觸法
」 日本 入境 旅遊 詐騙 出國
冏星人賣酒1/不滿遭酒商吃豆腐!冏星人AI架網站售酒 她被抓包急下架
YTR冏星人(本名余玥)以影評、書評起家,更是早年台灣知名「知識型網紅」之一,過去卻因不滿《聯合報》下標方式,在未告知記者的情況下將通話過程全部直播,引起不小爭議。然而冏星人近期再度爆出爭議違法事件,其因不滿酒商所開出的收購價格過低,竟直接透過AI架設網站,公然在網路平台上販售酒,明顯觸法,而其事後遭網友告知,也火速緊急將賣酒網站下架。冏星人直接在限時動態指出,「酒鬼快來找我」、「酒商價格實在太難看了,我們傾向慢慢出ㄕㄡヽ。」。(圖/翻攝自冏星人IG)回顧整起事件,2024年底冏星人在與家人吃飯時得知,自己的父親與爺爺曾購買大量酒,卻長年放在陽台曝曬,因此姑姑有意將酒販售給認識的酒商朋友,談判過程中,冏星人意外發現欲販售的酒類價格在網路上的售價明顯比酒商朋友開出的價碼還高,其中一瓶甚至價值30萬元,認為遭酒商吃豆腐。冏星人隨後獲得姑姑授意,得以全權接手處理販售,便開始在社群網站上張貼限時動態詢問,「有沒有人認識收購酒類的業者」,同時強調手上的酒都是一批30年以上的老酒,「放在親戚家太佔空間,急需處理,世界各國的酒都有,至少50種。」而後續冏星人疑似仍未找到有意收購的廠商,便開始自己動手,於網路上架設網站將家中酒類品項整理販售,網站上強調,「以下均為直售價,約市場轉售價8-9折」,且大部分酒品均為30年以上陳年收藏,僅有少數年份為10至20年,「品項稀有,數量有限」。網站中還強調酒品的收藏價值,指出所販售的酒品具有時代稀缺性,部分酒款已停產或改版,且酒品多數均保留原盒,品項更是涵蓋Hennessy、Remy Martin與Lagavulin等名廠,甚至還有奧運紀念酒與開國紀念酒,其中還有一部分酒品具有升值潛力,如茅台、名廠干邑、艾雷島威士忌等。冏星人的售酒平台中可以看見一支貴州茅台500ml,要價2.5萬元。(圖/翻攝自網路)網站中更是詳列各式名酒,從法國干邑、格蘭菲迪、Johnnie Walker等,其中最便宜的一支僅開價800元就可購買,最貴的茅台500ml甚至要價2.5萬元,另一小瓶貴州茅台也上看1.55萬元,2支酒品下方甚至標註「需鑑定確認」,強調其中一瓶貴州茅台為本批最高價值收藏品,「老酒升值潛力極高」,但最下方也有一行附註指出,價格須經專業鑑定確認真偽後議定。網站的頭尾更是放上聯絡方式,表示「IG極容易漏訊息」,請聯絡Email之提示。冏星人在寫成網站後,也將網站連結張貼至自己的IG內表示,「有興趣的可直接聯絡我」、「進來看看!」。(圖/翻攝自冏星人IG)實際上根據《菸酒管理法》第30條第1項規定,酒之販售或轉讓,不得以自動販賣機、郵購、電子購物或其他無法辨識購買者或受讓者年齡等方式為之,如果違反,可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其中《台北市政府財政局處理違反菸酒管理法案件認定原則》中更是明訂,以自動販賣機、郵購、電子購物、網路(含買賣交換)、電話、手機、簡訊、傳真、Email、Q&A、部落格、留言、APP、Line、Facebook、WeChat、Skype等方式販售或轉讓皆包括在內,不過若上述相關機制已無法操作、使用或運作者免予裁處。而冏星人所架設的網站疑似第一時間被網友發現後,隨即火速下架,目前僅剩網友備份可見。對此,台北市政府財政局在接獲檢舉後,也於去年做出懲處,對冏星人裁處1萬元罰鍰。針對相關爭議,冏星人回應指出,有關網路售酒事件,相關酒品並非他所有,為爺爺留下,親戚請人問有沒有人要收,因此才會在限動上發文,幾小時內有人提醒,後續即下架,應為黑粉檢舉,並未在此事件中得利,也未告知親戚,不想讓他們擔心。◎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誤認好友一路狂追!醉漢酒測0.86 竟大膽尾隨直闖派出所被逮
彰化市1日凌晨發生一起離奇的尾隨事件,1名周姓駕駛在行駛途中,驚覺後方1輛休旅車緊緊跟隨,無論加速或轉彎對方都沒有離開,讓他心生恐懼,擔心遭遇不測,情急之下直接將車開往彰化市大埔派出所報案求助。沒想到這輛休旅車竟一路尾隨到派出所外,甚至大剌剌停在門口,行徑相當誇張。當時大埔派出所副所長楊育晃與警員劉彥辰、黃毅誠正執行巡邏勤務,見民眾神情緊張衝入所內報案,立即上前了解情況,並同步對尾隨車輛進行盤查,警方接近休旅車時,便聞到車內濃濃酒氣,發現駕駛劉姓男子神情略顯恍惚。經詢問後,劉男辯稱自己誤認前方周姓駕駛的車輛是朋友的車,才會一路跟隨,並非刻意尾隨或意圖不軌。不過,警方察覺劉男身上酒味濃厚,進一步詢問其飲酒情形。劉男供稱自己飲酒已超過3小時,自認應該已退酒,警方仍依規定提供其漱口後實施酒測,結果酒測值高達0.86mg/L,遠遠超過法定標準值0.25mg/L,屬於嚴重酒駕行為。警方當場宣讀權利並依法逮捕劉男,隨後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偵辦。警方表示,酒後駕車不僅危及自身安全,更可能危害其他用路人生命,切勿心存僥倖,也提醒民眾,若發現遭可疑車輛尾隨,應保持冷靜並尋求警方協助,同時呼籲民眾飲酒後務必搭乘計程車或請親友接送,避免觸法又傷人。
台女童澀谷打卡拍照遭人惡意衝撞! 日本律師曝「撞人族」可能罪刑
近日有對台灣母女前往日本旅遊,到知名的澀谷十字路口朝聖,在小學女兒比YA準備拍照時,卻有一名婦人從後方惡意衝撞,害女童重摔在地,相關畫面也在台日兩地引起軒然大波。對此,有人好奇這類「撞人」行為是否觸法,日本律師冨本和男便說明了。從女童母親公開的影片可以看到,孩子原本在澀谷十字路口的斑馬線上開心比YA準備拍照,身後卻有一名穿著藍色長裙的婦人快速走來,先是肘擊了旁邊身穿黑色外套的男子,再刻意撞上另一名與母親牽手的女童,最後撞擊了台灣女童,害她當場往前摔。畫面曝光後,不僅在台灣掀起熱議,就連日本社群上也瘋傳,紛紛表達對「撞人族」的憤怒,更有日本網友展開肉搜,發現該名婦人疑似是慣犯。後來,女童母親也回應,她因為看IG很多人在澀谷十字路口打卡,才帶著女兒跟風拍照,以為綠燈還很久可以留下一點回憶,「帶著孩子做不好的行為是我錯誤的決定,但並不是孩子本身的問題,人都是在學習中成長,我會好好反省」,但她也強調「當然撞人的行為還是不可原諒」。另外,根據日本律師平台《弁護士ドットコム ニュース》報導,專門處理刑事案件的律師冨本和男分析,如果有人故意在街上或十字路口推擠他人,導致其摔倒,即使未造成人身傷害,只要是對他人的明顯攻擊行為,也構成「暴行罪」,最高可處2年有期徒刑與30萬日圓(約新台幣6萬元)的罰金。冨本和男指出,若造成受害者因此跌倒並受傷,則升格為「傷害罪」,最高可處15年以下有期徒刑與50萬日圓(約新台幣10萬元)罰金。至於社群媒體上有人提及女童可能擋住他人的路,或因人多擁擠才撞人,冨本和男認為,所謂「正當防衛」要成立,必須是要因應即將發生的侵害而不得不做的行為,但婦人在接觸女童前,就曾以手肘「攻擊」其他路人,因此「正當防衛」或「難以避免」的要素很難成立。
把烏來歇業飯店當廢墟探險 9男女闖入尋寶還偷古玩遭逮
新北市烏來區那魯灣溫泉渡假酒店因疫情而停業,卻在網路上被謠傳成廢墟,有2組人馬於20日深夜和21日凌晨輪流闖入,34歲林姓男子更竊走價值約2000元的古玩,居住在飯店內的58歲黃姓前員工發現後報警,警方先後逮捕9人,全案依法送辦。據了解,該飯店於1989年成立,因濃厚原住民特色和清幽環境在早年大受歡迎,但在2015年杜鵑颱風來襲時遇上嚴重坍方,2021年又因疫情重創而停業至今,卻在網路上被謠傳成廢墟。20日晚間9時許,22 歲阮姓女子夥同34歲林姓男子、22歲呂姓男子共3人,從飯店受損的側門潛入,並在入內後大肆翻找財物,黃男聽聞聲響報警,警方到場後逮捕3人,並在林嫌身上搜出一顆價值約2000 元的古玩。經被害人當場指證,警方依竊盜罪嫌將 3 人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21日凌晨,19 歲陳姓男子又帶著20歲劉姓男子、20歲張姓男子、19歲俞姓男子、19歲黃姓男子和17歲吳姓少女潛入,由損壞的側門步行侵入內搜尋財物,黃男發現後立刻報警,警方趕抵後將6人逮捕,但未從他們身上搜出贓物。全案成年人部分依竊盜未遂罪移送臺北地方檢察署偵辦,未成年人部分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移送臺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審理。2組人馬皆供稱是由網路上看到有關於上開地點之介紹,誤認為此處是無人居住的廢墟,這才決定到此夜遊探險並挖寶,但新店分局強調,該地仍為私人產權,警方呼籲民眾切勿聽信網路謠言,請勿再違法前往該地以免觸法。
網購醫材風險高!食藥署抓1256件違規「無照藥商占大宗」 曝安心3步驟
春節前後,有不少民眾趁著網路平台促銷活動添購醫用口罩、體溫計、OK繃或紗布等居家常備醫療器材,但衛福部食藥署特別提醒,網購醫材務必掌握「看清、查證、安心用」三步驟。據食藥署最新統計,去年(2025年)查獲網路違規販售醫療器材共1256件,雖然較前年的1779件有所下降,但違規樣態仍以「無照藥商」為大宗。食藥署強調,民眾若隨意從境外輸入非法醫材轉賣,最重恐面臨3年有期徒刑及1000萬元罰金,切勿因一時方便或貪小便宜而誤觸法網。食藥署醫療器材及化粧品組組長錢嘉宏指出,經過持續宣導並與電商平台合作打擊非法業者後,違規件數已有減少趨勢,但仍有許多非醫療器材商在網路上非法販售醫材。錢組長舉例,近年網路上常見宣稱具備量測血糖功能的「智慧手錶」,事實上國內尚未核准此類產品,皆未通過食藥署醫材認證,屬於違法產品。為確保消費安全,食藥署呼籲民眾網購時應先「看清」產品屬性,並確認是否符合法規准許在通訊通路販售的品項;依規定目前僅限第一等級及部分公告之第二等級醫療器材得於網路販售。其次,民眾在購買前應仔細「查證」,確認產品是否領有衛生福利部核發的「醫療器材許可證或登錄字號」,例如網頁應標示「衛部(署)醫器製字」、「衛部(署)醫器輸字」或「衛部醫器製壹登字」等字樣。同時,賣家必須是合法登記的「醫療器材商」或「藥局」,且相關許可資訊應清楚揭露於販售頁面。最後則是「安心用」,拿到產品後應詳閱說明書與注意事項,依指示正確操作,若對產品資訊有疑慮,可至食藥署網站的「醫療器材許可證資料庫」線上查詢。針對違規行為,食藥署祭出嚴厲處分。錢組長表示,非醫療器材商擅自販售醫材,依《醫療器材管理法》最高可處100萬元罰鍰;若涉及未經許可製造或輸入醫療器材,最高罰鍰達200萬元。更嚴重的是,若擅自販售或供應未經許可製造、輸入的醫材,將面臨刑事責任,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000萬元以下罰金。食藥署再次呼籲,春節期間為家人健康把關應從聰明選購開始,拒絕來源不明的醫材,才能安心度過新年佳節。
男赴日帶「1違禁品」遭判刑! 駐日處示警:別誤認與台灣刑罰相似
春節連假到來,不少民眾規劃出國旅遊,但若是前往日本務必特別留意。台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那霸分處近日提醒,一名30多歲台灣男子2025年10月下旬搭郵輪前往沖繩旅遊,入境安檢時被查獲在香菸內夾藏7公克K他命,當場遭逮捕並送往拘留所。2026年1月16日日本法院宣判,男子被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3年,宣判隔天即遭遣送出境。那霸分處指出,該男子在法庭上供稱,過去曾在台灣4度因吸食K他命被捕,因台灣將K他命列為三級毒品,多數情況僅處以罰鍰即可獲釋,因此讓他誤以為在日本被查獲也只是罰錢了事,才鋌而走險攜帶少量K他命自用。不料,日本對吸食毒品者都是處以重罰,查獲後立即逮捕並羈押,男子在宣判前已被拘留約3個月,刑責與台灣明顯有差別。那霸分處強調,春節9天連假期到來,提醒我國人赴日旅遊切勿攜帶違禁藥物(毒品)、過量黃金製品、生鮮動植物及肉類製品,以免觸法並遭拘捕;生鮮類及動物製品會遭罰款。事實上,日本對毒品犯罪處重罰,一旦留下前科,未來入境日本恐無法再享免簽待遇,需申請簽證;黃金製品若超過免稅額度未申報,可能遭沒收或罰款;肉類製品如香腸、肉乾及含肉食品嚴禁攜帶;未經檢疫的蔬果、種子等生鮮動植物也不得入境。
法務部長鄭銘謙向矯正人員拜早年 今巡視北監及桃園女監並圍爐
今(13)日是農曆年前最後一個上班日,法務部長鄭銘謙下午由矯正署長林憲銘陪同前往臺北監獄及桃園女子監獄,致贈留守人員加菜金與水果禮盒,勉勵落實柔性的矯正復歸工作,共同守護社會安全,並祝福全國矯正人員新春平安!鄭銘謙首站先到號稱「天下第一監」的臺北監獄(下稱北監),進入戒護區(警備區)慰勞值班同仁,鄭銘謙提到北監是臺灣北部地區規模最大的監獄,平均戒護收容人數超過4,000名,亦是國內專責男性外籍收容人處遇之機關,承受亟高的維安與囚情壓力挑戰,感謝矯正人員發揮熱忱與專業,發揮團隊精神,落實矯正教化的同時,也防免各類風險事故的發生。法務部長鄭銘謙視察桃園女監,並贈送在場媽媽們嬰幼兒用品,勉勵改悔向上。(圖/矯正署提供)桃園女子監獄(下稱桃女監)是鄭銘謙拜年的第二站,鄭銘謙表示桃女監向能充分展現矯正活力的面向,透過各類的教化課程與活動,協助收容人回歸家庭與社會。隨後,鄭銘謙到機關攜子入監專區「親子園地」,溫暖關懷11位3歲以下小朋友,並贈送在場媽媽們嬰幼兒用品,勉勵務必珍惜機會、改悔向上,未來重新復歸社會後不再觸法,保護孩子迎向嶄新美好的明天!傍晚,鄭銘謙與桃女監留守人員共同圍爐,致詞時再度感謝矯正人員一直以來的努力,特別在毒品處遇部分,展現降低再犯率的良好成效,新的一年本部將會全力支持矯正,持續爭取專業人力與經費挹注,精進各項處遇,強化矯正效能!
她帶止咳藥入境南韓遭海關攔下! 醫點名3類藥物恐觸法
許多民眾出國旅遊前,會先在台灣帶好常備藥,以備不時之需,近日卻有一名女子到南韓旅遊,因止咳藥含「右美沙芬」成分,遭海關攔下開箱檢查。對此,胸腔科醫師蘇一峰提醒,數種常見藥物都可能觸法,建議民眾保留完整藥袋包裝,隨身攜帶醫師診斷證明書,以免引起海關疑慮。這名網友日前在Threads發文表示,當時她準備要入境南韓,卻發現自己的行李箱被鎖上黃色鎖,後來海關把她攔下來,要求開箱進行檢查,原來是因為她帶了成分含「右美沙芬」(Dextromethorphan)的止咳藥。原PO提到,「右美沙芬」在台灣算常見,但在韓國列為毒品、管制藥品,所幸她隨身帶著醫生的開藥資訊,經海關仔細確認才通關。貼文曝光後,就有韓國藥師解答,其實「右美沙芬」在韓國也很常見,當地藥局也買得到,只是不能從國外把相關藥品帶入境。對此,蘇一峰指出,除了「右美沙芬」以外,止咳藥物中的「可待因」(Codeine)也有類似毒品的作用,可能被海關攔下來;而嗎啡類的止痛藥物,或是黑色止咳藥水「鴉片甘草止咳藥水」,因成分中的鴉片類、嗎啡類成分被一些國家認為是毒品,無故大量攜入境可能會被逮捕。蘇一峰說,常見的鼻塞藥物「偽麻黃鹼」(Pseudoephedrine),由於可以合成製作成安非他命,許多國家也禁止攜帶入境,過動症利他能、安眠藥物等等,也可能被海關特別檢查。蘇一峰提醒,如果想攜帶這類藥品出國,建議不要拆開藥袋包裝,也別將藥品分裝成小盒子,否則容易解釋不清楚;同時要隨身攜帶醫師的診斷書,證明需要藥物使用;一次不要帶太多藥物,最好只攜帶1個月份量即可。
藥品別拆裝!醫曝「出國帶藥10建議」:出發前最好回診諮詢
日前有1名台灣旅客前往韓國旅遊,在領取行李時發現行李箱被掛上黃色大鎖,隨後遭帶往海關小房間接受長達1小時的搜查。結果原因並非違禁品,而是行李中放有醫師開立的備用止咳藥,但其中所含成分在韓國屬於嚴格管制藥品,導致當事人險些被當成毒品販運者對待。對此,小兒科醫師柳雱邁也分享「出國帶藥10項建議」,強調這起事件足以提醒國人,各國對藥品入境的規範差異極大,稍有不慎,就可能讓期待已久的旅程演變為機場驚魂。柳雱邁醫師近日在臉書粉專發文指出,每逢年節或旅遊旺季前夕,前來門診要求開立出國備用藥的家長與慢性病患者明顯增加。身為臨床醫師,他理解家長對孩子在國外突發病況的焦慮,也明白慢性病患者對於藥物不中斷的依賴。然而,他強調,醫療需求必須與各國法規並行考量,否則即便持有醫師處方,仍可能因成分問題在他國觸法。柳雱邁也藉此分享「出國帶藥10項建議」。首先,攜帶藥品務必保留原廠完整包裝,不應自行拆散裝入夾鏈袋。原廠鋁箔排裝、藥盒或藥袋上清楚標示藥名、成分與劑量,是海關查驗時最直接的辨識依據,能有效縮短說明時間並降低誤解風險。第二,對於長期服用或醫師處方藥品,應事先向醫師申請英文診斷證明或處方箋。這類文件在法律上可證明藥物屬於醫療必需且為合法持有,是面對海關質疑時最具效力的佐證。第三,針對特定國家的成分限制,他以韓國為例指出,新聞案例中的止咳藥含有「Dextromethorphan」,此成分在台灣相當常見,但在韓國入境規範中卻屬高度敏感藥物。此外,含有「可待因」(Codeine)的咳嗽藥水亦需特別留意,因其在多國均列入管制範疇。這類差異顯示,即便在台灣屬於常規用藥,也不代表在他國能夠自由攜帶。第四,他也特別說明精神科與中樞神經相關藥物的嚴格限制。例如治療注意力不足過動症的「利他能」(Methylphenidate)、安眠藥與抗焦慮藥物,在日本與韓國等國家多屬嚴格管制品項。若攜帶數量較多,通常須事先向當地衛生主管機關提出申請,否則可能面臨扣押甚至法律責任。第五,至於日本輸入確認書的規範,柳雱邁說明,日本對藥品攜帶數量有明確上限規定,處方藥以1個月份量為限,非處方藥則為2個月份量。若慢性病患者因治療需求必須攜帶超過限額,或需攜帶針劑藥物如胰島素,必須在出發前向日本厚生勞動省申請「輸入確認書」,否則可能在入境時遭到攔查。第六,在航空安檢層面,他提醒家長特別留意液體藥劑的規範。兒童感冒藥水若單瓶超過100毫升且需隨身攜帶,應於安檢時主動出示醫師證明,其餘情況則建議託運,並確保包裝完整以防滲漏。第七,至於注射器與針頭等醫療器材,應保留原包裝並備妥英文診斷證明,同時在報到時主動向航空公司確認相關規定,以免因安檢誤判而延誤行程。第八,柳雱邁也嚴正提醒,藥品入境僅限自用,切勿替他人攜帶藥品或來源不明的包裹。即使出於善意,也可能因違反藥事相關法規而觸法,後果遠超一般旅客想像。第九,若對藥品成分是否符合目的地規範存有疑慮,應採取主動申報策略,在填寫海關申報單時誠實勾選藥品項目,並經紅線通道主動詢問海關人員。主動揭露通常有助於降低刑事責任或罰鍰風險。最後,他也呼籲民眾在出國前1至2週安排回診,與家庭醫師討論健康狀況與目的地國家規範,必要時調整藥物內容,並預留開立英文證明文件的時間。由於各國管制政策可能隨時調整,事前專業諮詢是最穩妥的做法。柳雱邁在文末也提醒,規劃旅程時除了機票與住宿,更應將隨身藥品的合法性納入考量。只要事前準備周全,遵守各國規範,便能在保障健康的同時,也確保通關安全無虞。
北市男遭強押巷弄暴打!疑經營博弈網站拒付獎金 女怒找黑幫幫出氣
北市驚傳男子險遭當街擄走!大安分局敦化南路派出所3日晚間獲報,有男子在巷弄內遭人強行押走,警方緊急到場後,現場僅有2人,調閱周邊監視器畫面後,確認有男子遭人強行拉扯上車,於案發後3小時內火速將涉案人士全數通知到案,並確認被害男子人身安全無虞。據了解,被害25歲的張姓男子疑似經營線上博弈網站,27歲的許姓女子在網站上大賺200萬餘元,事後追討獎金,張男卻僅給付100萬餘元,隨後就拒不見面,讓許姓女子一氣之下怒向39歲的游姓男友告狀。游男為幫女友出氣,找來有四海幫背景的29歲石姓男子、39歲黃姓男子、22歲呂姓男子與24歲鄒姓男子到場,怒要張男出面談判,並強押張男進入巷弄暴打,隨後將人強押上車,過程中張男不斷反抗,甚至連上衣都被脫下,所幸幾人動靜太大,引來路人關注,緊急報警處理。警方獲報到場後,現場僅剩石姓男子、黃姓男子與許女的車輛遺留在場,火速調閱周邊監視器畫面,確認張男遭人強押上車,緊急派出警力將被害的張男等人於獲報後3小時內全數通知到案,並確認張男安全無虞。警方後續也查扣涉案車輛,並於車內查獲刀械1把,全案詢後依涉嫌刑法妨害自由、妨害秩序及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等罪嫌,將涉案6人移請台北地檢署偵辦。大安分局呼籲,民眾如遇糾紛應循正當法律途徑處理,切勿以暴力方式解決,以免觸法;警方將加強巡查出入複雜之場所,以維護社會秩序與民眾安全。
北捷被逼讓座踹飛老婦!Fumi阿姨裁定出爐「罰鍰金額」曝
台北捷運去年發生一起優先席糾紛事件,一名73歲曾姓婦人於車廂內多次揮甩裝有金屬容器的提袋,強逼乘客讓座,卻反遭對方踢飛,引發社會熱議。事後,踹人的乘客「Fumi阿姨」因行為觸法遭裁罰,相關裁定近日正式出爐。據《三立新聞網》報導,根據裁定書內容,事件發生於2025年9月29日下午4時許,地點在信義安和站行駛中的捷運車廂內。當時曾姓婦人因要求讓位與Fumi阿姨發生口角與肢體衝突,過程中,Fumi阿姨先後以左右腳將對方踢倒,警方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處6000元罰鍰。Fumi阿姨收到裁定後提出聲明異議,主張曾姓婦人多次以裝有金屬物品的提袋撞擊其膝部,自己已多次忍讓,最終才以踢腿方式阻止對方行為,認為屬正當防衛,且雙方均未受傷,不應認定為互相鬥毆,加上自身為初犯,原裁處顯有不當。法院審理後認定,曾姓婦人確實曾多次以隨身物品碰撞Fumi阿姨膝部,但在第四次行為遭左腳阻擋後,侵害行為即已停止。法院指出,後續踢飛行為已不符正當防衛所需的「正在進行中不法侵害」要件,因此難以採信防衛說法。法官綜合相關影像與證據指出,雙方雖皆感受到疼痛,但並未造成實質傷害,且彼此均有對對方施以暴行的行為,認定屬於「互相鬥毆」並無不當。考量本案發生於大眾運輸工具內,屬公眾場所,對社會秩序與安全造成影響,但同時斟酌Fumi阿姨個人素行良好,案發後亦未再滋擾,法院撤銷原處分,改裁處4000元罰鍰,全案定讞,不得抗告。
鹿港街頭上演百米追逐!失聯越南移工遭警壓制逮捕 畫面曝光
彰化縣鹿港警分局草港派出所員警6日晚間執行巡邏勤務時,於鹿港鎮頂草路四段一間超商前,鎖定1輛形跡可疑的自小客車,準備上前盤查,沒想到駕駛黃姓男子(29歲)疑心慌張,突然開門棄車,拔腿往巷弄逃跑,引發一場街頭追逐。當時巡邏員警林群皓所長與吳宗澤警員見狀,立即下車展開追捕,雙方在街頭短短百米範圍內,你追我跑,宛如「老鷹抓小雞」的戲碼,員警在巷弄內成功將黃男壓制,並帶回派出所進行身分查證。經系統比對,發現黃男為越南籍移工,已失聯超過4年。據了解,他在2019年後即行蹤不明,其雇主曾通報失聯,期間疑似在台非法工作和生活,面對警方詢問,黃男坦承自己的違法行為沒有推諉。全案依《入出國及移民法》規定,由警方移送內政部移民署彰化專勤隊,進行後續收容及遣返程序,警方也藉此呼籲雇主,切勿僱用來源不明的外籍人士,以免觸法受罰,此事件再次提醒民眾,警察巡邏勤務不僅維護治安,也能即時阻止潛在非法行為,展現執法效率與專業。
台南小姊弟「NET家扶禮券」被撿走!4千元全遭花光 警鎖定3人涉案
每年過年前夕,NET會贈送家扶中心提貨券,讓有需要的孩子可以到NET添購新衣。近日有對姊弟到永康區購衣,不小心遺失4000元禮券,經調閱監視器發現被是非家扶家庭的男童撿走,對方家屬還直接將錢全部花光,讓這對姊弟的家長無奈提告侵占,台南警方也已鎖定3名涉案對象,將通知到案說明。這起事件發生在1月31日,NET永康門市開放家扶兒於上午10時至11時到場選購衣物,一對就讀國小的姊弟挑選完衣物要到櫃台結帳,卻發現4000元提貨券不見了,附近翻找也找不到,只能默默站在旁邊等待。姊弟致電告知家長狀況後,家長前來與在場社工、店員了解狀況,認為孩子都已經花時間挑選,孩子可能是不小心弄丟,因此當場掏錢結帳。家長隨即請店家調閱監視器發現,提貨券疑似遭非家扶家庭的男童撿走,當時該男童將禮券交給姊姊,姊姊又給了婦人,而婦人先確認了信封袋的封面,卻未交給NET櫃台或警方,而是直接將其花光。家長2月4日已向警方報案提告侵占,永康區復興所調閱監視器分析比對,已鎖定涉案對象,將通知3人到案說明。後來,家屬於臉書社團「永康大小事」發文公開此事,強調「金額4千元整,監視器已錄到,信封袋還有名字,您這樣已觸法了,請趕快到復興派出所處理」。貼文曝光後,不少網友紛紛在底下留言,「如果是小孩撿到,家長應該要帶他一起交給警察,而不是一起幫著花」、「家長竟然帶頭做不好的示範」、「當父母還貪家扶孩子的福利」、「小孩不懂事,家長也以為是新年禮物嗎?侵占罪啊」、「那個是家扶的愛心禮券…怎麼下得了手」。
海外旅遊帶食品回國有限量 返台轉賣最重罰300萬
春節期間是旅遊旺季,除了國旅之外,有許多民眾把握假期安排海外旅行,通常也會帶著大包小包伴手禮回國。衛福部食藥署特別提醒,民眾從國外攜帶食品返台有相關限量規定,並且僅限個人自用,禁止任何形式販售,違者最重可處300萬元罰鍰,請國人在國外採購務必多加留意。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今(5)日指出,民眾從國外帶回台灣的自用食品,務必遵守個人自用限量規定,一般食品的總價值應在1000美元以下,且單一品項重量不得超過6公斤。錠狀或膠囊狀食品(如維他命、魚油等保健食品),每種品項最多僅能攜帶12瓶(盒、罐、包、袋),合計總數不得超過36瓶,且必須維持原包裝。此外,食藥署建議民眾在國外採買前,可先至「食品藥物消費者專區」查詢「國外消費紅綠燈」資訊,掌握各國即時食品安全警訊,確保購買之伴手禮安全無虞。值得注意的是,部分民眾習慣將多買的食品透過電商平台或社群媒體社團轉賣,此舉已觸法。食藥署強調,根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未經輸入查驗許可之食品,嚴禁進行任何商業性質的販售行為。若民眾將未報驗的自用食品上網拍賣,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7條第14款規定,恐面臨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食藥署呼籲,民眾千萬別為了賺取微薄價差而因小失大。
出國買化粧品返台轉賣恐挨罰! 高市去年查獲63件裁罰近百萬
近年來台人出國旅遊熱潮不減,海外購物風氣也逐漸增長,但高雄市政府衛生局提醒,如果順手在國外購買化粧品再返台轉售,這樣的行為恐已觸法,依法將裁處1萬至100萬元罰鍰。衛生局於3日發布新聞稿指出,有民眾自國外購買化粧品回國上網轉賣,已違反《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販售化粧品須辦理產品登錄及產品標示規定,統計去年(114年)查獲違法販售化粧品共63件,裁處金額達99萬5千元。衛生局提醒,化粧品須辦理登錄及標示才可合法販售,網購非合法輸入品安全保障不足,民眾販售及購買前應三思。衛生局表示,若民眾於國外旅行時購買化粧品,返台後在網路平台轉賣,依法違者將裁處1萬至100萬元罰鍰。去年查到違反販售化粧品共63件,以化粧水/油及面霜乳液類有28件最多,累計裁罰共51萬1000元,其次為沐浴乳及洗髮乳共13件,裁罰共16萬元,唇膏、香皂、指甲油等品項也違規。衛生局提醒,依法玻璃安瓿(AMPOULE)容器不得作為化粧品容器使用,民眾若自國外購買玻璃安瓿為容器的化粧品供個人自用,須事先填具「化粧品貨品進口同意申請書」,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後才能輸入,且該類化粧品限供自用不得販售,相關專案輸入審查作業時間、所需資料及注意事項,可撥打化粧品諮詢專線02-2521-7350洽詢衛生局強調,國外購買的化粧品非國內廠商合法輸入,使用前若未注意產品用途、正確使用方式及注意事項等,以致刺激、過敏、紅腫等肌膚傷害,僅能自行向國外求償,購買前仍應謹慎,以保障自身安全。民眾應謹慎購買並不得違法轉賣,保障自身及他人健康安全。相關化粧品安全使用認知及選用資訊,可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成立「TFDA化粧品安全使用」粉絲團查詢。
赴日旅遊想買熊肉罐頭回台? 林保署:違規最高罰150萬
2025年日本熊害事件創下歷史新高,2025年4月至11月期間,全日本的熊捕獲數更高達1萬2659頭。台灣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指出,近期有網友詢問,如在當地購買熊肉罐頭,是否可以攜帶入境返台?根據我國《野生動物保育法》及國際公約,保育類野生動物產製品皆受嚴格管制,國人如欲攜帶入境,須依規定事先申請核准,違規者最高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50萬元以下罰金。林業保育署今天(4日)發出新聞稿表示,依《野生動物保育法》指定之保育類野生動物名錄,包括熊科(Ursidae)所有物種、網紋蟒、現生象、犀牛、暹羅鱷等多種保育類野生動物,其產製品包括野生動物之屍體、骨、角、牙、皮、毛、卵或器官之全部、部分或其加工品,民眾於旅途中如有購買疑慮,建議事先詢問店家確認來源與合法性,切勿購買來路不明之產品。林業保育署說明,常見違規攜帶入境態樣包括中藥及保健品含有虎骨粉、熊膽粉成分、現生象牙加工之印章、雕刻品,或以網紋蟒皮製成之精品錶帶、皮夾、乾燥或真空包裝之眼鏡蛇肉、亞洲鱉肉及熊肉罐頭、調理包等相關產製品。相關商品雖在部分國家商店或市集可合法買賣,但一旦攜帶入境台灣,若未具備主管機關核准文件,即屬違法輸入,亦可能涉及動植物檢疫相關規定。林業保育署提醒,若確有輸入保育類野生動物產製品需求,應事前透過「農業部簽審通關共同作業平臺」提出申請。如涉及CITES附錄物種,尚須取得輸出國核發之CITES出口許可證,經縣市政府初審及農業部審核同意後,始得攜帶入境,並完成海關申報程序。整體審查程序約需3至4週,旅遊期間若臨時購買並申請,恐難及時取得核准。林業保育署呼籲,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35條規定,保育類野生動物及其產製品,非經主管機關同意,不得買賣或在公共場所陳列、展示,相關規範亦適用於網路電商平台或社交媒體等通路,民眾切勿將保育類野生動物產製品攜帶入境或於網路平台、商店販售,以免觸法,國人出國旅遊選購伴手禮時,如涉野生動物產製品,應遵循國內相關規範,共同維護國際保育形象。若對攜帶物品有任何疑義,可事先至林業保育署官網查詢或來電諮詢。
出國買戰利品注意!「1類物品」轉售最高罰百萬 隱眼、OK繃都入列
春節假期將至,出國旅遊熱度攀升,不少民眾規劃前往日本、韓國等地採買熱門眼藥水、止痛藥或隱形眼鏡等產品。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提醒,民眾自國外攜帶回臺之藥品及醫療器材,僅限個人自用且有數量限制,嚴禁於網路或其他通路轉售,違規者最高可處新臺幣200萬元罰鍰,請民眾務必留意相關規定,以免觸法受罰。衛生局提醒民眾出國買藥要遵循「不超量、不轉售、不代購」的三不原則,依據財政部關務署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規定,旅客攜帶藥品入境僅限合理自用範圍,且依「入境旅客攜帶自用藥物限量表」有明確數量限制,非處方藥每種最多12瓶(盒、罐、條、支),合計不得超過36瓶;中藥材每種最多1公斤,合計不得超過12種;中藥製劑則是每種最多12瓶,合計不得超過36瓶。前述藥品入境後僅供個人自用,嚴禁透過蝦皮、Facebook社團或LINE群組等平台販售。若未具藥商資格擅自販售,涉違反《藥事法》第27條規定,依同法第92條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若涉及販售或意圖販售未經我國核准之藥品,更可能觸犯刑責。另外,「隱形眼鏡」與「OK繃」等醫療器材也是民眾最常誤觸法規的品項,北市衛生局指出,具視力矯正功能的隱形眼鏡屬於第2等級醫療器材,依法僅限取得許可執照的實體通路販售。民眾購買攜帶入境時,單一度數隱形眼鏡最多60片,且每人限同一品牌、至多2種不同度數;OK繃合計不得超過60個(片)。若未經許可於網路販售醫療器材,最高可處100萬元罰鍰;若未具醫療器材商資格而於網路販售醫療器材,涉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第13條規定,可依同法第70條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如屬意圖販賣而輸入未經核准之醫療器材,亦可能涉及刑責。衛生局表示近年已加強監測網路賣場與社群平台,惟部分民眾仍誤以為標註「二手」、「代友出售」或「分攤運費」即可規避查處,但只要具備對價關係或陳列販售行為,即可能構成違法。去年間,已查獲多起民眾因不知情轉售國外藥品或醫療器材而遭裁罰或移送檢察機關偵辦案例,提醒民眾切勿心存僥倖。最後,北市衛生局呼籲,民眾出國前可先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網站查詢各國藥品攜帶規定,或至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了解藥品及醫療器材輸入及申請個人自用相關資訊,事前準備齊全,才能安心出國、平安返國,歡度春節假期。
提醒民眾赴港澳留意可能風險 陸委會:避免觸法而影響既定行程
香港、澳門是國人出境旅遊的熱門地點,因應寒假與即將來臨的春節旅遊旺季,大陸委員會今(2)日表示,港澳法令對於入出境可以攜帶的物品與台灣的規範不同,提醒民眾前往或過境港澳,切勿攜帶瓦斯防狼噴霧器、電擊棒、伸縮警棍、手指虎、彈簧刀、梳子刀等,避免觸法而影響既定行程。陸委會說明,考量港澳情勢變化及當地法令規定與執法趨勢,目前香港、澳門旅遊警示仍維持橙色燈號,建議民眾避免非必要旅行,且須留意當地法規對人身安全及權益之可能風險,並注意個人及隨身物品安全。例如手機、個人電腦是否存有可能被搜查或沒收、甚至入罪的內容,建議在台先備份後刪除。陸委會提醒,倘在港澳期間遇急難事件,可撥打陸委會香港辦事處(駐地名稱為「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或陸委會澳門辦事處(駐地名稱為「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尋求協助。陸委會指出,國人赴港澳前宜審慎評估前往或過境港澳行程及風險,相關資訊可參閱陸委會官網設置的「陸港澳緊急服務資訊與旅遊警示專區」、「國人赴陸港澳風險專區」、「政府因應『港版國安法』專區」,並於出發前至陸委會「國人赴陸港澳動態登錄」系統進行登錄。
武術教練新加坡街頭「扮李小龍耍雙節棍」 慘遭判刑6個多月
有一名59歲中國籍男武術教練去(2025)年到新加坡,因在芽籠街頭扮成李小龍耍雙節棍,有圍觀民眾拿手機錄影,並將影片上傳社群,引發網友們熱烈討論。不過,這段影片也引起當地警方注意,因其耍雙節棍的行為已觸法,該名武術教練最終遭判刑6個月又2周,還有罰金2000新加坡幣(約新台幣5萬元)。根據新加坡《聯合早報》報導,來自大陸的59歲男子李宏偉是一名武術教練,他去年到新加坡,同年9月8日那天特地打扮成李小龍、身穿經典黃色運動服,拿著雙節棍在芽籠的人行道上表演。李宏偉表演的畫面被群眾拍下,在社群平台Instagram曝光後引發討論,影片中還聽得到圍觀者拍手叫好,甚至有人稱他為「新加坡李小龍」。不過,這段影片曝光後,引起當地警方注意並展開追查。同年10月12日,警方在芽籠18巷找到李宏偉,並從其身上搜出雙節棍、五刃苦無及指節套,並將其逮捕,2天後李宏偉才獲保釋。原來李宏偉的行為觸犯新加坡法律,檢方表示,雙節棍在新加坡被列為管制武器,而李宏偉並未持有相關許可。庭審中,李宏偉供稱不熟悉新加坡法律,並強調搜出的武器僅用於武術表演與教學,並非用於犯罪。雖然雙節棍未造成實際傷害或恐慌,但李宏偉持有的指節套與苦無等均為攻擊性武器,苦無作為攻擊武器甚至可致命,因此須納入判刑考量。法院最終依據李宏偉罪行情節,判他有期徒刑6個月又2周,以及罰金2000新加坡幣(約新台幣5萬元)。
旅遊記得要準備! 藥師列「旅行必備藥清單」安心出遊、健康返家
旅行出遊令人身心放鬆,然而旅途中的身體不適,不僅延誤行程,更令人遊興全無。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婦幼院區藥劑科藥師許筑鈞指出,常見的狀況像是腹瀉、便秘、消化不良、暈車暈船、頭痛或是小感冒等,若能在出發前做好自我用藥的準備,便可及時處理,讓你安心遊玩,盡興而歸。牢記基本用藥6原則 避免造成身體傷害一、不服用來路不明或他人提供的藥物。二、注意藥品的保存條件,避免高溫、潮濕或陽光直射。旅遊地區的極端天氣型態,可能影響藥品的保存方式,應和藥師確認藥品適宜的儲存溫度。不需冷藏的藥品應放置在陰涼乾燥的小背包內,避免直射太陽,搭飛機時應置於隨身行李,以防在高空中的溫度變化。需隨身攜帶的藥品,尤其是緊急用藥像是氣喘吸入劑或硝化甘油,在旅途中應置於隨身小旅行包,以備緊急需要,避免遺失。三、出發前應確認藥品於保存期限內,且無變質或變色。四、旅遊藥品成分盡量以曾經服用過的成分為佳,以免造成副作用或藥物過敏。五、出國旅遊需留意各國對藥品攜帶的法規限制,以免觸法。六、兒童、孕婦、長者及特殊身體狀況,如洗腎病人更需謹慎,出發前應諮詢醫師或是藥師。完善用藥準備 安心出遊、健康返家一、個人慢性病用藥:若本身有高血壓、糖尿病、心臟病、氣喘、甲狀腺疾病等慢性病,務必攜帶足量藥品,且建議準備比實際行程多3至5天的藥量,以防行程延誤或突發狀況。藥品應保留原包裝與藥袋,並標示姓名與用法,出國旅遊者更建議攜帶醫師處方或診斷證明,以備通關或海外就醫所需。另外,應把現在正在使用藥品的名稱、用法、用量以及藥物過敏史列成清單隨身攜帶,當在旅遊當地發生藥品短缺需要購買,或是必須在當地就醫時,便能依照這份資料作為參考。二、腸胃道用藥:旅途中飲食變化大,容易出現腹瀉、便秘、消化不良或胃痛等問題。建議攜帶止瀉藥(如:吸附型或抑制腸蠕動之藥物)、腸胃蠕動調節藥、制酸劑或腸胃藥。若前往衛生條件較不穩定的地區,可準備口服電解質粉,以預防或改善腹瀉造成的脫水。腹瀉若伴隨高燒或血便,應立即就醫,不宜自行長期服藥。三、感冒與發燒止痛藥:氣候變化、長時間搭乘交通工具或作息不規律,容易引發感冒症狀。可準備退燒止痛藥(如:乙醯胺酚、布洛芬)、流鼻水或鼻塞藥、止咳化痰藥等。需避免同時服用多種含有類似成分的感冒藥,以免藥物過量造成肝腎負擔。四、過敏與皮膚用藥:旅途中可能接觸花粉、塵蟎、昆蟲叮咬或不熟悉的食物,進而引發過敏反應。建議攜帶口服抗組織胺藥物、止癢藥膏或低劑量類固醇外用藥。若曾有嚴重過敏史,應遵照醫師指示攜帶急救藥物。第一代口服抗組織胺藥物較容易發生嗜睡之副作用,若需自行開車者應避免使用。對於蚊蟲叮咬,也可準備防蚊液及舒緩紅腫的外用藥品。五、外傷基本急救用藥:旅行中難免有擦傷、割傷或扭傷情況,建議準備優碘或酒精棉片、紗布、OK繃、抗生素藥膏以及簡易彈性繃帶。還可攜帶肌肉痠痛貼布或消炎止痛藥膏,以減緩旅途中不適。六、特殊用途藥品:容易暈車、暈船者,可事先服用止暈眩藥。鎮暈劑須在搭乘交通工具前半小時至一小時服用,但青光眼、前列腺肥大或是腸蠕動不佳的族群,請諮詢藥師選擇適用成分。搭乘長途飛機者,可攜帶人工淚液預防眼睛乾澀。前往高山地區,可依醫師指示準備高山症預防藥物。出國至流行病區前,也應諮詢醫師或藥師是否需要施打疫苗或預防性用藥。【延伸閱讀】過年用藥怕踩雷?藥師教「3不原則」避風險 食藥署:舊藥也別亂丟出遊必備!五大旅行藥品清單https://www.healthnews.com.tw/readnews.php?id=67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