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機過境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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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機開航44年首次收取「轉機過境費」 3月31日實施價格曝
開航44年的桃園機場將首次收取「轉機過境設施使用費」,交通部表示,每位轉機過境旅客自今年3月31日起,將由航空公司隨機票代收轉機過境設施使用費500元,但收取時間以開票日為準。交通部表示,該轉機過境設施使用費對國人不會產生影響,而轉機過境旅客如持有未含本費用的機票,應於辦理轉機過境報到時向航空公司櫃檯補繳,如已繳納但未轉機過境,可申請全額退還。交通部指出,該費用是考量鄰近的日本成田、南韓仁川及新加坡樟宜等指標機場已向轉機過境乘客收取相關費用,加上機場為配合防疫措施、強化各項軟硬體設施已增加旅客服務及建設資本支出,因此規劃並與航空公司完成前置準備作業。此外,若依疫情前2019年桃機轉機過境296萬人次估算,轉機過境設施使用費1年可收取15億元。而隨著各國航空運能、航點陸續恢復,目前桃機航點已恢復6成,1月至2月旅客量已達2019年的52%,顯示運量已明顯復甦,預估今年旅客量應可超過2000萬人次以上、轉機過境設施使用費可增加5.5億收入。
轉機過境將收500元設施服務費「2類人除外」 預計實施日期曝光
隨著國境解封,越來越多民眾出國旅遊,交通部6日預告修正「使用國營航空站助航設備及相關設施收費標準」,擬針對轉機過境旅客收取每人500元設施使用費,不滿2歲兒童以及外交部禮遇外賓及其隨行眷屬除外,目標3月1日起實施。交通部6日公告「使用國營航空站助航設備及相關設施收費標準」修正草案條文,指出考量使用者付費原則,並日本成田機場、韓國仁川機場及新加坡樟宜機場等鄰近標竿機場,將向轉機過境乘客收取機場設施使用費的模式,明訂向轉機旅客收取「轉機過境設施使用費」,每人500元,經外交部通知給予禮遇之外賓與其隨行眷屬、未滿二足歲兒童除外。交通部指出,持有未含轉機過境設施使用費機票之乘客,應於辦理轉機過境報到手續時,向航空公司櫃檯補繳該項費用;另已繳納轉機過境設施使用費之乘客未轉機過境者,得申請全額退還,航空公司不得收取任何費用。交通部也表示,目前相關法規正預告中,也還要和航空公司討論,並通知IATA國際航空運輸協會,目標在3月1日起實施,確切時程以後續公告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