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合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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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每種油都容易胖! 專家示警「這種油」影響代謝體重:台灣人超常用
台灣飲食文化普遍有重油、重鹹的問題,各式大豆油、調合油是家庭與餐廳最常用的料理基底。食安專家韋恩(楊世煒)就指出,其實不是每種油吃了都會胖,其中大豆油因富含大量亞麻油酸,可能在體內生成「脂氧化物」,進而引發發炎、促進脂肪堆積,讓體重快速上升,「我們攝取的量,遠遠超過人體演化所能負荷的代謝能力。」楊世煒在臉書粉專「韋恩的食農生活」撰文道,台灣民眾常使用大豆油,使用量長期位在前3名,也是各式加工食品中最常見的脂肪來源,由於大豆油含有大量的亞麻油酸(linoleic acid),這類多元不飽和脂肪酸一直被質疑是否會透過現代飲食模式影響代謝與體重。楊世煒指出,一項刊登於《Journal of Lipid Research》的最新研究,探討為何含大豆油的飲食會讓實驗鼠快速變胖,而其他脂肪卻沒有相同效果,研究人員發現關鍵在於一群由多元不飽和脂肪經氧化後生成的「脂氧化物」(oxylipins),這群分子是生物訊號傳遞的核心。楊世煒說,研究人員比較兩種「熱量完全相同」的高脂飲食,但一組含大量大豆油(高亞麻油酸),另一組則以椰子油為主(亞麻油酸極低),結果顯示,普通小鼠攝取大豆油後,體重迅速上升、白色脂肪增加、脂肪肝惡化、葡萄糖耐受變差,而吃椰子油的小鼠,體重上升幅度明顯較少,這也意味著,富含亞麻油酸的油脂,比飽和脂肪更容易促進肥胖。此外,研究也發現,大豆油本身不含膽固醇,但吃了大豆油的小鼠,血中膽固醇卻更高。楊世煒表示,研究人員發現,真正造成肥胖的不是油本身,也不是亞麻油酸,而是「亞麻油酸在體內被轉換成的代謝物」,當飲食中的亞麻油酸過量時,體內生成大量「脂氧化物」,而這類分子與發炎反應、脂肪堆積有密切關聯性。楊世煒提到,該研究中有一群基因改造小鼠,即使吃同樣的大豆油飲食,卻完全不會變胖,關鍵在於牠們的肝臟會產生「不同型態的 HNF4α 蛋白」,這種蛋白能調控數百個與脂肪代謝有關的基因,影響身體如何分解亞麻油酸,因此這些基因改造小鼠體內的「脂氧化物」明顯更低,肝臟狀態更健康,粒線體功能也更活躍,讓牠們更不容易變胖。楊世煒說,HNF4α的活性會受到遺傳、飲食、年齡與身體狀態影響,人類間也存在類似差異,這代表某些人對高大豆油飲食特別敏感,更容易肥胖或代謝異常;除此之外,大豆油中的亞麻油酸會被代謝成「脂氧化物」,而當「脂氧化物」過量時,可能引發發炎與脂肪堆積,研究也發現,只有肝臟中的「脂氧化物」與體重增加有明顯關聯,血液中測到的「脂氧化物」則沒有相關性,這樣的結果顯示一般血液檢查可能無法偵測由飲食引起的早期代謝變化。楊世煒指出,研究人員強調,大豆油本身並不是邪惡的,問題在於民眾平時攝取的量,已遠超人體演化所能負荷的代謝能力,而在現代飲食環境下,大量富含亞麻油酸的油脂與加工食品,可能改變人類代謝、增加脂肪堆積風險。
安心調味3/紅棕櫚油才有蘇丹紅疑慮 醫師喊「免驚」食藥署將100%檢驗
蘇丹紅食安風暴發生已一個多月,至今仍餘波盪漾,食藥署3月19日公布最新數據,目前累計下架及封存辣椒粉及其產品共53萬7238.2公斤。另外,營養師吳映澄認為棕櫚油恐怕成為國人誤食蘇丹紅的隱憂,毒物科醫師認為有蘇丹紅食安疑慮的產品僅限紅棕櫚油,而台灣目前已無此種仍處於效期內的油品,食藥署也表示未來針對紅棕櫚油將採100%檢驗,民眾不必過於擔心。吳映澄日前在臉書發文表示,經查歐盟在2003~2024年的食品預警通報資料,發現蘇丹紅被驗出不合格通報共836件,品項包括棕櫚油、辣椒粉、調味醬料、辛香料、薑黃、咖哩等,其中棕櫚油就佔據207件,件數高於辣椒粉製品168件,為蘇丹色素不合格產品中佔據最大宗的食品類別。但比對食藥署邊境檢驗資料後,完全不見棕櫚油的查驗紀錄。吳映澄認為棕櫚油主要供應給食品加工業與餐飲服務業的油類,長期被使用於各種加工食品,尤其需要高溫油炸的品項幾乎都會使用棕櫚油,包括餅乾、泡麵、巧克力、冰淇淋等,所以建議有進口棕櫚油的食品業者,應將蘇丹色素納入必要檢驗項目,而台灣政府也應在邊境查驗納入食用油脂的抽驗項目,藉此加強稽查。冰淇淋泡麵等食品中含有的是棕櫚油,沒有必要再添加蘇丹紅增加顏色,專家認為沒有疑慮。(圖/報系資料照)營養師林世航表示,國外的確有許多棕櫚油食安事件,但都是紅棕櫚油,主要讓紅棕櫚油更加鮮紅,增加賣相。相較於紅棕櫚油,台灣食品業更常使用精煉棕櫚油作為烹調油,且具有高溫穩定的特性,所以精煉棕櫚油常見於烘焙用油、調合油與油炸用油。林世航說,精煉棕櫚油會經過脫色處理,市場上可能還會認為紅棕色的精煉棕櫚油是裂化的油脂,所以精煉棕櫚油何必再花成本添加蘇丹紅?所以精煉棕櫚油的蘇丹紅風險確實很低。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表示,食藥署查自2021年至2024年3月17日僅輸入共7批紅棕櫚油,共1萬3051公斤,產品皆已逾有效日期,市售端已無效期內產品,但未來針對各國輸入的紅棕櫚油,都會採逐批抽驗蘇丹紅。台大腎臟科醫師姜至剛受訪時也說,有蘇丹紅食安疑慮的產品僅限紅棕櫚油,而台灣目前已無此種仍處於效期內的油品,也就是,摻雜蘇丹紅的油品並不存在台灣食品供應鏈中。
味全因油品食安導致商品下架 求償5廠商勝訴判賠共3.16億元
味全食品工業(1201)今天公布油品事件訴訟重要進度,除了就調合油標示遭沒收3,200萬申請大法官釋憲外,委託頂新代製油品及向強冠公司等五家廠商採購油品陸續爆發油品食安事件,致味全產品下架回收等重大損害,也提起訴訟並陸續獲勝訴判賠共約3.16億餘元,現已收到144.4萬賠償金入帳。證交所要求味全須於每季結束後15日內發布重大訊息,揭露其油品事件相關訴訟案件之重要內容及進度。對於味全所販售之部分純油及調合油等產品,因涉及食安事件,被臺北地方檢察署提起公訴,經智慧財產法院於106年4月27日判決無罪確定。但因調合油標示問題遭智慧財產法院判決沒收所得新台幣3千2百餘萬元,味全認為有違憲之虞,已向司法院大法官提出釋憲之聲請。而味全委託頂新製油公司代製油品誤用大統長基公司問題油品案,及向強冠公司、正義公司、頂新製油公司、富味鄉公司及俐豪公司等採購油品,因陸續爆發油品食安事件,致味全產品下架回收,並退費及賠償消費者,造成味全重大損害。味全維護公司權益,已委託律師向法院起訴上述公司、其上游廠商及相關人員,請求損害賠償。其中,強冠公司上游廠商郭盈志、施閔毓賠償事件業經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判決應連帶給付味全新台幣12136萬餘元已確定,味全亦已取得法院核發債權憑證在案。另外,強冠公司、葉文祥、戴啟川損害賠償事件經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判決上訴後,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亦已判決強冠公司等三人應連帶賠償新台幣1億2仟672萬餘元及自民國104年1月10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強冠公司等不服已上訴第三審。其次,富味鄉公司亦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判決應給付本公司新台幣17萬4千元確定,已入帳。俐豪公司於108年5月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勸諭和解賠償本公司新台幣127萬餘元,已入帳。大統長基公司損害賠償事件,臺灣彰化地方法院亦已判決大統長基公司、高振利、溫瑞彬及周昆明應連帶賠償新台幣6659萬5008元及利息。其餘訴訟仍在法院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