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詞
」 美國 柯文哲 川普 家暴 京華城
周杰倫遭影射「婚前有私生子」登熱搜 經紀公司怒斥造謠
陸網近日瘋傳1則有關華語天王的私生子傳聞,害周杰倫意外遭影射並登上熱搜,引發外界熱議。對此,周杰倫所屬經紀公司「杰威爾音樂」(JVR Music)今(6日)正式發布聲明,強調相關內容均為不實資訊,屬於惡意造謠,已委託律師進行證據保全,並保留依法追究相關人士責任的權利。據《壹蘋新聞網》報導,事件起因於被稱為「中國第一狗仔」的卓偉於4日發布影片爆料,他從友人口中聽聞,1名「3個字的華語歌唱天王」雖然目前家庭生活幸福,但在婚前曾與1名劉姓女股東交往並生下1名私生子,孩子目前約10多歲。卓偉透露的線索包括該名歌手曾在西安投資企業、女方為劉姓合作夥伴,以及2人曾在同1天退出公司股份等資訊。不過,整段爆料內容皆以匿名口述形式呈現,卓偉並未公開任何照片、影片、親子鑑定或其他能直接證實關係的具體證據。消息流傳後,網友根據「西安」、「劉姓合作夥伴」等關鍵線索展開推測,將目標指向周杰倫與其早年商業夥伴劉若雪,相關話題也在短時間內衝上熱搜榜。部分網友指出,周杰倫過去曾與劉若雪共同投資位於西安的「西安真愛范特西餐飲娛樂有限公司」,周杰倫也曾替劉若雪相關企業站台,2人過去在商業活動場合留下合影,因此被外界聯想。不少網友甚至將周杰倫歌曲《髮如雪》的歌名與相關傳聞牽連,進一步推高討論熱度。然而,從公開資料來看,相關爆料中的部分時間線與事實並不吻合。爆料指出男方與女方曾在同1天退出公司股份,但工商資料顯示,劉若雪於2014年10月退出相關公司,而周杰倫則是直到2021年12月才退出,兩者相差約7年,並非同一天離開。此外,傳聞還聲稱私生子事件發生在周杰倫尚未認識現任妻子昆凌之前,但公開時間線顯示,周杰倫與昆凌於2010年開始交往,2人於2014年結婚,時間點遠早於爆料描述的情境。另一方面,周杰倫與劉若雪後續的商業關係也與所謂親密關係說法存在矛盾。劉若雪實際控制的「北京魔天倫餐飲管理有限公司」過去曾因未經授權使用周杰倫肖像進行宣傳,遭周杰倫提告侵害肖像權。法院最終判決該公司賠償周杰倫22萬元人民幣,雙方關係並非傳聞中如此親密。面對相關傳聞持續延燒,周杰倫本人並未正面回應,而是在社群平台曬出打網球照片,並配上「照打」兩字,似乎在暗示生活完全不受流言影響。稍早,狗仔葛斯齊也在直播中幫周董辯護,直言爆料沒有照片、DNA報告、證人證詞等證據,只透過二手轉述的方式宣稱什麼「3個字的華語歌唱天王」,根本就是「散彈槍式影射」,毫無可信度。對此,杰威爾音樂也在今天發布聲明稱,近日網路出現影射旗下藝人周杰倫的不實報導,引發公眾誤解,公司對此嚴正否認。聲明指出,相關網路傳聞均屬不實資訊,是惡意造謠行為,並批評散布者透過刻意影射與嘩眾取寵方式博取流量。杰威爾強調,網路並非法外之地,任何編造或散布不實資訊的行為,都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目前公司已委託律師,針對相關不實資訊的發布者與傳播者進行證據保全,並保留依法追究所有法律責任的權利。
獨/德朗火鍋招牌雞湯燙傷3歲童 店員違規卻起訴老闆!結局大逆轉
知名餐廳德朗火鍋店因客人用餐燙傷,遭提告過失傷害及求償40萬元。火鍋店員工未依店規等客人入座,就提前把高溫雞湯倒進湯杯,結果有3歲小孩自行拿杯子卻打翻,導致胸口2度燙傷,家長為此把德朗負責人邱惠英告上法院,不過法官認為,店內使用外層不導熱的杯子作為兒童湯杯,已採取合理防燙措施,該如何為年幼客人準備雞湯,也有對員工教育訓練,加上事發時邱惠英不在店裡,無從歸咎她沒盯好店員,因此判無罪,連帶駁回民事附帶損害賠償。德朗火鍋2018年、2019年曾獲得米其林推薦,以法式滴鑽澄清雞湯聞名,標榜使用法式料理頂級湯品製成火鍋湯底,顧客一入座,店員就在杯中倒雞湯「以湯代茶」,可預先感受湯鍋鮮味。本案發生在去年4月4日兒童節下午4點多,王姓女子帶3歲小孩前往德朗火鍋信義店聚餐,店員在孩子坐下前,就把保溫壺的雞湯倒進兒童湯杯,當王姓女子轉身拿包包時,小孩自己拿湯杯不小心打翻,胸口有1%面積2度燙傷,另有3%面積1度燙傷。王姓女子對德朗老闆邱惠英提告,台北地檢署偵查期間曾安排調解但雙方未達成。檢方認為,以保溫壺裝滾燙雞湯再倒進杯子,很可能造成客人燙傷,「理應注意並避免盛裝溫度達足以造成皮膚傷害風險之雞湯」。德朗火鍋長期提供到店顧客雞湯試飲,是每天都有的服務,邱惠英身為負責人,沒建立高溫雞湯盛裝服務的安全規範,也沒注意兒童湯杯外層是PP塑料、內層是不銹鋼材質所以不會直接導熱,可能會讓幼童觸摸湯杯時,沒辦法立刻感覺到高溫雞湯的危險性,因此起訴邱惠英過失傷害罪。邱惠英否認過失,倒湯店員有遵照員工訓練,提醒客人要小心,孩子是因為媽媽沒顧好,讓小孩自己碰倒湯杯才會燙傷,跟餐具本身無關。辯護律師表示,餐飲業供餐的溫度可能燙傷皮膚十分常見,「若依起訴書之標準,豈非均違反注意義務,此實與社會通念及經驗法則重大相違」;小小孩不清楚高溫液體的危險性,全天下都如此,所以需要同行家長照顧,這跟德朗火鍋使用哪種兒童湯杯毫無關聯。北院採納被告辯護人的主張,現行法令並未禁止餐廳提供「熱到會燙傷」的雞湯給小孩食用,檢方認為業者有注意義務,實際上欠缺法源依據,也不能以年幼客人被燙傷的結果反推店家提供雞湯的方式有問題;高溫雞湯該如何提供給年幼客人喝,業者並無任何官方準則或第三方客觀標準可遵守。德朗火鍋的兒童湯杯外層使用不導熱材質,院檢認知正好完全相反,北院沒有認可北檢的「不導熱所以危險」,而是認為不導熱比較安全,這樣才能避免幼童直接碰觸高溫杯壁而燙傷,要是兒童湯杯外層以導熱材質製成,反而容易讓小孩碰到就燙到,甚至燙到之後打翻湯杯,造成更大的傷害。法官從火鍋店店長與店員的證詞研判,邱惠英有教育員工等客人入座再倒雞湯、告知會燙、提醒跟兒童同行的大人要注意,而且沒有證據可證明邱惠英案發時在店內指揮或監督店員是否依照SOP倒雞湯,因此無法將孩童受傷的責任算到她頭上,應諭知無罪。關於王姓女子有沒有被提醒雞湯很燙,呈現羅生門狀態,她堅稱店員沒講,一起吃火鍋的朋友也說沒聽到,但店員出庭作證說有提醒王姓女子,還講了兩、三次,王姓女子卻一直跟朋友聊天。唯一能確定的是,店員沒遵照教育訓練的程序,在受害幼童入座前就倒雞湯,被監視器拍下。北院對於店員有無依據SOP提醒客人雞湯會燙,也打上個問號,但沒有在這個矛盾上打轉,因為本案唯一被告是德朗老闆邱惠英,只須審酌她有沒有過失。
警高官夫妻女兒淪詐欺幫助犯遭判刑 信義分局長回應了
台中市警察局局長吳敬田、北市信義分局分局長蕭惠珠的女兒驚傳淪為詐欺幫助犯,因此遭雲林地院判刑。根據雲林地院判決指出,吳敬田與蕭惠珠的愛女因將金融卡自超商寄出,提供給詐團使用,導致3位民眾遭詐,總財損金額約18萬元,被依涉犯洗錢防制法判處有期徒刑5月,併科罰金3萬元,得易科罰金與服勞役。對此,信義分局長蕭惠珠也回應了。蕭惠珠表示,小女年輕,社會經驗不足,前年誤信詐騙集團廣告、話術,致將提款卡寄出遭詐騙集團盜用,經法院依洗錢防制法幫助犯判決,本身亦形同受害身分。小女已成年,獨立自主在外生活,因ㄧ時不察,父母亦予指正,並均尊重法院判決。經此案例,小女已學到經驗、教訓。本人亦因此案,長期投入識詐宣導工作,希民眾勿輕信社群網站廣告,以免被騙。判決書指出,吳敬田與蕭惠珠的吳姓愛女2024年11月,透過超商以賣貨便的方式,將自己的銀行提款卡寄出,提供給詐團使用,導致有3位民眾遭詐,因此遭檢察官起訴。吳姓女子事後坦承確實有將提款卡寄出,但自己身為牙助,當時是因有醫療方面用途,為了要借15萬元,才會將提款卡寄出。吳女表示,其先前曾和銀行借過錢,但相關借貸均未交付帳戶,過程中儘管仍有疑慮,感覺可能被騙因此不斷向對方求證,但對方傳送借貸文件給她填寫申請,讓她以為是線上申請,不會有實體見面或對保,卡片寄出後,其帳戶即被轉為警示帳戶,讓她帳戶內的10萬元因此遭到凍結。對此,吳女的辯護人也指出,詐團騙術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且深諳人性,吳女為了積極要借到錢,才會將卡片寄出,並非要提供人頭帳戶,若真是如此,就不會為了每月的付款總額度去分期,甚至分到30年,每月只繳1000多元,況且吳女還有車貸等其他貸款,算是貸款二、三胎了,每一個貸款的情況都不一樣,不能說因之前曾在其他銀行貸款過,就會注意到。雲林地院指出,吳女現年31歲,曾任職過餐飲業與牙醫助理等多家機構,足見其具備相當社會工作經驗,並非社會新鮮人或智識偏枯,與社會長期脫節之人,觀諸其與詐團對話紀錄截圖,吳女曾質疑詐團「為什麼要確認密碼是否正確?不是我自己本人知道就好了嗎?」、「請問我什麼時候才能改密碼?」、「約定轉帳部分不能夠設定成我繳費的金額就好了嗎?」等語,且多次催付對方撥款,顯見其在交易流程之異常時已產生懷疑與高度警覺,而其將卡片寄送出去時,收件人也非貸款公司,衡諸常情,正規程序絕對不會要求申請人將提款卡寄出,明顯違背常理,但吳女仍執意寄出。儘管吳女表示自己曾有借貸經驗,因此過程中多有疑慮,知道帳戶不能隨意交出去,但礙於當時急需用錢,確認相關貸款公司在網路上查詢的到後,便全便全部網路處理,並不清楚不能寄提款卡,寄件時也有看到宣傳標語等。不過法官並未採信吳女的證詞,認為吳女在過程中已察覺異狀,卻未採取任何有效查證手段,僅流於形式之網搜公司名稱,並因急於取得貸款,對於超商寄件警語與收件人名稱異常之風險全部視而不見,基於不確定故意為之,主觀上具有幫助詐欺及幫助洗錢之犯意甚明,依涉犯洗錢防制法判處有期徒刑5月,併科罰金3萬元,得易科罰金與服勞役。
警高官夫妻女兒淪詐欺幫助犯 遭判有期徒刑5月併科3萬罰金
台中市警察局局長吳敬田、北市信義分局分局長蕭惠珠的女兒驚傳淪為詐欺幫助犯,因此遭雲林地院判刑。根據雲林地院判決指出,吳敬田與蕭惠珠的愛女因將金融卡自超商寄出,提供給詐團使用,導致3位民眾遭詐,總財損金額約18萬元,被依涉犯洗錢防制法判處有期徒刑5月,併科罰金3萬元,得易科罰金與服勞役。判決書指出,吳敬田與蕭惠珠的吳姓愛女2024年11月,透過超商以賣貨便的方式,將自己的銀行提款卡寄出,提供給詐團使用,導致有3位民眾遭詐,因此遭檢察官起訴。吳姓女子事後坦承確實有將提款卡寄出,但自己身為牙助,當時是因有醫療方面用途,為了要借15萬元,才會將提款卡寄出。吳女表示,其先前曾和銀行借過錢,但相關借貸均未交付帳戶,過程中儘管仍有疑慮,感覺可能被騙因此不斷向對方求證,但對方傳送借貸文件給她填寫申請,讓她以為是線上申請,不會有實體見面或對保,卡片寄出後,其帳戶即被轉為警示帳戶,讓她帳戶內的10萬元因此遭到凍結。對此,吳女的辯護人也指出,詐團騙術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且深諳人性,吳女為了積極要借到錢,才會將卡片寄出,並非要提供人頭帳戶,若真是如此,就不會為了每月的付款總額度去分期,甚至分到30年,每月只繳1000多元,況且吳女還有車貸等其他貸款,算是貸款二、三胎了,每一個貸款的情況都不一樣,不能說因之前曾在其他銀行貸款過,就會注意到。雲林地院指出,吳女現年31歲,曾任職過餐飲業與牙醫助理等多家機構,足見其具備相當社會工作經驗,並非社會新鮮人或智識偏枯,與社會長期脫節之人,觀諸其與詐團對話紀錄截圖,吳女曾質疑詐團「為什麼要確認密碼是否正確?不是我自己本人知道就好了嗎?」、「請問我什麼時候才能改密碼?」、「約定轉帳部分不能夠設定成我繳費的金額就好了嗎?」等語,且多次催付對方撥款,顯見其在交易流程之異常時已產生懷疑與高度警覺,而其將卡片寄送出去時,收件人也非貸款公司,衡諸常情,正規程序絕對不會要求申請人將提款卡寄出,明顯違背常理,但吳女仍執意寄出。儘管吳女表示自己曾有借貸經驗,因此過程中多有疑慮,知道帳戶不能隨意交出去,但礙於當時急需用錢,確認相關貸款公司在網路上查詢的到後,便全便全部網路處理,並不清楚不能寄提款卡,寄件時也有看到宣傳標語等。不過法官並未採信吳女的證詞,認為吳女在過程中已察覺異狀,卻未採取任何有效查證手段,僅流於形式之網搜公司名稱,並因急於取得貸款,對於超商寄件警語與收件人名稱異常之風險全部視而不見,基於不確定故意為之,主觀上具有幫助詐欺及幫助洗錢之犯意甚明,依涉犯洗錢防制法判處有期徒刑5月,併科罰金3萬元,得易科罰金與服勞役。
深入森林10分鐘藏屍!父涉殺害9歲愛女 恐怖藏屍手法全曝光
2025年震驚美加兩地的9歲加拿大女童梅莉娜弗拉托林(Melina Frattolin)命案,目前正在美國紐約州法院審理。梅莉娜去年暑假與45歲父親盧西亞諾弗拉托林(Luciano Frattolin)同行期間不幸遇害,盧西亞諾涉嫌殺害親生女兒後,還向警方謊稱她在高速公路休息站遭人綁架,企圖誤導辦案方向。隨著案件審理進入第3週,檢方近日首度向陪審團公開梅莉娜遺體棄置現場照片,也讓外界首次看見這處位於阿迪朗達克山區(Adirondack Mountains)的偏僻棄屍地點。照片顯示,女童遺體被藏在倒木下方,並以一塊巨大岩石壓住、埋於泥濘濕地之中,案情細節令人震驚。阿迪朗達克山區偏僻森林成為9歲女童命案棄屍地點,檢方指控父親涉嫌精心掩蓋犯行。(圖/達志/美聯社,下同)綜合《紐約郵報》(New York Post)等外媒報導,檢方指控,盧西亞諾於2025年7月涉嫌殺害女兒後,將遺體運往紐約州提康德羅加(Ticonderoga)鷹湖(Eagle Lake)附近的帕拉貢溪(Paragon Brook)。該區位於法老湖荒野保護區(Pharaoh Lake Wilderness)入口附近,四周遍布低窪濕地、濃密灌木及崎嶇岩地,雖是背包客熟悉的山林路線,但棄屍地點本身十分隱密,不易被人察覺。檢方提出的現場照片及影像顯示,盧西亞諾疑似先將租來的白色Toyota Prius停放在74號公路(Route 74)旁的Short Swing Trail登山口,再沿著蜿蜒山徑穿越濃密樹叢,步行約10分鐘深入林區,最後抵達棄屍位置。即使是熟悉地形、裝備齊全的登山客,走完這段路也不算輕鬆,沿途還得忍受阿迪朗達克山區夏季常見的大量黑蠅。檢方還原涉嫌弒女父親的棄屍路線,指其深入偏僻森林後藏匿遺體,再謊報女兒遭綁架。依照檢方說法,盧西亞諾涉嫌將女兒遺體塞進一棵倒下的大樹下方,再壓入泥濘與積水中,最後搬起一塊巨大岩石覆蓋其上。該岩石屬質地相當堅硬的長石(feldspar),表面帶有當地常見、呈珍珠光澤的石英礦物。警方尋獲遺體後,已將岩石移至附近保存,仍可看見覆滿泥土與青苔的痕跡。檢方認為,這塊岩石可能已在原地靜置數百年,直到案發當晚才遭人翻動。從現場狀況推測,嫌犯疑似利用倒木、泥濘、積水及天然地形刻意遮掩遺體,希望延後被發現的時間。案發後,盧西亞諾向警方報案,聲稱女兒是在高速公路休息站遭人綁架。不過,警方很快透過車牌辨識系統、租賃車定位資料及其他調查證據,發現他的說法漏洞百出,並迅速將調查方向轉向他本人。女童失蹤通報不到12小時,紐約州森林巡護員、州警及地方警力便大規模搜索鷹湖周邊,最終於2025年7月20日下午約1時,在帕拉貢溪附近尋獲梅莉娜遺體。即使警方當面告知已找到女兒,盧西亞諾仍拒絕坦承犯案,持續否認與命案有任何關聯。檢方還原涉嫌弒女父親的棄屍路線,指其深入偏僻森林後藏匿遺體,再謊報女兒遭綁架。檢方另公布租賃白色Toyota Prius的定位紀錄,顯示該車在撥打911報案前約1小時,曾停留於Short Swing Trail登山口附近,與檢方推估嫌犯進入森林、棄屍再返回車上的時間幾乎完全吻合。監視器畫面則顯示,案發數小時前,盧西亞諾曾身穿OnCloud運動鞋及寶藍色Lululemon短褲,現身薩拉托加泉市(Saratoga Springs)一間麥當勞。警方隨後又在I-87州際公路旁約800公尺處發現一袋遭棄置的物品,裡面裝有沾滿泥巴的短褲、運動鞋及髒污濕紙巾。檢方認為,這些物證與嫌犯棄屍後清理身體及衣物有密切關聯,也進一步串起整起案件的時間軸。至於梅莉娜遇害前最後幾個小時究竟發生什麼事,檢方仍持續拼湊完整經過,犯案動機也尚未完全明朗。調查人員曾在涉案車內查獲多份手寫文件,內容多次提及希望重新取得女兒監護權,檢方正進一步釐清這些內容是否與命案存在直接關聯。梅莉娜的母親凱莉加拉尼斯(Kali Galanis)日前出庭作證表示,2025年7月19日晚間,女兒曾打電話告知父親返程延誤,原本預計晚間8時30分返回加拿大蒙特婁。她之後傳訊詢問兩人所在地點時,盧西亞諾直到晚間8時55分才回覆,聲稱自己與梅莉娜將於晚間9時15分抵達。然而,警方調查發現,車牌辨識系統卻於晚間9時20分拍到涉案車輛正沿著I-87高速公路一路南下,行駛方向與前往蒙特婁完全相反。此外,警方也在高速公路旁找到沾滿泥巴的衣物及濕紙巾等物證,與檢方推測他棄屍後離開現場、清理身體再棄置相關物品的時間軸相互吻合,進一步戳破其綁架說法。目前案件仍持續審理中,檢方將透過棄屍現場照片、監視器畫面、車輛定位紀錄、車牌辨識資料、母親證詞,以及沿途查獲的相關物證,試圖向陪審團證明盧西亞諾涉嫌殺害親生女兒後,再精心編造綁架案,企圖掩飾犯行並誤導警方調查。
獨/急救輕傷未通報被解僱!3M護理師提告曝光驚人月薪 比肩律師
以礦業起家的科技及民生用品製造商3M(英文名Minnesota Mining and Manufacturing Company,明尼蘇達礦務及製造業公司)在台子公司爆發勞資糾紛,一名駐廠護理師不滿公司以她4度未登錄回報職安事件作為炒魷魚的理由,因此提起確認僱傭關係存在訴訟,台北地院判決3M公司違法解僱,應回復護理師職位並按月給付薪水,這讓該名廠護的高薪因此曝光:9萬3377元,達到一般護理師的兩倍,再對比勞動部公布的十大高薪行業,3M廠護薪資行情堪比排名第7的律師(平均9萬3千元),也印證外商公司待遇福利遠優於本土企業的既定印象。楊姓護理師2016年12月進入3M擔任廠護、月薪9萬3377元,在2022年到2024年她經手處理4件引發爭議的意外,第一次是2022年某日,楊梅廠操作員扭傷腳踝,楊姓護理師治療後沒使用「Medgate」登錄廠內診療急救紀錄,也沒在職業安全通報平台「EHS360」回報此事。第二次是2023年5月11日,技術員維護機器時撞到頭流血暈眩,楊姓護理師處置後同樣未於兩個系統通報。第三次在2024年2月27日,工程師在辦公室突然暈倒昏迷,甦醒後去護理站讓楊姓護理師醫治,之後她也沒用兩個系統回報。第四次發生在2024年11月27日,承包商訪客在工廠大門扭到腳,接受楊姓護理師處理,她仍未在Medgate紀錄、EHS360通報。2025年3月,3M以勞基法第11條第5款為由,通知楊姓護理師終止僱傭關係,她提告主張自己足以勝任工作,公司違反解僱最後手段性。3M公司告訴法院,廠護的工作除了提供員工健康諮詢、急救和緊急處置,還有申報、保存及追蹤紀錄,所以每次醫療後須在Medgate內部回報系統詳實登錄診療急救紀錄,還得進行職安通報,在EHS360系統紀錄追蹤職安事件。3M主張接到匿名舉報,楊梅廠EHS主管指示團隊掩蓋工廠發生的傷害事故,內部調查發現楊姓護理師4次應通報未通報,她承認違規未進行EHS通報,在前兩次意外處理完畢後「錯誤遵循EHS主管的指示」;調查過程中另外抓到楊姓護理師在Medgate系統也漏報,這構成重大職務疏失,也不符醫療道德規範,導致公司無法預知風險、釐清職業災害的責任歸屬,因此楊姓護理師無法勝任工作。台北地院調查,依據3M的作業指導書,任何異常事件例如災害、事故發生後,「權責單位」24小時內應依規定登錄於3M全球事故管理系統,所謂權責單位是指事發單位,從員工的證詞也可知道,是否在EHS360系統通報,由EHS部門的主管或資深工程師來判斷,楊姓護理師不具有EHS通報的義務。至於Medgate系統未紀錄的部分,法官認為楊姓護理師違規,因為《勞工健康保護規則》明定勞工健康服務人員應保存勞工職業衛生、職業健康的相關調查以及傷害疾病的紀錄,這是楊姓護理師的工作,她就應該使用Medgate記下醫療處置的情形,何況她自己也承認,第一次到第三次傷病急救事件並未在Medgate系統登錄。既然楊姓護理師確有疏失,為何3M解僱仍不合法?北院指出,2022年操作員腳踝扭傷、2023年技術員撞頭流血、2024年工程師昏倒,發生頻率只有一年一次,而且這些員工的傷病情形還不到重大事故的程度,楊姓護理師也都有治療他們,「兩造尚非無法繼續維持僱傭關係存在」,但3M終止勞動契約之前未先採取記過、減薪等手段督促改善,不符合「解僱最後手段性原則」,因此判決楊姓護理師勝訴,可回任3M廠護。楊姓護理師「被離職」後,去年7月開始新工作,加上3M付給她39萬4708元的資遣費,扣除薪資差額與資遣費,北院判決3M應再付6910元給楊姓護理師,並從今年6月到復職日為止,按月支付9萬3377元。本案為一審判決,可上訴二審。值得玩味的是,判決書提到這4次急救事件未依規定在EHS360系統通報,其實是楊姓護理師向3M檢舉的,除了有電子郵件為證,還有員工出庭作證也這麼說。本刊聯繫3M公司詢問對於本案判決的回應,截稿前未獲得回覆。
美福閃肥咖1/黃榮圖長子避美查稅! 「美麗華」堂兄弟為藏股鬧翻
2015年美麗華家族掌門人黃杏中過世隔天,三弟黃榮圖後代在美福集團總部爆發手足相殘的槍擊案,黃榮圖二子黃明煌、三子黃明仁、四子黃明德從此告別人世,也衝擊「美福體系」的接班安排,事隔多年,近日台北地方法院一件判決意外掀出,在槍擊案發生後,長期旅美的黃榮圖長子黃明山忌憚美國「肥咖條款」(Foreign Account Tax Compliance Act,縮寫FATCA)追查海外資產,為避免報稅困擾,將公司股票借名登記給「五叔」黃固榮的長子黃憲文,但後來索討不回,導致堂兄弟對簿公堂。歐巴馬擔任美國總統任內簽署「肥咖條款」。(圖/新華社)本刊調查,黃榮圖所創辦、堪稱美福起家事業的台灣羽毛股份有限公司,在槍擊案發生前由黃明仁執掌,案發之後,黃榮圖五子黃明堂及名下的驊薇堂投資有限公司、黃明仁遺孀巫秀鳳及名下的榮圖投資股份有限公司都曾掛名董事長;2019年10月起,台羽監察人更動為「景德榮股份有限公司」,這家公司的負責人本來也是黃明仁,他遭槍殺身亡後,才改為黃固榮長子黃憲文。黃明山提告主張,黃榮圖2001年去世後,依照父親生前交代和協議,台羽股份由5個兒子各繼承20%,而他具有美國國籍又長居夏威夷,將父親遺產交給二弟黃明煌和三弟黃明仁打理,經多次遺產分配協商,他在2015年年中要求二弟、三弟依照口頭承諾,把景德榮公司持有台羽20%的股份過戶到他名下,但當時遭到五弟黃明堂反對,因此黃明仁跟他說2016年再處理。黃榮圖三子黃明仁遭槍擊身亡前,原本是家族事業掌門人。(圖/報系資料照)黃明山提及槍擊案發生後,黃榮圖所有繼承人都同意景德榮公司股份全部歸他,不過當年美國政府有「肥咖條款」,規定美國人海外財產必須申報,他有主動向美國國稅局補報境外資產並進行稅務協商,但沒列入黃榮圖的遺產,他不想增加報稅困擾,又擔心黃榮圖「其他繼承人」反悔,所以找上黃憲文與一位家族晚輩,成立借名登記契約。黃明山向法官表示,他在2015年11月30日(槍擊案後25天)約定由黃憲文與一位黃家晚輩與台羽簽約,分別以8375萬3780元、54萬6220元「購買」景德榮公司股份,但實際上並未付錢,如今他要終止借名登記契約,請求返還股份。黃憲文兩人則否認景德榮公司的股份是借名登記。黃榮圖特助為本案出庭作證,黃榮圖過世後繼承人有協議,景德榮公司要全部過戶給黃明山,但因為美國查稅查得很嚴,黃明山不得已,只好暫時將股票登記在黃憲文名下。特助還說,黃明山和黃憲文是「感情很好」的堂兄弟。黃明堂的證詞與父親特助相符,他說黃明山因為美國查稅,趕快把景德榮的股份借名登記給黃憲文,「我們原則上都同意,因為這是他個人財產」。台羽公司和景德榮公司的會計師證稱,黃榮圖的繼承人協議景德榮公司給黃明山,不過黃明山因為受限於美國稅制,所以請他先把景德榮股份過戶給黃憲文2人。台北地院比對三位證人的說法,認定黃明山確實因為美國稅務問題才把景德榮股份借名登記給黃憲文二人,既然他以本案民事起訴狀來中止借名登記契約,要求兩名被告以背書方式歸還股份就是合法的訴求,於今年6月29日判決黃明山勝訴。根據了解,黃明山對於一審勝訴感到心情不錯,委任律師則對本刊表示,因當事人未授權不便回應;黃憲文的律師在截稿前未回應。
波音再爆安全問題!453架737 MAX客機座椅疑「安裝不當」
美國聯邦航空總署(Federa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FAA)於美東時間27日警告,數百架「波音737 MAX」客機上的座椅恐存在安裝不當等問題,同時要求各家航空公司檢查座椅安裝情況。據《路透社》報導,FAA指出,這項問題涉及在美國註冊的453架客機。如果座椅未正確安裝,在緊急迫降時可能會鬆脫,進而「造成乘客及機組員受傷」,此外,鬆脫的座椅也可能「阻塞走道並拖慢疏散速度」。上述命令僅適用於在美國註冊的飛機,因為FAA並不負責監管外國航空公司。然而,其他國家的監管機關通常會在相關問題影響其市場內營運的飛機時,跟進採納FAA發布的命令。對此,波音公司(Boeing)發言人在向《路透社》發送的電子郵件中表示,公司早在2025年12月便已向各航空營運商發布相關指引,「我們支持FAA將這項指引列為強制性要求。」這項警告再次為波音多年來備受批評的飛安紀錄增添新的壓力。2024年1月,1架阿拉斯加航空(Alaska Airlines)的波音737 MAX 9客機在飛行途中發生機艙側板脫落事故,被迫緊急降落,也促使FAA下令停飛171架同型客機。調查人員事後發現,該機艙側板竟缺少4枚關鍵固定螺栓。隨著全球陸續發生多起飛安事故,以及波音公司吹哨者巴奈特(John Barnett)在2024年3月為波音飛安訴訟提供證詞期間飲彈自盡,加劇了外界對波音公司的質疑。2025年6月,美國國家運輸安全委員會(NTSB)也曾表示,波音未能提供足夠的訓練、指導與監督,以防止阿拉斯加航空事故的發生。根據總部位於英國的航空顧問與情報公司「IBA」的資料,目前全球共有將近2,300架波音737 MAX客機投入營運,其中823架在美國服役。
獨/拿手機蒐證被搶走不算強制罪 法官:只搶1秒就拿回「影響輕微」
遇到糾紛拿手機錄影蒐證是現代生活常態,也因此常發生被拍者遮擋甚至奪走手機的衝突,這通常會觸犯強制罪,不過台北地方法院近期有件判決,被告搶走手機的時間只有「1到5秒」,對方就自行奪回,所以獲判無罪。本案發生在2025年11月9日晚間10點多,台北市一處社區楊姓住戶因為噪音問題與魏姓鄰居吵起來,在一樓樓梯間互相推擠拉扯,楊姓住戶見到魏姓鄰居邊打邊拿手機拍,便奪走手機,不過沒多久就被魏姓鄰居拿回去。雙方打得頭破血流,互告傷害罪都被起訴,法院審理期間達成和解後都撤告,不過楊姓住戶涉犯強制罪屬公訴罪,因此法官仍得判決有罪或無罪。楊姓住戶不認罪,他說案發當晚出門抽菸時,魏姓鄰居剛好回家,發現他在看就罵他「看三小」,所以他打電話報警,魏姓鄰居等到警察來過離開後,衝到他家叫囂,同時拿手機錄影「故意貼近我說有錄影存證」,他並非故意遮擋鄰居的手機,後來搶走鄰居的手機不到5秒,對方就取回。由於衝突過程有手機影片為證,法官仔細比對檢方勘驗內容,在影片檔第15秒可聽到魏姓鄰居大喊「你拿我手機耶,我錄影的,我錄影的」,第16秒輪到楊姓住戶說「你剛剛也碰我」。魏姓鄰居的手機究竟多快自行取回?其實他有告訴法院另一個答案,當他以證人身分出庭作證時,法官問他「請問你手機被拿走多久就拿回來?」,他回答「我不記得,我警詢時有講」,法官為了幫助他回憶,提示上述地檢署調解筆錄的對話譯文,再問他「是哪句話時手機已經拿回來?」魏姓鄰居說,一講完「你拿我手機耶,我錄影的,我錄影的」這段話就拿回手機,所以法官認為他手機被搶的時間可能只有短短1秒。北院指出,從魏姓鄰居的證詞、楊姓住戶的辯解以及手機影片對話譯文可知,搶手機持續時間只有1到5秒,對於魏姓鄰居造成的影響輕微,「強制效果短暫」,這種行為尚未達到嚴重脫序必須譴責的程度,也不足以認定構成強制罪,應判決被告無罪。本案為一審判決,可上訴至高等法院。
獨/騎機車不滿吸二手菸反噴芳香劑!他喊「淨化空氣」仍犯強制罪
兩名機車騎士互看不順眼,一個讓對方吸二手菸,另一個「回敬」芳香劑,後來鬧上法院,結果噴芳香劑的騎士敗在抽菸騎士當下有個「轉頭」的反應,遭法官認定涉犯強制罪,因而輸掉官司。邊騎機車邊抽菸,堪稱用路人極為厭憎的交通亂象,網友曾兩度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討伐」,提議禁止邊騎車邊抽菸或提高罰款至6千元;《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去年年底初審通過,對於汽機車駕駛手持香菸或抽菸導致影響他人行車安全,將從600元罰鍰提高至1200元。這件二手菸PK芳香劑的案件發生在2025年4月9日中午,陳姓男子騎機車行經台北市信義區吳興街284巷22弄,他不滿前方蘇姓騎士一路上讓他聞到菸味,騎到對方旁邊說:「可不可以不要邊騎車邊抽菸?」,蘇姓騎士回嗆:「X你娘,甘你屁事」,講完後揚長而去。陳姓男子一邊追上去一邊掏出芳香劑,以右手催油門、左手伸長朝右側的蘇姓騎士噴芳香劑的方式表達不滿,但也因此被蘇姓騎士報案處理,經台北地檢署起訴強制罪。陳姓男子辯稱,二手菸對身體有危害,蘇姓騎士的菸味很臭,朝他前面噴芳香劑很合理;不過他也坦承,聽到蘇姓騎士回罵三字經,的確讓自己「情緒上來」。蘇姓騎士是否真的因為抽菸引發衝突?法官說,光從卷內勘驗的「案發片段」看不出來,何況兩人機車前後位置多次互換,很難確認陳姓男子一直吸到二手菸。台北地院比對監視畫面及蘇姓騎士的證詞,他自稱眼睛、鼻子、喉嚨會癢會刺痛,監視器也確實拍到芳香劑一朝他面前噴出去,他就向右撇過臉,而這個受到干擾的反應會影響行車安全,因此認定噴芳香劑構成強制罪,判處陳姓男子拘役15日,得易科罰金1萬5千元。陳姓男子上訴仍主張無罪,強調蘇姓騎士在前面抽菸又有菸灰從他正面襲擊,「嚴重違反呼吸安全」,也影響空氣品質,他噴芳香劑目的是淨化空氣、排除二手菸危害,無意干擾蘇姓騎士的行駛路線。高院法官也注意到蘇姓騎士轉頭迴避的動作,這代表芳香劑造成不適,也使他無法注意車前狀況,已具體妨礙正常行駛的權利。二審特別指出,就算蘇姓騎士一路上都在抽菸,頂多行政罰,不會構成可處刑罰的不法侵害,但陳姓男子「淨化二手菸」的動機與「噴別人芳香劑」的做法並無合理關聯性,社會上大多數人不會認同,最終駁回上訴,判15天拘役定讞。
疑不滿提分手狠勒斃印尼女友!出軌星男藏屍多日 還帶新歡回家過夜
印尼峇里島發生1起駭人命案,1名25歲新加坡籍男子涉嫌因感情糾紛勒斃26歲印尼籍女友,犯案後不僅將遺體留在出租屋內,還試圖以布娃娃、地毯及空氣清淨器掩蓋屍臭,甚至在案發後帶著1名剛認識3天的新女友回家過夜。直到死者妹妹因多日聯繫不上姊姊前往住處查看,才揭發這起命案,警方獲報後循線追查,約3小時後將嫌犯逮捕歸案。據馬來西亞《中國報》援引新加坡《新明日報》的報導,案件於7月15日晚間約7時曝光。死者為來自印尼中爪哇省城市直葛(Tegal)的26歲女子安潔麗卡(Angelika),涉嫌犯案的是25歲新加坡籍男子莫哈末祖希米(Mohamad Zuhimi)。根據印尼媒體報導,死者的妹妹拉絲(Las)因多次聯絡姊姊未果,擔心發生意外,便前往位於丹帕沙南區(South Denpasar)的出租屋查看。她尚未進門,就聞到屋外瀰漫濃烈惡臭,進入房內後,又發現布娃娃及折疊地毯堆中露出一縷頭髮,仔細查看才驚覺姊姊已經死亡。就在她驚慌失措之際,嫌犯竟從隔壁房間走了出來。拉絲當場質問對方,但嫌犯始終沒有回應,她一怒之下拿起安全帽攻擊嫌犯,對方則騎著1輛本田(Honda)機車逃離現場。警方接獲報案後立即展開追查,並根據現場掌握的嫌犯外貌特徵、身分資料及交通工具等線索展開搜索,最終於約3小時後,在丹帕沙南區沙努爾(Sanur)一帶將嫌犯逮捕。警方初步調查指出,死者與嫌犯交往約1年。嫌犯落網後供稱,2人因感情糾紛爆發衝突,他因心生怨恨,徒手掐住女友頸部長達約15分鐘,最終導致對方死亡。嫌犯表示,案發時間為當地7月11日上午約11時,警方上門逮人時,他還一度試圖反抗,但最後仍遭警方制伏。警方調查期間,另1位化名「DP」的女子也向警方提供關鍵證詞。她表示,自己是在1家桌球館認識嫌犯,雙方認識僅3天,嫌犯便於7月11日晚間約11時邀請她到出租屋過夜。當時她已聞到屋內散發異味,但並未起疑。直到7月14日再次詢問臭味來源時,嫌犯突然情緒失控,不僅勃然大怒,還揮拳猛擊牆壁。死者妹妹在丹帕沙警區總部召開的記者會上表示,姊姊之所以提出分手,是因為嫌犯多次出軌。她指出,姊姊過去曾一再原諒對方的不忠,但嫌犯始終沒有悔改,持續背叛這段感情,最終疑因提出分手而遭殺害。警方表示,法醫檢驗結果顯示,死者在案發現場曾遭受嚴重暴力對待,頸部留有明顯且嚴重傷勢,最終因傷勢過重身亡。警方指出,發現遺體時,死者已高度腐爛,不僅散發濃烈惡臭,皮膚也開始脫落。她俯臥在房間地板上,身穿深色上衣及棕色內褲,遺體則被布娃娃及折疊地毯覆蓋。調查發現,嫌犯犯案後曾試圖掩飾罪行,將遺體移至隔壁房間。約在案發後第3、4天,遺體因腐敗開始腫脹並散發異味,嫌犯供稱為了掩蓋屍臭,不僅將房門緊閉,還開啟空氣清淨器,並用數十個布娃娃覆蓋遺體,企圖降低臭味,掩飾犯行。出租屋管理員則透露,死者與嫌犯自去年3月起便共同租住該處。至於死者身上的其他傷勢,印尼媒體引述法醫檢驗結果指出,死者左側嘴唇、右側額頭、太陽穴及頭部均有瘀傷及皮下出血。不過,祖希米在接受偵訊時否認曾毆打死者,辯稱自己除了掐住對方脖子外,並未施加其他暴力。他聲稱,2人發生衝突時,死者為掙脫控制,自床上跌落,頭部撞擊地面,因此才造成相關傷勢。對此,印尼警方並未全盤採信嫌犯說法,表示後續將持續比對嫌犯供詞與法醫驗屍、解剖結果及相關證據,釐清死者真正死因及案發經過,並依謀殺及嚴重傷害致死等罪名偵辦,全案若罪名成立,嫌犯最高可面臨15年有期徒刑。
護理師涉點滴灌糞殺人!監視器拍下關鍵6分鐘 醫病嫌隙曝光
日本千葉縣柏市柏田中醫院(Kashiwa Tanaka Hospital)今年1月發生震驚日本的點滴殺人案。51歲前護理師古川美由紀(Miyuki Furukawa)涉嫌將排泄物注入75歲住院患者會田榮次(Eiji Aida)的點滴延長管,導致對方因嚴重感染於隔日身亡。隨著警方持續追查,最新調查顯示,古川與死者在案發前疑似早已關係緊張,雙方都曾表達不願再由彼此接觸,警方正朝醫病糾紛是否演變為犯案動機的方向深入釐清。前護理師古川美由紀涉嫌將排泄物注入點滴,警方掌握監視器畫面及多項關鍵證據。根據《TBS》等日媒報導,古川涉嫌於1月30日凌晨3時55分左右,在自己任職的柏田中醫院,利用針筒將排泄物由點滴藥劑注入口注入會田榮次的點滴延長管。會田起初並未立即死亡,但約5分鐘後,值班預備護理師巡房時,會田突然痛苦表示「好難受、好痛苦」,隨即發現原本透明的點滴液已變成咖啡色。經緊急處置後,會田仍於隔日晚上約10時30分因嚴重感染宣告不治。調查發現,死者生前曾要求更換護理師,古川則曾坦言「不是很喜歡」對方,警方正釐清雙方是否曾發生衝突。調查發現,案發當天凌晨,古川曾獨自進入會田病房約1分鐘,而就在她離開後不久,病患病情便急轉直下。警方認為,這段不到6分鐘的時間,正是整起案件最關鍵的犯案時機。監視器也拍下,古川在案發前曾多次進出院內存放病患排泄物檢體的房間,而鑑識結果初步研判,混入點滴中的排泄物極可能來自院內其他住院患者,相關畫面已成為警方的重要證據。監視器拍下古川案發前進出病房及排泄物保管室,警方研判關鍵犯案時機就在短短數分鐘內。除了掌握監視器畫面,警方也發現醫病雙方在案發前疑似早有嫌隙。古川曾向身邊人士表示,自己「不是很喜歡」會田;而會田生前也曾向院方及其他人員反映,希望不要再由古川負責照護,甚至要求「請把她調離,不要讓她擔任我的護理師」。雖然院方先前表示,並未確認兩人曾發生衝突,但警方認為,雙方互動不佳已非單方面說法,是否與案件有關仍待進一步調查。另一方面,辦案人員也查出,古川平時曾多次向同事抱怨護理工作繁重,尤其對長期臥床患者需要頻繁更換尿布、協助灌腸等照護內容感到不滿。警方正釐清,工作壓力、醫病關係惡化,是否共同促成她涉嫌犯案的原因,目前仍不排除任何可能。古川美由紀遭警方依殺人罪嫌逮捕後,至今仍否認犯案。警方將持續比對監視器畫面、鑑識結果、醫療紀錄及相關證詞,進一步釐清排泄物來源、犯案過程及真正動機,希望還原整起點滴殺人案的真相。
都市傳說竟是真的!公園挖出49具烈士遺骸 老照片揭地下藏近9百具英魂
越南胡志明市黎氏蓮文化公園(Le Thi Rieng Cultural Park)近日持續展開大規模烈士遺骸搜尋行動,最新進展顯示,截至7月11日,已尋獲49具烈士遺骸、1座埋有多名烈士的集體墓,以及多件隨葬遺物,其中包括可辨識姓名及部隊資訊的調令文件。越南官方目前正同步進行DNA鑑定與歷史文獻比對,希望替58年前在越戰中陣亡、長眠地下的烈士確認身分,讓他們重返家屬與祖國懷抱。搜尋人員在黎氏蓮文化公園展開挖掘作業,現場陸續發現烈士遺骸及多件隨葬遺物。(圖/翻攝自青年報)綜合越通社(VNA)、《青年報》(Tuoi Tre)等媒體報導,1968年越戰「春節攻勢」(Tet Offensive)期間,北越人民軍與越共部隊突襲南越各大城市、軍事基地及政府機關,與南越政府軍及美軍爆發激烈戰鬥,當時的西貢(今胡志明市)更是主要戰場之一。戰後,大批陣亡官兵被集中安葬於當年的西貢都城公墓,也就是現今的黎氏蓮文化公園。多年來,當地一直流傳公園地下埋藏大量烈士遺骸的傳聞,但始終未獲證實。直到近年,研究團隊取得美聯社當年拍攝的集體埋葬照片,並結合歷史檔案、目擊者證詞及多次現地勘查,研判公園地下可能埋有約900具烈士遺骸。越南政府因此自今年5月底展開歷史調查,尋找當年見證埋葬過程的相關人士,並召開專家會議確認埋葬位置,最終於7月6日正式啟動遺骸搜尋與歸葬行動。搜尋人員在黎氏蓮文化公園展開挖掘作業,現場陸續發現烈士遺骸及多件隨葬遺物。(圖/翻攝自青年報)搜尋首日即發現9具烈士遺骸,其後每天都有新發現。截至7月11日,累計已尋獲49具單獨埋葬的烈士遺骸、1座多名烈士共同安葬的集體墓、7批隨葬遺物,以及其他軍事用品等重要文物。胡志明市司令部表示,11日當天便新增20具烈士遺骸、7批隨葬遺物及1座集體墓,讓搜尋成果大幅增加。考古及鑑識人員指出,挖掘區域可分為上下兩層。第一層出土的大部分遺物,研判屬於1968年春節攻勢第一波作戰部隊;第二層則因發現不同武器裝備及軍用品,初步推測可能是當年參與攻擊美國駐西貢大使館、南越總參謀部、廣播電台及電視台等重要據點的西貢別動隊成員。搜尋過程中,一具烈士遺骸旁還發現一張嚴重受損的調令文件,雖然歷經58年風化,仍可辨識部分姓名、部隊及調令內容,成為確認身分的重要線索。此外,搜尋團隊也初步確認,其中一具遺骸可能屬於962部隊、隆安第一營第二連烈士黃文權(Huynh Van Quen)。相關DNA樣本已送驗,預計約3週即可完成分析,之後將與西寧省家屬提供的DNA樣本進行比對,確認是否為其本人。目前,胡志明市司令部正與專業鑑識機構合作,替所有新發現的遺骸採集DNA,同時協調1965年至1968年間陣亡烈士家屬提供DNA樣本,希望透過科學鑑定與歷史資料交叉比對,確認更多烈士身分。11日上午,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書記處書記兼越南人民軍總政治局主任阮仲義(Nguyen Trong Nghia)也前往黎氏蓮文化公園視察搜尋工作,並向1968年春節攻勢陣亡將士紀念碑、黎氏蓮烈士祭祀處及新發現烈士靈堂獻花、上香。阮仲義表示,照顧烈士及傷殘軍人一直是越南黨、政府與軍方高度重視的工作,目前推動的「500個晝夜行動」是一項神聖使命,不僅體現越南「飲水思源」精神,也展現對烈士及有功人士的感恩。他指出,搜尋烈士遺骸、確認身分,不但有助於落實照顧烈士家屬政策,也能補充珍貴歷史資料,更完整還原越戰歷史。他並勉勵所有參與搜尋工作的官兵,以責任、經驗及軍人的使命感持續完成任務,中央軍委、國防部及總政治局也將持續提供各項支援。越南官方表示,距離1968年春節攻勢已過58年,仍有許多烈士長眠地下等待被尋獲。未來搜尋工作將持續推進,希望透過歷史調查、DNA科技及跨單位合作,讓更多烈士重新確認身分,完成家屬多年來的心願,也替越戰歷史留下更完整的見證。
雙載機車路口瞬間失控!連撞2車再鑽捐血車底 4人受傷畫面曝光
台南市安南區安吉路一段、台江文化中心前路口,12日上午10時37分發生一起驚險車禍。一對68歲吳姓夫妻騎乘機車雙載,行經安中路與安吉路口時,疑似因車輛偏移,擦撞正在待轉區停等的兩部機車,導致整輛機車瞬間失去控制,隨後一路向前滑行,最後高速撞進停放在路旁的捐血車底。由於撞擊力道猛烈,夫妻兩人連人帶車卡在車底,無法自行脫困,現場畫面相當驚悚。根據現場監視器畫面顯示,雙載機車通過路口時,車身明顯向右偏移,隨即撞上待轉區的兩部機車。受到撞擊影響,機車失去平衡後持續滑行,最終衝向停靠在台江文化中心前的捐血車。事故發生後,路過民眾立即報警求助,消防人員與警方火速趕抵現場,利用器材協助受困夫妻脫困,並同步進行傷患救護。警方初步調查指出,此次事故共造成4人受傷,包括68歲吳姓男子雙手及左腳骨折、65歲吳姓女子臉部與四肢擦傷且右肢骨折,另外遭波及的40歲黃姓男子及59歲曾姓女子則分別受到肢體擦挫傷。4名傷者經救護車分送奇美醫院及安南醫院治療,目前皆無生命危險。由於事故發生在車流量不小的路口,加上捐血車停靠於文化中心前,意外過程全被監視器拍下,影片曝光後也引發不少網友討論。有民眾認為可能是騎士操作不當或未能及時控制車輛,也有人提醒,行經路口時應減速慢行,並保持安全距離,以降低突發事故風險。警方表示,事故真正發生原因仍有待進一步調查,包括車速、行車動線及是否涉及其他因素,都將透過監視器畫面、現場跡證及相關證詞進一步釐清,以還原事故經過,並呼籲所有用路人通過路口時提高警覺,遵守交通規則,避免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獨/女乘客只顧滑手機摔倒骨折 告公車司機過失傷害判無罪
公車乘客只顧滑手機才摔倒受傷,卻堅持是司機害的還告上法院!新店客運綠12線(捷運新店站─坪林)一名駕駛連續過彎時沒超速、沒急煞,仍有一名女性乘客跌倒送醫,事後提告,地檢署安排調解不成,起訴公車駕駛過失傷害罪,但法院勘驗車內監視畫面,並無不當行駛情形,另外有目擊者指稱,受傷女子為了看手機完全沒扶任何東西,因此法官認定是告訴人粗心大意才會摔傷,判公車司機無罪。本案發生在2024年12月4日上午10點多,綠12公車開往宜蘭方向時,車上彭姓女子沒站穩跌跤,掛急診發現右小腿和腳踝骨折,對公車駕駛提告過失傷害罪,後經北檢起訴。周姓司機喊冤,他沒開太快或亂踩煞車,一路上保持平穩,直到其他乘客大喊有人跌倒,他才知道出事了,立刻靠邊停叫救護車,在受傷女子離開後,有乘客告訴他,那名女子在公車站立區後方玩手機不握扶手才受傷。台北地院勘驗公車監視畫面,周姓駕駛在45秒內左轉1次、向左過彎1次、向右過彎1次,最後停下等紅燈時,彭姓女子喊出「誰救救我,我的腿斷了」,當時有乘客「蛤?」了一聲,接著有目擊者對周姓駕駛說:「司機先生有人跌倒了,有人跌倒了」,他回覆:「好,我停在旁邊」。看完監視畫面,法官認為公車行駛狀態吻合駕駛說詞,確實沒有急煞或急轉彎,部分乘客身體晃動是慣性作用所引起的自然現象。問題來了,彭姓女子因為附近人太多擋住鏡頭,剛好沒拍到她如何出意外,所以必須比對相關證詞。彭姓女子自稱一手抓住扶椅背上的握把、一手拿手機,因為她擔心自己參加的團體有新訊息,想在過去的路上看,才一直握著手機,但後來不確定緊急煞車還是大轉彎,她被拋出跌倒。但當時車上另有一名乘客,出庭告訴法官另一個版本的事發經過:彭姓女子站在她座位的前面,跌倒前就在看手機,有時一手拿、有時雙手拿,後來公車稍微轉彎,彭姓女子站直挺挺的「沒扶任何東西」才跌倒,但別人都沒事,她並不覺得公車開特別快,也沒有緊急煞車。法官依據證人供詞及車內畫面,認定彭姓女子擔心漏看手機訊息而不專心站好,也很難因應公車行進動態來防止跌倒,得怪她自己不小心才摔斷腿,不能歸咎司機。判決書中特別提及「社會分工」理論,為了享受科技文明帶來的利益,每個人都會分擔一部分義務,也會承擔一定程度的風險,只要扮演好各自的角色就能相安無事,不會發生危險,法官言下之意,公車載客上路,如果司機穩穩開、站著的乘客也都抓緊,大家都注意安全就沒事,但若乘客不扶好摔傷,不可將過失責任算到司機頭上。彭姓女子另提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原本過失傷害無罪應一併駁回損害賠償案,但她在宣判前已聲請移送,依規定必須由民事庭另外分案審理,周姓司機仍得面對後續求償。
丈夫瞞婚外情娶妻!3個月後聯手情婦殺人 遺體藏浴室才曝光
印度北部哈里亞納邦(Haryana)古爾岡(Gurugram)驚傳一起駭人情殺案。一名22歲女子今年2月才與丈夫結婚,未料新婚僅3個月便離奇失蹤,數日後被發現陳屍一處出租套房浴室內,頭部中彈身亡。警方調查後認定,涉嫌犯案的竟是25歲丈夫安基特(Ankit),他疑為與大13歲情婦拉吉妮德維(Rajni Devi)繼續交往,涉嫌聯手預謀殺害妻子,犯案後一路逃往尼泊爾躲避追緝,直到近日返回印度才落網,目前全案仍持續擴大偵辦。綜合《印度時報》(The Times of India)、《News18》及《新德里電視台》(NDTV)報導,死者瑪杜(Madhu)今年2月19日嫁給安基特,婚後居住在馬內薩爾(Manesar)。警方調查發現,安基特早在婚前便與38歲的拉吉妮德維維持近3年感情,兩人甚至疑似早已結婚,但安基特始終向瑪杜一家隱瞞這段關係,婚後也未與情婦斷絕往來。案發於5月21日。家屬表示,瑪杜當天突然失去聯繫,母親苦尋女兒一整天仍遍尋不著,多次向安基特及其家人詢問去向,卻始終得不到合理解釋。家屬指出,當他們前往男方住處時,安基特未交代妻子下落便匆忙離開,其家人還一再勸阻報警,聲稱事情若鬧大只會讓家族蒙羞,反常態度讓家屬更加起疑,因此於5月22日前往馬內薩爾警局報案,警方最初依失蹤及擄人案件展開調查。就在警方追查失蹤案當天,馬內薩爾卡桑科路(Kasan Khoh Road)一棟私人建築物二樓房間因不斷飄出惡臭,引起附近居民報警。警方到場後,在一間上鎖浴室內發現一具高度腐爛的女性遺體,經確認正是失蹤的瑪杜。法醫初步鑑識顯示,死者頭部遭槍擊致命,警方隨即將案件改依謀殺案方向偵辦。隨著調查深入,警方掌握關鍵線索,認為安基特與拉吉妮德維涉嫌共同策畫這起命案。警方指出,安基特在馬內薩爾經營菸草店,拉吉妮德維則在當地美容院工作。兩人疑為排除婚姻阻礙、繼續維持婚外情,事前便在拉吉妮德維承租的套房密謀犯案。案發當天,安基特以藉口將妻子誘騙至該處,隨後由兩人聯手將她槍殺,再把遺體藏進浴室企圖拖延案情曝光。警方並查出,犯案使用的手槍早在案發約兩個月前就已自北方邦(Uttar Pradesh)購得,研判是為犯案預先準備,顯示整起案件經過長時間規畫。警方表示,兩名嫌犯犯案後先逃往北阿坎德邦(Uttarakhand)宗教聖地哈里瓦(Haridwar),之後越境潛逃至尼泊爾躲避警方追查,直到6月30日返回印度後,遭犯罪調查部門掌握行蹤,在馬內薩爾將兩人逮捕。法院已裁定兩名嫌犯接受5天警方羈押,以利進一步偵訊。死者家屬表示,直到瑪杜失蹤後,才知道安基特一直隱瞞與拉吉妮德維的關係,認為這段婚外情正是奪走女兒性命的主因。警方目前仍持續追查犯案槍枝下落,蒐集更多物證與相關證詞,同時調查是否另有共犯協助藏匿遺體、湮滅證據或協助兩人潛逃,全案仍待進一步釐清。
毒蟲同居正宮、小三再為第3女出頭 一刀刺死乾妹前男友辯正當防衛
台北市一名有毒品前科的男子曾緯承與太太、小三、乾妹同居,齊人之福的日子在今年3月畫下句點,他不滿乾妹的前男友來住處談復合卻發生爭執,主動拿出水果刀刺死對方,落網後卻辯稱是被害者先持刀而他是「空手入白刃」,在拉扯之下意外刺中,應是正當防衛,但台北地檢署依據死者同行友人以及曾緯承小三的證詞,認定並非正當防衛,於今日偵查終結,以殺人罪起訴並移審在押的曾緯承,本案將由國民法官審理。檢警調查,曾緯承與李姓妻子結婚住萬華,家中成員還有兩名女子,分別是江姓小三與李姓乾妹,1男3女因毒品「結緣同居」;李姓乾妹原本有個張姓前男友,2025年年底分手後搬進曾緯承家裡。今年3月8日凌晨,張姓前男友與江姓友人前往曾緯承住家找乾妹討論是否復合,但他懷疑曾緯承與乾妹不僅是乾兄妹關係,還發展出婚外情,曾緯承在旁邊聽到,沒勸乾妹與前男友破鏡重圓還火上加油,導致爆發激烈衝突。曾緯承拿出長19.5公分的水果刀,一刀刺進乾妹前男友的心臟、左肺與肝臟。張姓前男友在朋友攙扶之下,勉強走到一樓不支倒地,送醫急救不治,他的母親、妹妹以及女兒(與前妻所生)對李姓乾妹、曾緯承夫婦、曾緯承小三甚至與死者一起前往談判的江姓友人共5人提出告訴。曾緯承行兇後逃亡,不過找到落腳處之前遭逮收押,北檢最初偵辦時,江姓小三與曾緯承的「正當防衛」口徑一致,甩鍋給乾妹前男友,後來才翻供坦承兇刀並非被害人先使用,而是一開始就由曾緯承拿著,但她還是說因為被害人先衝過來才會出事,仍有維護曾緯承的意思。檢方最終查明,曾緯承的李姓正宮、江姓小三、李姓乾妹以及與死者同行的江姓友人均無犯意聯絡,處分不起訴,唯一起訴的被告是曾緯承,以《刑法》的殺人罪提起公訴。
美眾議院報告披露 韓國政府對美商Coupang之全政府攻擊
三千個帳戶膨脹成三千三百七十萬人 罰鍰竟達本國業者三十七倍二○二六年七月一日,美國聯邦眾議院司法委員會發布三十五頁調查報告,揭南韓國家情報院要求美資Coupang於上海河底打撈一台MacBook Air,事後兩度公開否認涉入。實際外洩僅三千個帳戶,卻遭南韓政府處以四億一千萬美元史上單一公司最高罰鍰。中國籍前員工返國後 從中國境內存取韓國帳戶一名遭Coupang解僱之中國籍工程師,於返回中國後,以竊取自公司之備援登入金鑰潛入Coupang系統。此人所擔任之職位,本為Coupang備援登入機制之設計者,係最能掌握系統弱點之核心工程師。事件爆發後,該員將涉案筆記型電腦棄置於上海某河中,並自稱恐慌所致。此係美國聯邦眾議院司法委員會於二○二六年七月一日發布之階段性工作人員報告《拒絕競爭:南韓對美資企業之歧視性打擊》所揭事實。報告載明,該中國籍前員工雖持竊得金鑰,理論上得存取多達三千三百七十萬個帳戶之資訊,惟其實際下載並保留之帳戶資料僅約三千個。二者間之落差逾一萬倍。此外,該員將涉案筆記型電腦棄置於中國河中,其後於韓國政府協同 Coupang 之秘密回收行動中,方由潛水人員自河底打撈之。此一情狀顯示:從解僱返國、金鑰竊取、遠端存取、資料下載至涉案設備棄置,全案均於中國境內完成。就本次事件之地緣脈絡而言,中國作為所有關鍵行為地之角色,難以以偶然視之。南韓政府知情限縮仍持續誇大 實際三千帳戶說成三千三百萬人報告揭:至二○二五年十二月五日,南韓國家情報院於與Coupang之技術會議中已知悉「該嫌疑人實際外洩之個人資訊之數量恐不若先前所知者為多」。然依 Coupang 現任代理執行長Harold Rogers於眾議院委員會之證詞,儘管國情院已知外洩性質有限,「其並未採取任何步驟糾正南韓官員先前散佈之誤解」,「聯合調查團隊、個資保護委員會、韓國網路振興院或國會議員亦然,其持續令公眾相信該外洩之規模與危險性均遠高於實際者」。此一「政府知情限縮卻仍持續公開誇大」之作為,係委員會於三十五頁報告中最尖銳之指控。報告並直陳,南韓政府「就調查、Coupang於資料事件之角色,以及南韓政府自身於事件後回收行動之角色,均誤導公眾」。委員會之官方新聞稿更以「misled the public」(誤導公眾)為統一定性。此定性所指涉者,並非單一機關之個別失誤,而係涉及國情院、個資保護委員會、韓國網路振興院、聯合調查團隊、國會等多層次國家機器之協同誇大。四億一千萬美元罰鍰 達本國Kakao三十七倍同一委員會揭:二○二六年六月十一日,個資保護委員會對Coupang課處超過四億一千萬美元罰鍰,係史上單一公司最高。此金額約合六千二百四十六億韓元,接近Coupang前年度淨利之兩倍。對照南韓本國業者於類似案件之罰鍰,此金額之不成比例即刻顯現。依報告及Chosun Daily之引述,南韓電信業者SK Telecom就約二千七百萬人資料外洩案,僅遭課九千七百萬美元罰鍰;南韓網路業者Kakao就約四千萬帳戶外洩案,僅遭課一千一百萬美元罰鍰。若以罰鍰金額換算,Coupang所受之罰鍰為Kakao之三十七倍、SK Telecom之四點二倍;然若以外洩規模換算,Coupang實際外洩之三千個帳戶,尚不及SK Telecom或Kakao規模之萬分之一。此為報告所指之「顯不成比例之罰鍰、韓資競爭者不曾遭遇之處分」(disproportionatelylarge penalties not faced by their Korean competitors)之具體樣態。國情院逾二百三十通電話 外交郵袋運返證物報告揭之另一關鍵事實在於南韓國家情報院之深度涉入。委員會取得證據顯示,國情院自二○二五年十二月一日至十二月二十六日間,與Coupang進行逾二百三十通電話及多次面談。國情院並於二○二五年十二月二日發送一封「明示援引韓國《國家情報院法》第五條」之官方公文予Coupang,確認其「依法有配合國情院之義務」。Coupang其後聘僱南韓兩大律師事務所獨立審查,兩律所均認定:依韓國法,Coupang有配合國情院之義務,該公文雖形式上為「請求協助」,實質上非任意。十二月十八日,Coupang依國情院指示,僱潛水團隊於中國上海某河底打撈一台MacBook Air。該筆記型電腦連同其他證物,於「無監視器可攝錄交接過程」之隱蔽地點交予國情院官員;該官員即攜赴駐上海韓國領事館。翌日,國情院以外交郵袋將證物運返南韓。外交郵袋依《維也納領事關係公約》享有絕對豁免,非國情院無從動用。同期間,一名南韓總統辦公室高階官員向Coupang指示與國情院密切合作,並於十二月十五日確認「已就取得與回收裝置事簡報李在明總統」。然而,國情院於十二月二十六日發布新聞稿,宣稱該機關「未就本行動對Coupang下達任何指示」;十二月三十日再度否認。委員會直陳,該陳述「與委員會及分委員會所取得之文件與證詞直接矛盾」。四十件調查中三十三件與外洩無關 勞動部一機關即進行逾四百次檢查報告並記載南韓政府就 Coupang 所發動調查之具體規模:自二○二五年十一月至報告發布為止,逾十個南韓政府機關對Coupang發動四十件調查,其中三十三件與該資料事件無關;累計提出逾四千件文件請求、進行六百五十二次員工面談。單就南韓勞動部一機關,於二○二五年即對Coupang進行逾四百次檢查。Rogers於作證中陳述:「若走進Coupang首爾主要辦公大樓,所遇之人每十人中即有一人為韓國調查員」;該公司被迫指派約一百名員工專責因應韓國監理機關之要求。Rogers於作證中並直陳:Coupang「所受之審查並非因其作為」,而係「因其為一美國公司」、且「於韓國之市場擊敗韓資公司,此為韓方所不欲見者」。此陳述與委員會所指之「歧視性打擊」(discriminatory attacks)定性相合。眾議院結論 直接違反美韓貿易協議委員會於報告結論指出,南韓對Coupang之作為,恐已違反川普政府近期與南韓簽訂之貿易協議;該協議明訂南韓須「確保美方公司不受歧視、於數位服務相關法律與政策方面不面對非必要之障礙,包括線上平台之監理」。委員會於新聞稿中並以「directly violates」(直接違反)此一強烈用語作結。Coupang就本次報告發表官方聲明:「本公司就導致眾議院司法委員會調查之情境表達遺憾,並將持續致力於尋求建設性解決方案,俾使Coupang得以再度成為強化美韓同盟之橋樑,加速惠及兩國之貿易與投資。」該聲明未就委員會報告具體內容逐一回應,顯示 Coupang 目前仍期盼扮演美韓兩國外交合作的橋梁角色,並透過法律途徑處理後續爭議,而非選擇公開論戰。一位不願具名之亞洲競爭法研究者向本刊指出,本次報告最不尋常之處,在於美國國會以其正式調查權,就一國情治機關之對外執法內容予以直接評價。「若中國情報單位曾如此指揮一家外資公司於境外進行證物回收、並事後兩度公開否認,其國際輿論之震盪恐不下於此。」該研究者並補述:南韓政府誇大單一美資公司之外洩規模、以此為由發動十一個機關之全政府攻擊,此一結構本身已表明其執法動機並非個資保護,而係監理歧視。Coupang其他遭南韓監理審視之美資同儕尚包括Google、Netflix、Meta、Apple及OpenAI;Google地圖於南韓境內迄仍受限。報告以此為據,將 Coupang 案定位為「南韓將其法律武器化以阻礙創新美資企業有效競爭」(weaponizedits laws)之一環,並非孤立事件。(資料來源:U.S. House Committee on the Judiciary《Closedfor Competition: South Korea's Discriminatory Attacks on American-OwnedBusinesses》Interim Staff Report二○二六年七月一日;U.S. House Judiciary Committee官方新聞稿;CNBC二○二六年七月一日JustinPapp報導;New York Post二○二六年七月一日Thomas Barrabi報導;Chosun Daily英文版二○二六年七月一日Park Kook-hee報導;Coupang, Inc.官方聲明二○二六年七月一日。)
獨/戰車女駕駛酒駕被逮 同車連長未勸阻還拖17天回報慘丟飯碗
陸軍蘭陽指揮部一名連長深夜邀女士官外出與朋友餐敘,隔天清晨離開時,明知女士官喝酒仍未阻止她開車,被警方抓酒駕並移送台北地檢署,連長未依規定於案發30分鐘內通報上級,而是在17天後才回報,遭蘭指部認定違反《陸海空軍懲罰法》、《國軍軍風紀維護實施規定》,共記2大過、2小過,連長不服2大過害他退伍,訴願遭駁後提起行政訴訟,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軍方的懲處合理,判連長敗訴。酒駕女士官曾上過新聞,2020年蘭指部執行反擊待機位置遂行戰力防護任務,其中一輛開出營區的M60A3戰車就由本案女士官駕駛,當時她受訪表示,女性當裝甲兵比一般兵種更辛苦,她得獨自搬起3、40公斤的戰車彈,另外因為戰車的煞車特別「硬」,如果駕駛腿力不足就難以勝任,對於自己第一次開戰車行駛民間道路,她既緊張又興奮,覺得「自己好帥」。軍中少見的女性戰車駕駛如何淪為酒駕犯?案發前晚10點,機械化步兵營林姓連長邀約女士官去朋友家吃飯,席間有喝百威啤酒,隔日上午6點多,女士官開車載連長離去時遭員警攔查並測出酒測值0.33,由於她坦認犯下公共危險罪,北檢緩起訴處分1年、並要求在緩起訴處分確定後3個月內支付公庫3萬元。林姓連長因「酒駕連坐罰」接到9千元罰單,但他更大的麻煩是飯碗不保,蘭指部召開懲罰評議會,指出連長身為單位主官應潔身自愛、以身作則,卻主動邀約女性部屬在外飲酒、也明知部屬已喝酒仍未規勸,導致發生酒駕事件,這部分違失記兩大過;至於連長沒在女士官酒駕被逮的第一時間回報部隊,則記兩次小過。懲處出爐後一個月,林姓連長因此退伍,他狀告蘭指部喊冤,事發時他已喝醉,不知道女士官有沒有喝酒,當然無從阻止酒駕,而且女士官只是移車到附近的停車格,車子一開出去警察就來了,違法情形並不嚴重;他沒立刻回報長官是顧慮連隊正在基地測驗,不願影響士氣,所以等到測驗結束主動向營長報告,並非他隱匿不報,不該懲處過重導致他退伍,請法官撤銷原處分和訴願決定。北高行認定,軍方內部調查無誤,駁回林姓連長的訴求。行政訴訟審理期間曾傳喚酒駕女士官,她的證詞更成為壓倒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她證稱連長在案發時打電話給營區人事官,還不准她跟別人說,因此法官判斷連長仍然清楚自己在做什麼事,才會要求部屬配合隱匿,所謂酒醉無力勸阻酒駕純屬卸責之詞。
獨/蔣萬安女幕僚被性騷!台北時裝週拍市長定裝照 VOGUE造型師對她摟腰襲臀
台北市長蔣萬安2024年為了在「台北時裝週」走紅毯,活動前幾天在市政府大樓配合VOGUE雜誌拍攝定裝照,卻有一名女幕僚遭到雜誌造型師先摟腰再襲臀,拍攝工作結束後,VOGUE雜誌主管前往被害人的辦公室道歉,竟說出這是「時尚產業的工作習慣」,形同在被害人傷口上灑鹽;造型師吃上官司仍不認罪,還聲請測謊自清,不過法官認為沒必要,被害人及目擊證人的證詞足以佐證造型師性騷擾,全案經台北地院判刑4個月,高等法院駁回上訴而定讞。台北時裝週由文化部、經濟部與台北市府主辦,VOGUE雜誌則是官方固定合作夥伴,這場年度時尚秀以扶植台灣時尚產業為核心,2018年開辦以來,包括柯文哲、蔣萬安都曾穿上本土設計師的作品盛裝出席。2024年10月20日蔣萬安以「白馬王子」的造型現身台北時裝週,10月14日他先在市府大樓11樓、市長室與貴賓室之間的走廊上輪流試了四套衣服,並由市府同仁拍攝定裝照。拍照當天VOUGE團隊也到場確認蔣萬安的服裝,其中有一名造型顧問負責準備服飾、為市長套量衣服,就在拍照進行時,他站在一名身穿露腰短上衣的市府女幕僚旁邊,突然伸手攬住女方左側腰部,再往下滑摸到臀部。女幕僚又驚又怕,礙於市長定裝照還在拍攝,她暫時隱忍,趁蔣萬安離開換裝的空檔,向同事反映被性騷擾;當時站在她後方的同事也看到VOGUE造型師是怎麼摸的,等到拍攝告一段落,就告知負責接洽VOGUE的局處有女性同仁被性騷擾。VOGUE主管獲報馬上找女幕僚談,卻說時尚產業的工作習慣如此,工作比較沒距離「造型師可能不是這個意思」,如果讓女幕僚不舒服,由主管代為道歉。但女幕僚無法認同這個說法,也不想接受道歉,因此講完「這個習慣不能被接受」之後,就請VOGUE團隊先離開。受害女子事後前往台北市警局婦幼隊報案,台北地檢署認定造型師觸犯《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第1項:「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之行為」並依法起訴。造型師一、二審均不認罪,強調從未接近或碰過女幕僚,更沒有性騷擾的犯意,但法官認為,女幕僚案發前不認識造型師,雙方因公務而第一次見面,女幕僚不會平白無故誣陷造型師,加上她對於性騷擾過程前後供述一致、兩位同事的證詞也吻合事發經過,因此認定造型師確有性騷,判處4月,可易科罰金1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