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費
」 停車費 財政部 停車場 統一發票 特別獎
CEO「豪砸1168萬」寵前女友!還給黑卡隨便刷 分手後提告討錢結果曝
新加坡一名上市公司執行長在與前女友交往期間,自願給前女友美國運通頂級黑卡使用,最後共花費約46.8萬新幣(約新台幣1168萬元)。沒想到,兩人分手後,他竟將前女友告上法院,要求返還鉅額款項,不過法院審理後認定,多數花費都是男子自願送出的禮物,最後判定女方不用還錢。綜合外媒報導,日前一名印度上市公司TCI Express執行長兼董事總經理阿加瓦爾(Chander Agarwal)提告前女友菲利西亞李(Felicia Lee),要求她返還2人戀愛時,阿加瓦爾為她花費的46.8萬新幣。對此,新加坡高等法院9日作出判決,認定這些款項大多是交往期間的贈與,駁回阿加瓦爾的請求。報導指出,阿加瓦爾與菲利西亞李2019年在飛機上認識,之後阿加瓦爾透過臉書主動聯繫菲利西亞李,2人在2022年9月正式交往。不過,這段戀情在2023年12月結束,阿加瓦爾因懷疑女方另有交往對象,於2024年3月決定提告,要求討回過去花在對方身上的錢。據悉,阿加瓦爾交往期間出手相當闊綽,不只提供美國運通頂級黑卡讓菲利西亞李使用,還曾告訴對方「不用管預算,想買什麼就買」。這筆近46.8萬新幣的款項,包含約20.6萬新幣信用卡消費、約12.9萬新幣海外旅遊支出、1.7萬風水師服務費和3萬元的史丹佛新加坡國立大學高管課程(Stanford-NUS Executive Program in International Management)費用。不過,法官從兩人的交往過程發現,阿加瓦爾在正式成為情侶前,就已經不斷贈送菲利西亞李昂貴禮物,包括名牌包、精品手錶及購物禮券,菲利西亞李曾問過該怎麼償還這些花費,阿加瓦爾當時還大方表示「不用了,我不是放高利貸的」。交往後,阿加瓦爾依舊持續為菲利西亞李付錢,並主動提出每月給她1500新幣(約新台幣3萬7439元)的預算,用於計程車費、餐飲和美容費用等。法官指出,阿加瓦爾主張,在菲利西亞李接受付款後,這些錢就「變成了貸款」,甚至為了證明雙方存在借貸關係,阿加瓦爾還向法院提出一份據稱由菲利西亞簽署的手寫協議,但阿加瓦爾也承認,當初付款時,並沒有明確告訴菲利西亞這些款項必須償還。法官認為,阿加瓦爾提出的文件的時機可疑,而且內容與實際金流並不相符,因此沒有完全採信。法官也認為,阿加瓦爾稱自己遭女方欺騙,以為雙方是認真且專一的戀愛關係,但沒有足夠證據可以證明這項說法,且阿加瓦爾自己在交往期間,至少曾2度與其他女性發生關係,這讓法官對於阿加瓦爾主張「認真且專一的戀愛關係」說法不予採信。最終,高等法院認為,阿加瓦爾交往時對菲利西亞李相當著迷,自願送出不少昂貴禮物,但感情結束後卻因心生不滿,想向前女友討回過去的付出,因此認定多數花費都屬自願贈與,判定菲利西亞李無須返還這筆鉅額費用。
2年遭狂開177張罰單!台南三寶欠6.4萬罰鍰不繳 下場慘了
台南1名34歲的王姓男子於民國112年至113年間累積177筆交通違規,包含超速、欠繳停車費及通行費、未打方向燈等,遭裁罰共6萬4100元,卻始終未繳納。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去年12月受理後,查扣王男名下存款,歷經兩度執行後終於足額清償。台南分署表示,王男於112至113年間駕駛自用小客車,因未依規定繳納停車費、超速、未依規定繳納通行費、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直行車佔用最內側轉彎專用車道、不遵守道路交通標線之指示、行駛於高速公路汽車駕駛人未依規定繫安全帶等,遭台南市政府交通局裁處計177筆交通違規罰單,金額合計新臺幣6萬4,100元。台南分署指出,執行人員於114年12月間收案後,發現王男名下有存款可供執行,乃核發執行命令扣押王男之存款,經金融機構回覆扣得2萬1,709元,核發收取命令交移案機關收取,嗣再查得王男有存款可供執行,乃再核發執行命令扣押王男之存款,經金融機構回覆合算後,已足額扣押存款,核發執行命令交移案機關收取後清償。台南分署呼籲,為還給用路人行的安全,臺南分署依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規劃之「交通專案」,將加強執行與車輛相關之使用牌照稅、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及交通罰鍰。請民眾切勿心存僥倖,挑戰公權力。並提醒民眾若有經濟困難而無法一次清償,可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申請分期繳納,如拒不繳納,臺南分署將強力執行。
第一次約會男方請吃大餐!180元停車費卻叫她付 回程一句話更扣分
第一次約會究竟該怎麼分攤花費,往往不是金額多寡,而是雙方對「互相」的理解是否一致。一名女子日前與交友軟體認識的男子首次見面,男方晚餐結帳時堅持請客,還說「第一次約女生吃飯哪有讓女生付的」,沒想到幾個小時後到了停車場,看到180元停車費卻直接轉頭要她支付。更讓女子介意的是,男方回程開始細數加油、停車等「約會成本」,還感嘆要找願意互相的女生,讓她原本不錯的印象瞬間產生變化。原PO表示,兩人透過FaceChat認識,在網路上聊了大約2週。男方聊天時相當主動,幾乎每句話都有回應,之後主動提出吃飯邀約,地點也是由男方決定,選了一家平均每人消費約700至800元的餐廳。到了見面當天,交通同樣是男方主動安排。原PO原本已表示可以自己搭捷運赴約,男方卻認為順路,主動開車到她住家附近接她。這場約會的前半段,幾乎沒有讓原PO感到不舒服的地方。男方本人和照片差異不大,說話有禮貌,相處時也沒有不停低頭滑手機。兩人聊到工作、前任、興趣以及平常休假的安排,整頓飯沒有明顯冷場,原PO甚至覺得實際見面的感受比原先預期更好。吃完飯後,兩人的帳單約1600元。原PO並沒有把男方請客視為理所當然,結帳時已經拿出手機,準備將自己的費用轉給對方,不料男方直接表示這餐由他請。原PO因為是第一次見面,再度表示不好意思讓男方負擔全部餐費,對方卻回她:「第一次約女生吃飯哪有讓女生付的。」這句話當時還替男方加了不少分。晚餐結束後,兩人沒有立刻離開,而是在附近散步,之後又決定去喝咖啡。由於前一餐是男方買單,這次原PO主動支付2杯共300多元的咖啡。她認為這樣很自然,對方請晚餐、自己請咖啡,本來就是一種互相。直到晚間10時多,男方準備送她回家,整晚氣氛才在停車場突然出現轉折。兩人走到繳費機前,停車費顯示180元。男方看了一眼螢幕後,突然轉頭對原PO說:「這個就給妳出吧。」突如其來的一句話讓原PO愣了約2秒。她並不是捨不得180元,而是一時無法判斷男方究竟是在開玩笑,還是真的要求她付款。沒想到對方接著解釋,自己已經請了晚餐,因此讓她負擔停車費很合理,而且「180而已」,這樣她也不會因為整頓飯都由男方請客而感到不好意思。原PO最後沒有爭辯,直接拿手機把180元停車費付掉,但先前累積的好感也從這一刻開始出現變化。真正讓她愈想愈不對勁的,則是接下來的車內對話。回程途中,男方笑著感嘆當天「約會成本滿高的」,還說在台北約會真的很可怕。原PO聽完有些疑惑,反問晚餐不是只有1000多元嗎?男方隨即表示,約會花費不能只算餐費,加油錢、停車費等支出全部都應該計算在內。沒過多久,男方又補了一句,認為還是要找「願意互相的女生」,否則男生每次出去約會都很傷。這番話讓原PO突然把前後事情串了起來,也開始理解為何男方到了停車場,會特別指定那180元由她支付。然而,她最不能理解的地方也正在於此。從餐廳到交通安排都不是她提出要求,餐廳是男方選的,開車接送也是男方主動提議;就連晚餐結帳時,她都已經主動準備分攤費用,是男方自己拒絕收錢。原PO強調,她並不排斥AA制。如果男方一開始直接提出晚餐各付各的,她完全不會有任何感覺;即使事前講清楚「晚餐我出、停車費妳出」,她大概也能接受。讓她感到扣分的並不是180元本身,而是男方先用「第一次約女生吃飯哪有讓女生付」展現大方,後來卻又突然指定她負擔停車費,接著在車上逐項計算當天花費,甚至談到男生約會很傷、要找願意互相的女生。這種前後反差,才讓她覺得不舒服。儘管如此,男方似乎沒有察覺她的心情變化。回家後仍主動傳訊息,表示當天相處得很開心,還詢問她下週是否願意再約一次。原PO把經過告訴朋友後,得到的答案卻完全不同。有人認為男方已經負擔1000多元晚餐,女方付180元停車費根本算不上什麼,沒有必要因為這件事否定對方;另一派則認為,爭議根本不在180元,而是男方主動說要請客後,又明顯在意自己整晚究竟花了多少,甚至刻意要求女方補上一筆,容易讓人產生「嘴上說請客、心裡卻一直記帳」的感受。面對男方提出第二次約會邀請,原PO至今仍有些猶豫。她坦言,若當初直接AA,事情可能反而簡單許多;真正讓她過不去的,始終是繳費機前那句「這個就給妳出吧」,也因此好奇詢問其他網友,第一次約會碰上同樣情況,是否也會因此對對方扣分。
停「霸王車」300次!又超速、違停共505張罰單拒繳 一招讓他付清17萬
台北市一名工程公司賴姓員工頻繁開車超速、違規臨停、欠繳停車費而累積505張罰單,其中光是停「霸王車」就高達2、300次,另因積欠牌照稅、汽燃稅,滯欠金額總計17萬6227元,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執行賴男名下財產,發現銀行存款只剩數千元,五信合作社的股利所得僅有幾十元,不足以清償,決定祭出鐵腕,以扣押命令強制扣薪,等於讓公司也知道他欠錢而且債主是政府,迫使他籌出17萬元一口氣付清。賴姓男子因「114年度牌照稅」、「114年度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逾20公里至40公里以內」、「在道路收費停車處所停車不依規定繳費」、「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及「汽車駕駛人在公有收費停車場停車未依規定繳費」等多項車輛相關稅費罰鍰案件,經移送機關台北市稅捐稽徵處大安分處、交通部公路局臺北市區監理所、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及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自去年7月起陸續移送執行。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受理後,立即調查賴姓義務人財產,除依法執行其銀行存款與信用合作社出資額外,近日再核發扣押命令執行其薪資債權。義務人在面對多重執行命令的壓力下,隨即主動至臺北分署將所滯欠的罰鍰稅費全數繳清。台北分署表示,積極配合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推動的「交通(加強執行車輛相關稅費罰鍰)專案」,對於惡意的交通違規大戶,必定強力執行,絕不寬貸,透過「扣存款、扣出資、扣薪資」多管齊下的精準執行,促使交通違規大戶認栽清償,高效追回國家債權,不僅展現「違規無僥倖、欠繳必追到底」執行決心,並期望藉由終結停「霸王車」歪風,為廣大守法用路人捍衛社會公平及交通安全。
妻想買國產車代步!尪冷回養車不划算「傻子才買」 掀兩派論戰
「為何買1台60萬汽車,1人出一半,搞得好像要他的命?」一名人妻抱怨,她和丈夫沒有房貸、車貸,先生年收入也有約120萬元,考量假日常到較遠的戶外走走,她多次提議2人一起買1台約60萬元的國產車,沒想到先生卻直接回「傻子才會買車」,讓她忍不住疑惑「到底是我浪費錢,還是他小氣?」這名人妻在臉書社團「毒姑九賤婆媳討論區」發文分享,她很希望家裡能有台車,也多次與先生溝通,並表明1人出一半錢,只要買1台大約60萬國產車就好,加上家裡有空間停車,不用租車位,沒想到先生直接拒絕她,還直言「傻子才會買車」。人妻提到,先生告訴她,除去買車費用,光是牌照稅、燃料稅、車子保險費、油錢、車子保養費,1年全部加起來要花8萬左右,而選擇騎摩托車、搭捷運、坐計程車,或是偶爾租車出門,怎麼算都便宜很多。人妻感嘆,他們夫妻倆並無房貸、車貸壓力,先生年收入也有120萬左右,平時假日他們會到比較遠的戶外走走,所以她才萌生想買車的念頭,但先生的態度讓她不禁思考,對方是不是嫌她浪費錢要買車,「為什麼其他夫妻買車,不會像我這樣要跟先生溝通很多次?我覺得很心累。」人妻也無奈道,先生不是買不起車、養不起車,但為何買1台60萬的汽車,卻搞得好像要他的命一樣,「到底是我浪費錢,還是他小氣?」貼文曝光後,不少網友紛紛在底下留言,「我覺得沒有小孩的話,買車的確沒必要,到地點還得停車、找車位、付停車費」、「如果住台北,不常出門,確實不如租車便宜,但是如果是常出門,1年下來租車會超過8萬以上,就可以考慮買車」、「看你們住哪裡,如果住台北我也不會買車,養車太貴。但因為我住郊區,沒有車基本上不能出門,只好買」、「現代買車不是養不起車,而是養不起魔人檢舉的紅單」、「妳想買車的理由是什麼?如果只是想要而不是需要,妳自己買單不要拉他當分母」、「如果住台北,不是靠汽車當生財工具,使用頻率不高狀況下,養車的錢大概就夠付計程車錢了,還沒看到汽車折舊」。也有人說,「我以前也是這麼想,直到兒子出生,看妻小中暑,我實在過意不去,用車需求也大,就買了,如果常有用車需求,不要省小花大」、「其實沒有對錯,租車比買車划算,依妳們家常需要用到車嗎?大眾運輸在都會區很方便,郊區就必須要有車了」、「只有你們夫妻兩人,我也不贊成妳買車」、「先生講得很對,如果你們的生活沒有因為沒車而不方便,他也願意叫uber,那真的比買車好」。還有人認為,「不要內耗了,你想要可以自己買」、「錢自己賺,想買什麼自己買!為什麼要經過老公同意?」、「就是小氣阿,不用懷疑」、「我會建議你全額買,然後出門你開車,你老公叫他自己想辦法,每次出門盡量挑遠一點的」、「各用自己的錢買車,再各自使用自己的車」、「你買車載他跳錶收費」、「建議你自己買1台小車開就好了,不必妥協」、「買二手就好,這樣你出的一半,就可以拿來養車」。
女友薪水比他高!男交往1年狂花20萬 第一次提AA竟遭嫌「掉價」
交往一年多,約會吃飯、看電影、開車出遊,甚至生日禮物與出國機票幾乎全由男方買單,累計花費已接近20萬元,沒想到只是第一次因手頭較緊,希望女友一起分攤約2000元餐費,竟換來一句「這樣讓我很掉價」。一名月薪約5.2萬元的男子近日分享與女友的金錢爭執,表示收入約6萬元的女友不僅不滿AA制,還認為自己打扮漂亮出門約會就是一種付出,甚至氣到拿他的前女友反嗆,最後連50元停車費都賭氣算清,讓他不禁質疑,自己長期以來的付出是否早已被視為理所當然。原PO在Dcard感情板發文透露,他今年30歲,目前擔任公務員,每月實領約5.2萬元;女友28歲,從事電商行銷工作,月薪約6萬元,單從收入來看,其實是女方略高一些。不過兩人交往一年多以來,原PO始終抱持「男生約會多負擔一點沒關係」的想法,因此很少和女友計較誰該付多少錢。平時兩人出去吃飯、看電影,大多由他結帳,就連開車出遊產生的油錢、過路費,也幾乎都是他負責。除了日常約會開銷之外,遇到生日或節日時,原PO同樣沒有省。女友生日時,他曾送給對方一台iPad;聖誕節兩人安排出國旅遊,來回機票也是由他支付。將一年來的吃喝、娛樂、交通、禮物及旅遊等費用粗略計算後,他估計自己已經花了接近20萬元。這樣的相處模式持續了一年多,原PO過去並沒有特別抱怨,也沒有要求女友補回任何費用。直到上個月,母親騎了多年的舊機車報廢,需要重新購買代步工具,他便拿出5萬元幫母親買新機車,也因此讓近期可以自由運用的資金變少,手頭開始比較吃緊。日前他和女友外出約會,兩人用餐共消費約2000元。到了結帳時,原PO想到自己近期的經濟狀況,便試探詢問女友:「這次我們一人一半好嗎?我最近比較緊。」原本只是希望這一餐暫時改由雙方共同負擔,沒想到女友聽完後立即變臉。女友當場反問,一個男生和女生出去約會還要求AA,難道不覺得會讓她「很掉價」嗎?她還拿身邊朋友的感情模式比較,表示其他朋友的男友出去約會都不會要求女方平分費用,如果自己和男友吃飯卻得各付一半,會讓她覺得相當沒有面子。原PO對此感到不解,認為女友每月薪水明明比自己高,而且兩人交往一年多以來,絕大部分的約會開銷都是由他主動支付,現在只是因為剛替母親買了新機車,短期內手頭較緊,希望女友分擔一次餐費,沒想到竟引起如此大的反應。雙方因此發生爭執,女友則提出自己的觀點,認為女生為了約會需要花時間整理自己、打扮漂亮,再特地出門和男友見面,這些本身就是她對約會的一種付出,因此無法接受男方還要求她共同負擔餐費。隨著爭執升高,女友甚至在氣頭上脫口表示:「你連2000塊都要計較,難怪你前女友要跟你分手。」直接拿原PO過去的感情經歷反擊,讓原PO更加難以接受。最後女友仍然支付了一半餐費,不過兩人的不愉快並沒有就此結束。原PO表示,女友接下來開始把所有支出算得一清二楚,甚至連零頭也不願省略。原PO原本沒有打算要求女友連停車費都一起平分,沒想到準備分開時,女友卻賭氣拿出50元硬幣丟下,表示「停車費也AA了」,刻意將所有費用徹底切開。這個舉動讓原PO回家後越想越不是滋味。他強調,自己並非真的窮到連2000多元的餐費都拿不出來,更不是突然開始和女友計較每一筆錢,只是近期剛好增加5萬元的家庭支出,因此想知道在自己暫時比較吃緊的情況下,女友是否願意一起負擔。真正讓他介意的,也不是那一頓飯究竟誰付錢,而是自己一年多來持續負擔約會開銷,甚至送iPad、支付出國機票,似乎逐漸被女友視為理所當然;然而當他第一次提出希望對方一起分攤時,卻被認為是讓女友「掉價」。女友認為自己願意打扮、出門約會就是一種付出,也讓原PO更加困惑。他開始思考,兩人對於感情中的「付出」是否存在完全不同的認知,因此上網詢問其他人,究竟是自己真的太小氣,還是對部分女生而言,和男友AA真的會產生被看輕、沒面子的感受。貼文曝光後引發大量討論,多數網友將焦點放在兩人的金錢觀與相處模式,而非單純爭論男生或女生究竟該不該付錢。不少人認為,原PO過去長期主動負擔大部分開銷,可能已經讓女友習慣這種模式,因此當付款方式突然改變時才會出現如此強烈的反應。但也有人指出,情侶交往不可能永遠只有其中一方付出,當另一半因家庭需求暫時面臨經濟壓力時,如果仍只在意自己是否「有面子」,雙方未來恐怕還會出現更多問題。部分網友更直接勸原PO重新考慮這段感情,認為現在只是一次2000元餐費就能爆發如此大的價值觀衝突,若未來進入婚姻,還要共同面對房租、房貸、生活費、家庭支出等更龐大的財務問題,彼此對金錢分配沒有共識,衝突恐怕只會更加嚴重。也有人分享自己的感情經驗,表示與另一半平常就是AA,或者採取這次你請、下次我付的方式,有時甚至由收入較高的一方多負擔一些。這些網友認為,情侶如何分配約會費用沒有固定答案,只要雙方事先取得共識,並且不把另一半的付出當成應該即可。另有留言直言「只能同甘不能共苦,你想找的是什麼女生自己想清楚」、「可以分了,結婚會更慘」,也有人認為女方沒有替原PO目前的經濟狀況設想,雙方恐怕不只是付款習慣不同,而是對感情中互相體諒的理解存在落差。
54歲高管慘被裁員!不敢告訴家人 「偽裝出勤」 被妻拆穿結果超意外
一名54歲的外資IT企業部長,在被裁員後,因自尊心與家庭經濟壓力,選擇向家人隱瞞失業事實,每日依舊穿戴整齊假裝「出勤」,被妻子拆穿後竟迎來暖心結果。根據日媒《THE GOLD ONLINE》報導,現年54歲的中岡先生(化名)過去任職於外資IT公司部長,年收入高達1,250萬日圓(約新台幣270萬元),在被裁員後,原本自信能快速找到下一份工作,卻在進入求職市場後遭到沉重打擊。為了不讓家人擔心,維持「經濟支柱」的尊嚴,中岡先生失業3個月以來,每天早晨仍穿上燙平的西裝、擦亮皮鞋,在妻子一句「路上小心」中出門。然而,他真正的去處並非辦公室,而是在離家數站遠的咖啡廳、共享辦公室與圖書館之間轉轉,靠著失業給付與冷氣度過漫長的一天,甚至連拿來「面試練習」的次要公司都連連落馬,讓他身心俱疲。失去高薪後,龐大的家庭開支成為巨大壓力。中岡家每月僅房屋貸款與管理費就高達約38萬日圓,再加上私立高中學費、養車費與生活費,每月固定支出高達65萬日圓。即便領取上限約25萬日圓的失業給付,加上妻子的兼職收入,每月家庭總收入僅約35萬日圓,意味著每月有高達30萬日圓(約新台幣6.5萬元)的財務缺口,只能不斷透支退職金與存款。直到某日晚餐,察覺異樣的妻子主動開口:「你每天穿西裝出門⋯到底去哪裡上班?」中岡先生才坦承一切,沒想到妻子的回應卻出乎意料:「改變生活就好了,你對我隱瞞才是最糟糕的。」妻子表示自己可以增加兼職排班、賣掉名車,甚至必要時賣掉塔樓公寓也無妨。那一夜,夫妻倆將所有帳單與存款攤開,攜手面對財務狀況。卸下「年薪1,250萬日圓」的枷鎖後,中岡先生大幅放寬求職條件,約一個半月後成功錄用為一家日本在地企業的員工,年薪為550萬日圓(約新台幣120萬元)。如今中岡家賣掉進口車、減少外食,生活步調大不相同,中岡先生坦言:「比起年薪下降,對家人撒謊的日子要痛苦得多。」這場失業危機雖然帶走了光鮮亮麗的頭銜,卻讓他卸下重擔,找回了無價的家庭信任。
「車是我的、油也是我的」睡車竟被收住宿費 官方一句話打臉飯店
暑假旅遊旺季竟出現離譜收費爭議。大陸重慶王姓男子日前與友人前往新疆伊犁旅遊,入住飯店時因客房不足,兩名同行女子被迫睡在自己的車內,沒想到退房結帳時,飯店竟以「車上住宿費」名義,每人每晚收取人民幣50元(約新台幣210元),兩晚共計人民幣150元(約新台幣630元)。事件曝光後引發熱議,當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認定收費方式不合理,涉事飯店也坦承管理疏失,不僅全額退款,還另行賠償人民幣1000元(約新台幣4200元)。涉事飯店事後承認管理疏失,不僅退還150元人民幣住宿費,也額外賠償1000元人民幣。(圖/翻攝自錢江晚報)綜合《重慶晨報》等陸媒報導,王先生一行人7月27日晚間11時許,歷經長途車程後抵達新疆伊犁哈薩克自治州伊寧市的伊美臻選酒店,原本期待好好休息,卻碰上暑假旅遊旺季,飯店僅剩一間每晚人民幣300元(約新台幣1260元)的大床房,無法安排所有同行旅客入住。考量時間已晚,王先生先辦理入住,其餘兩名同行女子則打算另尋住宿。一行人吃完宵夜時已接近凌晨1時,再四處詢問附近旅館與民宿後,發現周邊房源早已全部客滿。為了不影響隔天行程,兩名女子最後決定留在自己的車內將就一晚。王先生表示,當時大家都認為只是暫時應急,「先撐過一晚,隔天再想辦法」。隔天上午,飯店一名管理人員協助王先生一行10人轉往親戚經營的另一間旅館入住,但由於房間仍不足,其中一名女子再次主動選擇睡在車內,因此兩天合計共有3人次在自己的車上過夜。直到7月29日辦理退房時,一張帳單卻讓王先生當場傻眼。除了正常房費外,櫃檯竟另外列出「車上住宿費」,並以每人每晚人民幣50元(約新台幣210元)計算,第一晚兩人、第二晚一人,共收取人民幣150元(約新台幣630元)。王姓男子質疑,車輛、油錢及停車費皆自行負擔,飯店卻另外收取住宿費,讓他直呼難以接受。(圖/翻攝自錢江晚報)王先生表示,自己當場完全無法理解,「車是我們自己的、油是我們加的、停車費也照付,怎麼睡自己的車還要付住宿費?」他認為這筆費用毫無依據,也從未聽過有飯店會向未入住客房、僅睡在自己車上的旅客收費。更令他不滿的是,當他要求飯店開立正式發票時,業者一度拒絕,直到警方到場協調後才同意開立,但發票上的項目竟仍標示為「車上住宿費」,讓他與同行友人更加無法接受。王先生坦言,自己已50多歲,還是第一次遇到如此離譜的收費方式,因此在離開飯店後向12315消費者申訴專線提出檢舉,希望相關單位介入調查,也讓事件逐漸受到外界關注。事件曝光後,當地媒體也向伊美臻選酒店查證,飯店工作人員表示,基於安全考量,原則上並不允許旅客在車內過夜;至於「車上住宿費」的收費依據,則稱自己並不清楚,表示當時飯店營運是由值班管理人員負責,無法進一步說明。由於王先生已向12315提出申訴,伊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接獲投訴後也立即介入調查。承辦人員證實,案件內容與旅客反映情況相符,並要求飯店正視服務爭議、盡快與消費者協調處理。市場監管部門指出,這類案件相當少見,也是首次遇到類似情況。即使同行旅客沒有入住客房,業者仍應提供必要協助與尊重,而非以其他名目另外收費,因此認為「車上住宿費」的收費方式並不合理。據了解,8月4日下午,市場監管局先致電王先生,表示將協助處理此案,隨後又再次回訪了解協商進度,希望雙方盡快達成共識。不久後,自稱是飯店負責人的馬姓女子主動聯繫王先生,透過電話及通訊軟體向他表達歉意。她表示,飯店開業還不到一年,營運經驗不足,事發期間自己因外出辦事,暫時將飯店交由其他人管理,沒想到因此發生爭議事件,得知後感到十分愧疚,也坦承此次事件屬於管理疏失。馬女表示,飯店將全面檢討相關作業流程,加強員工教育訓練與服務管理,避免類似情況再次發生,希望重新建立旅客對飯店的信任。經市場監管部門協調及雙方溝通後,飯店同意全額退還先前收取的人民幣150元(約新台幣630元)「車上住宿費」,並另外賠償人民幣1000元(約新台幣4200元),作為旅程受影響及消費體驗不佳的補償,王先生也接受飯店的處理方案,整起消費糾紛至此告一段落。事件在網路曝光後,也引發不少網友討論,不少人質疑「睡自己的車為何還要付住宿費」、「停車費都已經繳了,還收住宿費根本說不過去」,也有人認為飯店應優先協助旅客解決住宿問題,而非另設收費名目。隨著市場監管部門介入並認定收費不合理,涉事飯店也完成退款及賠償,全案最終順利落幕。
忘年新歡1/坂本宗華離婚戀小20歲「小泫雅」 共用一條毛巾香汗交流
46歲「大嘴巴」團長坂本宗華日前在節目中坦言早已結束婚姻,並透露身邊已有一位小20歲的新歡。近日時報周刊CTWANT也直擊,陪伴在他身邊的女子,正是同為DJ、擁有「小泫雅」封號的DJ LYNN。7月18日下午1點多,宗華與DJ LYNN現身台北市華山文創園區,參與攤位活動。攤位上除了戰鬥陀螺、四驅車,還設有DJ盤等體驗項目。從兩人的社群平台可發現,2人疑似共同經營一間位於文山區、以戰鬥陀螺與四驅車為主題的遊戲店。華山當天高溫炎熱,宗華肩上掛著毛巾,不時拿起來擦拭汗水。(圖/本刊攝影組)沒多久,DJ LYNN向宗華索討同一條毛巾,直接往臉上擦。(圖/本刊攝影組)當天高溫炎熱,宗華肩上掛著一條毛巾,不時擦拭汗水。就在他擦完汗後,LYNN自然地向他伸手索取毛巾,隨即用同一條毛巾擦拭自己的臉部、脖子及胸口,之後再順手掛回宗華肩上。雙方動作自然,友人似乎也看得很習慣,從如此種種跡象似乎也證實兩人「戀愛ing」。擺攤期間,除了使用同一條毛巾之外,其餘時間沒有出現什麼「黏TT」的親熱畫面,不過,當宗華陪著友人的孩子玩戰鬥陀螺時,LYNN則在一旁拿起手機記錄畫面,互動自然卻不張揚。活動進行到一半,兩人先後點菸解癮,疑似違反園區禁菸規定。(圖/本刊攝影組)不過在溫馨互動之餘,宗華和LYNN皆在疑似非吸菸區吸菸,宗華還會走到建築物後方角落抽菸,LYNN則直接在攤位附近解煙癮。依華山文創園區公告,園區除指定吸菸區外全面禁菸,違者可依《菸害防制法》第31條,處新台幣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收攤後,一行人轉往支持熊仔演唱會,但未等演出結束便先行離場。(圖/本刊攝影組)兩人上車前再度吞雲吐霧,不過這回有乖乖前往指定吸菸區。(圖/本刊攝影組)傍晚6點多,攤位活動告一段落,一行人先將物品搬回停車場的車上,隨後前往欣賞熊仔演唱會。晚間7點34分,宗華、LYNN與一名男性友人提前離場,先到停車場旁的吸菸區抽菸,之後與友人道別,兩人便驅車離開。跟友人告別後,宗華跟女友一起到餐廳覓食,僅花15分鐘就解決晚餐。(圖/本刊攝影組)晚間8點出頭,車子停在大安區一處停車場,兩人步行前往一家清粥小菜用餐。等待入座期間,沒有甜蜜互動,也少見交談,各自低頭滑著手機,反而流露出一種相處已久的自在感。8點21分入店點餐,或許餓了一整天,15分鐘後便迅速用餐完畢離開。離開餐廳時,宗華先上車,LYNN則留下處理停車費,兩人分工自然、默契十足。約莫晚間9點,累了一天的兩人一同回到文山區住處。(圖/本刊攝影組)晚間9點多,車子一路駛回文山區一處社區,停妥後,兩人並肩走進同一棟公寓,為這一天的行程畫下句點。◎提醒您:吸菸有害健康、吸菸害人害己。
赴日旅遊注意!東京迪士尼10月將調漲 各項最高票價一次看
日本東方樂園公司(Oriental Land,OLC)日前宣布,自今年10月起調整東京迪士尼樂園(Tokyo Disneyland)及東京迪士尼海洋(Tokyo DisneySea)門票價格,其中成人「一日護照」最高售價將調漲至1萬2400日圓(約新台幣2461元),較現行最高票價增加1500日圓(約新台幣297元),創下歷年來新高,也是自2023年10月以來、時隔3年再度調整票價。東京迪士尼自2021年3月導入浮動票價制度,門票價格會依照星期、假日、遊客需求及園區壅塞程度調整,目前共有6個價格級距,成人「一日護照」價格介於7900日圓至1萬900日圓之間。此次調整後,18歲以上成人「一日護照」最高價格將來到1萬2400日圓;12歲至17歲青少年票最高價格則由9000日圓調升至1萬200日圓;4歲至11歲兒童票最高價格調漲300日圓至5900日圓。東方樂園表示,新票價僅適用於需求較高的日期,並非全面調漲。例如,配合每年人氣活動「迪士尼萬聖節(Disney Halloween)」,10月10日成人一日票售價為1萬1900日圓,10月11日則適用最高票價1萬2400日圓。對於此次調漲票價,東方樂園指出,2024年全新主題園區開幕後,園區整體遊玩體驗與服務品質持續提升,加上近年人事成本、管理費等營運成本不斷攀升,因此重新檢討並調整票價,以反映實際營運支出。除了門票之外,東方樂園近期也持續調整園區內各項收費。今年6月已將普通小客車及大型車停車費各調漲1000日圓;另外,自8月底起,遊客可免費優先搭乘設施的「40週年紀念 Priority Pass(優先通行證)」將正式結束,屆時園區所有快速通關服務都將全面改為付費使用。
母問「女兒白死了嗎」法官冷回被肉搜 律師逆風發文:生氣前先把事情確認清楚
台北市去年(2025年)6月一名護校18歲蔡姓女學生騎車停等紅燈時,遭到後方77歲賴姓男司機駕駛的吊車衝撞輾斃,由於事發後賴男便因病去世,蔡女家屬向駕駛所屬公司提起民事訴訟,蔡母控訴,自己在庭上質問「女兒白死了嗎?」竟遭法官冷回「對啊」,還將請求的扶養費全數駁回,讓她相當崩潰,相關事件在社群網路引發熱議,對此,律師林智群則「逆風」分享自己看法。林智群在臉書發文提到,看到Threads上充滿「吊車輾斃18歲護專女生、趙子榮法官」的文章,被害人家屬出面控訴、網友罵成一片,讓他好奇忍不住查了判決,並發現有好幾個重點,首先這起案件因為是交通事故,所以是簡易程序,原則上只開一次辯論庭,開庭之前,法院要求補的資料都要送進法院,不然法院「可以不審酌」。林智群表示,這個判決花了很多篇幅講「程序處分權」、「責問權」、「延滯訴訟」、「促進訴訟義務」,並表示「原告」「被告」雙方都有拖延訴訟、太晚提證據資料的問題,造成法院在115/5/1以後針對雙方提出的資料都不採納。「這種情況真的比較少見,應該是法官一直催促要資料,要了很多次,雙方還不給,才會讓法官寫這麼一大篇洗臉。」他認為雙方明明都有請律師,卻還被法官特別這樣寫,相當奇怪。再者,由於賴姓司機在起訴前已去世,所以家屬只能告吊車公司,公司主張吊車是司機自己買,加上司機只是靠行不是他們員工,所以跟公司沒關係,但法官審理後認為公司還是雇主要負賠償責任,家屬接著請求1200萬元,其中包含喪葬費89萬、機車損失8萬、慰撫金493萬,以及扶養費607萬。請求的費用中前兩項法官全准,第三項原告看起來沒提出什麼證據,法官還是依照其說法判了200萬,最後一項法官認為扶養費請求要符合民法第1117條規定,原告(家屬)沒提出相關證據,所以沒辦法判;最後,也是被害人家屬質疑的一點,就是強制險明明只拿得到200萬,法院怎麼會說家屬拿了700萬元?這個判決是寫「雙方不爭執原告已經領到強制險700萬元」,關鍵字是在「雙方不爭執」。林智群解釋:「因為雙方不爭執已經領了700萬元(?),所以你原告請求獲准的297萬元(喪葬費89萬元+機車費8萬元+慰撫金200萬元),已經獲得足夠賠償了,所以我法院也不能再判給你了。」至於到底是原告律師也不爭執領了700萬元?還是法院寫錯?這就要等二審判決。林智群提到該法官自己也遇過幾次,「他之前在刑庭,那個時候很兇猛,後來到民庭之後,就比較和顏悅色了,不過還是講話很直接,對律師而言,講話很直接的法官其實很不錯,因為他會把他的想法跟心證直接跟你說清楚。」林智群舉例如「你不給我這個那個證據我就會判你輸,那我們就會趕快去準備相關的證據,這樣也減少了溝通上的成本」,不過講話直接有個壞處,就是當事人聽起來會覺得很刺耳,那也是法官要去承受的。最後林智群提醒有時候自己看到報導,都會去查判決,確認一下,「生氣之前,先把事情確認清楚,很重要。」
明到期就充公了! 發票4張1000萬特別獎、3張200萬特獎還沒人領
115年1-2月期統一發票領獎期限只到明天(7月6日)截止,目前仍有4張1000萬元特別獎、3張200萬特獎以及7張雲端發票100萬元專屬獎沒人領,若未於明天營業時間內兌領,獎金將會全數充公,提醒民眾抓緊機會。●1000萬元特別獎:中獎號碼為「87510041」1、台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7號1樓(7-ELEVEn)花費39元2、台北市萬華區峨眉街47號1至3樓(美觀園)花費1579元3、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3段54號1樓及地下1樓(麥當勞土城金城店)花費2元4、桃園市龜山區興華二街23號旁(永豐停車場)停車費80元●200萬元特獎:中獎號碼為「32220522」1、高雄市三民區察哈爾一街148號1樓(7-ELEVEn)買菸品花費190元2、高雄市左營區站前北路1號1、2、3、4樓(Global Mall樺達奶茶)花費61元3、高雄市仁武區仁雄路86之42號1樓(可不可熟成茶行KEBUKE)花費45元●100萬元雲端發票專屬獎1、台北市信義區Google Play應用程式90元2、台北市信義區App Store訂閱費180元3、台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4段555號14樓,Foodpanda外送費27元4、台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4段555號17樓,蝦皮購物1286元5、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468號5樓,遠傳電信電信費799元6、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291號,台灣自來水公司水費274元7、高雄市苓雅區五福一路40號(麥當勞)花費204元
才以三角錐、腳踏車霸佔免費停車位! 天母「佔位哥」改用水泥塊、鐵鍊卡位
台北市天母有一名「佔位哥」為了霸佔免費停車位,長期以三角錐、腳踏車卡位,6月中旬終於被其他車主移開,沒想到幾個星期後,「佔位哥」改以多個水泥塊、機車佔位,並以鐵鍊拴住,讓路過民眾忍不住嘲諷,「不要打這塊土地的歪主意,佔位哥花了很多心思每晚佔位!」據了解,天母某個垃圾場附近有一處免費停車空間,而一名「佔位哥」卻長期用三角錐、腳踏車等物品霸佔,來停放自己的白色箱型車,直到今年6月中旬,才有其他車主將三角錐、腳踏車移到草地上,車位也被其他人停走。而在7月3日,有網友在臉書社團「靠北天母幫」發文表示,「佔位哥」被打敗後幾星期又捲土重來,不僅以三角錐、腳踏車佔位,還出動機車和多個水泥塊,再用鐵鍊拴在一起,讓原PO不禁打趣道,「奉勸各位有繳稅的公民,不要打這塊土地的歪主意,佔位哥花了很多心思每晚佔位。不准打1999通報、也不准報警,否則佔位哥會憤怒。」畫面曝光後,不少鄉民紛紛在底下留言,「有錢買車沒錢付停車費,這樣佔不丟臉嗎法?」、「再幫他上兩個鎖,讓他佔更穩」、「用機車卡位就算了,用鎖跟水泥太over,這樣玩下去真的那一排都別停了」、「以車換車可以,搬水泥或花盆就真的吃相難看了」、「他之前不讓停用腳踏車卡位,然後檢舉別人併排停車」、「檢舉也沒用,在廢鐵腳踏車上貼公告,隔天又被佔位哥撕掉繼續佔位」。原PO也補充,警方4日上午就派員到現場貼單,要求佔位哥在5日前移除廢棄物,但佔位哥會把單子撕掉當沒事,「以前就貼過好幾次了,不差這一次。佔位哥沒在怕的,沒人敢真的動佔位哥!」
「雙北、桃園」4張千萬發票沒人領!7/6到期充公
財政部統計,115年1、2月期統一發票開獎後,1000萬元特別獎號碼「87510041」仍有4張獎券尚未被領取,分別在台北市、新北市與桃園市。由於兌獎期限僅到7月6日,相關單位提醒中獎民眾務必把握時間儘速領獎,若逾期未兌領,獎金將依法無法領取並視同充公。據《三立新聞網》報導,財政部指出,這4張尚未兌領的千萬特別獎中,有2張消費地點在台北市,包括1張在中正區中山南路7號1樓的7-11臺醫東門市開立,消費金額僅39元;另1張則來自萬華區峨眉街47號1至3樓的美觀園日本料理店,購買餐飲等品項共1,579元。第3張發票出現在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3段54號1樓及地下1樓的McDonald's,消費內容為物品,金額僅2元;最後1張則是在桃園市龜山區興華二街23號旁的永豐停車場所開立,為停車費80元。財政部進一步說明,本期統一發票兌獎期間自4月6日開始,至115年7月6日截止。中獎人需在期限內,攜帶國民身分證(非本國籍人士可使用護照、居留證或內政部移民署核發的入出境許可證等替代文件),以及中獎統一發票,依各代發獎金單位公告的營業時間至臨櫃辦理兌領。若超過期限未完成領獎,獎金將無法發放並全數充公。
下大雨還要上山?蝴蝶谷落石釀4死 他揭登山團「風雨無阻」陋習
台中市和平區蝴蝶谷瀑布步道27日發生嚴重落石事故,一支來自台北、共16人的登山團行經步道約1.2公里處時,遭遇落石坍方,造成4名團員不幸罹難、1人受傷。據了解,這次行程由一個公益團體舉辦,原先規劃前往雪山坑步道,後來因路況等因素臨時更改為蝴蝶谷瀑布步道,未料卻發生重大傷亡,也引發山友對登山風險評估的討論。據了解,該公益團體成立至今已有31年,長期透過臉書粉絲專頁推廣親近自然及登山健行活動,團員間互動熱絡,經常分享出遊及登山照片,前交通部長蔡堆也是團員之一。今年6月初,管理員臨時發布活動資訊,表示因6月底有空檔,規劃一場以大雪山為主的2天1夜避暑行程。原本活動規劃前往雪山坑步道,不過因事前勘查發現路況不佳,加上距離谷關較遠,因此決定更改地點,改赴蝴蝶谷瀑布步道。27日上午7時25分,一行16人自台北出發,約上午11時抵達步道入口,由於當時天候穩定,現場並未下雨,因此決定依原定計畫起登,不料途中遭遇落石坍方。事故造成61歲葉姓男子、63歲鄭姓男子、69歲姚姓女子及57歲紀姓女子不幸身亡,另有70歲盧姓女子受傷並完成撤離,其餘團員則在相關單位協助下平安下山。事發後,主辦人、原始生活教育學會理事長吳水丕表示,當時看著登山口天氣好被誤導,對意外發生感到很慚愧,但也認為政府應該依據相關雨勢,在步道口預警封閉。事件曝光後,引發不少山友討論。有網友在Threads發文質疑,「到底下大雨的天氣為什麼要上山?我對這個團體的主揪感到非常生氣,身為登山者都很清楚這樣下雨的天氣應該是暫停上山的,到底怎麼評估認為蝴蝶谷沒問題?」並質疑此次登山賠上3條人命,誰該負責?不少網友留言表示,「當然是要上山的自己負責啊,都是成年人了」、「我上課的教授,面對山壁,第一節課就告訴我們,大雨天 有落石,大雨天後幾天一定有落石,大雨天後的晴天最有機會落石」、「沒爬過山的都知道,下過雨、地震後、不准去山區」。此外,也有熟悉登山活動的民眾指出,不少登山團長期標榜「風雨無阻」,甚至對擔心天候的隊員抱持排斥態度,「所以隊員自己要懂得取捨,就算付費無法退款,還是可以選擇不去,畢竟包車費用還是比不上自己的生命珍貴。」
幸運兒是你?「24張千萬發票」未領 新北麥當勞花2元就中特獎
財政部賦稅署表示,115年3-4月期統一發票中獎號碼已於115年5月25日下午開出,特別獎獎金新臺幣(下同)1,000萬元中獎號碼為19531471,特獎獎金200萬元中獎號碼為85941329,排除空白、作廢、金額不符或買受人記載為營業人等不符給獎規定之發票,可兌領特別獎及特獎之中獎發票分別為20張及19張。 財政部賦稅署提醒,115年3-4月期中獎統一發票領獎期間為115年6月6日至115年9月7日,中獎人於該期間內依附表所列之兌獎據點及領獎時間領獎。使用載具儲存雲端發票(會員載具需於開獎前完成歸戶),且未列印出電子發票證明聯者,可透過「財政部統一發票兌獎APP」設定領獎帳戶兌領全部獎項,並可免繳印花稅;開獎後列印出中獎電子發票證明聯或消費時索取電子發票證明聯者,透過該兌獎APP只能兌領五獎、六獎、雲端發票專屬獎800元獎及500元獎。財政部賦稅署說明,民眾使用載具儲存雲端發票,且於開獎前未印出電子發票證明聯者,除可對雲端發票專屬獎號碼,亦可對統一發票號碼獎中獎號碼,有雙重對獎機會,如同時對中統一發票號碼獎號碼及雲端發票專屬獎號碼者,僅能領取1個獎項。財政部賦稅署指出,中獎民眾若已在115年5月24日以前,於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將載具歸戶至手機條碼,並設定中獎獎金自動匯款至指定金融機構存款帳戶,115年3-4月期雲端發票中獎之獎金不論獎額,將自115年6月6日起自動匯入該指定帳戶;若未及在115年5月24日以前,於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設定獎金自動匯款者,可下載財政部統一發票兌獎APP,於執行該APP之領獎功能時設定領獎帳戶,或至便利商店多媒體服務機或洽發行會員載具店家列印中獎之電子發票證明聯,依獎別於附表所列指定兌獎據點及領獎時間領獎。該署也鼓勵民眾消費時多使用行動支付並索取雲端發票,響應節能減碳,還可增加雲端發票專屬獎中獎機會,一舉兩得。財政部提醒,115年1-2月期仍有4張千萬發票還未領取,其中有位幸運兒只花了2元就中獎,由位於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3段54號的麥當勞開出,兌獎時間僅剩1個月。若加上最新開出的3-4月期統一發票,總計有24個千萬特別獎未領,呼籲民眾把握時間兌獎。115年1-2月期統一發票1,000萬元特別獎未兌領清冊7-ELEVEN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第一○三九分公司營業地址: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7號1樓交易項目與金額:物品,39元。觀美園餐廳有限公司營業地址:臺北市萬華區峨眉街交易項目與金額:47號1至3樓食品等,共1,579元。McDonald's和德昌股份有限公司土城金城分公司營業地址: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3段54號1樓及地下1樓交易項目與金額:物品,2元。永豐興有限公司興華營業所停車場營業地址:桃園市龜山區興華二街23號旁交易項目與金額:停車費,80元
台中勤美商圈停車場爆「繳費機故障、超收費用」 交通局抓包非法經營
近日有位民眾前往台中市勤美商圈附近、位於中興路與公益路口的私人停車場停車時,遇上繳費機台故障無法繳費的狀況,現場另有10多名車主受困,後續業者不僅在40分鐘後才到場,還要收取機台故障期間的停車費,讓車主氣得直呼「我覺得我被詐騙了!」這位民眾在社群平台控訴,她在5日下午4點40分將車停進停車場,平日,晚間6點28分打算離場時,卻發現繳費機故障,現場還有10多名車主受困,立即聯繫業者處理,對方卻在40分鐘後才抵達。原PO提到,業者說要改以人工收費方式,向她收取240元費用,相當於停車3小時,業者還聲稱是如實收費,強調「機器故障也沒辦法」、「我的磁扣多超過1、2分鐘,系統判定的」、「地價稅都幾百萬在繳的,不差這些錢」,讓她相當傻眼。原PO指出,業者一度表示,機台顯示是280元,而他們只收了240元,直到她堅持要調閱監視器確認,業者才鬆口改收200元,但也讓她不禁氣憤道,「詐騙停車場!大家不要去!」貼文曝光後,不少鄉民紛紛在底下留言,「我之前以為只有我遇到,終於有人發聲」、「來不只我媽遇到這個問題」、「她假日基本繳費機都是壞掉」、「之前停也是機台故障,打去她一開始還說不可能然後掛電話,後來拖了半小時才來,等她的時間她也都算進去停車的時間」、「我也之前發生過,太扯了!真的不能讓更多人受傷,已經不是錢的問題了」、「這家已經爛到上新聞了,之前機台吃票卡多收人家錢,都是那個阿婆」。針對此案,台中市交通局今天回應,經派員稽查,發現該停車場並未領有停車場登記證,屬非法收費停車場,將依《停車場法》裁罰業者新台幣3000至1萬5000元不等罰鍰,若限期未改善將連續開罰,並輔導業者申請合法停車場登記證。
移工悠遊卡沒錢卻不願儲值!還給現金求代刷停車費 網示警:警察可能先找你
不少停車場開始全面電子化,支付方式愈來愈便利,但也衍生出新的風險。《Go車誌》創辦人、汽車達人朱嘉偉就指出,他近日遇到外籍移工請求代刷停車費,但附近明明就有超商能儲值悠遊卡,該移工卻堅持向路人求助,讓他察覺不太對勁,立即拒絕對方請求。文章一出,就有許多網友提醒,「刷卡會對車號,如果是贓車,警察找的是你」、「悠遊卡消費或儲值會有記錄,會有足跡,不幫忙是正確的」。朱嘉偉於臉書粉專「Go車誌 嘉偉」發文分享,目前許多停車場已經改為不收現金繳費,必須使用信用卡、電子支付或悠遊卡來付費,而他日前遇見一名外籍移工,對方表示手上的悠遊卡裡面沒錢,希望他能幫忙代刷,隨後會立即給他現金120元。朱嘉偉提到,當下他告訴對方,停車場對面就有便利商店,可以直接拿悠遊卡到超商儲值,結果對方即使聽得懂他在說什麼,仍選擇不去儲值,繼續向其他排隊繳費的人求助,讓他不禁質疑,「便利商店就在對面,他們寧可在停車場等下一位願意幫他們代付的人,我是覺得怪怪的。」貼文曝光後,不少網友紛紛在底下留言,「刷卡會對車號,車子搞不好是撬的,但是卡是你刷的,所以車主會找你討車,你變成偷車賊」、「刷卡會對車號,如果是贓車,警察找的是你」、「有車牌辨識系統,會記錄刷信用卡消費的使用人」、「悠遊卡消費或儲值會有記錄,會有足跡,不幫忙是正確的」、「避免自己的金融資訊與他人的車牌有連結」、「偷車、人頭卡、逃逸移工都有可能,也可能全部都是」。也有人說,「幫他報警,請警察來幫忙,就知道有沒有故事了」、「基於現在詐騙猖獗,不確定的事一律請警察幫忙」、「進超商,裡面有監視器,儲值也會有紀錄,只能說內情不單純」、「完了,沒看到這文我還真的會幫,看來我早晚會被抓去關」、「詐騙一堆,這類事情都不能幫忙,有需要就報警,只能這樣了」。
前經紀人爆他「買病例逃兵」 BL男神揭內情遭狹怨報復
演員石承泫因主演BL戲劇《正負之間》打開知名度,日前卻遭前經紀人湯容榕向媒體具名指控,涉嫌以造假醫療證明逃避兵役,甚至利用長輩身心障礙識別證逃避停車費等不實言論。相關案件經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偵查後,日前前經紀人湯容榕獲不起訴。對此,石承泫深感遺憾與痛心,強調相關指控皆非事實,且已嚴重損害其名譽與演藝生計。石承泫已於本月正式委任安成法律事務所信義辦公室,依法向臺灣高等檢察署聲請再議,盼透過司法程序捍衛自身公道。針對前經紀人湯容榕指稱「花費30萬元購買造假病歷逃兵」之說法,石承泫透過律師嚴正表示,兵役相關單位及衛生機關先前早已立案調查完畢,明確表示「未發現任何違法之處」,足以證實其兵役體位與程序皆完全合法,絕無觸犯兵役法之行為。然而前經紀人湯容榕竟利用不實資訊向媒體惡意爆料,導致石承泫工作與形象嚴重受損與身心打擊。此外,對於外界報導其「在爺爺過世後仍利用其身心障礙識別證不繳停車費」之事,石承泫嚴正澄清,爺爺依然健在,且自己從未有任何濫用識別證之行為。前經紀人湯容榕對外故意混淆視聽、憑空捏造謊言,其目的顯然是為了抹黑藝人形象、企圖使他名聲受損。石承泫更指出,在前經紀人湯容榕向媒體爆料的報導中,不僅清楚記載其具名公開指控,甚至連雙方的對話紀錄截圖等大量爆料素材皆是前經紀人湯容榕主動提供,與其日前開庭時辯稱「僅是向媒體記者友人閒聊提及藝人狀況、無妨害名譽犯意」之說詞顯有極大落差。地檢署對此部分之犯罪事證恐有偵查未盡完備之處,因此決定依法聲請再議,希望案件能獲重新審視。石承泫無奈表示,雙方合作期間,前經紀人湯容榕曾扣留工作報酬未給付產生爭議,當時因收入與帳目不清,最終已於2022年12月31日結束雙方合作。即便合作早已終止,她私底下仍持續向媒體與合作的客戶散播前述不實資訊,導致部分合作案被迫中止,令他工作、生活與身心再受其影響。石承泫強調,他選擇不再隱忍,期盼臺灣高等檢察署能將本案發回重啟偵辦,透過司法程序還原真相,遏止惡意爆料與不實抹黑風氣,還給當事人公道與清白。
3、4月統一發票今開獎!上期「4張1000萬還沒領」 消費明細曝光
統一發票3、4月期今(25)日下午開獎,新的千萬幸運兒即將誕生。不過,上一期1、2月發票至今竟仍有16張百萬元以上大獎尚未領取,其中還包括4張1000萬元特別獎。財政部也已公布消費地點與明細,若逾期未領,獎金將全數充公。提醒民眾,手上若還有未對獎發票,務必趕快檢查,說不定你就是那位還沒現身的幸運得主!統一發票1、2月期,中獎號碼一覽。(圖/三立新聞網製)【統一發票1、2月期「16張未領大獎」消費明細一覽】◎ 4張1000萬特別獎1. 7-ELEVEN|台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7號1樓,購買物品39元。2. 美觀園|台北市萬華區峨眉街47號1至3樓,購買食品1579元。3. 麥當勞|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3段54號1樓及地下1樓,購買物品2元。4. 永豐停車場|桃園市龜山區興華二街23號旁,停車費80元。◎ 4張200萬特獎1. 7-ELEVEN|高雄市三民區察哈爾一街148號1樓,購買菸品190元。2. 樺達奶茶|高雄市左營區站前北路1號1、2、3、4樓,購買飲品61元。3. KEBUKE(可不可熟成紅茶)|高雄市仁武區仁雄路86之42號1樓,購買飲品45元。4. 中油CPC|高雄市甲仙區新興路55號,汽油60元。◎ 8張100萬元雲端發票專屬獎1. Google Play|台北市信義區,應用程式90元。2. App Store|台北市信義區,訂閱費180元。3. Foodpanda|台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4段555號14樓,外送費27元。4. 蝦皮購物|台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4段555號17樓,購買物品1286元。5. 遠傳電信|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468號5樓,電信費799元。6. 台灣自來水公司|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291號,水費274元。7. 台灣電力公司|雲林縣斗六市明德北路3段39號,電費635元。8. 麥當勞|高雄市苓雅區五福一路40號,購買食品204元。 更多三立新聞網報導. 飼主領錢了!「最高入帳1200元」條件曝光 申請到這天. 30歲女「鐵鏽味蓋不掉」!醫揪出元兇急示警:恐中毒性休克. 2026端午節禮金來了!符合資格「最高領3.6萬元」 全台發放資訊一次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