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團收簿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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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緝毒幹員淪詐團收簿手!調查官欠百萬債 為4900元跑腿遭判3年半
曾任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緝毒幹員的劉晉庭,因投資虛擬貨幣失利背負百萬元債務,竟替詐騙集團擔任「收簿手」,到超商、貨運站領取被害人寄出的提款卡與信用卡,兩度跑腿僅獲利4900元;案經台中地院審理,法官認定他涉犯詐欺等罪,今判刑3年6月,全案仍可上訴。檢警調查,34歲的劉晉庭為調查班58期出身,過去曾在警界及調查局服務,原本前途看好,卻因投資失利與家庭經濟壓力,欠下逾百萬元信用貸款。2024年7月間,他依詐團指示,前往台中西屯區超商及貨運站領取包裹,包裹內裝有多名被害人的提款卡與信用卡。案情曝光源於一名民眾求職時,被要求先寄出提款卡當作「保證」,察覺有異後報警;警方隨即設局追查物流流向,當場掌握劉晉庭取貨、寄送包裹行蹤,並查扣5名被害人的金融卡與信用卡。劉晉庭落網後辯稱只是替朋友代領包裹,單次酬勞約1500元,並不知道涉及詐騙,但檢方未採信,依加重詐欺等罪將他起訴。法院審理期間,劉晉庭坦承普通詐欺與幫助洗錢犯行,但否認涉及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他在庭上哽咽表示,自己因投資失利急著找兼差,「是我不夠謹慎」,希望有機會賠償被害人、爭取和解,甚至當庭痛哭認錯。不過法官當庭直言,連國小學生都知道不能隨便交付提款卡、更不能替人收簿,身為執法人員卻涉入詐團運作,令人遺憾;審判長也感嘆,國家培養一名警察、調查官相當不易。合議庭最終依詐欺等罪,判處劉晉庭有期徒刑3年6月。
調查官竟幫詐團跑腿收卡 高雄緝毒調查官涉當「收簿手」遭起訴恐免職
台中地檢署近日偵結一宗詐騙案,意外查出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緝毒調查官劉晉廷,涉嫌擔任詐騙集團「收簿手」,專門負責收取被害人金融卡。此為調查系統首見現職調查官捲入詐騙集團案件,中檢已於6月30日正式起訴。據了解,劉晉廷出身調查班第58期,曾於中部地區擔任警員,3年前調派至高雄市調查處,從事外勤緝毒工作。2024年7月14日,劉依詐團指示,先後前往台中市西屯區超商及空軍一號貨運站,領取數個包裹,內含5張遭詐團詐得的被害人信用卡與提款卡。警方透過調閱監視器迅速掌握劉晉廷行蹤,發現其依照詐騙集團上游指示前往指定地點取卡,當場迅速埋伏查緝,劉於被捕時未表明公職身分,且否認涉案,警方訊後依詐欺罪嫌將其移送法辦。據悉,緝毒組屬高風險單位,但具優渥待遇制度,除基本薪資外,還能領取加班費及破案獎金,被質疑在待遇優渥情況下仍涉入詐騙,恐另有不當圖利。案發後,劉晉廷未立即向單位報告,僅少數高層主管知情且下令封口。直至劉被調離原職、調往秘書室處理檔案,並收到起訴書後,案情才逐漸曝光。調查局證實已收到起訴通知,依規定將劉暫時調至秘書室,不再從事第一線勤務,並預計下週召開考績會議。若依調查局內部規範,劉晉廷可能面臨記「記二大過免職」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