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星廣播電視...
」 NCC 中天 立法院 衛星廣播電視法 新聞台
遺憾藍白通過多項爭議法案 賴清德再喊話:速審總預算案及軍購條例
民進黨今(4)日召開中執會,據發言人吳錚會後轉述,身兼黨主席的總統賴清德於會中表示,上會期在藍白聯手下,非但未通過攸關國家發展的「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以及強化國軍作戰能力的「國防特別預算條例」草案,反而強行通過多項具爭議性的法案。自己要再次呼籲朝野各黨,在新會期開議後,儘速完成總預算案與國防特別條例的審議。賴清德表示,立法院已在上週五(30日)結束第十一屆第四會期,自己要感謝民進黨團積極協助行政院,推動「韌性特別預算」與「災後重建特別預算」,也要感謝立法院完成立法,讓政府能夠及時回應國家韌性與災後重建的迫切需求。賴清德指出,不過令人遺憾的是,上會期在藍白聯手下,非但攸關國家整體發展的總預算案,以及強化國軍作戰能力的「國防特別預算條例」草案,未能付委審查。反而強行通過多項具爭議性的法案,甚至在最後一次院會中,通過《衛星廣播電視法》的修法,為執照遭撤銷的中天新聞台復活大開後門;通過修改《不當黨產條例》,讓國民黨取回過去不當侵吞的國家財產;以及通過《立法院組織法》修正案,為立委貪污助理費除罪化。賴清德指出,若今年度的政府總預算案遲遲未審議通過,不僅將對民生經濟產生衝擊,更可能使台灣在AI人工智慧浪潮與全球競爭中,錯失關鍵發展時機。至於強化台灣國家安全與印太區域穩定的「國防特別預算」,美國在台協會(AIT)已七度公開表達支持的立場。賴清德強調,若在野黨持續阻擋國內外廣泛支持的政院版「國防特別條例」草案,反而通過欠缺整體戰略規劃的版本,勢將延誤國防戰力提升,恐讓國際社會誤解台灣自我防衛及捍衛印太和平的決心。自己要再次呼籲朝野各黨,能以民生經濟與國家安全為優先,在新會期開議後,儘速完成總預算案與國防特別條例的審議。賴清德也提到,在鄭麗君副院長與行政院團隊努力下,台灣已順利與美國完成談判,達成對等關稅15%且不疊加,與美國232條款最優惠待遇的重要成果。這次關稅談判的成效,不僅已反映在股市與出口表現上,也獲得產業界普遍的肯定。輝達執行長黃仁勳日前公開讚賞談判結果,並肯定台灣在全球產業鏈中的重要性。最後,賴清德強調,期盼未來關稅協議送交國會時,朝野各黨能本於國家利益,秉持專業、依法審查,全力支持協議通過,協助台灣產業加速擴大國際布局。
衛廣法修正案通過 羅智強:捍衛快窒息的新聞自由
「我捍衛的不只中天,是快要窒息的新聞自由」,國民黨立委羅智強今(3)日表示,2026年1月30日,是新聞自由的關鍵之日。經過兩年努力,自己提案的《衛星廣播電視法》修正案通過了,大幅限縮NCC濫用換照箝制新聞台的空間,還給新聞自由一片乾淨的天。羅智強提到,兩年前,自己選上立法委員,第一件事,就是提案修正《衛星廣播電視法》。當時一個一個邀請國民黨立委和無黨籍高金素梅委員連署支持。而當自己接任黨團書記長後,更把修正《衛廣法》,斬斷執政者箝制新聞的髒手,視為最重要、最優先的神聖使命之一。在本會期的最後一次院會,《衛廣法》終於三讀通過!心中的欣慰,不是三言兩語能夠說盡。自己完成了一個重要使命,也實現了對選民的承諾。羅智強指出,修法在第一條明定,「捍衛新聞自由」為《衛廣法》的立法目的。告訴從現在到未來所有的執政者,新聞自由的神聖不可侵犯。修法也將衛星廣播電視的執照年限,比照無線電視由6年延長為9年。並增加2+2共4年的「臨時執照」保護期,減少政府黑手以撤照、不予換照對新聞台的箝制和威脅。修法並增定,在行政訴訟期間,電視台的執照仍然有效;若政府敗訴,則負有回復原頻道位置的義務。羅智強說明,以中天新聞台為例,政府若敗訴,就必須恢復其52台的頻道位置。這次的修法,當然是為中天討一個公道。但其意義和價值,卻遠遠大於為中天討公道,而是更廣泛、更全面的保障在民進黨執政下已岌岌可危的新聞自由。例如TVBS、東森等立場較為中立,對政府做不好之處會加以批判的新聞台,將大幅減少受執政者脅迫的危險。羅智強表示,這次修法,不只為中天討公道,也保護了還願意監督政府的TVBS和東森。捍衛的,從來不只是一家媒體,而是每一個台灣人民不被篩選、不被噤聲、不被指定立場的知情權。權力最怕的不是反對黨,而是還敢追問的新聞、還願意質疑的鏡頭、還沒有低頭的媒體。羅智強強調,這次修法,是替新聞自由止血,不讓任何人壟斷話語,讓所有聲音都能活著。未來,如果有任何執政者,想再伸手干預新聞、操弄換照、以安全之名行箝制之實,這部法律,會站在那裡,提醒他們「民主不是你們的專利,新聞自由更不是你們的恩賜」。自己會繼續站在這條線上。因為一旦新聞沉默,下一個被噤聲的,就是人民自己。
總預算、國防特別條例遭阻 賴清德:請託韓國瑜注重國家長遠發展
賴清德總統今(2)日前往臺北郵局慰勉快捷郵件投遞同仁,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在立法院當家的國民黨及民眾黨,在預算會期對福國利民的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沒有任何的審查,也無視於中國的威脅,對於國防特別條例同樣阻撓。賴清德指出,國民黨及民眾黨用盡全力因人設事,立法院強行表決通過「顏寬恒條款」、「中天條款」,同時也通過國民黨再度擁有黨產,「這樣做到底對不對,我希望全國民眾能夠評評理」。針對立法院三讀通過修正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衛星廣播電視法、立法院組織法等部分,是否會將「不副署」列為選項?賴清德回應,行政院已經公開說明,針對這3個強行表決通過的法律,會運用合憲合法方式面對,目前正積極與專家學者討論。對於立法院長韓國瑜,賴清德表示,自己身為總統,沒有批評,只有請託,請託韓國瑜能夠注重國家長遠發展,不管是國家安全、經濟發展或人民福祉,希望他能夠發揮功能,讓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盡速完成審議,讓國防特別預算也盡速通過,這是立法委員職責,也是國會議長應有的權責。
批民進黨打壓新聞自由 羅智強:衛廣法修正限制NCC不得恣打壓媒體
立法院30日三讀通過《衛星廣播電視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明定主管機關駁回換照申請的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在行政爭訟程序終結前,仍得依原執照繼續於原頻道行使權利,意味著中天新聞關台5年後有望重回52台。不過,NCC稱沒有回溯條款,所以仍在訴訟中的中天案不適用。對此,國民黨立委羅智強今(31)日表示,衛廣法修正,不僅為中天打開一道「討公道」的門,更限制NCC不得恣打壓媒體,做執政者剷除異己的東廠。「捍衛新聞自由!挪開民進黨的髒手」,羅智強表示,趕在會期結束前,立法院三讀通過《衛星廣播電視法》修正案。羅智強指出,五年多前,民進黨政府強關中天新聞台那一刻,即立下捍衛新聞自由的職志。五年多來,自己為中天抱不平,更持續為新聞自由而吶喊!羅智強續指,進入立法院後,自己推動《衛星廣播電視法》修正。修法開宗明義第一條,就是「捍衛新聞自由」,以此提醒NCC及掌權者,必須確保媒體第四權充分的自由。修法並明定,NCC對新聞台換照申請,應以「准予換照」為原則;評鑑、換照,應公開透明。羅智強提到,最重要的是,此次修法納入「矯正正義」的精神,讓NCC必須負起修正錯誤的責任。NCC與中天的訴訟已接連敗訴,若中天最終勝訴,NCC就必須恢復其所有權利。讓中天新聞台,堂堂正正的於原頻道復台!羅智強表示,直到表決前,民進黨還在扣中天紅帽子、反對修法,合理化自己打壓新聞自由的醜行。「十年政績茫茫茫,打壓新聞自由就是民進黨!」羅智強強調,衛廣法修正,不僅為中天打開一道「討公道」的門,更限制NCC不得恣打壓媒體,做執政者剷除異己的東廠。「捍衛新聞自由,挪開民進黨的髒手!羅智強說到做到!」
NCC稱《衛廣法》三讀中天不適用 鄭正鈐:偷換法律概念
立法院30日三讀通過《衛星廣播電視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明定主管機關駁回換照申請的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在行政爭訟程序終結前,仍得依原執照繼續於原頻道行使權利,意味著中天新聞關台5年後有望重回52台。不過,NCC稱沒有回溯條款,所以仍在訴訟中的中天案不適用。對此,國民黨立委鄭正鈐今(31)日表示,這樣的說法,是在偷換法律概念,刻意迴避行政法上明確的「從新從優」適用原則,混淆社會視聽。鄭正鈐指出,立法院三讀通過《衛星廣播電視法》修正案,這是我國新聞自由保障制度的重要補強。然而,NCC 竟在第一時間以「無回溯條款」為由,宣告中天案不適用。這樣的說法,是在偷換法律概念,刻意迴避行政法上明確的「從新從優」適用原則,混淆社會視聽。鄭正鈐說明,根據 《中央法規標準法》第 18 條 規定的「從新從優原則」,許可案件在程序未終結前,原則適用新法;若舊法更有利且新法未禁止,仍應從優保障當事人。鄭正鈐表示,中天新聞台換照案目前正處於「高等行政法院更審中」,救濟程序尚未終結。只要案件仍在司法審理中,就是法律意義下的「現在進行式」。NCC若仍企圖以既成事實排除新法適用,無異於以行政解釋凌駕法律保障,這不是依法行政,而是政治性處分。鄭正鈐說,過去 NCC 最令人詬病之處,在於濫用行政強制力,在司法最終判決前即粗暴拔照、關台。這種「先處決、後審判」的惡劣作法,導致即便媒體日後勝訴,頻位與權益也早已遭到不可逆的損害。鄭正鈐指出,此次修法第 19 條的核心精神,就是為了確保「救濟實質化」。明定行政爭訟終結前,業者得依原執照繼續營運,正是要防止行政機關利用「行政拖延」達成「實質封殺」的操作空間。針對 NCC 質疑「沒執照如何營運」,鄭正鈐批,這完全是倒果為因。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律,本身就是最明確的制度授權。當法律明定訴訟期間媒體得繼續經營時,NCC 的職責是依法發給臨時執照,而不是反過來以技術性理由,否定法律效力。鄭正鈐說,至於「頻道位置難回復」的說法,更是選擇性無能。NCC 過去可以一紙公文讓中天52台消失,如今法律明定主管機關負有回復義務,卻又推諉卸責?不能只會關台,不會負責。行政機關的任務是「執行法律」,而不是「編造理由拒絕法律」。
甩開NCC訴訟泥淖 《衛廣法》修正三讀為中天復活解套
立法院會今(30)日三讀通過了《衛星廣播電視法》部分條文修正案,除了讓衛星廣播電視業者執照效期從6年展延為9年外,攸關中天新聞台復台與否的的第18條、第19條修正案也在在野兩黨有共識、綠營立委全體棄權不投票下以「60比0」三讀通過。依此修法,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執照一旦遭註銷,只要在行政爭訟程序確定前,申請人仍可依原執照繼續在原頻道行使權利,而且效力溯及既往,被認為中天在有線電視「復活」有望。今天《衛星廣播電視法》部分條文修正案通過了,外界解讀「中天電視台」有望復活。(示意圖/黃耀徵攝)回顧中天波折,追溯自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在2020年11月時稱中天新聞台涉有多次違規與內控失靈等問題,而由委員會一致決議不予換照,中天無奈之下於2020年12月12日黯然從有線電視52頻道下架,轉戰網路持續保持熱度。中天對NCC行政處分不服,在提起行政訴訟後於2023年5月由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中天勝訴,NCC「不予換照」的處分被撤銷,北高行那時直斥NCC審查時使用的評分標準根本有誤,應發回重審。看似中天在多項行政處分官司中佔了上風,然而NCC持續上訴爭訟,至今中天仍無法重回有線電視52台。NCC在對中天新聞台「不予換照」處分後,中天與NCC彼此歷經多年行政訴訟纏訟,互有輸贏。(示意圖/黃耀徵攝)NCC持續上訴讓彼此角力似乎看不到盡頭,在野兩黨立委另闢蹊徑拚解套,提出《衛廣法》修正草案,明訂新聞台換照除非有重大違規,否則應以「准許為原則」,且若不予換照的處分被法院撤銷、廢止或失效,主管機關就應回復其原頻道位置及權利。如今隨著《衛廣法》修法通過,看似中天重返52台已鋪排了法律上的「康莊大道」,但後續仍須視撤照處分被撤銷後,回到NCC「重審」結果與法律適用而定。這次修法也明定,如果原頻道已交由其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之分公司或代理商使⽤;此外,修法後若頻道持有者在換照時被認定財務狀況已無法「亮紅燈」或有改正必要之時,主管機關必須先協助輔導,可以限期改正或令限期補正資料期間,並在此過渡期由主管機關發給臨時執照,每臨時執照有效期間為2年,屆期未完成補正者可以申請延長⼀次 。
三立涉入股詐欺集團、中嘉壟斷紅線 立委要NCC調查媒體負責人適格性
三立電視涉及入股到詐欺集團,再度成為立委質詢焦點,民眾黨立委黃國昌質詢問到「怎麼處理?」對此,NCC代理主委僅說,「公司解散了……後續還要提委員會處理,現在沒有委員會議」至於入股中嘉集團踩紅線之案,答詢說「比較沒有在處理」。立院交通委員會日前審查「衛星廣播電視法修正草案」,立委黃國昌在質詢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代理主委陳崇樹時指出,台灣民眾黨黨團所提出的衛星廣播電視法修正草案(衛廣法),最主要目的是要促進特別是在掌握新聞台的媒體,股權經營資訊跟接受政府補助的公開化。黃國昌說,十幾年前,早就設下一個反媒體壟斷的紅線,新聞台不可以兼營系統台,之前曾公開檢舉過「三立違規入股中嘉」,剛剛代理主委在上面大言不慚地說「已經處理了」,怎麼處理的?黃國昌說,當初如果不是有吹哨者,把裡面最核心的契約交出來,你們有辦法處理嗎?根本沒有辦法處理;當初花了多少力氣去說服那個吹哨者,把那個借名的契約交出來,才有辦法處理。以現在的狀況來講,有線電視系統名義上面背後真正的是哪一個有線系統大亨,「我老實說,NCC如果沒有掌握狀況,那是NCC的失職」為什麼要股權公開透明,道理就在這裡,剛剛你還大言不慚地說後來有處理中嘉,那有處理三立嗎?NCC代理主委陳崇樹則答詢說,「相對於中嘉,是比較沒有在處理三立」。黃國昌繼續質詢說,2024年檢調偵辦詐欺集團,發現有個ACE王牌交易所,大的詐欺犯罪組織,厲害呀,三立旗下的公司入股,裡面的一個宣傳公司設置的地點就在三立集團大樓,這是一個幫詐欺集團在三立大樓裡面成立的洗錢公司,三立還不是只有把辦公室租給他們,三立還直接入股出40%,這個王牌交易所下面的詐欺犯罪組織出60%,合資在三立大樓裡面設一個洗錢公司。2024年的夏天我問了NCC前主委陳耀祥,他說會去了解,要去調查,然後呢?NCC代理主委陳崇樹則答詢說,「那家公司已經解散了……跟那些相關的合作案其實也終止了,節目也沒有再播出了」。黃國昌則反諷說「解散就算了嗎?」陳崇樹雖說會持續檢視有沒有其他違法的事實?有的話,一樣會依法處理,但黃國昌認為,當初在強調新聞媒體負責人的適格性,是不是NCC要審查的對象?既然是,那不是一開始的時候才要檢視,是持續性的義務。黃國昌強調,現在的問題則是,「投資設立洗錢公司的媒體經營者的適格性嗎?」陳崇樹答詢,法律規定是說消極資格涉及刑事或有什麼相關的被判刑的話。黃國昌此時則請NCC代理主委回去複習一下,當初在推動媒體改革的時候,不要說以2025年的標準,以2012年的標準來說都很丟臉,2012年的時候那麼多傳播學者出來倡議,媒體改革反媒體壟斷,現在討論媒體經營者的適格性,竟是用代理主委說的消極資格的標準,那只是最起碼的;按照公司解散的說法,接下來就看看有沒有在做其他的詐騙洗錢行為,這麼消極的態度。黃國昌持續追問NCC到底處理三立到哪一部分,陳崇樹則說,「當初合作部分有沒有涉及接廣部分,已經處理到節目廣告諮詢會,已經處理完畢,後續還要提委員會處理,現在沒有委員會議」。黃國昌因此說,NCC諮詢會議結論是要怎麼處理?不能講?陳崇樹說,「因為就是程序中的個案……」,對此,黃國昌強調將持續追查此事,就看NCC接下來要怎麼處理。
提案修《衛廣法》拼中天復台 羅智強:要求NCC換照程序透明化
國民黨立委羅智強提出《衛星廣播電視法》部分條文修法,主張若電視台執照遭註銷但仍在行政救濟程序中,該執照應視為持續有效。對此,羅智強昨(8)日晚表示,此次修法意在確保新聞自由,避免主管機關以政治力打壓媒體。中天新聞台在 2020 年換照時遭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駁回,目前雙方的行政訴訟仍持續進行。羅智強等藍委主張的修法內容,包括:若駁回申請的行政處分遭法院撤銷,主管機關應立即恢復原頻道位置及其他權利;同時,修法效力將溯及適用尚未終結的行政救濟案件。外界認為此舉將使中天新聞台有望重返 52 頻道,因此被稱為「中天條款」。談及此次修法內容,羅智強表示,捍衛新聞自由是他一貫的主張,但民進黨執政後悍然關閉中天,即便 NCC 在法院敗訴仍持續上訴纏訟,「NCC宛如東廠,嚴重戕害新聞自由。」他並指出,內政部近日又以打詐為名封鎖小紅書,將黑手伸向網路空間。他強調,民進黨每逢解決不了問題,就選擇處理提出問題的人;若民主先驅鄭南榕地下有知,看到 100% 言論自由遭如此糟蹋,「將情何以堪?」羅智強表示,他推動的《衛星廣播電視法》修正案已正式啟動程序,第一條即明定「捍衛新聞自由」,提醒 NCC 與掌權者必須確保媒體第四權能充分運作。修法要求主管機關在處理新聞台換照時應以「准予換照」為原則,並要求 NCC 在頻道評鑑及換照程序中更加公開透明、採低密度管制,「讓閱聽人來決定媒體的價值。」國民黨立委羅智強表示,民進黨政府箝制媒體、侵害新聞自由,呼籲應確保第四權不受政治力干預。(圖/周志龍攝)國民黨立委推動《衛廣法》修法盼助中天重返52頻道,但 NCC 代理主委陳崇樹表示,依現階段委員人數與商業機制判斷,「幾乎不可能」(示意圖/CTWANT攝影組)
傳鏡電視邀陳水扁2026開政論節目 陳崇樹:若成真NCC會開罰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代理主委陳崇樹今(8)日表示,前總統陳水扁是否真如外傳要去「鏡電視」主持政論節目還沒個確定,且鏡電視執照規定根本不能開設政論節目,目前有接獲檢舉並處理中,若內部認定程序構成違規,就會開罰。陳水扁目前仍是「保外就醫」身分,行動理應受到不少拘束,然而近期卻傳出他將和鏡電視合作新開「總統鏡來講」談話節目並擔綱主持工作,時間點就落在2026年初,外傳不只製作團隊已然成形,政界更有不少人已接獲邀訪,甚至其中不少來賓為民進黨提名競逐2026百里侯的候選人。今天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上午審查《衛星廣播電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時,國民黨立委洪孟楷就怒批,陳水扁保外就醫時有「四不條款」,其中就有包含「不可主持政論節目」,而且再怎麼樣陳水扁仍是服刑中的受刑人,目前至少還有2個案件在審理中,如今陳水扁趴趴走多年,還可以無遠弗屆接受專訪與主持節目,這活脫脫是司法「雙標」。陳崇樹則說,確實有看到消息指出鏡電視要找陳水扁開節目,但在鏡電視官網並沒有披露相關消息,且鏡電視營運規範是不可以開政論節目的,NCC將持續關注,只要播出的內容不被認定為政論節目,NCC就沒有權限裁罰,另外受刑人人身自由等問題為法務部權責,NCC無從置喙。陳崇樹坦言,目前NCC委員數不足,無法針對任何節目內容做出核處,但確實有接獲有關鏡電視的投訴案,也已經發函請鏡電視陳述意見,若經核處後認定有播出政論節目就會開罰,像早前該電視台談大選就已經由NCC正式做出「警告」,都會納入未來評鑑與換照考量,只是目前鏡電視官網還沒有披露任何陳水扁開節目的消息,暫時無從評論。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代理主委陳崇樹(左)坦言有接獲一些關於鏡電視的投訴消息。(圖/方萬民攝)主管電視節目品質的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針對前總統陳水扁可能在鏡電視開設政論節目案如何處置以維官箴,各界關注。(圖/黃耀徵攝)
中國介選罄竹難書 民進黨籲朝野合作國安修法:亡羊補牢還不晚
國民黨主席選舉傳出中國疑似介選,郝龍斌、趙少康皆指控遭中共網軍與 AI 假訊息攻擊。民進黨今(13)由政策會執行長吳思瑤、發言人吳崢召開「國民黨終於懂了?中國介選罄竹難書 國安修法刻不容誤」記者會,呼籲國民黨亡羊補牢,撤回助長中國介選的惡法,不要再扯台灣後腿。吳崢表示,民進黨長期示警中國滲透威脅,但國民黨卻屢屢擋下修法。趙少康去年還說「民進黨不要凡事推給中國」,如今卻反過來警告中國不得介入國民黨主席選舉,如此巨大的態度轉變,代表國民黨終於認清威脅,應與民進黨合作強化國安法制,亡羊補牢猶未晚矣。吳崢進一步指出,中國認知作戰高度系統化,透過官媒與 AI 影片釋出假訊息,再由台灣媒體與名嘴協力放大,目的就是破壞民主。從假民調、旅遊團招待、買票行賄等手法,都有司法判決認證。瑞典哥德堡大學「多元民主中心」研究指出,台灣已連續 11 年遭假訊息攻擊最嚴重;國安局報告也顯示爭議訊息逐年攀升。吳崢強調,國民黨既已感受到威脅,就不該再阻擋修法。吳思瑤表示,中國介選無孔不入。民進黨在立法院召開譴責中國認知作戰記者會超過二十場,國民黨並非後知後覺,而是選擇性反應。過去國民黨是中國介選的受益者與在地協力者,如今趙少康與郝龍斌親自揭露國民黨主席選舉遭操控,更應把國家利益置於政黨利益之上,國民黨若不嚴密防堵中國介選,就是雙重標準。吳思瑤指出,韓國、加拿大、澳洲、美國、印度等民主國家皆遭中國滲透與資金介選威脅,並強化法律防線。台灣 2024 年大選中,最高檢察署統計違反反滲透法案件 117 件、287 人遭法辦。她強調,民進黨提出的「國安十法」修法,包括身份認同、刑責檢討、國家安全網與強化管轄密度等,是台灣的國安防火牆。最後,吳思瑤呼籲國民黨若不支持,也不該推動助長介選的《不在籍投票法草案》、《兩岸關係條例》修法與《衛星廣播電視法》修法。吳思瑤重申,國安十法是建構國安的防火牆,不只防範中國介選,更有效防止中國全方位滲透,呼籲藍白不要再擋。
老3台和公視恐停播 NCC:委員人數不足恐影響執照換發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表示,由於委員人數不足,可能對114年上半年廣電事業執照屆期換發產生影響。經盤點,計有4家無線電視事業(台視、中視、華視及公視CH26)、8家衛廣事業(包含9個頻道)及25家無線廣播事業(警廣、中廣、台北、高雄、復興、教育廣播電台等),共37家事業之執照屆期換發案受到影響。NCC說明,按廣播電視法及衛星廣播電視法規定,廣播電視事業須經主管機關許可、發給執照始得營運並有執照效期限制,執照屆期前應向NCC申請換發。而依據NCC組織法第9條規定,廣電執照屆期換發屬委員會議決議事項,須經委員會議審議並決議始得為之,但目前因NCC委員人數不足,未達委員總額過半,故尚無法作成換照與否之決議。NCC指出,無線電視可供民眾免費收視,為偏鄉及弱勢民眾主要收視管道,若4家業者無法順利換發執照,將嚴重衝擊觀眾知的權利。另在無線廣播部分,有數家公營廣播電臺經營執照也將屆期,包含警察廣播電台、教育電台、復興電台、臺北電台、高雄電台等。NCC再說明,公營電臺負有特定任務,如警廣具維護社會治安、改善交通秩序等功能,倘執照屆期無法換發,將影響公共利益甚鉅。NCC表示,依有線廣播電視法(下稱有廣法)第34條及公眾電信網路設置申請及審查辦法第14條第1項第3款後段規定,有線電視系統及MOD所播出之頻道內容,必須以依廣電法及衛廣法取得許可執照者為限。若4家無線電視事業及8家衛廣事業(9個頻道)無法完成換照,恐無法繼續在各該平臺播出,將影響觀眾收視權益。NCC強調,將於本(2)月儘速召開外部法律專家學者諮詢會議,聽取專業意見,積極尋求解決之道,以維護民眾收視權益、公共利益及業者信賴保護。
更一審打臉NCC!小韓粉哭訴新聞遭罰60萬 今宣判撤銷「中天勝訴了」
NCC認定中天新聞台涉利用兒童連結韓國瑜畫面,妨害兒童身心健康,裁罰60萬元。中天不服提告抗罰,一審敗訴。最高行政法院認定應調查該新聞如何妨害身心健康,廢棄原判決發回更審。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更一審今(19)日宣判,認定原處分適用衛廣法有違誤,應予撤銷,判中天勝訴。可上訴。NCC於2019年7月間表示,針對中天新聞台在2019年4月2日播出「扁錄影罵韓,小韓粉邊罵邊哭為什麼要罵韓國瑜」新聞,經民眾反映利用兒童突顯特定人物,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第27條第3項第2款規定,妨害兒童或少年身心健康,決議裁罰60萬元。中天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抗罰,主張NCC並未傳訊女童或其家人,查明女童是否願意被拍攝、女童在影片的呈現是否感到不適、有無大人操縱等,因此NCC自行認定影響女童身心健康有違誤。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於2020年間以NCC作成原處分前的相關程序符合規定,認事用法並無違誤,判中天敗訴。案經上訴,二審指出,原判決認為該新聞播送侵害或不良影響影像中的兒童,而非指其播送妨害收視兒童或少年之身心健康,如果是這樣認定,中天就沒有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且新聞如果被認定有侵害影像中兒童的違法行為,NCC也非裁罰的主管機關。二審指出,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更審時,應依職權調查此新聞如何妨害收視兒童或少年身心健康,如果新聞應為馬賽克及變聲處理是如何認定,NCC裁罰依據有無違誤。更一審今表示,原處分既是以中天所為違反衛廣法第27條第3項第2款的禁止義務而予以裁罰,則於涵攝條文構成要件時,應遵守處罰法定原則。但NCC於審酌中天是否違反衛廣法第27條第3項第2款之構成要件時,均以「被拍攝兒童法益受侵害之角度」而為涵攝,而非以收視兒童或少年之角度予以適用,就相關規定意旨有涵攝錯誤情形,原處分顯有適用法規不當。更一審指出,NCC認定該新聞播放由成年人拍攝兒童支持特定政治人物影片,且全程未打馬賽克及變聲處理,違反衛廣法第27條第3項第2款規定,但原處分理由是針對「被拍攝兒童之身心健康受損」為由,而非就該新聞如何「妨害收視兒童或少年身心健康」,其適用衛廣法第27條第3項第2款規定即有違誤,原處分自應予以撤銷。
NCC21連敗!罰中天千萬逾4成撤銷 法院認證濫罰480萬
《中天新聞台》2019年報導「卡救命錢養蚊滅韓」以及政論節目來賓質疑農漁產製銷,遭NCC裁罰共160萬元,最高行政法院14日判決撤銷確定,25案共1153萬元罰鍰已近半認定為濫罰撤銷。至此,NCC對中天開罰已經吞下21連敗,罰中天1153萬逾4成撤銷,等同「法院認證濫罰480萬」。根據《中天新聞網》報導,《中天新聞台》2020年關台前,遭NCC裁罰共25件,罰鍰金額總計1153萬元,而中天抗罰行政訴訟已21連勝,目前判決裁罰撤銷確定的案件包括:邱議瑩「大家麥離開」案20萬元,鳳凰雲案40萬元,批農漁產製銷案60萬元,「卡救命錢養蚊滅韓」案60萬元,「韓嘆高雄人命不值錢」案40萬元,共220萬元。此外,中天抗罰勝訴但尚未判決確定的案件包括:小韓粉案60萬元,封台倒數案80萬元,浙江台商案40萬元,校園霸凌案40萬元,KTV霸凌40萬元,共260萬元。判決確定撤銷的220萬元罰鍰,加上判決撤銷尚未確定的260萬元罰鍰,共480萬元,已超過罰鍰總計金額1153萬元的4成。《中天新聞台》2019年播出3段節目遭NCC裁罰,分別為:3月28日節目《大政治大爆卦》播出標題為「拚外交、農漁產滯銷綠色執政一千零一招:撒錢」節目內容;6月19日晨報新聞播出標題「驚!登革熱疫區拉警報噴藥惡夢居民心驚」、「卡救命錢養蚊滅韓?」新聞內容;7月1日晚間新聞播出標題「蔡救印越登革熱年逾8百萬韓嘆高雄人命不值錢?」新聞內容。NCC經2020年2月12日委員會認定,3段節目內容任由來賓謾罵行政機關首長,以不完整偏頗資訊誤導民眾認知,各依《衛星廣播電視法》第27條第3項第4款「違反事實查證原則,致損害公眾利益」裁罰60萬元、60萬元、40萬元。中天提起行政訴訟抗罰,2022年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中天勝訴,NCC裁罰撤銷;NCC上訴,最高行政法院14日認定中天並無違反事實查證原則,判決中天勝訴確定。
NCC修正案週五闖關 代理主委翁柏宗恐下台!NCC:7月已修作業要點,不影響運作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修正案周五闖關,現任代理主委翁柏宗恐被拉下來, NCC委員未達NCC組織法第4條規定之法定人數7人,將無法召開委員會議並作成決議。NCC表示,7月時已包裹修正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議審議事項及授權內部單位辦理事項作業要點(下稱926要點)、NCC分層負責明細表、委員會議議事要點及法制作業要點。NCC說明,修正重點為當委員人數未達委員總額過半數時,除依NCC組織法第9條第2項規定不得授權之事項外,本要點中相關委員會議審議事項,均由主任委員或代理主任委員召開既有委員組成的委員諮議會議討論後決定,以維持基本業務運作。NCC期盼立法院審查通過新委員讓委員會議能儘速正常運作,以降低對通訊傳播產業之影響。NCC特別說明,該要點修正後,計有58項事項將依修正規定,授權主任委員或代理主任委員召開委員諮議會議討論後決定;但仍有104項事項依法只能由委員會議處理,不適用本次因應的修正,包含廣電事業股權轉讓、變更名稱或負責人、衛星廣播電視事業之營運計畫變更等,屬廣播電視法第14條第1項及衛星廣播電視法第15條規定,應經許可之項目,另有關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20條第2項境外高風險電信事業及全部或一部國際漫遊服務範圍之公告等亦屬之,而裁罰案件罰鍰如達50萬以上者,亦為委員會議保留事項。NCC另外說明,有關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製造及進口,於電信管理法施行後已變更為核准制,因此,予以修正,由第5點(許可案)移列至第7點(處分案),並依修正規定,由主任委員或代理主任委員召開委員諮議會議討論後決定。
東森財經新聞台換照申請新增藝文表演轉播 NCC審議後予以駁回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今(9)日委員會議決議,就東森電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所屬「東森財經新聞台」換照處分附停止條件部分,即該頻道未來6年營運計畫中規劃新增藝文活動及表演活動之轉播,經該會審議,予以駁回。NCC表示,東森公司依據衛星廣播電視法第18條規定,於112年向NCC申請換發「東森財經新聞台」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執照。案經審議,並有申請人到會陳述意見,NCC於113年4月13日委員會議決議,附帶條件(停止條件)許可該頻道屆期換照。針對上述附帶停止條件部分,NCC說明,考量「東森財經新聞台」是以製播特定類型節目(新聞)為主之頻道,而申請人另有經營其他非以新聞為主之頻道,NCC參考今年7月委員會議審理「era news年代新聞」及「壹電視新聞台」營運計畫中節目規畫變更,認為東森公司在該頻道新增藝文活動及表演活動之轉播內容之規劃,考量閱聽眾之權益及對整體產業發展之影響,因此予以駁回。
民眾黨說明優先法案 推動下修公民權年齡、安樂死
民眾黨今(3)日召開記者會,由黨籍委員說明新會期所負責的優先法案,其中包含透過訂立《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強制議價法》以保障媒體,以及18歲公民權、不在籍投票、安樂死等議題。民眾黨立院黨團總召黃國昌強調,民眾黨團主張盡速開議,上周已函請立法院長韓國瑜,要求召開黨團協商。黃國昌今日於「台灣民眾黨團第十一屆第二會期優先法案記者會」表示,民眾黨團要推動《公益揭弊者保護法草案》,完善揭弊者保護法制,鼓勵揭弊者勇於揭發不法弊案,實現廉能政治;此外,還要推動修憲案,廢除考試院及監察院,以及推動下修公民權行使年齡為18歲,完善國家憲政制度,啟動第3波民主改革。民眾黨立委張啓楷表示,台灣媒體亂象已久,社群平台使用台灣媒體報導,卻沒有給予相當報酬,他將推動《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強制議價法》立法以保障媒體,提供媒體可要求數位平台付費使用,帶動媒體產業正向發展。此外,張啓楷將與林國成委員共推《衛星廣播電視法》,針對2部分改革,第一是公開透明,電視新聞業者,特別是新聞台,應確保其公開發行義務,其中包含股權、財務資訊,更重要的是財務中政府採購、補助、廣告收入的透明化,讓國人清楚媒體的收入來源。張啓楷表示,林國成要推動《勞工保險條例》第66條及第69條的修正草案,將勞保基金政府最後支付責任入法。他進一步補充,法案內容是將政府最後支付責任入法,確保勞保永續發展,保障勞工退休權益。民眾黨團幹事長麥玉珍則點出,台灣投票制度要改革,民眾黨團將推動不在籍投票,公投、選舉一步到位,全國、地方一併施行,還要開放在中華民國自由地區的通訊投票。她進一步說明,電子申請不在籍投票,將考慮分區定點的電子投票。此外,麥玉珍將推動《反歧視法》,延續上會期的《新住民基本法》的精神,禁止一切形式的差異待遇,如肢體、語言等暴力,還有建立民事救濟作為受歧視或騷擾之救濟方法,實質填補受歧視者的損害。至於居住正義部分,麥玉珍強調,近來台灣租住亂象多,在租屋市場,民眾黨完善《住宅法》和《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保障弱勢者比例和育兒家庭居住權利,修正為已有未成年的子女,即可申請社會住宅。公益出租人免稅額、租屋服務業者免稅額都要提高,通案版本為2萬5000元,考量不同的地區,全屋租金上限建議改為3萬5000元。接著,也要排除樂齡租屋障礙,落實110年修法之附帶決議「訂定租金之收費基準時應考量承租者收入上限。」民眾黨立委陳昭姿表示,「安樂死」議題在台灣一直有許多爭論,她將推動《尊嚴善終法》,搭配《安寧緩和醫療條例》和《病人自主權立法》,使人性尊嚴的人權價值才能完整保障,確保經醫師各方評估及病人自主意願的嚴謹程序下進行。實施對象為「具有無法治癒之疾病及無法忍受之痛苦」的病人,包括最低意識狀態和永久植物人。陳昭姿自曝收到許多陳情,台灣推動安樂死的民調高達7至8成作為佐證,說明「每個人有生就有死,所以當他離開的時候會是一個有尊嚴的,有自主的方式離開」,這就是《尊嚴善終法》的精神,這代表台灣的民意脈動,但也當然牽涉生死議題,修法會相當嚴謹。陳昭姿表示,為了以科學、實證精神、台灣醫療體系進步,她要推動《國家醫療科技評估中心設置條例》。台灣因健康投資太低,醫療上壓價、砍價現象普遍,但價格跟價值不同,政策不應一味追求價格單一面向,有時要轉向多元價值思維,例如考慮到家庭中孩子的上學狀況、大人的生產力等,才有更全面的政策藍圖。民眾黨立委黃珊珊指出,台灣現行「長照基金」主要來自菸捐、房地合一稅、遺產稅,稅源高度不穩定,且支出逐年增加,嚴重影響國家勞動力及國民晚年照顧之品質,必須要推動《長照保險法》,未來民眾黨團將參考日本、德國、韓國,比照健保局而成立長照局,建立一套妥善機制,讓財務穩定、多方負擔,目標財源達到2300億。黃珊珊說,也會延續上會期的《財政收支劃分法》,讓地方財政可以充足,中央運作也不會受到影響,健全台灣整體的財務發展;此外,近年來台灣融資公司、詐騙行為頻繁,乃至於詐騙集團結合之案例層出不窮,影響民眾生存權益乃至我國整體金融體系穩定,因此要推動《融資公司法》打擊詐欺。黃珊珊解釋,本次推動的《融資公司法草案》,部分融資公司已成三不管灰色地帶,「融資公司變成影子銀行,已經大到比銀行還大,誘使年輕人借款,最後卻還不出來,變相使他們成為詐騙集團的共犯、車手」。她認為,應指定由金管會監管,落實監管、遏止民眾信用不當擴張。民眾黨團副總召吳春城表示,上會期台灣民眾黨團八位立委是「八仙過海」、各顯神通,扮演關鍵少數的力量。吳春城說,民眾黨團延續戰力,推動各項法案。他負責的是人口政策,台灣面臨最大的人口問題就是少子化及高齡化。針對少子化,吳春城推動《營養午餐專法》,當前台灣學校,每週提供炸物兩次以上的學校竟然占到22%,還有丸類、香腸等重組食品、半加工食品超過五成,相當不營養,對照日韓在60年前,已有《營養午餐專法》,凸顯台灣的教育部懈怠、立法牛步,「什麼錢都可以省,但是孩子的營養錢,絕對不能省」,本會期民眾黨團將會盡力推動。吳春城也會持續針對高齡化,推動壯世代相關法案,包括《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他說,台灣已經邁入超高齡社會,社會福利預算達8130億元,政府思維僵化,沒有想到高齡者所組成的金字塔結構,只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他強調,《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是一個全面性的政策,並從文化開始改革,目前各部會響應中,應消弭對長者歧視,將高齡者統稱為壯世代。民眾黨立委林憶君說,現代軍事偵查手段多元化、戰場透明度高,中共衛星技術也越來越發達,很容易拍到我國軍事基地營區和戰力配置,因此將透過修訂《要塞堡壘地帶法》,明確定義戰略要域、公告被劃分戰略要域地點,避免民眾無意間觸法,以及規範哪些行為應被禁止,以保障營區、設施的安全。林憶君並點出,國軍裝備基地、軍事工程都有保密要求,目前普遍缺工,將推動《陸海空軍獎勵條例》,修法鼓勵民間參與國防工程建設與事務。她強調,民眾黨將為國軍爭取更人性化服役環境,讓國軍能夠安心服役、捍衛家園。黃國昌強調,民眾黨團主張盡速開議,上周五已函請立法院長韓國瑜,要求召開黨團協商,相信韓國瑜辦公室已經收到,希望韓能盡速召開黨團協商,決定開議日期。若各黨團無法達成共識,就依照新修正通過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各自提出議事日程草案,交由談話會表決處理,希望民進黨團負起責任,清楚表態民進黨團打算何時開議,給全體國人清楚的交代。
批NCC已失獨立專業 學者要NCC新委員先提改革藍圖
元智大學資訊管理學系教授周韻采今天指出,她曾在前總統陳水扁執政期間參與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的籌設及第一屆委員的提名,但20幾年來,對於NCC產生的亂象卻非常憂心,NCC目前的「代理主委模式」更是嚴重傷害NCC的獨立專業性,呼籲各界要力挺「嚴審、速審、實質審」NCC委員,立院才能監督NCC、找回NCC已經喪失的獨立性與專業性。21世紀基金會與中華傳播學會與前民眾黨立委張其祿今天舉行記者會,發起全民監督NCC活動,將透過籲請NCC委員被提名人「回答問卷」等方式,讓全民先行得知NCC被提名委員,對於NCC未來政策、運作看法,並邀請專家參與評定,瞭解NCC被提名人是否具有專業素養、獨立性,協助立院未來從事對NCC委員的實質審查,包括國民黨立委葛如鈞、民眾黨立委張啟楷都與會,表達對「全民監督NCC」活動的支持。21世紀基金會副執行長周韻采表示,監督NCC活動將會在立院新會期開議後、正式開審四位NCC委員被提名人程序開始前,提供給NCC委員被提名人,並儘速邀請更多專家學者評定被提名人的回覆,並一併提供給朝野政黨立委參考。張啟楷則表示,NCC目前確實有很多問題,這不是外界隨便臆測,而是剛剛卸任的兩位NCC前委員親自講的,這兩位委員痛批「政媒集團化」,身為曾經的資深媒體人,看到兩位前NCC委員在卸任後才說出這些話,心中十分震驚與感慨,因為媒體曾經是台灣各行業的楷模、是監督政府的第四權,曾幾何時變成「政媒集團化」,變成政黨同路人,而NCC更被外界痛批示「髒兮兮」,因此,這次NCC新委員提名及改組,是非常非常重要的關鍵。張啟楷指出,這段時間,NCC的獨立性不僅完全沒發揮,本身還變成亂源、變成元兇,如何導正?他已經提案修訂衛星廣播電視法中,明確要求電視台、新聞台證照審查一定要完全透明化,此外,太多新聞台、電視台拿到政府補助,搶下太多標案,怎麼能不被政府牽著鼻子走?張啟楷說,他同時提案修正廣電法,電視台必須定期揭露拿到多少政府標愛與補助,全部公開透明,而且主動申報,已經被列為民眾黨下會期的優先法案。他也痛批NCC並沒有善盡國內媒體健全發展之責,媒體財務無法自給自足,媒體記者從業人員薪資難以提高,如何去監督政府、為民發聲?他也籲請所有媒體從業人員提供修法意見,讓國內媒體環境能越來越健全。周韻采說明民間發起的「全民監督NCC」活動的內容與期望。(圖/翻攝自中天電視)
iPhone16仍有望上市 NCC修正委員不足之規定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4位委員即將於今年8月1日卸任,行政院提名人選尚未經立法院同意,將無法依規定召開委員會議,恐影響iPhone16認證上市,NCC於26日提出修正要點,並喊話應盡速通過新委員審查。NCC指出,因委員未達NCC組織法第4條規定之法定人數7人,將無法依NCC組織法第10條第3項規定,召開委員會議並作成決議。NCC於26日委員會議決議包裹修正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議審議事項及授權內部單位辦理事項作業要點、NCC分層負責明細表、委員會議議事要點及法制作業要點。NCC說明,本次修正重點為,當委員人數未達委員總額過半時,除依NCC組織法第9條第2項規定不得授權之事項外,本要點中相關委員會議審議事項,均由主任委員或代理主任委員召開既有委員組成的委員諮議會議討論後決定,以維持基本業務運作。NCC盼立法院審查通過新委員,讓委員會議能儘速正常運作,降低對通訊傳播產業之影響。NCC特別提到,該要點修正後,有58項事項將依修正規定,授權主任委員或代理主任委員召開委員諮議會議討論後決定,但仍有104項事項依法只能由委員會議處理,不適用本次因應的修正,包含廣電事業股權轉讓、變更名稱或負責人、衛星廣播電視事業之營運計畫變更等,屬廣播電視法第14條第1項及衛星廣播電視法第15條規定,應經許可之項目,另有關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20條第2項境外高風險電信事業及全部或一部國際漫遊服務範圍之公告等亦屬之,而裁罰案件罰鍰如達50萬以上者,亦為委員會議保留事項。NCC也表示,有關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製造及進口,於電信管理法施行後已變更為核准制,因此,予以修正,由第5點(許可案)移列至第7點(處分案),並依修正規定,由主任委員或代理主任委員召開委員諮議會議討論後決定。
立院修正NCC組織法 陳耀祥、翁柏宗確定7月底「須」走人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今天表示,原本藍綠黨團對於NCC委員現行產生的方式都並不滿意,國民黨團主張依照政黨比例產生,民眾黨團則盼比照公視董事成立委員會審查,但因部份NCC委員任期到七月截止,藍白有共識先處理NCC最具急迫性的問題,也就是刪除NCC委員萬年條款,暫時不動NCC委員由政院提名的部份,未來再繼續研議。立院昨日三讀通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修正案,刪除原任委員在新委員產生前可延任的規定,也是外界所謂的委員萬年條款,一旦總統明令公布,不僅NCC現任主委陳耀祥7月底就必須卸任,連原本前任閣揆提名的繼任主委候選人,在野黨也很有意見的現任副主委翁柏宗,因為已任滿兩屆,也必須下台。翁曉玲也呼籲政院應思考重送主委及委員名單,並且先與在野黨溝通,呼應民意要求。對於NCC萬年委員條款被刪,立委葉元之表示,NCC有萬年委員非常奇怪,民主社會絕對不會接受,因為任期制應該是民主國家的基本慣例,連總統都有任期,考試院、監察院及大法官等其他相關機關之委員,若立院不同意,也都不能延任,NCC自然也不例外。立委翁曉玲說明,具他瞭解,原本立法者訂定「萬年條款」的原意是盼NCC委員「如果」做得不錯,經驗可傳承下去,但NCC獨立性已引發嚴重爭議,民意期待NCC委員回歸任期制,立院也呼應民意,修法刪除萬年委員條款。她同時表示,根據修法內容,若NCC委員未來在任期中途離職,繼任委員也只能將原本該委員遺留未完的任期做完,而非從上一位委員離職之日起再做四年,而且這是民進黨立委的提案。國民黨團日前撤回原先主張的NCC委員依政黨比例條款產生,民進黨大酸藍營是因為在「憲法法庭」接受震撼教育,心知該主張未來一樣會被大法官打臉「怕了喔」,但翁曉玲今天表示,NCC委員產生方式,藍綠都不滿意,但究竟該如何處理,黨團還會再做討論。至於閣揆卓榮泰對於前任閣揆陳建仁提名的NCC委員一直未明確表態,直到立院本會期即將結束才表示「接受」。翁曉玲說,不難看出卓對陳建仁提的名單也不盡滿意,但儘管NCC委員將進入實質審查(舉行臨時會或立院下會期),陳耀祥、翁柏宗等四位立委確定將在7月底前卸任,他呼籲民進黨仍應思考重提委員名單,並且先與在野黨溝通。翁曉玲接受「誰來早餐」節目訪問時,也被問到立院昨日處理NCC組織法修正案的過程確實非常驚險,她解釋,表決時,贊成與反對者僅差一票,主因在民眾黨希望NCC委員組成方式在這次修法時就一併處理,比照「公視模式」產生,但國民黨希望先維持目前政院提名的模式從長計議,民進黨立委雖棄權,但也代表綠委其實也不反對藍委的決定。此外,針對立委羅智強提案修法,在衛星廣播電視法中明訂「新聞頻道執照永久有效」,也就是外界稱呼的「中天復台條款」,翁曉玲表示,因為立院本會期已經結束,要等下會期才能審議,而NCC臨時會則會在暫訂8月中旬舉行的立院臨時會中進行討論。
傳陸媒介入我國政論節目 國台辦:民進黨操弄假新聞
據《自由時報》報導,傳出陸媒在台參與製作政論節目,更在錄影棚盯梢。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昨日表示,此事茲事體大,陸委會、文化部、通傳會(NCC)都必須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衛星廣播電視法等進行查處。對此國台辦發言人朱鳳蓮26日回應,這則報導是一篇造謠的假新聞,純屬造謠,是民進黨指使媒體和網軍大搞綠色恐怖。針對陸媒駐台記者參與我國政論節目,置入國台辦要求主題與角度,文化部對此表示,該記者已於一個月前離境,將查證是否有此情形,如違反規定,將廢止其記者證,並由移民署廢止入出境許可證,移送有關機關依法處理。朱鳳蓮則表示,可以確定的是,《自由時報》這則報導,是一篇徹頭徹尾的假新聞,純屬造謠。她說,民進黨當局利用該道惡意抹黑攻擊大陸,民進黨指使媒體和網軍,對台灣民眾進行認知詐欺,分化台灣社會,煽動兩岸難以對立,大搞綠色恐怖和寒蟬效應,粗暴的剝奪台灣民眾的正當權益,嚴重侵害台灣民眾的利益福祉,破壞兩岸關係發展。朱鳳蓮也強調,希望廣大台灣民眾認清楚民進黨當局操縱的欺騙性和危害性,以實際行動維護自身的正當權益。「正告民進黨當局立即停止為了政治私利損害台灣同胞切身利益,破壞兩岸關係的行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