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
」 台北車站 張文 北捷 詐騙 鍾文智
進口便宜貨佯裝高級橄欖油!檢搜索、約談負責人 訊後百萬交保
檢方調查堡晟興業有限公司、楓緣國際企業有限公司涉嫌從國外進口便宜橄欖粕油,佯裝為高級的橄欖油後,販售給下游廠商賺取利潤。士林地檢署於1月15日兵分4路搜索堡晟、楓緣公司等處後,帶回陳姓負責人等3人,並於訊後諭令負責人以100萬交保,全案將朝向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進行偵辦。檢警調查,堡晟興業與楓緣國際公司2家公司,疑似從2024年開始,就從國外進口成本較低的橄欖粕油,假冒為售價更高的橄欖油,透過「日本一番頂級橄欖油」包裝以後,販售給下游廠商賺取價差。士林地檢署檢察官蔡景聖在1月16日,指揮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會同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及新北市政府衛生局等單位兵分4路搜索,並約談陳姓負責人、陳姓員工及陳姓廠長,檢方訊後諭令陳姓負責人100萬元、陳姓員工50萬元、陳姓廠長30萬元交保。
快訊/警政署139名高階警官人事異動 邱紹洲接任刑事局局長
基於現階段推動治安工作需要,以有效發揮整體治安功能,警政署副署長等職缺,經參據各適任人選之品德操守、專業能力、工作績效、發展潛能、職務倫理及內外勤職務歷練等原則作通盤檢討後報奉內政部核定,相關調整如下:(計139員,統一於115年1月20日【星期二】辦理交接【到任】)1、警政署主任秘書郭士傑陞任警政署副署長2、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局長林炎田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局長3、警政署航空警察局局長趙瑞華陞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局長4、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總隊長邱紹洲陞任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局長5、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總隊長林建宏調任警政署航空警察局局長6、警政署警政委員黃家琦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總隊長7、警政署督察室主任呂新財調任警政署主任秘書8、警政署警政委員王文澤調任警政署督察室主任9、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三總隊總隊長黃永志陞任警政署警政委員10、彰化縣警察局局長陳明君陞任警政署警政委員11、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副局長陳世煌調任彰化縣警察局局長12、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六總隊總隊長周煥興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三總隊總隊長13、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陳炯旭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六總隊總隊長14、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莊勝雄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總隊長15、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呂世明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16、警政署行政組組長廖材楨調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17、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林富助調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18、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長王旭昌調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19、苗栗縣警察局局長王森瑒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20、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吳耀南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21、臺南市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洪頂力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22、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侯東輝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23、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督察長梁東山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24、臺東縣警察局局長蔡燕明調任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副局長25、嘉義縣警察局局長李權哲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26、宜蘭縣政府警察局局長劉炯炫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長27、新竹市警察局局長許頌嘉調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督察長28、連江縣警察局局長陳保安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29、澎湖縣政府警察局局長林温柔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長30、花蓮縣警察局局長陳百祿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督察長31、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大隊長盧俊宏陞任警政署刑事警察局主任秘書32、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長李名昌調任警政署刑事警察局督察長33、警政署保防組組長陳源輝調任新竹市警察局局長34、警政署公共關係室主任陳金城調任宜蘭縣政府警察局局長35、桃園市政府警察局督察長李忠萍調任苗栗縣警察局局長36、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副總隊長古瑞麟調任嘉義縣警察局局長37、警政署保安組組長范織坤調任花蓮縣警察局局長38、警政署刑事警察局主任秘書林宏昇調任臺東縣警察局局長39、警政署資訊室主任林樹國調任澎湖縣政府警察局局長40、警政署後勤組組長孫成儒調任連江縣警察局局長41、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主任秘書王世芳調任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副局長42、警政署臺中港務警察總隊總隊長許明耀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副總隊長43、警政署高雄港務警察總隊總隊長朱信憲調任警政署行政組組長44、警政署保安組副組長王炳睿調任警政署保安組組長45、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六總隊副總隊長林詮峰調任警政署後勤組組長46、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四總隊副總隊長林沐弘調任警政署保防組組長47、警政署專門委員蔡鴻文調任警政署公共關係室主任48、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督察長張國哲調任警政署資訊室主任49、警政署警察廣播電臺臺長游永中調任警政署臺中港務警察總隊總隊長50、警政署鐵路警察局副局長廖國政調任警政署高雄港務警察總隊總隊長51、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一總隊副總隊長斯儀仙調任警政署警察廣播電臺臺長52、警政署鐵路警察局主任秘書高鎮文調任警政署鐵路警察局副局長53、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三總隊主任秘書張啟祥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一總隊副總隊長54、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四總隊主任秘書陳家銘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四總隊副總隊長55、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六總隊主任秘書姜祖培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六總隊副總隊長56、桃園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蔡啟仁調任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主任秘書57、警政署警監督察陳松寅調任警政署鐵路警察局主任秘書58、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涂國卿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主任秘書59、警政署警監督察吳銘淵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三總隊主任秘書60、臺中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李建興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四總隊主任秘書61、臺南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葉錫山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五總隊主任秘書62、警政署防治組副組長黃南山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六總隊主任秘書63、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吳燕山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督察長64、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安分局分局長黃水願陞任警政署保安組副組長65、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平鎮分局分局長徐坤隆陞任警政署防治組副組長66、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分局長李憲蒼陞任警政署專門委員67、嘉義縣警察局副局長葉志誠陞任警政署警監督察68、基隆市警察局副局長陳東成陞任警政署警監督察69、臺東縣警察局副局長魏仲亨陞任警政署警監督察70、警政署保防組科長黃惠生陞任警政署警監督察71、警政署保安組科長邱俊誠陞任警政署警監督察72、警政署防治組科長朱倉慶陞任警政署警監督察73、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新店分局分局長謝龍富陞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74、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科科長劉德明陞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75、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楊梅分局分局長張仁傑陞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76、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分局分局長劉其賢陞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77、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烏日分局分局長劉雲鵬陞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78、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五總隊主任秘書林英仁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79、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分局長劉怡宗陞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80、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前鎮分局分局長洪榮敏陞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81、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苓雅分局分局長蔡鴻謀陞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82、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仁武分局分局長陳膺方陞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83、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二分局分局長劉全原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安分局分局長84、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分局長曹儒林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二分局分局長85、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士林分局分局長蕭惠珠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分局長86、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南港分局分局長許城銘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士林分局分局長87、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文山第一分局分局長洪漢周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南港分局分局長88、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太平分局分局長沈能成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文山第一分局分局長89、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松山分局分局長丁靖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大隊長90、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北投分局分局長李紹榆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松山分局分局長91、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文山第二分局分局長陳義宏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北投分局分局長92、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陳立祺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文山第二分局分局長93、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科科長林建良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94、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秘書室主任蕭文碩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大隊長95、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土城分局分局長陳建龍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新店分局分局長96、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瑞芳分局分局長沈明義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土城分局分局長97、新北市政府警察局防治科科長高繼鴻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瑞芳分局分局長98、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淡水分局分局長彭正中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板橋分局分局長99、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謝明杰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淡水分局分局長100、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公共關係室主任李仁寧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101、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大園分局分局長吳傳銘調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楊梅分局分局長102、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湖內分局分局長蘇茂智調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大園分局分局長103、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李維振調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平鎮分局分局長104、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大隊長林東星調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105、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公共關係室主任詹枝松調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大隊長106、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大雅分局分局長劉明興調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分局分局長107、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和平分局分局長施永昭調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大雅分局分局長108、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偵查第六大隊大隊長賴俊堯調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和平分局分局長109、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大隊長謝博賢調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烏日分局分局長110、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陳啓明調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霧峰分局分局長111、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公共關係室主任李珏民調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太平分局分局長112、臺南市政府警察局佳里分局分局長施衣峯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分局長113、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左營分局分局長謝承甫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佳里分局分局長114、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歸仁分局分局長廖水池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分局長115、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學甲分局分局長巫建德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歸仁分局分局長116、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偵查第三大隊大隊長林明俊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學甲分局分局長117、臺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黃宗仁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新化分局分局長118、臺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大隊長賴銘助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119、臺南市政府警察局行政科科長潘顧天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大隊長120、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黃元民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前鎮分局分局長121、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後勤科科長劉清俊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122、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鳳山分局分局長林俊賢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苓雅分局分局長123、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岡山分局分局長王春生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鳳山分局分局長124、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旗山分局分局長王永吉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岡山分局分局長125、警政署航空警察局臺北分局分局長王志中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旗山分局分局長126、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鼓山分局分局長徐釗斌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仁武分局分局長127、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鹽埕分局分局長郭子弘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鼓山分局分局長128、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訓練科科長高德昌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鹽埕分局分局長129、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六龜分局分局長江慶斌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小港分局分局長130、警政署交通組科長謝錫釗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六龜分局分局長131、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林園分局分局長李明道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左營分局分局長132、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偵查第四大隊大隊長曾順光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林園分局分局長133、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犯罪預防科科長李明達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湖內分局分局長134、金門縣警察局副局長汪大宇調任基隆市警察局副局長135、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新化分局分局長蘇有義調任金門縣警察局副局長136、澎湖縣政府警察局副局長張益禎調任雲林縣警察局副局長137、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防治科科長沈建仁調任澎湖縣政府警察局副局長138、警政署航空警察局高雄分局分局長陳譽仁調任嘉義縣警察局副局長139、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小港分局分局長陳楨筌調任臺東縣警察局副局長
從警三十六載「高雄通」功成身退 新北警副局長林新晃圓滿卸任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林新晃、警政監鄭恩然及督察李宇桂將於16日屆齡退休,為表彰林副局長、鄭警政監及李督察多年來對警界付出與貢獻,警察局特別於15日下午舉辦榮退歡送會,現場氣氛溫馨感人。新北市警局長方仰寧表示,林新晃在高雄服務長達36年,可說是高雄通,並曾任高雄市警局鼓山及前鎮分局長、高雄港務警察總隊長、宜蘭縣警局長、新北市警局主任秘書及高雄市警局副局長等重要職務,有豐富的實務經驗,而且戮力從公、積極任事,無論在刑事偵查、治安維護或是行政管理上皆表現卓越,是難得的警界人才。此外,鄭恩然一路從基層員警歷練並考上警官,曾於警政署服務長達18年,在中央單位歷練完整,且將警職生涯最後將近10年的時間都奉獻給了新北市,見證了新北警界的創新與傳承,劃下最完美的句點。李宇桂則臺北市服務31年餘,一路從基層警員到擔任警官,警職生涯多擔任督察體系重要職務,並於南投、苗栗及基隆等地擔任過4任分局長,地方歷練豐富,並時常指導及提攜後進,傳承守正不阿的風骨與處事的智慧,是後輩學習的典範。 警局表示,林副局長、鄭警政監及李督察在警察局服務期間,督導單位的工作成果屢獲殊榮,讓各項勤、業務均順利圓滿完成,警察局也特別蒐集林副局長、鄭警政監及李督察工作上的點點滴滴,並剪輯製作紀念影片播放,場面溫馨,局長也代表新北警全體同仁謝謝林副局長、鄭警政監及李督察這幾年來對於新北警各項的貢獻與付出。新北警方表示,林副局長、鄭警政監及李督察工作愛崗敬業,備受各界好評,實為警界之光。如今功成身退,方仰寧特舉辦歡送茶會致贈禮券,肯定林副局長、鄭警政監及李督察在警界的付出與貢獻,也祝福他們退休愉快,健康平安、享受人生,並持續對警察工作給予支持及指導。
宜縣府「拒撥款承包商」二行工程延宕 林茂盛遭痛批阻羅東發展
宜蘭縣政府為整合溪南地區行政資源、帶動羅東鎮發展,規畫興建宜蘭縣第二行政中心,民國109年7月開工,原定112年1月完工,但工程不僅因新冠疫情延宕,縣府還拒撥款給承包商,致工程因「人禍」再拖半年,代理縣長林茂盛歷經縣府祕書長、副縣長等要職,卻未改變工程拖延至今的情形,縣議員痛批縣府執行不力,阻礙精華地段再利用,害羅東鎮發展「倒退嚕」。第二行政中心位於五結鄉,緊鄰羅東鎮,是地下2層、地上6層的聯合辦公大樓,規畫容納羅東鎮警政、消防、地政、戶政、財稅、國稅等機關,待各機關進駐後,原址將活化再利用。不過因預算不足等因素,廠商投標意願低而流標9次,直到第10次以14.3億元完成招標,109年7月開工後,因增加室內裝修、機電設備及物價指數調整,計畫總經費一路修正至23.5億元。111年1月縣長林姿妙涉貪案爆發,同年8月林姿妙等多名官員遭起訴,第二行政中心的承包商也因疫情影響施工進度,向縣府申請展延工期,但縣府不敢決定,後續又延遲付款,就有議員在議會質詢時,指承包商反映,縣府未按進度給付的工程經費高達2.5億元,工程被迫暫停施工。被視為林姿妙左右手的林茂盛,111年底從祕書長陞任副縣長,對第二行政中心案開過數次會議,但工程進度始終未回歸正常,承包商因縣府遲未撥工程款,發函縣府要求終止契約、賠償損失,後續縣府撥付工程款給承包商,工程才復工。縣府建設處坦言,疫情影響工程約2年半,而未給付承包商工程款,承包商暫停施工約半年。民進黨縣議員謝家倫痛批,二行延宕已嚴重阻礙羅東市中心未來開發,如羅東警分局無法遷移,就卡住整塊核心土地再利用的計畫,導致交通、停車、商業與環境改善全部停擺,「民眾洽公還是得東跑西跑,原本集中辦公可以帶來的效益全部落空。」謝家倫質疑,工程一拖再拖,主體結構至今未完成,各單位今年底恐怕也不可能進駐,縣府到底有沒有在督工?羅東民眾普遍認為,二行是牽動羅東整體都市更新與公共服務布局的關鍵節點,但縣府執行不力,林茂盛讓羅東發展被「卡在半空中」,恐害羅東錯過活絡機會,實在令人感到遺憾。
內政部慰勉視察打詐掃黑肅槍成果 頒授獎章表彰刑事局長周幼偉
內政部次長馬士元於14日主持「114年第4次全國同步打詐、掃黑及肅槍行動專案」查緝成果記者會暨慰勉刑事警察局有功人員活動,實地視察重大案件成果與巡視查扣贓證物,肯定各警察機關在專案期間查緝之努力與成果,並在刑事局長周幼偉退休前夕,藉由茶會活動中由劉部長親自頒授內政部二等內政專業獎章,表彰任內對維護治安之卓越貢獻。馬士元表示,本次專案全國警察機關共查獲詐欺集團985 團、犯嫌6,554人,掃黑查獲180件、犯嫌1,049人,並查獲非法槍械224枝,以及查扣不法利得82億餘元;記者會場同步展示5件重大案件成果,涵蓋打詐、掃黑與肅槍三大面向,從涉詐平臺、地下匯兌、跨國洗錢到改造槍彈與黑幫組織,均予以重擊,有效斷金流、掃組織、阻詐害,展現政府維護社會治安與金融秩序的決心。詐欺犯罪已高度組織化、科技化與跨境化,政府打詐策略亦同步轉型,已由過去事後追查,轉為事前預警、即時攔阻與系統性溯源並進,目的不僅在破案,更以「減害」為先。透過全面查找潛在被害人、即時通報金融機構攔阻異常金流,以及結合科技與情資分析,精準鎖定詐欺集團核心與詐騙工具,成功降低民眾受害風險。馬士元表示,周幼偉任內推動多項打詐策略與關鍵改革,奠定我國打詐制度與科技基礎,包括設置165打詐儀錶板即時公開真實數據,成立「情資研析專責小組」與23項專業分工,主動溯源查緝詐欺集團高層核心,任內更完成詐欺犯罪防制中心法制化,以及推動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修正案完成三讀,以「加重處罰、加速攔阻詐騙金流、加強保護被害人」三大面向,強化打擊詐團的法制工具,成功將我國的反詐騙工作由零散破案轉型為系統治理的策略模式。在精準打擊方面,執行虛擬貨幣查扣凍結專案,規模高達新臺幣 125 億元;為阻斷詐團對民眾施詐管道,與LINE合作大規模封鎖下架7.9萬個涉詐帳號,並執行「淨話專案」全面查緝IP-PBX(網路電話交換機),專案執行後3個月,「未顯號」假檢警詐欺件數與財損,大幅減少41%與58%;更深入分析天道盟核心幹部金流,將該幫派盟主依洗防法及組織犯罪送辦;同時針對非法個人幣商、「幣想科技」實體洗錢店面,以及走私黃金金條洗錢管道進行全面掃蕩,徹底截斷詐團賴以生存的金流命脈。針對社會高度矚目的新型犯罪,刑事局在周幼偉領導下接連破獲多宗重大詐騙案件;包括偵破國內首宗涉及土地詐欺的「臺版地面師」案、查緝假融資借貸詐欺扣押232輛權利車;在國際合作上,更與印尼警方聯手破獲峇里島跨境詐騙機房,移送102名犯嫌並全數遭起訴,亦與菲律賓警方合作打擊我國黑幫境外機房。這些具體成就,不僅重擊犯罪產業鏈,更展現在科技防禦與國際執法上的硬實力。活動尾聲,馬士元也頒發慰勉金予本次專案表現優異的基層同仁,期勉全國警察持續秉持「源頭預防減害、深度溯源追查」之精神,讓國人享有安穩的生活環境。另為表彰周幼偉任內2年半對警政制度及治安維護的卓越貢獻,內政部部長劉世芳也在退休茶會中頒發內政部二等內政專業獎章,感謝其長期以來帶領刑事局在挑戰中求創新,為國家治安構築堅實防線。
宜蘭毒犯保外就醫失聯爆治安疑慮 汽車代步拒返監全力追緝終落網
宜蘭地區近日傳出一起引發社會關注的司法事件,1名因毒品案件入獄的黃姓受刑人,先前因罹患癌症獲准保外就醫,卻在保外期間違反相關規定,最終導致保外就醫資格遭到廢止,卻未依期限返監執行刑期,一度行蹤不明,引發外界對公共安全的疑慮。根據矯正署說明,35歲的黃姓受刑人因涉犯毒品罪,判刑1年,入監服刑約六個月後,於114年10月7日以罹癌為由,申請並獲准保外就醫,然而在保外醫治期間,黃男未遵守應遵行事項,相關單位依程序陳報矯正署後,於115年1月5日正式廢止其保外就醫資格,並以書面公文及科技設備通知黃男,須於1月8日前往宜蘭地檢署報到返監執行剩餘刑期。然而,黃姓受刑人並未依規定時間現身,返監期限屆滿後仍未報到,行蹤成謎,矯正署隨即於同日通報警政署協助查緝,並於隔日函請宜蘭地檢署依權責處理,全力展開追緝行動。知情人士指出,黃男過去曾有明顯攻擊行為,且此次失聯期間疑似以汽車作為代步工具,行動力強,增加追捕難度,也讓治安風險備受關注。矯正署強調,無論原刑期長短或已服刑多久,只要依法仍須執行完畢,就必須返監服刑。所幸在相關單位密切合作、全面追緝下,黃姓受刑人最終已被逮捕到案,結束這起引發爭議的逃逸事件,後續將依法執行剩餘刑期,並釐清相關責任。
戴口罩、安全帽提款ATM會嗶嗶叫! 金管會:露出全臉就可領錢
金管會去年曾表示,將與銀行討論ATM設定臉部遮蔽警示的可行性,盼能以此加強打擊詐騙集團車手的力度;而在昨天(13日),金管會也公告,目前全台5家銀行約500多台ATM試行導入臉部遮蔽警示功能,當民眾戴墨鏡、口罩、安全帽提款時,ATM可能發出警示音,只要移除臉上遮蔽物,確保露出全臉,仍能正常領到錢。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王允中表示,根據警政署反映,詐團車手在ATM提領金錢時都會戴口罩、安全帽,影響蒐證及追緝難度,因此警政署向金管會提議,推動ATM臉部遮蔽警示機制。而金管會也相當重視這項意見,便與高檢署、警政署與銀行業者進行討論。王允中指出,目前得出2大共識,首先是鼓勵銀行自行決定處理作法,其次為初期試行ATM以發出警示音為主,暫時不會拒絕民眾提領。金管會也提醒,民眾如果聽見ATM警示音時,不需要太驚慌,記得將口罩、墨鏡、安全帽等遮蔽物拿掉,就可以順利提款。金管會說,目前共有5家銀行試行,包含兆豐銀行、中信銀行、合庫銀行、彰化銀行與第一銀行,加上台南市政府跟中華郵政公司合作,共計6家金融機構試行,共計全台目前有超過500台防詐ATM,占全台3萬多台ATM的1.6%,但地點區域不便明確公開,且每家銀行的辨識方式、警示音量各有不同。銀行試行過後也透露,自去年5月開始,ATM遭車手提領的次數確實明顯降低。至於未來是否進一步擴大試辦?金管會提到,預計半年後會邀請試行銀行統計成果,並與警政署一起討論,後續再決定政策執行方向,預估試辦會於6月底結束,7月起進行檢討。
桃園驚傳隨機攻擊!國小生遭陌生女子「鎖喉拖行」 監視器畫面曝
桃園市驚傳校園周邊隨機攻擊事件。某國小一名女學生於12日傍晚放學後,行經校門外時,突然遭一名陌生女子從後方以手肘勒住脖子並拖行,學生當場受驚並大聲呼救,所幸附近社區保全與路過民眾聽見動靜後立即上前制止,並協助報警,女子隨即被帶離現場。市議員轉述校方說法指出,這起事件屬於「隨機、無預警的街頭暴力」。民進黨桃園市議員黃瓊慧13日發文表示,該起事件發生在學生放學時段,女子突然對學生出手攻擊。她向教育局了解後得知,該名女子疑似先向學生「要錢未果」,情緒失控之下才動手勒人,相關單位已通報派出所,要求加強校園周邊巡邏。 校方事後也發布「給家長安全教育的一封信」說明處置經過,指出在接獲通報後,校方立即與警方趕往現場處理,學生脫困後因受到驚嚇,先回到學校求助,經學務處老師安撫及護理師初步觀察後,已由家長安全接回家中休息。校方進一步表示,事件發生後已完成校安及社政通報,教育局與警政單位亦提供相關協助,並於13日利用朝會時間加強全校學童的自我保護與安全宣導,以提升學生的警覺與應變能力。同時也請導師持續關心受害學生的身心狀況,並通知派出所及里辦公室,請求加強校園周邊的巡邏與維護秩序。另名市議員余信憲也公布監視器畫面指出,從影像中可見,一名年約20多歲的年輕女子,見到剛走出校門的女學生後,突然上前鎖喉並拖行,女學生一度被勒到臉色發白、幾乎無法呼吸,女子甚至試圖將學生摔倒在地。他強調,這並非意外,而是一起隨機且無預警的暴力行為,也質疑為何學生在放學回家的路上,必須承擔這樣的風險。從現場畫面可見,當時有熱心路人發現異狀後立即上前制止,女學生才得以脫身並跑回學校。相關人士指出,若當下無人及時介入,後果恐怕不堪設想,事件也再度引發社會對校園周邊安全的關注。
籲政院提《校園安全專法》草案 劉書彬:法制化分流高風險生保校安
民眾黨立委劉書彬今(13)日表示,國民教育學生安全是第一順位,但「割頸案」等治安事件讓校園是風聲鶴唳,或許可參考德國、日本早已實施「學校威脅評估」、「危機管理團隊與演練」、及「外部警政支援網絡」等方式,藉此釜底抽薪改善校園安全危機。民眾黨立委劉書彬(圖)認為《校園安全專法》草案納入高風險學生分流教育是刻不容緩。(圖/CTWANT攝影組)2023年12月在新北市一所市立完全中學發生的國三生校園割頸案,儘管已事過2年仍餘波盪漾,案件現在在司法攻防上訴三審階段,關心的民眾仍不時隨著更新消息心情起伏。據了解,儘管2025年底台灣高等法院對此案二審判決中,已審酌於一審兇嫌郭姓少年判9年、教唆嫌疑人林姓少女判8年似有過輕,因此合議庭考量醫療機構的再犯風險評估報告,撤銷原判決並加重刑度,目前郭姓少年被依殺人罪改判有期徒刑 12年、林姓少女則被依教唆殺人改判有期徒刑 11年。臺灣高檢署針對「割頸案」二名被告上訴了三審,最高法院(圖)料將以法律審再檢視程序問題。(示意圖/方萬民攝)儘管高檢署考慮量刑仍似有過輕而在元月上訴三審,而三審主要就程序問題「法律審」一般並不開庭,但家屬對前頭審理期間疑似合議庭有承審法官因著修復式司法要被告「孝順家屬」等言論非常不滿,喊出應處以30年以上有期徒刑重刑,這些料將在三審程序中再次被檢視。身為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召委的劉書彬對此批評,從監察院就行政層面介入的調查顯示,加害學生早在轉學前就已是保護管束與「曝險少年」,轉學後也持續出現缺課、涉入幫派等搞事行為,甚至「攜刀」上學嚇壞了同學,這些都是早已可預見的校園安全風險,但制度卻沒辦法讓這些訊息整合,學校也沒被授權或擁有適當工具去「接住」高風險學生。劉書彬坦言,儘管司法有其邏輯與脈絡,但不少人確實認為目前量刑與社會期待之間有落差,另外愈來愈多未成年者犯罪受保護而減輕其刑甚至免於問責的消息傳出,這也容易成為不肖成年人據此招募未成年人成為不法「魁儡」的誘因,問題甚大不能再拖延。劉書彬進一步呼籲,行政院應立即提出《校園安全專法》草案,建立風險分級制度,讓「高風險學生過渡教育與分流」機制法制化,完成司法、教育、社福資料的合法即時銜接,讓教育現場不能再單打獨鬥,學校老師們也不能再成為第一線孤軍。她舉例,若要有系統、有制度的校園風險防線,不妨參照德國、日本早已實施的「學校威脅評估計畫」,確實由教育部國教署攜手各縣市教育局處研擬大致方向後,再由各縣市教育局處輔導下轄學校跨處室填寫量表,另外也能像地震演練一樣,定期舉行校園安全「危機管理演練」,同步導入「外部警政支援網絡」通報鍊,不能讓制度徒留具文,學生安全淪為真空漏洞。※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免專業、照做就能賺錢?他誤信「刷機測試」兼職代刷信用卡 75萬全沒了
看似輕鬆又能賺錢的兼職工作,背後可能暗藏巨大風險!一位民眾在臉書看到兼職社團訊息並加入LINE群組,聽信群友推薦的「刷機測試」任務,照指示代刷信用卡、交付現金,短時間內投入75萬多元,直到發現自己帳號被封鎖,對方要求再付錢「解鎖帳號」,才驚覺自己早已落入詐騙圈套。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近日分享個案,當事人自述,當時他在臉書上看到兼職手工社團,有打字員、代購等工作,想找找看有沒有能輕鬆賺外快的方式貼補家用,於是加入了LINE群組了解細節。當事人表示,剛開始他只是在群組理「潛水」,直到看見一位群友上傳一則「線上刷機測試」貼文,內容指出不需專業背景,只要依指示操作,就能有額外收入,「我一聽覺得好像蠻輕鬆的,對方又一直強調很多人都在做,我也就慢慢放下戒心。」當事人提到,那位群友一步步教他操作網站,聲稱要測試機台是否正常,要求他先幫忙操作,使用他的信用卡線上刷卡,再將商品販售,等到拿到現金後,交給指定的人,走完整個測試流程就可以領到報酬。當事人說,他前後依照對方指示刷卡換現金共5次次刷卡金額加起來新台幣40多萬元,換到的現金扣除報酬後,又拿一部分去交給指定人員;後來他又面交2次大筆現金,期間對方不斷催促他動作要快,強調名額有限、測試階段不能中斷,讓他根本沒有時間多想。當事人指出,直到某天他發現,自己網站上的帳號突然被鎖定,對方要求支付新台幣35萬元就可以「解鎖帳號、把之前的錢一次領回來」,此時他才開始驚覺不對勁,並發現自己已經投入新台幣75萬多元,剩下少到不得了的報酬根本入不敷出,「這時候我才終於明白,從找工作、加入群組、刷卡換現金到面交任務,全都是一場精心設計的陷阱,我居然被騙了!」對此,「165打詐儀錶板」也列出3招防詐小撇步:1、網路上找工作要小心,務必尋求合法有信譽的平台,避免上社群媒體尋找。2、找工作要你代墊款項、刷卡等,都是高風險行為,切勿上當。3、假刷卡是高風險犯罪行為,可能涉犯幫助洗錢、詐欺等罪,切勿以身試法。
警察不隸屬軍事體系 警政署:僅負責治安與關鍵設施
針對部分媒體報導國人對於遭受軍事侵略時之抵抗意願,並提及警察單位之軍事任務角色,警政署11日表示,與事實有所出入,且不符合台灣社會現況,特此鄭重說明,以釐清誤解。警政署指出,中華民國台灣自終止動員戡亂時期、總統直接民選之後,就沒有發動境外戰爭之規劃與構想,因此守護台灣之民主自由體制,為全民共識與目標。國軍與警消海巡單位歷年來無論建軍備戰與治安維護,規劃內容都聚焦於防止境外敵對勢力入侵,並維護社會之持續穩定運作。警政署提到,近日某媒體之報導,嚴重扭曲國人之反侵略意願,將防衛台灣惡意曲解為上戰場,更將專責維護關鍵基礎設施安全工作之警察機關,再度影射為具備軍事任務,警政署除表示遺憾,並呼籲社會輿論勿隨之起舞。警政署說明,所屬保安警察第二總隊之各項勤務,乃依現行法律,執行反滲透、反破壞及反突擊等治安防護工作,目的在於防止不法行為危害重要設施運作,確保社會秩序與公共安全。警政署也強調,警察專業戰技訓練、各類警械武器與防護裝備配置,均參考先進民主國家反恐警察標準,與軍事裝備有明顯區隔,任務與用途均不相同。警政署再次重申,警察任務定位明確,僅負責社會治安與關鍵基礎設施安全維護工作,不隸屬軍事體系,警政署將持續秉持依法行政、專業分工與公開透明原則,向社會大眾清楚說明警察機關之任務本質,也呼籲媒體報導必須基於事實,勿隨意揣測與曲解。
「泰安第一湯」驚傳溺水意外 73歲翁警光山莊大眾池溺斃
苗栗縣泰安鄉警光山莊11日下午發生溺水意外,一名73歲老翁在大眾溫泉池泡湯時,因不明原因溺水,經現場民眾發現求救並送醫搶救,仍宣告不治,檢警預計於明日相驗釐清死因。轄區大湖警分局表示,老翁與妻子及兒子一同前往泰安警光山莊泡湯,期間老翁在大眾池內疑似身體不適,而發生溺水,經其他民眾發現後立即通報山莊人員求助。泰安消防分隊獲報後迅速到場,將老翁送往醫院急救,但仍因傷重回天乏術。初步研判,不排除為身體因素導致意外,詳細死因及事發經過,仍待檢警相驗後進一步釐清。泰安警光山莊位處泰安溫泉源頭,有「泰安第一湯」之稱,吸引許多警職人員及其他協助警政業務的人員前往泡湯。除服務警職人員及其他協助警政業務人員住宿、泡湯,大眾池也對外開放。
斬首言論遭起訴!館長聲請總統出庭作證 賴清德8字回應
網路直播主「館長」陳之漢去年10月在直播中喊出「把賴清德的狗頭斬下來」,新北檢依恐嚇公眾、恐嚇危害安全等罪嫌起訴。陳之漢不滿起訴結果,昨(9)日再度於直播中質疑,「檢方有叫賴清德去作證嗎?有問過賴清德他很害怕嗎?」並揚言聲請賴清德親自出庭作證。對此,總統賴清德今(10)日回應:「被告才需要出席吧。」陳之漢去年10月在網路直播中發表斬首總統相關言論,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蒐集相關事證後,報請新北檢指揮偵辦,新北檢複訊後諭知新台幣15萬元交保。檢方昨日偵結,依刑法恐嚇公眾、恐嚇危害安全等罪嫌起訴。檢方指出,陳之漢在YouTube直播中發表「咱們就武統,27年就甭選了」及「把賴清德的狗頭斬下來」等言論,暗示支持武力犯台,並將新聞中的軍事術語「斬首行動」惡意延伸為具體對總統生命加害的威脅,已逾越一般社會可接受範圍,構成恐嚇公安。檢方強調,相關言論具有渲染力,足以引發公眾恐慌,且使用「狗頭」等貶抑詞彙,恐嚇犯意明確,非言論自由所能保障。陳之漢遭新北檢起訴後,情緒激動再度於網路直播中質疑檢方辦案,並要求聲請賴清德出庭作證,甚至主張法庭應全程直播,稱若賴清德親口表示「我很害怕」,再另行討論。對此,賴清德今日回應表示:「被告才需要出席吧。」
北檢第7次搜索太子集團約談11人! 匯致負責人80萬交保
太子集團董事長陳志日前遭到柬埔寨警方逮捕,1月6日應大陸請求完成引渡程序,台北地檢署昨日也如火如荼對太子集團展開第7波搜索行動,指揮內政部警政署刑事局與法務部調查局兵分12路搜索,拘提、約談盧冠安等11名被告,今(1月9日)凌晨諭知盧冠安80萬交保、尼爾公司幹部賴榮駿50萬交保以及限制出境出海、先前以80萬交保的助理詹雯卉加保50萬。台北地檢署針對太子集團如今已有7次搜索行動,目前共有9人在押。昨日被搜索的處所除被告住處,還有匯致國際商務公司,該公司自2021年起,疑幫太子集團在台設立紙上公司並營運,後在國內多家銀行設立國際金融商務分行(OBU)帳戶,將國外的不法金流清洗入台。盧冠安為匯致國際商務公司的負責人訊後80萬交保,賴榮駿則是尼爾公司的高層幹部,主要負責擔任尼爾公司和匯致國際商務公司之間的聯繫的窗口50萬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王昱堂助理詹雯卉先前已經以80萬元交保,昨複訊後檢方諭知加保50萬元。今日下午還會移送8名被告至北檢複訊,8名被告分別是誠帷數位科技有限公司及澄映科技有限公司負責人、主管以及會計,2家公司主責為替集團設計博奕遊戲和客服業務,不過目前這2家公司皆已倒閉。
強化警方緊急救護能量 獅子會捐30萬支持蘆洲分局AED千日租賃方案
為強化警察機關緊急救護能量、守護民眾生命安全,國際獅子會 300B1 區及多位公益人士熱心支持,共同捐贈蘆洲分局新式自動體外心臟去顫器(AED)三年租賃方案費用,並於8日舉辦「千日守護生命 AED 租賃方案」捐贈儀式。因應衛生福利部修法規定,要求各警察機關所屬單位設置 AED,將警察機關納入緊急醫療網體系。當民眾發生突發性心律不整或心跳停止時,前四分鐘為急救黃金時間,若能即時使用 AED 進行電擊,有助於心臟恢復正常節律,對於搶救生命具有關鍵性影響。國際獅子會 300B1 區長期投入公益、關懷社會安全。余文生獅友接任2025-2026年度總監後,特別關心警政需求,得知本分局 AED 設備老舊面臨更新困境後,隨即號召獅友及多位企業界公益人士共同響應。本次由林輝廷、林進發、蔡鋊懸、李彥杰董、王世賢、王贊勳與全體獅友聯合捐助新臺幣 30 萬元,捐贈蘆洲分局為期三年的AED設備租賃費用,實現「千日守護生命」的目標。不同以往一次性的捐贈,缺乏後續耗材更新及維護費用;本次捐贈AED 採用租賃方案,於合約內由專業廠商負責定期檢測與維護,並免費更換零件及耗材,不僅減少警政單位管理負擔,也讓警政預算得以優先投入治安維護、交通安全、警用裝備汰換及同仁照顧等核心警政工作。蘆洲分局長王耀輝表示,感謝國際獅子會 300B1 區余文生總監以所有參與捐助的公益人士對警政工作與警察同仁的支持,成為警察守護生命、維護治安的重要後盾。並期盼藉由本次捐贈拋磚引玉,吸引更多社會公益團體與人士投入,共同打造更安全、更安心的生活環境。
陳志才落網!北檢今第7波行動 指揮警調12路搜索、拘10被告
太子集團董事長陳志日前遭到柬埔寨警方逮捕,1月6日應大陸請求完成引渡程序,台北地檢署今日(1月8日)也如火如荼對太子集團展開第7波搜索行動,指揮內政部警政署刑事局與法務部調查局兵分12路搜索,拘提10名被告,另約談1名被告。其中盧姓、賴姓被告將於今日移送至北檢複訊,其餘8名被告則於明日移送。台北地檢署針對太子集團目前已經有7次搜索行動,先前的6波搜索行動中,目前共有9人處於在押狀態。而今日被搜索的處所除被告住處,還有匯致國際商務公司,該公司自2021年起,疑幫太子集團在台設立紙上公司並營運,後在國內多家銀行設立國際金融商務分行(OBU)帳戶,將國外的不法金流清洗入台。今日被拘提的2位被告分別為盧男與賴男,前者為匯致國際商務公司的負責人,後者則是尼爾公司的高層幹部,主要負責擔任尼爾公司和匯致國際商務公司之間的聯繫的窗口。另外,將於明日移送至北檢的8名被告,則分別為誠帷數位科技有限公司以及澄映科技有限公司的負責人、主管以及會計,這2家公司主要負責為集團設計博奕遊戲和客服業務,不過目前這2家公司皆已倒閉。
北市警友會贈訓練運動器材強化健身中心功能 守護員警健康
台北市警察之友會長期支持台北市政府警察局警政及治安工作,也關心同仁身心健康,8日上午特別捐贈訓練運動器材1批,委託專業運動健身團隊規劃,強化警察局健身中心功能,打造優質運動場所,守護員警健康。北市警局局長李西河表示,警察工作長期處於危險、高壓環境,勤務時段長且常日夜顛倒,無法有規律作息,易衍生健康問題,期望於勤餘時間帶動運動風氣,藉由強化體能自主訓練,在關鍵時刻確保自身及民眾安全。警友會榮譽理事長許育瑞、理事長謝漢章、理事葉添實暨黃建立等企業家事業有成,不忘初心熱心公益,拋磚引玉、慷慨解囊主動捐贈訓練運動器材一批,透過具體行動,展現對警察同仁的支持與關懷。警友會長期陸續協助中山、內湖、信義及南港等分局建置健身房,除達到照顧同仁健康,並大幅提升警察整體執勤能力。警察局局長李西河對台北市警察之友會的支持表達誠摯感謝,特頒贈感謝狀及「力行」榮譽章,衷心感謝警友們無私的奉獻。並強調將善用該器材,加強訓練優化員警身心健康,並以最佳體能狀態守護市民安全。
刑事局刑警發展館數位轉型落成 展現科技偵查新面貌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於今年宣布,為因應多變的犯罪樣態與科技發展,「刑事警察發展館」已於去年底完成大規模重新規劃,正式遷移至刑事科技大樓一樓大廳。該館自2007年起籌建,動員全局700餘位刑警力量,歷經探案與徵稿等階段,於2010年初次落成。為打破傳統靜態展示限制,本次改建導入數位科技與互動展示,將原本位於高樓層的封閉空間轉化為一樓開放式展示中心,全面呈現刑事警察史蹟、專案實務及重大案件的歷史意涵,引導民眾對未來刑事藍圖有前瞻性的認識。同時也特別邀請前局長劉柏良到場致詞。展場入口處特別設置一面智慧資訊互動形象牆,透過聲光科技與動態設計,彰顯刑事警察守護社會的英雄形象。現有展區依主題規劃為跨境合作、犯罪預防、打擊犯罪、刑事偵查、數位科技、刑事鑑識科學與防爆科技等七大領域。此次升級在保留部分展櫃的基礎上,重新優化展示內容,讓參觀者能以更直觀的方式理解警政工作的核心,透過沉浸式體驗,深入感受刑事警察在台灣治安史上的重大貢獻與科技應用成果。為發揮教育與警示功能,館內新增四個重要刑案專區,以情境重現與多媒體展示方式,帶領貴賓深入了解歷年重大案件的偵查過程及其社會影響。此外,新設兩處「沉浸式犯罪宣導互動區」,透過遊戲化操作、問答體驗及虛擬情境模擬,讓來賓在互動中增進防範犯罪知識,從而降低被害機率。原有牆櫃則重點展示國際及兩岸合作的珍貴文物,突顯我國刑事警察在跨境執法中的關鍵角色與傑出成效。刑事局局長周幼偉表示,發展館的數位轉型不僅是史料的陳列,更是要打造一個身歷其境的參觀氛圍。從民國 114 年的重新規劃到115年的全面運作,發展館成功突破傳統海報看板的展示限制,讓參觀者在數位與實體交織的空間中,留下深刻而難忘的感受。未來,刑事局將持續透過此平台,向大眾行銷治安貢獻,並展現我國刑事偵查與科技鑑識與時俱進的實力。刑事局刑事警察數位發展館數位轉型8日落成。(圖/翻攝畫面)
律師潮1/錄取率創新高讓律師公會不爽 學者籲:強化進修比限制人數重要
去(114)年度律師錄取人數首度破千,在法界掀起激烈討論。全國律師聯合會抗議錄取名額過多,造成市場供需失衡,卻遭不少考生及法界人士打臉,直言「律師公會很多檯面上人物就是當初提高錄取率後上榜的!」有學者直言,律師專業可廣泛運用於各行各業;與其限制門檻,不如強化進修義務、提升整體專業水準,才能回應社會期待。考選部日前對114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二試放榜,錄取人數達1,042人,刷新律師考試歷史新高紀錄。全國律師聯合會(全律會)去年12月29日發布聲明,批評考選部、法務部及教育部長期未調整律師教考訓制度,造成考訓銜接斷層。錄取人數大幅增加恐衝擊市場,非本科系只要修滿20學分即可報考,門檻也過低。全國律師聯合會發表聲明表達不滿,批評考訓制度失衡、錄取名額過高衝擊律師市場,並要求主管機關啟動修法機制。(圖/翻攝自臉書)然而,律師公會的聲明卻也引來不少業界人士反彈。有法界人士私下表示,以前律師錄取率很低,目前律師公會很多檯面上人物就是當初提高錄取率後上榜的,如今卻主張再度限縮名額,「是否對後進世代公平,值得檢視。」一位不具名應屆考生指出,名額增加對考生而言本屬正向發展,取得律師資格後能否站穩腳步,仍取決於個人能力與努力,「受訓與就業本來就是各憑本事」。他進一步表示,即便非本科系,考生往往需投入三至四年時間修習學分、準備考試,如今卻出現「刪除學分班」的討論,讓人感覺制度標準反覆,長期努力彷彿一夕被否定,對認真準備者並不公平。該考生提到,他目前就經常在社團為民眾做法律服務,台灣並未強制民眾聘請律師,多數民眾遇到法律糾紛,仍會先自行到法院提告或應訴,是否真的「人人都會請律師」就值得打一個大問號;甚至許多民眾都沒有「請律師」的概念,市場需求是否真如外界所稱般飽和,仍有討論空間。學者指出,律師人數多寡並非問題,與其限制門檻不如強化進修,排除不良律師,提升整體水準。圖為上百位律師上街遊行。(示意圖/報系資料照)此外,並非具律師資格一定要執業,警政署廉政專員吳偉豪就是一例,他多年前考取律師資格後進入政府機關工作,並未投入實務執業。他指出,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本質是「資格考」,並非就業保證。「即便錄取人數增加,也不代表所有人都會執業,因為律師實務訓練期間需留職停薪,對部分考生仍是現實考量。」吳偉豪強調,取得資格代表具備一定程度的法律專業,無論是否執業,皆可在其他機關或職場中加以運用。「資格只是進入市場的門檻,並不保證就業,反而增加律師間的競爭;對民眾而言,更多選擇也能促使法律服務品質提升。」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姜世明直言,律師人數多寡本身並非問題。他以國際比較說明,德國人口約8,300萬,登錄執業律師約16萬5千人,每年約有一萬多名考生通過第二次國家考試取得資格;美國人口超過2億,律師人數約130萬,律師密度甚至高於德國,「在街上丟一塊石頭,就可能砸到一個律師。」姜世明指出,美國律師不僅侷限於訴訟市場,而是廣泛分布於各行各業,是健康法治社會的表現,而非制度失敗。因此台灣與其限制入門門檻,不如強化進修義務,對違反者加重處罰並予以淘汰,同時排除品格不良律師,才能提升整體專業水準。至於錄取率設計,他建議維持第一試錄取三分之一,第二試錄取率調整為五分之一至三分之一,再搭配專業科目400分以上的限制,便可在人數與專業品質間取得彈性平衡。對此,考選部表示,現行律師考試及格人數按應考人第二試成績高低順序,分別以各選試科目(智慧財產法、勞動社會法、財稅法、海商法與海洋法)全程到考人數前百分之三十三為及格。律師考試及格人數是反映報考律師人數,114年律師考試第二試報名人數為3,472人。至於律師的主管機關法務部則表示,尊重考選部權責。
律師潮2/律師二試全面電腦化今年上路 考生憂心配套措施不完善
在律師考試錄取率連年攀升、制度爭議未歇之際,律師考試也將迎來重大變革。自今(115)年起,律師考試第二試將全面改採電腦化測驗。此舉被視為順應數位化時代的必要轉型,但也引發考生與實務界對公平性、防弊與設備穩定度等問題的憂慮,呼籲盡速完善配套措施,給考生一個公平的考試環境。依現行制度,考試分為一試與二試,兩試皆為筆試。第一試為選擇題,考科包括綜合法學(一)、(二);第二試則為申論題,涵蓋公法、民事法、刑事法、商事法、國文等核心科目,也被視為關鍵關卡。考選部於去(114)年8月公告,為因應數位化時代為國取材的考試趨勢,將擴大推動電腦化測驗,司法官與律師第二試皆納入改革範圍,除原有台北、高雄考區外,並增設台中考區,以分散考場壓力。不過,二試全面改為電腦作答,並非全然被視為進步。有業界人士指出,雖然現在3C產品已高度普及,但不同考生間仍存在因貧富差距,而導致的使用頻率與熟悉度的落差,尤其是打字速度、鍵盤操作習慣,都將成為實質影響作答表現的關鍵因素;另外,若考場的電腦鍵盤設備不靈敏,對長時間申論作答的考生而言,無異於額外的心理與體力消耗。考生指出,雖然電腦測驗可隨時修改答案,但相比傳統紙筆作答仍存在更多不確定性,尤其是設備或網路突發狀況主管機關如何應對。(圖/報系資料照)一位應屆考生坦言,對電腦作答「喜憂參半」。他認為,電腦作答的最大優點在於可以即時修改內容、調整結構;但壞處就是有很大的不確定性,若電腦鍵盤不是統一規格、網路是否敏捷、防弊機制是否完善,甚至機器或系統異常等意外出現,國家是否能及時補救都非常關鍵。「而目前相關作答細則與配套仍未完整公告,也讓不少準備的考生感到焦慮。」一位已執業律師從實務與備考角度分析,國考改採電腦作答,意味著考生必須提前培養打字速度,快捷鍵使用、基本排版與標點符號等文書能力。「對多數年輕考生而言或許不難,但若有年紀稍長、跨考或在職準備的考生來說,無疑是學科與工具雙重壓力。具有律師資格的警政署廉政專員吳偉豪持相對肯定態度。他指出,以電腦打字確實比較符合實務上操作,目前各機關包括法院、公部門等都是用電腦打字,很少用手寫,因此電腦測驗確實可以較好銜接未來工作使用。不過,畢竟是新的政策,在防弊等方面會不會難以預防,還需政府做研擬。考選部回應考生與法界的憂慮,指出相關配套措施與模擬網站將於3月上線,以協助考生熟悉電腦化作答流程。(圖/本刊攝影組)據了解,考選部預計於3月統一公告作答注意事項、模擬作答網站及相關配套,並規劃提供對電腦考試「確有困難」的考生申請替代措施。然而,在考生人數逐年增加、單次考試動輒上千人同時應試的情況下,防弊、設備規格統一與突發狀況應變機制,仍是各界關注焦點。對此,考選部表示,為周妥司法官、律師考試第二試電腦化測驗作答公平性、系統穩定性及考生操作便利性,部裡刻正研議試題與法條呈現方式、中文輸入法種類、作答注意事項、申論式試題線上作答介面優化及網路與電力備援性等議題,相關配套措施及模擬作答網站預定於115年3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