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保護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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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轉介被害人偏低 民間犯保聯盟籲新制再進化
新修正《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於今年7月1日正式施行,「犯保協會」將重新改組,擬於明年1月1日施行,「民間監督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聯盟」上午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聯盟肯定新法的精神,並呼籲法務部、警察機關、犯保總會儘速因應,落實犯罪被害人保護新制。民間犯保聯盟對於未來犯保新制提出3點期待及呼籲:1.建請法務部及警察機關,建立「第一時間」的通報機制,及時提供保護資源。2.建請法務部應盡速廣納人才,依新法啟動改選作業。3.建請犯保總會,從新建置服務流程及教育訓練,帶領服務品質再提升。另外,從2022年舊法時期的統計數字來看,犯保協會有3208件案件來自檢察機關;但從警察機關轉介者,卻只有177件。就此可知,警察機關轉介犯保服務的系統,過去並未成熟。犯保聯盟指出,目前警方雖設有「犯罪被害人保護官」;但第一線處理刑案的,可能是交通大隊或是偵查佐員警。舉例來說,當發生死亡車禍案件,員警前往事故現場時,如與被害人家屬接觸,第一時間即可先行緊急援助,或告知被害人保護服務的資源。為因應新法,有必要重新建立權責明確的處理原則及通報機制。記者會出席人員包括:民間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聯盟召集人林永頌、台北大學副教授黃蘭媖、銘傳大學助理教授洪文玲、台北市婦女救援基金會執行長杜瑛秋、現代婦女基金會研究員王秋嵐、臨床心理師全國聯合會理事朱春林、立法委員吳玉琴等人。
犯罪被害人保護新制1日上路 陳建仁:從補償提升為尊嚴
行政院長陳建仁今(30)日出席「新法迎馨、引領馨生」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新法啟航宣導活動時表示,《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今年修正通過,其中關於保護命令及犯罪被害補償金等新制,都將在明天7月1日上路,為犯罪被害人提供全方位的資源與協助,貫徹國家照顧被害人理念,為我國人權立國再啟新篇章。陳建仁表示,為維護、提升與保障犯罪被害人的人權,政府2017年召開司法改革國是會議,針對「保護被害人與弱勢者的司法」詳加討論並做成了多項決議,為回應社會各界對於改革的期待,行政團隊提出《犯罪被害人保護法》修正草案,更名為《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其中第二章保護服務、第三章犯罪被害人保護命令及第五章犯罪被害補償金等重要規定,將於7月1日正式上路,由以往的「補償」及「保護」,提升為強調對犯罪被害人及其家屬的尊嚴、同理,為我國犯罪被害人保護法制的重要里程碑。陳建仁指出,近年來多項重大矚目案件的發生,在犯罪事件發生後,被害人及家屬身心受創,需要多方面的照顧,涉及層面廣泛,包括法律協助、心理輔導、身心治療、經濟支持等,實需中央與地方,政府與民間共同合作。所以本次修法特別提升層級,由行政院督導整體犯罪被害人保護工作的成效,也明訂跨部會權責與建構服務網絡,期望摒除本位主義,同心協力,共同為犯罪被害人提供全方位的資源與協助。陳建仁回憶,他在副總統任內,於2018年4月11日曾出席「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成立20週年大會」,親自頒獎表揚推動犯罪被害人保護工作有功人士,所以倍感親切。犯保協會長期陪伴被害人走過傷痛,他特別感謝過去幾年來帶領分會同仁的主任委員,因為他們的付出,被害人保護工作得以成長茁壯,並且感謝志工朋友及從業人員們的付出與努力,引領被害人走出傷痛,獲得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