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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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林園施工路段驚險!67歲駕駛自撞護欄 輪胎卡坑洞動彈不得
高雄市林園區台17線施工路段,1日下午發生一起小型車驚險事故,67歲周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行經石化二路東往西方向時,不明原因撞上施工用伸縮縫護欄,車輛輪胎隨即卡在施工開挖的坑洞邊,動彈不得。所幸周男僅輕傷,隨後自行就醫,酒測值為零,並無酒駕情形。警方已依規定完成測繪及照相,全案詳細肇事原因仍待鑑定。據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表示,該路段自10月13日至12月7日進行伸縮縫工程施工,施工期間均設置護欄及警示燈提醒用路人注意,事故發生時,相關警示設備均已設置完畢,但仍不幸發生意外,引發不少民眾討論當時車輛行駛情況及道路安全問題。不少網友指出,施工路段坑洞及護欄設計可能增加行車風險,也有民眾呼籲地方民代應加速重要道路工程,確保施工期間道路安全,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此外,部分交通專家建議駕駛經過施工路段時務必放慢車速、保持警覺,並注意道路警示標示,以減少意外風險。雖然這起事故僅造成輕傷,但也凸顯施工路段的行車安全隱憂,公路局表示,將持續監控施工路段的交通安全,並呼籲用路人依照交通標示行駛,確保自身安全;同時,也提醒民眾對施工區域多一份耐心與警覺,避免不必要的危險。
竹縣竹東分局警車台68線擦撞大貨車 車尾遭撞爛懸掛護欄超驚險
新竹縣竹東分局內一輛警車1日上午行經台68線快速道路竹東段時,因不明原因與一輛大貨車發生碰撞,因此失控撞上護欄,後車尾被撞爛、警示燈掉落,整輛車更直接懸掛在距離地面數十公尺高的護欄上,畫面相當驚險,所幸車上員警僅受輕傷,並無大礙。至於詳細事故原因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
宜蘭警在路上徒手撿玻璃! 守護用路人暖舉網大讚
有網友昨(29)日在網路上分享一段暖心畫面,只見一名員警在交通事故排除後,彎下身徒手撿拾滿地玻璃碎片,引發熱烈討論,網友紛紛大讚,「謝謝你!阿sir」、「這樣真的很危險但超暖!」據了解,宜蘭分局枕山派出所員警游宗偉昨日上午8時許巡簽勤務途中,接獲通報前往員山鄉員山路一段處理一起自小客車與機車的起步車禍,事故造成機車騎士與乘客輕傷,送醫後無大礙,游員到場立即開啟警示燈、協助交通疏導,讓車流逐漸恢復正常。就在準備離開時,他注意到地面仍散落著機車倒地時碎裂的擋風玻璃殘片,大小不一、散落路面。擔心影響後續用路人安全,他不假思索,直接徒手將碎片一一撿起。這幕剛好被路過民眾拍下並PO網,照片上還寫著大字「謝謝你!阿sir」,默默的暖舉讓不少人深受感動。網友紛紛留言,「感謝細心的警察大人」、「溫馨的畫面」、「一個小動作避免大憾事」、「值得勉勵」、「好警察不多了!」也有人關心提醒,「徒手撿玻璃很危險,應該放個交通錐,借掃把比較安全,怕遇到沒帶眼睛出門的騎士或駕駛。」
北市建國高架3車連撞 民間救護車上3人送醫
北市建國高架24日上午發生多車連撞事故。警消獲報,一輛遊覽車、民間救護車與一輛自小客車因不明緣故發生碰撞,當場造成3人送醫。至於詳細事故原因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據了解,26歲的劉姓救護車駕駛行經該處時,自稱已開啟警示燈與警鳴器,為閃避前方沙停車輛因此向左閃避,並切換車道,其右前車身不慎與前方由35歲李姓男子所駕駛之轎車發生擦撞,李男因此失控向左偏行與同車道後方的50歲鄭姓遊覽車司機發生擦撞,強大撞擊力道當場造成遊覽車擋風玻璃凹陷毀損,而民間救護車的車屁股也被撞到凹陷。遊覽車擋風玻璃破裂毀損。(圖/翻攝畫面)警消獲報到場後,50歲鄭姓遊覽車司機表示其有右腳扭傷,車上乘客也有頭暈情形,不過2人均未送醫;而劉姓救護車駕駛則有輕微腦震盪與腰部挫傷情形,被送往台大醫院救治、救護車上的55歲康姓病患則由同公司派遣另一輛救護車,繼續將病患送往北投榮總救治。大安分局呼籲,駕駛人上路時應隨時注意周遭路況,建立防禦駕駛觀念;另遇有工程車、救護車等特殊車輛優先禮讓通行。民間救護車先是與賓士車發生擦撞後,隨即再波及後方遊覽車。(圖/翻攝畫面)
運鈔車門沒關好「撒幣浮洲橋」 警方花1小時協助撿錢
新北市浮洲橋昨(16日)深夜發生一起罕見交通突發事件。一輛運鈔車行經板橋往樹林方向時,疑似門沒關緊車上一袋裝滿硬幣的布袋不慎掉落,造成大量硬幣散落在橋面,猶如「硬幣瀑布」般撒滿車道。所幸當時有警方經過現場,立即實施交通封控並協助撿拾,避免更大危險。 經初步了解,該運鈔車在運送途中,車上一袋裝有大量1元、5元、10元與50元等面額硬幣的布袋鬆脫,導致錢幣散落一地。由於當時天色昏暗,硬幣佔據車道,恐釀車輛打滑或追撞事故,警方隨即展開應對行動。員警第一時間啟用巡邏機車警示燈號與警報聲,警示來車減速,並短暫封閉車道確保安全。隨後與運鈔車保全人員一同於現場彎腰撿拾硬幣。過程中員警也協助指揮交通,防止現場進一步混亂。警方指出,掉落的硬幣總量驚人,幣值不一,撿拾作業費時費力,但在員警與保全通力合作下,最終耗費1小時順利將所有散落硬幣回收完畢。撿拾結束後,警方更護送運鈔車安全離開現場,確保財物與人員安全。板橋警分局表示,事件發生於晚間10時25分,當時執勤完「歡樂耶誕城」活動的員警,正騎乘機車返所途中,恰巧行經浮洲橋時,發現有硬幣散落橋面,立即趨前關切。也呼籲運鈔業者日後應加強裝載固定作業,防止類似事件重演,確保公共道路安全。
國一五股段2大型車追撞 駕駛「毫無動靜」警消急破窗
國道1號南向五股路段11日發生2輛大型車追撞事故,造成交通一度嚴重回堵。事發於下午 2 時 50 分許,56 歲王姓男子駕駛的營半聯結車,在南向 33.9 公里處,疑似因身體突然不適,與前方 48 歲郭姓男子駕駛的砂石車發生碰撞。警消獲報趕抵現場時,發現王姓聯結車駕駛癱坐在車內,但因車門緊閉無法開啟。警消人員立即使用破窗器破窗,將駕駛人移出車外,緊急送往林口長庚醫院進行救治。兩名駕駛均尚未實施酒測,詳細的肇事原因仍有待警方進一步釐清。事故一度造成後方車流回堵約 5 公里,嚴重影響國道交通,於下午 4 時 17 分恢復全線通車。國道警察大隊呼籲所有用路人,開車上路前務必注意自身健康狀況,若行駛中身體感到不適,應立即開啟雙黃警示燈並停靠路肩求援,以保障自身及他人行車安全。
國道連環撞驚魂!五楊高架4車連環追撞 車流回堵50分鐘幸無人傷
國道1號五楊高架道4日傍晚驚傳多車連環追撞事故,晚間約5點半,北向46.8公里處(桃園路段)發生一起四車相撞意外,現場一度交通大打結。所幸各車駕駛人均繫上安全帶,沒有人員傷亡,警方隨後趕抵現場管制與排除,約50分鐘後恢復通車。根據國道警方初步調查,第一起事故起於前方2輛小客車追撞,造成車流頓時放緩,此時29歲的黃姓男子駕駛另1輛小客車行經該處,見狀急踩煞車並向右閃避,但因車距過近仍擦撞前方車輛。緊接著,後方25歲的葉姓男子開車閃避不及,又再度追撞黃男的車輛,導致車輛失控橫在外側車道,整起事故連環波及四車。警消接獲報案後火速趕到現場處理,並立即在現場設置警示標誌與交通錐疏導車流,經檢測所有駕駛的酒測值均為零,初步排除酒駕因素。事故現場於晚間6點18分完全排除,交通才逐漸恢復順暢。警方指出,事發主因疑似駕駛未保持足夠安全距離,加上傍晚時段車流量大、煞車時間不足,導致連環追撞。國道警方提醒,用路人務必遵守速限、保持安全距離,並隨時注意前方路況,若發現車流回堵,應立即開啟危險警示燈提醒後車。
暴雨開車一片茫「開霧燈還警示燈?」國道警給答案 做錯噴6千元
近期受颱風外圍環流及東北季風南下影響,北部與東部地區雨勢頻繁,道路能見度不佳,讓許多駕駛疑惑雨天行車時究竟應該開啟大燈、霧燈或警示燈。事實上,國道公路警察局過去曾特別提醒,若未依規定使用燈光,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最高可處6000元罰款。近日有網友在社群平台Threads分享行車紀錄器畫面,指大雨中高速公路上多輛車開啟警示燈行駛,導致辨識困難。特別是其中一輛車突然變換車道時,由於雙黃燈閃爍,導致後方駕駛無法及時判斷方向,險象環生。他無奈表示,「下雨天打雙黃燈最怕遇到這種情況」。據了解,國道警察局曾於臉書說明正確燈號使用原則,強調「霧燈雨霧用、遠燈別亂用、夜間開大燈、換道要打燈」。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9條,遇濃霧、大雨或視線不清時應開啟大燈;霧燈僅限於能見度極低時使用;警示燈則應在天候惡劣導致臨停、前方事故或車輛故障時才開啟。警方呼籲駕駛切勿誤用燈號,以免影響他人判斷或導致事故發生,並提醒遵守規定,保障自身與他人行車安全。
汐止驚悚連環慘劇! 貨車駕駛擺警示標誌遭撞飛、輾斃慘死國道上
國道1號北向汐止路段21日清晨驚傳一起奪命車禍,現場猶如電影場景般慘烈,清晨約5時38分,62歲高姓男子駕駛自小貨車行經12.4公里處時,疑似因不明原因自撞護欄,車輛停在內側車道,高男下車準備在後方擺放故障警示標誌,卻不幸遭後方1輛由30歲傅姓男子駕駛的自小客車猛烈撞擊,整個人被撞飛至對向車道,隨後再遭多部車輛輾過,當場死亡,場面極為驚悚。事故發生後,另1名26歲賴姓男子駕駛營業用大貨車見狀,立即停在現場右後方協助警戒,試圖提醒後方車輛減速。不料,又有一輛由48歲徐姓男子駕駛的貨櫃車疑似煞車不及,直接撞上賴男車尾,強烈衝擊導致貨櫃車頭嚴重變形,徐男當場受困車內。警消趕抵後使用破壞工具將人救出,送往內湖三總治療,所幸並無生命危險。警方初步調查,現場共涉及多輛車輛,具體肇事原因仍待進一步釐清,各駕駛酒測值也將送驗確認。事故占用國道內側車道,導致北向路段一度壅塞,交通維持人員持續進行疏導與清理。警方呼籲駕駛人,行駛高速公路時應隨時注意前方車況與安全距離,若發生事故且車輛仍能行駛,應立即開啟危險警示燈、關閉引擎,並將人員撤離至護欄外安全處所。放置警示標誌時,務必穿著反光背心並保持與來車100公尺以上距離,同時可使用「高速公路1968 App」或撥打110通報,以免二次事故釀成無可挽回的悲劇。
南投國慶焰火爆意外 空拍機違規升空墜落「砸傷男童腿部」
雙十國慶焰火10日晚間在南投市貓羅溪畔登場,現場施放約40分鐘、共4.3萬發煙火,創下近十年來最多紀錄,吸引大量民眾湧入觀賞。然而活動期間卻發生意外,一架空拍機疑似操作不慎墜落,造成一名男童腿部輕微擦傷。根據現場單位表示,焰火施放區域屬於禁飛範圍,主辦單位已明確公告禁止空拍機升空,以維護公共安全。不過仍有民眾違規操作,導致空拍機墜落,葉片掃過下方男童小腿,使其出現破皮與擦傷。男童經現場急救站人員包紮與冰敷後,並無大礙,隨後與家人離開現場。南投縣衛生局指出,該事件僅涉及輕微擦傷,並未送醫;南投縣消防局與衛生福利部南投醫院也證實,當晚並未接獲相關救護通報。此外,當晚風勢微弱,煙火施放數分鐘後煙霧瀰漫天空,久久不散,不少民眾笑稱「宛如大型吃煙現場」。由於貓羅溪畔鄰近國道,有駕駛人違規停靠路肩觀賞焰火,甚至因煙霧飄向道路影響視線,不少車輛開啟警示燈與霧燈減速通行,場面一度混亂。
台中道路施工警示不足 19歲騎士夜間撞上三角錐受傷倒地
19歲騎士深夜騎機車經中清路與育德路口,誤撞施工區未設爆閃燈警示的三角錐,人車倒地,機車車頭與左側毀損。(圖/民眾提供)台中市近年道路施工頻繁,部分工區警示不足,成為夜間騎士的潛在殺手。繼今年3月有年輕騎士凌晨返家,因豐原大道施工路段警示不明、撞上道路停放機具致重傷身亡後,29日深夜北區中清路再度發生騎士誤撞未設爆閃燈三角錐事故,所幸這回僅輕傷,未釀悲劇。中市警二分局指出,事故發生於晚間11時許,地點位於北區中清路與育德路口。19歲朱姓男子騎機車沿北屯路直行,疑因夜間視線不佳,未注意前方施工區域,誤撞未設爆閃燈警示的三角錐,導致人車倒地,機車車頭與左側毀損,朱男腳部挫傷送醫,並無大礙。警方現場酒測,確認朱男未飲酒。警方已調閱監視器釐清肇事原因,並通報主管機關立即改善施工警示不足情形。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43條,夜間道路施工須設置警告燈具;若未依規設置,將依第82條第1項第6款,處以1200至2400元罰鍰。中市警二分局長鍾承志提醒,夜間行車視線受限,駕駛人務必減速慢行、提高警覺,遇見不明障礙應立即減速避讓,以策安全。同時呼籲施工單位落實法規,設置明顯警示燈具與標誌,確保用路人安全,避免憾事重演。
基隆男深夜誤闖國道騎單車 車陣驚魂險象環生警急護送脫險
基隆市13日深夜發生一起驚險事件,1名林姓男子騎乘自行車返家時,因不熟悉路況又疑似受到導航指引影響,竟誤從仁愛區31號橋轉入國道1號南下引道,直接騎上高速公路,當下四周車輛高速呼嘯而過,畫面宛如電影情節,讓人看得心驚膽顫,所幸林男及時察覺異狀,隨即停靠路肩並報警求助,最終在警方護送下安全脫險,未釀成意外。據了解,林男當時原本打算右轉進入市區道路,但因不注意標誌或導航誤導,意外進入國道引道,當他騎進不到10公尺,就覺得道路寬度、標線與平時完全不同,才驚覺自己騎錯路,立刻停在路肩,並小心走到護欄外的安全位置打電話報警。警方在晚間11時許接獲通報,指國道1號南下出現「單車騎士闖入」的異常狀況,第一分局警員郭晏綸隨即趕往現場,為避免後方來車追撞,第一時間開啟警車警示燈警戒,並親自上前引導林男安全離開高速公路,過程中林男仍驚魂未定,直呼「差點沒命」。基隆市警察局第一分局提醒民眾,高速公路為禁止自行車與機車行駛的道路,一旦誤闖,極易發生重大事故。警方呼籲用路人應養成隨時注意標誌與導航資訊的習慣,若真的不慎誤上國道,務必遵守「立即停靠路肩、人員撤至護欄外、撥打110或1968求助」的三大步驟,以確保自身與其他駕駛的安全。
情侶掛「偽造車牌」飆鳳鼻隧道!警方攔查竟拒檢 下秒自撞雙雙送醫不治
新湖分局14日凌晨執行防制危險駕車專案勤務,發現21歲黃姓男子與17歲吳姓女子共乘一輛機車,由於車牌造型十分粗糙,明顯偽造車牌,警方隨即啟動攔查,未料該對男女竟加速離去,警方隨即跟上,但兩人卻不明原因於鳳鼻隧道南端出口自撞,雙雙送醫後不治。新湖分局指出,深夜執行防制危險駕車專案勤務,3時50分許在新豐鄉749-7號附近道路查見1對男女共乘懸掛偽造車牌改裝機車。該車牌數字型式明顯為舊款,一望即知為偽造號牌,涉犯刑法偽造特種公文書罪嫌。員警遂開啟警示燈及鳴笛示意停車。該車持續沿途逃逸,後在出新豐鄉鳳鼻隧道南端出口時,因駕駛不慎自撞路側紐澤西護欄。員警立即通報消防隊並在現場緊急施救。新竹縣消防局獲報後立即派遣豐田分隊2台救護車前往搶救,發現傷者分別為17歲女性及21歲男性,分屬新竹市與新北市籍,兩名患者皆呈現無呼吸心跳狀態,分別由救護車送往東元醫院及中國醫藥大學新竹附設醫院急救,惟經搶救後仍宣告不治。新湖分局調查後,該車確實懸掛偽造車牌無誤,車體及引擎號碼均磨除且駕駛無駕照。新湖分局將調閱行車記錄器與沿途監視器等相關資料,報請台灣新竹地檢署指揮,同時將送請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鑑定,以協助釐清事故原因與責任。
國道驚魂!小貨車載樹枝突起火 桃園路段火勢瞬間蔓延
國道1號高架南向桃園路段13日上午,發生一起火燒車事故,1輛滿載樹枝與枯葉的小貨車車斗突然冒煙起火,駕駛賴姓男子立即將車輛停靠路肩查看,卻未料火勢瞬間蔓延成大火,賴姓駕駛與乘客在危急時刻迅速逃生,所幸均無受傷,也未波及其他來往車輛。據國道一隊勤務指揮中心通報,事故發生於上午9時27分,地點位於國道1號高架南向54.5公里桃園段,接獲通報後,國道警方立即派線上巡邏車前往查看,並通知桃園市消防局青埔分隊出動10名警消人員前往搶救,消防人員抵達現場後迅速封閉外側路肩,並協助將火勢撲滅,現場火勢於上午10時17分完全控制,事故現場全線恢復通車。事故發生後,國道一隊提醒駕駛人,若行車過程中發現車輛異常,應保持冷靜並啟動方向燈,逐步滑離車道停靠路肩,必要時打開危險警示燈並在後方100公尺以上擺放故障標誌,同時應迅速下車退至護欄外或安全處所,並利用「1968」APP報案求援,以保障自身與其他用路人的安全;目前,火燒車原因仍由消防局火調科鑑識人員調查釐清。
台中女警化身「神力女超人」 獨推小貨車60公尺解塞車危機
台中市北屯區近日發生一起暖心又驚險的突發狀況,8日晚間7時許,1名女子駕駛小貨車行經山西路二段與大連路一段交叉口時,因車輛突然故障熄火,正巧又卡在麻園頭溪橋上,導致後方車流瞬間回堵交通亂成一團,由於當時正值下班尖峰時段,女駕駛焦急地站在路邊,聯繫保險公司卻一時半刻等不到拖吊人員,現場氣氛愈來愈緊繃。就在此時,文昌派出所女警員紀宜均獲報趕抵現場,了解狀況後,見車輛正堵住主要幹道,毫不猶豫地主動提出協助,她請女駕駛坐回駕駛座掌握方向盤,自己則站到車尾,獨自出力推動沉重的小貨車,雖然汗水很快浸濕制服,但紀員仍一路奮力推了約60公尺,成功將故障車輛移至路邊,讓交通恢復順暢。過程中,許多路過民眾見狀都投以敬佩眼光,有人豎起大拇指大喊「警察好厲害!」,也有駕駛主動停車詢問是否需要幫忙,女警氣喘吁吁仍堅守崗位的模樣,成為當晚街頭最感人的風景。女駕駛更在事後感動表示:「沒想到妳一個人就能把車推動,真的太謝謝了!」台中市第五警分局也提醒駕駛人,出門前務必檢查「五油三水」及輪胎狀況,避免突發拋錨造成自己與他人困擾,若車輛真的在路中央拋錨,務必第一時間打開警示燈,並在車後擺放三角警示牌,建立安全緩衝區,避免二次事故。
新北試辦「行人地面警示燈」 結合LED地磚與行人號誌同步變色
為提升行人穿越路口的安全性,新北市交通局率先在板橋府中捷運站1號出口,試辦全新型態的「行人地面警示燈」,結合LED地磚與行人號誌同步變色,無論在白天或晚上、晴天或雨天,來自地面的輔助光線以更直覺的視覺提示提醒行人現在號誌燈態,守護行人安全。交通局長鍾鳴時表示,「行人地面警示燈」最大的效益在於提供一個直覺性的安全輔助,有效進入行人視野範圍,即時提醒號誌燈態,同時讓駕駛人在視線不佳的夜晚或雨天時多一分提醒,為行人與駕駛人提供雙向保障,實踐人本交通的具體作為。「行人地面警示燈」結合LED地磚與行人號誌同步變色,無論在白天或晚上、晴天或雨天,來自地面的輔助光線以更直覺的視覺提示提醒行人現在號誌燈態。(圖/新北市交通局提供)試辦全新型態的「行人地面警示燈」,結合LED地磚與行人號誌同步變色。(圖/新北市交通局提供)交通局專門委員林昭賢表示,府中站平、假日穿越道路的人潮眾多且行人密集,很適合作為示範點;這套「行人地面警示燈」燈殼表面有防滑措施,且經耐重壓測試,後續將觀測數據與評估效益,分析檢討行人在路口的行為變化與影響,持續建構更全面的行人安全防護網。交通局提醒行人過馬路時應遵守號誌、勿闖紅燈,也不要低頭滑手機、應注意來車;交通局將持續引進創新科技,從各種細節著手,打造更安全且友善的交通環境。
未避讓救護車挨罰吊照1年 台北男喊冤遭錄像打臉
台北市李姓男子2024年駕駛小貨車未避讓正要出勤的救護車,被民眾錄影檢舉後挨罰3600元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1年。李男不服提起行政訴訟,主張當時是交通尖峰時間,擔心停車會影響救護車出勤動線才加速通過,並非故意不避讓。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日前審理後,駁回李男的訴訟。根據判決書記載,李姓男子去年駕駛車牌號碼000-0000號自用小貨車行經台北市某路段與街口時,因「聞救護車警號,不立即避讓」的違規行為被民眾檢舉。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同分局檢視違規影像後認定屬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2項規定開罰。李男向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申訴無效後,決定提起行政訴訟。他在法庭上強調,事發時正值交通尖峰時刻,他有觀察後視鏡思考如何避讓,中途發現救護車在右側,擔心若停車會影響救護車出勤動線,才依駕駛經驗加速通過。李男表示願意繳納罰單,但因工作需要用車,不希望被吊銷駕照。法院會同雙方勘驗檢舉影像發現,救護車開啟警示燈光且有明顯蜂鳴器響聲,李男與救護車間並無足以阻擋視線的情況。影像顯示,其他機車騎士都有減速讓救護車先行,唯獨李男在通過路口時未做任何避讓行為,違規事實明確。法官認定,李男違規情節難認輕微,雖然處分會對工作造成影響,但僅限於汽車駕駛部分,1年後仍可重新考照,處分並無過於嚴苛。法院指出,道交條例第45條第2項的吊銷駕照規定是當然發生的法律效果,公路主管機關無變更權限。法院強調,立法者基於保障執行緊急任務車輛順利通行、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公益考量,將不避讓救護車的罰鍰提高至3600元並吊銷駕照1年,以收阻遏效果。全案訴訟費用300元由李男負擔,仍可上訴。
又見機車誤闖國道!小情侶騎上國3南向外埔路段 警方將追車牌開罰
1對年輕男女昨(21)日共乘普通重型機車騎上國道3號台中外埔路段,一路往南行駛,行經中港系統交流道轉往國道4號,過程被一旁駕駛拍下PO網。國道警方則表示雖未接獲相關報案,但騎機車誤闖國道將處3000元至6000元罰鍰,警方將依據車牌追查開罰。有網友21日在臉書《爆料公社》上傳影片,表示自己在國道3號外埔路段往國道4號方向,見到一對年輕情侶騎車機車飛馳,疑似路況不熟誤闖國道。不過根據網友上傳畫面,騎車的男騎士情緒鎮定,機車全程保持開啟警示燈,速度穩定的騎在路肩與外側車道,後座的女乘客則全程緊抱著前方騎士。影片曝光後,招來不少網友批評調侃:「快開學了衝一波」、「追逐風,追逐太陽,在人生的大道上」、「來都來了……就走一回」、「可能女友家人快回家了時間有限,騎國道回去比較快!」、「雖然看起來很安全,但你TM先繳稅,我們紅牌繳稅都不能上了你在上個屁哈哈!」也有不少網友緩頰:「他應該要走機車道,去外埔,結果下錯了!」、「就設計爛啊,以前也差點在外埔這騎上交流道。」、「大甲這條國3跟神岡國4真的常常有機車上來 !導航都忘記導機車模式」、「大甲東那邊對不對?如果沒有注意還真的會騎進去。只是路口國道標誌很明顯。除非真的沒在看。」對此,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七公路警察大隊表示,網傳國道3號南向167公里外埔路段機車行駛國道案, 經查尚未接獲此案相關報案,但會依據車牌追查開罰。警方也呼籲,用路人應注意高速公路匝道入口相關指示及禁制標誌,切勿誤闖高速公路。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4項,騎乘機車誤闖國道高速公路,可處駕駛人新台幣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國道火燒車!桃園段自小客突自燃 車內3人驚險逃生
國道1號南向54.3公里桃園路段20日中午12時12分,驚傳火燒車意外,45歲許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搭載2名同事行經事發地點時,車輛突然莫名起火燃燒,火勢瞬間蔓延成「火球」,黑煙直竄天空,驚險畫面讓路過駕駛心驚膽跳。事故發生時,許男迅速將車停靠路肩,3人立即下車逃生並報警求援,所幸3人均安然無恙,也未波及其他車輛,消防局接獲通報後,立即派遣6車13名消防人員趕赴現場搶救,12時42分火勢已被完全撲滅,由於起火原因尚未明確,消防人員將進一步鑑識調查,以釐清車輛自燃的可能因素。警方提醒用路人,上路前應確實檢查車輛狀況,尤其是油路、電路與引擎等易出問題部位,以降低行車危險;同時,若行駛途中車輛出現異常狀況,應啟動方向燈及危險警示燈,漸進式滑離車道停靠路肩,並將乘客帶至安全處所,後方擺放故障標誌,必要時可使用1968APP警政報案功能向國道警方求援。
苗栗警車闖紅燈遭攔腰猛撞 失控再撞怪手釀雙傷
苗栗縣後龍鎮高鐵特定區19日上午發生驚險車禍,1輛警車為趕赴交通事故現場,行經路口時疑因鳴笛闖紅燈,遭綠燈直行的休旅車攔腰撞上,劇烈碰撞後,警車再失控衝撞施工怪手,現場一度陷入混亂,所幸僅造成兩人輕傷,並無生命危險。根據警方初步調查,事故發生在上午8時許,後龍鎮新港派出所25歲許姓警員駕駛巡邏車,沿新港三路西往東行駛,準備前往處理北勢大橋北端的交通事故,當警車駛近高鐵六路口時,路口號誌為紅燈,許員依程序開啟警笛與警示燈示警並穿越路口,卻在路中央遭35歲林姓女子駕駛、綠燈直行的休旅車從側面猛烈撞擊。受到強大衝擊力道影響,警車瞬間失控,車頭偏左再度撞上一旁施工中的怪手,休旅車則因慣性滑行數公尺後才停下,2輛車的車體嚴重受損,車頭幾乎全毀,零件散落一地,警消獲報後立即趕抵現場,將許員及林女救出送醫,所幸兩人僅有多處擦挫傷,經檢查後並無大礙,且雙方酒測值均為零。目前肇事原因仍待釐清,警方將調閱路口監視器並釐清雙方行車速度與號誌反應,釐清責任歸屬,警方也提醒,雖然執勤時依法得以使用警笛闖紅燈,但仍需確保安全,以免發生二次事故,造成更大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