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備技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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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位驚魂2/停車像賭命!機械車位成隱形殺手 元大前董事也沒逃過
新北市周先生短短三個月內,兩度經歷機械車位出包險些喪命,事後業者竟輕描淡寫地表示設備絕不可能故障,反指其停車技術問題導致,處理態度相當消極,至今沒提出合理的保障措施及補償,而機械車位早已成為社區的隱藏殺手,證交所前副總、現任元大期貨獨董黃乃寬2023年1月慘遭車位夾死,還有女子遭壓住身亡,民眾也因此憂心忡忡,希望廠商能負起責任。回顧近幾年死亡案例,2023年1月27日,前證交所副總經理及元大期貨前獨立董事黃乃寬,駕駛轎車返回位於新北市汐止的住家,將車輛停入地下機械式車位時,疑似因設備發生故障,在下車過程中不慎被車門與車位立柱夾住,最終傷重不治。隔年2月又傳意外,42歲黃姓女子駕駛車輛進入台中市西區向上路某大樓的地下機械車位時,突遭設備壓住頸部,送醫後仍宣告不治。這些血淋淋的案例證明,機械車位一旦安全防線失效,其危險性遠超於一般平面車位。機械停車設備的管理涉及《建築法》與《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應定期由專業機構檢查並申報,但面對態度強硬且消極的業者,周先生的求償之路如同所有受害者一樣艱難。住戶周先生將車停妥後按下復歸鍵,不料疑因感應問題,導致車頭卡在平台牆面。(圖/投訴人提供)台灣現行法規對機械車位的規範雖然嚴格,但在實際的「車損」與「非人身」意外的求償上,卻存在模糊地帶,機械車位維護責任通常由管委會或住戶與維護保養廠商簽約負責。事故發生時,業者常將責任推給「住戶操作不當」或「停車位置不當」,如同周先生案例,除非有明確的監控畫面,否則住戶往往口說無憑。根據《建築法》相關規定,機械式停車設備需由所有權人提出申請安全檢查並取得使用許可後方可啟用;同時,依《建築物機械停車設備設置及檢查管理辦法》,此類設施每年必須申請一次安全檢查,並每月進行例行維護作業。政府則依據設備使用年限進行抽查:10年以下的設備抽驗率為5%;使用10至15年者為10%;15至20年與20年以上者,也各自維持10%抽查比例。但對於電眼感應系統的故障排除、機械設計缺陷等,仍缺乏詳細的標準和檢測要求。而若不幸發生事故,第一時間應全程錄影並從多角度拍攝車輛受損情況、車位現場與機械停止的位置,詳細保留現場畫面,同時記錄與設備業者或協調人之間的所有對話內容,作為日後主張權利的重要依據。此外,為釐清責任歸屬,應儘速聯繫第三方機械停車設備技師或相關公會,進行獨立鑑定,以確認是否因設備故障所致,排除人為疏失的可能。周先生的血淚經歷是給所有機械車位住戶的一記警鐘,唯有所有住戶團結要求業者正視安全問題,並透過具體行動主張權益,才能真正讓機械車位不再成為潛藏在社區底下的「隱形殺手」。針對周先生指控的機械故障與消極賠償爭議,本刊於截稿前多次嘗試聯繫負責該社區停車設備廠商,以求平衡報導。記者兩度致電該公司維修技師,均遭掛斷電話。隨後,記者三度致電公司總機,總機人員表示會嘗試聯繫相關維修技師或發言人。然而,直至截稿時間為止,該公司始終未回應。
好傻好天真!設備技師網上公然賣毒「以為罰錢而已」 警笑:關7年以上喔
台中市31歲邱姓男子平時擔任電子設備維修技師,他為增加收入而開始販毒,並公然在網路上張貼訊息,樹林警分局員警網上巡邏時察覺有異、喬裝成買家將他逮捕,邱男則大聲喊冤,強調自己是首次販毒,還誤以為販毒只需罰錢,荒謬行為讓警方連連搖頭,並告知他販毒刑期7年以上,全案依法偵辦。警方調查,邱男工作正常、通話紀錄單純,過去更無犯罪前科,而他近日想增加收入,竟在朋友的鼓吹下開始販毒,更因沒有經驗,在各大社群網站上公然販毒。樹林警方網路上巡邏時察覺有異,佯裝成買家詢問,並稱願以2萬元購買100包毒咖啡包,邱男則不疑有他,立刻載著毒品北上面交,還感謝警方讓他「早點收工」,雙方昨日下午約在樹林區新樹路見面,邱男一現身則立刻被逮捕。「真的是第一次,你們是我第一組客人。」邱男見被大批員警包圍,嚇得立刻束手就縛,並強調自己首開張就遇到警察,員警原以為是推託之詞,調查後才確認他過去不曾販毒成功,將他帶回警局訊問。邱男供稱,其友人告知他販毒刑責輕微,被抓到只需罰錢就可重獲自由,但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規定,製造、運輸、販賣毒品的罪責就是7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併科最高1000萬罰金,訊後依毒品罪嫌將邱男移送法辦。樹林警分局長趙家輝呼籲,毒品危害國人甚鉅,為貫徹安居緝毒政策決心,痛打毒品犯罪,警方將持續加強掃蕩毒品,溯源斷根、瓦解製毒組織,創造無毒家園、確保國人健康,民眾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