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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reads買馬克杯竟栽入詐團陷阱!蘆洲警破跨區詐欺洗錢毒品鏈
新北市蘆洲警分局近日破獲一宗結合詐欺、洗錢與毒品的跨區犯罪案件,手法相當巧妙且危險。36歲吳姓女子日前在社群平台Threads購買二手星巴克馬克杯,依指示付款5,060元後,詐團卻謊稱「轉帳失敗」,進一步要求她提供多張金融卡以便退款。吳女機警察覺有異,立即向蘆洲警分局集賢派出所報案,並配合警方設下誘捕陷阱。警方在捷運站暗中埋伏,於嫌犯取物當下當場逮捕18歲鄒姓男子,現場查扣5張金融卡及手機1支。鄒嫌坦承受雇於詐團,並願意協助警方追查上游成員。專案小組循線追查至台北市羅斯福路一帶旅館,當晚逮獲35歲羅姓男子。警方進入其房間搜查,赫然發現大麻圓餅、大麻煙油管、大麻研磨器、筆電、讀卡機2台、金融卡58張、存摺1本及現金16萬6千元,證據相當豐富。蘆洲警分局偵查隊警務員李延昱表示,此案從「假買賣」詐騙一路追查,成功瓦解跨區犯罪鏈,涉案不僅是詐欺,還涉及洗錢及毒品交易。警方將持續追查幕後主嫌及金流來源,避免類似犯罪再度發生,整起案件已依詐欺、洗錢防制法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
北市中階警官人事異動出爐 88人名單曝
為應勤、業務需要,北市警局秘書等職缺,經局長李西河邀集3位副局長、主任秘書、督察長與政風室及人事室主任等共同開會檢討,依適才適所、專才專用、品操能力、工作表現、職務歷練等原則通盤考量,計派補第四至九序列秘書、專員、副分局長、少年、婦幼警察隊隊長、捷運警察隊副隊長、偵查隊隊長、組長、主任、股長、刑事警察大隊專員、督察員、警務正、警備隊隊長、中隊長、副中隊長、警務員兼所長、警務員、巡官兼所長等職務計88人。本案職務異動人員如附一覽表,並統一於114年8月28日(星期四)離到職。1、萬華分局副分局長江勛貴陞任本局督察室秘書2、大安分局副分局長段智剛陞任本局犯罪預防科秘書3、中山分局副分局長黃全愉陞任本局督察室專員(第四序列)4、本局防治科專員(第五序列)蔡煉勇陞任本局防治科專員(第四序列)5、大同分局副分局長陳義孟調任萬華分局副分局長6、內湖分局副分局長楊文欽調任大同分局副分局長7、中正第二分局副分局長楊坤明調任內湖分局副分局長8、少年警察隊隊長翁麒豪調任中正第二分局副分局長9、松山分局督察組組長張翊軒陞任少年警察隊隊長10、婦幼警察隊隊長許煜凡調任大安分局副分局長11、大安分局督察組組長陳志傑陞任婦幼警察隊隊長12、松山分局副分局長吳坤安調任中山分局副分局長13、北投分局副分局長鄭威信調任松山分局副分局長14、本局秘書室秘書林佳毅調任北投分局副分局長15、本局犯罪預防科專員(第五序列)吳添發調任本局勤務指揮中心專員(第五序列)16、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一隊隊長陳俊誠陞任本局秘書室專員(第五序列)17、捷運警察隊副隊長詹永樟調任中正第一分局民防組組長18、萬華分局秘書室主任黃孝勳調任捷運警察隊副隊長19、刑事警察大隊專員張駿緯調任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三隊隊長20、萬華分局偵查隊隊長詹木順調任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一隊隊長21、大同分局偵查隊隊長高玉松調任萬華分局偵查隊隊長22、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四隊隊長袁雲澂調任大同分局偵查隊隊長23、刑事警察大隊肅竊組組長周維強調任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四隊隊長24、刑事警察大隊預防組組長徐崧騰調任刑事警察大隊肅竊組組長25、刑事警察大隊經濟組組長黃琦鈞調任刑事警察大隊勤務指揮中心主任26、刑事警察大隊專員林承緯調任刑事警察大隊經濟組組長27、信義分局偵查隊隊長曾逸群調任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二隊隊長28、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二隊隊長施純興調任信義分局偵查隊隊長29、萬華分局督察組組長陳佳宏調任大安分局督察組組長30、保安警察大隊督察組組長林聖崴調任萬華分局督察組組長31、本局督察室督察員洪長義調任保安警察大隊督察組組長32、士林分局督察組組長吳國鍵調任松山分局督察組組長33、中正第二分局督察組組長魏子淘調任士林分局督察組組長34、文山第二分局督察組組長林宇鴻調任中正第二分局督察組組長35、本局督察室督察員鄭碩堯調任文山第二分局督察組組長36、大同分局勤務指揮中心主任蘇信蓉調任萬華分局秘書室主任37、保安警察大隊後勤組組長柯巧心調任大同分局勤務指揮中心主任38、中正第一分局勤務指揮中心主任柯立福調任保安警察大隊後勤組組長39、文山第一分局勤務指揮中心主任溫冀傑調任中正第一分局勤務指揮中心主任40、南港分局行政組組長柯清波調任文山第一分局勤務指揮中心主任41、本局後勤科財產股股長蘇棋秀調任南港分局行政組組長42、本局保防科警務正馮忠堂調任本局後勤科財產股股長43、本局防治科警務正薛博文調任刑事警察大隊專員44、大安分局安和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王健仲陞任本局防治科警務正45、本局後勤科警務正黃冠豪調任刑事警察大隊專員46、信義分局六張犁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盧禹澄陞任本局後勤科警務正47、本局保安科警務正鄭俊廷調任本局督察室督察員48、南港分局刑事警務員許書桓陞任本局保安科警務正49、中正第一分局介壽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余承翰陞任本局督察室督察員50、本局防治科警務正陳謙時調任本局保防科警務正51、松山分局松山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霍建元陞任本局防治科警務正52、本局後勤科警務正林柏齡調任本局犯罪預防科警務正53、大同分局刑事警務員黎家維陞任本局後勤科警務正54、中山分局中山二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陳易典調任松山分局警備隊隊長55、中山分局圓山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歐陽勳調任中山分局中山二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56、中山分局民權一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張孝安調任中山分局圓山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57、中正第二分局南昌路派出所巡官兼所長劉張長誠陞任中山分局民權一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58、萬華分局東園街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曾鈺舜陞任中正第二分局南昌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59、萬華分局大理街派出所巡官兼所長梁宇謦陞任萬華分局東園街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60、大同分局民族路派出所巡官兼副所長黃政維調任萬華分局大理街派出所巡官兼所長61、中山分局中山一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方定工調任大同分局建成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62、中山分局長安東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李欣鴻調任中山分局中山一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63、大同分局建成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朱柏翰調任中山分局長安東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64、北投分局長安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鄭偉男調任松山分局松山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65、萬華分局康定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熊一鋒調任北投分局長安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66、信義分局六張犁派出所巡官兼副所長林錦瑞調任萬華分局康定路派出所巡官兼所長67、大安分局和平東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王聖傑調任大安分局安和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68、內湖分局文德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楊開琮調任大安分局和平東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69、內湖分局港墘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王冠畬調任內湖分局文德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70、文山第一分局復興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陳俊諺調任內湖分局港墘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71、少年警察隊警務員林文基調任文山第一分局復興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72、士林分局後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江中月陞任中正第一分局介壽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73、內湖分局潭美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蔡岱娟陞任士林分局後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74、內湖分局港墘派出所巡官兼副所長郭冠呈調任內湖分局潭美派出所巡官兼所長75、信義分局吳興街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賴何杰調任中正第一分局忠孝西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76、中山分局警務員林健智調任信義分局吳興街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77、內湖分局內湖派出所巡官兼所長張哲偉陞任大安分局警務員78、中山分局圓山派出所巡官兼副所長陳睿哲調任內湖分局內湖派出所巡官兼所長79、中正第二分局思源街派出所巡官兼所長曹明德陞任士林分局警務員80、南港分局舊莊派出所巡官兼所長陳永晉陞任中正第二分局思源街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81、中山分局中山二派出所巡官兼副所長孫晟豪調任南港分局舊莊派出所巡官兼所長82、中山分局中山一派出所巡官兼副所長陳布長調任信義分局六張犁派出所巡官兼所長83、士林分局警務員吳柏毅調任大安分局警備隊隊長84、交通警察大隊警務員梁雅晨調任交通警察大隊中隊長85、保安警察大隊中隊長李智瑋調任南港分局刑事警務員86、中山分局警備隊隊長黃紀德調任保安警察大隊中隊長87、保安警察大隊副中隊長王嘉明調任保安警察大隊警務員88、大安分局警務員林孝儒調任保安警察大隊副中隊長
北市警局中階警官人事異動 萬華行政組組長人選出爐
為應勤、業務需要,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組長等職缺,經該局李局長邀集3位副局長、督察長與政風室及人事室主任等共同開會檢討,依適才適所、專才專用、品操能力、工作表現、職務歷練等原則通盤考量,計派補第六至九序列組長、警務正、警務員兼所長、警務員、巡官兼所長等職務計23人。其中,萬華分局行政組組長先前因涉及賭博案件遭收押至今,空缺將由現任士林行政組組長黃贏慧接任。本案職務異動人員如附一覽表,並統一於114年6月27日(星期五)離到職。1、士林分局行政組組長黃贏慧調任萬華分局行政組組長2、北投分局行政組組長龔鴻曦調任士林分局行政組組長3、少年警察隊行政組組長陳功輝調任北投分局行政組組長4、少年警察隊預防組組長連承志調任少年警察隊行政組組長5、本局防治科警務正薛先得調任少年警察隊預防組組長6、萬華分局偵查隊警務員兼副隊長黃冠豪陞任本局後勤科警務正7、大安分局瑞安街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王崇倫調任松山分局刑事警務員8、信義分局六張犁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陳春玄調任大安分局瑞安街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9、萬華分局西門町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盧禹澄調任信義分局六張犁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10、大安分局羅斯福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陳韋勲調任萬華分局西門町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11、文山第一分局木柵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石騰調任大安分局羅斯福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12、文山第一分局警務員黃政剛調任文山第一分局木柵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13、大同分局寧夏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榮柏毓調任刑事警察大隊警務員14、士林分局翠山派出所巡官兼所長李佳諺陞任大同分局寧夏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15、保安警察大隊分隊長劉韋伶調任士林分局翠山派出所巡官兼所長16、文山第二分局興隆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蕭順升調任中山分局刑事警務員17、文山第一分局木新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陳建中調任文山第二分局興隆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18、刑事警察大隊警務員黃振綱調任文山第一分局木新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19、內湖分局康寧派出所巡官兼所長蔡宗銘陞任南港分局警務員20、南港分局玉成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吳璽名調任內湖分局康寧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21、南港分局南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蔡佾錩調任南港分局玉成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22、萬華分局刑事警務員馬秋揚調任南港分局南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23、保安警察大隊分隊長蘭建榕調任士林分局山仔后派出所巡官兼所長
28警脫穎而出獲頒全國模範警察 彰警破非法傾倒廢棄物產業鏈
為慶祝即將到來的警察節活動,警政署12日上午舉辦警察節慶祝大會,自全國各地選出28位全國模範警察與10位獲頒警察勳章的人員,不少獲選警察查緝建功成果卓越。獲選的28位全國模範警察為警政署國際組警務正郭振賢、警政署政風室專員林孝聰、北市警局士林分局巡佐朱志強、北市警局文山第二分局偵查佐鄭若妤、新北市警局海山分局小隊長林淵照、新北市警局刑大偵查佐黃世裕、桃園市警局桃園分局偵查佐張玉芬、台中市警局犯罪預防科警員黃國龍、台南市警局麻豆分局組長吳俊忠、台南市警局刑大警務員王鐘民、高雄市警局刑大分隊長吳欣儒、高雄市警局刑大分隊長黃冠中、高雄市警局刑大偵查佐陳續文、基隆市警局刑大偵查佐趙崢。新竹市警局第三分局偵查員侯富鈞、新竹縣警局竹北分局偵查佐李冠增、彰化縣警局刑事警察局小隊長陳宥任、彰化縣警局員林分局偵查佐林家宏、南投縣警局刑大偵查佐蕭博文、嘉義縣警局水上分局偵查佐謝宗憲、屏東縣警局刑大偵查佐連政、宜蘭縣警局礁溪分局巡佐呂適宇、保安警察第三總隊第二大隊偵查佐康力權、保安警察第一總隊第二大隊小隊長林睿杰、刑事警察局偵查第六大位偵查正張家鋐、刑事警察局偵查第七大隊偵查正陳柏瑋、花蓮港務警察總隊刑警隊偵查佐許喬盛、警專總務處組長邱國賢。其中,宜蘭縣礁溪分局巡佐呂適宇去年1月偵辦擄人案件,25歲秦姓女子在桃園遭設局誘騙,被強押至礁溪某社區日租套房,所幸秦女的友人獲報後緊急報警,然而警方到場後卻遭歹徒開3槍攻擊,所幸警方立即開7槍還擊,擊傷歹徒右肩與左腿,成功救出秦女並將人逮捕。而彰化縣警局刑事警察局小隊長陳宥任,於2021年至2024年間以科技創新手法對非法傾倒廢棄物產業鏈進行調查,掌握地主、土地仲介、回填業者、非法車隊、處理場、北部建地與幫派成員等涉案,共查獲55處非法回填地,總面積140萬平方公尺,相當於6.5座大安森林公園,共移送181人、查扣76輛曳引車、28處不動產,粗估犯罪所得至少約10億元,其中有6千萬元主動繳回。
名單曝!萬華養生業風紀案「2警官收押」 北市警局發布6人預防性輪調
北市警局萬華分局本月初爆發2線3星行政組組長鄧進華等3名官警收賄案,重創警察形象,為防止風波擴大,市警局29日臨時發布「預防性輪調」,中山分局與中正二分局的行政組長進行職務對調。萬華分局行政組長一職,仍由代理,並未補實。由於萬華區色情養生行業複雜,此案爆發後引發基層員警議論,更傳出檢調已掌握更進一步的事證,可能擴大偵辦,讓市警局高層承受巨大壓力,更傳出牽涉收賄案的警務員吳嘉葳浮報超勤,時任中山分局行政組組長並未察覺,也在此波調動遭連帶處分。市警局發布第六序列主管的調整名單,新人事命令預計於5月2日統一辦理離到職。游志文:原任北投分局保防組組長,將調任市警局行政科股長。楊健良:原任萬華分局保防組組長,將調任北投分局保防組組長。謝育銘:原任警局行政科股長,將調任萬華分局保防組組長。張義和:原任景局行政科股長,將調任中警局行政科股長。謝紹哲:原任中山分局行政組組長,將調任中正第二分局行政組組長。蔡仁華:原任中正第二行政組組長,將調任中山分局行政組組長。
警察販毒、侵占公款!嘉義縣警員因債務販賣安非他命 慘遭逮捕
嘉義縣1名劉姓警務員,因背負沉重債務,選擇走上販賣毒品的歧途,甚至侵占公款來解決財務困境,這位32歲的警員近日在網路上販賣安非他命時,意外被警方抓獲,經調查發現,劉姓警員不僅涉入販毒,還涉嫌挪用公款,事件引起社會廣泛關注。根據嘉義地檢署的調查,劉姓警員自2023年4月起擔任嘉義縣警察局保安民防科的警務員,負責監控系統與車輛辨識系統的建置等工作,因為欠債問題,於2025年1月挪用公款中的1萬9200元,原本應該發放的補助金額是2萬8800元,但僅發放了9600元,剩餘的款項用於個人債務清償。然而,更讓人震驚的是,劉姓警員的販毒行為,2025年2月,在交友軟體Band群組中發布販賣毒品的消息,並與喬裝成買家的嘉義縣及台北市大安分局警員達成交易協議,2月10日,與嘉義縣警方的卧底交易,並成功寄出了含有甲基安非他命的包裹,2月11日再次與大安分局員警完成另1宗販毒交易,最終在嘉義市被警方當場逮捕。劉姓警員的行為不僅違法,且背離身為執法人員應有的職責,助長了毒品泛濫的社會問題,嘉義地檢署表示,針對劉姓警員的犯罪行為,將依貪污治罪條例對其提起公訴,並決定宣告褫奪其公權5年,以儆效尤。
北市員警涉包庇賭博電玩業者 3員警遭帶回搜索
北市驚傳員警疑似與電玩業者勾結收賄!北市萬華分局日前偵辦遊藝場案件時,報請地檢署偵辦後發現疑似有其他分局員警涉案,而萬華分局鄧姓行政組組長涉嫌包庇轄區賭博電玩業者,1日北市警局督察室、調查局、萬華分局與保安大隊等發動搜索,帶回鄧姓組長、北市保大一名吳姓警務員與市警局督察室林姓員警3人以進一步釐清相關案情。對此,北市警局也回應表示,本局將依偵審結果從嚴追究相關人員行政及考監責任。針對員警違法違紀案件,均主動調查,依法嚴處,絕不寬貸,秉持「警紀警辦」、「毋枉毋縱」之立場及「不掩飾、不庇縱、不護短」之態度,即時汰除不適任員警,展現淨化團隊決心,以維警譽。
北市警官人事大風吹 百人名單一次看
為應勤、業務需要,北市警局督察等職缺,經局長李西河邀集3位副局長、主任秘書、督察長與政風室及人事室主任等共同開會檢討,依適才適所、專才專用、品操能力、工作表現、職務歷練等原則通盤考量,計派補第四至八序列督察、秘書、專員、捷運警察隊隊長、副分局長、副大隊長、偵查隊隊長、組長、主任、股長、刑事警察大隊專員、督察員、警務正、中隊長、警務員兼所長等職務計100人。本案職務異動人員如附一覽表,並統一於114年3月7日(星期五)離到職。1、本局督察室秘書林崇志調任本局督察室督察2、內政部警政署專員(第四序列)林佳毅調任本局秘書室秘書3、本局保安科專員(第四序列)陳國座調任本局保安科督察4、士林分局副分局長余永廉陞任本局督察室專員(第四序列)5、本局督察室秘書李兆欣調任本局督察室督察6、本局行政科專員(第四序列)郭大恆調任本局督察室秘書7、士林分局副分局長吳山連陞任本局訓練科專員(第四序列)8、松山分局副分局長江勛貴調任萬華分局副分局長9、內湖分局副分局長呂政國調任松山分局副分局長10、交通警察大隊副大隊長蔡三保調任內湖分局副分局長11、大同分局副分局長林聖章調任交通警察大隊副大隊長12、南港分局副分局長張舜南調任大同分局副分局長13、信義分局督察組組長陳佳緯陞任南港分局副分局長14、中正第二分局副分局長李瑞泰調任士林分局副分局長15、內政部警政署秘書陳正揚調任中正第二分局副分局長16、中正第一分局副分局長許卜仁調任萬華分局副分局長17、萬華分局副分局長李秉蒼調任中正第一分局副分局長18、北投分局副分局長鄭榮安調任士林分局副分局長19、文山第二分局副分局長陳偉仁調任北投分局副分局長20、信義分局行政組組長陳惠敏陞任文山第二分局副分局長21、文山第一分局副分局長高李孟驊調任本局行政科專員(第五序列)22、本局中山分局周烱宏調任文山第一分局副分局長23、本局保安科警備股股長廖洛育陞任捷運警察隊隊長24、中正第一分局偵查隊隊長蔡致然陞任保安警察大隊副大隊長25、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四隊隊長蔡漢政調任中正第一分局偵查隊隊長26、中山分局偵查隊隊長袁雲澂調任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四隊隊長27、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八隊隊長鄭文學調任中山分局偵查隊隊長28、刑事警察大隊肅竊組組長陳重仁調任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八隊隊長29、刑事警察大隊經濟組組長周維強調任刑事警察大隊肅竊組組長30、刑事警察大隊預防組組長黃琦鈞調任刑事警察大隊經濟組組長31、刑事警察大隊專員徐崧騰調任刑事警察大隊預防組組長32、刑事警察大隊專員劉居榮調任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三隊隊長33、大安分局偵查隊隊長陳俊誠調任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一隊隊長34、松山分局偵查隊隊長謝昆材調任大安分局偵查隊隊長35、士林分局偵查隊隊長許文鋒調任松山分局偵查隊隊長36、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一隊隊長陳志峯調任士林分局偵查隊隊長37、北投分局督察組組長于長豪調任信義分局督察組組長38、刑事警察大隊督察組組長周永健調任北投分局督察組組長39、捷運警察隊督察組組長張育豪調任刑事警察大隊督察組組長40、本局督察室督察員黃鉅增調任捷運警察隊督察組組長41、本局防治科查察股股長劉熙能調任大同分局防治組組長42、本局民防管制中心業務股股長蔡瑞騰調任本局防治科查察股股長43、本局行政科警務正陳瑞明調任本局民防管制中心業務股股長44、信義分局民防組組長吳博誠調任大安分局民防組組長45、中正第一分局秘書室主任茹向弘調任信義分局民防組組長46、本局後勤科裝備股股長孟繁勳調任中正第一分局秘書室主任47、文山第二分局交通組組長張恆睿調任本局後勤科裝備股股長48、本局公共關係室警務正崔企英調任文山第二分局交通組組長49、保安警察大隊行政組組長林鼎淵調任南港分局民防組組長50、本局保防科保防股股長呂鴻裕調任保安警察大隊行政組組長51、本局秘書室出納股股長蔡鎮群調任本局保防科保防股股長52、本局勤務指揮中心企劃股股長王美惠調任本局秘書室出納股股長53、本局勤務指揮中心督察員陳泓瑜調任本局勤務指揮中心企劃股股長54、大同分局督察組組長江增健調任本局保安科警備股股長55、內湖分局督察組組長顏三隆調任大同分局督察組組長56、南港分局督察組組長許竣閔調任內湖分局督察組組長57、交通警察大隊督察組組長李新民調任南港分局督察組組長58、本局督察室督察員陳良勇調任交通警察大隊督察組組長59、本局保防科社調股股長時自廣調任中山分局保防組組長60、本局公共關係室新聞股股長王明祝調任本局保防科社調股股長61、本局保安科警務正張俼銘調任本局公共關係室新聞股股長62、內湖分局防治組組長謝和軒調任信義分局行政組組長63、南港分局防治組組長簡世珪調任內湖分局防治組組長64、本局犯罪預防科宣導股股長儲南傑調任南港分局防治組組長65、本局犯罪預防科警務正駱伯舟調任本局犯罪預防科宣導股股長66、北投分局保防組組長詹樹雄調任士林分局保防組組長67、少年警察隊預防組組長游志文調任北投分局保防組組長68、本局秘書室警務正連承志調任少年警察隊預防組組長69、本局勤務指揮中心督察員呂東益調任本局勤務指揮中心警務正70、本局督察室警務正蔡佳瑜調任本局督察室督察員71、本局勤務指揮中心督察員陳岳宏調任本局勤務指揮中心警務正72、本局督察室警務正鄭其昌調任本局督察室督察員73、本局勤務指揮中心督察員林惠山調任本局勤務指揮中心警務正74、本局督察室警務正陳盈宇調任本局督察室督察員75、刑事警察大隊科技犯罪偵查隊警務員兼副隊長吳思怡陞任刑事警察大隊專員76、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四隊警務員兼副隊長張駿緯陞任刑事警察大隊專員77、本局防治科警務正蘇孫敏調任本局公共關係室警務正78、少年警察隊警務員呂倩玉陞任本局防治科警務正79、刑事警察大隊警務員張珮資陞任本局秘書室警務正80、交通警察大隊警務員蔡佩穎陞任本局行政科警務正81、本局督察室警務正楊鎧維調任本局督察室督察員82、本局後勤科警務正洪志恒調任本局勤務指揮中心警務正83、本局行政科警務正陳志翔調任本局後勤科警務正84、保安警察大隊第三中隊中隊長張林傑陞任本局行政科警務正85、松山分局警務員朱智揚陞任本局保安科警務正86、大安分局警務員廖健翔陞任本局犯罪預防科警務正87、萬華分局西園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呂凱揚陞任本局督察室督察員88、松山分局警務員陳玠齊陞任本局督察室督察員89、本局法規室警務正王雅亭調任本局人事室(支援交通警察大隊事故處理組)警務正90、本局後勤科警務正呂育陞調任本局法規室警務正91、交通警察大隊中山分隊中隊長陳禾明陞任本局後勤科警務正92、本局犯罪預防科警務正簡宗瑋調任本局人事室(支援交通警察大隊執法組)警務正93、交通警察大隊直屬第三分隊中隊長吳庭有陞任本局犯罪預防科警務正94、交通警察大隊中正第一分隊中隊長謝睿騰陞任本局防治科警務正95、中正第二分局警務員黃庭芳陞任本局民防管制中心警務正96、保安警察大隊警務員汪鳳儀調任保安警察大隊中隊長97、交通警察大隊警務員林睿哲陞任交通警察大隊中隊長98、大同分局重慶北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黃英洲陞任萬華分局西園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99、北投分局關渡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何彥鋒調任大同分局重慶北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100、士林分局警務員李昌祐調任北投分局關渡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
桃園情侶凌晨吵架!女友竟耍脾氣「站路中」 警:恐挨罰500元
桃園市中壢區27日凌晨2時許有1對情侶疑似吵架,未料年輕女子竟負氣下車並站在馬路中央,場面相當危險,其男友見狀趕緊將車開到她身旁,並拉至路旁防止意外發生,事後有目擊者將事發過程發布在網路社群平台,結果引發網友熱議,後續該情侶恐將依違反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遭警開罰。據了解,目擊者在Threads社群平台發布1則貼文,並寫道「剛剛發生的中壢中華路ykk那裡,情侶吵架女生跑到路中間耍脾氣,超好笑是怎樣」,結果引來大批網友回覆,稱「可以不要擋別人的路嗎」、「你們最好不要分手,以免禍害他人」、「超好笑,乾脆躺在那邊吵好了」及「要害人也不是這樣吧」。警方表示,中壢警分局交通組警務員徐光九指出,針對女子站在路中央影響其他用路人通行的危險行為,恐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規定,可處新台幣500元罰鍰。
警界震撼!嘉義警員休假期間販毒遭釣出 同袍設局逮「自己人」
台北市大安警分局安和派出所的員警,近日在例行的網路巡邏中發現,有網友正在販售安非他命,隨後決定與該賣家約定交易,原本以為只是一場簡單的網路監控行動,但當警方趕到現場進行查驗身份時,居然發現對方竟是嘉義縣警察局的1名警務員,這一發現讓在場的警方震驚不已。事情發生在2月14日中午12點左右,大安分局的員警在網路巡邏時,發現1名網路用戶正在販售安非他命,價格為每錢6000元,根據線索,警方與該販毒嫌犯約定於嘉義市進行交易,沒想到,當警方在現場逮捕嫌疑人時,經過清查後發現嫌犯,居然是嘉義縣警察局保安科的劉姓警員。嘉義縣警察局隨後公布消息表示,該名劉姓警員在假日休息時遭到逮捕,且案件牽涉到販毒罪行,此案的發展引起社會的廣泛關注,尤其是劉姓警員居然是,在執法機構中擔任職位的警務員,警方調查後,發現劉員早已列入風紀問題的管控名單,但其販毒行為仍舊繼續進行,造成了極大的警界形象損害。嘉義縣警局強調,對於此類警務員的行為,將毫不容忍,並表示將秉持「不掩飾、不避重、不護短」的態度,全面協助調查並處理此事,該局將根據相關規定,對劉姓警員處以2大過免職處分,並在此後進行嚴厲懲處,決不姑息;此外,嘉義地方法院於2月25日裁定將劉員羈押禁見,案件仍在進一步偵辦中。◎《CTWANT》提醒您:拒絕毒品 珍惜生命
嘉義警急需用錢涉嫌販毒遭逮 嘉義地院裁定羈押禁見
嘉義縣警局保安科劉姓警務員疑似因缺錢,涉嫌上網販售毒品遭北市警查獲,經嘉義地院訊問後,劉員坦承犯行,同時卻辯稱主觀上並無營利意圖,經法官勘驗通訊軟體紀錄後,發現劉員試圖湮滅證據且犯罪嫌疑重大,裁定羈押禁見。據悉,日前警方在網路出巡時,發現有群組販售二級毒品安非他命。警方隨即佯裝交易,與對方相約嘉義市進行面交,於14日晚間派出大批警力埋伏,成功逮捕劉員,未料卻在清查身份後,發現劉員身份。事後,嘉義縣警局表示,劉員本是風紀列管人員,仍知法犯法,嚴重影響警譽,故記2大過免職。嘉義地院審酌,劉員在本案初次犯行遭查獲以後,仍於隔日前往面交地點交易,可見其犯罪企圖甚明,足證劉員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另,根據劉員與毒品上游賣家對話紀錄,可發現劉員遭查後,立即刪除手機內相關聯絡資訊,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之虞。根據劉員自述,可了解其目前屬負債狀態,急需現金又熟知毒品交易源頭資訊,再次犯案的可能性不低,因此經嘉義地院權衡後,認為有羈押必要,故依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3款、第101條之1第1項第10款諭知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揪網友吸毒約炮還自爆警察身分 高雄警遭2大過免職所長遭連坐拔官
高雄市鳳山警分局近日爆出員警吸毒案,新甲派出所37歲高姓員警在網路上揪女網友吸毒約泡,更貼出制服自爆身分,該女網友則憤而檢舉,警方調查後確認高員吸毒事證屬實,將他記2大過免職,許姓所長則因督導不周也被連坐,其所長職務遭拔除,調任仁武警分局當警務員。據了解,高員是特考班畢業,從警約8年,平時功績平平、表現正常,但曾因涉足不當場所而被列管,分局見他事隔多年未再犯而降低列管標準,如今竟又爆出吸毒。高員日前透過交友軟體認識一名女網友,他貼出自己身著警察制服的照片揭示職業,還以「那個東西用了,會很想有人陪」,約女網友吸毒、發生性關係,甚至透露曾將證物室要銷毀的毒品拿去轉售,該名網友則氣得在網路上公布此事。高員起初還試圖施壓女網友,稱「輿論燒起來的話,那我就正式只能把妳告倒」、「現在不打來,卻像想毀了我的人生」,還發10秒的語音訊息無奈說「妳死定了啦」,女網友則頂住壓力,仍向督察室檢舉。高雄市警局獲報後展開調查,確認涉案男子為高員,在他自願同意搜索和採集尿液後,確認其尿液呈毒品陽性反應,並起獲毛重1.49公克K他命。鳳山警分局表示,將深入追查,用最高標準嚴查究辦、勿枉勿縱,並依規定召開考績會,核予高員2大過免職,許姓所長也遭連累,8日被拔官調整非主管職務,遭調任仁武警分局警務員。
洩密總統不公開行程!保六警官遭停職、收押
總統維安團隊成員保六總隊曹姓警官,平時負責總統賴清德行程,卻數次將總統不公開行程,洩露給身旁友人,直到檢方偵辦其他案件時,從其中1名涉案人手機中發現總統行程,還包含內部維安機密檔案。檢方訊後已依洩密、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等罪嫌,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並下令停職處分。據了解,檢調偵辦其他案件時,在其中一名涉案人手機中,發現總統的不公開行程,有接見外賓名單、維安警力配置等特勤內部機密檔案。經檢方追查發現,消息來源出自於負責總統維安萬里警衛室的一名保六曹姓警官,檢方懷疑他可能遭對岸吸收,進而洩漏總統機密行程。8日檢調約談曹員,他辯稱是朋友詢問,自己只是單純傳給對方,完全沒收錢。但檢方調查後發現,曹員曾向維安團隊探詢機密訊息,而且外流內容為總統機密行程檔案,檢方認為此事涉總統安危及國家安全,認為有羈押必要,依洩密及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等罪向法院聲押,法院訊後裁定獲准。保六總隊表示,曹姓警務員現年32歲,107年警大畢業後一直待在第一警官大隊,負責總統共同勤務,包括場所安檢、道路警衛等。今年5月20日賴清德上任後,曹員借調至特勤中心,多次洩漏總統不公開行程,本月8日遭到檢方約談,特勤中心予以解編,曹員歸建保六總隊,遭到羈押後,保六總隊隨即對他作出停職處分。
偷吃還與小三開餐廳!基隆副分局長迫工友「翹班打工」 遭記過1次、休職1年
基隆市警察局法制科秘書劉舜賢在基市第一分局任副分局長期間,與婚外情對象在台大校園附近經營早午餐加盟店,不僅翹班去照顧情人生意,還利用人情壓力讓分局內1名女工友利用上班時間去餐廳打工。經基隆市警局將他調整為非主管職務,並記過1次,內政部將他移送懲戒,懲戒法院認定3大違失,判處劉男休職1年。根據判決書指出,劉男劉舜賢已婚,自2014年3月27日起歷任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後勤科警務正、第一分局巡官、基隆市警局警務員、調查員、第一分局組長、基隆市警局第二分局副分局長、第一分局副分局長等職。他在2014年從交友軟體上認識張女,自2014年底至2024年3月25日間與對方發展婚外情近10年。期間,劉男於2023年4月間出資635萬元,幫張女在台大附近開設加盟的早午餐店,2人共同簽訂合夥契約書,約定2人各占出資總額50%,如有盈餘,應提撥10%作為公積金、提撥5%作為員工福利金、分配35%給張女、分配50%給劉男,商業登記負責人則由劉男的3姊擔任。據了解,餐廳開業後,劉男經常利用上班時間前往該早午餐店,並於2023年9月至11月間,多次懇託並偕同基隆市警局第一分局的1名女性工友在上班時間前往餐廳打工。市警局獲報後展開調查,劉男坦承有婚外情,但對於遭指「違法經營商業」,強調絕無犯意,但經市警局調閱監視器,雖然2024年4月8日前的畫面已被覆蓋,但光是4月9日至23日間,劉男就有8次曠職外出,其中6次前往該餐廳,合計曠職時數達4日。市警局認定「違法經營商業」屬實,於考績會上決議記1大過懲處,並由內政部移送懲戒。懲戒法院日前審理,法官認定劉男身為副分局長,位高權重,卻違法經營商業、上班時間擅離職守,又與人發生不正常感情交往近10年,已嚴重損害警察機關信譽,審酌劉男擔任高階警官卻未守法、已屆強制退休年齡等,判劉男休職1年,可上訴。
新埔站隨機傷人案處置始末!保全奔月台就定位 北捷:3分鐘排除狀況
台北捷運板橋新埔站昨(8)日晚間10點多,發生隨機傷人案件,42歲王姓女子疑似精神異常,持刀傷害17歲男學生,導致他滿臉是血。事後,北捷公司發言人、站務處長受訪還原當下處置情況,事件發生約3分鐘後狀況便排除,捷運恢復運轉,王女被依傷害罪送辦。捷運公司發言人楊秦恒受訪時表示,此次事件發生約3分鐘後,便已排除狀況恢復捷運行駛,新北市長侯友宜事後到醫院探望傷者,台北市長蔣萬安對此也十分關心,後續將積極協助傷者,也對熱心民眾表達感謝。台北捷運站務處處長鄧金地還原當下處理狀況,板南線列車行駛中對講機正常作動,獲報有異常狀況發生後,新埔站站長及保全人員在列車進站前已於月台就定位,也立刻通報警方到站處置。回顧案發當下,王姓女子疑似精神狀況不穩定,劃傷17歲高中生的臉部,男子臉上都是血,兩人還在僵持時,一名口罩阿伯直衝過來抓著王女的手並奪刀,另兩名男子也跟著衝上前,幫忙制伏王女,整個過程觸目驚心,目擊者害怕直呼「人生第一次離危險這麼近。」而口罩阿伯身分被認出,是北市警局的警務員薛先得。還有網友表示,自己的小孩當下也在該班捷運上,突然許多人從其他車廂跑過來「跟屍速列車一樣恐怖」,當下雖然不知道發生什麼事,但仍感到相當恐慌,還以為「自己會死在捷運上」。也有人表示,自己是在新埔站月台等上車,列車到站後突然就有一群人衝出來,還有人喊「有人流血了」,情況相當驚悚混亂。
新埔站隨機傷人畫面曝光!「口罩勇伯」上前壓制 他曾是刑警隊長
台北捷運板南線新埔捷運站昨(8)日晚間10點多,發生隨機傷人案件,42歲王姓女子疑似精神異常,持刀傷害17歲男學生,導致他滿臉是血,一名「口罩阿伯」率先衝上前制伏對方。而這名口罩阿伯是現任台北市警察局的警務正薛先得,曾任北市刑大偵八隊隊長,也曾是侯友宜的屬下。有目擊者拍下畫面上傳到Threads,只見王女手持美工刀,劃傷17歲高中生的臉部,男子臉上都是血,兩人還在僵持時,薛先得直衝過來抓著王女的手並奪刀,另兩名男子也跟著衝上前,幫忙制伏王女,整個過程觸目驚心,目擊者害怕直呼「人生第一次離危險這麼近。」呼籲大家坐捷運還是要觀察一下周圍的狀況。熱心民眾與薛先得一起壓制王女。(圖/ Threads/@chienchien86授權)影片瘋傳後,薛先得被認出身分是北市警局的警務員,事後他到派出所作筆錄時,他表示自己本來是在旁邊車廂,突然看到很多人一直跑過來又聽到救命聲,詢問才知道前面發生持刀傷人案,他立刻跑過去,對王女使出擒拿術出力扭轉,順利奪下刀械,薛先得說自己有不少緝捕犯嫌的經驗,奪刀過程沒有受傷,直說這是身為警察應該做的。據《自由時報》報導,新北市長侯友宜看到現場畫面影片,一眼就認出薛先得就是20幾年前他擔任北市刑大大隊長時,帶過的刑警隊員。侯友宜凌晨特別趕往江子翠派出所,對薛先得表示讚賞,若不是他的奮不顧身,那位學生可能受到更嚴重的傷害,他高興的說:「身為市長真的要謝謝他幫忙解決了大問題,未讓憾事發生。」
高雄警酒駕遭免職!曾是業餘模特兒 同僚曝私下為人:不適合當警察
高雄市湖內警分局1名袁姓警員日前遭檢舉酒駕,行經苓雅區建國路與和平路時被攔查,儘管一度亮出「自己人」身分要求放水,但員警仍依規定處理,測得酒測值高達0.97毫克,依公共危險罪送辦。據悉,袁男身材挺拔,年輕時曾擔任業餘歌手、模特兒,但從警期間卻2度遭拔牌,就連同僚也評價「不適合當警察」。《ETtoday新聞雲》報導,袁姓警務員今年53歲,是警大63期畢業,在市刑大任職時綽號「山哥」,為人大方海派,喜歡交朋友,但他熱愛杯中物,導致勤務不正常,一度被拔掉「刑事牌」,之後陸續擔任楠梓、六龜警分局偵查隊副隊長,去年2月調到湖內分局防治組任職,相比幾位已當上副分局長的同期,境遇大不同。報導指出,袁男身材挺拔,年輕時曾擔任業餘歌手、模特兒,還曾在個人YouTube頻道上傳出入聲色場所的影片,私生活可謂多采多姿,但出事後已將頻道緊急關閉。同僚私下透露,袁男適合當朋友,不適合當警察,因為對方很懂社會事,作為朋友十分夠義氣,受限於警察身分的種種限制,他很難「做自己」。針對這起事件,湖內警分局回應,所屬員警於113年10月25日1時許,前往友人於新興區經營之酒吧飲酒後自行駕車離去,行經苓雅區建國一路遭轄區員警攔查,發現身上散發酒味,經實施呼氣酒精測試,酒測值超過法定標準,第一時間已依「警察人員駕車安全考核實施要點」規定,核予記一大過以上處分,並調整服務地區。不過,市警局開會討論後,認定袁員酒駕行為嚴重影響警譽,加重給予兩大過免職處分。湖內分局長陳義宏強調,員警知法犯法最為社會大眾詬病,影響警譽甚深,該員勤餘時間飲酒未能自律,致生違法情事,分局絕不姑息,將嚴格依照相關規定處理,並持續加強對全體員警的法紀教育,確保類似事件不再發生。◎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高雄警官涉酒駕!他當場被活逮疑曝「自己人」身分 湖內警分局:記一大過處分
高雄市警察局居然有警官犯下「警察天條」!這位警官26日凌晨3點開車行經苓雅區建國路與和平路時,被民眾檢舉通報懷疑有酒駕情況,巡邏警網當場攔下他,據了解,這名警官疑似當場表明是「自己人」,希望被放水過關,不過員警仍依照規定處理,酒測過後確實有酒精反應,對此,該名警官所屬的湖內警分局也做出回應了。針對這起事件,高雄市湖內警分局出面回應,「所屬員警於113年10月25日1時許,前往友人於新興區經營之酒吧飲酒後自行駕車離去,行經苓雅區建國一路遭轄區員警攔查,發現身上散發酒味,經實施呼氣酒精測試,酒測值超過法定標準,本分局將依據『警察人員駕車安全考核實施要點』規定,核予記一大過以上處分,並調整服務地區」。另據湖內分局長陳義宏的說法,員警知法犯法最為社會大眾詬病,影響警譽甚深,該員勤餘時間飲酒未能自律,致生違法情事,「本分局對於員警違紀行為絕不姑息,將嚴格依照相關規定處理,並持續加強對全體員警的法紀教育,確保類似事件不再發生」。
台中梧棲驚現男陳屍!身亡超過3日遺體腐爛面目全非 警方排除他殺
台中市梧棲區驚傳1具無名男屍被發現,19日下午,當地居民在住家附近的大排水溝內,發現1具男性屍體,屍體臉部潰爛,已無法辨識,目擊者見狀嚇得不知所措,立刻報警處理,警方趕到現場後,推測該名男子已死亡超過3天,因屍體無明顯外傷,初步排除他殺的可能。根據清水警分局表示,警方在接獲報案後,迅速趕到梧棲區中華路北上車道右側的水圳,由於該水圳深達160公分,且底部淤泥堆積達30公分,屍體已經明顯腐爛,無法辨認容貌,現場的生命禮儀公司女性員工無法有效處理,鑑識警務員陳振均當即借來「青蛙裝」,親自下水將男屍打撈至路邊,經初步鑑識,屍體並未有明顯外傷,進一步排除了他殺的可能。清水警分局進一步表示,現場並未發現任何可識別屍體身份的物品或證件,周邊也無交通工具或其他線索,警方根據該男性屍體的特徵,開始比對轄區內的失蹤人口,最終發現其與16日失蹤的顏姓男子特徵相符,經過緊急通知家屬到場指認,再加上指紋比對,確認該屍體正是失蹤的顏姓男子。警方持續進行深入調查,並調閱附近監視器,最終還原了顏男的最後行蹤,監視器畫面顯示,顏男於14日晚間曾前往醫院,隨後搭乘計程車抵達事發地點,於當晚10時15分左右下車。步行數公尺後,顏男似乎不慎失足跌入水圳中,警方確認該過程中無任何外力介入或人為因素,全案將報請台中地檢署檢察官進行相驗,以釐清更多細節。
北市警官人事大搬風! 103人名單全出爐
應勤、業務需要,北市警局督察等職缺,經局長李西河邀集副局長、主任秘書、督察長與政風室及人事室主任等共同開會檢討,依適才適所、專才專用、品操能力、工作績效、職務歷練等原則通盤考量,計派補第四至九序列督察、秘書、專員、副分局長、副大隊長、隊長、副隊長、偵查隊隊長、組長、主任、股長、督察員、警務正、中隊長、警務員兼所長、警務員、巡官兼所長等職務計103人。本案職務異動人員如附一覽表,並統一於113年8月27日(星期二)離到職。1、本局保安科專員(第四序列)婁子才調任本局督察室督察2、中正第一分局副分局長陳國座陞任本局保安科專員(第四序列)3、松山分局副分局長李兆欣陞任本局督察室秘書4、士林分局副分局長郭大恆陞任本局行政科專員(第四序列)5、文山第二分局副分局長陳義孟調任大同分局副分局長6、大同分局偵查隊隊長陳偉仁陞任文山第二分局副分局長7、內湖分局副分局長許卜仁調任中正第一分局副分局長8、交通警察大隊副大隊長楊文欽調任內湖分局副分局長9、中正第一分局交通組組長林榮峰陞任交通警察大隊副大隊長10、少年警察隊隊長吳坤安調任松山分局副分局長11、保安警察大隊督察組組長翁麒豪陞任少年警察隊隊長12、中山分局副分局長余永廉調任士林分局副分局長13、中山分局督察組組長林信介陞任中山分局副分局長14、士林分局副分局長蔡煉勇調任本局防治科專員(第五序列)15、中正第二分局副分局長吳山連調任士林分局副分局長16、南港分局副分局長楊坤明調任中正第二分局副分局長17、本局行政科專員(第五序列)謝佾廷調任南港分局副分局長18、信義分局偵查隊隊長高玉松調任大同分局偵查隊隊長19、士林分局偵查隊隊長曾逸群調任信義分局偵查隊隊長20、北投分局偵查隊隊長許文鋒調任士林分局偵查隊隊長21、文山第一分局偵查隊隊長陳怡凱調任北投分局偵查隊隊長22、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八隊隊長陳俊銘調任文山第一分局偵查隊隊長23、刑事警察大隊經濟組組長鄭文學調任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八隊隊長24、刑事警察大隊預防組組長周維強調任刑事警察大隊經濟組組長25、刑事警察大隊專員謝其瑾調任刑事警察大隊預防組組長26、中正第一分局偵查隊隊長謝昆材調任松山分局偵查隊隊長27、松山分局偵查隊隊長蔡致然調任中正第一分局偵查隊隊長28、大安分局督察組組長吳俊逸調任中山分局督察組組長29、信義分局督察組組長陳志傑調任大安分局督察組組長30、松山分局督察組組長陳佳緯調任信義分局督察組組長31、中正第一分局督察組組長張翊軒調任松山分局督察組組長32、本局公共關係室新聞股股長陳育健調任中正第一分局督察組組長33、本局公共關係室警務正蔡再璧調任本局公共關係室新聞股股長34、本局督察室督察員林聖崴調任保安警察大隊督察組組長35、中正第一分局行政組組長王俊成調任中正第一分局交通組組長36、士林分局行政組組長宋柏達調任中正第一分局行政組組長37、婦幼警察隊副隊長黃贏慧調任士林分局行政組組長38、本局人事室任免股股長莊惠華調任婦幼警察隊副隊長39、士林分局秘書室主任呂清安調任士林分局勤務指揮中心主任40、捷運警察隊行政組組長洪秀美調任士林分局秘書室主任41、本局行政科正俗股股長江金紋調任捷運警察隊行政組組長42、本局保安科警務正謝育銘調任本局行政科正俗股股長43、萬華分局保防組組長韓秀珍調任中正第二分局勤務指揮中心主任44、文山第一分局行政組組長楊健良調任萬華分局保防組組長45、本局行政科警政股股長蘇天成調任文山第一分局行政組組長46、本局保安科警務正張義和調任本局行政科警政股股長47、文山第二分局秘書室主任王世馨調任文山第二分局勤務指揮中心主任48、南港分局行政組組長許能全調任文山第二分局秘書室主任49、文山第一分局督察組組長柯清波調任南港分局行政組組長50、刑事警察大隊督察組組長劉光恆調任文山第一分局督察組組長51、本局督察室督察員周永健調任刑事警察大隊督察組組長52、交通警察大隊事故處理組組長王雅佩調任北投分局秘書室主任53、本局督察室督察員黃宗斌調任交通警察大隊事故處理組組長54、文山第二分局防治組組長吳立傑調任本局民防管制中心警務正55、本局公共關係室公關股股長許文彥調任文山第二分局防治組組長56、本局保防科警務正王明祝調任本局公共關係室公關股股長57、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三隊警務員兼副隊長劉居榮陞任刑事警察大隊專員58、刑事警察大隊專員黃升揮調任本局訓練科警務正59、本局犯罪預防科警務正詹秀娟調任刑事警察大隊專員60、大安分局刑事警務員林士詔陞任本局犯罪預防科警務正61、本局督察室警務正顏志祥調任本局督察室督察員62、本局民防管制中心警務正鄭其昌調任本局督察室警務正63、本局督察室警務正羅秀成調任本局督察室督察員64、中山分局警務員陳盈宇陞任本局督察室警務正65、本局督察室警務正蕭景嘉調任本局督察室督察員66、本局犯罪預防科警務正蔡佳瑜調任本局督察室警務正67、萬華分局華江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周仲德陞任本局犯罪預防科警務正68、本局行政科警務正王玉玲調任本局保防科警務正69、大安分局刑事警務員黃甯陞任本局行政科警務正70、大同分局延平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鄭俊廷陞任本局保安科警務正71、本局防治科警務正黃彥喬調任本局保安科警務正72、中正第二分局偵查隊警務員兼副隊長薛博文陞任本局防治科警務正73、大安分局新生南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劉孝謙陞任本局公共關係室警務正74、大安分局瑞安街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陳奕鈞陞任本局後勤科警務正75、萬華分局青年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李家名陞任本局防治科警務正76、交通警察大隊督察員陳俋宏調任交通警察大隊中隊長77、中正第一分局刑事警務員李智瑋調任保安警察大隊中隊長78、大同分局警備隊隊長徐順胤調任北投分局刑事警務員79、大安分局警備隊隊長黎家維調任大同分局刑事警務員80、大安分局和平東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林意翔調任大安分局新生南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81、士林分局文林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王聖傑調任大安分局和平東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82、士林分局天母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第八序列)馬奕桓陞任士林分局文林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第七序列)83、士林分局社子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陳鍵頡調任士林分局天母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84、內湖分局東湖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呂俊逸調任士林分局社子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85、刑事警察大隊警務員李佳熹調任內湖分局東湖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86、萬華分局西園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王崇倫調任大安分局瑞安街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87、南港分局同德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呂凱揚調任萬華分局西園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88、中正第一分局警務員劉昱廷調任南港分局同德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89、內湖分局內湖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孫吉筠調任大同分局延平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90、內湖分局潭美派出所巡官兼所長張哲偉調任內湖分局內湖派出所巡官兼所長91、松山分局刑事警務員蔡岱娟調任內湖分局潭美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92、刑事警察大隊警務員王竺榆調任萬華分局華江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93、南港分局督察員蔡佳雯調任萬華分局青年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94、松山分局松山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張君業調任北投分局警務員95、大安分局安和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霍建元調任松山分局松山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96、松山分局中崙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王健仲調任大安分局安和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97、松山分局民有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李年立調任松山分局中崙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98、萬華分局偵查隊警務員兼副隊長柯杰男調任松山分局民有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99、士林分局芝山岩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蔡育憲調任刑事警察大隊警務員100、刑事警察大隊警務員游啟銘調任士林分局芝山岩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101、內湖分局西湖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黃振綱調任刑事警察大隊警務員102、萬華分局康定路派出所巡官兼所長李昭毅調任內湖分局西湖派出所巡官兼所長103、北投分局刑事警務員熊一鋒調任萬華分局康定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