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
」 中和 公公 詐騙 殺人 車手
綁匪信件爆「她已死」!美國知名主播母失蹤半年 警方公開恐怖勒索信
美國《Today》節目主持人莎凡娜(Savannah Guthrie)的84歲母親南希(Nancy Guthrie),今年初在亞利桑那州圖森(Tucson)住家遭人綁架,至今已失蹤半年仍下落不明。為加速偵辦,皮馬郡警長辦公室(PimaCounty Sheriff's Department)近日首度公開2封寄給當地媒體的勒索信,希望藉由信件內容及文字特徵,尋求民眾協助辨識嫌犯身分。美國Abc News報導,警方表示,2封勒索信均已經過部分遮蔽處理,但仍保留重要內容。調查人員指出,信件中使用的遣詞用字、句法結構及語言習慣具有明顯個人特色,不僅有助分析寫信者的心理狀態與犯案動機,也可能讓熟識對方的人認出其寫作風格,因此決定對外公開,希望取得更多關鍵線索。根據警方說明,第1封勒索信於2月2日寄到圖森當地CBS電視台KOLD-TV,收件人寫的是莎凡娜。信中宣稱,「我們抓走了妳的母親南希,她目前安全,但十分害怕。」綁匪要求家屬支付數百萬美元等值的比特幣作為贖金,並揚言若未如期付款,「她將會被殺害」。警方指出,信件中還提及多項只有曾進入屋內者才可能知道的細節,包括南希床邊擺放的智慧手錶,以及住家後院損壞的照明燈,顯示嫌犯可能曾進入被害人住所,增加案件調查的重要性。第2封勒索信則於2月6日寄出,收件人改為葛思里一家。信中聲稱南希已經死亡,並寫道「她如今已長眠於大自然中」。信件還表示,嫌犯「沒有完全了解她的身體狀況」,並聲稱「從未打算傷害她,她是在遭帶走後不久過世」。信件最後甚至向家屬道歉,寫道「無論你們做什麼,都無法改變結果。我們希望你們知道這一點,也希望你們能找到平靜。」不過,警方目前仍未證實信中內容是否屬實,南希至今仍列為失蹤人口,案件仍持續偵辦中。在警方公開勒索信後,莎凡娜於社群平台發文,再次向外界喊話,希望民眾提供任何可能線索。她表示,半年來家人每天都努力振作,因為那正是母親一直教導他們的人生態度,但失去親人的煎熬從未減少。莎凡娜寫道,「每天醒來,我們都努力堅強、繼續生活,但請不要誤會,我們的心早已支離破碎。」她同時懇求外界協助,「我們真的很絕望,需要有人站出來。一定有人知道什麼、懷疑什麼,或認得勒索信上的筆跡與文字風格。」她也提醒,目前警方提供的懸賞金仍然有效,民眾可透過匿名方式提供情報。最後她向母親深情喊話,「我們永遠不會停止尋找答案,也永遠不會放棄希望。我們會一直祈禱、相信這個世界仍有善良的人。拜託大家,請幫助我們,把媽媽帶回家。」
鄰居一句投資話術差點騙走150萬!銀行機警攔阻 保住畢生積蓄
基隆市一名蔡姓男子日前因誤信鄰居介紹的投資機會,險些將畢生積蓄150萬元匯給疑似詐騙集團,所幸銀行行員在辦理匯款時發現男子神情緊張、說詞反覆,察覺情況有異,立即依照防詐程序通報警方到場協助,成功阻止一場可能造成重大財產損失的詐騙案件。基隆市警察局第一分局忠二路派出所員警接獲銀行通報後,迅速趕赴現場了解情況。蔡姓男子向警方表示,這筆款項是要投資鄰居經營的理髮廳,希望藉此獲得投資收益。然而,當警方進一步詢問投資內容、合作模式、資金用途及報酬方式時,蔡男卻無法清楚說明,也拿不出任何投資契約、書面文件或對話紀錄作為佐證,讓警方更加確信這極可能是一起假投資詐騙案件。警方隨即耐心向蔡男說明近年來常見的投資詐騙手法,指出詐騙集團經常利用「高獲利、低風險」、「穩賺不賠」等誘人口號,甚至透過熟人、親友或鄰居關係降低被害人的戒心,使民眾在信任對方的情況下,輕易將大筆資金匯出。一旦款項匯入指定帳戶,往往難以追回,受害者多年積蓄也可能瞬間化為烏有。經過警方詳細分析與耐心勸說後,蔡姓男子終於意識到自己可能落入詐騙陷阱,當場取消150萬元匯款,成功保住畢生積蓄,也對銀行行員與警方及時伸出援手表達感謝。警方再次呼籲,面對任何投資機會,切勿因對方是親友、鄰居或熟人就掉以輕心,務必確認投資標的是否合法、是否有正式契約及相關證明。如遇可疑情況,應立即停止匯款,並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或110報案專線尋求協助,多一分查證,就能少一分受騙風險,避免辛苦累積的財富落入詐騙集團手中。
假借縣長秘書吸金6500萬!許智信重判73年獄中病逝 兩度開刀仍不治
宜蘭縣政府前公共造產專員、曾擔任縣長林姿妙秘書的許智信,因假借縣長秘書身分,向地方人士謊稱握有政府採購標案及投資管道,吸金詐騙高達6500萬元,最高法院今年6月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等罪,累計判刑73年2個月定讞。不料,判決確定不到兩個月,許智信卻驚傳在服刑期間因病身亡,歷經兩次手術及裝設葉克膜(ECMO)搶救仍回天乏術,檢方已報請相驗,消息震撼宜蘭地方政壇。據了解,許智信在台北看守所服刑期間,身體狀況持續惡化,今年6月中旬因腸胃疾病併發嚴重胃出血緊急送醫,住進加護病房接受治療。醫療團隊先後替他進行兩次手術,並裝設葉克膜維持生命徵象,但病情始終未見好轉,最終於7月31日下午宣告不治,詳細死因仍待檢方相驗確認。判決指出,許智信長期支援宜蘭縣長室業務,經常以縣長秘書、助理身分出席地方政商活動,在地方累積相當人脈與信任。自2021年起,他因沉迷地下賭博,欠下龐大高利貸債務,便利用外界對其身分的信任,向地方民代、政商人士及友人佯稱掌握尚未公開的政府採購標案、公共工程及投資機會,只要投入資金即可獲得高額報酬,陸續向17名被害人吸金,詐得金額高達6500萬元。隨著資金缺口愈滾愈大,許智信於2023年9月曠職失聯後潛逃,最終在台北遭警方查獲並羈押禁見。事件曝光後,林姿妙曾表示,對此感到十分痛心,並要求縣府所有同仁潔身自愛,若有違法情事一定依法嚴辦、絕不寬貸。全案經司法審理後,許智信所涉案件分為兩部分。其中7件詐欺案件已於2025年間判處2年6個月徒刑定讞並入監執行;另外10件涉及《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高等法院更一審認定他濫用公務員及縣長幕僚身分取信被害人,犯罪時間長、被害人眾多、詐得金額龐大,嚴重損害政府公信力,因此分別量刑後合併執行73年2個月徒刑。最高法院於今年6月9日駁回上訴,全案正式定讞。然而,重判定讞不到兩個月,許智信便因病於服刑期間離世,也讓這起震驚宜蘭政壇、涉案金額高達6500萬元的吸金詐騙案,以令人唏噓的方式畫下句點。
噁男拿熱戀期私密照勒索前女友50多次 遭法院重判
情侶交往期間,個人隱私也要注意!大陸廣東最近驚傳一起不雅照敲詐勒索案,一名成姓男子和吳姓女子分手後,以威脅散播女方私密影像的方式,先後勒索前女友50多次,共逼迫女方轉帳近萬元人民幣。經法院兩審判決確定,判成男有期徒刑1年3個月,併科罰金1萬元(約新台幣4.5萬元),同時要全數退還被害人的財產損失。根據陸媒《廣州日報》報導,肇慶人民法院近日審結一起勒索案件,被告成性男子與原告吳姓女子曾是情侶關係,戀愛期間成男拍攝並保存吳女大量私密影像。兩人分手後,成男以私密影像向吳女勒索50多次,不法獲取9766.5元(約新台幣44000元)。肇慶人民法院一審審理後,認定成男行為已構成敲詐勒索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年3個月,併科罰金1萬元(約新台幣4.5萬元),同時責令其必須全數退賠受害人所遭受的財產損失。但被告不服判決並提起上訴,近日經二審法院審理後,認為一審判決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且量刑適當,因此駁回上訴並維持原判。目前該起案件的判決已正式生效,成男必須入監服刑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對此,警方特別呼籲,無論在何種關係下,切勿隨意拍攝、保存或持有他人的私密影像,以免觸犯法律。此類未經同意拍攝或保存私密照的行為,往往成為日後犯罪的工具,嚴重侵害他人隱私權。◎根據刑法第235條規定,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可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提醒大家勿加入跪求、私給等行列,以免觸法。
預謀性侵!台南惡狼「場勘11次」意圖強擄女高中生遭制止 一審結果出爐
台南市永康區4月間發生隨機性侵未遂案,43歲蔡姓男子預謀侵犯女高中生,不僅事先前往現場「場勘」高達 11 次,還在草叢鋪設木板以便通行,甚至挑選附近無人空屋鋪設浴巾作為預謀犯案場所,更尾隨被害人,持酒精口罩摀嘴試圖強擄,所幸路過民眾見義勇出手相助,台南地方法院31日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盜未遂罪》,判處蔡男6年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4月22日下午5時許,被害人放學後獨步行經永康區忠孝路,蔡男則在後方偉歲,他見四周無人,突上前勒住女學生脖子,並拿事先噴有酒精的口罩強行摀住對方口鼻,試圖將其拖往旁邊草叢與空屋,所幸當時路過的陳姓民眾目擊異狀,當機立斷從路旁撿起木條揮打制止,蔡男見事敗露隨即變裝逃離現場。由於案發地點正好在進行道路修繕工程、監視器尚未裝回,永康警分局接獲報案後立即成立專案小組,擴大調閱周邊上百支民宅監視器與巡邏車行車記錄器,鎖定蔡男騎乘機車前往停放後徒步尋找目標的行蹤。警方掌握關鍵線索後「以車追人」,於23日傍晚將蔡男逮捕到案,並當場查扣犯案用浴巾、毛巾、防曬面罩、袖套及變裝衣物等證物。檢方調查,蔡男為滿足一己私慾,事前多次前往現場精密勘查,預謀將隨機擄獲的女高中生拖入空屋性侵後變裝逃逸,日前將他起訴,台南地院法官審酌,蔡男無視他人身體自主權,在光天化日下對少年隨機施暴,造成被害人身心嚴重受創並引發社會大眾恐慌,危害社會治安甚鉅;考量其坦承犯行且屬未遂依法減刑,但鑑於未取得被害人原諒且無法達成調解,判處有期徒刑6年,全案仍可上訴。
瑪莎拉蒂惡少全定讞!共犯遭判3年10月 被害男大生母嘆:視力無法回復正常
2021年台中瑪莎拉蒂惡少打人案,宋姓大學生遭痛毆到奄奄一息,留下終身無法回復之傷害,一時震驚全國,而案經多年審理後,最高法院31日駁回上訴,共犯李韋霖、陳勁豪分別遭判有期徒刑3年10月定讞、主嫌張敦量則被判處有期徒刑9年,並在2023年底入獄服刑,全案定讞。而被打的宋姓男大生母親也感嘆,兒子至今還有漫漫復健路要走,且斜視問題恐再無法回復正常。回顧整起事件,2011年11月7日凌晨,食品小開張敦量駕駛母親名下的瑪莎拉蒂跑車,行經西屯區台灣大道與河南路口時,與宋姓大學生所駕駛的車輛發生擦撞,未料張敦量、李韋霖與陳勁豪3人竟強拉宋男下車,並持鋁棒痛毆宋男,儘管宋男不斷哀求道歉,但3人仍對其痛毆、狂搧巴掌、重擊宋男頭部,造成宋男顱骨骨折、急性硬膜上出血、氣腦與眼耳出血,緊急開刀後才保住一命,但仍對宋男造成不可回復之嚴重傷害。案經檢察官起訴後,主嫌張敦量一、二審均遭判刑有期徒刑9年,最終放棄上訴,並在2023年底入獄,另,共犯李韋霖、陳勁豪一審均遭判有期徒刑4年8月,案經上訴至二審後改判有期徒刑3年,並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後,更一審改判2人各有期徒刑3年10月;全案再上訴後,最高法院31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然而被打的宋姓男大生至今仍受有相當嚴重之傷害,面對全案定讞,31日宋母受訪時坦言,兒子至今對於情緒控管與反射動作均有影響,還有慢慢復健路要走,且兒子的學業也因此延宕,「目前還無法順利畢業」,兒子的視力目前也有斜視問題,「可能一輩子都無法再恢復正常了,他也必須去學習適應這樣的眼睛」。
幫同事出面討債竟挨刀!男背部中刀慘氣胸 警逮捕犯嫌還搜出毒品
新北市烏來區26日下午發生攻擊案,31歲林姓男子與48歲朱姓男子為同事,而朱男與34歲林姓同事有債務糾紛,林男於是協助進行協調,但在談判過程中雙方一言不合,朱男情緒失控拿起現場剪刀朝林男刺去,林男背部受傷造成血胸和氣胸,朱男則在行兇後逃逸,警方28日晚間將他拘提到案,全案依法送辦。據了解,林男為旅館員工,得知林、朱有債務糾紛後進行協調,但協調過程中雙方情緒激動並爆發肢體衝突,朱男竟失控拿起現場的剪刀朝林男背部等處狠狠刺去,導致林男當場受有頭部撕裂傷、後背部穿刺傷、前胸多處擦傷,甚至出現血胸與氣胸傷勢。在場的林男見狀連忙將被害人緊急載往烏來消防分隊,後續由救護車轉送新店耕莘醫院急救,所幸經救治後已無生命危險,朱男則在犯案後逃逸,警方立刻組成專案小組追查。警方於28日晚間持拘票將朱嫌拘提到案,並在朱嫌身上查扣毒品殘渣袋 5 個,而被害人暫不提出傷害告訴,警詢後將朱嫌依違反《刑法》殺人未遂罪嫌移送臺北地檢署偵辦;至於持有毒品殘渣袋部分,警方已依法採集其尿液檢體送驗,待檢驗結果出爐後,將另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函送地檢署併案偵辦,朱男則已遭羈押禁見。
丟榔頭砸破車窗嚇壞夫妻 28歲怪男落網辯:車子加速開過來
新北市三峽區29日上午發生攻擊案,28歲許姓男子見車子行駛而來,竟持手中榔頭朝車輛砸去,導致車窗遭砸破,車內夫妻飽受驚嚇,所幸未造成傷亡,警方30日上午在鶯歌逮捕許男,他辯稱不滿車子加速逼近,警方訊後依恐嚇及毀損等罪嫌移送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並建請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羈押。29 日上午11時,被害駕駛開車行經三峽區三樹路98巷前,許男卻突然朝車輛丟擲榔頭,導致車身與玻璃受損。駕駛隨即將車輛開至前方安全處停靠並報警。警方到場後隨即查扣作案工具榔頭,並由專案小組擴大調閱周邊監視器影像,過濾犯嫌衣著特徵與逃逸動線,鎖定許姓男子涉有重嫌。警方調查,案發當天許男乘坐蕭男騎乘的機車,到案發現場協助搬運冷氣,手拿施工榔頭站在路邊時,見被害人駕駛黑色自小客車駛近,竟一氣之下朝車輛砸去,所幸未造成人員傷亡。警方於30日上午在鶯歌將他拘提到案,訊後依恐嚇、毀損等罪嫌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並建請檢察官聲請羈押,確切案情則仍待調查釐清。三峽警分局呼籲,民眾遇有糾紛應保持冷靜、理性處理,切勿因一時情緒失控而訴諸暴力,以免觸法並危害他人生命、身體及財產安全。
3歲童玩搖搖馬遭陌生婦狠甩巴掌 瞎扯「被罵吃屎」遭法官打臉判5月須入監
高雄一名46歲方姓女子日前行經公園遊戲場時,竟無故朝一名正在玩搖搖馬的3歲男童頭、臉重甩一巴掌,害男童當場摔落受傷痛哭。方女辯稱是因聽到男童用台語辱罵她「你吃屎」,才出手「代父母管教」,但高雄地院法官查明男童根本不會說台語,認定其說詞不足採信,依「成年人故意傷害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5月,且不得易科罰金,必須入監服刑,全案仍可上訴。判決指出,今年5月23日下午,方姓女子步行經過高雄前鎮區興仁公園兒童遊戲場,看到3歲楊姓男童獨自坐在搖搖馬上,竟突然上前徒手重擊男童頭臉部,導致男童當場摔落地面,造成左耳及頭部挫傷,嚇得放聲大哭。當時陪同在旁的父母立刻衝上前護住孩子,並當場報警提告。法院審理時,方女否認無故施暴,聲稱自己經過時聽見男童以台語對她說「你吃屎」,一時情緒失控,才會賞對方一巴掌,還辯稱是替家長教導小孩。然而法官勘驗相關證據後發現,男童母親當時就坐在遊戲設施正前方,全程未聽見孩子開口說話;此外,男童年僅3歲多,家中沒有台語使用環境,根本不會說台語,認定方女說法明顯與事實不符。法官指出,方女與男童素不相識,對孩子毫無任何管教或懲戒權限,卻對年幼兒童動手施暴,除造成身體傷勢,也讓男童事後心生恐懼,不敢再搭乘搖搖馬及到公園遊玩。考量方女曾有傷害前科,犯後仍推卸責任、毫無悔意,也未與被害家屬達成和解,因此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加重其刑,判處有期徒刑5月,且不得易科罰金,須入監服刑。
花65元中54億頭獎沒用!美男領獎後4度遭逮 曾盼重啟人生卻又壞事做盡
美國肯塔基州51歲男子法辛(James Farthing)在2025年中了金額高達1.673億美元(約新台幣54.3億元)的頭獎,創下該州史上最高獎金的紀錄。不過,他領獎後官司不斷,近日因涉嫌家暴案件再度遭到警方逮捕,這也是他中獎以來第4度被捕。綜合外媒報導,法辛日前在搭船出遊結束後與一名女子返家時發生爭執,並以雙手掐住對方頸部,導致女子一度無法正常呼吸。法院紀錄顯示,法辛目前被控一級勒頸傷害罪(涉及家庭暴力)及四級傷害罪(涉及家庭暴力並造成輕傷),不過他29日在地方法院出庭時否認所有指控、拒絕認罪。法官裁定保釋金1萬5000美元(約新台幣49萬元),並下令不得接觸被害女子,同時要求配戴電子腳鐐,以確保遵守禁制令。2025年4月法辛以2美元(約新台幣65元)購買威力球彩券,幸運抱回1.673億美元的頭獎獎金而受到外界關注,當時他表示將與母親葛里茲(Linda Grizzle)分享獎金,葛里茲也曾說希望利用這筆錢償還債務。然而中獎後過沒多久,法辛便在佛羅里達州一家海灘度假村因與人爆發衝突遭警方逮捕。警方指控,他涉嫌踢傷一名副警長臉部並企圖逃逸,最後遭電擊槍制伏。他事後認罪,被判入監且另須繳納1000美元罰款。之後,法辛曾受訪表示,希望重新開始人生,坦言自己過去做過許多錯誤的決定,也讓母親承受不少壓力。不過,今年2月他又因涉嫌恐嚇遭逮捕。警方表示,一名女子報案稱擔心自身安全,警方到場時發現她躲在書桌底下。女子指稱法辛曾帶她參加聚會,並涉嫌施壓要求她食用一種「軟糖(gummy)」。警方隨後在屋內查獲手槍、彈藥、大麻及吸毒器具。隔月法辛再因涉嫌闖入一處民宅並竊取約1萬2000美元(約新台幣39萬元),被控二級入室竊盜及持有大麻等罪名。據了解,法辛的犯罪紀錄最早可追溯至1994年,涉及竊盜、毒品犯罪、參與有組織犯罪及逃離拘留設施等案件。依據肯塔基州法律,只要年滿18歲且未受緩刑或假釋條件限制,即使有犯罪前科,仍可合法購買州彩券。
中和公公狠砍兒媳致死!呂秋遠揭兇嫌2心態 批「不把人當人看」
新北市中和區日前發生一起公公砍死兒媳的家庭悲劇,被害人脖頸處中數十刀而當場死亡,手段之慘忍震驚社會,兇嫌被當場逮捕後,現已遭羈押禁見。對此,律師呂秋遠在社群平台發文批評兇嫌存在兩種惡劣心態,並提到婚姻有10件事最好不要做。呂秋遠在臉書發文指出,一般人要拿刀傷人,是件非常不容易的事情,更何況是這麼多刀,「這種情況,只說明了兩種情況,第一,他對媳婦的恨意非常深,第二,他沒有人性,才能不把人當人看。」呂秋遠接著提到:「都成年人了,永遠不要想要改變另一半。可以挑選,但不要改變,但凡只要有一點猶豫,那麼寧願單身,也不要結婚。結婚算是第二次投胎,投胎要喝孟婆湯,但也肯定要詢問牛頭馬面,才會知道怎樣不會出錯。」對於婚姻,呂秋遠認為有以下10件事情千萬不能做:1.聘金不要收、嫁妝不要給2.盡量不要奉子成婚,單親也無妨3.不要在伴侶家族公司裡工作,逼不得已請一定要拿薪水4.不要管帳!5.不要去追蹤另一半的行蹤,一旦發現外遇就殺無赦。對別人動心前,先考慮離婚6.不要住婆家、不要住娘家7.小孩的教養,是兩個人一起分工,不要交給父母8.吵架時不要情緒勒索9.家暴,一次都不行10.不能辭職,要有收入「結婚就是衝動,而搶著衝動, 想要結婚的人都會喝孟婆湯,肯定都會忘記,就當我沒說。」呂秋遠補充說道。
媳婦遭公公砍死「外遇夫仍可拿百萬元補償金」?法界人士解答了
新北市中和日前發生駭人命案,1名張姓女子前往婆家接4歲女兒時,遭公公持刀猛砍約40刀傷重不治。雖然張女的丈夫既是兇嫌的兒子,也是被害人的配偶,依法具有犯罪被害補償金申請資格,但他不僅不願支付孩子的教養費,還長期待在台中養小三,遭外界質疑不適合領取補償。對此,法界人士指出,雖然現行《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並未直接排除其申請權,但法律已設有2道審查機制,可視個案情況酌減或拒絕補償,以避免衍生道德爭議。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依據《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規定,犯罪被害人的父母、配偶及子女均屬第一順位遺屬,得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本案中,張女丈夫雖是兇嫌之子,但並非造成張女死亡的故意或過失行為人,因此法律上無法僅因其身分而剝奪申請資格。除非他主動拋棄權利,否則依法仍可與張女父母及女兒共同分配最高180萬元的犯罪補償金。不過,1名熟悉犯罪被害補償審議程序的法界人士表示,若依目前媒體披露內容,張女丈夫長期與妻子分居、刻意疏離張女與年幼女兒,甚至拒絕負擔家庭開銷及女兒教養費,導致張女獨自承擔育兒壓力,並長期面對公婆的惡意對待,相關情節都可能成為審議時的重要考量。法界人士指出,《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第59條明定,若考量犯罪被害人或其遺屬與犯罪行為人的關係,以及其他相關情事後,認定支付犯罪被害補償金有失妥當,犯罪被害補償金審議會得視情況酌予減少補償金額,甚至決定完全不予補償。因此,即使張女丈夫依法具備申請資格,最終是否能領取補償,以及可領取多少金額,仍須由審議會依個案事實綜合判斷。另一方面,由於張女年僅4歲的女兒同樣屬於第一順位遺屬,也有權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但因未成年子女通常須由法定代理人代為提出申請,因此也引發外界擔憂,若補償金直接核發給女童,實際上可能仍由身為監護人的父親掌握。對此,法界人士表示,《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第58條也提供另一道保障機制,授權審議會得基於未成年子女的最佳利益,決定將補償金交付信託管理,並依孩子實際生活、教育及成長需求分期支付,或待其成年後再一次發放,以避免補償金遭到不當挪用,確保款項真正用於未成年子女身上。法界人士直言,這起公公殺害媳婦案件的法律問題「真的很複雜」。雖然未成年子女確實因失去母親而成為犯罪被害人遺屬,依法有權獲得補償,也沒有理由因此完全喪失請領資格,但如何在保障孩子權益的同時,避免補償金流入可能不適當的人手,甚至遭到挪用,將考驗犯罪被害補償審議機關如何運用現行法令,兼顧法律規範與社會觀感,作出最符合公平正義及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的決定。
中和枉死兒媳姊夜間發聲 痛斥假新聞在「已逝者身上再灑一把鹽」
新北市中和區26日發生命案,66歲張姓男子持刀追砍34歲張姓兒媳,被害人脖頸處中數十刀而當場死亡,卻有媒體報導死者遺體詭異毀損,或張男對媳婦有不當情愫,死者姐姐於29日晚間發文澄清,強調關於遺體毀損和不當情愫都非事實,假新聞是在已逝者身上再灑一把鹽,也希望網友別再轉傳死者社群,以及公布妹妹和孩子的清晰畫面。據了解,張女與丈夫育有4歲女兒,丈夫則在台中工作,張女原與公婆同住,但公媳間因生活習慣、金錢觀和教養理念摩擦不斷,媳婦不滿公公在家抽煙,公公則認為媳婦在外結交友人,張女後搬出與女兒另居。而案發當天,死者女兒由公婆照顧,死者晚間前往接孩子回家,公媳間發生口角,張男竟拿出水果刀砍向媳婦,被害人脖頸處身中數十刀,救護人員趕抵時她已明顯死亡,兇嫌則被當場逮捕,現已遭羈押禁見。而近日有媒體報導稱死者遺體詭異毀損,以及兇嫌對死者有不當情愫,死者姐姐於29日晚間發聲,強調這兩部分都非事實,更斥責假新聞在「已逝者身上再灑一把鹽」。死者姐姐也懇求網友別再轉貼死者社群網站,以及轉傳死者和孩子的清楚照片影片,因死者手機目前交由警方蒐證,家屬則盼在手機拿回來前,孩子別再有更多曝光,並希望網友若看到相關貼文能夠協助檢舉。
婦人誤信「證件涉刑案」痛失250萬!詐團還想撈70萬 高雄警設局活逮車手
高雄一名65歲吳姓婦人誤信假警察、假戶政人員設下的詐騙陷阱,數月內陸續交付現金、金融卡及密碼,損失高達250萬元。詐騙集團得手後仍食髓知味,企圖再騙70萬元,吳婦驚覺有異向警方求助,警方將計就計展開誘捕,成功逮獲前來取款的黃姓車手,全案依法送辦,並持續追查幕後詐騙集團。高雄市警察局鼓山分局長郭子弘透露,日前旗津分駐所接獲吳婦報案,她表示前些日子接到自稱警政及戶政機關人員來電,對方謊稱她的身分證件遭人冒用,且涉及刑事案件,必須配合「財產監管」才能證明清白;吳婦信以為真,依指示多次交付大筆現金,甚至將金融卡及提款密碼一併交出,前後共損失約250萬元。郭子弘指出,詐騙集團得手後仍持續聯繫,聲稱吳婦名下還有其他帳戶需要接受監管,要求再交付70萬元,否則將承擔法律責任。此時吳婦始察覺不對勁,將情況告知家人,家人研判是常見的假檢警詐騙手法,立即陪同到分局報案,警方將計就計,請吳婦配合,誘捕詐團車手。刑事出身的郭子弘說,詐團為降低車手曝光風險,採取「人車分離」取款模式,因此要求被害人將裝有現金的牛皮紙袋,放置在指定停放的機車上,再由車手趁被害人離開後取走,但這套避險手法根本難不倒警方。旗津分駐所副所長林照祥率警員王毓翔及警專實習生劉錦鴻執行埋伏勤務,待黃姓車手依約現身取走紙袋準備離去時,警方立即上前壓制逮人,全案依加重詐欺罪移送偵辦,並持續向上追查詐騙集團其他成員。
毒駕拒測一律沒入車輛! 律師點「2大問題」:看起來不是很公平
立法院28日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針對毒駕祭出更嚴格處罰,其中規定毒駕或拒絕毒測者,不論車輛屬於何人所有,一律沒入。對此,律師林智群表示,修法雖有助遏止毒駕,卻也可能衍生兩大問題,租車業者及失竊車輛車主都可能因此受到波及。此次修法明定,毒駕或拒絕接受毒品檢測者,一律吊銷駕照,3年內不得重新考照;拒測者最高可處新台幣27萬元罰鍰,且不論車輛所有權屬於何人,均將依法沒入。若毒駕造成他人重傷或死亡,更將終身不得再考領駕照。林智群在臉書發文表示,修法方向確實大快人心,也有助於提升毒駕嚇阻效果,但他特別點出「不論車輛屬何人所有,一律沒入」這項規定,認為實務上恐怕會衍生新的爭議。他指出,第一個問題在於租車業者。由於租車公司沒有公權力,也無法查詢承租人是否有吸毒或毒駕前科,如果承租人租車後吸毒駕駛遭查獲,車輛卻遭政府沒入,業者將承擔難以預防的損失,對租車業者而言並不公平。此外,林智群也提出另一項疑慮,若車輛遭竊後,被竊嫌拿來毒駕,依照新法規定,失竊車輛同樣可能遭到沒入。他認為,車主原本就是竊盜案件的被害人,若最後還因此失去車輛所有權,恐怕將面臨雙重損失。林智群表示,加重毒駕處罰符合社會期待,也有助於維護交通安全,但如何避免無辜第三人的財產權受到影響,以及相關配套措施是否足夠周延,仍有待後續實務運作與主管機關進一步檢討。
中和公公亂刀狠砍兒媳致死!律師嘆:更慘的是丈夫可繼承她的遺產
新北市中和區日前爆發一起震驚社會的家庭命案,66歲張姓老翁狠砍34歲張姓媳婦,導致她傷重不治,張男犯案後還連連說謊,被警方戳破謊言後才坦承犯行,目前依殺人罪將他逮捕,檢方複訊後聲押獲准。對此,律師王至德表示張女遇到惡公公已經很慘了,更慘的是尚未離婚,所以另一半還有繼承遺產的權利。王至德在臉書粉專「法老王-王至德律師」發文提到,「中和的張姓媳婦遇到兇惡的公公已經很慘了,但更慘的是因為還沒離婚,所以她那個外遇的老公居然可以繼承她的遺產!希望她的爸媽或是兄弟姊妹可以找到家事律師來阻止這件事」。王至德感嘆這起又是一件家庭暴力的悲劇,「如果這個媳婦能夠有足夠的支援系統的話,可能就不用請公婆幫忙帶小孩,又如果先生也願意幫忙的話,或許小孩就可以送去托育或是幼兒園,也不用公婆帶,又如果先生沒有外遇的話,是不是就可以讓媳婦減少跟公公的接觸,就不會發生這個憾事,遺憾。」他最後也盼犯錯的人受到應受的懲罰。回顧本案,死者與丈夫育有4歲女兒,但丈夫遭爆料在台中外遇、養小三,不願支付照顧孩子的費用,在張女身兼二職後生活才逐漸穩定,她原與公婆同住,因生活習慣、金錢觀和教養理念導致雙方關係不佳,張女後搬出與女兒另居。案發當天,死者張女因工作原因,將女兒委託給公婆照顧,傍晚前往接孩子時與張男爆發口角,張男竟拿出水果刀砍向媳婦,被害人脖頸處身中多刀,救護人員趕抵時已明顯死亡,張男起初否認殺人,待警方調閱監視器戳破謊言後又改口稱是因與兒媳的口角糾紛才動手,全案仍有待調查釐清。
北市「虎爸」糗了!停車場暴打全被拍 他見檢察官猛道歉:兒子成績差
台北市一名國小生因課業表現不佳,上學途中遭父親拳打腳踢,從頭到腳多處受傷,有目擊者錄下毆打踹踢的畫面並熱心報案,不過學童自己與母親無意提告傷害罪,台北地檢署僅針對有無涉犯「妨害幼童發育罪」部分展開調查,考量被害人傷勢未達不可回復的程度,這位「虎爸」也沒有長期施暴,加上他到案時頻頻道歉認錯,檢察官認為這如同傳統打罵教育下的行為,不致妨害幼童身心,只是打小孩地點在公開場所才會被告,最終處分不起訴。本案發生在今年4月14日週二上午7點多,民眾在台北市仁愛路四段某停車場拍下一位爸爸徒手毆打再猛踢兒子,向信義分局報警。檢警介入偵辦,該名國小生有頭痛、背痛、兩腳的膝蓋擦傷等傷勢,動手的父親涉嫌故意傷害罪,不過太太和兒子都沒有提出告訴。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對於兒童及少年犯罪者,主管機關得獨立告訴」,如果地方政府認為施暴者對未成年人有傷害、妨害幼童發育的行為,不須得到父母同意就可提告。其實北檢有顧慮學童母親不追究,是不是出於迴護父親的想法,偵辦過程中曾經請台北市政府表示意見,但北市府也回覆不須提告。「虎爸」接受地檢署偵訊,坦承因為兒子成績不好才打他,也一直表達歉意,承辦檢察官認定雖有攻擊的事實,但不足以妨害學童身心健全或發育,被告的犯罪嫌疑不足,給予不起訴處分。
3年前曾全家快樂出遊 她自稱「單親媽媽」正開始新生活卻慘死公公刀下
新北市中和區66歲張姓老翁,26日晚間狠砍34歲張姓兒媳數十刀致死,還說謊試圖欺騙警方,手段極其殘忍,而死者與丈夫育有4歲女兒,但丈夫在台中外遇、養小三,不願支付照顧孩子的費用,死者在網路上自稱「單親媽媽」,每天辛苦工作只盼孩子能過好一點,身兼兩職後生活逐漸穩定,正要開始新生活卻慘遭公公砍死,讓親友萬分悲慟。據了解,張女原與公婆同住,3年前還曾與丈夫帶著公婆和孩子,全家人坐飛機到澎湖旅行,但公媳間因生活習慣、金錢觀和教養理念摩擦不斷,媳婦不滿公公在家抽煙,公公則認為媳婦在外結交友人,張女後搬出與女兒另居。張女未與丈夫離婚,但她在社群平台上自稱「單親媽媽」,常分享與女兒間的親密互動,她稱自己在超商輪班,其實沒有什麼夢想,只希望孩子能過好一點,經營電商後增加收入,「開始自己做決定,也更靠近想要的生活」,原以為一切正在好轉,卻沒想到如今慘死公公刀下。26日晚間,張女去公婆家接孩子回家,因與公公發生口角,張男竟拿出水果刀砍向媳婦,被害人脖頸處身中百刀、面目全非,救護人員趕抵時她已明顯死亡,兇嫌還試圖說謊矇騙警方,警方調閱監視器戳破其謊言,依殺人罪將他逮捕,檢方複訊後聲押獲准。
塵爆案二審賠償8.9億!八仙樂園出租違建水池釀禍 逆轉判賠
2015年八仙樂園舉辦「彩色派對」發生粉塵爆炸重大意外,造成15死、499傷,消費者文教基金會為被害人分前後兩批提起團體訴訟,第一波98人求償26億,士林地院2013年4月判決派對主辦人呂忠吉及他名下兩間公司賠償4億588萬元,高等法院今日改判呂忠吉和2間公司賠償6億8202萬1399元,一審免賠的八仙樂園二審逆轉,須賠受害人2億1486萬6817元,二審總金額是8億9688萬8216元。八仙樂園為何須負賠償責任?高院指出,彩色派對的網頁宣傳標題和票券上的名稱是「彩色派對八仙水陸戰場」,八仙樂園提供造浪池、更衣室、置物櫃、餐飲商店、救生員,接駁車、停車場各項週邊服務給派對參與者,加購樂園午後票還可玩遊樂設施,從活動外觀、消費者使用目的可研判,被害者與八仙樂園成立消費關係。合議庭認定,既然成立消費關係,八仙樂園對於彩色派對的場地就應確保安全,可讓派對參與者依據當時科技、專業水準合理期待參加活動不至於發生異常危險。高院查出,事發水池沒取得使用執照,也沒有安檢合格證明,等於是違建,甚至這座違建的水池位在八仙樂園執照核准範圍以外,根本不可以在那邊營業,八仙公司卻出租給呂忠吉的公司辦活動賺錢,將水池抽乾當舞池,在低漥、半封閉的地形噴噴灑色粉又遇到燈泡高溫表面引燃,進而引發連環爆燃,大幅增加派對參與者的生命與身體健康受到侵害的風險,因此八仙樂園提供場地和塵爆意外有因果關係。二審法官批評八仙樂園,如果有遵守規定,不把營業執照核准範圍以外的區域出租,這場慘劇就不會發生。高院判決八仙公司與負責人陳慧穎應連帶賠償1億3648萬8894元,另外還有懲罰性賠償金7837萬7923元。至於呂忠吉、玩色創意國際有限公司、瑞博國際整合行銷公司,應連帶賠償3億5128萬3547元,另有懲罰性賠償金7837萬7923元,兩者相加是6億8202萬1399元。
早有預謀?公公樓底下埋伏等候 兒媳「接小孩遭砍死」最後身影曝光
新北市中和區26日發生命案,66歲張姓男子疑似與34歲張姓媳婦不睦,竟於晚間持刀追砍向張女,被害人脖頸處中上百刀而當場死亡,張男犯案後還連連說謊,被警方戳破謊言後才坦承犯行,聲稱因口角才怒而犯案,但根據監視器畫面,兇嫌在案發前便在住家樓下等候張女,而張女原是要接小孩回家,卻慘遭公公砍死,確切案情則仍待釐清。據了解,張女與丈夫育有4歲女兒,丈夫則在台中工作,張女原與公婆同住,但公媳間因生活習慣、金錢觀和教養理念摩擦不斷,媳婦不滿公公在家抽煙,公公則認為媳婦在外結交友人,張女後搬出與女兒另居。張男案發前便在樓下徘徊,殺人後還向警方說謊,遭警方戳破謊言逮捕。(圖/翻攝畫面)而案發當天,死者因工作原因,將女兒委託給公婆照顧,晚間前往接孩子回家時,公媳間發生口角,張男竟拿出水果刀砍向媳婦,被害人脖頸處身中百刀、面目全非,救護人員趕抵時她已明顯死亡。張男起初否認殺人,稱兒媳是與陌生男子打鬥,他為保護媳婦而沾血,警方調閱監視器戳破其謊言,張男改口稱是因與兒媳的口角糾紛才動手,但根據監視器畫面,張男案發前便已在住家樓下埋伏,疑似在等候死者上門,是否早有預謀則仍待調查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