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稅
」 欠稅 財政部 逃漏稅 國稅局 追稅
遺贈稅法大翻修!告別「拿上億房的不繳稅」 沒拿的扛龐大遺產稅荒謬
2026年1月22日,財政部依據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11號判決意旨,正式預告「遺產及贈與稅法」(下稱本法)修正草案。在眾多修正條文中,影響層面最廣、最直接衝擊家族財產分配公平性的,莫過於本法第6條關於「納稅義務人」的修正 。過去,坊間常流傳「生前兩年趕快過戶再辦拋棄繼承」的操作手法,導致許多家族在長輩過世後,發生拿走上億房產的大哥不用繳稅,只分到剩餘遺產的小弟卻要背負比繼承還多的遺產稅的荒謬現象。此次修法正是為了矯正此一長期的法制漏洞。壹、 修正緣起:憲法法庭對「擬制遺產」稅負不公的糾正依照本法現行第15條規定,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給配偶、子女等特定親屬的財產,須視為「擬制遺產」併入遺產總額課稅。當時設計這條法律的初衷,是為了防止臨終前的避稅行為,基本上並無問題。然而,這筆財產雖然被「拉回來」計算遺產稅,但它在民法事實上已經是受贈人(例如大兒子)的財產,並非全體繼承人(其他兄弟姊妹)公同共有的遺產。在現行法架構下,大兒子受贈之後再去辦拋棄繼承,國稅局可能就會對其他沒拿到生前贈與的繼承人追稅,形成沒拿到生前贈與的繼承人被迫去繳納「別人拿走的財產」所產生的稅。所以憲法法庭認為這侵害了其他繼承人的財產權,判定違憲 。貳、 草案第6條修正解析:三大核心變革為回應憲法判決,財政部本次修正第6條,建立了權責分明的納稅架構:一、 確立「誰拿錢、誰繳稅」的個別責任制這是本次修法的核心。新法明確增訂:針對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之財產(特定親屬受贈財產),依第15條規定併入遺產總額課稅者,是以「各受贈人」為納稅義務人。這意味著,未來國稅局在核定遺產稅時,會將稅單「拆解」。屬於生前贈與部分的稅額,不論受贈人是否拋棄繼承、喪失繼承權或非屬法定繼承人,稽徵機關均會對受贈人發單課稅,受贈人以後就不能再躲在全體繼承人背後享受免稅空間。二、 稅額計算與責任上限的明確化新法規定,受贈人應負擔的遺產稅額,是「按各受贈財產占遺產總額比例」計算 。【試算範例】 父親過世,遺留現金1,000萬元(由弟弟繼承)。父親死亡前1年贈與哥哥價值4,000萬元的股票(擬制遺產)。遺產總額: 5,000萬元。假設應納遺產稅額: 500萬元。哥哥責任: 佔總額 4/5,故哥哥需單獨負責 400萬元稅金。弟弟責任: 佔總額 1/5,故弟弟(及其他繼承人)負責 100萬元稅金。此外,修法也定明受贈人「以受贈財產為限」負繳納義務。這雖然是保障受贈人不用拿自己原本的財產出來貼補,但實務上,生前贈與通常價值不菲,受贈財產的價值通常遠高於稅額,此限制對國稅局徵稅影響不大,主要是法理上的宣示界定。三、 遺囑執行人角色轉型與除名現行法將遺囑執行人列為第一順位納稅義務人,這導致許多專業人士(如律師、會計師)不敢輕易擔任此職,深怕惹稅上身。修正草案刪除了遺囑執行人為納稅義務人的規定,將其定位調整為「代為辦理申報、繳納及申請復查」的代理人角色。這將有助於未來遺囑信託與專業遺產管理的推動。參、 對長輩資產規劃的衝擊與建議面對第6條的修正,長輩在進行資產傳承時,思維必須從「如何少繳稅」轉向「如何公平繳稅」以及「預留繳稅現金」。以下是給予高資產人士的三項規劃建議:建議一:重新審視「死亡前兩年」的贈與策略過去許多長輩在身體出現狀況時,就會開始規劃將不動產過戶給特定子女(例如長孫或長子)。在新法架構下,這種做法將對受贈人產生資金壓力。例如父親在過世前一年,就將豪宅贈與給某個兒子,但這個兒子身上可能沒有足夠現金,未來他在面對那張鉅額的「個人專屬遺產稅單」時,可能會陷入「有房但沒錢繳稅」的窘境。策略: 若要進行生前贈與,必須同步考量受贈人的現金流能力。若受贈人資金不足,長輩可能需要搭配贈與現金,或是透過保險規劃預留稅源。建議二:善用「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的新紅利本次修法雖然第6條加重了受贈人的責任,但第17條之1卻給了配偶大紅利——死亡前2年贈與配偶的財產,可以列入差額分配請求權的計算(視為現存財產)。策略: 對於夫妻財產懸殊的家庭,長輩(財產多的一方)在生前將財產贈與給配偶,現在變得更有利。因為這筆財產本身雖不課贈與稅(夫妻贈與免稅),且死後仍會被視為遺產課稅,但因為可以被視為被繼承人現存財產,因此實質遺產稅負可能會大幅降低。這是未來新法下極具價值的節稅方法,值得重新計算規劃。建議三:遺囑執行人的指定將更為順暢過去長輩想找律師或會計師等專業人士當遺囑執行人,但律師或會計師常因稅務責任而婉拒。新法修正後,遺囑執行人責任單純化。策略: 建議長輩積極善用遺囑執行人制度。特別是在子女眾多、資產複雜的家族,指定一位公正的專業人士(律師或會計師)擔任執行人,由其代為統籌申報、協調各繼承人與受贈人的稅額分擔,能有效避免子女在靈堂前為了「誰該繳多少稅」而反目成仇。肆、 結語「遺產及贈與稅法」第6條的修正,標誌著台灣遺產稅制從「家族連坐」走向「權責分明」的新里程碑,這不只是一條法律的變更,更是提醒我們在做資產傳承規劃時,不應只在乎節稅,更要在乎「公平」與「可行性」。「愛他,就不要給他負擔。」在將資產交給子女的同時,請務必確認這份禮物附帶的稅務責任,是他們承接得起的重量。趁著草案預告期間,儘早諮詢專業稅務顧問,重新檢視您的資產配置與遺囑內容,是守護家族和諧的當務之急。台灣遺囑協會舉辦公益講座主題「預立遺囑 圓滿人生」,今(2026)年3月28日星期六上午10點至12點;地點在台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100號B1(信義房屋大樓信義學堂,請從松智路口進入),預出席者,可請至協會官網報名。點我報名。
車銀優遭爆逃稅200億韓元 經紀公司:已提覆核申請
南韓男團ASTRO成員兼演員的車銀優,被譽為「臉蛋天才」,收穫大票粉絲。然而,今(22)日他被爆料,他因涉嫌逃漏稅,將被追繳超過200億韓元(近新台幣5億元)的所得稅及其他稅項。對此,車銀優方面回應表示,由於其所屬經紀公司Fantagio經常更換公司管理層,因此母親出於對兒子演藝事業的擔憂,才成立公司直接經營管理業務,並非空殼公司。韓媒《EDAILY》報導指出,首爾地方國稅廳於2025年春季對車銀優展開調查,並於近日寄出通知,指其因涉嫌逃稅等罪名,將被追繳超過200億韓元的稅金。國稅廳認為車銀優和Fantagio之間,實際上安插一家由其母親開設的A公司,而車銀優的演藝收入由Fantagio、A公司和車銀優本人共同分配。 國稅廳調查後判定,A公司實際上未提供實質性勞務,屬於所謂的「空殼公司」,指車銀優和母親為了規避高達45%的所得稅,設立缺乏實體營運內容的A公司,讓原本適用最高約45%的所得稅率,改為適用約20%左右的法人稅率。據悉,A公司的登記地址位於仁川江華島一帶,不符合一般演藝相關業務的營運樣態。報導稱此金額為演藝圈史上罕見的追稅規模。國稅廳先前也分別傳喚車銀優與其母親進行調查,最終認定A公司所獲取的利益實際回流至車銀優本人,因此判斷其逃漏所得稅金額超過200億韓元。對此,車銀優方面駁斥,表示已提交稅務覆核申請,並正在等待結果;同時強調A公司並非空殼公司,而是因Fantagio管理層多次更換,隨後母親才依法登記具備資格的大眾文化藝術企劃業者,親自經營管理業務。Fantagio也發聲表示,此次事件的主要爭論核心,是車銀優母親設立的公司是否屬於實際徵稅對象,目前尚未有最終決定和通知,對於法律解釋及適用相關的爭論焦點,將按照合法程序積極進行說明。Fantagio強調,車銀優和稅務代理人將誠實配合調查,以便盡快完成相關程序,車銀優承諾將繼續忠實履行其作為公民的稅務申報和法律義務。
假離婚也沒用!74歲億萬股民欠稅4107萬 他裝窮藏2.5億轉房產送管收
高雄一名年屆74歲的沈姓男子,因未如實申報一筆高達6,000萬元的不動產訴訟所得,被國稅局認定為「其他所得」並開單課稅,累積欠稅與罰金合計逾4,107萬元。儘管經執行署扣押存款、拍賣不動產,仍無法清償全額。沈男為逃避追稅,頻繁移轉資產,甚至與配偶辦理「假離婚」,最終遭高雄行政執行分署依法聲請管收並獲法院裁定准許。根據《中國時報》報導,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說明,沈男原於一筆不動產買賣訴訟中取得龐大收入,但事後並未申報所得稅。國稅局查核後開立稅單,將案件移送執行,執行過程中曾查扣其部分資產,包括股票、存款與位於新北市坪林的不動產,但拍賣所得仍遠不足以抵清其巨額稅負。進一步調查顯示,沈男長期涉入股市交易,實為資產豐厚的大戶。為掩人耳目,他曾透過名下4個銀行帳戶陸續提領共約2.5億元現金,並將其分散藏匿。面對調查時,他坦言有刻意避開查封風險。此外,沈男還與妻子辦理形式離婚,並將名下房產先賣給他人,再輾轉轉移至女兒名下,試圖規避稅務責任,對於金流細節則始終避重就輕,未清楚交代。沈男多次聲稱僅靠每月5,000元國民年金維生,並提出「5000元月繳」的清償方案,顯與其實際經濟狀況不符。執行分署認定,其已違反行政執行法第17條所列「顯有履行能力卻拒不履行」、「隱匿或處分財產」、「虛偽報告財產」三項要件,遂向法院聲請管收並獲准,未來將依相關程序執行收押。該案凸顯高資產納稅人利用法律漏洞進行脫產規避責任的複雜性,也顯示執行機關持續強化追稅與財產調查之決心。
小心多繳滯納金及利息!企業營所稅暫繳結束 南區國稅局發出追稅單
營利事業未於本(114)年10月底前繳納暫繳稅額者,國稅局已在日前寄發暫繳稅額核定通知書及繳款書,收到後請儘速在繳納期限內繳納,以免逾期而須多繳滯納金及滯納利息。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依規定應辦理114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而未在本年9月1日至9月30日申報期間,自行繳納114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稅額,也沒有在同年10月31日前按日加計利息自行補繳者,國稅局會按該營利事業113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應納稅額之二分之一核算暫繳稅額,並就未繳或短繳稅額依114年1月1日郵政儲金一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1.725%)加計1個月利息,一併發單通知該營利事業繳納。該局指出,轄內未辦理114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及短繳案件有2,656件,已於日前寄發暫繳稅額核定通知書及繳款書,繳納期間為本年11月16日至11月30日(遇例假日順延至同年12月1日),請營利事業接獲繳款書後儘速繳納,在繳納期限屆滿後3日內,除可至代收稅款金融機構(郵局不代收)繳納,也可以利用信用卡、晶片金融卡、活期(儲蓄)存款或自動櫃員機轉帳繳納,應繳稅額在3萬元以下,還可至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等便利商店繳納。南區國稅局提醒納稅義務人如期繳納稅款,以保障自身權益。
「明師中醫」集團逃漏稅!執行署扣押查封財產追討3651萬 創辦人秒繳清
新北市知名連鎖中醫「明師中醫」集團創辦人李一宏,因積欠102年度綜合所得稅3651萬多元,遭國稅局移送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追討,執行人員全面清查李男財產後,扣押查封李名下銀行存款、投資股份、股票、股利、出資、盈餘,並同步查封李的不動產及豪車,李男馬上繳清3651萬多元欠稅款。另李一宏積欠103年度綜稅6000多萬元部分,李向國稅局申請復查中,台北分署將待李欠稅款確定後,再展開追稅行動。明師中醫診所集團為李一宏於1985年創立,目前共有永和、中和、永貞、土城等4家大型聯合診所。刑事局2013年獲報,指李一宏自2010年起指示員工編排所謂的「功課表」,要求診所櫃檯人員,在編排好醫師、就診日期、病患姓名等資料後,向員工及其親友173人收取健保卡,詐領健保費193萬元,當時被稱最大宗詐領健保案。李一宏因此被判刑1年6月確定。但檢調又查出,明師中醫集團多年來短報自費減重醫療收入,至少逃漏稅上億元,北檢2020年間曾指揮新北市調查處兵分15路搜索明師中醫集團創辦人李一宏、永和、中和、永貞、土城4處診所,檢察官訊後諭知李一宏以2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檢調發現,明師集團短報醫療收入手法,包括鼓勵醫師在門診時推介「自費減重可轉讓療程券」,一張券為900元,十張折價為7700元,或可埋針15針,另由醫師推介自費減重藥品,事後刻意漏報;民眾在櫃台付錢後,診所指示櫃台會計分別以電腦系統、筆記分式,將健保給付和自費部分分為「內外帳」記帳,自費項目都記錄在私帳內,藉此隱匿醫療所得,未向國稅局申報,逃漏稅捐。台北分署表示,李一宏遭檢舉於102及103年度涉嫌漏報執行業務所得,財政部台北國稅局遂依法歸課李男102年度綜合所得稅6430萬餘元、103年度達6695萬餘元,合計金額高達1億3125 萬餘元。由於李男向國稅局申請復查,案件一度暫緩移送執行。但台北國稅局追查發現,李男旗下多家公司有數億元之銀行存款及不動產異常增加情形,顯有隱匿收入逃漏稅捐事實。台北國稅局2022年間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假扣押,並將本案移送至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執行。台北分署調查發現,李男的不動產已向銀行設定1 億800萬元的最高限額抵押權,恐難執行追回欠稅款,執行人員遂全面追查李名下財產,發現其名下尚有其他財產及所得,包括其銀行存款利息收入一年即高達400萬元。因此台北分署全面扣押李男名下銀行存款、投資股份、股票、股利、出資或盈餘分派進行查封與扣押。此外也針對李男名下不動產及車輛,函請地政事務所及台北市區監理所辦理查封登記,並親赴現場實施不動產查封。案經台北國稅局復查決定,將李男102年度綜合所得稅的核定金額核減為3651萬餘元。李男得 知此事,於今年4月一口氣繳清了102年度欠稅3651萬餘元。目前李男仍針對103年度欠稅部分申請復查中。
欠稅榜更新!陳由豪退出個人前20 張綱維關係企業列第7
財政部1日公布欠稅大戶名單,前東帝士集團總裁陳由豪欠稅額只剩下5631萬元,另3.76億元今年初追稅期已屆滿、註銷,被擠出「個人前20大」榜單。前遠航董事長張綱維關係企業遠向建設欠稅8.3億元,成為「企業前20大」中第7名,是新進榜的企業欠稅大戶。財政部與各稅捐稽徵機關每年7月1日到12月31日公布個人累計欠稅超過1000萬元、營利事業累計欠稅5000萬元以上欠稅案件,俗稱欠稅大戶。內容是欠稅人姓名、企業及其負責人、所欠稅目、欠稅額度與相關罰鍰、欠稅人地址。昨日公告全國件數達868件、金額828.23億元,較2024年公告件數減少47件、金額減少66.89億元。依《稅捐稽徵法》規定追稅期最長15年,2007年以前的欠稅大戶,追稅到2032年3月4日止。據知,這次因追稅期滿而註銷案約24件。財政部整理全國前20大、個人前20大及企業前20大的欠稅大戶,前股市聞人黃任中家族仍是全國與個人欠稅大戶之首,黃任中積欠綜所稅19.54億元、其姊夏黃新平積欠綜所稅12.74億元、另1名姊姊黃燕平欠1.71億元,共計34億元,是「陳年霸榜」的欠稅家族。潛逃到大陸多年的陳由豪,過往是「個人欠稅前20大」常客,去年還積欠4.33億元,排名第11名;今年仍在「欠稅大戶」名單中,但其中3.76億元的欠稅款已過追稅期遭註銷,未續列「個人前20大」榜單內。「企業前20大」名單中,遠向建築前負責人為張綱維、現任負責人鄭志勇積欠營所稅,旗下最有名的就是淡水小坪頂爛尾樓案,至今累計積欠8.3億元,排名第7名。是企業排行中,前20大榜單新面孔。
提行政救濟拖時間!財政部下月公布「欠稅大戶名單」:將縮短追繳期限
財政部即將在7月公布欠稅大戶名單,追稅情形備受矚目,然欠稅若打行政救濟,追稅期可縮短!財政部採最高行政法院大法官解釋,發文解釋稅義務人稅捐及罰鍰依法提起行政救濟,並依據稅捐稽徵法第39條規定,暫緩執行的案件,在計算徵收期時,依同法23條第3項,扣除暫緩執行期間,應計算到行政救濟確定日。根據稅捐稽徵法規定,稅捐的徵收期5年,自繳納期屆滿的隔日開始起算,如果應徵稅捐未在徵收期間提起徵起者,就不再徵起;而在徵收期前就已經移送強制執行者,執行期就10年,也就是追稅最長可達15年。不過,依據同法39條規定,如果納稅義務人在繳納期間屆滿30日後未繳納者,稅捐機關移送強制執行;但如果納稅義務人申請複查、行政訴願與及行政訴訟等行政救濟,就要暫緩移送強制執行,依據23條第3項規定,徵收期應扣除暫緩執行或停止執行期限。而過往財政部徵收期計算暫緩執行扣除期間,是「行政救濟確定後、發單到繳納期限屆滿」;但新解釋令後未來扣除的期限就為「到行政救濟確定日」,大約差了2、3個月。官員舉例解釋,假如甲某打行政救濟官司3年,期間暫緩執行,最終確定要繳納稅捐及相關罰鍰,在解釋令前甲某的徵收期就是5年加上行政救濟3年、以及財政部發單到繳稅期屆滿,共計約8年2個月,加上後面執行期10年,總共18年2個月;但是解釋令後,某甲徵收期就只要加回行政官司的3年,以及後續執行期的10年,共計18年。財政部表示,對於追稅期間縮短,對稅捐稽徵機關徵稅確實有影響,但是若長達10多年仍追不到稅,後續要再徵起恐怕也很困難,財政部盤點後認為影響相當有限,同意採納大法庭的解釋,徵收期暫緩執行扣除期間只到「行政救濟確定日」為止。財政部表示,解釋令發布時尚未徵起的稅捐及罰鍰,即日起就適用法令規定,所以假使相關案件原6月25日以前到期者還未繳納稅捐、罰鍰,就算期滿、會註銷不再被追稅;但已經繳納稅款及罰鍰者,不受解釋令影響。
竹科建商傳破產倒閉!長期欠稅累積千萬元 市府不忍出手了
台灣一間建商曾籌劃新竹科學園區購物中心,沒想到卻欠下高額債務,宣布破產倒閉。甚至爆出長期拖欠新竹市及臺北市自90年以來累積高達千萬元的房屋稅、地價稅與營業稅。稅務團隊與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聯手前往社區實地勘查。(圖/新竹市稅務局)新竹市稅務局在113年度「防止新欠及清理舊欠」績效評核中榮獲乙組第一名,展現卓越成效。稅務局表示,去(113)年度開徵稅額達86億2,200萬元,成功徵起84億8,800萬元,徵起率高達98.45%。此外,稅務局與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攜手清理舊欠,清理率達93.26%,欠稅徵起金額較112年增加1.3億元,不僅維護租稅債權,實現公平正義,更為公庫挹注豐沛財源。代理市長邱臣遠表示,市府始終以打造「安居科技城」為目標,而穩定的稅收則是市政建設的重要後盾。對於稅務團隊不畏困難、全力追稅的敬業精神深表肯定。某家原上櫃的建設公司長期拖欠新竹市及臺北市自90年以來累積高達千萬元的房屋稅、地價稅與營業稅。然而,在稅務局憑藉專業洞察力,意外發掘該建商名下不動產的隱藏價值,並積極尋找潛在買家,最終成功清理853萬元欠稅款,並額外徵起土地增值稅63萬元,進一步挹注地方財政。建設公司持有社區地下停車場。(圖/新竹市稅務局)稅務局表示,該欠稅公司原為上櫃公司,曾籌劃新竹科學園區購物中心、民生東路辦公大樓及天母高級住宅等開發案。90年間受建築業不景氣影響,致資金積壓,財務周轉發生危機因而倒閉,積欠巨額負債及稅款,名下大量房地陸續遭拍賣,僅剩下少數的社區道路土地、警衛室及大樓持分。歷經三輪拍賣皆無人承接,導致每年開徵的房屋稅與地價稅無法順利徵收,欠稅問題持續累積。稅務局說明,在第4輪拍賣啟動前,稅務團隊與臺北市稅捐稽徵處聯手前往拍賣標的物所在社區實地勘查,意外發現該建設公司仍持有社區地下停車場約15個平面車位的持分權利。隨即展開調查,確認停車場的占用情形及是否有租金收入。同時,評估社區內近200戶住家的停車需求旺盛,便積極向社區住戶及鄰近居民釋放拍賣訊息,以提高買氣。建設公司持有社區地下停車場。(圖/新竹市稅務局)拍賣訊息發布後,有不動產業者致電稅務局,關切第4輪拍賣底價918萬元較第3輪底價480萬元增加了438萬元。稅務局解釋,這是因為每次重啟拍賣程序時,法院皆會重新鑑價,而停車場的實際價值在此次評估中被揭露,顯示出極高的市場潛力,進一步鼓勵投標熱度。最終,該標的順利以底價918萬元拍定,不僅成功清償積欠逾20年的地價稅、房屋稅及營業稅共853萬元,還額外徵起土地增值稅63萬元,增裕庫收。稅務局強調,本案展現出稅務團隊鍥而不捨的追稅決心,即使面對多年無人問津的拍賣物件,仍積極尋求突破。稅務同仁細心評估欠稅人財產的拍賣效益,實地查勘不動產現況,蒐集有利拍賣資訊,並積極尋找潛在買家參與投標。最終順利拍出,成功收回欠稅款,挹注市庫,也維護租稅債權與公平正義。稅務局提醒,民眾收到稅單後,務必於限繳期限內繳納,切勿忽視或拖延,以免衍生滯納金。若逾期未繳並遭移送執行,可能面臨薪資扣押、存款凍結,甚至動產與不動產遭強制執行,後果嚴重,得不償失。 台積電擴大赴美 炒房族喊「完蛋了」 一表看台積宅漲多兇 阿姨我不想努力了!全台共151萬女地主 這縣市最多 尪生前承諾「房子妳住到百年」 漏做1事…妻慘搬離還賠錢
兄弟獲父贈農地 出售持分竟被「連帶追稅」!地政士提醒:親兄弟明算帳
台灣的農地因享免贈與稅與土地增值稅,長輩為避免死後爭產,常採用「生前贈與」方式,但又擔心子女偷賣掉而以持分共有的方式來登記所有權。正業地政士聯合事務所鄭文在提醒,這樣的作法只「對了一半」,最好要再加一份「分管契約」才完善。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0條第1項第5款規定,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及其地上農作物,贈與《民法》第1138條所定繼承人者,不計入其土地及地上農作物價值之全數。受贈人自受贈之日起5年內,未將該土地繼續作農業使用且未在有關機關所令期限內恢復作農業使用,或雖在有關機關所令期限內已恢復作農業使用而再有未作農業使用情事者,應追繳應納稅賦。但如因該受贈人死亡、該受贈土地被徵收或依法變更為非農業用地者,不在此限。簡單來說,受贈人可享免贈與稅與免土地增值稅的優惠,但受贈的農地須於5年內持續作農業使用,若未依規定經營,國稅局將追繳應納稅賦。需特別留意的是,國稅局的列管方式為「按筆計算」,即使農地為兄弟共有,只要其中一人出售持分或沒做農用,則整筆農地都可能被視為違規,導致所有共有人連帶要補課贈與稅,因此慘受池魚之殃。為避免此類風險,財政部曾於公函(台財稅字第0920457556號)說明,若受贈人能提供「分管契約」,且契約明確界定各共有人之持分範圍,依財政部〈89年11月7日台財稅第0890457801號函〉的解釋,則未遵守規定者僅須為自身持分部分追繳贈與稅,不會牽連其他共有人。鄭文在解釋,《遺產及贈與稅法》的初衷是針對一整筆土地,無論共有人數多寡,只要有違規情事,就會被補繳贈與稅,破解之道就是共有人之間的分管契約,為了未雨綢繆,建議在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時,同時完成分管契約,保障自身權益。也因此,兄弟受贈共有農地後,務必「親兄弟,明算帳」,將該簽立的分管契約簽好,避免一人售地,全體受罰,後患無窮。 房東開980萬賣不掉!「半年後改價1280萬」他驚呆 內行曝背後策略 總裁其實想打房? 帥過頭揭楊金龍心態:要跌5成太困難 買房遭親友「15大理由力阻」 見翻新屋況全改口 他嘆:千萬別聽親戚的
囤房稅2.0逼出房東 全台公益出租飆破17萬戶
囤房稅2.0未發威就已見效?今年5月房屋稅將開徵最高4.8%稅率的囤房稅,根據資料顯示,2023年已有超過17.3萬戶的公益出租減徵房屋稅的戶數,年增37.4%,與公益出租人上路第1年的2018年4.3萬戶相比,已暴增2倍;其中台中市將近4.3萬戶居全台之冠,年增66.3%也是六都之最。囤房稅2.0去年7月上路,今年5月就要首次開徵,多屋族的非自住宅房屋稅最高將課4.8%的稅率,並採全數累進方式課徵;另一方面也鼓勵屋主有效利用閒置住宅,出租申報的所得減稅,從原本的3.6%降到最高2.4%,形同「威逼」又「利誘」屋主來當公益出租人。台灣房屋統計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資訊,2023年房屋稅公益出租減徵戶數,全台超過17.3萬戶房屋,較2022年的12.6萬戶年增37.4%,和公益出租人上路後第一年的2018年4.3萬戶相比,更是成長逾2倍。2023年房屋稅公益出租減徵戶數,全台超過17.3萬戶房屋。(圖/台灣房屋集團提供)台灣房屋集團趨勢中心執行長張旭嵐表示,公益房東的增加,主要透過兩大手段,一為透過「租金補貼」讓房東自動轉為公益出租人,另外則是「囤房稅」促使房東主動申報,減輕稅負,因此2017年初住宅法修正案上路,公益出租人正式法制化並提供租稅優惠,此後政府也擴大辦理租金補貼,使公益房東數量逐年增加。台灣房屋集團趨勢資深經理陳定中說明,雖然「囤房稅2.0」去年才正式上路,但法案自2023年開始修,過程中就有公益出租人稅務優惠的討論。此外,2017年住宅法上路後,公益出租人就享有租稅優惠,只是當時還有些地方政府沒有修自治條例;後續地方自治條例都修完後,公益出租人都享有租稅優惠,只是囤房稅2.0之前,非自住房屋跟公益出租人的稅率差別不算大,所以等到囤房稅2.0開始修法後,誘因才增加。囤房稅2.0加重多屋族的房屋稅率。(圖/翻攝財政部官網)台中供給多且租金親民 戶數超車新北摘冠進一步觀察發現,公益出租房屋集中在六都,目前達14.6萬戶,占比逾8成。又以台中的戶數近4.3萬戶,一口氣超車新北市奪下全台之冠,年增66.3%也是六都之最。陳定中表示,主要是台中近年重劃區推案熱絡,新取得使照的住宅數已連續5年拿下第一,市場供給多,且新房子的房屋評定現值較高,連帶影響房屋稅金,在節稅考量下,新屋屋主成為公益房東的意願也較高。此外,台中租金行情比雙北便宜,大多數的租賃套雅房,月租金都低於綜所稅的1.5萬元免稅額,因此房東成為公益出租人,所得全額免稅的機會大,也讓台中屋主成為公益房東的態度較其他都會積極。囤房稅2.0對房東減稅的誘因大增。(圖/翻攝財政部官網)至於台北市的公益出租房屋僅年增7%,成長速度不及其它都會區,為六都之末。張旭嵐解釋,一來是台北市的新供給量長年最少,能釋出到租屋市場的住宅相對有限,另一方面是台北市的住宅屋齡多逾30年,老屋房屋稅基低,因此對部分台北市的房東而言,主動申報減稅的誘因也較薄弱。更重要的是,張旭嵐接著說,台北市租金水位高,申請租金補貼的家庭成員每人月均所得上限為5.8萬元,相對台北市一般家庭房型租金至少在2.8~3萬元,幾乎占收入的一半,所以排富後的2023年租金補貼核准數戶僅5萬多戶,排名六都倒數第二,僅高於台南,因此要靠租金補貼催生公益房東的力道也有限。陳定中指出,現今包租公的報稅觀念越漸成熟,當公益房東不僅免於被查稅、追稅的擔憂,稅負上包括地價稅、綜所稅也享有稅賦優惠,房屋稅更可適用1.2%優惠稅率,比起囤房稅2.0非自住房屋的2%~4.8%精省許多,既能賺租金還能省稅金,因此2023年底囤房稅2.0上路後,房東響應政策的情況更踴躍,預估後續公益出租房屋的戶數還會持續成長。 水岸景觀失靈? 「這河畔豪宅」轉手賠售近千萬 1500萬想住蛋黃區! 雙北「這幾區」有機會 房東開980萬賣不掉!「半年後改價1280萬」他驚呆 內行曝背後策略
欠稅大戶追稅難!2024年總欠稅額逾895億 下半年僅追回2.85億
財政部每年7月都會公告個人欠稅1000萬以上、營利事業5000萬元以上「欠稅大戶」的名單,上榜戶都是大家常見的老面孔,但是因為資產已經轉移、隱匿,財政部從2010年中到2024年底將近15年,共計追回欠稅款245.19億元。財政部每年都會公布「欠稅大戶」的名單,以2024年公布的名單共計915件,金額約895.12億元。每年公告欠稅大戶大多是「熟面孔」,包含黃任中家族每年以33.7億元的欠稅款,年年穩居榜首,其子黃若谷因為2007年3月後所產生欠稅案,已經過了追稅期而不被公告,欠稅款高達19億元無法追回。2024年公告案件中,太子汽車創辦人許勝發之妻子,許鄭温温也積欠遺產稅5.2億元,被公告欠稅大戶,居個人前20大中排行第7名。財政部近期公布最新的追稅情形,2024年7月到12月底追回金額2.85億元。而就財政部這15年來追稅情形可分三段時期,追回金額呈現「遞減」,從2010年到2011年年追稅金額都可以突破20億元;2012年到2018年追稅款降至11億元到18多億元;而自2019年開始至今,每年追回都僅追回5到8億元,近2年到追回金額分別為5.91、5.43億元,去年半年追回2.85億元,累計追回245.19億元。財政部官員表示,每年公告的重大欠稅案件是較久之前的欠稅案,有些刻意欠稅者確實藉由移轉財產等方式,讓稽徵機關追稅困難。不過近年幾項措施,讓新增案、小額欠稅案可以更快追到稅、成效更好,避免進入「重大欠稅案件」公告,包含提早聲請假扣押,只要納稅義務者有隱匿或者移轉資產的跡象,稅捐稽徵機關可以在繳納通知書送達時,就可以向法院聲請假扣押,避免追稅者刻意隱匿或移轉資產,成為追稅破口。配合個人戶的薪資執行、債權的代位求償、公司如果於勞動部的退休金已經給付給員工後,若還有退休金餘額請求等手段。最高民事大法庭2022年裁定,保單可強制執行,現在金管會送立法院修法,界定可執行的範圍,可明確區分可執行與不可執行保單,避免欠稅戶透過保單躉繳轉移資產,對稽徵機關追稅相當有利。財政部表示,年代久遠、重大欠稅案件執行確實困難,每年徵起的案件也會愈來愈少,新追稅手段,將使得新增進入欠稅大戶的名單減少,因此未來「欠稅大戶」名單更易出現常見熟面孔。
繼承爸媽留下「免遺產稅農地」 5年內出售小心被追稅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被繼承人遺產中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經核定免徵遺產稅者,該土地自被繼承人死亡日起5年內,承受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需繼續作農業使用,如想要出售,應注意該管制期間。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7條第1項第6款本文規定,遺產中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由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承受者,遺產總額得扣除其土地及地上農作物價值之全數;承受人自承受之日起5年內,未將該土地繼續作農業使用且未在有關機關所令期限內恢復作農業使用,或雖在有關機關所令期限內已恢復作農業使用而再有未作農業使用情事者,應追繳應納稅賦。至於免徵遺產稅農地5年內繼續作農業使用期間之計算,依財政部75年12月24日台財稅第7576781號函規定,應自被繼承人死亡之日起算。舉例說明,被繼承人甲君於109年4月10日死亡,繼承人乙君於109年6月5日申報遺產稅,經核定其中1筆土地為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免徵遺產稅,乙君於109年10月6日取得遺產稅繳清證明書,並於110年1月7日辦妥繼承登記。該例經核算農地農用管制期限屆滿日為114年4月9日(自甲君109年4月10日死亡日起算5年),所以乙君如想要出售該農地,但不會遭補徵遺產稅,必須於該管制期限屆滿後始出售及辦理移轉登記者,才可以依法免除應補徵遺產稅。台北國稅局提醒,納稅義務人繼承免徵遺產稅之農業用地,倘於5年農業使用之管制期間內出售或未繼續作農業使用,將遭補稅。
重購退稅限自住 彰縣稅務局公告:3月起全面清查!違者將追稅
「重購退稅」是政府提供給換屋族的優惠,意指將原先住的房子出售,再換購一間新房入住,而政府會將過程中的稅金退給換屋族,不過仍有部分限制,彰化縣地方稅務局也宣布將自3月起全面清查重購退稅土地,若有移轉或改變用途,違者恐需追繳原先退還的土地增值稅。彰化縣地方稅務局指出,該局自3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將全面清查列管之自用住宅用地重購退稅案件,加強查核該類案件在列管期間有無移轉或改變用途情形,如經查獲,將追繳原退還之土地增值稅。稅務局表示,土地所有權人出售所有自用住宅用地並於2年內另行購買使用性質相同的土地,可就新購土地的地價高於「原出售土地之地價扣除繳納土地增值稅」之數額,申請退還其不足支付新購土地地價數額的土地增值稅。經核准的案件,稅捐機關將自完成移轉登記之日起列管5年並每年辦理清查。稅務局進一步說明,新購的土地如在列管5年期間將土地移轉給他人、戶籍遷出或改作其他用途(如出租、營業),均會被追繳原核退之土地增值稅。以往最常見的類型是因為戶籍遷出,導致不符合稅法規定,稅務局特別提醒民眾,在5年列管期間內,至少要有土地所有權人或配偶、直系親屬任何1人在重購的房地內設立戶籍,千萬不要因一時疏忽,而影響自身租稅權益。民眾如果想進一步瞭解相關規定,可以就近到稅務局或所屬分局洽詢,也可以利用稅務局免費電話0800-47-6969詢問相關事宜。 她有2000萬「一毛都不想給兒子」 律師曝解方:僅1情況可達成 房市交易恐創7年新低! 大老曝海嘯第一排動向:改做Uber eats 買下13.5%高投報屋 住戶秒退租!AV帝王傻眼:我被坑了
社子島土地「百年前沉沒」仍要繳稅 今「浮出水面」法拍368萬追稅成功
郭姓民眾欠稅及罰鍰570萬餘元,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追討9年,經清查郭的財產,發現他在北市社子島擁有繼承的一筆土地,曾因自然變遷一度成為河川,又歷經近百年後,再次浮出水面,成為浮覆地,士林分署協助郭提起民事訴訟,成功取回浮覆地所有權,日前順利以368萬元拍定,終於讓這起追稅9年的案件獲得進展,挹注國庫收入。士林分署表示,郭姓民眾積欠特種貨物及勞務稅、道路交通罰鍰共計570萬餘元,自2016年起陸續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執行。士林分署在執行過程中經檢視郭姓民眾的財產清冊,發現其名下並無財產可供執行,但執行人員並不放棄,調查得悉郭的父執輩於日據時期曾持有一筆位於社子島的土地,因自然變遷成為河川,地籍登記被抹消變為國有土地。但歷經近百年,該河川又因地形變遷重新浮出水面,成為浮覆地,士林分署執行人員積極協助郭以訴訟方式爭取土地,經多年審理,最終獲法院勝訴判決,郭取回土地所有權。郭日前將土地交由士林分署進行拍賣,今年2月11日進行第4次拍賣,終以368萬元價格拍定,不僅償還郭男部分欠款,為國庫挹注收入,更讓這塊擁有百年歷史的土地獲得新生。
「利禾博」負責人妻欠稅1587萬拒繳 執行署抗告4年結果曝光
涉及吸金案的「利禾博」公司王姓負責人的妻子林婦,因出售北市信義區1.3億不動產,欠稅1587萬,被列為「欠稅大戶」,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發現她得知被追稅後,仍持續處分名下資金上億元,因此自2021年向法院聲請管收,卻屢遭法官駁回,歷經4年抗告後,台北地院日前終於重新審理,並當庭裁定管收林婦。「利禾博」負責人王男,被控以期貨外匯保證金交易,在高雄市招攬投資人詐騙美金110萬元及台幣280萬元,被依詐欺等罪被判刑7年定讞,入監服刑。王妻林婦於2012年出售北市信義區1億3800萬元的不動產,未繳交奢侈稅,經台北國稅局查獲並補徵稅額及裁處罰鍰,共計1587萬餘元,移送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執行,台北分署將她列為欠稅大戶。台北分署查出,林婦知悉滯欠鉅額稅款後,仍持續處分名下資金達上億元,隱匿、處分應供強制執行財產,多次命她陳報財產,但林婦均未提出合理清償計畫,台北分署核發執行命令命林婦於2012年5月間到場清償欠稅或提供擔保。但林婦辯稱,她處分資金是為清償丈夫及「利禾博」公司債款、支付教會捐款、女兒赴美留學費用,台北分署認為林婦說法毫無實據且無正當性,符合管收要件,向台北地院聲請管收。林婦聲請管收案,雖遭北院裁定駁回,台北分署隨即提起抗告,4年期間陸續經歷台灣高等法院及最高法院數次發回重審。今年1月24日,台北地院重新審理,因林婦仍堅不提出具體清償方案,法官裁定管收林婦,台北分署當天將林婦送往台北女子看守所執行管收。
4大戶欠稅高達4億 新北市拚追稅成功
新北市稅捐處每年公告個人欠稅逾1000萬元及營利事業5000萬元的欠稅大戶,今年公告4案,欠稅金額高達3.78億元,營利事業欠稅2案共3.39億元,個人2案欠3895萬元。對此,新北市稅捐處表示,對於所有欠稅對象,每年清查4次,查核金融機構帳戶存款有無突然增加或持有股票、保險等,會窮盡一切方法直到繳稅為止。2024年欠稅大戶共4件,在營利事業方面,新亞電器股份有限公司積欠地價稅達2.68億元、新店育樂事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欠娛樂稅與地價稅7063萬元,這2件已是蟬聯多年欠稅大戶;至於個人方面,何姓男子有2548萬元土地增值稅未繳,另外1件較特殊,被繼承人為傅積寬,因繼承人拋棄繼承,遺產管理人將用傅的遺產清償1347萬元地價稅。據悉,傅積寬在戒嚴時期2度被押,而他的妻子修澤蘭赫赫有名,曾擔任陽明山中山樓設計師及修建涵碧樓,獲得台灣建築成就獎,而位於新北市新店的「花園新城」設計亦是出於修澤蘭之手,因此修澤蘭有「台灣第一女建築師」之譽,他們的獨子傅德修曾任職國際知名金融機構高階主管。關於如何追稅,稅捐處說明,每年4次稽查欠稅人銀行帳戶內存款是否有突然增加狀況,或有無股票、保險等動產,盡量清查到底有無動產或不動產,欠稅案件資料則會提供給執行分署,一旦查到有財產可繳稅,立即由執行分署追討。稅捐處表示,《稅捐稽徵法》修法前,欠稅人的房子若拍賣,會優先清償給銀行,但修法後有規定,土地增值稅、地價稅及房屋稅優先於一切債權及抵押權,欠稅人不能先還債,必須先繳稅。稅捐處補充,地方稅與中央稅不同,無加計滯納利息的規定,雖然欠稅金額不會隨著時間增加,而加計利息,可是若送強制執行,除加徵滯納金外,還須繳納執行費用,影響企業及個人形象。「總之稅務機關會窮盡一切方法,找出欠稅人的財產」,呼籲欠稅人盡速繳納。
貴婦奈奈男友名醫父母加拿大投案 調查局將押解返台
「貴婦奈奈」和男友黃博健、男友父親前台大婦產科名醫黃立雄等人,2018年捲款10億元逃亡加拿大遭通緝,黃立雄夫妻因無法取得加國居留權,日前聯繫調查局表示返台意願,外傳黃姓夫妻已登機,預計2024年5月3日清晨抵達桃機,調查局表示稍後發布新聞稿。不過,外界較為關注的貴婦奈奈和男友黃博健,黃的妹妹、杏立博全醫美診所會計黃千芳,據說還在打移民官司,並未一同返台。黃立雄若返國,除解送歸案,另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也將針對他欠稅7130萬多元,積極追稅。本名蘇陳端的貴婦奈奈,與男友黃博健、黃之父黃立雄3人創立杏立博全醫美診所,由黃立雄擔任診所負責人,貴婦奈奈與黃博健2017年11月30日突然飛往美國舊金山。一年後的2018年11月,驚傳診所惡性倒閉,兩人及黃的家人早已捲款10億元潛逃。貴婦奈奈、黃博健、黃立雄、黃千芳4人,遭北檢依詐欺等罪通緝,並函請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註銷4人護照,通緝時效25年,至2043年止。
桃園4欠稅大戶欠3.1億餘元追嘸稅 最大咖是華映
桃園去年公告4名欠稅大戶共積欠3.1億餘元,民代認為地稅局執行效率差像在姑息,不追只會越來越多,地稅局解釋都有移送桃園執行分署,坦言最大筆是已宣告破產的華映2億餘元,但2廠房已3、4度流標,另3位自然人1人已死、1人已還款500萬並辦理分期,會加大力道續追。議員黃婉如、陳雅倫、張肇良都說,政府不要對小老百姓幾千元欠稅斤斤計較,動輒發公文恐嚇要強制執行,對欠稅大戶卻都束手無策,應超前部署及早因應,不要放任累積變成欠稅大戶,未來欠稅只會越來越多、越來越難追,尤其許多欠稅大戶多是人頭戶或早已脫產,市府應建立機制,以免追稅無門。詹江村也認為,地稅局雖然有在追討欠稅,但效率差強人意。地稅局長姚世昌說,市府每年都會將個人累計欠稅逾1000萬元、或營利事業累計欠稅逾5000萬元的案件,於7月1日公告。桃園去年公告重大欠稅案件共4件,最大筆是中華映管累積房屋和地價稅欠稅約2億餘元,華映過去都沒有欠稅紀錄,是2022年宣告破產才欠下的,所有資產被凍結法拍,但因廠房標的太大拍賣不出去而卡關,像是龍潭已4拍、楊梅已3拍,只要成功法拍,地稅局有優先債權可追回欠稅。另外3件都是自然人,1人已死亡,1人名下無財產,另1人已向桃園執行分署清償500萬,剩下1000多萬分26期償還。姚世昌說,會持續查察可供執行財產,加強清理,也會協助分署評估拘提管收,積極維護租稅債權,另外也成立「追追追專案」針對欠稅超過100萬元且已移送桃園分署執行者共33件積極查處,扣除公告欠稅大戶4件,追追追專案欠稅總額為8683萬元。
百歲地主擁千萬土地「赴美生死成謎」 竹市稅務局出招追償地價稅
新竹一位高齡110歲張姓女子繼承3000坪土地,至今土地價值已經高達2000餘萬元,這輩子可以說是不愁吃穿了,卻放著土地不管,30年前飛往美國一去不復返!眼看地價稅逐年累積已經高達45萬餘元,卻無法聯絡張女及其親屬處理,新竹市稅務局出招了!新竹市稅務局表示,張女(民國2年生)76年間繼承丈夫12筆約3,000坪農地,隔2年即飛往美國未再返台。土地閒置未善加利用非常可惜,新竹市稅務局透過各種管道,想方設法聯繫張女,但張女卻音訊全無,其膝下亦無子女。新竹市說務局考量,張女已高齡110歲,赴美多年、生死未卜,依法聲請死亡宣告及聲請法院選任遺產管理人,成功獲得法官支持,宣告張女85年間已死亡,並選任國有財產署為張女遺產管理人,代表張女處理地價稅事宜。張女經合法通知仍未繳納地價稅,新竹市稅務局遂將張女欠繳地價稅案件移送執行。張女土地於108年間歷經數次拍賣均乏人問津,只能取得執行憑證。新竹市稅務局鍥而不捨,時時注意張女財產狀況,發現張女的土地竟有增值千萬潛力,上演「沙漠變良田」戲碼,周圍環境不但大幅改善、道路四通八達,還有別墅、店家林立,土地價值已至少千萬起跳,遂再次移送執行分署拍賣,並將於今年12月5日以底價2200萬元進行四拍,由於土地所在位置甚佳、已多次降價拍賣,詢問度及拍定機率都相當高,所得價金扣繳地價稅後,餘款將發還張女遺產管理人依法處理,如無繼承人承認繼承,其遺產於清償債權並交付遺贈物後,賸餘將歸屬國庫。新竹市稅務局局長蘇蔚芳表示,追稅時會面臨許多難題,但本局會逐一找出方法,積極突破困境,追回義務人所欠稅款,為維護國家租稅債權努力。並再次提醒民眾,收到該局繳款通知書後,務必要在期限內繳納,切勿置之不理,以免衍生滯納金,逾期不繳移送執行後,甚至將遭扣薪、扣存、執行動產、不動產等,得不償失!
中國留學生半年花2.5億狂買奢侈品 結果因「這理由」遭追稅2500萬元
3名在日本的中國留學生利用自己具備免稅的身分,於半年時間內花費日幣2.5億元狂買各種奢侈品。結果因為無法證明商品已經寄出日本,所以福岡國稅局不認定其免稅權力,並且還回頭徵收2500萬日圓的消費稅。根據日本媒體報導指出,3名中國籍留學生在入境日本的短短半年內,就在福岡購買了超過2.5億日幣的奢侈品,其中包含各種奢侈品牌的包包、手錶等高價物品。而在遭到福岡國稅局調查的時候,3人辯稱商品已經寄出日本,但詳細調查下去,3人卻無法拿出相對應的證據。因此最後福岡國稅局認定3人的購買行為不符合免稅規定,依法徵收2500萬日圓的消費稅。據了解,日本稅法規定,外國旅客在入境日本的半年內,可以享用免稅價格購買商品,但前提是商品必須在「國外使用」,同時也不能轉售給別人。但就有許多中國留學生鑽漏洞,不但狂買免稅品,甚至還直接轉售給別人賺取差價。而整起事件主要是2020年4月開始逐漸爆發,因為日本開始實施電子化的免稅手續,所以有許多中國留學生的爆買行為才因此曝光。截止至2021年6月為止,日本全國免稅店約有2.6萬筆交易,消費金額高達400億日圓,而其中超過100萬日圓的免稅消費,有超過80%都是中國留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