備車,面對媒體詢問不發一語。台北市長蔣萬安(中灰衣者)直言不少民眾已認定司法變成執政者的工具。(圖/劉耿豪攝)台北地院書面指出,檢察官聲請及抗告提出的全部證據資料研判,如今狀況已與19日聲押時有別,認定黃姓被告(黃呂錦茹)涉犯《刑法》第210條與第216條行使偽造私文書,還有《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非法利用他人個人資料罪等罪嫌,由於犯罪嫌疑重大,且足認黃呂錦茹恐有勾串共犯與滅證之虞。北院進一步指出,經斟酌比例原則後,為了確保後續偵查、審判的順利進行,研判具保、責付、限制住居、科技監控等較輕微強制處分已不足以替代羈押,因此認有羈押必要,依《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2款,自即日起羈押黃呂錦茹2個月,並禁止接見和通信。對此,曾在17日台北地檢署外聲援黃呂錦茹的蔣萬安在25日下午「道安會報」中聞訊表示,民眾對於司法的公信力已打上問號且非常憂心,感覺現在的司法恐怕已經成為執政者的工具,值此司法問題橫生之際,大家26日更要站出來,讓執政者知道民眾的聲音。※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快訊/黃呂錦茹遭羈押禁見 上囚車畫面曝
台北地檢署偵辦國民黨「死亡連署」涉嫌偽造文書一案,17日上午指揮調查局市調處搜索國民黨台北市黨部,並將主委黃呂錦茹等4人帶回約談,4人在地檢署複訊後,18日凌晨5時許,國民黨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總幹事姚富文、第一區黨部執行長曾繁川與書記長初文卿均遭聲押。北院19日裁定姚富文、初文卿羈押禁見;另,曾繁川與黃呂錦茹均被無保請回。對此,北檢不服北院對黃呂錦茹的裁定,22日下午4時許提出抗告;另曾繁川部分,不提抗告。而24日高等法院撤銷裁定,發回更裁,羈押庭也在25日上午10點召開,北院裁定黃呂錦茹羈押禁見,並在稍早3時許上囚車送往土城看守所。北院指出,綜合檢察官向本院聲請及抗告提出全部證據資料,本院判斷之基礎已與4月19日聲押時有所不同,因認被告黃呂錦茹涉犯刑法第216條、第210條之行使偽造私文書、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之非法利用他人個人資料罪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實足認黃呂錦茹有勾串共犯、滅證之虞。經斟酌比例原則,認為確保後續偵查、審判之順利進行,具保、責付、限制住居、科技監控等較輕微之強制處分不足以替代羈押,認有羈押之必要,依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2款,黃呂錦茹自4月25日起羈押2月,並禁止接見、通信。
黃呂錦茹逆轉羈押禁見 北院裁定理由曝
台北地檢署偵辦國民黨「死亡連署」涉嫌偽造文書一案,17日上午指揮調查局市調處搜索國民黨台北市黨部,並將主委黃呂錦茹等4人帶回約談,4人在地檢署複訊後,18日凌晨5時許,國民黨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總幹事姚富文、第一區黨部執行長曾繁川與書記長初文卿均遭聲押。北院19日裁定姚富文、初文卿羈押禁見;另,曾繁川與黃呂錦茹均被無保請回。對此,北檢不服北院對黃呂錦茹的裁定,22日下午4時許提出抗告;另曾繁川部分,不提抗告。而24日高等法院撤銷裁定,發回更裁,羈押庭也在25日上午10點召開,稍早北院裁定出爐,北院裁定黃呂錦茹羈押禁見。對此,北院指出,綜合檢察官向本院聲請及抗告提出全部證據資料,本院判斷之基礎已與4月19日聲押時有所不同,因認被告黃呂錦茹涉犯刑法第216條、第210條之行使偽造私文書、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之非法利用他人個人資料罪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實足認黃呂錦茹有勾串共犯、滅證之虞。經斟酌比例原則,認為確保後續偵查、審判之順利進行,具保、責付、限制住居、科技監控等較輕微之強制處分不足以替代羈押,認有羈押之必要,依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2款,黃呂錦茹自4月25日起羈押2月,並禁止接見、通信。
假公益真詐財還炫富!通緝兄幕後操盤吸金 前名模妹養狐狸過奢華生活
打著關懷身障者名義成立的「中華民國身障關懷協會(TDCA)」,近日爆出假公益、真詐財,目前由士林地檢署偵辦中。據悉,該協會由理事長陳品君掛名主持,但實際運作與財務操控皆由曾為詐欺通緝犯的丈夫蕭靖掌控,前伊林模特兒出身的蕭男胞妹則負責形象門面,3人長年吸收善款過著奢華生活,甚至大手筆飼養狐狸。該協會於2011年12月1日設立,登記為全國性非營利法人,長期對外進行「關懷身障者」之募款宣傳,舉辦各式公益講座與活動,吸引不少青年與教育界人士參與交流。根據調查顯示,該協會內部會計制度形同虛設,理監事多為人頭名義,帳冊紀錄混亂,資金流向不明,幾乎未有實質性身障扶助紀錄。自2022年起,陳品君、蕭靖及蕭瑋葶兄妹涉嫌將對外募得的資金,大量轉入私人帳戶,用於購置名車、名牌精品、支付每月信用卡循環利息,以及其他私人花費。據檢方初步估計,3人不法所得超過3,000萬元,不僅將善款肆意揮霍,蕭瑋葶甚至還在家中飼養狐狸作為寵物。蕭瑋葶涉嫌詐欺取財,還在家中飼養狐狸作為寵物。(圖/翻攝自蕭瑋葶 Na-Xiao臉書)士林地檢署昨天(21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依法搜索臺北市及新北市該協會辦公處所及涉嫌人住所等4處。涉案之被告陳品君、蕭瑋葶及蕭靖,經檢察官訊問後,認其等涉犯刑法第216條、第210條之行使偽造私文書、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之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第336條第1項之公益侵占及洗錢防制法第19 條第1項後段之洗錢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有逃亡、湮滅證據、勾串共犯證人及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士林地檢署強調,本署後續將秉持勿枉勿縱之態度,依法深入查明案情,以維護公共利益。
涉「罷雙劫」連署造假案 徐尚賢認代簽遭裁定羈押2個月
高雄地檢署偵辦涉嫌偽造罷免連署案,搜索罷免民進黨立委黃捷、許智傑的連署總部,並同步將負責人徐尚賢帶回調查。高雄地院今(20)日裁定,被告有湮滅證據及勾串共犯之虞,若交保恐與未到案工作人員串證、影響案情釐清,羈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及授受物件。「高雄罷雙劫」連署總部日前遭到雄檢搜索,領銜人朱磊、黃晃枝、負責人徐尚賢被帶回調查。 黃晃枝獲准無保請回,離開時疑不適而暈倒送醫;朱磊則在訊後以15萬元交保,而徐尚賢則拒絕夜間偵訊,檢調直至昨晚依涉犯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刑法行使偽造文書等罪嫌,向高雄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經過高雄地方法院審理認為,徐尚賢坦承罷免提議人名冊簽名皆非提議人親簽,而是由他本人或志工代簽,雖否認非法蒐集個資及偽造文書,但法官根據手機通訊紀錄與證人證詞,認定他涉犯非法利用個資與行使偽造私文書等罪嫌重大。法院進一步指出,徐有刪除通訊對話與個資檔案等滅證行為,並指示他人應對檢調,涉有勾串共犯之虞。因罷免名冊製作過程仍待釐清,案情尚不明朗,法官認為若准予交保恐影響偵查,遂裁定自19日起羈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及授受物件。
高雄「雙罷劫」負責人徐尚賢遭羈押 黃捷:提供名冊的人呢?
罷免民進黨立委黃捷、許智傑團體「高雄雙罷劫」連署總站負責人徐尚賢20日遭羈押禁見2個月。對此,黃捷今(20)日表示,「負責抄的人認罪了,那負責提供名冊的人呢?」呼籲背後主謀應盡快出面說明、承擔。許智傑則強調,國民黨若再繼續全黨挺違法,一定會讓人民唾棄的。立委許智傑則強調,國民黨若再繼續全黨挺違法,一定會讓人民唾棄的。(圖/許智傑提供)高雄地院裁定簡要理由,徐尚賢經訊問後,固坦承罷免提議人名冊上簽名均非提議人本人所親簽,而是其本人或罷免志工所為,惟否認有非法蒐集利用個人資料及行使偽造私文書之主觀犯意,依相關人證、物證等資料,足認被告涉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之非法蒐集利用個人資料罪、刑法第216條、第210條行使偽造私文書等罪嫌重大。從19日起裁定羈押2月,並禁止接見、通信及授受物件。對此,黃捷說,「今天雙罷劫負責人承認他親手抄名冊、已被羈押,但拒絕供出名冊來源。負責抄的人認罪了,那負責提供名冊的人呢?背後主謀應盡快出面說明、承擔,而不是推給基層青年和80幾歲的長者,非常不負責任」。黃捷提到,昨天柯志恩表示,要為雙罷劫提供法律協助。再問柯志恩一次:「為何急著幫雙罷劫找律師?」提供名冊背後是誰指使?從南到北都傳出近乎是組織犯罪的多起偽造連署,跟黨主席朱立倫有沒有關聯?黃捷怒批,偽造連署在國民黨修法後,是選罷法裡明定構成要件的犯罪行為,現在藍營罷團傳出的連環爆,是作法自斃。她支持檢調徹查到底,還給被侵害個資的民眾一個公道。許智傑則表示,國民黨一直轉移焦點,死亡連署明明是偽造文書、破壞選舉罷免的公民權,高雄罷團領銜人已經承認偽造連署,國民黨朱立倫主席不檢討內部,還誣指司法追殺,難道集體犯錯就可以顛倒是非嗎?國民黨若再繼續全黨挺違法,一定會讓人民唾棄的。
捲罷免死亡連署!黃呂錦茹、曾繁川無保請回 法官裁定理由曝
國民黨台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遭控涉「死亡連署」案,連同書記長初文卿、總幹事姚富文、第一區黨部執行長曾繁川都遭檢方聲押禁見,台北地院今晨(19日)5時許裁定黃呂錦茹、曾繁川無保請回,初文卿、姚富文羈押禁見。曾繁川無保請回。(圖/趙世勳攝)國民黨「罷吳四騎士」發起吳思瑤、吳沛憶罷免案,日前遭告發疑有偽造提議書,86份、108份連署書是由往生者簽名。北檢14日先約談吳沛憶罷團領銜人李孝亮、吳思瑤罷團領銜人張克晉、「罷吳四騎士」賴苡任、滿志剛、劉思吟、陳冠安等6人,並以證人身分約談劉思吟丈夫林叡等5人說明,林叡複訊後改列被告。檢察官複訊後,張克晉請回,認定李孝亮、賴苡任、滿志剛、劉思吟、陳冠安、林叡涉犯偽造文書及違反個資法等罪,分別諭令新台幣20萬元至5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均限制出境、出海。而在17日,檢調展開第2波偵查行動,指揮台北市調查處搜索黃呂錦茹4名黨工住居所及國民黨台北市黨部、第一區黨部,約談黃呂錦茹4名被告到案。北檢18日向法院聲請羈押黃呂錦茹等4人,北院19日清晨裁定,初文卿、姚富文收押禁見,黃呂錦茹、曾繁川無保請回。針對裁定,北院說明,卷內並無任何供述證據或客觀證據可以認定黃呂錦茹有經手提議人名冊的事實,無法僅因她身為國民黨台北市黨部的最高層,就推論她有同意或指示偽造提議人名冊,且檢察官所提出的證據資料亦無法認定黃呂與姚富文、初文卿有共同偽造文書、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的犯罪嫌疑。因此黃呂錦茹由於犯罪嫌疑不足,裁定駁回檢方聲押的訴求,並當庭釋放。曾繁川的部分,北院表示,扣案的提議人名冊雖然有偽造的情形,但部分提議人名冊可由其他管道提供,沒辦法認定就是曾繁川將偽造的提議人名冊交給同案其他被告;此外,檢察官雖主張偽造提議人名冊的部分簽名跟曾繁川的筆跡相似,經比對曾繁川在偵訊中當庭書寫的文字,筆畫書寫方式與偽造的簽名不同,所以無法認定他有偽造提議人名冊的犯罪嫌疑,同樣裁定當庭釋放,無保請回。至於姚富文、初文卿,2人雖然矢口否認犯行,但依卷內證據資料,足認2人涉犯刑法第216條、第210條行使偽造私文書、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之非法利用他人個人資料等罪,且犯罪嫌疑重大。由於2人曾刪除與他人的LINE對話紀錄,有事實足認有滅證之虞,且2人彼此之間或與同案被告,均有供述不一的情形,所以無法排除2人是否為了卸責而串供。法官審酌,本案涉嫌偽造的提議人名冊數量眾多,如何分工仍尚待調查,姚富文、初文卿大量非法使用他人的個資,對社會秩序造成相當的影響,考量到現今通訊軟體種類繁多、聯繫管道發達,若僅讓2人具保、或限制住居,恐怕難以確保後續偵查、審判或執行程序能夠順利進行,因此有予以羈押的原因及必要,最終諭知姚富文、初文卿自4 月19日起羈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對此,北檢回應,等收到法院裁定理由,研議是否提起抗告。
罷免立委名單竟有死人連署 國民黨台南市黨部副主委遭羈押禁見
國民黨台南市黨部莊姓副主委等人,涉及以已故民眾資料參與罷免立法委員林俊憲和王定宇,林、王委託律師提告,莊男、劉男和4名黨工20日遭帶回台南地檢署偵辦,檢方訊問後,認定2人嫌疑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台南地院21日裁定2人羈押禁見。林俊憲指控,表示南市選委會檢視第一階段的3000多份連署書,當中卻包括已故的「亡靈大軍」,還有人遭冒用、戶籍不在該選區等狀況,他和王定宇因而委託律師提告。台南地檢署18日指揮台南市調處傳喚參與連署的公民團體志工,20日前往國民黨台南市黨部搜索,查扣黨員名冊及涉案被告手機,將莊姓副主委等5人以被告身分帶到市調處偵訊,釐清事證。檢方複訊後,認定莊、劉涉犯刑法第216、210條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嫌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0條第1項及同法第41條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有湮滅證據及勾串共犯之虞,當庭逮捕他們,並向法院聲押禁見,其餘被告請回,台南地院則於21日下午裁定2人羈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