諭知
」 賄選 里長 交保 北市 搜索
苗栗里長選舉爆賄選!涉每票500至1000元買票 搜索14處遭羈押禁見
苗栗市一名尋求連任的賴姓里長,涉嫌以每票500元、1000元不等代價向選民買票,遭檢舉後,苗栗地檢署昨天指揮警調搜索14處,通知16人到案。檢察官訊後認定賴男涉嫌重大,且有滅證、串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另有2名選民遭限制住居。苗栗地檢署表示,檢方接獲情資,發現苗栗市賴姓里長候選人疑似為爭取選票,以現金500元至1000元不等的代價,向具有投票權的選民行賄,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投票行賄罪,隨即由主任檢察官張時嘉、檢察官陳昭銘組成專案團隊展開偵辦。檢警調昨天聯手出擊,前往相關處所執行14處搜索,並傳喚、通知共16人到案說明。經檢察官訊問後,認為賴姓候選人涉犯投票行賄罪嫌重大,且有事實足認可能湮滅證據、勾串共犯及證人,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法院裁准;另2名選民經檢察官諭知限制住居,其餘人員則請回。這起賄選案因涉及現任里長尋求連任,引發地方關注。檢方強調,選舉公平攸關民主制度,將持續追查相關事證,釐清是否還有其他涉案人員,防止不法行為影響選舉結果。苗栗地檢署呼籲,民眾若發現疑似賄選情事,可撥打反賄選檢舉專線0800-024099,接通後按4,也可掃描QR Code加入苗栗地檢署LINE好友提供線索。檢方承諾將確實保密檢舉人身分,積極查辦賄選案件,維護公平、公正的選舉環境。
前女友控恐嚇!謝震廷出庭喊冤 法官要他脫帽因「這事」拒絕
出身「星光一班」、曾奪得金曲獎的歌手謝震廷,被前女友指控持刀恐嚇與違法公布個資,台北地檢署起訴妨害自由、個資法等4罪,台北地院下午開庭,國慶日出生的謝震廷剛過完33歲生日不久,就在沒有律師只有女友陪同的情況下現身法院,他向法官主張因精神疾患無法完整表達,希望法院指定辯護人讓他討論之後再決定答辯方向,庭後他受訪說,從來沒有想要傷害任何人的企圖,當初與告訴人發生租屋糾紛,他不打算反告對方,只想好好過生活。謝震廷2007年參加中視歌唱選秀節目「超級星光大道」,是最年輕的參賽者,但初生之犢不畏虎,最終奪得第8名,星途開展後發行專輯《查理 Progress Reports》,奪下2016年金曲獎最佳新人獎,第二張專輯《愛麗絲 Where Are We Going ?》入圍2020年金曲獎年度專輯、最佳國語男歌手等四項大獎。依據檢方起訴內容,2024年1月初,謝震廷不滿當時的女友沒歸還房租及押金,在台北市松山區一處社區外面大吵,他涉嫌亮刀恐嚇鬧上警局,回家開直播解釋,卻公開女友的社群帳號;北檢多次傳喚謝震廷,他都沒現身,因此發布通緝,警方2024年10月逮到人,他供稱真的沒收到開庭通知,複訊後5萬元交保;全案在2025年偵結,以《個人資料保護法》和《刑法》妨害自由罪起訴。北院審理時,謝震廷仍屢次不到而且拘提未果,今年5月裁定沒入5萬元保證金,他前往警局投案後曾向媒體表示,傳票寄到他嘉義老家戶籍地,但他住台北市,所以一直沒注意到開庭時間。8月25日開庭,謝震廷又沒出現,法官透過書記官連絡告知,如果拿不出當日診斷證明就要拘提,謝震廷事後發文解釋,並非刻意逃避出庭,而是精神疾病急性發作,身體與精神狀況極度不適,他已在第一時間向法院完成請假與報備程序。北院今日下午再度傳喚,謝震廷準時到庭,戴黑帽、黑框眼鏡、黑口罩、穿黑衣黑褲,在入庭之後,法官以法庭規則為由要求謝震廷脫帽,他卻說因為最近鬼剃頭,沒戴帽子沒有安全感,會影響答辯,法官並未堅持到底,只要他取下口罩「驗明正身」後便開始準備庭程序。法官先問是否認罪?謝震廷當庭呈上醫療證明,並表示因精神疾患導致不能完整表達意思,希望法院指定辯護人與他討論方向之後再進行答辯。檢察官對此沒有意見,法官諭知候核辦,僅11分鐘結束開庭。謝震廷在女友陪同下受訪表示,今天沒有辦法替自己辯護,所以向法院聲請辯護律師,對於案發當天的經過,他說從來沒有想要傷害任何人的企圖。謝震廷說,事發至今已經兩年,他也不打算反告告訴人。兩年前他已解釋過,為何攜帶防身用品在身上,告訴人也知道,雖然對於當初的租屋金錢糾紛沒有和平落幕,變成現在這個局面,但他不打算追究,只想好好過生活。記者詢問謝震廷是否持續創作?他回答有,去年發新單曲「撥雲」Silver Lining,就是在講這陣子的經歷。
涉造假漁民身分買票 議員參選人與前海洋局長父「一家3人遭聲押」
高雄市第三選區無黨籍市議員參選人張騏晟,遭控贈送高價西點禮盒涉嫌賄選,更涉聯手曾任高雄市海洋局長的父親張漢雄、現任梓官區漁會總幹事的胞兄張鈞華,利用不實文件協助非漁民身分者取得資格與補助,藉此作為對價要求選民投票支持。橋頭地檢署12日指揮檢調兵分15路發動大搜索,帶回28人偵訊;檢方複訊後,認定張姓父子3人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串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檢方接獲情資指出,張騏晟為求順利當選高市議員,涉嫌於5月間藉著在岡山、橋頭等地餐廳舉辦母親節餐會名義,現場向數十名具有投票權的選民發送市價逾490元的精緻西點禮盒,涉嫌以此爭取選民投票支持。檢調追查又發現,張騏晟涉嫌結合曾任高市府海洋局長的父親張漢雄,以及現任梓官區漁會總幹事的哥哥張鈞華,自2025年間起,聯手漁會蔡姓、歐姓、林黃姓等內部工作人員,以偽造不實文件的方式,違法替多名不具漁民資格的人士取得漁民身分,藉此享有未來的政策補助款,並以此作為選舉期約對價,要求選區內至少10名選民在選舉中支持。橋頭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專案小組,於12日持搜索票兵分15路全面搜索相關處所,約談張騏晟、張漢雄、張鈞華及相關共犯、選民共28人到案說明。檢方複訊後認為,張騏晟、張漢雄與張鈞華3人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之投票行賄罪,以及《刑法》加重詐欺、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等罪,犯罪嫌疑極為重大,且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認有羈押必要性,依法向橋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另外,涉案的3名共犯與10名選民雖有羈押原因但無羈押必要,檢方分別諭知以10萬至30萬元具保候傳,其餘到案人員訊後請回。
涉送160元關廟麵買票 新北「六連霸」議員黃永昌遭聲押妻兒交保
新北市國民黨籍「六連霸」議員黃永昌,涉嫌透過樁腳發送市價約160元的養生關廟麵向選民賄選,新北地檢署7日指揮調查局新北市調處、新北市刑大及三峽警分局等單位發動搜索,約談黃永昌、擔任土城廣興里里長的妻子張淑玲、2個兒子及服務處主任等8名被告與21名證人到案,檢方複訊後認定黃罪嫌重大且有串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檢方接獲情資指出,黃永昌為求順利連任,涉嫌透過樁腳及里長,趁著土城、樹林、三峽、鶯歌等選區舉辦里民活動之際,對外發放市價約160元的養生關廟麵,藉此尋求里民投票支持。新北地檢署檢察官陳欣湉7日指揮警調單位,兵分多路前往黃永昌住處、服務處及涉案關廟麵工廠等處所執行搜索,並將相關涉案人員帶回調查,深夜陸續移送新北地檢署複訊。檢方複訊後認為,黃永昌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之投票行賄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認有羈押必要,依法向新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其餘涉案人部分,檢方諭知其妻張淑玲100萬元交保、大兒子15萬元交保、二兒子30萬元交保;3名服務處主任中,1人以30萬元交保、2人各以10萬元交保,另有1人遭限制住居。
涉1票1000元為兒買票!屏縣里港鄉代參選人父遭聲押 20萬交保
115年九合一選舉將至,屏東地檢署持續追查賄選案,發現里港鄉第二選區鄉民代表林姓參選人的父親與蔡姓樁腳,涉嫌以1票1000元的向選民買票,屏檢5日指揮警調發動搜索,傳訊選民、相關證人共11人,扣得不法所得共1萬9000元,並在當晚聲押林父,蔡姓樁腳訊後諭知3萬元交保。經屏東地院審理,裁定林父20萬元交保。屏檢指出,林姓參選人的父親與蔡男等2人,涉嫌在今年8月間以1票1000元代價,於選區內向選民行賄。檢方10月5日指揮屏東縣警察局、里港警分局、屏東縣調查站,發動搜索2處,傳訊選民及相關證人共11人,取得相關具體事證,並扣得選民繳回不法所得共1萬9000元。檢察官訊問林父後,認涉犯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投票行賄罪嫌,犯嫌重大,且有串證之虞,於晚間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蔡姓樁腳訊後諭知交保3萬元。屏東地方法院訊問後,裁定林父20萬元交保,全案擴大偵查中。屏檢也正呼籲,選舉不買票、不賣票,切勿以身試法。選票無價,民主無價,請攜手維護公平公正的選舉環境。若發現任何賄選情事,請立即撥打檢舉專線「0800-024-099按4」。檢舉身分絕對保密,並享有高額檢舉獎金。
越南大學生持BB槍搶超商還割傷警 判刑6年6月、刑後驅逐出境
來台就讀大學、22歲越南籍黎姓男子,去年持BB彈手槍闖進苗栗竹南一間超商,朝店員連開2槍後,搶走2罐奶茶逃逸;警方追捕時,他又持摺疊刀揮砍,造成1名員警右頸遭割傷,險些傷及頸動脈。苗栗地院審理後,依攜帶兇器強盜、殺人未遂罪,判黎男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6月,刑後監護6個月並驅逐出境。判決指出,黎男原就讀基隆某大學,平時沉迷生存遊戲,去年升大四時因未完成註冊遭校方退學。去年10月1日晚間,他搭火車抵達竹南車站後,再徒步約6公里前往一間便利商店,沒想到竟持BB彈手槍進店犯案。黎男進入超商後,亮槍威脅店員打開保險箱,店員趁隙逃出店外,他竟朝店員背影開槍2次,其中1發擊中店員頭部,造成擦挫傷。由於黎男無法打開收銀機,最後僅從冰箱拿走2罐奶茶,隨即逃離現場。警方接獲報案後,立即報請檢察官指揮成立專案小組追查,隔天鎖定黎男藏匿於新竹市香山區風火輪公園,隨即前往圍捕。沒想到警方上前逮人時,黎男突然掏出摺疊刀反抗,其中1名員警閃避不及,右側頸部遭刀刃劃傷,傷口距離頸動脈僅一步之遙,所幸送醫治療後並無大礙。黎男則趁警方處置傷勢之際再次逃逸,專案小組持續擴大追查,直到10月4日晚間6點多,才在新竹市香山區將他逮捕歸案。法院審理時認定,黎男罹患思覺失調症多年,案發時因病情發作,受到被害妄想及幻聽等症狀影響,進而犯下強盜案,因此依攜帶兇器強盜罪判處3年8月;至於持刀攻擊員警部分,則依殺人未遂罪判刑4年,合併定應執行刑6年6月。法院另考量黎男的精神疾病狀況,諭知刑期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須入相當處所或以適當方式接受6個月監護;刑滿後並將遭驅逐出境。
獨/外面25度家裡16度!醉男不爽室友冷氣調太低 開扁還告人
為了冷氣該開幾度,室友竟鬧翻互告。台北市一名男子晨運回家,不滿室友把冷氣設定16度而開扁,雙方衝突後都去驗傷、提告,也都被檢察官起訴,不過法官傳喚開扁男子出庭,他總是不來,加上他自述被室友攻擊的經過與診斷證明書矛盾,因此判決室友無罪。本案發生在2025年5月6日上午7點,台北市氣溫約25度,彭姓男子運動後回到住處,覺得空調被調到16度太冷,他心臟受不了,因此找劉姓室友理論。對於誰先動手,兩人各說各話,彭姓男子指控劉姓室友聽到他說「冷氣不要開那麼低」便情緒失控,從床上跳起來打他臉,造成他牙齒搖動、視線模糊、左手受傷,所以他是被迫還手。不過劉姓室友否認先打人,當時他休假正在睡覺,彭姓男子衝進房間,把他壓在床上打,他不清楚彭姓男子為何有傷。案發不到1小時警方到場,當時彭姓男子正在煮早餐,除了先了解事發經過,也對他進行酒測,驗出酒測值0.47。案發後2小時,劉姓室友去台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婦幼院區就醫,耳朵、下唇、左臉有腫脹擦傷;案發後4小時,彭姓男子前往北市聯醫中興院區掛急診,驗傷單記載門齒及犬齒震盪、四肢擦傷、左上臂及左手腕擦傷,至於眼睛部分,彭姓男子「自述雙眼視力模糊,但外觀無明顯傷勢」。北院比對彭姓男子診斷證明書與他在警詢、偵訊的供述,顯然他沒被室友打臉,否則臉上應該有腫脹、擦傷等外傷;他手上傷勢可能是徒手攻擊室友時不慎造成,也可能來自於酒醉行動不穩。法官指出,劉姓室友的傷勢集中臉部,他不只被打臉而且是沒動手的受害人,應諭知無罪。其實法官曾考慮傳彭姓男子作證,但因為他同樣是本案被告,用被告身分多次傳喚他都缺席,改用證人傳喚也就沒必要了。彭姓男子打室友涉犯傷害罪的部分仍未審結。
台中毒駕撞3晨跑體大生「不只擦挫傷」! 家屬曝:釀顱骨凹陷骨折得動手術
台中市北區昨天(3日)清晨發生1起毒駕車禍,21歲黃姓男子駕車行經雙十路時,失控衝向路旁天橋及人行道,當場撞上正在晨跑自主訓練的3名國立台灣體育運動大學學生,造成2男1女多處擦挫傷。對此,就有網友反駁,其中1位學生腳開放性骨折,表弟則是顱骨凹陷性骨折,需進行顱骨重建手術,根本不是只有擦挫傷。台中地檢署晚間認定黃男罪嫌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台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3日清晨6時許獲報,指北區雙十路、錦南街口發生事故。經警方調查,由黃男駕駛的白色小客車,當時由三民路沿錦南街左轉雙十路,轉彎過程失控撞擊天橋,並撞傷正在晨跑的3名學生,造成2男1女擦挫傷,所幸沒有釀成生命危險。警方發現黃男神情恍惚,還當街叫囂「我家很有錢啦!怎樣!」經實施唾液毒品快篩,確認依託咪酯呈陽性,酒精濃度測試酒測值為0,當即將黃男逮捕,並將車輛移置保管,訊後將依公共危險罪嫌移請台中地方檢察署偵辦,並建請檢察官聲請預防性羈押,同時追溯毒品來源。不過,就有一名網友在Threads發文表示,受傷的體大生們,其中1位同學腳開放性骨折,而自己的表弟則是顱骨凹陷性骨折,隔天將要進行顱骨重建手術,並非只是「3名同學受到擦挫傷,已送醫並無大礙」,很明顯不是都只受到擦挫傷,也希望警方能看到,讓肇事者遭重判。台中地檢署指出,黃男涉嫌施用毒品後駕車載32歲吳姓男子,造成3名行人受傷,吳男則涉嫌於肇事現場向員警表示是自己駕車,企圖頂替肇事的黃男,檢方訊問後,認定黃男罪嫌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反覆實行同一犯罪之虞,向台中地院聲請羈押,而吳男則涉頂替罪嫌,諭知3萬元交保。
屏東里長參選人送肉粽、提杯「價值逾500元」涉賄選 3人遭羈押禁見
115年九合一選舉投票日,定於11月28日(星期六),屏東地檢署追查賄選案,發現屏東縣潮州鎮四春里潘姓里長參選人等4人,涉嫌於今年6月利用慈善會活動名義,向選民發放價值共新台幣500元以上肉粽、提杯,檢警昨天(10月2日)傳訊11人,聲押潘男等3人,另1人以3萬元交保,屏東地院今天(10月3日)凌晨裁定,3人全數羈押禁見。屏東地檢署指出,屏東縣潮州鎮四春里里長潘姓候選人兼萬眾慈善會總幹事、萬眾慈善會陳姓理事長、蔡姓理事及鍾姓男子等4人,涉嫌在115年6月13日以萬眾慈善會活動名義,向選民發放價值共500元以上肉粽、提杯,涉及賄選。屏檢10月2日指揮屏東刑警大隊、潮州警分局、屏東縣調查站發動搜索5處,並傳訊選民及相關證人11人,取得相關具體事證,扣得提杯20個。屏檢表示,經檢方訊問後,檢察官認為潘姓參選人、陳姓理事長、蔡姓理事均涉犯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投票行賄罪嫌,且犯嫌重大、有串證之虞,當晚就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鍾姓男子則在諭知交保3萬元。屏東地院10月3日凌晨裁定,潘姓參選人、陳姓理事長、蔡姓理事等3人全數羈押禁見。
王令麟當「獄中總裁」無罪關鍵曝光 高院:送禮不等於行賄
台北監獄前副典獄長蘇清俊貪污案一審重判16年,今天二審大逆轉,高等法院指出,不能因為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身分特殊」、與監獄人員往來密切,就認定請託或送禮等於行賄,仍得審視雙方是否具有犯意及對價關係,但檢方舉證不足以說服院方,因此改判無罪。合議庭強調,刑事訴訟採無罪推定及嚴格證明原則,檢察官負有證明被告犯罪的責任,必須提出足以使法院達到排除合理懷疑程度的證據,才能認定被告有罪;但檢方提出的證據無法證明被告間收受或交付的財物、不正利益,與蘇清俊、趙崇智、祖興華等監獄人員的特定職務行為具有《貪污治罪條例》職務上收受賄賂罪所要求的對價關係。高院認為,蘇清俊接受王令麟、胡曉菁等人提供禮品、宴飲、住宿、現金等利益,並協助處理特別接見、監舍安排、外役監、傳遞訊息及其他受刑人在監事項,部分請託或協助行為縱有不當,甚至涉及監所管理、公務員倫理或行政責任問題,仍要證明這些行為屬蘇清俊的職務行為或基於職務產生的實質影響力。蘇清俊調任綠島監獄後,對台北監獄相關事務已無法定職權,之後僅基於私人交情、同僚關係或一般人脈請託,不能僅因蘇清俊具有矯正機關首長身分,就認定所有影響力都是他的職務影響力,也不能僅以長期交往、餽贈及請託情形,就認定成立收賄罪,因此對蘇清俊為無罪諭知。二審判決指出,既然檢方無法證明蘇清俊、祖興華所收受相關利益與特定職務具賄賂對價關係,就不能只憑王令麟身分特殊、胡曉菁與矯正人員往來密切,確曾請託、送禮,就推認兩人行賄犯意及對價合意,所以也判王令麟、胡曉菁無罪。
張俊傑棄保潛逃逾3週!第17名共犯落網20萬交保
無黨籍立委高金素梅涉貪案核心幕僚張俊傑棄保潛逃至今已超過3個星期,檢警除發布通緝令,並祭出百萬元檢舉獎金追查下落外,持續追查其逃亡過程及幕後協助網絡。檢警目前已查出,張俊傑逃亡期間疑有龐大組織提供車輛、司機,並協助安排食宿,掩護他在南部地區藏匿。最新查出的第17名涉案共犯陳志銘,涉嫌協助預訂屏東民宿,30日被依毀損公物、藏匿人犯等罪嫌移送台北地檢署複訊,檢方訊問後諭知2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張俊傑6日在他人協助下,成功破壞法院用於監控的電子手鐶,隨後從台北市大安森林公園一路向南逃亡。逃亡過程中,他不僅多次變裝,也不斷更換交通工具,試圖躲避檢警追查。據了解,張俊傑原本疑似有出境計畫,但後續疑似因故未能順利離境,因此改由多路人馬分批接應、載送及陪伴,先後在嘉義、台南、高雄等地輾轉藏匿,形成一條協助逃亡的接應網絡。隨著檢警持續追查,相關協助張俊傑逃亡的人員陸續遭到查緝。截至目前,檢警已查獲在大安森林公園負責接應的第一棒、被指為寶和會槍手的周俊達,以及涉嫌載送張俊傑的周煥凱、協助安排高雄五星級酒店住宿的陳俊翰,還有涉嫌協助保管關鍵隨身碟的國會助理陳俊瑋等16名共犯。其中已有9人因被認定涉案情節較深,遭檢察官聲請羈押禁見並獲法院裁准。如今檢警再查出涉嫌協助預訂屏東民宿的陳志銘,使涉案共犯人數增加至17人。檢警仍持續追查張俊傑的逃亡路線、協助藏匿的幕後人員,以及是否還有其他未曝光的接應成員,試圖釐清整起棄保潛逃案背後完整的協助網絡。
送萬元LED字幕燈+現金!高雄大社里長候選人涉賄20萬交保
距離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投票日漸近,查察賄選全面動員!橋頭地檢署日前接獲檢舉情資,高雄市大社區某里長候選人為求順利當選,涉嫌自114年11月起,陸續以現金、雨傘及高價的LED字幕燈向選民及團體行賄。檢警調於今(115)年9月29日發動大規模搜索並約談候選人及選民共9人到案,檢方訊後諭知該名候選人20萬元交保。橋頭地檢署檢察長郭景東接獲情資後極為重視,立即分案由主任檢察官鄭子薇、檢察官陳韻庭主辦,並指揮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刑事警察局南部打擊犯罪中心及高雄市警局仁武分局等單位組成專案小組,於29日出動多名檢察官發動搜索。現場查扣相關證物,並同步傳喚、通知候選人1名、選民及證人共8名到案說明。檢調調查發現,該名大社區里長候選人為了綁樁及拉攏選票,自114年11月起,陸續交付新臺幣5000元至6000元不等的現金,甚至大手筆贈送雨傘及市價高達2萬2600元的「LED字幕燈」等禮品給選區內具投票權的選民與團體,作為要求投票支持的對價條件。檢察官訊問後,認該名里長候選人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投票行賄罪,以及第102條第1項第1款假借捐助名義交付財物罪等罪嫌重大。考量相關證物已查扣,認尚無羈押必要,最終諭知該候選人以20萬元交保候傳,後續將深入追查是否還有其他選民涉入。
涉以300元魚鬆賄選!高雄里長候選人遭檢調突襲搜索 2樁腳聲押
高雄橋頭地檢署日前接獲情資,指高雄市某里長候選人涉嫌以每盒市價約300元的黑鮪魚鬆禮盒進行賄選。檢察官於昨(23)日指揮司法警察大隊、調查局等單位,同步針對涉案處所等14處發動搜索,當場查扣相關證物,並傳喚候選人、樁腳及選民共14人到案說明。經漏夜訊問後,檢方依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將陳姓、葉姓等2名樁腳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陳姓候選人則諭知30萬元交保。地檢署表示,本署日前接獲情資,指轄區內有里長候選人涉嫌透過贈送禮品方式買票,立即指派主任檢察官蘇恒毅、檢察官鍾葦怡,並率同多位檢察官組成專案小組指揮偵辦。專案小組於115年9月23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刑事警察局偵查第八大隊、高雄市刑大及旗山、三民第二分局等單位,兵分14路前往涉案嫌疑人住處等據點搜索,查扣相關證物,並傳喚、通知候選人1名、樁腳及選民共13名到案釐清。檢方深入調查,該名陳姓里長候選人為求順利當選,涉嫌於今年8、9月間,透過其父親及其他樁腳,將市價約300元的黑鮪魚鬆禮盒交付給選區內具有投票權的選民,藉此作為約定投票支持的對價。案經檢察官漏夜訊問後,認定陳姓、葉姓等2名樁腳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之投票行賄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至於涉案的陳姓候選人雖犯罪嫌疑重大,但檢方認為尚無羈押之必要,諭知以30萬元交保候傳;其餘涉案樁腳與選民則分別以1萬元交保。高雄地檢署強調,公平選舉是民主政治的基石,買票賄選嚴重破壞選舉的公平與公正性。檢方將持續秉持「有聞必查、有據必辦」的決心,嚴厲查緝各類不法介入選舉的案件。
涉「搓圓仔」利誘勸退對手 三峽6連霸資深女里長遭收押
新北市三峽區無黨籍謝姓女里長在當地已做了6屆里長,而她為求連任竟「搓圓仔」,勸退同選區對手,新北地檢署22日指派檢察官指揮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兵分5路展開同步搜索與約談,謝女因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重罪且有串證之虞,檢方複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其餘4名助選團隊成員則分別獲諭知20萬元至40萬元不等交保或限制住居。據了解,謝女在當地實力深厚,已擔任6屆里長,而她為尋求連任,竟行賄唯一對手要對方放棄競選,檢調接獲情資後展開調查,22日兵分五路搜索,並將謝女帶回偵訊。檢方複訊後,認謝女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7條第1項之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並有羈押之必要,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其他涉嫌人士則分別諭知20萬元至40萬元不等交保,或命限制住居。 新北地檢署強調,對於任何妨害選舉之不法行為,不分黨派、團體及政治立場,一律依法嚴查速辦,絕無例外,呼籲候選人及相關人士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民眾如發現妨害選舉情事,亦可透過本署官網上之QR Code或撥打檢舉專線電話0800-024-099(撥通後再按4)提出檢舉,共同維護選舉之公正、公平及民主價值,營造乾淨選風。
獨/阿聯酋航空女經理被告偷1萬8紅包 3同事都咬她仍判無罪
阿聯酋航空台灣分公司一名女主管下班時間逗留辦公室還進入同事座位,剛好人資回公司拿東西,便順手拍下傳給「受害」同事,未料將職場內鬨檯面化,這名同事聲稱桌上1萬8千元紅包不見了,對主管提告竊盜罪,台北地檢署起訴,不過台北地院認為,人資影片只拍2秒,看不出主管偷東西,她也不確定主管有拿紅包,全案僅有告訴人單一指訴,以罪證不足判決經理無罪。創立40餘年的阿聯酋航空在全球飛安評比、最佳國際線航空評比均名列前茅,2013年12月在台設點,公司名稱登記為「阿拉伯聯合大公國商阿聯酋國際航空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2014年2月起開通台北到杜拜直飛航線。本案發生在2025年6月9日晚間9點多,黃姓業務經理走進丁姓同事的座位疑似翻東西,張姓人資返回辦公室拿便當袋碰巧見到,她認為經理做這種事已經很多次了,也聽過其他人抱怨,因此氣到拿手機當場錄影,再傳給丁姓同事看,並告知經理在桌上東翻西翻。黃姓經理因此吃上竊盜罪官司。丁姓同事提告主張,案發前一天家庭聚餐由父母買單,隔天他為了還錢,向友人借7千多元,加上原本帶的1萬多,總共裝了1萬8千元在紅包袋,但當天因為太太身體不適,他急著離開公司去捷運站會合太太,把紅包忘在辦公桌上,6月10日上午8點提前到辦公室,發現紅包已消失,所以懷疑是經理偷的。黃姓經理否認偷紅包,還辯稱她有摺紙鶴的習慣,案發時她要去茶水間,所以會路過丁姓同事的座位,但沒有翻桌上物品,因為當時手上正忙著做紙鶴。本案無監視畫面,僅有阿聯酋張姓人資的2秒手機影片,拍到黃姓經理在座位隔板外走動;檢方起訴依據是告訴人丁姓同事的指控以及3名證人的證詞,其中一名馮姓同事作證表示,從沒看過經理摺紙鶴,如果從經理的座位前往茶水間只須直走到底,不須右轉進入丁姓同事的位子。北院審理期間,黃姓經理仍喊冤,當天看到丁姓同事桌上A4紙所記的行程地址錯誤,基於好奇才進去看了一下,出來時剛好碰到人資,辦公室都知道兩人關係差也都不講話,人資說她心虛,她承認不該隨便進入同事座位,但真的沒偷竊。法官傳喚張姓人資、丁姓同事的友人作證,認為只能證實丁姓同事有借錢、黃姓經理走進去同事的座位;關於經理是否動手拿走紅包,人資其實沒看到也沒拍到,甚至丁姓同事辦公桌上是否真的有1萬8千元紅包,也只有他一個人的說法。判決指出,黃姓經理擅自進出同事座位的行為固然可議,但相關事證不足以證明她竊取紅包,應諭知無罪。本案尚未確定,可上訴二審。
澎湖縣長參選人「送帽子」涉賄選10萬交保 許智富首發聲:繼續勇敢走下去
無黨籍澎湖縣長參選人許智富涉嫌賄選,競選總部22日遭法務部調查局澎湖縣調查站搜索,許智富本人也被約談,經檢方複訊後諭知10萬元交保。許智富交保後透過親友的臉書帳號向支持者報平安,表示自己已經回家,但因手機目前不在身邊,希望大家暫時不用聯繫,並稱自己會繼續勇敢走下去。據了解,這起案件與許智富陣營發送文創鴨舌帽有關。相關帽子有多種款式,並印有「澎湖人」等文字,由於價值超過30元,澎湖縣調查站接獲情資後,陸續針對許智富的選舉活動進行蒐證,並於22日上午展開搜索及約談行動。許智富送競選小物帽子涉嫌賄選。(圖/翻攝臉書/許智富)除了許智富本人被約談外,部分曾收到帽子的民眾也成為調查對象。檢調目前除針對文創鴨舌帽的發送情形進行調查外,也將許智富陣營是否曾舉辦餐敘、發放其他禮品等情況列為調查重點,以進一步釐清相關選舉活動是否涉及不法。事實上,在檢調展開搜索前,立委楊曜就曾透過臉書針對相關宣傳品提出看法。楊曜當時表示,具有創意及意義的宣傳品可以考慮作為募款小物,以避免選舉期間因宣傳品價值超過法定上限,引發不必要的爭議與麻煩。面對楊曜當時提出的提醒,許智富曾回應,會再與競選團隊討論相關作法。不過,澎湖縣調查站接獲情資並持續蒐證後,22日仍針對相關案件展開搜索,許智富也因此遭到約談。檢方複訊後,諭知許智富以10萬元交保。許智富隨後透過親友的臉書帳號發文,向關心他的友人及支持者說明目前狀況,表示自己已經平安返家,但因手機不在身邊,因此希望外界暫時不用聯繫。許智富並在發文中感謝外界關心,表示「我會繼續勇敢走下去」,並以「讓我們一起成為勇敢的澎湖人」向支持者喊話。至於檢調後續是否進一步釐清帽子、餐敘及其他禮品發放情形,仍有待司法調查。
謝典霖涉議會宴客案遭羈押禁見 母親鄭汝芬100萬元交保
彰化縣議會議長謝典霖涉及議會宴客及疑似挪用公款案件,彰化地方法院17日晚間陸續作出裁定,謝典霖與父親謝新隆遭羈押禁見,並移送彰化看守所;母親鄭汝芬則獲准以1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18日凌晨辦妥交保手續後離開。案件起因於謝典霖今年6月間在彰化縣議會席開10多桌,宴請溪湖地區民代候選人,由於謝典霖的表姑、國民黨溪湖鎮長候選人陳貞妃也涉及案件,引發餐會是否與選舉輔選有關的質疑。彰化地檢署介入調查後,除追查餐會是否涉及投票行賄,也發現部分被告疑似以不實名目申領公款,再將款項挪作私人使用。檢方指出,案件由檢察官指揮調查局彰化縣調查站偵辦,並向彰化縣議會調閱相關資料。專案人員持搜索票前往被告住居所等9處執行搜索,同時查扣相關文件及物證,進一步釐清餐會經費及相關公款的申領、使用情形。經檢察官訊問後,檢方認為謝典霖、父親謝新隆、母親鄭汝芬,以及劉姓服務處幹部、黃姓議會人員等5人,涉嫌投票行賄等罪嫌重大,並有逃亡、滅證,以及與共犯、證人串供之虞,認為具有羈押必要,因此當庭逮捕5人,並向彰化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彰化地院審理後認為,謝典霖、鄭汝芬、謝新隆、劉姓服務處秘書及黃姓議會法制室主任等5人,涉及貪污、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及賄選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法院17日晚間陸續作出裁定,其中謝典霖與父親謝新隆遭羈押禁見,2人隨後移送彰化看守所。至於同案的劉姓服務處秘書及黃姓議會法制室主任,法院分別裁定以3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鄭汝芬則被認定沒有羈押必要,獲准以100萬元交保,同樣受到限制住居處分。鄭汝芬18日凌晨完成交保程序後走出彰化地檢署,現場已有親友等候。她現身後隨即被親友圍住,有人詢問是否感到委屈,鄭汝芬在親友陪同下快步走向座車。面對媒體追問案件相關問題,她全程沒有進一步說明,只簡短說了一句「謝謝」,隨後搭車離去。另外,謝典霖表姑、國民黨彰化縣溪湖鎮長參選人陳貞妃等7人,檢方認為涉及投票行賄罪嫌,但目前沒有羈押必要,因此分別諭知3萬元至10萬元交保;其餘近10名選民則在訊問後請回。
獨/「鐵拳教育」台灣版!單親媽救病兒狂扁惡少 法官也同情
新北三重一名40幾歲單親媽接到13歲兒子的友人求救,有一名16歲惡少明知她孩子急需服藥卻搶走藥袋再丟垃圾桶,當場氣哭她兒子,這位媽媽飛奔到場,直接教訓起惡少,鎖喉、賞巴掌、推頭撞牆,見到惡少拿手機想錄影就打落地面;惡少被扁仍嘴上不饒人飆三字經、嗆單親媽是智障,事後還跟朋友說,如果單親媽沒報警一定會打她。新北地院認為單親媽硬逼惡少留下接受教訓,造成惡少「極大身心壓力及恐懼」,以強制罪判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高等法院指出,從惡少謾罵單親媽和事後反應可判斷,他根本沒在怕,而且他欺凌單親媽兒子的行為已構成霸凌,但即使如此,單親媽為了替孩子出氣而實施「鐵拳教育」,仍應為觸法負責,改判拘役20天、緩刑2年,等於給單親媽一個不留前科的機會。單親媽姓鄭,13歲兒子姓李,李姓少年跟16歲馮姓惡少因打球認識。馮姓惡少以大哥自居,叫李姓少年跟著他混,動不動就給李姓少年觀看有人拿球棒打頭的影片,藉此立威,但兩人後來交惡埋下本案導火線,在案發前一天,馮姓惡少曾當面羞辱李姓少年「小學生」、「可憐之人」。2024年7月8日下午4點多,李姓少年與林姓友人逛迪卡儂三重門市,正好馮姓惡少也去那,他向林姓友人提議,如果願意跟李姓少年絕交,可以賺到一支手機;李姓少年後來跟林姓友人到頂樓籃球場打球,馮姓惡少繼續騷擾,搶李姓少年的球自行投籃。當時李姓少年因為扁桃腺發炎耳朵聽不到,必須按時服藥,他去迪卡儂咖啡廳準備吃藥時,馮姓惡少搶走藥袋並高高舉起,李姓少年個頭比較矮,怎麼跳都拿不回來,更眼睜睜見到藥袋被丟入垃圾桶,因而崩潰哭泣。鄭姓單親媽接到兒子朋友電話,馬上搭計程車前往,一下車就衝過去質問一群在門口聊天的少年,是誰欺負她兒子,確認是馮姓惡少之後招數盡出,包括掐脖子、鎖喉、呼巴掌、掰頭及猛力推往牆壁,把馮姓惡少鎖在牆角不讓人走,直到警方過來,馮姓惡少才得以脫困。馮姓惡少告鄭姓單親媽,新北地檢署起訴妨害自由、傷害、毀損共3罪,一審期間因達成和解,馮姓惡少具狀撤告,僅剩強制罪須審理,新北地院判決單親媽拘役30天。二審法官有不同想法,依據相關事證可知,馮姓惡少蓄意排擠、戲弄李姓少年,使他處於敵意環境中,顯然就是霸凌;家長得知孩子遭受霸凌,心急氣憤乃人情之常,一審並未審酌馮姓惡少打壓李姓少年已達到霸凌的程度,他被單親媽報復是不是多少要怪自己?也沒去考慮單親媽動手時受到多大的刺激,因此撤銷原判決,改判拘役20天並諭知緩刑。「鐵拳教育案」高院審判長謝靜慧、陪席法官鄧鈞豪,恰好是新北國中生楊承勳割喉案的二審法官。馮姓惡少另以少年事件處理法接受少年法庭審理,裁定最輕微的保護處分:訓誡,意思是法官約犯案少年和家長到場「聽訓話」,命令他不可以再犯。
辦「父親節義剪」請吃50元豆花 新北里長參選人涉賄選10萬交保
新北市泰山區陳姓里長參選人為拉攏選民、爭取選票,涉嫌在選區內假借舉辦「父親節義剪活動」名義,除提供免費剪髮服務,更招待民眾享用每份約50元的豆花甜品,企圖藉此變相行求賄賂,檢警接獲檢舉後展開調查,於14日持搜索票前往該參選人住處搜索,並約談被告及相關證人共11人到案,訊後欲之1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檢察官複訊後,認定該里長參選人涉犯投票行賄罪嫌疑重大,諭知以新台幣1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檢方調查,陳姓里長候選人為尋求選民支持,涉嫌在選區以舉辦「父親節義剪活動」為名,提供免費剪髮,並招待部分民眾食用每份價值50元的豆花,以此方式行求賄賂。新北地檢署獲報後旋即指派檢察官方鈺婷,指揮新北市刑事警察大隊組成專案小組偵辦,並14日執行搜索該里長候選人住處,通知被告及相關證人共計11人到案說明。 檢方訊問後,認該里長候選人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對於有投票權之人行求、期約、交付賄賂,而約其投票權為一定行使之罪嫌,犯罪嫌疑重大,爰諭知該里長候選人以10萬元具保,並限制出境、出海,其餘人員均請回。 新北地檢署呼籲,選舉應回歸候選人政見、理念及服務能力之良性競爭,任何藉由贈送財物、提供免費服務或其他利益爭取選票之行為,均可能觸犯選罷法相關規定。選舉期間,檢方將持續密切掌握各類賄選情資,對於任何可能影響選舉公正之不法行為,均將積極查辦、依法究責,杜絕賄選歪風,共同維護乾淨、公平之選舉環境。
張俊傑護照註銷!北檢已逮7人助逃 通緝電子腳環破壞者
立委高金素梅辦公室前主任張俊傑涉貪棄保潛逃,台北地檢署查出,9月6日他在大安森林公園廁所藉由一名陳姓男子的協助破壞電子腳環才得以擺脫科技監控,目前張俊傑及陳姓男子都有逃亡藏匿的情形,已遭到檢方發布通緝並函請外交部註銷張俊傑的護照。北檢針對張俊傑逃亡案又有進展,分別在昨晚抓到曾聯繫共犯潘信義的陳姓女子,今天凌晨於雲林古坑逮捕幫忙接應的陳姓男子,都會移送北檢複訊。高金素梅立院團隊先後爆出助理費詐領案及共諜案,「大帳房」張俊傑9月1日為貪污案出庭、9月3日派出所報到、9月6日逃亡至今。檢警掌握,9月6日張俊傑先跟高金素梅的助理陳俊瑋在新店聚餐並交付隨身碟,當晚他在大安森林公園,疑似藉由神秘人士協助破壞電子腳環,甩脫科技監控立即逃亡,先搭計程車南下,途中4次換車、3度變裝,抵達嘉義後不再以「小黃」接駁,改搭自小客車。專案小組共查出3名車手,第一棒周煥凱,負責繞行嘉義,開到台南放張俊傑下車;第二棒潘信義,從台南北返雲嘉一帶,再前往高雄交給第三棒陳俊翰;陳俊翰所駕駛的豪華商務車並非自己名下,而是以1萬元向車主陳彥安租借。張俊傑9月8日下午3點多在高雄六合夜市下車,檢警不排除這是放煙霧彈,研判他無意久留高雄,可能又回到嘉義,並利用海上交通先去澎湖再想辦法偷渡。全案目前逮捕5名共犯,9月9日陳俊瑋複訊後5萬元交保,9月10日周煥凱複訊聲押獲准,9月12日陳俊翰也被收押,9月13日陳彥安10萬交保並在同一天抓到潘信義。北檢表示,9月7日上午獲悉法院審理中的張俊傑破壞電子監控逃匿的消息,立即分案偵辦,並由檢察官指揮司法警察機關全力追查張俊傑行蹤,嗣經檢察官調查認定張俊傑及協助破壞電子監控設備的陳姓被告均有逃亡、藏匿之情形,已於14日對該二人依法發布通緝。 北檢偵辦本案迄今已發動6波搜索,共執行7人9處,並拘提疑為共犯及協力者共7人,其中2人經檢察官諭知具保,有2人則經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另有1人經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羈押中。本署已函請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註銷張姓被告之護照,並將持續與調查、警察、海巡、航空等司法警察機關全力追緝張姓被告。北檢呼籲民眾,如有發現張俊傑行蹤者,能就近向執法機關通報,期能儘速令其歸案,以維護司法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