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職
」 警察 警政署 隊長 員警 陳梅慧
違停奪命!54歲資深巡佐執勤中慘撞貨車殉職 30年警涯畫句點
高雄警界12日傳出令人心碎的憾事。服務於新興分局前金分駐所的54歲張姓巡佐,當天下午因執行偵辦刑案勤務,騎乘警用機車外出調閱監視器、追查可疑車手活動路線,未料卻在途中發生嚴重車禍,不幸殉職,為其長達30多年的警職生涯畫下沉痛句點。監視器畫面顯示,事故發生於12日下午1時14分,地點位於三民區建國三路與市中一路口。張員行經該處時,突猛力撞上一輛違規停放在路邊、佔用車道的貨車車尾,撞擊瞬間力道驚人,機車零件四散,張員連人帶車重摔倒地,當場失去意識。救護人員獲報後迅速趕抵現場,立即將張員送醫搶救,惟因傷勢過於嚴重,最終仍回天乏術,消息傳回警界,讓同仁無不震驚與哀痛。警方初步調查指出,張員案發時為因公外出執行公務,事故關鍵疑與貨車違規停車佔用車道有關。事發後,警方已將貨車駕駛、柳姓男子帶返警局說明,全案依涉嫌過失致死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後續責任歸屬仍待司法釐清。新興分局表示,張姓巡佐於民國79年警專畢業後即投入警職,一路堅守治安最前線,幾乎年年考績皆為甲等,民國109年調任新興分局服務後表現依舊優異,深受長官與同仁肯定。他始終以維護社會治安為己任,盡心盡力、不遺餘力,卻在執勤途中不幸殉職,令人無限惋惜,目前警方已啟動警察人員殉職協助機制,將全力協助家屬處理治喪事宜及後續慰助,陪伴家屬度過最艱難的時刻。
慟!高雄警外出抓車手撞違停貨車殉職 「一生奉獻警職」同仁超不捨
高雄市三民區12日下午發生死亡車禍,新興分局前金分駐所54歲張姓巡佐,查看車手活動路線並調閱監視器,卻在建國三路、市中一路口撞上34歲柳姓男子違停在路邊的貨車,送醫急救後仍宣告不治,其同仁接獲消息悲痛萬分,柳男則被依過失致死罪移送法辦。根據當時畫面,柳男車輛違停路邊且佔用車道,張員騎機車行經時,因不明原因撞上車尾,強烈撞擊力道讓他連人帶車重摔倒地,救護人員趕抵時他已失去意識,送醫急救後仍因傷勢過重宣告不治。張員當時是因公外出,查看車手活動路線並調閱相關影像,卻因車禍殉職讓同仁萬分不捨,警方初步研判是柳男違停車輛,導致張員撞上而發生悲劇,確切事故原因仍待釐清,柳男則被依過失致死罪現行犯移送偵辦。新興分局表示,張員於民國79年畢業從警以來,幾乎年年考績均為甲等,109年時調至本分局服務,表現優異,張巡佐一生奉獻警職,始終以維護社會治安為己任,盡心盡力、不遺餘力,對本次意外事故,分局全體同仁均相當不捨,後續全力協助家屬完成治喪工作。
夜店散場拒離開!醉男咬傷安管嗆警「管束我啊」 他擺爛躺平拒上警車
北市信義區8日清晨4時許發生一起酒客醉酒脫序事故。警方獲報,一名年約30多歲的李姓男子7日獨自前往信義區夜店狂歡,直到夜店結束營業時間後仍不願離去,更怒咬安管人員的手指洩憤,遭安管人員當場報警處理。警方獲報到場時,李男情緒仍相當激動,但已遭安管人員帶離夜店,惟李男卻仍持續與警方叫囂,最後遭警方上銬管束,不料李男被上銬後仍不願配合警方,拒絕上警車,甚至直接將身體放軟,讓警方不得不出動3人將李男扛上警車帶回派出所。全案後續依警職法第19條1項「瘋狂或酒醉,非管束不能救護其生命、身體之危險,或預防他人生命、身體之危險」對渠實施管束,後續也已聯繫李男的姊姊至所將其帶回。◎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執勤蕭美琴宜蘭行交管!24歲警遭撞命危 父親心痛:為何休假還貼班?
宜蘭縣頭城鎮5日傍晚發生一起嚴重警勤事故,一名年僅24歲的林姓員警,在副總統蕭美琴視察行程前負責交通管制工作時,不幸遭一輛廂型車撞擊,導致右腿開放性骨折、臟器外露,目前情況危急,尚未脫離險境。林員當時原排定休假,但被臨時調回支援勤務,對此,父親也心痛發聲了。事故發生在當日傍晚6時20分,地點位於頭城鎮青雲路二段59號路口。林員正於該處執行交管勤務,準備迎接副總統車隊通過,突遭一輛由徐姓男子駕駛的廂型小貨車撞上。警方調查後確認徐男並無酒駕情形,車內也無可疑物品。據悉,徐男與妻子當日從新竹出發前往礁溪泡湯,途中經大溪漁港用餐,餐後駕車離去時發生意外。徐男供稱當時僅正常直行,因天色昏暗且下雨,視線不明,不慎偏離車道才撞倒員警。林員自警專第38期畢業後,任職於礁溪分局,從警資歷四年。事故發生後,林員的父母及女友趕往醫院陪伴,母親在開刀房外悲泣喊道:「還給我一個完整的兒子。」林父亦為退休警職人員,得知兒子在休假日被調回勤務,難掩憤慟,當場要求查看班表,並表示為何休假還要貼班。分局則回應指出,由於副總統來訪宜蘭,警力調度需求大增,因此緊急調派休假警員支援。對此,政務委員陳金德於晚間9時抵達醫院探視,聽取林父說明後承諾將協助處理後續。林父哽咽表示,只希望醫療團隊全力搶救,「孩子那麼痛,我有多捨不得」。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表示,蕭美琴在得知事故後,立即請陳金德與立委陳俊宇代表前往醫院關心,並強調將持續掌握林員的醫療狀況,祈願他能平安度過危險期。
警政署高階警官人事異動曝! 29人7日離到職
警政署為貫徹行政院「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與因應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施行所面臨之後續挑戰及保安警察第二總隊組織擴編,分別規劃刑事警察局任務編組詐欺犯罪防制中心正式法制化及調整保安警察第二總隊部分職務之等階;另為完善警察官職務結構及適度增加警監職務人數,參照現行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警察局編制體例,調高中央警察機關督察長職務等階列警監,與主任秘書相同。前揭中央警察機關修編及職務等階調整規劃等案,案經報奉行政院及考試院審議通過,內政部114年11月5日修正發布相關組織法規,並於114年11月7日生效。其中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增置詐欺犯罪防制中心主任職務與該局、航空、國道公路、鐵路警察局及保安警察第一至第七總隊督察長調高為警監職務,須同步辦理後續重要警職逐級陞遷檢討作業,經參據各適任人選之品德操守、專業能力、工作績效、發展潛能、職務倫理及內外勤職務歷練等原則作通盤檢討,調整如下:(計29員,統一於114年11月7日【星期五】辦理交接【到任】)一、第三序列刑事警察局詐欺犯罪防制中心主任及署屬警察機關督察長等警監職務(一)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序列警政監張文源陞任警政署刑事警察局詐欺犯罪防制中心主任(二)警政署警監督察陳清華調任警政署航空警察局督察長(三)警政署交通組副組長黃益三調任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督察長(四)警政署警監督察張泰賓調任警政署鐵路警察局督察長(五)警政署警監督察周振安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一總隊督察長(六)警政署警監督察賈立民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督察長(七)警政署保防組副組長張明和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三總隊督察長(八)臺南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歐祖明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四總隊督察長(九)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洪振順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五總隊督察長(十)警政署警監督察唐嘉仁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六總隊督察長(十一)警政署行政組副組長張國哲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督察長(十二)警政署警監督察邱顯良調任警政署行政組副組長(十三)警政署警監督察陳朝新調任警政署交通組副組長(十四)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董欣欣調任警政署保防組副組長(十五)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詹志文調任警政署警監督察(十六)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陳金藤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十七)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序列警政監洪松田陞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二、第四序列警政署科長、保安警察第二總隊大隊長、直轄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專員、港警總隊副總隊長(一)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督察黃維章調任警政署秘書室科長(二)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王文生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第一大隊大隊長(三)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督察長呂芳逸陞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第二大隊大隊長(四)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督察王國峯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第三大隊大隊長(五)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督察蘇偉荃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第四大隊大隊長(六)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廖淦龍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七)警政署臺中港務警察總隊副總隊長徐百瑄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八)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第一大隊大隊長蘇文元陞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督察(九)桃園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序列專員梁仲銘調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十)警政署高雄港務警察總隊副總隊長廖正成調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序列專員(十一)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四總隊第四大隊大隊長曾百溪陞任警政署臺中港務警察總隊副總隊長(十二)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五總隊第三大隊大隊長楊肇萍陞任警政署高雄港務警察總隊副總隊長
魔神仔作祟?6年前新北警上班前突失聯 深夜在邊坡草叢尋獲:全沒印象了
「魔神仔」是台灣民間傳說中一種出沒在山區的精怪,專門引導人們在山林中迷路。6年前的年底,新北市瑞芳地區曾發生一名楊姓警員上班日遲遲未到班,疑似被魔神仔帶走,離奇失聯12小時的事件。而且楊姓警員被尋獲時,僅離他被發現的私人轎車僅100公尺,卻對之前警消的搜救呼喊全無印象,被發現時神情恍惚、衣衫不整,且對於開車出門上班之後的記憶完全一片空白,令人嘖嘖稱奇。據《自由時報》報導,2018年12月,新北市警察局瑞芳交通分隊發現,當日原本應該要值班的楊姓隊員遲遲並未現身,同仁擔心他發生意外,沿線尋找,最終在萬瑞快速道路西向17.1公里處找到他未熄火的私家轎車,附近卻不見楊男身影,初步搜救未果後,便向消防局求援。據稱事發當天下著瓢潑大雨,現場濃霧瀰漫,短短不到1公里的邊坡,不論搜救人員如何呼喊,都沒有得到回應。第一波搜救於當晚6時許結束,原預定隔天再進行搜救,但憂心楊員可能在雨中失溫,警消決定深夜持續搜救。第二波搜救時,搜救人員輪流大喊楊員的名字,直到深夜11時許,竟在距離楊男停車地點的100公尺處的邊坡草叢中聽到微弱的回應。搜救人員急忙爬下邊坡,赫然發現楊員全身衣著不整、渾身顫抖,趕緊為他披上雨衣送醫救治。楊員則神色恍惚地與搜救人員表示,自己本來洗完澡準備吃飯,聽到有人在叫自己的名字,之後突然醒來就發現人在邊坡。事後,楊員又稱只記得開車出門要上班,其餘都忘記了。楊員事後又提到,自己內心其實對4年前另位交好的吳姓同仁殉職一時難以釋懷,心情始終低落「走不出來」,當天則是聽到搜救人員的喊叫才突然「回神」,被找到時還以為自己是在家裡睡覺。醫生則初步診斷懷疑楊男疑似有憂鬱症狀。有資深法師指出,瑞芳靠近山區,且案發當天濃霧瀰漫,特別容易招攬來魔神仔,湯員雖為警職人員,但案發當天並未穿著警察制服,可能「鎮不住」才會遭到魔神仔牽走。而被魔神仔牽走的人,往往會產生幻覺,誤認為自己正被請客吃飯,就連移動速度,都可能違背常理。多年前就曾傳出北部一名婦人走失,3、4天後竟在南部山區被發現,移動速度超乎想像。不過楊員遇到的魔神仔,應該只是嬉鬧,並非對楊員懷抱惡意,所以才會在深夜放他回去。另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資深命理老師謝沅瑾受訪時也曾指出,魔神仔一般來說是山精鬼魅,有一定的活動範圍,通常出現在山區或是距離山區不遠的地方。至於會不會遇到魔神仔則與人的運氣、運勢有關,其中又以老人和小孩比較容易遇到,雖然被牽走的人身體仍有感覺,但視覺、意識和味覺都會受到干擾,就像是陷入一種深層催眠,當事人意志力不夠強就會受到控制。謝沅瑾老師又指出,被魔神仔牽走的話自己並不會意識到,如果遇到出現這樣狀況的人,只要不是在危險的地方,基本上過去叫醒他就可以解決狀況,若是在山裡失蹤,報請搜救隊又找不到人,可以拿一件他常穿的衣服,點香請他的魂魄回來並告知地點,找到之後除了送醫之外,也要趕快找人幫忙安魂定魄。◎民俗說法,僅供參考。
涉擔任應召站「門神」收賄 礁溪鄉民代表張景程羈押禁見
宜蘭礁溪鄉民代表張景程涉嫌經營應召站,擔任保護傘並收取賄款,其服務處、住家及鄉民代表會17日遭檢調搜索,檢方不排除有共犯或人員包庇,18日凌晨依妨害風化、貪污等罪聲押禁見,宜蘭地院18日上午召開羈押庭,稍早裁定對張景程羈押禁見。張景程無黨籍,已連任兩屆鄉代表,在地方頗有人脈,檢調近期在礁溪某飯店查獲暗藏的性交易場所,當中有外籍女子非自願賣淫,向檢調求救稱還有多位姊妹也被推入火坑,檢方擴大追查後,鎖定張景程涉案。據了解,張景程收受賄賂擔任應召站「門神」,提前告訴應召站臨檢消息,好讓業者躲避追緝,檢調不排除背後還有警職人員涉案,正擴大追查,將釐清其資金來源及流向。檢調17日上午兵分多路,搜索張景程服務處、住家及鄉民代表會,而他也被帶走調查,17日晚間移送宜蘭地檢署複訊,檢方訊後認定其涉及重罪,並可能影響證人或共犯供述,因此向法院聲押禁見。法院今晨開庭裁准羈押。
曾選里長還協助毒梟魚腹藏毒赴日 當街遭連開12槍身亡死者身分曝光
高雄市左營區22日清晨發生槍擊命案,51歲羅姓男子當街遭連開12槍,身中5槍後身亡,犯嫌行兇後駕車逃逸,目前仍在逃中,據悉,羅男是詐欺和竊盜通緝犯,2015年還協助毒梟方偉展,將55包甲基安非他命放進黃鰭鮪中,還試圖運到日本,最終遭海關攔下,方遭判處20年5月,他則因逃亡而被通緝,如今卻被槍擊身亡,確切案情仍須釐清。22日上午6時許,文學路突傳連續槍響,兇嫌近距離對著羅男連開12槍,羅頭、頸和腹部中彈、當場死亡,在現場留下大片血跡,場面怵目驚心,附近民眾見狀連忙報警。警方趕抵後立即封鎖現場,調閱監視器後鎖定白色自小客車犯案,在案發後1小時找到作案車輛,但該車被棄置田邊,還遭焚毀滅證,可見犯嫌計畫縝密、早有預謀,還製造斷點增加警方辦案難度。據悉,死者背景負責,他在2010年參加前鎮區里長選舉,卻造謠對手的警職丈夫遭法辦,被依選罷法判處4個月有期徒刑,2015年間還協助方偉展運毒,方將55包甲基安非他命放進黃鰭鮪中,並將黃鰭鮪結冰後裝櫃出境,羅則到日本接應,這批毒品罪中則在海關被成功攔下,方遭判20年5月,羅則因逃亡而被通緝,如今卻當街被槍殺,讓人懷疑案情恐不單純,相關案情仍須釐清。
警政署發布中高階警官人事令 58人調動名單曝
為應警察勤、業務需要,警政署及各警察機關職務等階最高列警正一階(第四、五序列)重要警職職缺,經本署張署長邀集副署長、主任秘書、督察室、政風室、人事室業務主管等人員,共同就適任人選之品操學能、工作績效,及依單位衡平、職期與地區調任等職務遷調原則,並考量現職人員眷居處所等因素通盤檢討調整遴補如下:(計58員,統一於114年8月8日【星期五】辦理交接【到任】)。一、本署科長(一)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謝錫釗調任本署交通組科長(二)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施宏毅調任本署後勤組科長(三)桃園市政府警察局督察林志賢調任本署行政組科長(四)本署花蓮港務警察總隊副總隊長戴修身調任本署保安組科長二、直轄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序列督察及港務警察總隊副總隊長(一)本署保防組科長侯博文調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督察(二)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督察潘金葉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三)本署保安警察第三總隊督察長王文生陞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四)新竹縣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陳啓明陞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五)宜蘭縣政府警察局督察長廖韋勝陞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六)基隆市警察局督察長林鼎鈞陞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七)南投縣政府警察局督察長王國峯陞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八)彰化縣警察局主任秘書程純濱陞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九)南投縣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潘仕能陞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十)苗栗縣警察局督察長林永勝陞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十一)屏東縣政府警察局督察長蘇偉荃陞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十二)金門縣警察局主任秘書曾有慶陞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十三)金門縣警察局督察長黃維章陞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十四)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蘆洲分局副分局長蔡宜學陞任本署花蓮港務警察總隊副總隊長三、第五序列主任秘書、督察長(一)屏東縣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林詔徹調任基隆市警察局督察長(二)澎湖縣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胡淑淨調任南投縣政府警察局督察長(三)本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督察長廖志明調任彰化縣警察局主任秘書(四)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督察長郭志豪調任南投縣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五)本署鐵路警察局督察長林明鋒調任苗栗縣警察局督察長(六)臺東縣警察局主任秘書簡彥匡調任屏東縣政府警察局督察長(七)連江縣警察局督察長何明祥調任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督察長(八)宜蘭縣政府警察局宜蘭分局分局長潘智強調任宜蘭縣政府警察局督察長(九)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分局長吳詠傑調任新竹縣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十)嘉義縣警察局民雄分局分局長吳俊德調任金門縣警察局督察長(十一)雲林縣警察局斗六分局分局長張澤銘調任屏東縣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十二)花蓮縣警察局花蓮分局分局長黃壬鍵調任澎湖縣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十三)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分局長林育旺調任連江縣警察局督察長(十四)苗栗縣警察局苗栗分局分局長潘嘉旺調任金門縣警察局主任秘書(十五)新竹縣政府警察局竹北分局分局長張世儒調任臺東縣警察局主任秘書四、縣(市)政府警察局分局長(一)基隆市警察局第一分局分局長簡龍宏調任苗栗縣警察局苗栗分局分局長(二)澎湖縣政府警察局馬公分局分局長呂文廷調任宜蘭縣政府警察局宜蘭分局分局長(三)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分局長洪再德調任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分局長(四)嘉義縣警察局水上分局分局長曾冠螢調任嘉義縣警察局民雄分局分局長(五)雲林縣警察局臺西分局分局長李宗儒調任雲林縣警察局斗六分局分局長(六)臺東縣警察局關山分局分局長鍾國楨調任花蓮縣警察局花蓮分局分局長(七)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內埔分局分局長郭譯隆調任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分局長(八)屏東縣政府警察局里港分局分局長温基興調任基隆市警察局第一分局分局長(九)新竹縣政府警察局竹東分局分局長吳學安調任新竹縣政府警察局竹北分局分局長(十)澎湖縣政府警察局白沙分局分局長林彥濬調任澎湖縣政府警察局馬公分局分局長(十一)嘉義縣警察局布袋分局分局長吳永森調任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分局長(十二)南投縣政府警察局仁愛分局分局長曾文勇調任嘉義縣警察局水上分局分局長(十三)宜蘭縣政府警察局蘇澳分局分局長邱錦堂調任雲林縣警察局臺西分局分局長(十四)臺東縣警察局成功分局分局長龔士哲調任臺東縣警察局關山分局分局長(十五)花蓮縣警察局鳳林分局分局長江世宏調任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內埔分局分局長(十六)南投縣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分局長邱逸樵調任屏東縣政府警察局里港分局分局長(十七)苗栗縣警察局大湖分局分局長黃文智調任新竹縣政府警察局竹東分局分局長(十八)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苓雅分局防治組組長李幸芳陞任澎湖縣政府警察局白沙分局分局長(十九)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太平分局保安民防組組長林明韋陞任嘉義縣警察局布袋分局分局長(二十)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桃園分局保安民防組組長董育男陞任南投縣政府警察局仁愛分局分局長(二十一)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和分局交通組組長詹惇貿陞任宜蘭縣政府警察局蘇澳分局分局長(二十二)本署刑事警察局偵查科股長潘俊宏陞任臺東縣警察局成功分局分局長(二十三)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桃園分局督察組組長劉玉祥陞任花蓮縣警察局鳳林分局分局長(二十四)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二隊隊長王凱文陞任南投縣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分局長(二十五)桃園市政府警察局蘆竹分局保安民防組組長黃朝偉陞任苗栗縣警察局大湖分局分局長
國安局副局長黃明昭回鍋!接任警大校長 118名高階警官調動名單曝
內政部表示,中央警察大學楊源明已於7月16日屆齡退休,遺缺由現任國家安全局副局長黃明昭接任,並於8月1日到任。內政部並表示,新任校長黃明昭現年62歲,中央警察大學51期、犯罪防治學系碩士,歷任刑事警察局局長、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局長、警政署署長及國家安全局副局長等重要職務,具有豐富的行政經驗、資歷完整,有助於該校推動各項警察教育政策。另警政署副署長等重要警職職缺,基於現階段推動治安工作需要,以有效發揮整體治安功能,經參據各適任人選之品德操守、專業能力、工作績效、發展潛能、職務倫理及內外勤職務歷練等原則作通盤檢討後,經核定(布)相關調整如下:(計118員,統一於114年8月1日【星期五】辦理交接【到任】)1、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局長廖訓誠調任內政部警政署副署長2、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局長李文章調任內政部警政署副署長3、臺灣警察專科學校校長方仰寧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局長4、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局長廖恆裕陞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局長5、內政部警政署警政委員吳敬田陞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局長6、內政部警政署警政委員劉鴻烈陞任臺灣警察專科學校校長7、內政部警政署督察室主任趙瑞華調任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局長8、內政部警政署鐵路警察局局長呂新財陞任內政部警政署督察室主任9、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總隊長李安淳陞任內政部警政署警政委員10、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四總隊總隊長李謀旺陞任內政部警政署警政委員11、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五總隊總隊長王文澤陞任內政部警政署警政委員12、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黃勝源調任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四總隊總隊長13、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盧廷彰調任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五總隊總隊長14、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副局長邱紹洲調任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總隊長15、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陳錦坤調任內政部警政署鐵路警察局局長16、臺灣警察專科學校教育長張素菱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17、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林武宏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18、嘉義市政府警察局局長沈炳信調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19、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督察長蔡文峰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20、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張文瑞調任臺灣警察專科學校教育長21、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長陳世煌調任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副局長22、雲林縣警察局局長李建民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23、新竹縣政府警察局局長宣介慈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長24、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梁東山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督察長25、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局長戴台㨗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26、內政部警政署基隆港務警察總隊總隊長陳永昌調任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副局長27、內政部警政署花蓮港務警察總隊總隊長古瑞麟調任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副總隊長28、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大隊長蕭瑞豪陞任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科技犯罪防制中心主任29、內政部警政署交通組組長陳明志調任嘉義市政府警察局局長30、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科技犯罪防制中心主任林建隆調任新竹縣政府警察局局長31、內政部警政署秘書室主任黃富村調任雲林縣警察局局長32、內政部警政署國際組副組長甘炎民調任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局長33、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副局長黃文哲調任內政部警政署交通組組長34、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六總隊副總隊長林志盛調任內政部警政署秘書室主任35、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主任秘書陳昭甫調任內政部警政署基隆港務警察總隊總隊長36、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一總隊主任秘書李建廣調任內政部警政署花蓮港務警察總隊總隊長37、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六總隊主任秘書林詮峰調任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六總隊副總隊長38、桃園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洪志朋調任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主任秘書39、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陳志榮調任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一總隊主任秘書40、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姜祖培調任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六總隊主任秘書41、內政部警政署警監督察蔡培崑調任內政部警政署教育組副組長42、內政部警政署專門委員林志駿調任內政部警政署國際組副組長43、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一分局分局長張嘉煌陞任內政部警政署專門委員44、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板橋分局分局長林泰裕陞任內政部警政署專門委員45、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分局長尤啟南陞任內政部警政署警監督察46、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分局長陳祥麟陞任內政部警政署警監督察47、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三民第二分局分局長許健基陞任內政部警政署警監督察48、宜蘭縣政府警察局副局長潘志成陞任內政部警政署警監督察49、內政部警政署法制室科長周祐聖陞任內政部警政署警監督察50、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萬華分局分局長董欣欣陞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51、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松山分局分局長林明志陞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52、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蘆洲分局分局長詹志文陞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53、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永康分局分局長顏勤峰陞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54、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八德分局分局長王鉉仁陞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55、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新營分局分局長蘇政敏陞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56、嘉義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余鴻恩陞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57、臺南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洪振順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58、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岡山分局分局長張偉中陞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59、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副局長林宏輝陞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60、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後勤科科長黃能清陞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61、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督察長石進智陞任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警政監62、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同分局分局長陳勇華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萬華分局分局長63、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南港分局分局長周哲民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同分局分局長64、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文山第一分局分局長許城銘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南港分局分局長65、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大隊長洪漢周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文山第一分局分局長66、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士林分局分局長陳瑞基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一分局分局長67、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內湖分局分局長蕭惠珠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士林分局分局長68、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大隊長張玲堅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內湖分局分局長69、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秘書室主任謝博賢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大隊長70、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文山第二分局分局長丁靖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松山分局分局長71、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林園分局分局長陳義宏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文山第二分局分局長72、臺中市政府警察局霧峰分局分局長廖誌銘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板橋分局分局長73、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永和分局分局長王耀輝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蘆洲分局分局長74、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林口分局分局長蔣叔君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永和分局分局長75、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瑞芳分局分局長李智源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林口分局分局長76、新北市政府警察局金山分局分局長沈明義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瑞芳分局分局長77、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大隊長楊力強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金山分局分局長78、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訓練科科長黃建樺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大隊長79、澎湖縣政府警察局副局長許再周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峽分局分局長80、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偵查第七大隊大隊長黃國師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大隊長81、桃園市政府警察局龍潭分局分局長鄭文銘調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八德分局分局長82、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白河分局分局長施宇峰調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龍潭分局分局長83、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公共關係室主任林東星調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大隊長84、臺中市政府警察局豐原分局分局長林大為調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分局長85、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大甲分局分局長謝建國調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豐原分局分局長86、臺中市政府警察保安警察大隊大隊長蔡期望調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大甲分局分局長87、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後勤科科長陳柏任調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大隊長88、臺中市政府警察局清水分局分局長蔡慶星調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分局長89、臺中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鄭鴻文調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清水分局分局長90、內政部警政署行政組科長劉永昌調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91、臺中市政府警察局東勢分局分局長林中興調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霧峰分局分局長92、臺中市政府警察局保安科科長蘇玉坪調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東勢分局分局長93、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偵查第三大隊大隊長紀延熹調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大隊長94、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分局分局長洪宏榮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永康分局分局長95、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分局長張沛銘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分局分局長96、臺南市政府警察局防治科科長陳盈菖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分局長97、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善化分局分局長陳俊凱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新營分局分局長98、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玉井分局分局長劉柏陞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善化分局分局長99、內政部警政署保安組科長蘇保安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玉井分局分局長100、臺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洪國哲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麻豆分局分局長101、臺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大隊長黃宗仁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102、臺南市政府警察局行政科科長賴銘助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大隊長103、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公共關係室主任陳志埕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白河分局分局長104、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三民第一分局分局長吳信宏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三民第二分局分局長105、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旗山分局分局長何正光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三民第一分局分局長106、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訓練科科長王永吉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旗山分局分局長107、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湖內分局分局長王春生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岡山分局分局長108、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六龜分局分局長蘇茂智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湖內分局分局長109、內政部警政署教育組科長江慶斌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六龜分局分局長110、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大隊長李明道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林園分局分局長111、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峽分局分局長劉文雄調任新竹市警察局副局長112、苗栗縣警察局副局長詹忠調任新竹縣政府警察局副局長113、新竹縣政府警察局副局長傅孟煒調任苗栗縣警察局副局長114、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序列警政監楊慶裕調任嘉義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115、連江縣警察局副局長蘇榮明調任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副局長116、新竹市警察局副局長涂文秀調任宜蘭縣政府警察局副局長117、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督察長施秀宜調任澎湖縣政府警察局副局長118、內政部警政署交通組科長邱紹雄調任連江縣警察局副局長
萬華分局涉包庇賭博電玩!行政組長收賄96萬、1警詐領加班費55萬 檢求重刑
北市警局萬華分局前行政組組長鄧進華,涉嫌透過「白手套」保安大隊組員吳嘉葳,按月收賄12萬元,將警方查緝、掃蕩賭博電玩的情資,洩漏給萬華區一帶的電子遊藝場,共收賄96萬元,並有372萬多元財產來源不明,另吳嘉葳詐領加班費55萬元,經北市警局自檢自清,主動報請台北地檢署偵辦,台北地檢署今(23)日依貪汙、財產來源不明、詐欺、賭博等罪起訴鄧進華、吳嘉葳及萬華區「佰大」電子遊藝場實際負責人劉正喜、員工共7人,檢方請求法院對鄧、吳2人量處重刑,並請求繼續羈押2人。至於市警局督察室「靖紀小組」警員林裕偉、曾姓業者2人,檢方認為罪嫌不足,均獲不起訴處分。起訴指出,吳嘉葳因受萬華區賭博電玩業者所託,按月給予12萬元「公關費」給鄧進華,兩人並於去年3月23日至11月29日選在萬華分局旁騎樓旁,或是分別由吳開警方公務車、鄧開自己轎車搭載對方,在車上交付賄款,鄧8度收賄共96萬元。雙方約定鄧若預先得警方搜索轄區賭博電玩業者訊息,透露給吳員,再轉知給電玩業者。另吳嘉葳自2023年11月至去年3月6日止,虛報超勤加班費,詐領加班費55萬929元。此外,檢察官獲知吳員有行賄情形,指揮調查局北機站監聽吳,發現鄧進華收賄情事,清查鄧的收入及與妻子生活支出資料,發現鄧是家中唯一經濟來源,鄧自2023年2月至今年2月總收入為293萬101元,但夫妻總支出竟高達666萬6577元,其中372萬8476元財產來源不明,檢察官要求鄧提出說明,但鄧卻提不出合理說明。檢方調查時,吳否認犯罪,鄧一度坦承收賄,但鄧說詞反覆,鄧坦承與吳約定如日後遭檢調追查時,均稱交付茶葉而非賄款,認為2人已有勾串先例,目前2人在押,請求法院為使審判程序順利進行,建請續行羈押2人。檢方痛批吳、鄧2人均為警職,職司社會治安及秩序維護,本應奉公守法,為民表率,竟利用警察職務從事不法,嚴重破壞警紀,加深社會大眾對員警負面觀感,損及國家法益甚鉅,建請法院對2人從重量刑。
區隊長帶女入成功嶺私會禁假男友 警專發聲:將記過
警專爆發嚴重紀律案件,該校陳姓畢業生近日到成功嶺替代役訓練班接受266梯次替代役基礎訓練,卻因故遭禁假,顏姓區隊長則利用職務之便,帶陳男的張姓女友入營「安慰」男友,事件曝光後引發熱議,警專也於30日發聲,強調將對顏員記過以上處分,另追究學生總隊之連帶監督不周責任。據了解,張女因擔心陳男遭禁假會心情不好,要求顏員帶她進入營區,顏26日載著張到成功嶺,並謊稱張是警職英文老師,又以校方約談為由,把陳男帶到辦公室與張見面,讓外界質疑顏身為幹部卻帶頭違反規定,也質疑成功嶺安檢出現漏洞。警專30日發布新聞稿強調,將配合內政部替代役訓練中心之任何調查,並尊重依軍紀要求所為一切處置。警專表示,顏姓代理區隊長以不誠實理由、手段矇騙衛哨帶該校畢業之女校友進入營區,探視其正受替代役訓練的男友,其行為已嚴重違反紀律要求,將立即陳報內政部消防署令他歸建消防署,並建請該署從嚴查究建議核予顏員記過以上處分,另追究本校學生總隊之連帶監督不周責任。警專提到,將檢討該校駐成功嶺替代役訓練中心派遣官長之責任,並檢討及建立爾後駐班人員之相關適切資格與條件。
町田啓太《失蹤人搜索班》追真相 盼鼓舞觀眾「再多撐一下」
「只要不放棄,就一定能抓住些什麼!」町田啓太在日劇《失蹤人搜索班:消失的真相》中飾演為尋找失蹤妻子而辭去警職的前刑警,透過角色堅持到底的信念,盼帶給觀眾勇氣,他表示:「希望正在努力生活的大家,看完能有『再多撐一下』的心情。」該劇以日本每年約8萬件失蹤案件為背景,描寫那些未被警方深入追查的「無聲失蹤者」。町田飾演的主角城崎達彥妻子失蹤,警方的調查卻突然被終止,他對體系產生懷疑而毅然辭職,成立一支不隸屬於任何組織的孤高專業搜查團隊,帶領各領域專家,抽絲剝繭揭開一樁樁失蹤事件不為人知的真相。町田啓太眼中的小泉孝太郎「紳士又溫柔」,笑稱能再次合作是一種安心。(圖/取自官方X)談起對搭檔的印象,町田直言對小泉孝太郎「紳士又溫柔」的形象深感敬佩,並笑稱能再次合作是一種安心,他表示:「這次我們詮釋的是彼此完全信任的搭檔,我會努力成為讓他信賴的夥伴。」演技派男星小泉孝太郎在劇中飾演刑警笹塚,小泉則形容町田「有如一陣清爽涼風」,更表示看著町田近年的作品,彷彿看到10年前的自己,讓他備感親切,同時也期待透過兩人之間的成熟友情,展現「即使離開警界,心仍緊緊相繫」的搭檔默契。《失蹤人搜索班:消失的真相》為原創劇本,融合懸疑推理、人性糾葛與情感張力,是町田挑戰信念極限的代表作之一,全劇8集已於friDay影音完整上架。
菲國新任警察總長上任頒新規 超重警察「一年內減肥」否則解僱
近日,菲律賓國家警署(PNP)新任警察總長尼古拉斯‧托瑞三世准將(Nicolas Torre III)走馬上任,開始嚴格要求該國警察紀律。本月16日,托瑞才宣布撤換大馬尼拉地區8座城市的警察首長,因為他們治下的警署員警未能達到「5分鐘反應時間」的要求。相隔一天後,托瑞又在17日提出新要求,要針對菲國警察的體態進行嚴格的整頓。托瑞警告,若體重超重的過胖警察,不能在1年內將體重降回與身高、年齡和性別相對應的標準體重,屆時將會遭到解聘。綜合菲國媒體報導,托瑞在17日發布警告,強調他將「嚴肅對待警隊體能標準的問題」,並援引菲律賓《共和國法案》(Republic Act,RA)第6975號第30條,即1990年內政部和地方政府法案,強調警職人員的體重「不得超過或低於與其身高、年齡和性別相對應的標準體重5公斤以上」。根據菲律賓國家警察署現行規定,超重的警員有6個月到1年的時間,將體重控制到可接受的標準範圍內,但若未能按時完成的警員將被行政開除。托瑞指出,對於部分因為疾病導致無法控制體重的警員,屆時則會有2個選項:因殘疾退役,或者轉任行政職務,「我們將就此事與國家警察委員會進行協商。」據了解,托瑞於今年6月2日出任菲律賓國家警署警察總長,他強調:「身體健康是警察隊伍紀律性和專業精神的體現,每一位警官都必須成為健康和隨時準備的典範。」托瑞(右2)於今年6月初出任菲律賓國家警署警察總長。(圖/達志/美聯社)此外,在托瑞上任後,他立即宣布推動「3分鐘反應時間」的目標,後來修改為5分鐘,也就是警局在接到報案後,必須有警員在報案5分鐘之內抵達現場,並要求各警局和分局必須經常演練,直到達成目標為止。他在6月16日告訴菲國媒體,經過針對大馬尼拉地區(Greater Manila Area,GMA)的警察反應時間進行測試,有8座城市未能符合標準,相關警察首長已被撤職。據了解,所謂「大馬尼拉地區」,也稱為馬尼拉大都會區,由菲律賓首都馬尼拉市及其周邊的16個城市和1個自治市組成,總人口超過1200萬,是菲律賓人口最稠密的地區,同時也是菲國政治、經濟與文化的中心。然而,大馬尼拉地區治安近年來有惡化趨勢,扒竊、搶劫與詐騙等事件頻發,不少台灣人也受害。中華民國駐菲代表處4月間就曾提醒台商與旅菲僑民注意人身安全。據了解,菲律賓警察長期以來都有體重過重的問題。根據2012年報導,菲國國家警署有52%的警員體重超標,其中又有9%達到「過胖」標準,導致國民對警員追捕犯罪的能力產生質疑。2020年,時任的警察總長迪博德‧席納斯(Debold Sinas)也曾推動每月監控警員身體的BMI指數,自己還以身作則在4個月內減重20公斤。
機車沿路晃!後座男幾乎昏厥 警暖護送醫驚見「同學」
北市保安大隊第五中隊員警日前於北投區大度路執行路檢勤務時,發現一輛機車行進不穩,後座男子神情痛苦,身體明顯搖晃、幾近暈厥,員警見狀立即予以關心。經了解,黃姓男子長期患病,因身體不適正由妻子騎乘機車載送至台北榮總醫院急診,員警憂心若繼續強撐恐生命危險,遂主動協助駕車護送,並因此意外發現男子不但曾任警職,還是員警的同期同學。警方在護送過程中持續關懷黃男狀況,黃男感受到警方溫暖與協助,忍不住開口表示自己曾任職警界,十多年前因病退休,感慨表示,「當年穿的是同一件制服,現在卻靠你們才能平安撐到醫院。」護送黃男的員警陳正峯還因此意外發現黃男竟是自己的警專同期同學,因職務所需再次重逢氣氛溫馨動人。待抵達醫院急診室,員警立即向醫護人員說明狀況,順利由專業醫護人員接手後,便返回崗位執勤。保安大隊表示,警方若執勤中發現民眾突發不適、有急迫安全疑慮,將視需要協助通知119或轉介就醫。另近日天氣悶熱,提醒民眾外出應適時補充水分,尤其長者與慢性病患,若有任何不適應儘早就醫或尋求協助。
行政院前發言人陳宗彥涉性招待案 南院一審判無罪
行政院前發言人陳宗彥被控擔任台南市政府新聞處長及民政局長期間,接受業者請託視聽歌唱場所變更使用工程及關說警官平調,接受業者性招待2次。台南地方法院今(15)日下午宣判,合議庭認定陳宗彥接受性招待及關說的證據均不足,判無罪。連姓及王姓業者均依媒介性交易罪,各判應執行1年、8月,均緩刑2年。全案可上訴。根據南檢起訴書內容,陳宗彥任職台南市政府期間,因綽號「歐哥」連家樑、綽號「豆哥」連家樑等酒店業者關說員警平調案件,以及接受業者請託視聽歌唱場所變更使用工程案,進而接受連家樑、連家樑所提供的性招待。檢方起訴認定,陳宗彥打電話給市警局謝姓祕書請託王姓警官平調案,具有職務上密切關連性,是陳宗彥有實質影響力所造成,2天後由連姓業者提供陳宗彥性招待,兩者具有對價關係;至於視聽歌唱場所變更使用工程案,也在陳宗彥請託後,前後不到1小時,經發局人員即已處理好,並簽核完成,明顯對承辦人員職務上發揮影響力,且有對價關係。合議庭審理後,認定檢方起訴陳宗彥所指的通聯紀錄,指他接受性招待一事並無積極及關連性,證據力明顯不足;王姓業者對陳宗彥請託的警職人員平調案後,陳宗彥在4個月後接受性招待的對價要求,完全不符經驗法則,也證據不足,因此判無罪。
陳宗彥被控接受性招待「一審獲判無罪」 本人3點聲明回應:非常欣慰
行政院前發言人陳宗彥被控擔任台南市政府新聞處長及民政局長期間,接受業者性招待,因查無不法事證而簽結,但台南地檢署重啟偵查,查出陳宗彥接受酒店業者性招待2次,且犯後態度不佳。然而台南地院今(15日)判無罪,可上訴。台南地檢署民國102年間偵辦王姓男子涉嫌妨害風化案,發現業者涉嫌行賄,時任台南市政府新聞處長、民政局長的陳宗彥也涉入,因查無具體不法事證,在104年8月31日簽結。不過全案因又有人告發,南檢事隔8年重啟調查,經過1年6個月偵辦,去年偵結起訴,以陳宗彥犯後態度不佳,請求從重量刑。檢方起訴指出,陳宗彥打電話給市警局謝姓祕書請託王姓警官平調案,具有職務上密切關連性,是陳宗彥有實質影響力所造成,2天後由連姓業者提供陳宗彥性招待,兩者具有對價關係;至於視聽歌唱場所變更使用工程案,也在陳宗彥請託後,前後不到1小時,經發局人員即已處理好,並簽核完成,明顯對承辦人員職務上發揮影響力,且有對價關係。合議庭審理後,認定檢方起訴陳宗彥拿出的通聯紀錄,指他接受性招待一事並無積極及關連性,證據力明顯不足;王姓業者對陳宗彥請託的警職人員平調案後,陳宗彥在4個月後接受性招待的對價要求,完全不符經驗法則,也證據不足,因此判無罪。針對結果,陳宗彥也發表3點聲明回應:1、感謝法官正確的認事用法,也感謝大家關心。2、這件十多年前就已經被檢察官簽結的案件,法制上根本是不應該再存在的,被起訴我深感不平。3、獲得無罪判決,我非常欣慰,謙卑地希望能就此揮別陰影。
《瘋神》班底閃兵惹議 香蕉秀軍照自清!一票人見「模範海巡」大讚
男星王大陸此前爆出疑似偽造病歷逃服兵役,有鑑於此,檢警持續擴大偵辦「閃兵集團」,截至今(14)日查出威廉(廖亦崟)、陳零九(陳志豪),及綜藝節目《瘋神無雙》前班底小蝦(陳大天)、大根(黃亮鈞)、阿虎(吳致任)等多人涉案。對此,曾為《瘋神》節目班底的男星香蕉(王俊傑),在臉書以長文回顧軍旅時光。他也坦言,自己服役時獲得「模範海巡」獎狀,是他在這個階段的勳章。由於香蕉被不少人詢問兵役問題,讓他決定以長文回顧這段軍旅時光。他表示,當時自己進入演藝圈不久就去當兵,入伍後經抽籤被分發至陸軍,後來轉調至海巡單位。雖然香蕉在軍中未能如願進入藝工隊、軍樂隊服務,但有幸被長官派去偏鄉服務鄉親、關懷弱勢長輩與學童,讓他備感充實,「這是我在海巡單位裡特別的一年。」香蕉指出,自己還是新兵時,就知道被資深同袍或長官責罵的心情不好受。正因如此,香蕉也說,等他在軍中資歷較深後,對待較晚入伍的同袍都以平等的姿態與對方相處,「『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這句話真的沒錯!這幾年我還真的遇很多學長、學弟,開心相認。」最後,香蕉表示,他當時所在的單位有司法警察及其他警職、陸軍、公務人員,但後來自己仍獲得「模範海巡」的獎狀。這份榮譽,無疑是肯定香蕉在那段軍旅時光的勳章,「我聽到這梯次義務役只有我獲獎,很珍惜,所以一直在想,出社會在不同的崗位上都更把自己的價值放在更模範的道路努力。」香蕉的貼文引起網友熱議,其中有人表示「全班你最乖!趕快去通知還沒服役的同學」、「海巡單位的學弟,真棒!我是海巡1858梯」、「良好的公民」,還有疑似香蕉同袍及軍中長官留言「新訓時候,香蕉每天晚上都講笑話給大家聽,很幸運剛好當兵遇到香蕉」、「跟香蕉在軍中共度的時光無比歡樂,香蕉真的是藝人當兵的好典範。那年在海邊的回憶,至今午夜夢迴讓我仍感津津樂道」。另外,有人質疑香蕉的發文時機敏感,是否在影射他人?香蕉對此回應「不做這種事」、「沒有任何比較與敏感狀態,把自己給做好就好了」、「太多人私訊我,一次複製貼上給網友們。每個人都有自己的選擇,沒有任何臭嘴」。
台南警界爆職場霸凌!家防官「千字文」控婦幼隊長 市警局回應了
台南市永康警分局翁姓家防官8日離職,當晚撰寫長文發在所有警分局的家防官手機群組內,控遭婦幼隊長陳佩鈴職場霸凌,更投訴警政署,雙方各說各話似有嚴重心結,台南市警局督察室正受理調查中。翁男39歲,警職生涯18年,幹過警員與偵查佐,後來考上巡官,在永康警分局擔任家防官3年多。翁男8日突然離職,隨即丟出1篇千字文在台南市警局內部的家防官群組中,控訴求去原因,直指遭婦幼隊長陳佩鈴霸凌,引爆婦幼隊與各警分局之間長期往來業務心結。翁巡官撰文表示婦幼隊長期找麻煩,修理同事與分局,包括造謠自己「在講習時玩股票」、同事遲送證物盒卻要處分他、向警分局告狀「以私害公」業務分工不均,自己都將工作丟給其他同事等。他怒指婦幼隊,若自己的個人玩股票有影響到任何案件獲當事人權益,大可處分自己或直接拔牌,而非造謠中傷、霸凌,波及同事與分局。翁男直言「你看我不爽,針對我就好,不避羅織罪名」並稱若所說與事實不符,歡迎提告妨害名譽,日後法庭相見,樂意奉陪。文末並以「背後沒山的記過一次,背後有山的就沒事誤會一場」控婦幼隊對受稽核的警員濫權徇私。台南市婦幼隊長陳佩鈴表示,自己對翁男根本未有深刻印象,永康警分局的婦幼業務自2021年起連2年被評為乙等,自己2023年接任隊長後,永康警分局的業務已被評甲等。強調工作上並未針對任何人。有婦幼隊成員私下表示,永康警分局的婦幼業務辦理的確不出色,最明顯的就是到學校辦婦幼宣導,幾乎每個月都掛零件,成績怎會好?翁姓巡官辭職後曾赴督察室說明,目前出國休息中,同事稱他未來打算朝財經證券業發展。台南市警局督察室正調查此件霸凌案,尚未有結果,但該文引爆婦幼隊與各警分局之間長期業務往來的心結。有的警分局就十分不滿婦幼隊常常「拿著雞毛當令箭」找麻煩,增加各警分局家防官的壓力。
網友怨海巡署警職人員「未隨國軍軍職人員調薪」 海巡署:譴責分化團結
近期有網友在社群媒體及海巡臉書粉專發文,抱怨國軍軍職人員薪資調高,海巡署警職人員卻沒有隨同調整,主張「反對同工不同酬,支持海巡警職加薪,要深夜危勞性津貼、要戰鬥加給」,海巡署今(5)日發聲明駁斥,對分化內部團結予以譴責。海巡署表示,這次薪資調整是針對國軍體系所為的制度性調整,海巡署軍職同仁依法適用;至於擔任海上勤務的多數警職人員,因身分別的不同,未列入此次加薪對象,但政府歷年持續調整軍公教人員待遇,除已連續2年調升待遇3-4%外,近年為激勵海巡人員的士氣,又積極提升多項的待遇福利,包括提高警勤加給、超勤加班費、演訓特別津貼、警佐人員俸級、海巡危險職務加給、志願役勤務加給、海巡部隊加給及醫療照護方案等措施。海巡署積極反映基層同仁的實際需求,並依循政策方向全力爭取。海巡署表示,近日有網路貼文藉薪資議題,操作分化內部不同身分人員的團結,嚴重偏離事實,意圖挑起軍職與警職人員的對立,海巡署予以嚴正譴責,並表示海巡人員不分身分堅守崗位,守護海防最前線,展現高度的專業與勇氣;更與國軍合作無間,共同應對中國人民解放軍及海警船的侵擾。海巡署呼籲國人不要掉入有心人士認知戰的陷阱,支持海巡、維護我民心士氣,海巡署將以最堅定的立場及行動,捍衛我國主權,保護民眾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