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貸
」 詐貸 詐騙 銀行 張綱維 詐欺
推「通姦除罪」無照律師涉詐貸1.6億! 檢訊後聲押禁見獲准
富邦綜合開發公司負責人周方慰2023年遭踢爆為「最知名假律師」,沒想到時隔2年又再涉犯侵占、詐欺。台北地檢署11月27日指揮法部務調查局搜索周方慰等8名被告住所以及富邦綜合開發公司等20處,並通知包含周方慰在內的8名被告到案說明,檢方在訊後聲押禁見周方慰獲准。周方慰為富邦綜合開發公司負責人,於2015年富邦綜合開發公司和嘉義某私立大學有訴訟糾紛,源於該大學向富邦綜合開發公司租用宿舍後卻未付租金,雙方最終在法院以2850萬進行和解,沒想到周方慰卻將這些票據拿去兌換為現金以後私用買房涉犯侵占。2020年富邦公司將該宿舍與璽美、鈞美公司進行三方交易,周方慰與買家璽美等多家公司合謀,明知實際交易金額僅有1億1200萬元,但卻將金額墊高至2.3億並因此成功詐貸1.6億元得手觸犯詐欺、銀行法等罪。台北地檢署11月27日指揮調查局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搜索周方慰等8名被告住所以及富邦綜合開發公司等20處,並通知包含周方慰在內的8名被告到案說明,訊後檢方聲押禁見周方慰後於稍早獲准。其餘涉案的檢璽美實業登記負責人黃美芳50萬元交保;富邦綜合開發公司會計侯美瑩50萬元交保;人頭張宸豪以50萬交保;鈞言公司負責人陳柏佑、余國華以100萬元交保,5人均限制出境、出海及住居。周方慰過去曾就「通姦除罪」議題聲請大法官釋憲,但於2023年被人踢爆其實並沒有律師資格,卻依舊收費承攬民事訴訟長達5年,甚至持前女友裸照逼千1000萬元分手賠償金,高等法院於去年判其違反律師法、恐嚇取財,判處周方慰1年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36萬元定讞。
「通姦除罪」推手、無照律師再涉詐貸1.6億! 檢方訊後聲押禁見
富邦綜合開發公司負責人周方慰2023年遭踢爆為「最知名假律師」,沒想到時隔2年又再涉犯侵占、詐欺。台北地檢署今(11月27日)指揮法部務調查局搜索周方慰等8名被告住所以及富邦綜合開發公司等20處,並通知包含周方慰在內的8名被告到案說明。檢方訊後於11月28日凌晨聲押禁見周方慰。周方慰為富邦綜合開發公司負責人,於2015年富邦綜合開發公司和嘉義某私立大學有訴訟糾紛,源於該大學向富邦綜合開發公司租用宿舍後卻未付租金,雙方最終在法院以2850萬進行和解,沒想到周方慰卻將這些票據拿去兌換為現金以後私用買房涉犯侵占。2020年富邦公司將該宿舍與璽美、鈞美公司進行三方交易,周方慰與買家璽美等多家公司合謀,明知實際交易金額僅有1億1200萬元,但卻將金額墊高至2.3億並因此成功詐貸1.6億元得手觸犯詐欺、銀行法等罪。台北地檢署今指揮調查局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搜索周方慰等8名被告住所以及富邦綜合開發公司等20處,並通知包含周方慰在內的8名被告到案說明,檢方訊後聲押禁見周方慰。其餘涉案的璽美實業登記負責人黃美芳50萬元交保;富邦綜合開發公司會計侯美瑩50萬元交保;人頭張宸豪以50萬交保;鈞言公司負責人陳柏佑、余國華以100萬元交保,5人均限制出境、出海及住居。周方慰過去曾就「通姦除罪」議題聲請大法官釋憲,但於2023年被人踢爆並其實沒有律師資格,卻依舊收費承攬民事訴訟長達5年,甚至持前女友裸照索要千萬分手賠償金,高等法院於去年判其違反律師法、恐嚇取財,判處周方慰1年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36萬元定讞。
無照周姓律師再捲詐欺、侵占! 北檢指揮調查局兵分20路搜索
富邦綜合開發公司負責人周姓男子2023年遭踢爆為「最知名假律師」,沒想到時隔2年又再涉犯侵占、詐欺。台北地檢署今(11月27日)指揮法部務調查局搜索周男等8名被告住所以及富邦綜合開發公司等20處,並通知包含周男在內的8名被告到案說明。周男為富邦綜合開發公司負責人,於2015年富邦綜合開發公司和嘉義某私立大學有訴訟糾紛,源於該大學向富邦綜合開發公司租用宿舍後卻未付租金,雙方最終在法院以2850萬進行和解,沒想到周男卻將這些票據拿去兌換為現金以後私用買房涉犯侵占。2020年周男將該宿舍賣出以後再度跟某民營銀行以買房名義貸款,但卻將金額墊高至2.3億並因此成功詐貸1.6億元得手觸犯詐欺、銀行法等罪。台北地檢署今指揮調查局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搜索周男等8名被告住所以及富邦綜合開發公司等20處,並通知包含周男在內的8名被告到案說明,全案將朝向侵占、詐欺方向進行偵辦。據了解,周男過去曾就「通姦除罪」議題聲請大法官釋憲,但於2023年被人踢爆並其實沒有律師資格,卻依舊收費承攬民事訴訟長達5年,甚至持前女友裸照逼千1000萬元分手賠償金,高等法院於去年判其違反律師法、恐嚇取財,判處周男1年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36萬元定讞。
遠航前董座張綱維掏空32億判14年 二審維持原判可再上訴
前遠東航空董事長張綱維被訴向合庫詐貸並掏空遠航32億餘元,一審依違反民用航空法、背信等罪將他判刑14年,另可易科罰金判刑1年,上訴後,二審台灣高等法院維持一審刑度。可上訴。張綱維是遠航及樺福集團實際負責人,他為詐取遠航的重整利益,向台北地院佯稱會以自有資金挹注遠航,遠航不用負擔資金成本,實際上卻是民間借款出資遠航,還讓遠航負擔借款本金及高額利息。張綱維虛增遠航的收入,隱匿遠航要當安泰銀行貸款案債務人之事,讓台北地院以為遠航獲利良好,已擺脫債務,重建更生,因而裁定重整完成,使張綱維詐得重整利益,他以「轉調樺壹款」為名義,把遠航資金轉至樺壹公司「保管」,實際上是侵吞遠航資金。張綱維為打消樺福集團對遠航公司高達約30億元的債務,還把樺福集團名下難以變現的不動產賣給遠航,遠航因財務狀況不佳,他在2019年12月12日無預警宣告遠航停航。
假公益真吸金!前名模蕭瑋葶涉協會詐捐逾1.1億 高院撤羈押發回士院
中華民國身障關懷協會爆出震驚社會的假公益吸金案,前名模蕭瑋葶與協會前理事長蕭靖、現任理事長陳品君涉嫌透過協會詐捐逾1.1億元,並利用虛構薪資向銀行詐貸5216萬元,龐大資金被揮霍在購屋、名車、股票投資與高檔餐飲等奢華消費,士林地檢署8月11日依公益侵占等罪提起公訴,並裁定羈押3人。該協會自2011年成立以來,名義上為身心障礙者提供關懷,實際上早已淪為私人吸金工具。檢方調查發現,從2019年至今募款約2.6億元,但真正投入協會營運與公益的僅約1032萬元,其餘資金則流入私人帳戶,包括豪宅、名車、名錶及高檔餐飲消費,甚至還有701萬元用途不明,蕭姓夫妻與協會關係人還偽造印章、簽到表及財務文件,虛構理監事名單,企圖掩蓋非法行為。蕭瑋葶在羈押期間提出抗告,主張已逾6個月,證據調查完畢,且自己無勾串共犯可能。但在辦理具保時,因士林地檢署法警人力不足及科技監控廠商請假,辦理程序被拒,高院認為,原審裁定准予停止羈押後,卻未完成具保程序,程序有疑慮,裁定撤銷,發回士林地方法院重新處理。
千萬房產詐騙險上鉤 警地政聯手即時攔阻保住台南男家產
警方與地政人員向黃姓男子說明投資詐騙的手法。(民眾提供/郭良傑台南傳真)警方從黃男與詐騙集團的對話,研判確認是投資詐騙。(民眾提供/郭良傑台南傳真)台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華平派出所6日接獲轄區台南地政事務所通報,疑有民眾遭詐騙,擬辦理不動產抵押設定。警員吳晨華、林柏毅獲報後立即趕赴現場,成功攔阻黃姓男子遭騙進行房產設定抵押,擋下一起金額新台幣1千萬元的房產詐騙案。據了解,被騙的黃姓男子為籌措創業資金,在網路上看到借貸協助廣告,並與自稱「金融理財小高」的男子以LINE聯繫約一個月,對方聲稱「可提供利率僅1.3%的低利貸款」,並指示黃男前往超商機台列印申辦文件,簽署後以傳真方式往來,待資料齊全後,依「金融理財小高」指示到地政事務所辦理抵押設定。地政人員發現黃男對貸款內容答覆反覆,且文件多處可疑,懷疑其遭詐,遂即通報警方到場。員警到場後,詳細詢問黃男與「小高」接洽經過並檢視對話紀錄,發現雙方自始未曾見面,全程僅透過LINE聯繫,連文件都依對方指示於超商列印簽署。經比對內容,確認為典型的「假投資、真詐貸」手法。員警進一步向黃男說明,詐騙集團常以「協助投資」或「協助貸款」為名,誘使被害人以房產抵押申貸,再轉移資金牟利,最終不僅騙走貸款金額,還讓被害人背負債務、甚至失去房產。黃男聽後驚覺受騙,隨即停止設定抵押手續,成功避免損失上千萬元房產。第四警分局長曹儒林表示,詐騙手法不斷翻新,民眾若有資金需求,應循合法金融管道辦理,切勿輕信網路廣告或陌生代書,以免落入陷阱。另可多加利用內政部提供的「地籍異動即時通」服務,當名下不動產辦理買賣或抵押設定時,系統將即時以簡訊或電子郵件通知,亦可新增聯絡人(如子女或信任親友)共同掌握異動狀況,避免遭詐或冒名。若發現可疑情況,請立即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或110報案,警方將即時提供協助,全力守護市民財產安全。
金融內鬼2/彰化地面師詐團海撈3.7億 佯裝「貸款專員」遭判5年
震驚社會的「歐悅集團」詐騙案,最初是從執行長林冠宏等人涉嫌以假檢警、假投資等手法,對 12 名被害人詐取財物開始。但案情的關鍵,在於他們隨後勾結了地政士與貸款專員等,以「地面師」手法對被害人進行二度剝皮,透過不動產設定抵押的方式詐取 3.7 億元。今年9月底彰化地方法院對集團核心共犯吳棕睿判決出爐,以詐欺取財等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犯罪手法也跟著曝光。 判決書指出,吳棕睿與其母親王女是整個詐貸環節中不可或缺的核心,集團對外以「世臣理財」公司名義招攬急需資金的民眾充當人頭戶,而吳棕睿及其母親則利用其專業知識進行指導。集團成員裝成「貸款專員」,並協助被害人向銀行或融資公司申辦汽車貸款,並同步偽造一份「汽車買賣契約書」,製造出人頭是「購車」而非「借款」的假象。透過這種手段,集團成功讓多家融資公司核准高額貸款,詐取多間融資公司的資金。吳棕睿及其集團利用此方式,成功操縱至少16位人頭戶,造成金融機構巨額損失。彰化60多歲楊姓婦人除了兩處房產被以2700萬元抵押,還有其它資產遭詐,總計被騙走1.1億元。(圖/翻攝畫面)吳棕睿利用貸款服務作為手段行詐,集團成員先假冒台電人員、警官、檢察官等公務員名義,謊稱被害人楊女涉嫌洗錢,要求她申辦網路銀行,隨後由吳棕睿接手,佯稱可貸得新臺幣 2700萬元。吳棕睿協助楊女士將名下兩處不動產抵押,款項扣除費用後約 1575萬元現金,楊女士旋即依照假檢察官指示將這筆巨款全數交付給集團車手,另有900萬元遭集團操作轉出,吳棕睿也從中獲利78萬逾元。判決書指出,吳棕睿的主要任務是針對已被詐騙的被害人進行「二次吸金」,除了房產抵押案,在其他多起虛擬貨幣投資詐騙案中,集團成員會推薦資金不足的被害人聯繫「世臣理財」的吳棕睿申辦貸款,藉以籌措資金補足「虧損」。另名受害人曾女就是在吳嫌慫恿下,以分期購買香奈兒包包名義貸款10萬元,使曾女士實際到手8萬餘元後,立即遭集團車手取走。法院在判決中,將集團所使用的《詐騙教戰守則》視為重要的犯罪證據,該份資料由前渣打風控經理王女親筆寫下,詳細記載了銀行照會的標準答案,並提醒人頭在照會時不得提到「當鋪或代辦所收費」等敏感詞彙,甚至要求人頭戶申貸用途一律回答「現金備用」。員林分局報請檢察官指揮兵分5路,前往詐團據點搜索,查扣10多輛載具其中不乏有千萬跑車。(圖/翻攝畫面)法院認為,這份專業的教戰守則,證明了集團是有針對性地利用金融知識、實施詐欺。他們能將人頭戶向多家融資公司進行「二貸」或「三貸」,即便是車輛已被設定擔保債權,仍能透過欺瞞手段取得資金,這種專業的「犯罪腳本」嚴重影響金融秩序並對受害人產生不可抹滅傷害。法院最終判決吳棕睿有期徒刑5年,法院審酌吳棕睿在集團中扮演招募、指導及協調的角色,雖為重要共犯,但並非集團的最終決策者或資金主導者。檢方也於據點查扣空白貸款、教戰守則、教戰守則、工作筆記、客戶貸款申請書、電話個資、借據1本、筆記型電腦1台等罪證,依觸犯詐欺、洗錢防制法、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判處5年徒刑。知情人士透露,吳棕睿詐貸案母子聯手的判決,對台灣的金融業敲響了一記警鐘,這起案件的核心,並非傳統的偽造文書或人頭詐騙,而是資深金融精英利用內部的風控漏洞進行系統性犯罪。知情人士表示,這樣的犯罪不僅讓多家融資公司蒙受鉅額損失,也凸顯了現有風控機制在面對「內行人」的專業作弊時的脆弱性,呼籲所有金融機構,必須重新檢視其對「聯徵照會」、「資金用途追蹤」等環節的審核標準,以防堵下一波可能由「金融內鬼」主導的專業性詐貸犯罪。針對吳棕睿遭判刑,以及其母、前金融風控經理所撰寫的《詐騙教戰守則》等問題。本刊截稿前聯繫吳棕睿的委任律師黃鼎鈞。事務所表示,黃律師在桃園開庭,需隔日一早才能針對判決書內容及相關細節作出回應。本刊也致電歐悅集團詢問執行長林冠宏涉及詐騙等問題,該集團人員表示不太清楚細節,不便多做回應;至於林遭檢方求刑10年,後以300萬元交保後,是否還擔任執行長一職,該集團人員認為這是高層的內部訊息,不太清楚詳情。
金融內鬼1/前渣打風控女經理聯手親兒詐騙 親撰「教戰守則」內容全曝光
「歐悅集團」執行長林冠宏與及其祕書蔡女等8人今年6月爆出,2023年涉嫌在全國各地以假檢警、假投資向民眾詐取財物,得手後,隨即勾結地政士、貸款專員等,以專業的「地面師」詐欺手法,對12名被害人進行二度詐騙,將被害人提供的不動產設定抵押後,再將高額貸款提領一空,最終造成被害人損失逾3.7億元,甚至有受害者因此抑鬱而終。彰化地方法院9月底對其中一名被告吳棕睿做出判決,以詐欺取財等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還意外查出其母親王女竟利用專業的金融風控知識,親手打造出一套滴水不漏的「詐騙教戰守則」,其中內容也隨之曝光。據了解,王女擁有20年資深金融背景,曾任職於渣打銀行的風控經理,並在荷蘭銀行(ABN AMRO)待了將近 11 年,職稱同樣是經理。這份紮實的資歷,讓她對銀行的「聯徵紀錄、照會電話、申貸話術」等內部稽核程序瞭若指掌。並透過相關專業指導詐團,該用何種話術誆騙受害人上當。王女親撰的《教戰守則》涵蓋了從「送件話術」到「風控規避」的所有環節,目標是讓缺乏經驗的人頭客戶,也能在銀行嚴格的電話照會中輕鬆過關。在「送件必備告知客戶的五點」中就提到如何切斷敏感對話,要人頭客戶「照會時切記:如有不清楚的問題,馬上回答臨時有事,等等回撥,並掛掉打給我們」。王女(圖左)身為吳棕睿母親,竟憑藉過往在銀行進行風險管理的專業,撰寫「教戰守則」協助犯罪。(圖/讀者提供)教戰守則中還不忘強調「當舖的事千萬不要講到」,為了讓照會過程盡可能簡潔,不給銀行人員額外盤查的機會,提醒成員「不要與照會人員聊天」。而被問到資金用途標準答案如申貸、期數、金額、資金用途等問題,則一律回答「現金備用」。另一份《基本資料話術》內容也跟著曝光,他們會在電話中謊稱:「會先依銀行以及融資的行內估價作業進行,不會讓您留下任何的聯徵紀錄,也要先向您強調務必要暫停所有的貸款相關申請作業,以免聯徵上留有近期查詢紀錄」,這段話精準地打消了被害人對「聯徵紀錄」的顧慮,而「聯徵」正是銀行間判斷風險的最重要依據。王女利用她對金融流程的了解,了解被害人名下有多少資產,並讓其逐漸卸下心房落入陷阱。此外,這份守則還設計了 35個問題,深入調查被害人的「基本資料、信用狀況、名下資產、加分項目」,甚至包含「有無詐欺毒品前科?或其他法律問題?」。這套流程的嚴密程度,幾乎與正規銀行或融資公司的審核問卷有得比,目的就是讓集團能提前掌握被害人的風險指數,並準備好應對銀行照會的標準答案,確保詐貸流程的成功率。王女身為熟知金融風控流程的前資深經理,將其智慧用於犯罪,不僅輕易地騙過正規金融機構,更進一步替詐團撈了3.7億元。隨著案件進入司法程序,這份精英家庭犯罪的「教戰守則」,也成為司法機關審理金融詐欺罪的重要證據。據了解,吳棕睿的不法所得皆匯入了母親王女的帳戶統一管理,昔日的金融菁英卻濫用自身專業,撰寫「教戰守則」幫助詐團成員操縱被害人與規避審核的犯罪工具,說是金融體系訓練出來的內鬼也不為過。也揭露了專業金融人士與傳統詐騙結合後,是如何利用銀行與融資公司規則犯罪,民眾若遇到相關狀況不可不慎,務必「謹記一聽、二掛、三查證」訣竅,避免受騙以確保財產安全。針對吳棕睿遭判刑,以及其母、前金融風控經理所撰寫的《詐騙教戰守則》等問題。本刊截稿前致電聯繫吳棕睿的委任律師黃鼎鈞。事務所表示,黃律師在桃園開庭,需隔日一早才能針對判決書內容及相關細節作出回應。本刊也致電歐悅集團詢問執行長林冠宏涉及詐騙等問題,該集團人員表示不太清楚細節,不便多做回應;至於林遭檢方求刑10年,後以300萬元交保後,是否還擔任執行長一職,該集團人員認為這是高層的內部訊息,不太清楚詳情。
制服房仲怎麼信2/黑道詐欺犯變身知名房仲店長 受害屋主嚇到「妻離子散」
「我只是賣房子,居然讓我人生掉入最大絕望困境!」CTWANT近期接獲民眾張先生投訴,位於新北中和的2間老公寓,在知名房仲品牌加盟店店長等一行3人以總價3100萬元出售後,售屋獲利約717萬元被對方以話術詐走。經查,3人曾扯入電信詐騙、銀行詐貸和殺人未遂等多項社會案件,張先生表示,事發後曾聯繫住商,住商卻稱「沒有這些人」,憤怒痛斥,「品牌房仲還有可信度?」「去年開始陸續有不良份子來我家附近叫囂,一直騷擾我家人,前妻就是被他們這樣騷擾到受不了而離婚,也因為擔心恐嚇威脅行為把兒子也帶走了。」張先生說,事發後曾致電住商總公司,對方告知沒有這些人,加盟店更名繼續營業,行騙的房仲仍刊登售屋訊息,他憤而挺身投訴。事件起於去年4月,張先生在住商富寓雙城加盟店店長的許皓青、黃琝翔、劉昌傑3人勸誘下售屋,又將售屋利得717萬元以話術要求轉出戶頭。9月他向律師、警察求助,經警察告知,才發現3人都有前科背景,驚覺這一切就是詐騙,並非什麼交易糾紛。許皓青於2020年曾登上媒體版面,與擔任兆豐銀行前新店分行女行員石蕙瑄,遭台北地檢署查出,兩人自2015年至2017年聯手代書以人頭交易炒房20餘筆、詐貸兆豐銀行2.9億元,並於2024年底一審判處有期徒刑4年6個月。2024年4月張先生在住商官網查得許皓青擔任店長,遭詐騙後才發現,許曾夥同地政士、銀行員等人進行銀行詐貸。(圖/截自中天新聞)黃琝翔則在2022年遭依殺人未遂罪嫌起訴,同年7月,檢警「靖城專案」中掃蕩電信詐欺集團,又被警方發現,黃為首的詐團,假借投資飆股名義行騙,累計總詐騙金額近3000萬元。另一名劉昌傑,過去也有詐欺前科,遭判處有期徒刑3年,2023年7月核准假釋;儘管3人多有前科,因偵查中仍可自由行動。此外,張先生還發現,最後陪他辦理過戶手續的地政士,也是之前許皓青兆豐詐貸案中,協助偽造虛增買賣金額的周姓地政士。張先生強調,對方3人從拜訪、碰面都是遞住商名片、穿著住商制服,還曾約在住商富寓雙城加盟店洽談。2024年4月時,張先生也上住商網站查詢,確實有該幾名房仲的資料,許皓青、黃琝翔擔任店長,劉昌傑則是高級經紀人員,不過等到9月發現被詐騙後,3人資料也從住商網站上消失,原本3人任職的房仲店名,也從富寓雙城加盟店更改為台北華山加盟店。張先生無奈對記者說,他在不動產買賣交易並非有很多經驗,過程中對於房仲所指示的作業流程根本無法判斷是否有問題,「當初覺得住商這麼大的品牌,應該不會有這種制度上的疏失或漏洞,結果沒想到竟然會碰上房屋詐騙。」張先生提供與前妻的對話紀錄,雙方在去年底辦離婚後,前妻因擔心小孩安全,已帶小孩搬離住處。(圖/投訴人提供)而更讓他傻眼的是,事發後他打電話至住商總公司反應,得到的回應僅僅是「我們沒有這些人」,幸好當初他查詢官網時,有把這幾個人的照片截下,還能證明當初確實有這3人的資料。由於目前2間房子已出售,其中一間又在許皓青的經手下,以相同交易價格轉手第3人,張先生已不期待房子能回到他手上,「不過至少717萬元售屋獲利應該要返回,住商也應負起責任給我一個說法,為什麼有前科的人,能用這種合法掩護非法的方式,在住商體系中任職,而且還是擔任店長,繼續詐騙、賣房子?」如今網路搜尋,還可見許皓青以住商仲介的名義刊登出售訊息。由於該案2間房、總價3100萬元的交易,卻支付700餘萬元,相較於通常不動產仲介佣金,是支付近10倍的仲介費。去年11月,張先生已委託律師向許皓青、黃琝翔、劉昌傑等3人向地檢署提告加重詐欺罪。記者問及去年7月發現遭詐,為何今年8月才投訴媒體?張先生無奈表示,他自從碰上房仲詐騙後,又碰上「假律師」再被詐騙了一次,到了10月後才更換律師,11月提出刑事告訴狀,接著因為家人被騷擾,歷經妻子離婚、帶小孩搬家,一直處於驚慌失措中。今年看了許多房產詐騙新聞,才覺得他可能不是個案,希望為自己伸張正義,也能提醒他人。張先生先是碰到房屋詐騙,又碰上假律師,假律師要他不要報警以免打草驚蛇。圖為他向全國律師聯合會檢舉假律師的回函。(圖/投訴人提供)對於上述指控,住商則有不同說法。住商回應,經查,該案為人員2024年加盟之前所接觸開發案件,採售後買回型態,客戶提及的717萬元款項,已於2024年7月10日匯入加盟店之公司帳戶,扣除相關費用後,於2024年7月11日匯入買方帳戶,並有完整文件可供佐證。因此,並無客戶所指之詐騙情事。對於房仲有前科,住商表示,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規範,僅有犯特定罪責且判刑確定者,不得任職經紀業。經查,該人員任職前無《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所提之前科,因此符合法規合法任用。同時,總部對於加盟店人員設有內部管理稽核機制,若發現違規行為,有權要求改善或終止契約。加盟店可依營運需求招聘人員,惟總部保有監督權限,以維護品牌與消費者利益。據了解,許皓青、黃琝翔還在職。住商表示,張先生反映的問題,我司高度重視,惟目前該案已進入司法程序,然後亦會全力配合調查。我們重視每位消費者的權益,若後續調查確認加盟店有違規操作,將依規採取必要措施。另,若消費者有交易上疑慮,本公司皆歡迎來電總部法務諮詢。20250915更新當事人黃琝翔委由律師來函聲明:本人任職於富寓房屋有限公司,工作至今均競競業業,待客誠懇,從未涉及詐欺不法情事,更無任何詐欺罪之刑事犯罪紀錄,與張姓男子間之房屋買賣爭議,現由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14年度偵字第25816號案件偵辦中,本人是否涉及詐欺犯嫌,尚未經法院審理判決。本人為一般市井小民,下班後即返家照顧妻小,生活單純樸素,並無任何組織犯罪之紀錄,何來黑道背景之情?更遑論涉及吸金詐騙!
金門男涉與陸詐團勾結發16萬詐貸簡訊 9人受害損失百萬元
金門63歲張姓男子,涉嫌與大陸詐團勾結,透過國內簡訊發送平台業者狂發16萬多則假貸款簡訊,進而騙取申貸者的金融帳戶,作為詐團「洗金流」的工具,導致至少有9名被害人、逾百萬元的贓款流入這些人頭帳戶。刑事局循線查緝張嫌等7人到案,訊後依詐欺、洗錢、組織等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刑事局偵查第七大隊過濾分析民眾遭簡訊詐騙案件,發現去年4至5月間,有詐團利用簡訊發送平台群發服務,2個月發送逾16萬則「萬事皆可貸、門檻低」的詐騙簡訊,佯稱可幫想要貸款的民眾製作帳戶薪轉紀錄,以利申貸過件,誘騙民眾提供名下金融帳戶。警方發現,2021年時詐團利用蘋果手機iMessage功能,2023年移轉至安卓手機RCS服務,去年又開始轉回國內實體門號簡訊,不斷變換傳遞詐騙簡訊管道,但內容不外乎「假貸款」、「帳單未繳」或「紅利點數未領」等話術。警方調查,張嫌常往返大陸,由他出資以每則0.8元價格委託平台發送詐騙簡訊,並在騙得帳戶後提供給詐團使用,詐團再以「猜猜我是誰」、「假買家騙賣家」等手法詐騙國內民眾,清查發現至少有9名被害人,總財損逾百萬元,其中,桃園一名62歲家庭主婦被「猜猜我是誰」騙走48萬元最多。檢警今年3月、5月發動2波搜索拘提行動,查緝張嫌等7人到案,發現有2名申貸民眾提供自己的銀行帳戶後,詐團要求他們持提款卡將帳戶內的贓款領出,並依指示交給詐團車手,直到後來帳戶遭到警示,2人才驚覺自己的帳戶成為洗錢工具,且因淪為詐團車手也一併遭到移送。
才剛羈押!張綱維疑左手賣右手 找銀行詐貸35億
被控掏空遠東航空35億元一審遭判刑14年的前遠航董事長張綱維,又被查出涉嫌在2013年指揮旗下企業「樺福公司」將淡水小坪頂土地,以假交易方式賣給關係企業「禾豐泰」(現改名遠向),以開發「台北君天下」建案,向台企銀詐貸35億多元,檢調15日借提在押的張綱維,並兵分4路搜索訊問時任禾豐泰負責人周國光、樺福總經理林義隆及3名員工住居所及樺福公司、遠向公司,另傳喚2名證人等共6人,全案朝違反《銀行法》詐害銀行罪嫌方向偵辦。張綱維因多次違反科技監控,經台灣高等法院緊急拘提後裁定羈押,合議庭日前才裁定延押。但檢調又獲報,張綱維為樺福、禾豐泰等公司實際負責人,並實質掌控這2家公司,2013年疑因集團資金調度問題,張透過樺福將其位於新北市淡水區小坪頂的土地,以「左手賣給右手」的假交易方式,虛偽賣給禾豐泰。禾豐泰再以開發「台北君天下」建案為由,向台企銀申請建築融資35億多元,該建案為地下5層、地上28層,共計291戶的2棟鋼骨大樓,建案名稱後來從「台北君天下」,先後改為「故宮樺福皇苑」、「山川匯」,原本總銷預估100億元,每坪80萬元左右,但蓋到一半就停工成為爛尾樓,並付不出利息,銀行只好在2021年提列呆帳,金額高達30億多元。檢方懷疑,張綱維涉嫌以旗下關係企業假交易、詐騙銀行30億多元,涉嫌違反《銀行法》詐害銀行,昨指揮調查局北機站借提張綱維,另兵分4路搜索周國光、林義隆及3名員工等5人住居所、樺福公司、遠向公司,並傳喚2名證人,擴大追查張綱維詐騙銀行30億元的金流。
「華爾街女神」陳莉婷再涉奪產 大舅失聯3年資產遭詐千萬
曾以「華爾街女神」之名活躍的陳莉婷,再陷重大刑案。2023年陳莉婷與母親胡青青涉嫌謀害小姑未遂、被依殺人未遂罪起訴後,兩人又被檢舉涉嫌對陳莉婷失聯三年的大舅舅下手,冒名盜領財產、詐貸千萬元。台北地檢署19日對兩人偽造文書與詐欺等罪提起公訴,但殺人部分因無法確認被害人死亡,處分不起訴。一名銀行理專向警方報案,指出一名大客戶自2022年7月起音訊全無,但名下資產卻頻繁異動,疑似遭人冒名詐財。經比對發現,該名客戶即是陳莉婷的大舅舅、胡青青的哥哥。報案人發現,陳胡二人涉嫌找來友人楊儒杰,冒名大舅舅辦理資產相關業務,將位於內湖的不動產進行抵押貸款,從首貸至三胎共借得1147萬元;再以假買賣交易重貸1040萬元。不僅如此,檢警查出陳胡等人還開設虛假網銀,盜領舅舅存款50萬元,並冒領保單配息26萬元。此外,他們甚至虛構500萬元債權,對舅舅財產提出強制執行。銀行察覺異狀後,已標記帳戶並要求所有資產異動須由本人親自辦理,儘管如此,陳胡等人仍多次嘗試贖回基金與解約保單,所幸被擋下。檢方指出,陳莉婷等人共涉12次冒名犯行,行為包括偽造文書、詐欺取財既遂與未遂。雖有重大資產流向異常,但由於大舅至今下落不明,無法證實其是否遭害,殺人嫌疑因而未能成立。值得注意的是,陳莉婷先前因無照經營投資顧問事業,遭判刑2年2月;而去年9月則因財務困頓,與母親合謀以假車禍殺害小姑奪產未果。當時胡青青先以鐵鎚攻擊小姑,未遂後兩人又企圖將其推下樓梯,最終遭鄰居發現報警,該案仍在審理中。
立院三讀通過刑法修正案!「不法關說」最重判5年 棄保潛逃關3年
立法院13日三讀通過《刑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棄保潛逃加重可關三年,也增訂妨害司法公正罪,向法官、檢察官等不法關說,最重判五年。棄保逃亡的案例也屢見不鮮,日前竹北涉嫌虐童的竹北教練、證券炒手鐘文智、國寶集團創辦人朱國榮、涉嫌軍方獵雷艦詐貸案的慶富造船少東陳偉志等。這些案子在在顯示出,就算有再高額的保證金,現行刑法對於棄保潛逃不會另外課責的情況下,不僅減損交保制度的效力,更讓刑事訴追變成有錢人的笑話。增訂棄保潛逃罪,處以刑法,才能維護司法的公信力。因此提案修法。立法院今(13日)三讀通過《刑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加重「棄保潛逃」刑責,依法逮捕拘禁之人脫逃者,從原本「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加重至「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增訂「妨害司法公正罪」,在司法案件偵查、審判或執行中,利用職務、身分或地位之影響力對法官、檢察官或其指揮監督長官為不法關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三讀條文第一百六十一條加重潛逃者刑度,依法逮捕、拘禁之人脫逃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損壞拘禁處所械具或以強暴脅迫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聚眾以強暴脅迫犯第一項之罪者,在場助勢之人,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首謀及下手實施強暴脅迫者,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前三項之未遂犯,罰之。立法院通過 棄保潛逃可關3年 不法官說最重判5年。(圖/中國時報記者曾薏蘋攝)針對棄保潛逃者,根據三讀修正條文第一百六十一條之一,經檢察官或法官命具保、責付、限制住居或限制出境、出海,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不到庭,並經發布通緝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這次修法也新增第十章之一,妨害司法公正罪;三讀條文第一百七十二條之一,對於證人、鑑定人、專家證人或通譯,行求、期約或交付不正利益,而約其不為證言、鑑定或傳譯,或約其為一定之證言、鑑定或傳譯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證人、鑑定人、專家證人或通譯就證言、鑑定或傳譯之事項,要求、期約或收受不正利益者,亦同。新增第一百七十二條之二,意圖使證人、鑑定人、專家證人或通譯不為證言、鑑定或傳譯,或使其為一定之證言、鑑定或傳譯,對其本人或其之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內旁系血親、二親等內姻親或家長、家屬、與其訂有婚約者或其他身分上或生活上有密切利害關係之人,實行犯罪行為者,依其所犯之罪,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新增第一百七十二條之三,意圖使法官、檢察官不為一定或為一定之裁判、處分、終結偵查、上訴、抗告或指揮執行之命令,在司法案件偵查、審判或執行中,利用職務、身分或地位之影響力對法官、檢察官或其指揮監督長官為不法關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前項法官、檢察官因而不為一定或為一定之裁判、處分、終結偵查、上訴、抗告或指揮執行之命令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立法三讀後,民進黨立委沈伯洋發言指出,一百六十一條訂了三年有期徒刑,其實一百六十二條沒有一起修正,現在一百六十一條第二項訂了一到七年,一百六十二條第二項還是六個月到五年,就是前面條文有些錯置,「明明一百六十二條比較嚴重,結果強暴脅迫刑度還是比較輕」,顯然藍白連這種基本的立法令都不會,這是一個單純的數學問題。他說,一百六十一條之一的問題是,明明今天學界就說,不需要棄保潛逃罪,若硬要訂,就把它訂在三年,那一年的級距要放什麼?所以才會說,硬要訂就是無保跟拒保一起訂,不然就都不要訂,結果訂了也就算了,卻只訂一個,還竟然比羈押中的脫逃還嚴重。他說,刑度雖然一樣,但是沒收保釋金,實務上保釋金是成為司法行政的一個對價,為什麼還要訂一個三年,不合理嘛,此外,如果今天是請託跟施壓,施壓如果定義不清,關說也是一個問題,今天如果關說是公務人員職務以外的事項,那一般民眾的請託跟比較嚴重的施壓,為何沒有訂到法條裡,這樣的立法品質,真的堪慮。此外,相關條文未採用民進黨團版本提議納入「施壓」,藍委吳宗憲則表示,施壓沒有明確法律原則,所以自己不敢放進去,會對未來審判產生影響。
信義房屋案名譽案勝訴!呼籲媒體應善盡查證義務
新聞自由雖攸關公共利益,享有言論自由最大限度保障,但媒體仍需負查證義務。網路媒體匯流新聞網多次由法院判決報導不實,未善盡查證義務,撰寫不實報導影響企業商譽,知名企業信義房屋、美歐亞綠能都受害;其中,匯流新聞網不實報導信義房屋前員工任職期間買賣詐貸案,經三審定讞,匯流新聞網需於網站上刊登判決啟事。根據匯流新聞網於110年6月刊登的新聞,標題寫道「信義房屋前員工『任職期間』買斷賺價差還做假合約向銀行超額詐貸遭判刑」;內文記載「信義房屋前員工范姓房仲『任職信義房屋期間』,利用人頭,濫用專業向銀行詐貸得逞,遭新北地院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事實則是匯流新聞網取材來自106年12月新北地院范邦儒的判決,但未善盡媒體查證之責任,匯流新聞網於報導中敘述范邦儒為信義房屋職員,於任職期間犯案,實則范邦儒犯案時,已自信義房屋離職多年,匯流新聞網的報導有誤導疑慮。法院判決指出,信義房屋為不動產仲介經紀業頗負盛名的業者,匯流新聞網於范邦儒案判決後3年撰寫其報導,只要上法學檢索系統就可查詢當時的判決、更正裁定,「查證成本甚低」,但匯流新聞網仍為不實報導,顯然未經合理查證。法院判決進一步說明,報導中敘述范邦儒於任職期間有買賣申貸詐術犯行,不僅與事實不符,更意圖使大眾認為信義房屋員工有利用職務上機會圖謀客戶利益,讓大眾產生信義房屋公司內部管理不佳的負面印象,也影響消費者委託信義房屋買賣屋的意願,貶損信義房屋於社會聲望、信譽的評價。此案已三審定讞,匯流新聞網敗訴,更需於匯流新聞網、轉載的蕃薯藤網站首頁上方,以全文為18號字體刊登:「判決啟事:本件當事人間臺灣高等法院113年度上更一字第44號請求損害賠償等事件,上訴人信義房屋股份有限公司請求被上訴人匯流傳媒有限公司應於CNEWS匯流新聞網、蕃薯藤網站刊登判決啟事部分勝訴」1日。匯流新聞網報導不實的新聞不僅一樁,根據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13年度訴字第3318號,匯流新聞網報導「力暘弊案連帶讓美歐亞再被提起 調查局:將報請地檢署指揮偵辦」的新聞,也讓美歐亞綠能股份有限公司受到名譽損害。該報導中記載「力暘集團光電弊案,連帶讓知名綠能廠商美歐亞近年所涉案件,再次於業界被提起」、「美歐亞涉嫌透過有力人士施壓能源局」、「據指出,美歐亞近日也因為一起財務糾紛,被另外一家能源公司提告」等敘述,影射美歐亞有不法施壓官員的行為;然而法院認定匯流新聞網並無法舉證前述報導敘述內容為真實,也無法證明其在發布報導前已盡合理查證義務,致報導內容損害美歐亞綠能股份有限公司之名譽權。本案為一審判決,後續可上訴。新聞自由雖然攸關公共利益,國家要給最大限度保障,但新聞媒體仍須就其報導負相當查證的義務;而匯流新聞網身為媒體從業人員,更能採訪相關人員,在客觀上無難以查證的情況存在下,卻是直接引用屬於傳聞性質的其他媒體報導,而未再進行查證,上述二則報導未盡合理查證義務,更顯然對社會失去媒體的公信力。
掏空遠航32億囚14年 張綱維違反科技間控警示遭押...律師回應了
前遠東航空董事長張綱維被訴向合庫詐貸並掏空遠航32億餘元,一審囚14年,但他近期有違反科技間控警示,高院2日緊急將張綱維拘提出庭後裁定羈押,張綱維的律師陳恒寬表示一定抗告。律師表示,法院可函詢電信公司提供被告手機定位資料,足以證明被告係開車載母親高速通行國三高速公路至高雄市鳳山區龍達中醫藥行就醫,返程亦經過鄰近高速公路的塭仔頭漁港,被告並未在該漁港逗留,更無預備偷渡的行為。如被告之事實陳述,被告係為照護肺腺癌末期、大小便失禁的高齡母親,始晚約二分鐘與監控中心聯絡報到。法院亦可函詢電信公司提供被告手機定位資料,可證明被告當時並未離開其住所,更無惡意規避電子監控的情形。
養生會館變「通緝犯集散地」警方敲門抓詐欺車手 又逮女詐騙犯
台中警方近日執行臨檢勤務,沒想到在養生會館內一舉查獲2名來自北部的通緝犯,其中1名31歲的陳姓男子因擔任詐欺車手,被法院判刑3年6個月,卻未到案執行,遭宜蘭地檢署發布通緝,陳男南下台中躲藏,當晚想在養生會館放鬆一下,沒想到警方敲門查驗身分,讓他當場落網,而更巧的是,警方在對面包廂內又查獲另1名29歲的王姓女子想因偽造母親名義詐貸商業本票,被新北地方法院通緝,2名素不相識的通緝犯,竟在相鄰包廂內同時被捕,警方直呼「這真是巧合中的巧合!」據了解,台中市警一分局公益派出所近日針對賭博電玩及色情場所進行臨檢,巡邏警員蔡清文、蔡育忠、黃浩璁及馮婕妮在晚間進入中區光復路某間養生會館臨檢,當警方敲響533號包廂時,裡頭傳來細微動靜,卻遲遲無人應門,數分鐘後,房門打開,警方立即查驗男客身分,發現其竟是遭宜蘭地檢署通緝的陳姓詐欺犯,陳男自110年起擔任詐欺集團車手,以「解除分期付款」為名,騙取數百萬元,並涉入洗錢轉移贓款,112年遭判刑後逃亡至台中,沒想到卻在養生會館內被逮個正著。然而,警方的「收穫」還不止於此,當巡邏警員轉往對面的513包廂,查驗另1名女子的身分時,赫然發現其竟然也是通緝犯,王姓女子在111年間偽造母親名義簽署商業本票,詐取貸款後失聯,被新北地方法院發布通緝。2名通緝犯互不相識,卻選擇同一家養生會館放鬆,最終雙雙被捕,堪稱最「衰」的巧合,警方訊後已將2人依法解送歸案,並提醒民眾,法網恢恢,逃亡終究不是長久之計,早日面對司法制裁才是唯一的出路。
騙很大!知名煤炭商「勇實貿易」詐貸9億 銀行提告獲賠8千餘萬
專營煤炭批發的「勇實貿易」負責人陳建飛, 涉嫌以國外不實交易單據,向銀行詐貸9億元,受害的兆豐銀行提起求償訴訟,台灣高等法院經計算金額,判決陳須給付尚未清償之餘額260萬多美元。可上訴。兆豐銀行提起訴訟主張,陳建飛是勇實公司實際負責人,綜理上開公司之決策,2013年起,陳因投資失利,為填補公司資金缺口,以公司或透過客戶取得台電公司向國外燃煤廠商購買燃煤料之交易提單原始文件後,陳指示下屬變造原始文件,詐貸美金2556萬多元,目前尚有260萬多元未清償,請求陳等人連帶賠償。高院認為陳有資金之需卻詐貸,並自己掌握、決定詐得金額的用途及流向,詐貸款項為陳獲取之犯罪所得,尚未清償之餘額260萬多元,判決陳須返還260萬多元本息部分。可上訴.
火線通緝令2/留爸在台蹲苦牢 詐貸63億元慶富少東潛逃出境窩中國
金融犯罪和詐騙集團已成為國安危機,賴清德總統在新年警政署署務會報時,向警政署撂下重話,批評詐騙破案率1.3%,要求減少不必要應酬,而事實上,目前仍有多位罪犯在被起訴或判刑後潛逃出境,包括詐貸63億元的慶富少東陳偉志、詐騙27億元的超跑少東陳風廷,虐殺小女友的陳修將更棄保潛逃,每一位都是我國治安史上之痛,檢警更期望民眾提供線索,早日將他們繩之以法。長勝國際開發公司由負責人孫佳宏吸金逾50億元,害上千人血本無歸,他則是帶著受害人的血汗錢潛逃境外。(圖/翻攝調查局外逃通緝罰查詢系統)五、「狂騙50億」孫佳宏長勝國際開發公司由負責人孫佳宏創立,在2010年6、7月間,聲稱在美國有投資國際外匯保證金業務,招募顧客加入,並打出每月4%到7%的高獲利,每筆投資金額則在1到5萬美元不等。但在2011年2月,長勝突然通知客戶投資外匯被倒帳,上千名客人血本無歸、通報檢調,檢方則在2011年9月指揮高雄市調處前往搜索,孫佳宏卻在7月就已出境。檢方調查後,確認孫佳宏以長勝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及「NEW WELL INVESTMENT CO,LTD」2公司,非法吸收資金高達50億元,涉犯銀行法及刑法詐欺等罪嫌,目前可能位置則在中國。六、「慶富少東」陳偉志慶富造船公司董事長陳慶男、少東陳偉志父子,在2014年間標得國防部6艘獵雷艦標案,合約為總價349億3300萬元,而父子倆為使公司資本額增加,利用境外紙上公司製作不實合約,先後向多家銀行詐貸2億199萬多美元,折合新台幣63億7252萬3140元,2018年被高雄地檢署依詐欺、違反銀行法起訴。而陳偉志原應固定到前鎮分局派出所報到,但他利用更該住居漏洞,該年3月換到前鎮分局興派出所報到,他最後一次報到童年為5月6日,之後便沒再現身,警方則直到23日才通報。而雄地院發拘票到陳偉志住處,發現他已棄保潛逃,高雄地院則到2018年5月發布通緝,陳慶男則因付不出1億元保金而被羈押,2022年被判處25年有期徒刑定讞,陳偉志則不顧父親蹲苦牢,目前仍逍遙法外,最可能潛藏地點則在中國。亞洲專業醫務管理顧問有限公司負責人楊進盛自稱醫師,以投資醫療設備和洗腎儀器為由吸金超過50億,卻在檢警上門前早一步出境,如今可能窩藏在中國廣州。(圖/翻攝調查局外逃通緝罰查詢系統)七、「50億假醫師」楊進盛亞洲專業醫務管理顧問有限公司負責人楊進盛,2010年8月與程克強籌謀「假投資、真吸金」案件,稱自己是醫生,邀請民眾到中國投資「血液透析儀」、「直線加速器」等醫療設備或洗腎,並主張保證獲利15至72%,總計970位民眾上當,吸金超過50億元。楊進盛和程克強等人採龐式騙局常用手法,起初以「後金」支付「前金」,但2015年9月開始,要支付給民眾的金額逐漸龐大,又舉辦浩揚公司公開募股說明會,再次詐騙1億5000萬多元,直到該公司在2015年跳票,全案才被揭露。但檢警在2016年2月上門時,楊進盛早一步出境海外,目前可能窩藏地點在中國廣州市,共犯程克強二審則被判處21年11月,全案仍可上訴。
詐領助理費128萬 國民黨議員曾煥嘉遭判3年
國民黨新北市議員曾煥嘉涉嫌詐領議員助理補助費128萬餘元,他先堅決否認涉貪,後改口認罪,新北地院22日依《貪汙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判處他有期徒刑3年、褫奪公權4年,仍可上訴。至截稿前曾無回應。檢方起訴指出,2016年至2017年間,蔣姓、徐姓男子在曾煥嘉經營的未立案水族館上班,曾明知2人未擔任議員助理職務,卻仍以2人的名義向新北市議會申報公費助理補助費,藉此詐取40萬餘元補助費;另外一名林姓男子雖曾擔任曾煥嘉助理,但在車禍受傷後轉任職曾煥嘉父親的公司,曾卻把林男也當人頭申請助理費,詐得87萬餘元,不法獲利共128萬餘元。新北地院首次開準備程序庭時,曾煥嘉不認罪,辯稱3人都有實際從事助理工作,但在審理程序時又改口認罪。合議庭以曾煥嘉坦承犯罪、繳回犯罪所得128萬餘元,依共同犯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3年,褫奪公權4年,協助曾詐領助理補助費的蔣姓、徐姓、林姓人頭,分處有期徒刑1年2月至6月不等、均褫奪公權1年,緩刑2年。截稿前記者撥打曾煥嘉電話詢問其回應,手機均由助理代接稱曾煥嘉開會中,沒有回應。此外,曾煥嘉2016年另因與身為前台北縣議員的父親曾文振隱匿凶宅資訊、墊高買賣金額詐貸1200萬元,一審被處5月徒刑、可易科罰金;高院考量曾煥嘉聽從父親的指示,一時短於思慮所為,改判刑3月,緩刑2年確定。
柯文哲糟了!「im.B」承審法官許芳瑜再中籤承審 滿手大案量刑不手軟
台北地院26日下午2點舉行柯文哲等人所涉貪污案公開抽籤分案,由重大金融犯罪專庭法官許芳瑜中籤,合議庭審判長為江俊彥、陪席法官楊世賢。許芳瑜今年審理im.B詐騙案做一審判決,重判主嫌曾耀鋒有期徒刑16年6月,而審判長江俊彥也審理過多起重大案件,包括史上最大詐貸案「潤寅案」,對主嫌楊文虎、王音之夫婦分別判處26年、28年徒刑。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被依《貪污治罪條例》收賄、圖利及公益侵占、背信等多項大罪起訴,全案上午中午移送台北地院審理後,北院認定該案為重大貪污且涉及洗錢的金融案件,因此決定由重金庭審理,台北地院下午2點於五樓法官研究室公開抽籤,由重金庭庭長吳承學從8位法官中,公開抽出衛股法官許芳瑜為受命法官,審判長為江俊彥、陪席法官則為楊世賢。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司法官52期的許芳瑜2022年加入重金庭,案運「奇佳」、屢中大案,審過3位律師以不實見證文件護航吸金案,退休刑警吸金6.5億元案。2023年,許芳瑜中籤審理曾耀鋒等人所涉im.B吸金案,密集審理1年將30多名被告陸續判決,期間又經手多件矚目金融案件,包括朱國榮松崗炒股案,在朱逃亡被通緝後,裁定沒收1億元保證金,把朱的林姓女密友判刑4年,又將涉嫌接受貸款客戶招待出國打小白球的兆豐金控前董事長蔡友才,依《銀行法》判刑6月。外型嬌小纖秀的許芳瑜,說話輕聲細語但是非分明,條理相當嚴謹,當她開庭淡淡說出語意很重的質疑,常讓被告與律師不知如何接招,就算想企圖狡辯也很難甩開她追問,量刑更不手軟,頗有「坦白從寬、抗拒從嚴」的風格,審理光電業者吸金上億元,她重判首腦12年徒刑,審理林冠百掏空德信證券案,她判林4年2月徒刑。許芳瑜目前仍有滿手大案待消化,包括立法院前副院長鍾榮吉在台肥董事長任內所涉違規放貸案、昌軒建設總經理向可立涉收遠雄建設4億回扣案、百富環球公司涉吸金逾180億元案,11月底她剛審結「航海王」台驊公司前董事長顏益財所涉內線交易案,判刑1年11月,另洗錢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均緩刑3年。至於合議庭審判長江俊彥是司法官學院39期結業,也是資深的金融庭審判長,他審理過許多重大矚目案件,審過藝人夏于喬父親夏世紘等富南斯集團成員吸金案,判夏世紘2年4月徒刑,另審理利用勞動基金炒股的勞動部前組長游迺文,依《證券交易法》判刑9年;將非法銷售境外澳豐基金的兆富公司負責人曾奎銘,判刑2年3月,涉及投資詐欺的「華爾街女神」陳莉婷,也被江的合議庭判刑3年。除此之外,還包括白狼案、潤寅案等。江俊彥訴訟指揮常直接闡明案情主要爭點,要被告和律師仔細評估抗辯策略的利弊得失、想清楚再說,庭訊不太容許失焦又漫長的陳述,他還曾命被告必須出庭聆判,用意是打算預防性羈押被重判的被告防逃,但因檢方沒聲請而作罷。另外,陪席法官為55期楊世賢,2024年8月底才加入重金庭、成為江俊彥的庭員,曾審保母虐死6個月大男嬰,判刑9年,審理媒體人彭文正告前總統蔡英文的律師涉嫌妨害名譽,裁定駁回彭的自訴,也曾審老翁不堪長照壓力、親手悶死病妻所涉殺人案,以情堪憫恕為由減刑輕判2年6月徒刑。包括「雞排妹」鄭采勻上網公開網紅陳沂手機門號個資案,也是楊世賢調任重金庭之前所審理,判鄭4月徒刑,另審理資策會告新竹市長高虹安涉犯《著作權法》一案,以資策會提告逾期為由裁定自訴不受理,目前經手的大案包括「台版地面師」律師蔡鴻燊等人所涉貪污案。根據吳承學表示,法院收到案件分為一般案件或金融案件,一般案件原則上是電腦抽籤,或者是經過院長核定的重大矚目案件才會用人工抽籤,如果是金融案件一律都是人工抽籤。吳承學指出,柯文哲案是分為金融案件,金融案件有4大類,包括涉及《銀行法》、《證交法》等金融十法案件,以及被害法益達1億元以上案件,還有涉嫌貪瀆加上洗錢的案件,或者院長核定者,而柯文哲案起訴法條包括《貪污治罪條例》與《洗錢防制法》,所以是屬於涉嫌貪污加洗錢的金融案。吳承學說明,柯文哲案洗錢、公益侵占的金額未達1億元,所以本件不是分「金重訴」字案,而是「金訴」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