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職權行使...
」 警察職權行使法 警方 酒醉 員警 盤查
喝到忘我!醉男闖超商開罐現喝拒付錢 怒嗆店員:你再講一次試試看
台北市中正區一間便利商店在10月25日晚間上演荒唐一幕,61歲林姓男子渾身酒氣、步履搖晃地走進店內,竟直接打開冰箱,拿出啤酒當場開喝,把商店當自家客廳般放肆。店員見狀立刻上前制止,提醒他「要先結帳才能喝」,沒想到林男不但不理會,反而情緒暴走,對店員咆哮怒嗆:「你再說一次試試看!」現場氣氛瞬間緊繃。面對林男的脫序行為,店員擔心自身安全,急忙拿起掃把防身,並報警求助,警方接獲報案後,隨即趕到現場。此時林男仍醉得不省人事,一邊罵人一邊亂吼,完全不理會警方勸導,據了解,他一度還試圖到店內ATM提款付款,但因輸錯密碼而失敗,鬧劇繼續上演。中正第一分局員警為防止事態擴大,依《警察職權行使法》將林男管束並帶回派出所,經調查,林男當晚酒醉失控,行為已涉《竊盜罪》與《恐嚇罪》,店家事後明確表示,將堅持提告,絕不姑息。警方表示,酒後行為失序不僅影響公共安全,更可能觸法。提醒民眾飲酒應適量,切勿因一時衝動或醉意妄為,讓一瓶啤酒換來一張刑事傳票,得不償失。
新北三重酒醉男街頭滋事 見警到場狂喊「拜託開槍打死我」
新北市三重區8日晚發生一宗酒醉滋事案件,56歲牛姓男子酒後與妻子爭吵,跑到街頭大聲喧嘩擾鄰,警方到場時,牛男情緒激動,不斷向警方嗆聲「拜託開槍打死我」,最終被依法實施保護管束。8日深夜11時許,牛男疑在住處飲酒後與妻子發生口角,隨即跑出家門在路旁騎樓躁動及大聲叫喊,嚴重影響附近居民安寧。鄰居不堪其擾向警方報案,三重警分局獲報派遣線上警力到場處理。警方抵達現場時發現牛男渾身酒氣、情緒失控,不斷朝警方叫囂「拜託開槍打死我」、「打死我謝謝」等語。警方初步嘗試勸說無效,考量其酒醉行為已明顯不能自制,已影響他人並可能造成自身與他人危險。警方遂依《警察職權行使法》相關規定,對其實施保護管束,將牛男強制帶回派出所。牛男被帶回不久後情緒恢復平靜,警方認定危害狀況已結束,隨即終止管束措施,讓其自行離去。警方表示,此類酒醉滋事案件將依法處理,提醒民眾切勿酒後滋事影響公共安寧。◎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警時速98公里追車查無照 違法攔檢遭法院撤銷1.4萬罰單
2023年9月21日下午3時許,黃姓男子騎機車行經彰化員林市中山路時,遭警方以「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為由攔停。警方隨後查出黃男駕照已遭註銷,並開出無照駕駛罰單,合計罰鍰1萬4200元。黃男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台中高等行政法院近日判決,認定警方攔檢程序違法,撤銷監理所處分。黃男主張自己並未跨越雙黃線或違規行駛,並質疑警方以時速98公里追車攔檢,已違反比例原則。監理所則主張舉發程序並無不當。法院審理時當庭勘驗密錄器畫面,發現黃男僅是從黃色網狀格線穿越至對向車道,未跨越雙黃線或違規迴轉,不構成「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的違規。法院進一步指出,依據警察職權行使法第8條規定,警方實施攔停須以「已發生危害之交通工具」或「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之交通工具」為前提。本案中黃男僅係正常穿越網狀線,並無危害交通安全之行為。判決書強調,警方攔檢缺乏合法事由,員警警在未鳴警笛情況下,以高速追車攔檢,風險甚至高於被攔對象,此種執法方式已違反比例原則。法院認定,警方係因錯誤攔檢才意外發現黃男無照駕駛,但攔檢程序既然違法,後續舉發自然無效。法院最終撤銷兩張罰單,並判令監理所支付黃男訴訟費300元。
喝醉拍車挑衝突!夜店男嗆司機父子 3人街頭大叫囂
台北市信義區14日清晨上演一場酒後亂鬧鬧劇,1名31歲的盧姓男子酒後失控,在街頭對計程車猛拍車窗挑釁,結果不只與年輕司機爆發激烈口角,連司機的父親也氣憤出手,3人當街大吼大叫,場面一度混亂,所幸現場正好有員警進行路檢,及時介入控制現場,否則後果恐不堪設想。根據警方調查,盧男當時在信義區夜店喝酒作樂後,於凌晨5點左右離開,但因酒意未退,情緒不穩,在路邊看見1輛停等乘客的計程車,竟無故拍打其車窗,車上是1名21歲黃姓年輕運將,原本只是準備載客,未料平白遭挑釁,氣得當場與盧男發生口角。正當雙方劍拔弩張之際,黃姓司機的52歲父親也從旁的計程車下車「助陣」,原來他們是一起出來排班的父子檔,眼見兒子與人起衝突,老父親怒火中燒,立即加入叫囂,街頭瞬間火藥味十足,3人互不相讓、情緒高漲,甚至一度有肢體衝突的可能。警方表示,當時執行路檢勤務的員警見狀,立刻上前處理。根據《警察職權行使法》,3人行為已符合「酒醉或瘋狂,非管束不能救護其自身或他人生命安全」的情況,因此對3人實施強制保護管束,所幸經過一段時間的冷靜處置,3人清醒後情緒恢復穩定,並未有人受傷或進一步衝突。警方則呼籲,夜間聚會後應注意行為舉止,切勿酒後失控引發社會不安,否則恐面臨法律責任與不必要的衝突。
違規停車被檢舉! 桃園男遭盤查怒吼警:我真的不知道
桃園桃園區19歲張姓男子5日傍晚在寶山街違停遭民眾檢舉,警方前往時,張男出來移車,警方詢問車主,張男稱是同事,卻說不出車主姓名。警方追問,張男大喊「我就真的不知道」,事後將自己拍的影片上傳社群網站質疑警方。警方表示,違停已依規定舉發,執法態度將調閱影像、密錄器還原真實。警方表示,員警接獲民眾報案前往取締違規停車,員警詢問時,該車乘客突然情緒失控對員警咆嘯,員警依照《警察職權行使法》對駕駛及乘客進行身分核對,盤查資料無誤,違規部分仍依規定舉發後任其離去。有關員警執法態度部分,督察組已調閱影像及密錄器還原真實,積極查處。張男不滿發文,指被警察質疑做詐欺、吃毒品,稱警方執意要翻車子,又說要找人弄自己,請問怎麼辦?不過大多網友支持警察執法,更有人酸「好意思發出來公審」。
2男搭北捷酒後爆爭執 警帶回「保護管束」酒醒後放行
71歲初姓男子、52歲陳姓男子昨(28日)晚聚餐飲酒後搭乘捷運板南線返家,途中發生爭吵,在江子翠站下車後仍激烈口角,站務人員向警方報案,海山警分局派員到場,因2人情緒激動,員警帶回派出所保護管束,待2人酒醒後放行。據了解,初男、陳男昨晚在北市萬華區聚餐,至晚間10時許2人同搭捷運返家,途中卻一言不合爆發爭吵,一路從車廂吵到月台。海山分局員警獲報到場,先將雙方隔開,但2人仍情緒激動,故員警依《警察職權行使法》將2人帶回保護管束,等候雙方清醒,讓他們自行離開。
北市警「靖城掃黑」專案首日破獲土製炸彈 毒販被逮稱:朋友寄放
北市警局為防制黑幫公開活動,13日晚間由局長李西河前往中山分局主持勤教,動員622名警力前往治安顧慮場所進行臨檢,同時展開「靖城掃黑」專案勤務,而士林分局首日即在拘提毒販的過程中,於連帶搜索中查獲土製炸彈與開山刀。據了解,34歲的王姓男子涉嫌在大台北地區販售安非他命因而遭警方盯上,警方日前見時機成熟後,一舉前往將王男拘提到案,卻意外在王男身上查獲土製炸彈、開山刀、毒品分裝袋與毒品吸食器,惟毒品分裝袋內並未發現有毒品反應。王男被捕後僅承認毒品分裝袋與開山刀為自己所有,否認土製炸彈為其所有,僅表示為「朋友寄放」。警方表示,鑑於近期全國各地發生多起重大治安案件,為防制黑道幫派暴力破壞社會秩序,李西河指示各分局針對轄內幫派經營、依附、圍事或賴以為生之經常活動處所,編排擴大臨檢勤務,暨依警察職權行使法規範,對易衍生公安問題場所、治安死角、路段及管制站之可疑人士、車輛等實施攔停人、車並查證身分作為,期能有效取締不法,防範犯罪事件發生並宣示警方嚴正執法的決心。北市警局將持續運用區域聯防、跨區整合,擴大打擊黑道幫派,徹底阻斷幫派犯罪組織運作命脈,同時呼籲「犯罪零容忍,治安零死角」民眾如發現犯罪情資線索,可隨時提供警方偵處,達到全民共享良好治安、健康安全生活之目標。北市士林分局執行「靖城掃黑」專案首日就查獲土製炸彈。(圖/翻攝畫面)
竹聯幫幫主下月公祭 警政署通令全國大掃黑
農曆年前,新竹縣發生三環幫大哥槍擊命案,加上天道盟大老被押走傷害、黑幫賭場遭闖入攻擊,連串黑道引發的治安事件,又碰上竹聯幫幫主黃少岑逝世,下月將舉行告別式,警政署為壓制黑道氣焰,防制黑幫公開活動,通令全國大掃黑,而與黃少岑嫡系堂口有關的對象,將成為掃蕩目標。北市警局長李西河率隊擴檢前,於中山分局校閱警力。(圖/中國時報胡欣男攝)台北市警局長李西河13日深夜11時至中山分局主持擴大臨檢勤教,宣示「向上溯源、向下刨根、斷絕金流」系統性掃黑策略,展現打擊犯罪、掃黑制暴決心。李西河指出,近期竹聯幫將舉行葬禮,警方絕對不容許黑道趁此機會壯大聲勢,屆時會以專案嚴密部署優勢警力,盤檢有無動員未成年參與幫派公祭,以及是否違反組織犯罪、不得明示暗示為幫派的「明仁會條款」。稍後,李西河率大批警力擴檢林森北路酒店,嚴厲要求業者配合警方,打擊犯罪。北市這波「靖城掃黑」預計持續10天,據了解警方將針對近來各地滋事黑幫相關圍事、投資的酒店加強臨檢;而與黃少岑嫡系幾個堂口有關的酒店,也被列為重點臨檢對象。北市警局指出,鑑於近期全國各地發生多起重大治安案件,為防制黑道幫派暴力破壞社會秩序,局長李西河指示各分局針對轄內幫派經營、依附、圍事或賴以為生的經常活動處所,編排擴大臨檢勤務。同時依警察職權行使法規範,對易衍生公安問題場所、治安死角、路段及管制站的可疑人士、車輛等實施攔停人、車並查證身分作為,期盼有效取締不法,防範犯罪事件發生並宣示警方嚴正執法的決心。北市警局表示,將持續運用區域聯防、跨區整合,擴大打擊黑道幫派,澈底阻斷幫派犯罪組織運作命脈,同時呼籲「犯罪零容忍,治安零死角」,民眾如發現犯罪情資線索,可隨時提供警方偵處,達到全民共享良好治安、健康安全生活目標。北市警臨檢酒店,女公關排隊等待警方盤查身分。(圖/中國時報杜宜諳攝)北市警臨檢酒店,女公關排隊等待警方盤查身分。(圖/中國時報杜宜諳攝) 北市警上門臨檢酒店。(圖/中國時報杜宜諳攝)
嚴防黑幫火拼!北市警鐵腕臨檢 2日連逮66人
為穩定農曆春節期間治安,防制黑道幫派暴力破壞社會秩序,北市警局落實警政署規劃「威力掃蕩」專案,嚴正實施臨路檢勤務,展現淨化治安環境決心。 因應年節將至,為杜絕治安事故,北市警局於25、26日動員932名優勢警力針對轄內幫派經營、依附、圍事或賴以為生之經常活動處所239處,編排專案搜索臨檢,並依警察職權行使法規範,對易衍生公安問題場所、治安死角、路段及管制站之可疑人士、車輛等實施攔停人、車並查證身分作為,期能有效取締不法,防範犯罪事件發生。執行成果共查獲電信網路詐欺罪3人、恐嚇取財罪1人、故意傷害罪3人、賭博罪18人、毒品條例11人、其他犯罪30人,並查獲安非他命淨重1084.64公克、FM2K他命4.66公克、大麻2.99公克、菸彈1個及其他毒品24.26公克等。北市警局強調,警局將持續落實「向上溯源、向下刨根、斷絕金流」之系統性掃黑策略,展現打擊犯罪、掃黑制暴決心,並運用區域聯防、跨區整合,擴大打擊黑道幫派,澈底阻斷幫派犯罪組織運作命脈;並呼籲「治安零死角,掃蕩無假期」民眾如發現犯罪情資線索,可隨時提供警方偵處,達到全民共享良好治安、健康安全生活之目標。北市警局25、26日連續臨檢,嚴防黑幫火拼。(圖/翻攝畫面)
運將路中央載客拒檢還落跑 警強制下車連開5張罰單
北市警中山分局民權一派出所員警,昨(16)日晚上10時巡邏行經林森北路時,看見一輛計程車停在路中欲載客,員警上前勸導運將應靠邊載客,但該輛小黃又將車輛違規停在機車停等區,警方遂上前指示其靠邊停車受檢。不料,車上67歲羅姓駕駛拒絕受檢,並開車加速逃逸,警方一路尾隨,在林森北路與南京東路口時將其攔停,羅男仍拒不配合,並擦撞至前方車輛,警方遂依警察職權行使法,強制羅男下車,並將他帶回派出所實施管束,此外,針對羅男違停、闖紅燈等行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出5張罰單,最高將可罰4萬多元,讓羅男得到教訓。
機車轉彎未打燈遭尾隨攔查拒測被罰18萬 法官欠缺證據判撤銷
台東一名郭姓老翁因機車轉彎,未打方向燈遭警方攔查,並被懷疑酒駕要求酒測,因拒測而被開罰18萬元,駕照吊銷3年,老翁不服提起行政訴訟,經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判決撤銷罰單,法院認為,警方未提出合理證據證明老翁酒駕,執法過程違反警察職權行使法,罰單無效。根據判決書顯示,事件發生於2023年9月,郭姓老翁騎機車行經台東市中華路一段與仁德街口時,因轉彎未打方向燈,被巡邏員警尾隨攔查,警方指出,郭男拒絕停車且加速逃逸,回到住處後仍散發酒氣,因此依警察職權行使法要求酒測,並開出拒測罰單,郭男主張自己未違規也未超速,並未聽到警笛聲,返家後才發現有警車尾隨,且員警未經同意即進入住宅強行要求酒測,導致爭執。法院審理後指出,警方僅因單純未打方向燈,並無其他合理事由懷疑郭男酒駕,執行攔查及進行酒測的行為缺乏法律依據,法院最終判決撤銷18萬元罰單及相關處分;此外,警方進入郭男住宅強行將其拉出進行酒測,亦違反《警察職權行使法》第26條規定,未能符合「因人民生命、身體、財產有迫切危害」的情況,不應擅自進入民宅行使職權。法官認為,警方執法未符合法律比例原則,且舉證不足,最終裁定撤銷罰單,並提醒警方執行攔查應謹慎,避免過度執法侵犯民眾權益。
遠東飯店櫃台爆酒後糾紛!台籍遊客不滿嘲諷 與外國客互毆被捕
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遠東飯店內,1月5日晚間10時55分發生一起旅客鬥毆事件,雙方4人在飯店入住櫃台前因排隊問題大打出手,場面一度失控,引發現場一片騷動,事發後,大安警分局安和路派出所接獲報案,緊急出動快打部隊10多名警力趕赴現場,迅速控制雙方並將其帶回派出所進行調查。根據警方調查,鬥毆雙方分別為2名台籍民眾與2名外籍觀光客,其中台籍的呂姓與吳姓男子,當時酒後前往飯店櫃台辦理入住,因忘記排隊,導致後方2名分別來自印尼與德國的觀光客不滿,雙方隨即爆發口角,外籍旅客在交談中以英文嘲諷「竟然不會排隊,太荒唐了」,此話激怒台籍男子,雙方因此爆發推擠與肢體衝突,最終演變成打架。警方到場後,發現台籍男子疑似因酒後情緒激動,不聽現場人員勸阻,為避免事態擴大,警方立即宣告依警察職權行使法施以強制力,將雙方控制並帶回派出所,經調查,雙方因排隊誤會及語氣不佳導致衝突,警方最後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7條「互相鬥毆罪嫌」,將雙方移送台北地方法院裁處。警方提醒,民眾在公共場合遇到糾紛時應冷靜處理,切勿因一時衝動而動手,否則不僅觸犯法律,還可能影響個人信用及出行紀錄,得不償失。
酒精路跑!男大生醉臥路邊喧嘩擾民 竟「搖身變喪屍」欲咬耳朵
台中市公益路日前發生一起離譜行徑,有多名大學生在「酒精路跑」時,其中1名24歲詹姓男子疑飲酒過量,導致他做出脫序行為,不僅大聲叫囂還試圖咬人耳朵,造成附近住戶感到相當不安且不滿,隨即報警處理,警方獲報到場後,立即對詹男保護管束並送醫觀察。據了解,有一群大學生在公益路124巷「酒精路跑」,正當要前往下個目的地時,詹男因不勝酒力做出脫序行為,過程中不僅吵鬧喧嘩、倒地不起還妨害安寧,他甚至試圖要咬友人耳朵,巨大聲響造成附近居民心生不滿,隨後通報警方到場處理。警方表示,警局一分局公益派出所日前獲報,公益路124巷發生妨害安寧情形,警方立即趕往現場處理,到場後發現是一大群學生在「酒精路跑」惹禍,其中詹男的行為已影響公共秩序,警方當機立斷,隨即依《警察職權行使法》保護管束,但考量詹男出現爛醉嘔吐的情況,便聯繫119協助送醫觀察。警方說明,後續已通知詹男母親前來照料,並提醒家屬應勸導兒子理性飲酒,避免做出脫序情事,警方同時呼籲民眾民眾酒後暴力及在公共場合喧嘩,不僅有損自身形象,還可能使無辜的人受傷或引發嚴重後果,飲酒時應保持理性並適量,避免類似情況再度發生。
車內飄異味!男遭攔查拒下車po網嗆警合法嗎 北市保大回應了
北市保安大隊員警3日晚間於萬華區萬大路與富民路口執行酒測路檢勤務時,發現一名男子所駕車輛車內散發不明氣味,當即依法要求男子下車接受盤查,孰料卻被男子拒絕,堅持不下車。事後,男子更po網質疑警方,對此,北市保大也回應了。北市保大強調,攔查過程中依《警察職權行使法》規定,警察因交通工具駕駛人或乘客有異常舉動而合理懷疑其將有危害行為時,得強制其離車;有事實足認其有犯罪之虞者,並得檢查交通工具。執勤員警請該名駕駛人停車熄火並下車接受盤查,該名男子表示願意接受查證身分及酒精檢測,惟不願意下車接受盤查。過程中,攔查員警也和向該名男子說明,基於安全理由請該男配合警方執法,最終男子也被說服,下車接受盤查。保安大隊呼籲,警方執行酒測路檢攔查是為維護治安、打擊犯罪,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請民眾配合警察執法,共同營造安心、安全的居住環境。
毛嘉慶不滿被驅離喊怒告強制罪 警依「警執法」舉牌告知權宜
民眾黨黨主席柯文哲捲入京華城弊案,北檢依貪汙治罪條例圖利與違背職務收賄罪,對柯文哲聲押禁見,2日北院對其裁定無保飭回;3日北檢於下午5時許提起抗告,高院4日撤銷北院裁定,發回更裁,柯今早抵北院。而媒體人毛嘉慶舉牌現身北檢鬧事,警方依警執法27條將其驅離。媒體人毛嘉慶稍早出現在北檢北院門外,舉牌抗議,他指出北檢北院有支黨部,高喊黨委書記出來面對。不過由於毛嘉慶舉牌抗議的位子為集會遊行禁制區,警方因此也上前勸說毛離開管制區,沒想到他竟拒絕離開管制區,還放話要對警方提告強制罪。警方舉出執法牌,依警察職權行使法第27條「警察行使職權時,為排除危害,得將妨礙之人、車暫時驅離或禁止進入。」,依法將其驅離,並無違法情事。
西裝男大鬧麥當勞…罵店員又砸東西 慘遭顧客壓制
基隆市中正區信一路一家麥當勞,28日出現一名西裝男大鬧,還對店員叫囂又砸東西,一旁顧客見狀壓制他並報警,後續男子被上銬實施管束,被警察帶回警局,再通知家屬帶回。顧客壓制男子。原PO在臉書社團「基隆大小事」發影片,從影片中可見,西裝男先用手拍櫃檯桌面,還辱罵店員,之後開始狂砸東西,而一旁民眾全目睹男子的脫序行為,一名壯男壓制西裝哥,等警方到場。網友紛紛留言「人家是男生耶」、「麥當勞員工真倒霉」、「買不到麥當勞嗎」,更有人說,「他剛剛還在署立醫院急診大吼大叫,吃著檳榔說警察無能把他送到醫院,浪費醫療資源。後來被綁起來,躺在病床上。」據悉,西裝男年紀36歲,疑似不爽店員態度不佳才會失控,警方到場後,男子還是沒平靜下來,為了男子跟在場民眾的安全,警方依《警察職權行使法》實施管束,將他上銬帶回派出所,通知家屬帶回。
警車攔截毒蟲「意外撞傷2民眾」 竹縣警局「竟遭判國賠百萬」
新竹縣政府警察局新湖分局湖鏡派出所員警去年6月追捕鄭姓毒蟲時,因警車橫切攔截鄭嫌的車輛,導致對方撞擊後衝進對向車道,意外將2位民眾撞成重傷。沒想到,2人事後卻聲請國賠並向新竹縣警局求償146萬,且新竹地院審理後認為警方確實有疏失,判縣警局需賠償100萬元。對此,縣警局也喊冤,表示員警並無過失,將持續上訴。新湖分局湖鏡派出所的陳姓警員,在去年6月9日凌晨1點多時,發現鄭姓毒蟲車身與車牌不符,但鄭嫌卻拒絕接受盤查,駕車一路狂飆,沿途不斷闖紅燈,還逆向行駛及超速。接著員警一路追到湖口鄉的老街路口時,與陳姓警員同所的雷姓警員當下隨即於路口迴轉後,將警車橫切攔截,沒想到鄭嫌駕車高速撞擊警車後卻衝入對向車道,撞到李姓男子駕駛的小客車,並導致乘客蘇姓女子顏面挫傷併撕裂傷、大腸穿孔、主動脈剝離、左肋骨多處骨折;李男脛骨及腓骨骨折。事發後,2人認為員警執行勤務有缺失,於是蘇女向新竹縣警局求償51萬、李男也求償95萬元。但縣警局主張,員警追捕作為符合警察職權行使法以及警政署巡邏勤務中盤查盤檢人車作業程序,警方無法預見2名民眾會受傷,非屬可歸責情事,不符國賠法。法官調查後認為,陳姓警員追車過程中,鄭嫌就有出現高速行駛、闖入對向車道、闖紅燈等多項危險駕駛行為,然而,陳員並未詳細告知同事雷員上述相關情事,導致雷員駕駛警車時未鳴警笛執行攔停職務,而且雷員明知鄭嫌車輛高速行駛而來,仍貿然迴轉,導致鄭嫌車輛撞擊雷員駕駛的警車後衝入對向車道,並撞到2名原告的車輛,研判警員執行職務的確有過失,且與2原告所受損害間有相當因果關係,新竹縣政府警察局應負國家賠償責任。最終判賠李男62萬元、蘇女38萬元。對此,縣警局澄清,指出員警並無過失,將持續上訴。
信義區大撒千元鈔涉犯2罪! 網紅「R哥」做完筆錄道歉:從沒說自己有錢
自稱是GIA珠寶鑑定、設計師、機師的網紅「Mr.R(R哥)」在社群軟體上坐擁逾16萬粉絲,經常在平台上分享發錢影片,10日晚間他在北市信義區發起撒錢活動,對外宣稱總金額高達30萬元,吸引約3000人到場瘋搶,導致多人因被推擠、踩踏而受傷,宛如南韓「梨泰院翻版」。警方獲報後展開偵辦,11日傳喚R哥到案,他在下午2時許步出警局時,向社會大眾道歉,事後更在IG限動上再度道歉並強調「從沒說過自己有錢」。信義分局三張犁派出所,在10日晚間11時許獲報微風南山有大量人潮聚集,目擊者還形容簡直就是南韓「梨泰院事件」翻版,警方到場後擔心會有推擠危險之虞,可能發生踩踏事件,立即依據警察職權行使法及行政執行法規定,要求現場活動停止,並疏導人群及維持交通秩序。而後警方展開偵辦,R哥因違法發起活動聚眾,警方依公共危險罪嫌及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傳喚他到案說明。信義警分局於11日一早11點將他約談到案,林男在上午進警局前先鞠躬道歉,稱自己發錢活動本意是好的,並沒有惡意,沒想到會聚集那麼多人,強調以後還會繼續發錢,但會用更好的方式,如洽談孤兒院、流浪動物之家,「會合法合規,發動大家一起發錢,不會再有這種(推擠)行為,這次活動深感抱歉,謝謝大家。」而他事後則在IG限動上寫道「做完筆錄了,只是到案說明而已,人很安全沒事,造成社會大眾困擾深感抱歉,警察叔叔們辛苦了,以後絕對不會再造成您們困擾。謝謝大家關心!」並強調「從來沒說自己有錢,只是想散播希望及快樂,謝謝大家。」R哥事後在IG限動發聲。(圖/IG)
獨/北市中階警官性侵女兒!曾對拒檢民眾強行搜身 意外催生警職法
北市警離譜醜聞!一名任職於北市警局某單位的中階警官被其女兒爆出,遭到父親長期性侵,事件曝光後,有知情人士指出,該名警官從警以來爭議不小,卻數次均能平安度過,疑似就是因為背後有議員護航,同時翻出該名中階警官曾因無故攔查民眾,遭民眾飆罵三字經,依妨害公務罪將民眾送辦,最終民眾不服,聲請大法官釋憲,大法官釋字535號中也作出解釋,認定當時的《警勤法》有欠完備,進而催生現今所使用的《警察職權行使法》。根據大法官釋憲聲請書指出,該名中階警官1998年時任保安大隊員警,於北市重陽橋進行臨檢勤務,卻發現一名李姓民眾於夜間獨自行走,便上前要求李姓民眾出示身分證件查驗身分,遭到李民拒絕。該名中階警官見李民拒絕後竟對其強行搜索身體,讓李民一氣之下對中階警官飆罵三字經,卻反遭到中階警官依妨害公務罪嫌將李民送辦,士林地方法院審理後也判處李民緩刑。李民不服,上訴未果後申請大法官釋憲,大法官也在2001年做出解釋,認為當時《警勤法》確實有法規有欠完備之情形,有關單位必須在2年內進行通盤檢討,因而催生出《警職法》。而根據現行《警職法》第6條所規定,警察人員於公共場所或合法進入之場所,得對「合理懷疑有其犯罪之嫌疑或有犯罪之虞者」、「有事實足認其將對已發生之犯罪或即將發生之犯罪知情者」、「有事實足認為防止其本人或他人生命、身體之具體危害,有查證身分之必要者」、「滯留於有事實足認有陰謀、預備、著手實施重大犯罪或有人犯藏匿之處所者」、「滯留於應有停居留許可之場所,而無停居留許可者」、「行經指定公共場所、路段及管制站者」,得查證其身分。而《警職法》第7條中也明定對於查證人民身分,得採取必要措施,「攔停人、車、船及其他交通工具」、「詢問姓名、出生年月日、出生地、國籍、住居所及身分證統一編號」、「令出示身分證明文件」、「若有明顯事實足認其有攜帶足以自殺、自傷或傷害他人生命或身體之物者,得檢查其身體及所攜帶之物」;若仍無法查證身分,警察得將人民帶往勤務所查證,過程中不得使用強制力,且其時間自攔停起,不得逾3小時,並應向勤務指揮中心報告即通知其所指定之親友或律師。《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