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一賠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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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明知是假酒還買整箱」反告賣家求償 法院認定動機不單純!判決出爐
大陸部分電商平台上能看到賣場主打「買到假貨退一賠十」,這類文案同時也衍生許多買賣糾紛。河北一名劉姓男子在明知河南一名賣家販售的飛天茅台酒是「高仿」,仍執意花費6000元(約新台幣27000元)購買一箱共6瓶假酒;事後劉男竟告上法院,要求賣家賠錢。近日法院做出裁決,認定劉男屬於「知假買假」的牟利行為,因此僅酌情以2瓶貨款為基數支持十倍賠償,一審判決賣家須退還6000元(約新台幣27000元)貨款並賠償2萬元(約新台幣89000元)。根據陸媒《紅星新聞》報導,這起糾紛源於家住河北的劉男與河南的宋姓賣家透過網路社群平台結識,劉男最初詢問真酒價格為每瓶1700元(約新台弊7600元),嫌貴後便主動詢問是否有「性價比高一點的」;賣家隨即坦承「有高仿酒,6瓶6000元(約新台弊27000元),口感復刻95%以上」。雙方於2024年4月達成交易,貨物由貴州仁懷市發往河北。劉男收到酒後,卻傳訊息向賣家質問「酒喝著口感不對」、「這是假酒啊?」,藉此對賣家提告。法院審理期間,劉男的言詞漏洞百出,成為法官判決的關鍵。劉男在庭上對於假酒的用途前後交代不一,先是聲稱要宴請客戶,隨後又改口是要請領導喝;他更主張自己喝了一、兩瓶後身體出現不適、睡了大半天,卻無法提出任何就醫或身體受損的相應證明。種種矛盾的陳述,加上劉男明知是假酒卻整箱購買的舉動,讓法院高度懷疑其動機不單純。法官審酌後指出,雙方在網路溝通時,賣家已明確告知該批飛天茅台為高仿品,且售價遠低於真品行情,劉男顯然是在「明知假酒」的情況下進行購買。法院強調,劉男的行為並非基於生活消費所需的普通消費者,其藉此索賠牟利的目的具有高度可能性。依據相關司法解釋規定,懲罰性賠償應限制在「合理生活消費範圍」之內。臨潁縣人民法院最終於6月10日做出一審判決,法官認為,雖然賣家「知假賣假」確實不合規定,必須退還全額貨款6000元(約新台幣27000元),但針對十倍的懲罰性賠償,法院決定縮減基數,酌定僅以2瓶貨款(約新台幣8900元)計算十倍賠償金額,因此判決賣家須賠償劉男2萬元(約新台幣89000元),並駁回劉男的其他訴訟請求。◎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網購80斤羊肉嫌標示不清 要賣家「退一賠十」索31萬
網路購物很方便但小心網路詐騙,大陸甘肅23日有位網購賣家張先生反應,3月有一位顧客在他的網路賣場買了2斤羊肉,共花費170元人民幣(約新台幣760元),之後又訂購第二筆80斤羊肉,顧客把第一筆羊肉退掉,以「三無產品」(無生產日期、無合格證書、無生產商家)為由,向張先生退一賠十索賠7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31萬元),賣家說,他疑遭「職業詐騙」敲竹槓。綜合陸媒報導,甘肅網購賣家張先生3月和妻子開網路賣場,販賣當地的特色肉品,3月底有位賣家下單訂了2斤羊肉,對方收到貨後還給出很好吃的評價,並表示要再購買80斤,賣家收到7552元人民幣(約新台幣3.3萬)款項後,寄了三大箱過去。賣家說,他的產品都貼有詳細標籤。(圖/翻攝《極目新聞》)但顧客收到80斤肉品後,卻以以「三無產品」標示不清為由,退掉原先訂的第一批2斤肉,向賣家求償7萬元人民幣,賣家認為顧客是故意詐騙。起訴書裡還寫道,依大陸《食品安全法》,顧客提出要賣家支付賣價10倍的賠償金,而顧客多次跟商家協調,但賣家不處理,顧客不得以才起訴。而賣家不覺得自己的商品是「三無產品」,「我們的外包裝上都貼了相關標簽訊息,商品名等訊息都很詳細。」顧客也表示,他不是「職業詐騙」,之前也有其他網購索賠的經驗,如果索賠成功,他會捐錢給慈善機構,「如果我這次不去起訴他,那麽在我買完這一份之後,他後面的產品會不會將標簽貼上呢?這個沒人能保證。」據《極目新聞》報導,藍天彬律師說,職業詐騙如果不約束自己的行為,恐面臨更多法律風險,如果顧客曾提過多次相關訴訟,不該判10倍賠償金,可以考慮退該訂單的款項。該案件目前已進入司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