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臺北國...
」 國稅局 財政部 抽獎 雲端發票 退稅
綜所稅申報明天到期!國稅局延長收件 逾期不繳「最慘下場」曝光
113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期限到114年6月30日截止,只剩下1天。財政部提醒,國稅局將延長收件至晚間7時,若使用網路報稅服務,最晚則必須要在凌晨0時前完成報稅;若期限內未報稅者,不僅要補繳稅金,恐怕還會面臨漏稅額3倍以下罰鍰,同時須多繳滯納金,呼籲民眾務必在期限前完成綜所稅申報。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截至114年6月22日止,已完成113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件數約612萬件(約占去年總申報件數685萬件之89%),距離申報截止日(6月30日)僅剩1天,提醒尚未申報的民眾儘速辦理結算申報。該局說明,民眾利用手機、平板或電腦登入綜合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繳稅系統辦理申報,核對申報內容無誤後,一定要執行「申報資料上傳」動作,待系統出現「申報成功」訊息,才算完成申報。以往有民眾線上繳納稅款,卻漏未將申報資料上傳即離開系統,此類案件一經稽徵機關核定為未申報案件,將無法適用列舉扣除額,亦會影響短漏報所得的處罰倍數及核課期間。該局進一步說明,民眾如想確認是否申報上傳成功,可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s://tax.nat.gov.tw)個人/國人綜合所得稅/綜所稅結算申報/申報及繳稅查詢/綜合所得稅申報及繳稅結果查詢,輸入納稅義務人身分證編號、民國出生年及驗證碼,即可查得檔案編號、申報日期、申報時間、附件上傳檔案數及繳稅紀錄等資訊,繳稅紀錄資料彙整上傳時間至少需2個工作天,故建議民眾於繳稅次日起第3日工作日再查詢。財政部指出,若民眾未在期限前完成綜所稅申報,只要在被查獲或被檢舉前主動補繳,就不會產生罰鍰,但仍需繳交滯納金。滯納金的計算是超過3天加徵1%,因此在6月30日截止申報後,7月1日到7月3日補報都不需要繳滯納金;而滯納金每超過3天加徵1%,最高累積至10%。若7月15日才完成補繳稅,則還需要再加上5%的滯納金。財政部提醒,若延遲繳稅30天以上,利息會改以郵局的「郵政儲金1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按日計算。屆時繳交的金額會是稅金+10%%納金+郵局利率計算利息。以上為「主動補繳」面臨的滯納金,如果是被國稅局揪出或被他人檢舉,恐怕還得面臨3倍罰鍰,情節嚴重者稽徵機關將依法移送強制執行。
高市稅捐處辦網路抽獎!幸運兒全是「彭家軍」 調查局逮幕後黑手
調查局偵破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辦理113年「稅務突擊隊」網路抽獎活動遭駭客利用作弊程式干擾及詐欺案。本案經財政部臺北國稅局監察室通報,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隨即立案調查,經分析比對大量資料及追查犯嫌後,發現具資訊專長之陳男涉有重嫌,遂即報請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葉子誠檢察官指揮偵辦,於114年3月13日依法搜索陳男住所及辦公處所,順利搜獲相關犯案程式及連線設備,經約談陳男到案,陳男均坦承犯行,嗣經檢察官複訊後以涉犯妨害電腦使用罪諭知新臺幣15萬元交保,本局刻正持續擴大清查中。高雄市稅捐稽徵處於113年8月26日至10月15日舉辦「稅務突擊隊」網路遊戲抽獎活動,因公布抽獎結果後發現其中社會組別52組中獎名單內,有多筆同名同姓者,且「彭」姓中獎人士多達15人,遭網友戲稱為「彭家軍」,並質疑該處涉有不法情事。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於接獲財政部臺北國稅局監察室通報後,隨即立案展開調查,嗣分析比對發現確有異常連線情形,進一步清查後鎖定居住新竹地區陳男涉有重嫌,其為牟取不法利益,涉嫌於113年8、9月間陸續利用遊戲系統漏洞,藉由渠實際控制之60餘組Google帳號,建立2,000餘個遊戲帳號,再透過自行編撰之作弊程式,使每個遊戲帳號從登入遊戲到結束為止僅需花費1至2秒時間,活動期間即連線達59萬餘次,藉此增加中獎權重,終致在52個獎項中獲獎44個,獲獎機率達84.6%,嚴重影響遊戲程式運行及其他民眾參與遊戲抽獎公平性。調查局提醒,國內各機關行號為推動政策或刺激民眾參與活動,多有舉辦抽獎活動或線上小遊戲,調查局提醒民眾勿貪小利,應以公平公正方式參加各類抽獎活動,以免誤觸法網及影響其他民眾之權益。
司法調查結果出爐 「雲端發票種樹趣」4人重複中大獎查無不法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雲端種樹趣 e起集點樹」抽獎活動經法務部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調查結果,尚無涉及不法情事,即司法調查結果與行政調查結果一致,財政部及該局未涉不法。司法調查結果重點如下:一、承辦廠商抽獎程式之特殊設計邏輯,可能發生高權重者重複中大獎之結果,惟查無涉及圖利特定人之動機(一)據承辦廠商抽獎程式原始碼內容顯示,係以每位參與者獲得之「抽獎機會」次數為其「權重」數值,並先以全部參加人之權重取唯一值(即權重相同者,僅計1次權重)後加總計算出總權重值,每一獎項抽獎順序由高權重者依序抽至低權重者,每次抽獎時由1至總權重值間取一隨機數,抽獎者個人「權重」數值若大於等於該隨機數即中獎,該特殊設計邏輯放大積極參與者之中獎機會,致可能發生高權重者重複中大獎之結果,與社會通念理解之每次抽獎機會中獎機率均相同之概念有別。(二)清查3次抽獎活動中大獎者與該局、承辦廠商及協力架設活動網站廠商案關經辦人員之親等、職業、手機申登、IP位址等脈絡關係,未發現中大獎者與抽獎程式設計者,有異常或密切關聯,尚查無涉及以特殊程式設計邏輯圖利特定人之動機。二、活動抽獎網頁、抽獎程式運作情形及中獎者資料庫,查無虛構竄改中獎名單情事經查對承辦廠商之抽獎網頁及抽獎程式運作情形,無涉及虛構中獎名單情事;另比對協力架設活動網站廠商提供予該局審查及承辦廠商匯入資料庫之參與抽獎名單,與活動網站之後臺原始數據相符,亦查無涉及竄改名單資料情形。該局表示,該抽獎程式採特殊設計邏輯,發生較社會通念中奬機率增加及高權重者重複中大獎等未能預期及難以通念理解之結果,顯逾越活動目的之必要範圍,已於113年11月21日向承辦廠商提起民事訴訟,並於114年1月6日追加請求非財產上損害賠償新臺幣2,400萬元,期維護政府舉辦活動公信力,並已就該局督辦不周之缺失追究行政責任。另鑑於司法調查結果尚無涉及圖利特定人之動機與虛構竄改中獎名單之情事,後續將請承辦廠商發放獎項,以確保參與活動民眾之權益。該局進一步表示,將汲取本次經驗,會朝創新多元方式規劃宣導活動,並確保宣導活動之品質及效益,以達成租稅教育宣導目的。
執行署新年拍賣登場!拍定金額近2億 北市大安不動產底價8千萬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各分署7日盛大舉辦全國123聯合拍賣會,各分署紛紛在新的一年拿出多樣壓箱寶物供民眾應買競標,儘管冷氣團來襲,各分署拍賣現場買氣依然火熱,總拍定金額高達1億343萬9342元。執行署表示,不動產拍定(含承受)金額總計1億9016萬8324元。金額最高者,為臺北分署拍賣臺北市大安區瑞安段一小段的持分土地,經移送機關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聲明以底價8370萬元承受,本件義務人因滯納遺產稅高達2億餘元遭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列管為「滯欠大戶」,該筆土地前因設有高額抵押權致無法順利進行拍賣程序,經臺北分署積極協調移送機關提起確認該抵押權所擔保的債權不存在之訴並獲勝訴判決,於塗銷抵押權設定後,本次為本輪次第4次拍賣,由移送機關聲明以底價承受該筆持分土地以抵償欠款,充分展現執行機關與移送機關共同維護國家債權的決心。金額次之者,為臺中分署拍賣位於臺中市北屯區三段的4層樓建物及其基地,拍定金額高達1752萬998元,本件義務人除滯納綜合所得稅、使用牌照稅、健保費、勞保費、汽車燃料使用費、國道通行費及數十張交通罰單等公法債務外,亦滯納其他私法債務,本次為第3次拍賣,順利以1752萬998元拍定。其他分署亦拍定多筆優質不動產。 本次聯合拍賣會亦拍定不少檢察機關囑託執行變價的物件,金額最高者,為高雄分署拍賣受高雄地檢署囑託變價詐騙吸金集團「真○美互助聯誼會」遭判決沒收的鳥松區林內段土地,當日拍定其中2筆土地,拍定金額合計高達1,438萬8,000元。該拍賣標的原登記為某投資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所有,該公司股東先以成立「真○美互助聯誼會」方式招攬不特定會員,非法收受款項,再以非法吸金的犯罪所得成立公司,用犯罪所得購買不動產登記在公司名下或存入公司銀行帳戶,該案件被害人共計2千餘名,本次為第3次拍賣,拍賣所得將大幅提升被害人受償的可能性。此外,臺中分署受臺中地檢署就偵查中的詐欺案件囑託變價的虛擬貨幣泰達幣3萬8,576餘顆,亦於當日拍定,拍定金額合計達125萬3,000元,彰顯執行機關與檢察機關聯手打擊詐騙的決心。彰化分署當日亦分別以17萬3,000元及14萬元拍定彰化地檢署囑託變價的BMW無車牌車輛及挖土機。行政執行署表示,全國123聯合拍賣於每月第「1」個星期「2」下午「3」時在各分署舉行,有意購買的民眾千萬別錯過這個搶好康的絕佳盛宴。若民眾想得知各分署最新、最優惠的拍賣資訊,請於拍賣日前至行政執行署官網(http://www.tpk.moj.gov.tw)或各分署官網查詢瀏覽「拍賣公告」網頁,或立即追蹤各分署臉書(Facebook)專頁,即時掌握最超值的拍賣情報,避免漏接各項好康訊息。
雲端發票「4人重複中獎」移請調查局立案 財政部:獎品暫不發放
為提升民眾以載具儲存雲端發票、使用網路通路兌獎之比率及捐贈雲端發票之意願,並鼓勵民眾下載及使用財政部統一發票兌獎APP(以下簡稱兌獎APP),以落實發票從開立到領獎全程無紙化,達到節能減碳的目標,財政部臺北國稅局於113 年度舉辦「雲端種樹趣 e 起集點樹」網路活動,活動期間為113年6月6日至9月30日,共分3期,每期結束後辦理抽獎,並於10月25日進行終極抽獎,媒體報導前開抽獎活動有4人重複中大獎,引發爭議。財政部表示,為昭公信,本案交由主辦機關臺北國稅局主查,調查過程中並請該部賦稅署、財政資訊中心、政風處、統計處協助,行政調查結果如下;考量行政調查或有不足,已移請法務部調查局立案調查,俟有結果,再對外說明:一、抽獎資格設定本活動內容規劃早鳥來報名、老朋友動起來(新增載具歸戶、設定領獎帳戶、使用網路通路兌獎及邀請好友參加活動)、新朋友看過來(首次下載並登入兌獎APP、新增載具歸戶、設定領獎帳戶且儲存1張以上合格雲端發票)、儲存雲端發票、種樹遊戲及捐贈雲端發票等任務。民眾只要持續且積極參加本活動且完成上述任務,即可取得抽獎機會或活動點數,累積抽獎機會越多,中獎率也會隨之提高,以養成民眾以手機條碼等載具索取雲端發票的習慣,尚符合本活動目的。二、抽獎程式設計邏輯承辦廠商係參酌本活動目的撰寫抽獎程式,其未依一般隨機抽奬方式(即積極參加者享有較多抽奬機會,每次抽奬機會均享相同中奬機率),而採調高積極參與者的權數值及給予優先抽獎機會、調整系統產生亂數的區間、以該亂數與參與者的權數值比大小等方式,希望提高積極參與者的中奬率,以提升民眾對雲端發票的黏著度。上述抽獎程式設計邏輯是否有逾越本活動目的必要範圍,尚待司法調查確認。三、4位重複中獎人參與抽獎是否適格經查4位重複中獎人均非本部與所屬機關及承辦廠商的員工、配偶或其三親等以內的親屬,尚無外界質疑中獎人內定的情形;且於活動期間每日平均約取得雲端發票2張至5張,平均每張發票消費金額逾百元,難謂有大量取得小額統一發票參與抽獎活動的情事,另該4人載具歸戶亦無異常情形,就目前資料分析,尚符合本活動抽獎條件。財政部表示,未來將規劃多元租稅宣導方式,如有辦理抽獎活動的必要,將參考本活動調查結果研提公平、合理及具公信力的抽獎方式,並於事前、事中及事後就每一個管控點建立安全查核機制,以確使抽獎結果符合活動目的及外界期待。針對相關爭議,財政部政務次長李慶華今(6)日表示,「雲端種樹趣e起集點樹」活動不會重新抽獎,但4位重複中獎人第3期獎品暫不發放,待司法調查釐清後,確認未涉及違法再行發放。
臺北分署鐵腕執行欠稅大戶!北海福座股東欠稅2314萬 2573個塔位將拍賣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北分署為落實行政院「五打七安」政策,強力執行欠稅大戶案件,以保障國家財政收入,穩固執行政策之基礎,特定於113年11月11日(星期一)上午11時在該分署4樓拍賣室,拍賣楊姓欠稅大戶名下2,573個北海福座骨灰位使用權,歡迎民眾屆時到場應買。臺北分署表示,臺北市年近 80 歲的楊姓老翁(下稱義務人),因於94年間出售未上市、未上櫃及非屬興櫃公司之股票189萬股,成交價格近1億8,000萬元,經稅捐機關查獲漏報應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之有價證劵交易所得,依法補徵稅額,惟義務人逾期未繳納,而遭財政部臺北國稅局移送臺北分署執行,移送金額合計2,314萬餘元。該案件係臺北國稅局依稅捐稽徵法第34條第1項公告之重大欠稅案件,臺北分署為強力執行該案件,爰定於113年11月11日再次拍賣該義務人所有之2,573個北海福座骨灰位使用權。本次拍賣標的分別為「00A富貴型(單人)骨灰位使用權」2,181個、「00B富貴型(單人)骨甕位使用權」78個及「00C吉祥型(雙人)骨灰位使用權」314個。臺北分署說明,本次拍賣定有底價,底價不公開,由出價最高且超過底價之應買人買受,另骨灰位使用權管理單位福座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表示,應買人取得臺北分署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後,應即向該公司辦理「權狀補發」等作業,並繳交權狀補發費用、過戶費及管理費,請有意參與競買的民眾查明注意。
雲端發票抽獎「重複中獎人」疑是員工 國稅局澄清回應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雲端種樹趣 e起集點樹」活動三期抽獎名單,重複中獎人員陳○祥、吳○玹、梁○邦及高○君等4人,經查證均非該局、財政部及所屬機關員工,亦非屬承辦廠商員工,爰媒體報導中獎人高○君係該局員工一事,尚非事實。有關外界指出中獎人重複得獎率偏高一事,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刻正查證釐清中,俟有結果將會儘速對外說明。
雲端發票活動「4人重複中獎」惹議 國稅局深夜5點說明:查證中
財政部為鼓勵民眾從消費索取發票到發票儲存、捐贈及兌領獎全程無紙化,環保愛地球,特別舉辦「雲端種樹趣 e起集點樹」抽獎活動,獎項有頭獎現金10萬元、MacBook Pro、iPadPro等。不過,有民眾發現得獎名單重複度特別高,甚至有4名中獎人重複得獎,引發議論。對此,國稅局今(29日)深夜做出回應。全文如下: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為推廣民眾使用雲端發票及財政部統一發票兌獎APP,舉辦「雲端種樹趣 e起集點樹」網路活動,活動期間為113年6月6日至9月30日,活動共分三期,每期結束後,經比對註冊參加本活動者完成下列主要任務即取得抽獎資格:一、捐贈雲端發票加碼送:活動期間於活動網頁捐贈3張雲端發票,並回答稅務問題,可抽點數紅包,每一手機號碼每日限10次,累積之點數可兌換電子禮券或增加抽獎機會,每人每日限兌換2次。二、儲存雲端發票:鼓勵民眾消費索取雲端發票,只要以手機條碼或已歸戶至手機條碼之載具儲存雲端發票(消費金額20元以上且未列統一編號),每期累計儲存10張可獲得1次抽獎機會,每期限5次。三、新增載具歸戶:鼓勵民眾將悠遊卡、會員卡、信用卡等載具歸戶至共通性載具手機條碼,只要新增載具歸戶並至少儲存1張雲端發票即可獲得1次抽獎機會,每期限1次。四、設定領獎帳戶:鼓勵民眾設定領獎帳戶,活動期間只要民眾新增設定領獎帳戶並至少儲存1張雲端發票即可獲得1次抽獎機會,每一手機號碼限1次。五、使用網路通路兌獎:活動期間透過財政部統一發票兌獎APP即時領獎或透過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自動匯款領獎,每兌領1張中獎發票,可獲得1次抽獎機會,無次數限制。國稅局說明,民眾若完成上述條件即可累積抽獎機會,舉例來說,每期每天捐贈30張發票抽點數紅包,將點數全數兌換成抽獎機會的民眾,相對每期未捐贈發票民眾抽獎機會大幅提高,另外為鼓勵民眾持續參與活動,民眾於第1期抽中後,還可以繼續參加第2期跟第3期,只要繼續參加累積抽獎機會,就可以有機會再抽中。該局特別強調,有關民眾關注的中獎名單,經瞭解係積極捐贈雲端發票,將點數兌換增加抽獎機會,且本活動每期抽獎均辦理公開記者會,符合抽獎資格名單均在律師見證下匯入抽獎系統,在記者會現場公平公正公開抽出。至於今日媒體報導4位民眾重複中獎遭疑不公等情,該局刻查證中,俟有結果再適時對外說明。
建商老闆出口黃金逃稅!欠稅4.5億拒繳 執行署討14年聲請管收
1名蒲姓男子在北市經營建設公司,該公司於民國94年9月至95年12月間應取得而未取得會計憑證金額合計48.4億餘元;其後又於95年12月至97年8月期間出口黃金,未依規定取得進項憑證,金額逾62億,經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大安分局分別裁處營業稅罰鍰2億4,206萬餘元及6,870萬餘元。同一期間,蒲男公司於96至97年間從事出口黃金至香港賺取價差之利潤,應分別於97年5月及98年5月申報前一年度之營利事業所得稅,惟亦未辦理申報,分別經移送機關核定所得稅額加計滯納金9,940萬餘元及2,671萬餘元。該些金額均未繳納,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北分署執行,至今年8月13日,罰鍰及稅捐加計滯納利息尚欠4億5,539萬餘元,臺北分署是日向法院聲請管收蒲男獲准。經查,蒲男公司曾在97年6月10日將負責人變更登記為王姓男子,但王男當時正被羈押於士林看守所中,經詢問原因,王男表示係姓名遭人冒用登記。此外,臺北分署查得蒲男公司在98年2月13日至3月10日間有13筆外匯匯入水單金額共計1億2,483萬餘元,並於各該款項入帳後之1分鐘至20分鐘內即遭不同之3人以現金方式提領,而該3人均供稱不認識王男,係前負責人蒲男指示他們協助提領現金,提領後即將現金交給蒲男。臺北分署就此多次訊問蒲男,蒲男坦承確有請親朋好友幫忙提領現金,提領完畢後仍用於國內收購黃金再出口到香港,其從來沒有見過王男,也不知王男是誰找來擔任負責人。除此之外,臺北分署再追查得知,用來收受香港外匯匯入款項之銀行帳戶係蒲男在96年1月間開立的,該帳戶於公司在97年6月10日變更登記負責人後,未更換公司之大、小章。由此推知,蒲男於公司變更登記負責人為王男後,仍持有公司的銀行帳戶及大、小章,並用來收受出口黃金至香港之匯入款項,蒲男實質控制公司之財務,當係實際負責人。實際負責人利用公司出口黃金,提領現金後拒繳欠稅遭管收。(圖/法務部執行署台北分署提供)蒲男除了於98年2月至3月間利用公司帳戶及資金外,其在訊問中另外自承,公司結束出口黃金業務時,還剩下約1,500萬元,已經退還給包含其在內之5名出資人,其本身拿了200萬元。此些行為在在顯明,蒲男在公司欠稅年度後,有行政執行法第17條第6項第1款及第3款所定之「顯有履行之可能,故不履行」及「就應供強制執行之財產有隱匿或處分之情事」之管收事由。台北分署歷次訊問中,蒲男均拒絕透露其所稱之另外4名出資人之人別資訊,是否真有該4人存在,至為可疑,而於法院開庭時,仍堅持不願答覆,該1,500萬甚有可能尚保留在蒲男手中,故有以聲請管收促其提出該財產之必要。蒲男於今年8月13日至臺北分署表示沒有能力清償欠款,惟經行政執行官詢問後,審酌蒲男有「顯有履行之可能,故不履行」及「就應供強制執行之財產有隱匿或處分之情事」,乃當場留置蒲男,並向法院聲請管收獲准。臺北分署呼籲,公司行號應依法取得並保存會計憑證,民眾亦應當依法申報並納稅,於移送執行後並應自動清繳欠款,切勿有僥倖心理而在欠稅後隱匿或處分財產。輕忽行政執行機關強力追討欠稅之決心,恐遭行政執行機關之拘提管收。如果確實有經濟之困難,無法一次清償欠款時,應主動申請分期繳納,以維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