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靜慧
」 柯文哲 裁定
土城割喉乾兄妹遭輕判!死者父怒控「法官是加害者幫兇」 3695字聲明曝光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12月25日發生割頸案,郭姓乾哥為了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直接拿刀殺害同校楊姓國中生,全案於12日定讞,郭遭判12年、林則是11年,楊生雙親聽聞判決情緒崩潰、難以接受,13日在市議員石一佑的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怒控法官是加害者幫兇。2023年12月25日,當時林女到楊姓國中生班級找人,楊姓國中生為了管理午休秩序,要求對方離開,林愈想愈生氣,跑去找郭訴苦,乾哥便帶著彈簧刀攻擊楊姓國中生,朝著頸部、腎臟狂刺10刀,造成楊姓國中生重傷不治,全案於12日定讞,郭遭判12年、林則是11年,代表郭姓乾哥最快只需服刑4年就可申請假釋,林的時間則更短,此判決也讓家屬難以接受。楊生父母13日召開記者會,怒控「少事法是惡法,法官是加害者的幫兇」,質疑法官竭盡所能為2人減刑,即使明知他們再犯可能性高仍選擇輕判,記者會上更氣到發抖,並發表18條聲明,全文如下。楊爸爸聲明:最近二個判決二個不同結果!毒駕致死國民法官判死!割頸案高薪的法官判12、11年!同樣的致死案件不同的結果!到底是誰有公平正義!少事法說不得有國民法官參予審判!少事法就是一個惡法!是誰在推動少事法呢?1、二審法官也一直在法庭上說因為少事法所以不要將案情說出去!我說的任何話我都敢負責!我不說假話而且都是有憑有據的!今天我就把少事法為什麼一直把我打悶棍全部說出!2、林女在法院曾主張很多媒體報導加害者林生説新聞上的那些挑釁言詞都是別人做的,然後我要求法庭查IP來源,法院的的答覆都說只確定是網路新申請帳號,沒辦法證明是她發出的所以結案!郭生那張美麗的風景(那是我兒子在校園躺在擔架上急救人員在旁邊的照片,結果還下標題最美的風景,如此冷血之人,還在法庭說這不是他所為),法院有真正去查他們的IP嗎?理應請網路警察來證明非他們所為,而非只是請網路業者提供!為何其他案件都可以依照發文就很快找到發文者是誰!對這二名加害者真好!我問二審法官們,你們到底在保護誰?3、現今社會案件皆因少事法保護,讓黑道利用這些人來犯案,2/5新聞就是相當好的證明!我們的案子更是指標性的案子,如果輕判以後產生之蝴蝶效應更是無法衡量!現在我可以這樣說:我們法官已經認證,他們說鼓勵少年犯去殺人沒關係!最多四年就可以出來當老大了!4、二名加害者一點賠償誠意都沒有!加害者林生的媽媽到今天為止只付給我們20萬(二審加害者林媽媽當庭說先出140萬,甚至於在法庭說願意付一半金額,謝靜慧審判長還特地說沒有只賠一半是5人全部一起!二審判決書卻寫加害者林生媽媽願意先給200萬),此舉代表他們在法院説一套,實際做又是另一套!加害者郭生律師林月雪說毫無還款能力!至於毫無還款能力之人,法官無疑是在對社會大眾公告說只要沒錢都可以隨意殺人不用賠償!以林月雪大律師的理論更是說以後沒錢的人殺人可以不用賠錢而且把受害者家屬的不動產查的一清二楚,因為我們的能力可以扶養我們!殺有錢人搞不好還可以有錢拿!更何況我們還有新北市政府教育局長張明文幫忙發起的愛心大平台愛心款給我們的1424萬,所以不需賠償!連大眾的愛心都成郭的賠償款!因此如果可以,我願意用民事法庭所判賠償金額換取他們的刑期!不過條件是他們如果轉換刑期部份不得假釋!刑事部份對他們縱容,民事部份只是一張債權憑證以及20萬假誠意的賠償金!殺個人20萬就解決了!真好的買賣!對於受害者是多重傷害!難道我們只能硬生生的吞下嗎?5、二審法官自己認證二人再犯率高,文中亦提假釋,結果判12年及11年!12年及11年就可以把再犯率高的加害者的再犯率歸零永不再犯?我相信沒有任何人願意保證!我想請問二審法官您們願意保證嗎?另外當初一審時我就向法官提出為什麼讓加害者的證人在走廊上看到秘密證人,法官給我的解釋是説那是警察認定的秘密證人,但是法律説他不在秘密證人的保護!最後更讓加害者當庭對質!沒有任何保護!這就是我們敬愛的劉麗君法官的作法!因為她認為這些少年就是她的後輩,其他人算個屁!我今天也請一審劉麗君審判長出來說一下話,之前您在電視專訪時既然有提到您視這些少年犯為自己的後輩,能否請您出面說明當這二名殺人犯出獄後,您願意將這二名殺人犯出獄後帶回家養嗎?因為您的愛心真的令我非常感動!而且所有法官都認為應該要給這二名加害者可以教化也希望他們能夠早日回到家庭社會!但是都是因為他們家庭教育不彰才會犯下此案,那我希望愛心破表的您一定可以給他們有個溫暖的家庭!拜託您了!6、民事法庭已經讓加害者知曉我家的詳細地址!我們家的生命安全完全沒有保障!他們出獄後沒人可以保證我們的安全!萬一他們有再犯的犯意,誰負責?還是政府可以在他們出獄後幫我們家所有人提供安全保障?可以嗎?7、二名加害者明明很多次行政處遇,法官們也都有看到,結果判決書都寫沒有刑事案件,這是在玩少事法的處遇並塗銷紀錄並非沒有任何刑事案件!睜眼說瞎話!一、二審法官都在玩文字遊戲!法官根本在替二名加害者脫罪!您們敢公布他們的所有處遇嗎?8、我嚴重懷疑二名加害者心理衡鑑應具備反社會人格之傾向,二審判決只是輕描淡寫說他們再犯率高!但是很多資訊包括他們的心理衡鑑都因少事法之緣故,我們都沒辦法得知!只有法官及被告律師才可以觀看!萬一他們真的有反社會人格,還這樣輕判只是讓社會承擔更多的代價!所以我說法官是加害者的同夥幫兇,更是最大的廢死團體!根本都只是在為加害者脫罪!完全不考慮受害者家屬的心情!欺世盜名之徒,只為了所謂的高尚地位以及非常高薪的職位!完全沒有公平正義!9、受害者本身未成年,竟然不能讓名字公諸於世,這是何種道理?今天我兒子承受這種痛!宣判當天我還特別詢問謝靜慧審判長,給我的答案就是要我跟律師商量用什麼方式!我兒子是被害者而且已身亡!人死不能留名,但是人們都說死者為大,我兒子只能隱姓埋名!謝靜慧審判長竟然可以如此冷血這樣回答我!10、至於修復式司法當初是我在一審判決後就已經提出來了,但是後來二名加害者完全都沒有任何意願,而加害者林生是在二審快結束時,經辯護律師口中得知有意願提出修復式司法,郭的辯護律師林月雪則搖頭沒有意願!在加害者林生的辯護律師說有意願後沒多久,我的朋友傳給我一張:最美的風景!我就直接在法庭表明我不想修復式司法了!因為等他們太久了!而且加上這張照片更讓我痛哭不已!我到底要委曲求全到什麼時候?當初孝順說是二審中途更換的受命法官汪怡君法官說的!後來高升去當教授了!當時新聞我沒有指名道姓是因為可能可以上訴所以不敢得罪法官,只能硬生生吞下這個委屈,當時高等法院還發出聲明說後來都沒有再說了,我當時只能說尊重高等法院的說明!但是不好意思今天我說高等法院說謊,睜眼說瞎話!因為謝靜慧審判長最後一庭還有法庭上說修復式司法!甚至宣判時還有請犯保幫忙!判決書上更長篇大論提到修復式司法!以上如果我有加油添醋還是亂說願意負法律責任!還是高等法院可以公布庭審錄音嗎?11、當初二審我們依據少事法第36-1條第3款提出信賴之人經被害人同意後,得陪同在場,並得陳述意見。結果法官都是用後面的但書:但少年法院認有礙程序進行或少年健全之自我成長者,不適用之!所以都將受害者家屬信賴之人請出庭外!這就是我們法官的理由!真棒!麻煩少事法把這條唯一講到受害者家屬的權益行使的法條刪除!不要給受害者家屬希望,然後法官給我們絕望!12、二審時林月雪律師說連犯保的人員也不得陪同審判,因為她說當初我的律師當庭請求一審法官要求二名加害者脫口罩是誰讓這個消息講出去的!我想問脫口罩問題有關係到他們犯罪事實審判嗎?林月雪大律師一直說少事法不得講出去,這種事都要拿少事法壓我!13、我請教育部說明一個學生一個學期超過50支警告!得到的是什麼?我認為就是得到50支勳章!還能在一般學校上課!真的是受教權至上的教育部!以前我們只要【累積】3支大過就退學!現在是沒事還可以到黑社會遞投名狀!14、郭何時帶刀?三個版本:一審判決說他當年暑假帶刀行為紀錄!而監察院說加害者郭生說2022年09月19日就有帶刀,結果加害者郭生在最後一庭在法庭說他國一就帶刀了!為什麼有如此多的版本?我們的政府、法院、少保官在做什麼事?誰在推動學生的人權?搜書包就是沒有人權?那多數學生的安全誰負責?有人透露說教育部公告現行的施行輔導下,一個星期還可以搜出7、8把刀,學生已經認為帶刀很正常了!我問身為教育部長官的您們還要保障這些人的人權嗎?少年法庭之前他們的行政處遇到底是在做什麼?您們竟然多次行政處遇成二個殺人犯!少保官對他們的追蹤是什麼?麻煩這些人跟我說清楚!15.去年八月份,郭生還慫恿隔壁牢房,大鬧少觀所!判決書上還寫出他們需要長時間的矯正教育!結果現在定讞後再去明陽中學矯正短短1年多以後他們就可以提出假釋!那時林生剛滿18歲1個月!郭生則19歲多!一審的劉麗君審判長更是讓林生未滿18歲就可以出來!想得真好!目的就是不想讓他們進去成人監!我們的聖母謝靜慧審判長也精算出滿18歲可以提出假釋!也在怕他們進去成人監!謝靜慧審判長是否也願意他們出來後也願意帶回家養呢?而且他們是具有良民證的資格喔!也拜託您了!16、我們也在二審法庭說根據槍炮彈藥管制條例,加害者郭生應該符合這個資格,結果我們敬愛的法官們視而不見,也沒有提出任何解釋!二審的法官們,您們是選擇性失憶嗎?17、民事高等法院法扶說加害者的資格相符所以同意代墊裁判費!毫無還款能力的人!幫加害者出錢!結果是用人民的血汗錢幫助加害者!而且無條件提供已經證據確鑿的加害者律師費用!我們的法扶真的好有愛心!人民的血汗錢拿來給證據確鑿的加害者免費使用!18、我在這裡提出我要看所有的議事錄!既然已經定讞應該可以讓我知道這些法官們的看法了吧!你們願意讓我看嗎?不要再用少事法壓我了!我好怕喔!我在這裡只肯定所有法官中的沈君玲法官才是真正的感同身受,因為她在我聽判痛哭時也跟我一樣哭出來!法警趕快遞給我衛生紙!這才是人民需要的法官及法警!
批政治黑手深入羈押柯文哲 民眾黨喊話賴清德:適可而止
台北地方法院昨(2日)深夜裁定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羈押禁見,台灣民眾黨表示痛心外,並痛斥是政府為了迫害在野黨而介入司法,呼籲總統賴清德適可而止,更指出台北地檢署為了表現給執政者看,把法庭當成秀場,連北院法官都看不下去。民眾黨強調,將繼續陪伴柯文哲捍衛清白,並支持柯的辯護律師提出抗告。民眾黨聲明表示,對台北地方法院裁定羈押禁見痛心至極,面對政治黑手深入司法,追殺、迫害在野黨,台灣民眾黨嚴正呼籲賴清德總統適可而止,停止用司法公器對付政敵,留給司法乾淨的空間與環境,賴總統不該忽略民意早已怒不可遏,此番舉動會變成破壞司法公信的歷史罪人。台灣民眾黨強調,面對史無前例的7000萬高額保釋金配合電子設備監控,柯文哲也履行承諾於1月1日請辭黨主席,足以展現他為此做出極大努力,然而檢方卻仍以「可能」、「推測」串證為由繼續主張羈押,甚至透過媒體放話會抗告到底,檢辯處在防禦不對等的狀態之下,柯文哲形同被北檢霸凌,若要仰賴羈押來避免勾串,那北檢這四個月的調查,也形同虛設。台灣民眾黨痛批,北檢當鷹犬求表現,把羈押庭當秀場,刻意釋放無關羈押要件卻不利柯文哲的訊息,讓媒體炒作、操弄輿論,北檢「就是要押柯文哲」已經是濫權濫訴、浪費司法資源,連合議庭法官都告誡檢方不要在抗告書中補充事證「徒增法院、兩造、社會之紛擾,浪費訴訟資源。」但遺憾裁定結果仍是如此。而對於高院此次發回地院更裁,台灣民眾黨再次表達遺憾並指出,審判長謝靜慧過去曾主張起訴後不該仰賴法院確保證詞不被推翻,院方「接棒偵查」違反公平法院原則,但如今卻對柯文哲前主席的裁定態度大轉彎,如此雙標的司法該如何讓人信服。台灣民眾黨表示,會持續陪伴柯文哲前主席捍衛清白,並支持辯護律師依法提出抗告。
撤銷交保的高院審判長過去這樣談羈押 黃國昌:遇到柯文哲就轉彎如何讓人民信服?
台北地方法院昨(2日)晚間10點40裁定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等4名被告均羈押禁見。對此,民眾黨代理主席黃國昌質疑「全中華民國、全台灣,到底有誰覺得柯文哲會逃亡,腦袋有洞嗎?」他也表明,撤銷交保的高院審判長謝靜慧,過去在另一起殺人罪抗告程序時,認為「羈押被告給予檢察官追訴犯罪之便利」,如今在柯文哲的抗告審判中,卻180度轉彎改採完全不同的見解,「到底是審判長變了一個人、還是因為被告是柯文哲?這樣的高院裁定,如何讓人民信服?」北檢抗告成功!北院昨晚10點40裁定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北捷前董座李文宗、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北市議員應曉薇等4名被告均羈押禁見。事後黃國昌在羈押庭結束後接受媒體採訪稱,他認為今天晚上的羈押庭非常精彩,其中最讓大家沒辦法接受的是,北檢聲請羈押柯文哲的理由,同一個目的卻出現3套不同的版本,搞到法官很無奈,「我老實講,連法官都被惹毛了。」黃國昌還轉述,法官在羈押庭上問檢察官聲請羈押的理由,檢察官卻回「我們聲請羈押柯文哲的理由,全都在起訴書中」,也讓黃國昌搖頭,「我請你講理由,你卻這樣說理由在一兩百個券宗裡,有人這樣幹喔?」而且檢察官還嗆聲,未來有需要會再把其它柯文哲串供的理由拿出來用,「代表對台北地檢署來說,只要交保就抗告」,讓柯文哲感嘆,「反正你們就是要押我,不押我你誓不罷休。」對此,黃國昌也怒批「全中華民國、全台灣,到底有誰覺得柯文哲會逃亡,你腦袋有洞嗎?」他更透露,柯文哲直接嗆檢察官說,「你按照你的邏輯成立,你覺得我辭了黨主席還有實質影響力,那你把我關到台北看守所就沒有實質影響力了嗎?」此外,黃國昌還在昨晚於臉書發文指出,撤銷柯文哲交保的高院審判長謝靜慧,曾在105年抗1068號裁定中表示,「在偵查中已依防免勾串之事由,羈押被告,給予檢察官追訴犯罪之便利,檢察官也據此順利的釐清犯罪事實而起訴被告,審判中的法官卻仍然幫著檢察官,繼續以有勾串事由羈押被告,不僅有接棒偵查,延續以往遭國人及社會詬病的職權調查主義的司法文化,違反公平法院原則外,更可能是對檢察官偵查不利的一種嘲諷。」如今黃國昌也不解,「同樣一位審判長,在面對柯文哲案的抗告審判中,卻做出了180度轉彎的完全不同見解,著實令人驚訝,這樣的高院裁定,如何讓人民信服?到底是審判長變了一個人、還是因為被告是柯文哲?」
柯文哲辭黨主席…7000萬交保又上電子腳鐐 撤銷的審判長是「她」
柯文哲辭去民眾黨主席,但檢方對於交保處分提抗告後,台灣高等法院由前司法院少家廳廳長謝靜慧擔任審判長,與陪席法官吳志強、受命法官楊志雄組合議庭審理後,認定檢察官抗告意旨指摘原裁定不當,非無理由,原裁定有未盡之處,撤銷原裁定,並發回北院另為適法之處理。本周日晚上北院承審庭裁定柯文哲7000萬元交保,並以電子腳鐐科技監控,限制住居、出境及出海,且不得有任何接觸同案被告、證人的行為。另沈慶京1億、應曉薇3000萬、李文宗2000萬交保,均受科技監控,但檢方抗告後,遭高院撤銷。本案起訴後,將三度處理押不押柯文哲的台北地院合議庭是審判長江俊彥、受命法官許芳瑜及陪席法官楊世賢,3人先前二度開庭審理,都是採江訊問柯、許訊問沈及應,楊訊問李,3法官分別花近3小時都訊問完後,進行2小時的評議後,再度開庭宣示裁定內容。
流程冗長立院要修法 涉兒少性剝削24小時內封網
藝人黃子佼被查獲購買、持有兒少性影像,兒少性剝削問題備受關注。立法院衛環委員會1日審查《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外界認為政府封網流程冗長,是本次修法重點之一。衛福部建議增列第8條之1,如遇到無從知悉網路業者聯絡資訊、網頁資料犯罪嫌疑重大有即時處置必要、網路業者限制接取後更換網域名稱等3種情形,主管機關得為限制接取,獲立委支持通過。此次《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修正案,重點包括加重刑罰、必要時可強制封網、建立主動巡查機制等。立院衛環委員會昨天完成初審,朝野立委提出多達36個版本,其中第8條針對網路業者透過主管機關得知有犯罪嫌疑情事,應限制瀏覽或移除犯罪有關資料,衛福部希望增加時限為「24小時內」,也獲立委支持。另為避免非法網站遭封網另起爐灶,第47條授權中央主管機關得運用科技設備方式,主動查詢網站有無涉及兒少性剝削,且網站業者不得規避,違者可處6萬到60萬元罰鍰,獲立委支持通過。至於朝野立委紛提案加重罰金或刑期,因去年修法已調整過刑度,法務部和司法院皆建議維持現行條文,因此相關條文全數保留。法務部參事汪南均說,民眾現人手一機,考量到青少年可能無犯意而誤觸法律,若一律重刑移送地檢署,沒有緩起訴機會,希望委員考量罪責相當性和衡平性。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廳長謝靜慧舉例,中部某高職男生洗澡時玩鬧拍攝同學的私密部位並透過手機傳出,現行條文刑度很重,儘管立法是希望防治犯罪,但重刑如同「化療」,應發展「標靶」做法,前面的行政先到位,後面的刑罰應該罪刑相當。《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修正案,歷經2天審查送出衛環委員會,但僅通過4項條文,仍有17項條文未獲共識,予以保留,將擇期召開朝野黨團協商。
司法院報告國三生割頸案…竟照抄4年前新聞稿 藍委轟:好意思嗎?
新北市土城某高中國中部2023年12月25日發生駭人割頸凶殺案,未料司法院在案發3個月後進行專案報告時,竟拿4年前的新聞稿「複製貼上」,引爆立委不滿。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今(28日)就青少年法治教育與犯罪防制成效,邀司法院進行專案報告。但國民黨立委洪孟楷指出,司法院報告中1段「進入司法程序的少年,出生時也曾有過純真笑容,是什麼樣的際遇,讓他們的笑容消失,讓需要溫暖與呵護的他們,落入司法最後保護網中」,竟是複製4年前的新聞稿。洪孟楷表示,自己好奇這段文字並拿去搜尋,結果發現該段與2020年新聞稿完全一樣,怒轟司法院:「是幹嘛?寫作文啊?寫劇本?還是生成式AI寫的?司法院好意思嗎?」對此,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廳廳長謝靜慧答詢時回應,該段是強調「少年的處境是一樣的,這是真實的狀態」,不過洪孟楷質疑:「文青式的語言是真實狀態?」再抨擊司法院拿第9屆立法院的新聞稿到第11屆的新會期搪塞,怒轟「不要以為交出來的書面資料我沒看」。回到割頸案,涉嫌教唆的「乾妹」以及殺人的「乾哥」,在先後遭少年法庭裁定由少年觀護所收容後,法官於本月21日依殺人罪裁定將乾哥、乾妹移送檢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