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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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月薪少13萬!臺銀南非分行爆霸凌 行員不服調回國內告贏了
臺灣銀行南非分行一名月薪19萬元的辦事員外派僅11個月,未照慣例做滿3年就被調回國,薪水得大砍13萬5千多,她不服調動,提告控訴臺銀調假不成就霸凌撤換她,儘管臺銀駁斥並無霸凌,強調這名辦事員EQ低、工作效率差、沒有團隊精神,又顧慮她外派期間身心出狀況,調她回國是為她好,可在親友協助及豐富醫療資源之下改善健康,台北地方法院仍判臺銀敗訴,應讓辦事員回任南非分行職務。本案為一審判決,可上訴高等法院。臺銀官方臉書去年發文「臺銀冷知識」:你知道南非也有臺銀嗎?文章介紹除了臺灣的154家分行,海外據點共有22個;位於南非首都約翰尼斯堡的南非分行於1992年設立,曾有媒體報導銀行裡提供槍櫃讓民眾寄放槍枝,櫃台還裝上防彈玻璃。本案原告吳姓辦事員外派前年資將近5年,本來是國際金融業務分行的7等中級辦事員,薪水5萬1353元,派駐南非因多了「地域加給」,月薪提高為5891美元(依當時匯率大概是新台幣19萬79元),調回台灣擔任營業部中級辦事員的月薪是5萬4743元,兩者落差13.5萬。吳姓辦事員主張,依據臺銀的海外人才培訓計畫,派駐海外單位任職期限原則是3年,她在2025年1月底到職,自認努力工作、也配合主管做事卻遭受職場霸凌,因此得接受治療;去年12月初她申請月中連休10天,包括2天年假和3天身心調適假,臺銀認為她太晚請假造成人員調度困難,雙方為了排假問題鬧僵,到了耶誕節隔天,臺銀突然發出任免通知書要她回台灣上班。吳姓辦事員指控臺銀藐視勞動法規,調職出於不當動機,更讓她薪資大幅下降,也忽略她已在南非耕耘將近1年的異國生活,因此調職令違反勞基法,她向法院請求確認調動無效,應回復原職務。臺銀表示,經內部調查確認並未發生職場霸凌,調職令也跟霸凌案無關;吳姓辦事員常和主管爭執工作內容,無法如期完成任務,作業品質和情緒控管有待加強,也顯示她缺乏團隊合作精神,因此內部簽呈形容她「首次派外未能適應工作環境、配合度不佳,經評估表現不符期待」;另外吳姓辦事員任職南非分行時身心狀況亮紅燈,基於員工的「健康與人身安全」才調回台灣,並無不當動機。雖然臺銀為合理化人事調職而對吳姓辦事員極盡貶低之能事,但她提出一份由南非分行交給臺銀國際部的「關鍵便箋」,上面記載主管曾對她評價「尚稱認真,並與客戶互動良好」,更重要的是,便箋為反映人力運作現況,有提到引發決裂點的「10天連休事件」。南非分行在便箋上說明,請吳姓辦事員將10天假其中3天的身心調適假移到12月初,她卻回答已經買好返台機票,沒有緩衝餘地,導致主管毫無調度空間。在案件審理期間,臺銀對此解釋,南非共和國基督教信仰人口比例非常高,依照南非分行當地雇用員工的請假慣例,大多於耶誕節前後排休,而且會在10月到11月間申請休假,以確保分行業務正常運作,吳姓辦事員卻在12月3日才說要從12日休到21日,這會增加人力安排的困難。台北地院認為,調職令是否合法不能只看臺銀簽呈提到的工作表現,便箋所載的排休爭執也應一併考慮,何況連臺銀自己都承認,吳姓辦事員申請休假是行使法定的請假權利,既是依法請假,就不能以人員調度困難而報復性調度,這違反勞基法第10條之1第1款:「(雇主調動勞工工作)基於企業經營上所必須,且不得有不當動機及目的。」因此判決臺銀違法調動,調職令應屬無效,須讓吳姓辦事員回復南非分行的職務。
誇張建議「這2日」對調就無需補班 網狂笑:國慶日改9號嗎?
今年度的雙十國慶一口氣連放4天假,因此23日依法進行補班。而近日就有網友發文提問「為何不把雙十節(週二)與9日(周一)對調,這樣不用補班又能放3天」。不少網友看到之後,紛紛吐槽「你覺得國慶日是9號?」但也有網友提醒「明年就沒這問題了」。近日有網友在臉書社團「爆廢公社」發文,內容中表示「明天星期六要補班,就為了10月9日這天彈性休」、「為何不10月10日跟10月9日對調,這樣連休3天就好又不必補班」。如此奇特的言論,自然吸引不少網友留言吐槽「補也該,不補也該」、「直接把中秋節放假調過去,完美」、「然後國慶日當天全國上班?你要不要聽聽看你自己在公三小」、「你覺得國慶日是10月9日?」但也有網友提醒「反正明年就沒補班問題了」。先前人事行政局曾發布公告,表示明年度只有4個超過3日的連假,分別是元旦、農曆春節、春假與端午節。而明年度只有因為農曆新年的關係,進行1次的補班。而中秋節、雙十節則是分別放在周二與周四,並沒有進行彈性調假補班。
過年放長假 媳婦計畫「婆家6天、娘家5天」…丈夫威脅:離婚
一名女網友在社交平台發文,表示公司這次調假,過年年假一共有11天可放,且已經計畫好在婆家待6天,其餘的5天則是待在娘家,不過她還沒將決定向丈夫告知,婆家就直接嗆明,過年時只能在娘家待4天,如果不服從就離婚,令她相當無奈。該名女網友在「爆料公社APP」發文,公司今年難得調假,所以過年年假一共可以放11天,原本預計前5天在婆家整理打掃過年拜拜採買,後5天回娘家過年,最後1天再回婆家。不過計畫改不上變化,原PO尚未將想法跟丈夫說,不料丈夫卻直接幫她規畫好,要她過年前5天待在婆家,後面4天才能回娘家,接著最後2天再回婆家,如此一來便犧牲掉她回娘家的時間,也因為她平時1個月只能回娘家1次,因此也格外珍惜每次回家的機會。至於為何要多安排1天回家?原PO表示,這樣做只是為了要包紅包給每個禮拜都會回來的妹妹,而婆家也威脅,如果不這樣做,就逼迫離婚。原PO無奈地說:「我在婆家辛苦打掃煮年菜,回去娘家我也省不得我父母也會煮年菜,到親戚家也會幫忙煮,現在又要回來伺候別人家的媳婦,為了這種事完全沒有折衷方案,我也說不能讓我多休息我自己搭車回去,或是真不喜歡待娘家你也可以只回去兩天,剩下日子我自己搭車也可以回得去。」不過丈夫完全不同意,還說不提早回婆家就離婚,以此來做情緒勒索,讓原PO相當心寒:「真的是我的問題嗎..?是我不會沒有當好媳婦本份嗎?」貼文一出,網友紛紛回應:「妳也是別人家的女兒,憑什麼他們家的女兒回來妳就要伺候」、「何必委屈求全,態度硬起來。對方用離婚作為威嚇的手段,那就離婚阿,何必怕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