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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趙建銘 陳幸妤 律師 熊本 地震
7歲童爬富士山喊累!狠父一句「你在這等」丟包 帶13歲長子繼續攻頂
日本富士山20日發生一起引發爭議的登山事件。愛知縣名古屋市一名48歲父親帶著13歲及7歲兩名兒子攀登富士山,行經富士宮路線六合目、海拔約2490至2500公尺處時,7歲小兒子因體力不支喊累、哭鬧,不願再繼續前進。父親沒有陪孩子折返或留在原地,而是告訴他「你在這裡等」,隨後與13歲長子繼續往上攀登,直到八合目附近才接到警方通知折返。當時六合目正下著雨,山區還籠罩濃霧,所幸山屋工作人員發現男童獨自在長椅上後立即報警,警方趕抵將他保護安置,最終平安交還父親,男童並未受傷。綜合日本媒體報導,事件發生於8月20日清晨,這名7歲男童住在愛知縣名古屋市,當天與父親及另名同行者共3人前往攀登富士山。部分報導進一步指出,同行者為男童13歲的哥哥,也就是48歲父親當天帶著兩名兒子一同挑戰登山。3人選擇從富士宮路線往上攀登,途中抵達六合目附近後,年僅7歲的小兒子逐漸出現疲態,向父親表示自己「累了」,之後因為不願繼續往上走而哭鬧、鬧脾氣。13歲哥哥當時先行往山上前進,父親則暫時留在原地處理小兒子的狀況。然而,面對7歲兒子已經無法繼續前進,父親並沒有決定讓3人一起結束行程折返,也沒有選擇陪著小兒子留在六合目,而是告訴孩子「你在這裡等」,隨後也離開現場,追上已經先行的長子繼續往山上攀登。就這樣,年僅7歲的男童被獨自留在海拔約2500公尺的六合目山屋附近,父親則與13歲長子繼續往更高處前進,之後一路攀登到八合目附近。事發時六合目的天候並不理想,山區正在下雨,周遭還有濃霧,視線受到影響。男童沒有任何成年人陪伴,只能一個人留在山屋附近等待父親返回。到了20日上午約7時30分至7時40分,六合目山屋工作人員注意到這名男童。相關報導指出,孩子當時一個人坐在山屋附近的長椅上,也有報導形容男童長時間獨自在附近徘徊,身邊始終看不到家長或同行的大人。山屋人員察覺情況不尋常,擔心孩子遭家人單獨留在山上,因此立即向警方通報,表示「有一名孩子被單獨留下」,並說明男童正獨自坐在長椅上,請求警方派員前來救援。警方接獲消息後隨即趕往富士宮路線六合目,在現場找到男童並將他保護安置。經確認,孩子身上沒有受傷,身體狀況也沒有大礙。警方詢問事情經過時,男童表示,自己登山途中已經走得很累,父親後來便自己先走了。警方進一步了解後,確認男童原本是與父親等3人共同登山,卻因為體力不支無法繼續前進,最後遭單獨留在六合目。警方隨即設法聯絡男童父親,要求他停止繼續登山並立即返回。此時48歲父親已經與13歲長子走到八合目附近,接獲警方通知後才從山上折返。父親回到六合目後,警方將平安獲救的7歲男童交還給他,同時針對他將年幼兒童獨自留在高海拔山區的行為予以嚴正口頭告誡。警方明確向父親指出,既然一開始是3個人一起登山,當其中一名成員因體力不足無法繼續時,就應該考慮放棄原定登山行程,或至少由成年人陪著孩子留在原地,而不是讓7歲兒童獨自在山區等待。面對警方告誡,父親也承認自己的判斷過於輕率,對自己的行為表示歉意並感到後悔。整起事件所幸因山屋工作人員及早發現異狀並報警,男童才得以及時獲得警方保護,最終沒有受傷。由於男童被留下的位置位於海拔約2500公尺處,加上當時正下著雨並有濃霧,若長時間沒有成年人照顧,可能面臨天候快速變化、低溫、失溫或迷途等風險。事件曝光後,也引起日本網友及登山族群討論,有人質疑父親在登山過程中缺乏足夠的安全意識。警方則藉由這起事件再次提醒,富士山屬於高海拔登山環境,即使在夏季開山期間,山區氣候仍可能迅速改變,因此不能因為已經走到一定高度,就忽略同行者的身體狀況。多人結伴登山時,行程安排及前進速度應以隊伍中「體力最弱的成員」為基準,而不是讓體力較弱者勉強追趕其他人。途中也必須隨時保持溝通、互相照應,避免有人脫離隊伍或單獨行動。尤其同行者包含兒童時,更應依照孩子的年齡、體力、身體狀況及當時天候調整路線。一旦有人無法繼續前進,就應考慮全員折返、改變行程,或由成年人留下陪伴,確保同行者不會被單獨留在高海拔山區。
趙建銘秀「1億保密條款」 律師:陳幸妤4招可讓對方拿不到錢還倒賠
前總統陳水扁愛女陳幸妤,日前公開談及與前夫趙建銘的婚姻、資產等爭議,引發各界熱烈討論。趙建銘昨晚(20日)自越南返台,向媒體展示離婚協議書第8條內容,明指雙方婚姻期間相關隱私應保守秘密,否則須賠償1億元。對此,「黑心律師」楊律師分析,如果他是陳幸妤的委任律師,有辦法讓趙建銘拿不到賠償,反而還要吐錢。楊律師於臉書帳號撰文道,假如趙建銘真的要陳幸妤賠償1億元違約金,其實勝算很高,但假設他是陳幸妤的律師,他會藉由以下招式來反擊、維護權益。楊律師提到,首先離婚協議的第8條規定,有些事應保守秘密,這代表有些可以說、有些不能說,而什麼是「個人生活的相關隱私」、「職業的相關隱私」?協議書上並未明確定義,也意味著「不確定哪些可以說,不確定哪些不能說」,因此依民法總則的法理,如果是「不確定」的意思,就表示無效,所以第8條無效。楊律師直言,即使第8條為有效,由於內容及定義「不確定」,所以不能確定陳幸妤說出的哪些內容算是違約。楊律師指出,如果第8條有效且確定違約,而陳幸妤說的都是事實,加上趙建銘壯年期間都在坐牢,扣掉6000萬診所及兒子2500萬教育金,這輩子從沒賺到1億元,足證1億元違約金實在過高,因此可以先依民法第252條請法院減少違約金。楊律師認為,陳幸妤並沒有全部違約,因為第8條應保守的秘密很多,而「個人生活的隱私」只提到一小部分,況且陳幸妤說得很模糊,很多是記者、鄉民自己查出來的;「職業的穩私」也提得很少,「協議期間的細節」更是根本沒提,故陳幸妤已履行絕大部分的保密義務,就算有違約,也只違反一小部分保密義務,所以能依民法第251條再減少違約金,「東扣西扣後就沒剩多少啦!」楊律師表示,假設近15年扶養孩子的費用共1500萬,陳幸妤可以請求趙建銘返還750萬,再追回2300萬元教育基金及利息,並撤銷6000萬的房屋贈與,而這與趙建銘要求的金額相抵銷後,陳幸妤絕對還有剩,「所以結論是趙建銘拿不到半毛錢,反而要再吐錢。」
趙建銘亮出離婚協議「保密條款」 律師分析4點:賠1億沒那麼容易
前總統陳水扁的愛女陳幸妤,在50歲生日當天(8月12日)於前夫趙建銘診所的Google評論留下1星負評,表示2人已經離婚,掀起外界熱議。趙建銘昨晚(20日)從越南飛回高雄小港機場時,向媒體公布離婚協議書,暗指陳幸妤違反第8條保密條款,須賠償懲罰性金額1億元。對此,律師林智群列出4點分析,認為陳幸妤的Google評論恐怕「有點危險」。林智群於臉書粉專發文表示,趙建銘在機場剛下飛機,就對媒體狂發聲明書,要大家看離婚協議第8條,裡面的關鍵字是「若違反致任一方或親屬隱私受侵害」,而這個其實是類似結果犯的概念,就是有洩露、批評、詆毀行為還不夠,還要有侵害產生,才能請求懲罰性違約金。林智群提到,至於陳幸妤的Google評論,以及後來受訪所說的話,是否導致趙建銘隱私權受侵害?他認為有點危險,特別是Google 評論,談及一些家庭內部人才會知道的事情,看起來已經成立「有洩露、批評、詆毀行為」要件,而這樣有沒有讓趙建銘因此「隱私權」受到損害?還是要看許芊芊的事情、醫術等算不算個人隱私範圍。林智群直言,就算是成立違約,趙建銘提告請求懲罰性違約金,法院還是有酌減權,不可能真的判賠1億元,「要靠上法院賺錢,沒那麼容易。」林智群指出,趙建銘選擇把離婚協議發給眾人,原先大家都不知道有1億元懲罰性違約金,「現在都知道了,這樣算不算也是洩露?」
詹姆士認罪後首發聲!詹醬6年虧1430萬 拆夥導火線曝光
知名廚師、主持人詹姆士(本名鄭堅克)近年與前經紀人丘秀珠及其丈夫、資深製作人王鈞因「詹醬」品牌經營、股權、業配等問題撕破臉,雙方更衍生高達2584萬元求償等法律攻防。另一方面,詹姆士也因2016年成立詹醬有限公司時,以借來的200萬元作為資本額完成驗資,遭士林地檢署依違反《公司法》、《商業會計法》等罪起訴。士林地院20日首度開庭,詹姆士當庭認罪並請求緩刑,隨後發布影片,首度完整說明從品牌創立、前合作夥伴加入、公司虧損到拆夥的時間軸。他承認當年的驗資方式確實違法,願意承擔責任,但也強調2016年的錯誤與2018年後的品牌合作糾紛是兩回事,不能因為他認了一項罪,就把其他爭議全部混在一起。詹姆士回顧,早在2015年,他便與張姓、蘇姓及翁姓友人著手籌備個人品牌,陸續投入產品研發。到了2016年準備成立公司時,由於當時收入還得支應家庭生活、女兒學費、產品研發以及攝影棚改造等費用,一時無法拿出會計師建議的200萬元資本額。依詹姆士說法,當時在會計師建議下,決定先借來200萬元放進公司帳戶完成驗資程序。他表示,自己當年並不清楚這種作法已經違反法律,加上只想趕快把借來的錢還掉,因此完成公司設立登記後,隔天就將款項匯出歸還。如今案件進入法院,詹姆士沒有以「不知道法律」作為抗辯理由。20日出庭時,他直接承認錯誤並向法官表達願意負起責任,同時請求給予緩刑。他事後也公開道歉,表示當年不了解規定並不能免除責任,既然做錯了就應該面對,尤其身為公眾人物,更應該謹慎看待自己的行為。士林地檢署起訴內容指出,詹姆士於2016年9月籌設詹醬有限公司時,明知公司股東尚未實際繳納股款,仍由3名不知情友人將合計200萬元匯入公司資本額帳戶,再委託會計師事務所製作資本額查核報告,持相關文件向台北市政府申請公司設立,之後再將200萬元從驗資帳戶匯出。檢方據此認定,詹姆士涉嫌違反《公司法》中股東沒有實際繳納股款,卻以申請文件表明資本已收足的規定,也就是俗稱的「驗資不實」;另外還涉及《商業會計法》以不正當方法使財務報表產生不實結果等罪嫌,兩項罪名依法均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不過,對於目前驗資案與「詹醬」拆夥爭議被外界連結在一起,詹姆士認為必須把時間點說清楚。他表示,驗資問題發生在2016年,而丘秀珠是在2017年底至2018年初才加入公司,兩者相隔約兩年,無論時間背景或事件性質都不同。尤其前合作夥伴後來指控他沒有真正出資、形同「空手套白狼」,讓詹姆士相當不能接受。他強調,自己願意承認2016年驗資方式違法,不代表2018年後的持股及出資也存在問題。詹姆士表示,在丘秀珠加入之前,自己與原本的合作夥伴已投入近兩年時間進行商品開發。雙方正式合作前,他也曾將2015年至2018年間的銀行往來紀錄、產品研發支出、相關單據及帳務資料交給丘秀珠及其會計人員檢視。經過清查與結算後,雙方當時達成共識,將詹姆士先前已投入的研發費用認列為公司股本,並談定由他持有六成股份;若認列後仍有資本額不足的部分,他也已經另外補足。因此對於多年後被指沒有出資,他認為與當時雙方共同確認的結果並不相符。至於後來為何不是由詹姆士自己擔任公司負責人,他表示,丘秀珠當時曾提到算命結果認為他不適合擔任負責人,加上他本身還有主持、演藝及其他工作需要處理,於是同意讓丘秀珠負責公司的日常營運,雙方依照各自專長分工。沒想到多年後合作關係破裂,過去共同確認的股權與經營安排也成為雙方攻防焦點。詹姆士對此表示痛心,認為不能因為自己承認早年的驗資錯誤,就反過來否定後續雙方曾經共同確認的決策。而讓合作關係真正急轉直下的關鍵,則出現在2024年。詹姆士表示,公司經營約6年始終沒有出現盈餘。2024年1月,他被告知公司累積虧損約150萬元;沒想到同年11月再次得知財務狀況時,虧損已暴增至1430萬元,其中包括約880萬元負債以及550萬元庫存,龐大的財務缺口讓雙方不得不討論公司是否還能繼續經營。同一期間又碰上蘇丹紅事件,品牌旗下「詹醬香辣粉」因此重新改版。新版產品完成後,詹姆士實際試吃卻認為味道無法接受,因此拒絕同意上市。依他的說法,當時對方希望商品能盡快推出,透過銷售收入改善公司的虧損問題,但他認為產品既然掛著自己的姓名與肖像,就必須對消費者負責,如果連自己都無法接受味道,就不能因為公司缺錢而勉強簽核上市。財務壓力加上產品理念分歧,使雙方原本累積的不信任進一步擴大。面對1430萬元虧損,詹姆士提出3種方向,希望解決僵局,包括結束公司營運、由自己接手公司,或者由自己退出經營。經過協商後,雙方一度朝詹姆士退出公司的方向處理,並曾取得初步共識,包括留下兩項商品繼續銷售、資遣3名員工,其餘營運則陸續結束。不過後續談判又出現變化。詹姆士表示,對方希望增加繼續保留的商品數量,同時要求未來仍能不受期限限制使用他的姓名及肖像,雙方因此再度出現歧見,原先談好的拆夥方案也宣告破局,最終只能交由律師處理。合作正式決裂後,雙方爭議進一步延伸至公司人力、YouTube頻道、演藝工作與業配等層面。針對遭指利用公司員工替自己的YouTube頻道拍片,詹姆士否認曾私下占用公司人力。他表示,當時部分工作人員本來就同時處理品牌與影音頻道相關工作,而且人力配置是在公司負責人知情的情況下安排,並非他私自調動員工處理個人工作。對於外界出現他需要靠經紀人「保住」節目工作的說法,詹姆士也予以否認。他表示,當時《型男大主廚》並未面臨停播,自己的主持費長期維持相挺價,並不存在必須靠經紀人介入才能保住主持工作的情況。另外,針對「無預警解散公司」及「私接業配」等指控,詹姆士同樣認為與事實有落差,表示相關說法將不同事件拼湊在一起,而自己已多次將單據、帳務及相關資料交給檢調單位說明,既然雙方說法不同,就應交由司法依證據認定。昔日合作廠商Kevin近期也曾公開提出質疑。詹姆士透露,兩人已在19日取得聯繫,並交換彼此掌握的資訊,溝通後對部分事情有了更多了解,他也感謝對方願意一起把事情釐清。從品牌經營權、股權爭議、2584萬元求償,到2016年驗資案件進入法院,一連串風波持續超過一年,也讓詹姆士坦言身心狀態受到嚴重影響。他透露,新聞大量曝光期間,自己一度不敢踏出家門,不知道該如何面對外界目光;接連收到的律師函更讓他留下陰影,如今只要家裡門鈴突然響起,就會下意識緊張,擔心是不是又有新的律師函送來。詹姆士坦言,即使自己是公眾人物,面對長時間的法律攻防同樣會感到害怕與難過,而整起事件也讓家人、工作夥伴及支持他的粉絲跟著承受壓力,因此他也為造成大家擔心公開致歉。對於2016年的驗資行為,詹姆士再次表明不會逃避,願意接受司法判決及應負的法律責任;但他也希望外界能把不同事件分開檢視,不要因為他承認當年的驗資方式違法,就直接推論多年後的股權、出資、公司經營及拆夥爭議也存在不法。他強調,自己做錯的事情會負責,但沒有做過的事情,也希望有機會依照資料與證據把事實說清楚。隨著相關案件陸續進入司法程序,他期盼後續爭議能回歸法律與證據,由司法釐清雙方各項指控及應負責任。
接女友求助「滅蟑」電話!他晚上秒衝救場 婚後見1幕驚呆了
昨(19)日正是七夕,律師林智群分享一則應景的故事,自己一位朋友在結婚前,偶爾會在晚上接到女友「請求幫忙打蟑螂」的電話,但跟女方結婚後才發現,原來她可以徒手打蟑螂。林智群在臉書發文表示,自己某位朋友在婚前,和女友剛交往時,偶爾會在晚上接到對方的電話,表示看到蟑螂非常害怕,希望男友能趕過去幫忙。林智群直言,兩人也藉此有更多時間相處,一直到結婚後,才發現原來他老婆可以用手打死蟑螂,這讓林智群幽默喊,「我以為男女交往應該建立在誠信原則之上。」貼文一出,網友們也紛紛留言表示,「打死渣男可能也沒問題」、「一個以為自己是獵人,原來自己是獵物的故事」、「我有一個朋友,他同事下班常常和他搭同班公車。交往後,才知道那班公車不到她家」、「這就跟車子會在旅館前壞掉一樣,早上就好了」、「高端的獵人往往會以獵物的姿態出現」;但也有網友表示,「有時候是被生活逼的,比如《欠妳的那場婚禮》裡的陳立璇」。
業績未達標!她慘遭懲罰「200下深蹲」 橫紋肌溶解求償被拒
杭州一名29歲的楊姓女子,今年6月入職「蘇州東融資訊技術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擔任融資顧問,月薪4500元人民幣。因7月28日當天工作量未達標,被罰「需求未兌現做100下深蹲、未有訪客做100下深蹲」的體罰懲罰,導致她橫紋肌溶解。根據《浙江廣電》報導,楊女因工作未達標,遭張姓主管在公司微信群組中標記她,要求執行「需求未兌現做100下深蹲、未有訪客做100下深蹲」,楊女為保住工作,且無力支付罰款,只能硬著頭皮配合,並錄製近5分鐘的懲罰影片,影片顯示,她做到最後體力不支、連站立都需扶門。完成懲罰後,楊女雙腿劇痛、膝蓋發軟,甚至一度暈倒在寫字樓門前,最後因尿液顏色異常就醫,經檢查肌酸激酶指標飆升至16萬(正常區間為60至200),被診斷為橫紋肌溶解症,醫生更警示,該病症有堵塞腎小管的風險。楊女隨後於7月30日辦理離職。針對此事,涉事的張姓經理坦言,未考慮楊女身體狀況,知曉體罰違法,但聲稱「銷售行業需要施加壓力」,並拒絕楊女提出的1萬5千餘元人民幣(含醫療費、交通費、房租與生活開支)的人身傷害賠償請求,僅願意支付合法範圍內的賠償,並曾墊付300餘元人民幣醫藥費,雙方協商破裂。
南韓貨櫃船首度挑戰「北極航道」赴歐!恐惹怒西方盟友
南韓將於22日為1艘前往歐洲的貨櫃船舉行啟航儀式,以測試因海冰融化而逐漸開放的北極航道「北海航線」(Northern Sea Route, NSR)是否具備商業可行性。不過,由於這趟航程需要由俄羅斯方面提供協助,此舉也可能導致南韓與西方盟友產生摩擦。據《南華早報》報導,如果一切順利,這將是南韓首次以商業航運方式經由北極航道前往歐洲,使南韓與中國、俄羅斯並列為少數曾經測試或實際營運北極航線貨運服務的國家。南韓綜合性海運與物流集團「PanStar」表示,這艘名為「PanStar Acro」的貨櫃船將從釜山港向北航行,途中停靠英國菲力斯杜(Felixstowe)、荷蘭鹿特丹(Rotterdam)以及波蘭格但斯克(Gdansk),之後返回南韓,整趟航程預計需要40至45天。PanStar是在南韓政府支持的招標中,獲選負責這趟試驗性航程的業者。該公司從韓國航運公司「韓新遠洋船務」(HMM)手中購買了1艘2,700 TEU(Twenty-Foot Equivalent Unit,20呎標準貨櫃單位)的貨櫃船,目前正對船舶進行改裝,使其具備極地航行能力。船上將配置20名韓國與印尼籍船員。PanStar指出,公司正在尋找至少1,300 TEU的貨物,包括汽車零組件、食品及化妝品等,同時也將承運來自中國與日本的貨物,其中日本方面的客戶已經表達興趣。1位PanStar匿名官員透露:「這趟航程主要會在9月進行,屆時北極海冰處於全年最低水平,能夠讓航行更加安全。」他補充,中國已經在努力搶占這條航線的先發優勢,因此南韓更有必要展開相關航行,「如果南韓要實現2030年開通商業定期航運服務的國家目標,就必須開始累積過去所沒有的營運經驗與數據。」此前,北海航線的俄羅斯營運方已證實,中國貨櫃航運公司「海杰航運」(Sea Legend Shipping)計畫將開通首條經由北方海路往返歐洲的定期貨櫃航線。據悉,南韓總統李在明日前已將北極航運列為優先事項。政府官員表示,北極航道有望協助釜山這座東南部港口轉型為全球海運樞紐,並在2030年前將北極航線打造為1條常態性的貿易航線。然而,西方外交官對這項計畫表達不滿,原因在於南韓為了這趟航程,必須與俄羅斯進行協商,並取得相關航行許可。1名歐洲外交官稱:「我們希望孤立俄羅斯,我們不希望與俄羅斯接觸。」這名外交官以俄羅斯入侵烏克蘭為由表示反對,並說相關疑慮已經向南韓官員表達。北極航運專家也表示,如果貨櫃船在航程中遇到問題,例如被困在海冰之中,並因此尋求俄羅斯協助,南韓可能面臨違反西方國家制裁措施的風險。對此,南韓海洋水產部以及俄羅斯外交部均未回應置評請求。報導補充,全球暖化導致北極海冰加速融化,使得今年夏季測試北海航線變得更加可行。隨著這條航線的船舶交通量增加,挪威追蹤機構「高北物流中心」(Centre for High North Logistics)表示,去年共有88艘船舶完成103次北方海路航行,相較之下,2024年為97次,2022年則為43次。這些船舶主要來自俄羅斯、中國等國家。南韓海洋水產部表示,與傳統經由蘇伊士運河(Suez Canal)的航線相比,北極航線最多可以縮短35%的航程,並降低燃料需求。不過,這條航線的商業可行性可能較難評估。前海軍軍官崔惠元(Hyewon Choi,音譯)在去年發表於《海洋政策研究》(Ocean Policy Research)期刊的1項研究中指出,北極航線的單位運輸成本會受到船舶尺寸限制、保險費用等因素推高,尤其「我們無法全年使用北海航線」,只有在海冰融化的3個夏季月份期間,貨櫃船才能夠通行。
以色列轟炸敘利亞空軍基地!警告土耳其勿駐軍 知情人士:摩薩德曾打來威脅
3名知情人士透露,以色列情報機構「摩薩德」(Mossad)負責人戈夫曼(Roman Gofman)上週曾與敘利亞外交部長沙伊巴尼(Asaad al-Shaibani)通話,討論土耳其在敘利亞的軍事存在,結果通話結束4天後,以色列便轟炸了敘利亞的1座空軍基地。據《路透社》的獨家報導,摩薩德首長戈夫曼14日曾與敘利亞外交部長沙伊巴尼通話,據悉這是以色列與敘利亞新總統沙拉(Ahmed al-Sharaa)政府之間,目前層級最高的外交接觸之一。負責處理摩薩德相關問題的以色列總理辦公室,截至目前尚未立即回應置評請求;沙伊巴尼的發言人,以及土耳其國防部及外交部也未立即回應置評請求。對此,消息人士透露,土耳其向敘利亞提供軍事支援的問題,是戈夫曼4天前與沙伊巴尼通話時的主要議題。其中1名人士補充,這通電話的核心內容是「以色列試圖了解土耳其在增加軍事存在方面的相關行動,以及武器銷售、無人機供應等問題。」身兼高級官員的第2名消息人士則表示,戈夫曼利用這通電話詢問土耳其向敘利亞軍隊提供武器的情況。第3名熟悉此事的人士也證實雙方確實曾通話,且討論了土耳其在敘利亞的軍事存在。據悉,以色列18日攻擊敘利亞的「阿布杜胡爾空軍基地」(Abu al-Duhur airbase)後,以色列總理納坦雅胡(Benjamin Netanyahu)宣稱,大馬士革政府已快要允許土耳其軍隊進駐敘利亞,且無視以色列一再提出的警告,即這類部署對以色列構成安全威脅。納坦雅胡19日在社群平台X發布的1段影片中放話,以色列「不會容忍土耳其在敘利亞建立威脅以色列的軍事設施」,「我們已經向土耳其表明:不要這麼做。顯然,他們沒有聽懂這個訊息,所以我們確保他們能夠更清楚地理解。」這番話顯然是在指以色列對敘利亞的空襲。土耳其總統府19日則駁斥以色列指控土耳其在敘利亞的軍事部署,稱相關說法「站不住腳」,並表示以色列的目的是為其「非法侵犯敘利亞主權及領土完整」尋找正當性。安卡拉表示,將「繼續在合法基礎上與敘利亞政府合作,以建立和平、穩定與繁榮」,但沒有提及任何可能的土耳其軍隊部署計畫。此前,美國駐土耳其大使兼敘利亞與伊拉克特使巴拉克(Tom Barrack)18日曾強調,以色列的空襲是「升高局勢的非必要行動,無助於推動區域穩定」。巴拉克18日另接受《路透社》訪問時表示,美國正努力在以色列、土耳其與敘利亞之間建立衝突消弭機制,並補充稱,美國目前已在協助相關各方建立資訊共享與對話機制。報導補充,自敘利亞前總統阿薩德(Bashar al-Assad)於2024年12月被推翻以來,土耳其已成為沙拉政府的密切盟友。土耳其在敘利亞內戰期間曾支持沙拉領導的反抗軍,而這也引發以色列對土耳其的戒心。與美國川普政府建立密切關係的沙拉7月曾表示,敘利亞正尋求與以色列達成安全協議,同時試圖讓更多國家加入施壓行列,要求以色列對敘利亞採取更加平衡的政策。
陳幸妤一句「男人不回來」掀共鳴 律師揭恐怖結局:老了回來討扶養
前總統陳水扁女兒陳幸妤近日自爆與趙建銘離婚,還說前夫和診所護理師有一腿,受訪時她感嘆「戲棚下站久了,男人就會回來,真的沒這件事啦!」長期處理家事案件的瑩真律師則從實務經驗提出不同觀察,認為這句話「有七成真實,卻有三成不見得如此」,因為在家事法庭中,確實有人年輕時離開家庭,到了晚年又重新出現,甚至向昔日家人請求扶養費。瑩真表示,在她接觸的家事案件中,「請求扶養費」占有一定比例,其中部分提出請求的人,是年輕時未善盡家庭責任的父母。這些人過去可能選擇離開配偶與孩子,在外過自己的生活,長時間對原本的家庭不聞不問,直到年紀漸長、身體狀況惡化或經濟陷入困境後,才重新想到過去的配偶及子女。瑩真指出,有些人甚至已住進療養院或醫院,又缺乏足夠經濟能力負擔生活及相關費用,此時便回頭向過去曾被自己拋下的家人要求扶養,希望由元配或子女負擔晚年的生活支出。對於這類情況,瑩真形容,當事人年輕時可能選擇失蹤、冷暴力或直接離開家庭,到了晚年卻再度出現,要求家人替自己的下半輩子負責。她表示,類似情況並非戲劇情節,而是家事法庭實際可能遇到的案件。更複雜的是,相關扶養問題不只存在於夫妻之間,也可能延伸至下一代。瑩真指出,當離開家庭多年的父母年老後向子女要求扶養,子女除了面臨法律問題,也可能承受「孝順」帶來的壓力,進一步影響自身生活及未來的經濟安排。至於父母過去若曾經拋棄家庭,子女成年後是否就能拒絕扶養,瑩真依自身處理案件的經驗表示,如果子女年幼時確實曾有受到父母扶養的事實,通常仍有相當機率需要對父母負擔扶養義務。即使父母過去存在不負責任的情況,也不代表子女必然可以完全免除扶養責任,但相關情況可能影響實際負擔的程度及金額。不過,夫妻之間的扶養問題與親子關係有所差異。瑩真表示,如果面對的是年輕時離開家庭、晚年再回頭要求扶養的配偶,是否需要負擔扶養義務,仍有法律上的選擇空間,實際情況則須依雙方具體法律關係及個案狀況判斷。瑩真也以「浪子回頭,可不是每個人都消受得起」形容這類家事案件。她認為,陳幸妤所說的「男人不會回來」,從部分人的感情經驗來看或許如此,但從家事案件實務來看,有些離開家庭的人確實可能再次出現,只是回來的原因未必是重拾感情,而可能涉及晚年生活及扶養費問題。 在 Instagram 查看這則貼文 從 Instagram 分享的貼文
逼砲警不理3/報案卻擺爛?律師教你告狀三招、自行蒐證不踩雷
士林地院法官責備台北市警局內湖分局受理分手砲恐嚇案卻未積極處理,導致被害女子自行設局蒐證,律師林冠宇對本刊表示,報案人若察覺派出所擺爛,可向分局或勤指中心告狀,甚至直接去地檢署提告,讓檢察官來盯警方;如果真的走到自行拍攝存證這一步,務必記得報警後才動手,而且要避免偷拍,也盡量別拍到對方私密處。林冠宇律師。(圖/翻攝翊宇律師事務所)林冠宇表示,民眾報案拿到的「受(處)理案件證明單」或「報案三聯單」,等於警方開立的正式書面憑據,上面會記載報案內容、案類別(例如恐嚇、妨害性隱私)、受理單位和編號,這張單子代表案件已進入警察機關的紀錄系統,不是「路邊撿到順手處理」的案子,本件報案人A女之所以能向法官主張警方有受理、不積極處理,三聯單就是重要證據。要是警方受理報案,卻像A女的案件一樣,因為不知道加害人真實身分而沒有進一步處理,民眾該如何處理?林冠宇說有三個方法:方法一:向上級或督察單位反映。你可以直接向該派出所的上級分局,或市警局的督察室、勤務指揮中心反映,說明你已報案但警方消極處理,請求他們督促所屬單位積極偵辦。律師呼籲民眾如果擔心報案之後警方不積極處理,可直接向地檢署提告。(圖/本刊資料照)方法二:直接向地檢署提告。《刑事訴訟法》規定,犯罪的告訴、告發,不一定要經過警察。你可以直接備齊資料,向地檢署遞狀提告(或稱「告發」),由檢察官指揮警方偵辦。這等於是把案件升級,讓檢察官這個「辦案龍頭」來監督警方,通常會有效果。方法三:主張你的程序權利。案件受理後,你可以定期向承辦員警詢問偵辦進度,並要求將偵辦情形回覆給你。如果警方遲遲不作為,你可以在陳情或申告時,把這些「不作為」的過程一併提出,作為督促的依據。林冠宇提醒,自行蒐證很容易踩紅線,絕不是想拍什麼就拍什麼,一個不小心就從被害人變成被告。合法自行蒐證,需要掌握以下幾個原則:原則一:必須有正當理由。你要能說明你為什麼要錄影、拍照。例如,是為了防止對方毀滅證據、為了證明對方當下的行為(如恐嚇、騷擾),而不是單純為了偷窺或滿足個人慾望。這個「正當理由」必須非常明確且急迫。原則二:手段必須「合乎比例」。你要保護自己的權益,但不能無限上綱。例如,你為了證明對方有來騷擾你,可以拍攝他出現在你家門口的畫面,這是合理的。但如果你為了蒐證,去偷拍對方換衣服或私密處,那就超過必要範圍可能觸法。原則三:盡量避免拍攝「非必要」的極私密部位或內容。本案中,法院特別注意到被告拍攝的照片,多數是記錄現場情況,並沒有刻意特寫性器,性器部分「色調陰暗,顯非拍攝重點」。這點很重要!如果你的目的是證明對方「有來、有威脅」,那就不要拍「不該拍」的地方。原則四:先窮盡公權力途徑。法院認為,如果是「先循公權力途徑求助」未果後,才採取私力蒐證,會比較容易被認為是具有正當理由。如果你還沒報警就直接自己動手,那正當性就會大大降低。林冠宇指出,如果你面臨的是正在發生的威脅或騷擾,為了保護自己且證據稍縱即逝,可以用手機錄下現場狀況(例如對方言語恐嚇),這通常是有正當理由的,但絕對不要在對方不知情的情況下,有計畫拍攝他身體私密處,這很容易構成妨害秘密罪。如果真的遇到這種情況,「邊錄影、邊報警」 是最保險的作法。你同時進行,一方面保全證據,一方面讓警方介入,向法院證明你並非「無故」拍攝,而是為了蒐證且尋求官方協助。最後仍要提醒,本案判決是針對個案具體情況,不代表所有「自己錄影蒐證」的行為都合法。法律判斷的界線往往在一線之間,如果真有疑慮,尋求專業律師的意見,才是對自己最好的保護。
生基被鄰地主種沙薑破壞?男求償150萬 法官判「無證據」僅賠7384元
嘉義梅山李姓男子一家為祈福改運,花250萬元買地安置「生基」,將家人頭髮、指甲裝甕埋入地下,沒想到10多年後發現鄰地黃姓地主越界種沙薑,懷疑生基遭破壞,求償150萬元。當年埋設生基的風水師還出庭作證,但法院認定沒有證據證明黃男破壞生基,僅判黃男返還占地不當得利7384元。判決指出,李男2010年經風水師介紹,以250萬元購買嘉義縣梅山鄉一筆164平方公尺土地,並於隔年完成所有權移轉,之後替全家安置生基。所謂生基,是將活人的指甲、頭髮等物品放入甕中,再挖洞埋入地下,以紅磚包圍,藉此祈求增強運勢,並非一般墓葬。李男主張,黃男自2022年1月31日起,未經同意占用其中52平方公尺土地種植沙薑,直到2023年12月13日才被發現;除土地遭占用外,地下生基也疑似因此受損。李男曾提告黃男竊占,黃男遭判拘役20日確定,李男之後另提民事訴訟,主張為找尋遭破壞的生基,還花費風水師費用及土地開挖費4萬800元,向黃男求償150萬元。這起官司也讓當年替李家設置生基的風水師出庭作證。風水師表示,當年約替李家設置5、6個生基,包括李男及其父母、兄弟姊妹,每個生基費用3萬6000元,依長幼順序排列,埋在地下約87公分深處;土地買賣價格則不包含生基費用。對於生基是否因遭破壞而「失效」,風水師說,1、2年前曾受李男夫妻及子女委託尋找生基,當時找到3個,甕都沒有破裂;生基本來就會隨時間風化,設置後就是一輩子,沒有固定維護或修復的問題,即使甕破掉或被翻出,他認為功能仍然存在。黃男則否認破壞生基,辯稱原土地長期無人管理、雜草叢生,影響出入及耕作,他找不到地主,才整理土地並種植沙薑,且種植面積僅52平方公尺,未達整筆土地三分之一,過程中也沒有發現生基或相關物品。法院認為,黃男確實未經同意占用李男土地種植沙薑,但李男並未提出足以證明黃男破壞地下生基的證據,且風水師也證稱曾找到3個生基且甕未破裂,更不知道黃男是否曾看見或知悉地下設有生基,因此李男要求150萬元損害賠償,難以成立。不過,法院認定黃男自2022年1月31日至2023年12月13日無權占用52平方公尺土地,仍應返還相當於租金的不當得利。法官依申報地價、占用面積及期間等因素計算,判黃男給付7384元及利息,李男其餘請求駁回,全案仍可上訴。
又是你!無照老翁再上路載客 三峽警「不甩詛咒鈔票」揪4泰逾期客送辦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峽分局交通分隊警員周彥斈,18日傍晚執行違規取締勤務時,察覺有小客車駕駛見到警察便匆忙關閉車窗,周員直覺有異、上前盤查,發現駕駛是曾被自己開單的74歲木姓老翁,而木男無照上路,車內更一口氣載著4名逾期停留的泰國籍人士,警方隨後呼叫支援將所有人帶回,全案依法製單舉發,並將4泰籍人士移送移民署新北市專勤隊處置。18日傍晚6時許,周員在三峽區嘉添路一帶執行交通違規取締勤務時,看見一輛自小客車駕駛座車窗原本大開,裡頭駕駛看起來十分面熟,未料駕駛一撇見警察身影,立刻慌張將車窗迅速搖上,這項反常舉動讓周員驚覺有異,隨即透過警用系統查詢車籍資料。周員查詢後發現木姓駕駛過去就曾因無照駕駛,遭自己開單告發,確認身分後周員立即上前攔停,當場查獲木男再度違規無照駕駛,且車內後座還載有4名神色慌張的外籍乘客。經警方進一步清查身分,車內4名外籍乘客為3男1女,均為泰籍人士,4 人分別於2024年及2025年間以觀光免簽方式入境台灣,依法僅能停留約2週,卻逾期滯留至今,疑似在台從事非法打工。因現場人數眾多,周員立即以無線電請求警力支援,合力將木男及 4 名外籍人士全數帶回分隊釐清案情。而周員平時執勤相當認真,日前曾因開單舉發交通違規,遭心生不滿的民眾在繳費鈔票上寫下「不得好死」詛咒字句洩憤,一度引發外界關注。然而周員絲毫未受影響、依舊堅守崗位,此次執勤更憑著「過目不忘」的鷹眼再度建功,展現第一線警察嚴正執法與細膩敏銳的專業素養。
女兒活活餓死剩30公斤!台中虎媽涉囚禁凌虐 法院裁定「延押2月禁見」
台中大甲51歲詹姓婦人涉嫌長期囚禁21歲小女兒,僅提供少量菜粥,導致女兒長期營養不良、最終餓死,遺體僅剩30公斤。詹女遭起訴後持續羈押,辯護人聲請解除禁見,但台中地院法官認定她涉犯凌虐、剝奪行動自由致死罪嫌重大,且有串供、滅證疑慮,裁定自20日起再延押2月並禁見。檢方調查,詹婦認為女兒居家生活及清潔習慣不符要求,2023年1月強迫女兒辦理高中休學,之後以電線綑綁房門門把,將她限制在住處1樓房間及浴室內。女兒生活起居全由母親控制,連基本飲食也只能仰賴詹婦供應,長期處於飢餓及營養不足狀態,身體逐漸消瘦、體力衰竭,最後死亡。直到去年9月25日,詹婦丈夫報案,這起長期發生在家中的悲劇才曝光。檢方今年1月底偵結起訴,案件移審台中地院後,法院先後裁定接續羈押3個月,並於4月、6月各延長羈押2個月。台中地院本月14日再次開庭審理羈押問題。詹婦此次承認曾長期限制女兒行動,時間超過1年;法醫解剖結果也顯示,死者是因長期飢餓、嚴重營養不良導致死亡。法院指出,詹婦辯稱自己一次會拿兩餐食物給女兒,但警方到場時,在現場發現2包尚未開封的菜粥,重量分別僅500公克、520公克,足見女兒獲得的食物相當有限。詹婦也供稱,女兒若未經允許離開房間,會遭她毆打,顯示不僅限制女兒自由,也涉嫌長期施以精神及肉體虐待。更讓法院認定有滅證疑慮的是,詹婦發現女兒死亡、屋內開始飄出屍臭後,曾噴灑芳香劑、以鹽水清洗地板,並將監視器鏡頭遮住,企圖掩蓋相關跡證。此外,她對案情的說法多次反覆,而丈夫及大女兒與她具有親屬關係,法院認為仍有串供可能,因此認定羈押原因持續存在。詹婦辯護律師則主張,她過去從未遭羈押,且只是家庭主婦,沒有串供或滅證可能;長時間遭羈押後,詹婦出現偏執、情緒不穩情形,律師每次接見都必須花費不少時間溝通,因此請求法院解除禁見、通信限制,以利進行實質辯護。不過,台中地院認為,辯護人接見被告時需要多少時間溝通,以及如何讓被告冷靜面對訴訟,與是否具備羈押必要性並無直接關聯,律師主張並無理由。法院最終裁定詹婦自8月20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並持續禁止接見、通信,仍可依法提出抗告。
22歲男惡作劇燒掉家樂福!害停業近半年 要賠近4億
桃園市家樂福中原店2023年底發生重大火警,22歲郭姓男子與2名友人逛賣場期間,在清潔用品區以打火機點燃噴霧殺蟲劑,未料火苗未完全熄滅,隨後引燃貨架上的其他商品,甚至造成爆炸,火勢迅速擴大。整起火災不僅造成賣場嚴重受損,也波及周邊商店,家樂福更因此停業近半年。桃園地院近日審理相關民事求償案件,判決郭男須賠償8家保險公司合計3億9827萬878元,另須負擔遭波及咖啡館的保險代位求償97萬9326元,總額逼近4億元。全案仍可上訴。家樂福中原店2023年底發生重大火警判決指出,郭男於2023年12月3日凌晨與黃姓、周姓友人前往家樂福中原店購物,3人行經地下1樓清潔用品區時,郭男拿出打火機點燃火苗,再拿起貨架上的噴霧殺蟲劑朝火焰噴灑。做完危險行為後,他竟將商品放回原處,與友人繼續前往賣場其他區域。沒想到殺蟲劑罐體及貨架附近仍殘留火源,約9分鐘後引發連鎖燃燒,進一步波及其他殺蟲劑並發生爆炸。由於賣場內存放大量易燃商品,火勢很快失控,持續向周邊區域蔓延。消防單位接獲通報後緊急出動大批人力前往搶救,歷經數小時才控制火勢。雖然事故幸未造成人員傷亡,但火災造成地下1樓及1樓的牆面、天花板等處嚴重毀損,部分設施也須重新修復、補強,家樂福因此停業近半年,整體營業及修復損失估計高達數億元。保險公司向郭男追討合計3億9827萬878元民事部分,8家產物保險公司在理賠家樂福相關損失後,依法取得代位求償權,向郭男追討合計3億9827萬878元。由於郭男未出席言詞辯論期日,也沒有提出書面答辯,桃園地院審酌相關證據後,認定保險公司的請求有理由,因此判准全部求償金額。此外,火災也造成家樂福商店街一間咖啡館受損,保險公司完成理算後,針對店內機器設備、裝修以及商品等損失向郭男提出代位求償,法院同樣判准97萬9326元。刑事部分,郭男則因涉犯「失火燒燬現有人所在之建築物罪」,遭桃園地院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如今民事賠償金額更逼近4億元,案件曝光後也引發外界譁然。若判決確定,郭男將面對龐大的賠償責任,後續仍可依法提起上訴。東森新聞關心您危險行為,請勿模仿 快訊/賴清德宣布:明年全民普發1萬 全台8月地方振興金最高領1萬!若中央普發一萬 仍可請領 拿菜刀抓頭撞牆!獸父長期性侵親生女「恐嚇要一起死」
中聯毒油案47天火速偵結!檢方起訴15人、4公司 聲請沒收不法所得逾8億元
台中地檢署偵辦中聯油脂公司大豆沙拉油原料驗出一級致癌物「苯駢芘」(BaP)超標案,自7月3日起分案偵辦,歷經47天調查及多波大規模搜索,今天(18日)正式偵結。檢方認定,中聯油脂及其3大股東福壽實業、福懋油脂、泰山企業的部分高層,在明知巴西進口黃豆原料及半成品檢驗結果嚴重超標、具有重大食品安全風險的情況下,為避免鉅額損失,竟共謀隱匿、不通報、不下架,甚至放任問題油品持續流入全台市場。全案檢方依法起訴中聯油脂、福壽實業、福懋油脂、泰山企業4家公司法人,以及蔡清松等15名被告,其中包括中聯油脂總經理余凌冲、廠長陳明榮,以及泰山企業前後任總經理沈怡君、蔡國樑等高層主管。檢方認定涉案人員涉及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刑法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及業務登載不實準文書等罪嫌,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福懋油脂董事長吳星澄則獲不起訴處分。據《三立新聞網》報導,中聯油脂是由福壽、福懋油脂及泰山3家大型食品企業於民國84年共同出資成立,主要負責使用3家股東進口的黃豆原料代工提煉大豆沙拉油。檢方調查發現,早在民國112年7月,中聯內部簡報就已針對巴西進口黃豆原料提出警示,指出相關黃豆具有水分偏高的問題,在烘乾過程中容易衍生多環芳香烴(PAHs)及苯駢芘污染。然而,面對內部早已提出的風險警訊,中聯高層不但沒有進一步強化原料及製程管控,反而在民國114年5月將黃豆「熱損粒」管制基準從0.5%大幅放寬至5%。檢方認為,此舉等同降低原料品質管控門檻,也使後續製程及食安風險進一步升高。到了民國115年4月至5月間,中聯使用巴西黃豆製油時,製程相關數值頻繁出現異常。5月中旬,中聯出貨給台糖的脫膠油經SGS檢驗發現,苯駢芘濃度高達14.7ppb至14.8ppb,而法規標準為不得超過2.0ppb,最高超標達640%,約為標準值的7.4倍,因此遭台糖拒收並退貨。檢方指出,中聯內部簡報當時已明確記載相關產品「存在嚴重食安風險,必須立即停止後續加工」,但高層考量營運及產能,仍未停下生產線,反而持續製造問題油品。最終陸續產出7個批次、總計8,478.88公噸的問題油品,並全部交付給福壽、福懋及泰山,供後續轉製或分裝。問題並未就此停止。民國115年6月初,下游食品大廠南僑公司自行檢驗發現,向福壽實業購入的沙拉油同樣出現苯駢芘超標情形,自行檢驗結果為4.6ppb,經SGS複驗更達8.0ppb,南僑隨後向福壽反映。在下游客訴爆發後,中聯、福壽、福懋及泰山4家公司於6月15日召開品保聯繫會議。檢方認定,福壽、福懋及泰山相關主管在此時均已明確知悉油品遭苯駢芘污染,但為避免後續可能產生的回收、賠償及其他鉅額損失,並未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7條第5項規定主動停售、通報及下架,反而採取消極隱瞞方式,讓業務人員繼續將問題油品販售給不知情的下游廠商及消費者。直到6月30日,泰山內部傳出有吹哨者準備舉報,4家公司眼見事件即將曝光,才陸續向衛生局通報。檢方進一步查出,在通報過程中,中聯總經理余凌冲等人涉嫌在食藥署「非登不可」平台低報問題油品數量,將實際總產量128萬餘公斤的問題油品,僅登錄52萬餘公斤,刻意隱匿已經出貨的76萬7,584公斤問題油品,導致超過一半的產品未被納入通報,嚴重影響後續產品溯源及阻斷流向的工作。檢方痛批,苯駢芘是世界衛生組織國際癌症研究機構(IARC)列管的「第一級致癌物」,本案中,中聯製造端高層早已知悉原料及製程存在重大問題,卻仍未採取必要措施,反而讓問題油品持續生產並流向市場;至於福壽、福懋及泰山等販售端企業,其最高決策及管理階層身處食品安全防線核心,在得知產品存在重大危害後,卻沒有即時阻止問題產品流通。檢方形容相關人員「見危不救、見毒不報」,行徑惡劣,嚴重危害國人健康。檢方除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及刑法加重詐欺取財等罪嫌,將涉案人員及4家公司法人提起公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以儆效尤,也同步向法院聲請沒收各公司犯罪所得。其中,中聯油脂約3億7,307萬元、福壽實業約2億13萬元、福懋油脂約1億8,390萬元、泰山企業約1億3,021萬元,合計超過8億元。台中地檢署表示,這起案件歷經47天偵查,從原料風險、製程異常、油品檢驗超標,到下游客訴、企業內部會議及後續通報,逐步釐清相關業者在得知苯駢芘超標後仍未即時停止生產及流通的經過。檢方認為,食品業者肩負維護食品安全及消費者健康的重大責任,若明知產品存在重大食安風險仍選擇隱匿或繼續販售,不僅可能造成消費者暴露於致癌物風險,也將嚴重破壞食品市場對業者及相關監管機制的信任,因此請求法院對相關被告從重量刑,並透過沒收不法所得遏止黑心食品的歪風。
9歲童被母親同居人猥褻強吻!男喊遭構陷、拒認罪 二審判決曝
彰化一名陳姓男子,利用與女性同居人之女共處的機會,對年僅9歲的女童進行猥褻,事後女童雖立即向母親透露被親吻,該案卻直到女童隔年在學校接受性平宣導時,才終於說出被害經過。一審法官依法判處陳男有期徒刑2年6月,檢方認為量刑過輕提起上訴,二審遭駁回,維持原判。判決書顯示,陳男為女童母親的同居人,但他卻利用與女童共處的機會,對年僅9歲的她恣意猥褻,女童事發後隨即向母親告知此事,並稱遭到陳男親吻,但這起事件卻在隔年、女童在學校接受性平宣導的偶然機會下,才對外透露她被害的經過,經校方通報主管機關,並非由女童或其母親主動通報。陳男到案後矢口否認犯行,並為了脫罪,一度聲稱是被女童構陷,也未曾向女童及其家屬道歉或賠償,嚴重影響女童的身心健全,害女童有嚴重創傷。一審法官依《刑法》第227條,對未滿14歲兒少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6月。檢察官認為,原審量刑過輕,不足生警惕,難以彰顯正義,為此請求撤銷原審判決。二審法官審理後指出,原審已依《刑法》第47條累犯相關規定加重其刑,並考量其犯罪情節、行為責任,以及對女童未來身心發展影響,加上陳男迄今仍否認犯行,難認其犯後有所悔意,且未與被害人家屬和解、賠償其等所受損失,量處有期徒刑2年6月,已接近中度刑,並未違反公平、比例及罪刑相當原則,因此駁回檢方上訴。法院也提到,陳男雖未提出上訴,卻始終否認犯行,辯稱女童所述不實,但「熟識者性侵」的犯罪類型,一般被害人於受侵害後的第一時間反應,會不知如何應對較為周全,大體上均會顧及自己與加害人間之權勢等利害關係,獲不確定自己未來會發生何事,致理智上陷於茫然,因而多會選擇靜默,此與一般事先杜撰情節誣指他人犯罪之情形有顯著不同。全案仍可上訴。《CTWANT》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不准兩邊都要!華府擬要求35國在「中美AI之間選邊站」
美國正準備通知數十個國家,要求它們在美國與中國的人工智慧(AI)競賽中選邊站。根據1名美國官員,以及《路透社》取得並查閱的1份美國政府內部草案,美方警告,如果這些國家同時加入北京主導、與美國競爭的AI合作架構,將被排除在美國領導的AI聯盟之外。據《路透社》報導,華盛頓去年12月啟動「矽盛世」(Pax Silica)國際倡議,旨在確保AI模型、半導體及關鍵礦產的供應鏈安全。該倡議的隱含目標是降低對北京的依賴,並削弱中國在這些領域的主導地位。與此同時,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7月16日成立政府間國際組織「世界人工智能合作組織」(World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Cooperation Organization,WAICO),並推廣中國的開放權重AI技術,試圖挑戰美國對這個快速發展產業的影響力。據悉,目前約有24個國家加入美國主導的「矽盛世」倡議,其中包括日本、澳洲及南韓等華盛頓的傳統盟友。值得注意的是,美國今年6月曾特別宣傳哈薩克加入「矽盛世」,稱其為中亞第1個加入該倡議的國家,但哈薩克也是目前已知同時加入上述中美AI倡議的國家。哈薩克擁有大量關鍵礦產儲量,而這些礦產是先進科技產業不可或缺的原材料。美國國務院起草的這封通知信,收件對象是6月簽署美國「AI機遇聲明」(AI Opportunity Statement)的35個國家。這份聲明的簽署國包括「矽盛世」這項不具法律約束力架構的成員,以及其他表達希望與華盛頓協調AI合作方向的國家。透過迫使各國選邊站,美國希望在這場爭奪最先進AI技術的競賽中,切斷中國取得資源的管道。這些AI技術未來可能被用於取得軍事優勢或經濟主導地位。這封信並未直接點名中國,僅語帶威脅的寫道:「參與一切,就等於什麼都沒有參與。簽署『矽盛世宣言』(Pax Silica Declaration)不只是購買1份會員資格,而是1項承諾。」信中也敦促各國在AI議題上「有意識地作出選擇」,「這項承諾無法與其他重複性的倡議並存,尤其是當那些倡議所設定的要求,與我們自身的期待相互衝突時。」《路透社》無法得知美國政府預計何時寄出這封信,也無法確認正式發送前是否可能修改內容,尤其這份草案沒有標示日期。對此,美國國務院則告訴《路透社》,不會對「據稱遭洩露的內部文件」發表評論。中國駐美國大使館則回應稱,中國反對將貿易及科技議題政治化。1名大使館發言人表示:「這類行動只會扼殺全球AI的進步,而且不符合任何人的利益。」哈薩克駐美國大使館則沒有回覆置評請求。報導補充,「矽盛世」的目標,是推動美國盟友及夥伴展開聯合計畫,並實施出口管制,最終降低對競爭對手的依賴,尤其是在關鍵礦產、AI模型,以及驅動這些AI系統運作的半導體晶片方面。隨著中國的開放權重AI模型迅速追趕美國企業,例如OpenAI及Anthropic所開發的專有AI系統,美中爭奪科技領導地位的競賽已進入關鍵時刻。AI能力呈現指數級成長,包括自主發動駭客攻擊的能力在內,都迫使全球重新評估這項技術所擁有的力量及潛在風險。北京目前正考慮限制海外使用中國部分頂尖AI模型的權限,顯示中國日益嚴格的國家安全政策,與其AI產業對外發展之間的緊張關係正在升高。中國目前在多種關鍵礦產領域擁有近乎壟斷的地位,並將這項優勢當作對付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關稅戰的報復性武器。面對中國對關鍵礦產供應的控制,川普政府已加大力度,試圖從美國國內,以及美國盟友取得相關礦產。根據美國國務院網站公布的聲明,「矽盛世」成員可以取得與AI相關計畫的共同投資機會;而簽署「AI機遇聲明」的國家,則象徵性地同意與美國建立「共同目的」及「共享願景」。1位匿名美國官員告訴《路透社》,美國官員之所以起草這封信,就是要明確傳達「不能兩邊都要」的訊息,「很難看出1個國家如何能夠可信地,將自己定位為某個科技生態系統中的受信任夥伴,同時又加入由中國設計、旨在推動與美國競爭的AI願景倡議。」
陳幸妤贈趙建銘6000萬診所拿不回 律師曝1解法嘆:應該問一下爸爸的
前總統陳水扁女兒陳幸妤與趙建銘婚變消息引發關注,陳幸妤日前在生日當天於趙建銘骨科診所Google評論留下1星負評,之後又透露,婚姻期間曾將目前價值約6000萬元的台南診所房產贈與趙建銘,但相關房屋貸款仍由她承擔。對此,律師林智群針對相關情況提出5點看法,並表示若陳幸妤仍對後續償還的貸款有意見,可考慮提告請求不當得利。陳幸妤13日深夜再度更新留言內容,提到趙建銘目前位於台南的診所房產,價值約6000萬元。她表示,該房產是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夫妻贈與方式移轉給趙建銘,但房屋貸款的借款人仍是自己,因此相關債務仍由她承擔。陳幸妤也對當初的決定表達懊悔,並指出贈與後的房產在離婚時無法列入剩餘財產分配。陳幸妤更新一星評論。(圖/翻攝Google Maps)針對陳幸妤所描述的情況,林智群發文整理5項看法。他首先指出,夫妻之間完成贈與後的房地產,離婚後不能列入剩餘財產分配;另一方面,即使房子已經贈與丈夫,如果銀行貸款的借款人仍是陳幸妤,房貸依舊由她負擔,在這樣的情況下,趙建銘等於取得一筆價值6000萬元的財產。林智群接著表示,夫妻結婚時最好約定分別財產制,如果沒有另外約定,就適用法定財產制,未來可能涉及剩餘財產分配問題。他也建議個人財產由自己保管,如果真的決定贈與財產,可以同時考慮將夫妻財產制改為分別財產制。至於陳幸妤贈與房產後仍持續負擔貸款的情況,林智群進一步指出,如果她仍對此感到不滿,可以考慮透過提告請求不當得利。他舉例,假設贈與房屋時還剩下3000萬元貸款,之後這筆貸款仍持續由陳幸妤繳納,就等同陳幸妤替前夫清償3000萬元貸款。林智群表示,由於房貸通常透過匯款方式清償,因此相關金流紀錄較容易證明,依照他提出的假設情況,陳幸妤可以向趙建銘請求返還3000萬元。不過上述金額是林智群針對相關情況所提出的假設案例,陳幸妤原本說法僅提及診所房產價值約6000萬元及貸款仍由自己承擔。林智群最後還在貼文加上「她應該問一下爸爸的」以及「夫妻還是要明算帳」等Hashtag,對陳幸妤與趙建銘的房產及貸款爭議提出看法。據《ET新聞雲》報導,陳幸妤當年購入房屋時,有向銀行貸款,並於隔年贈與趙建銘,款項直到2025年7月才全部償清。
房子送趙建銘6000萬房貸自己扛!陳幸妤能斷繳嗎 答案曝光
前總統陳水扁女兒陳幸妤與前夫趙建銘的離婚風波持續延燒,她繼12日在趙建銘診所Google評論留下1星負評後,13日深夜再度更新留言,除了針對先前提及的許姓護理師作出回應,更揭露趙建銘目前位於台南、價值約6000萬元的診所房產,是她在婚姻存續期間透過夫妻贈與方式移轉給對方,但房屋貸款卻仍留在自己名下。陳幸妤對此相當懊悔,也提醒其他人夫妻贈與房地產後,離婚時不一定能再列入剩餘財產分配。消息曝光後,有網友疑惑,她是否可以乾脆停止繳房貸,讓診所遭銀行法拍?律師蘇家宏則從房屋所有權、剩餘財產分配、房貸債務、贈與契約及稅務等5大面向解析,指出「房子送出去」與「貸款轉出去」是兩回事,若銀行沒有同意變更債務人,即使房產已不在自己名下,原借款人仍須負責還款。陳幸妤12日先在趙建銘經營的骨科診所Google評論留下1星評價,公開兩人已經離婚,並對前夫的醫療處置、醫德及私人關係提出多項指控。到了13日深夜,她再次更新留言,除了回應先前提及許姓護理師的相關說法,也進一步揭露兩人之間的房產及貸款問題。陳幸妤透露,這處價值約6000萬元的房產,當初是在兩人仍具有夫妻身分時,由她以夫妻贈與方式移轉給趙建銘。然而,房子的所有權雖然已經給了前夫,相關房貸卻依舊掛在她的名下,形成「房產歸對方、貸款自己背」的局面。她也以自身經歷提醒其他夫妻,將房地產贈與另一半前必須慎重考慮,因為夫妻贈與取得的房產,日後若婚姻破裂,並非當然可以再透過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機制拿回。面對自己當初的決定,她甚至以「錯到想殺死自己」形容強烈的懊悔情緒。這番說法引發網友討論,其中有人提出疑問,既然房產現在已經屬於趙建銘,貸款卻仍由陳幸妤負責,她是否乾脆停止繳款,讓銀行對作為抵押品的診所進行法拍,如此至少可以讓趙建銘無法繼續持有這項資產?針對相關法律問題,律師蘇家宏以「夫妻贈與前,請先替自己留下退路」為題說明夫妻間房產贈與的5項重要問題。第一個關鍵,就是房子贈與配偶並完成所有權移轉後,日後離婚能否要求對方返還。蘇家宏指出,原則上答案是否定的。不動產完成移轉登記後,房屋所有權便已屬於受贈配偶。除非當初簽訂的贈與契約另有約定,或事後出現法律規定可以撤銷贈與、解除契約的特殊情況,否則不能單純因為雙方後來離婚,就要求對方把房屋還回來。即使婚姻破裂涉及另一半外遇,也不代表原贈與人當然取得收回房屋的權利。因此蘇家宏提醒,準備把不動產送給配偶前,應先思考如果未來彼此感情消失,是否仍然心甘情願讓對方擁有這間房子;如果答案並非百分之百肯定,就不應急著辦理過戶。第二個重點則是夫妻剩餘財產分配。依民法規定,夫妻離婚時,原則上可以針對婚後財產增加的差額請求平均分配,但透過繼承或其他無償方式取得的財產,屬於法律排除計算的項目。夫妻其中一方贈與另一方的房屋,就屬於無償取得的財產。因此房屋一旦完成贈與,不只是所有權已轉到受贈人名下,將來雙方離婚計算剩餘財產差額時,這間受贈房產原則上也不會被列入對方應計算分配的婚後財產。第三項,也是此次陳幸妤事件最受關注的問題,就是「房屋過戶」不等於「房貸過戶」。蘇家宏指出,不動產所有權及銀行貸款屬於兩個不同的法律關係,房屋可以透過登記轉給配偶,但房貸契約上的債務人不會因此自動改變。銀行核准貸款時,是依照原借款人的收入、信用狀況及還款能力等條件進行審核。因此,如果沒有經過銀行同意辦理債務人變更,即使房屋所有權已經轉到配偶名下,原本向銀行借款的人仍然是貸款契約上的債務人,銀行依然可以向其追討。也就是說,如果陳幸妤所述情況確實為房產已贈與趙建銘、貸款仍登記在她名下,那麼房屋所有權與還款責任就可能分屬不同的人。受贈人取得房產後即使沒有負擔房貸,銀行仍可以依原貸款契約要求陳幸妤履行還款義務。至於網友提出「乾脆不繳房貸,讓診所被法拍」的想法,也無法讓貸款債務直接消失。若停止繳款,銀行確實可能對抵押的不動產聲請強制執行,使趙建銘名下的診所房產面臨法拍,但如果拍賣所得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銀行仍可繼續向貸款契約上的債務人追討不足部分。此外,停止還款還可能造成原借款人的信用受損,甚至使其名下其他財產面臨銀行聲請強制執行或扣押。因此,這種做法雖可能使受贈人失去房屋,但貸款人自己同樣會付出相當代價,甚至承受更直接的財務及信用風險,形成雙輸局面。第四項重點是如何在贈與前降低風險。蘇家宏提醒,夫妻之間進行高額房產贈與時,不應只靠感情及口頭承諾決定,可以考慮尋求律師協助擬定贈與契約,提前把雙方的權利與義務以書面方式寫清楚。例如,契約可以明定房屋贈與後,由受贈人負擔剩餘房貸及相關稅費;如果雙方日後離婚、受贈人沒有履行約定義務,或發生事先約定的特定情況,應將房屋返還,同時也能預先約定違約責任以及相應的擔保方式。蘇家宏認為,事先把條件白紙黑字寫下來,並非預言婚姻一定會失敗,而是在雙方仍然相愛、願意互相體諒的階段,就把涉及龐大資產的責任及承諾說清楚,避免感情生變後才發現缺乏可以依循的約定。第五項則是贈與稅問題。依陳幸妤的說法,她是在尚未與趙建銘離婚時,將價值約6000萬元的房產贈與對方。蘇家宏指出,由於當時兩人仍具有夫妻身分,依現行稅法規定,配偶相互贈與的財產不計入贈與總額,因此這項移轉本身不會因一般贈與而被課徵贈與稅,但如果夫妻已經辦理離婚,前夫與前妻之間就不再具有配偶身分。此時若再發生無償財產移轉,又不是依照離婚協議內容履行給付,或基於夫妻財產分配等原因,國稅機關可能會認定屬於一般贈與,進而產生贈與稅。蘇家宏也建議,夫妻如果在離婚過程中涉及房屋、現金或其他資產移轉,最好將所有財產分配及贈與事項完整寫進離婚協議書,清楚交代移轉原因及雙方權利義務,降低日後產生財產及稅務爭議的可能性。律師指出,房屋所有權與銀行貸款屬於不同法律關係,房子完成過戶,不代表房貸債務也會跟著轉移。(圖/翻攝自臉書,蘇家宏律師)
王惠美與賴清德同台提3請求 盼中央助彰化重大建設「好還要更好」
彰化縣長王惠美日前遭總統賴清德點名施政滿意度在中部五縣市居末,王惠美隨後發文反擊,雙方隔空交鋒後,今(14)日在衛福部於彰化縣員林市員郭醫院舉辦的健保復健病房計畫啟航活動同台,互動備受關注。王惠美當面向賴清德提出三項請求,涵蓋急性後期照護、食安管理及地方重大建設,盼中央以具體行動支持彰化發展。王惠美首先指出,彰化已進入高齡化社會,腦中風、骨折患者對「亞急性」照護及後續復健的需求持續增加,因此建議中央強化PAC(急性後期整合照護)的支付及獎勵機制,提高醫療院所投入意願,讓患者獲得更完整且持續的復健照護。第二項請求則聚焦食品安全。王惠美表示,《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雖歷經多次修正,但制度能否真正落實,源頭管理仍是關鍵。她以近期食用油事件為例指出,第一線檢驗人員必須審核數以萬計的資料,工作負擔沉重,因此希望中央善用AI及智慧管理技術,導入食安稽查、資料審核等流程,降低基層人員壓力並提升管理效率。至於第三項請求,王惠美則直接向賴清德爭取彰化重大建設。她表示,目前縣內仍有多項重要計畫等待中央審查,希望總統能夠多加協助,讓相關建設順利推進。她強調,彰化不應只是「台中的後花園」,而應發展自己的城市特色,透過重大建設逐步落實,讓彰化「好還要更好」。王惠美表示,只要是為了改造彰化,她都會「義無反顧」,持續做對彰化有利的事情。選舉只是一時,替下一代打造更好的生活環境才是長期目標,也期待未來接棒縣政的人能延續這份初衷,因為她始終相信,「彰化人贏才是真正的贏」。面對王惠美當場提出訴求,賴清德則正面回應,表示已注意到彰化縣府提出的多項重大建設議題,將請行政院副秘書長與王惠美聯繫,針對二林精密園區開發、接管明道大學、彰交特定區都市計畫及彰化捷運路網等案件提供協助。賴清德也表示,將請行政院針對彰化縣政府提報的重大計畫,在相關程序及經費上給予協助與補助,推動地方建設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