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女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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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為退休是自由卻換來空虛? 退休女老師揭開真實生活:原來我也不能閒著
許多人嚮往退休後的「完全自由人生」,但美國一位71歲的退休老師南西(Nancy Jorgensen)分享,自己起初也是這麼想,結果發現放下工作後反而感到空虛、無力。她說:「沒有日程表,我每天都像漂在水上的小船,根本不知道自己要去哪。」根據《Business Insider》報導,南西的父親活到78歲,一生都沒停下來。即使年紀大了、行動不便,仍堅持每天到自己創辦的印刷廠上班。南西年輕時總不解,為什麼父親不能放慢腳步、享受人生?她曾勸爸爸多花時間陪伴家人、養狗、打獵、睡午覺,但對方總說:「我還有事要做。」直到自己十多年前從教職退休,南西才漸漸理解父親的選擇。她原本規劃好要寫作、練鋼琴、參加音樂團體排練,也想花更多時間陪家人。剛開始幾週,她覺得生活很棒——不用早起、沒有會議,也沒人管她。但過了一陣子,她開始覺得不對勁。「我每天想著要寫一篇文章,結果只打了三句話就停下來;想練鋼琴,彈不到半首就分心。什麼都沒完成。」南西說,她發現自己其實需要「成就感」,也想再次體驗跟一群人一起完成一件事的喜悅。於是她開始替每天安排固定時段:早上寫作、接著練琴、下午運動、散步。她還主動聯繫住在附近的音樂家,組成小型室內樂團,固定排練,也參加每週在酒館舉辦的愛爾蘭音樂之夜。慢慢地,她認識更多人,重新找回生活節奏。不久後,她的作品登上雜誌、朋友開派對邀請她們表演音樂,她們的音樂團體甚至在當地早餐店現場演出。「我重新感受到充實感。終於懂我爸爸為什麼當年每天都還是去上班了。」她坦言:「我以為退休代表遠離責任、完全自由,但現在我知道,我其實需要一個生活重心。」不過南西也強調,她的生活並不僵化。「如果今天朋友找我吃飯,我可以跳過練琴;累了也會直接小睡一場。旅行時我更是放飛自我,不排任何行程。」她說,真正的退休生活不是完全放空,也不是繼續打拼,而是找到讓自己感到值得投入的節奏與目標。她最後寫道:「我現在才明白,退休不是不做事,而是自己決定接下來要做什麼。」退休後,南西發現生活太過自由反而讓人迷失,於是重新安排每天行程,找回生活的節奏與目標。(圖/翻攝自X,@BusinessInsider)
退休女師屋內堆滿垃圾惡臭四溢 3鄰居怒告求償獲判勝訴
施姓退休女老師在高市苓雅區某公教大樓,但她被鄰居指控長期在屋內堆滿垃圾,老鼠、蟑螂四竄,從2020年開始向管委會及工務局檢舉,但狀況仍沒改善,3名鄰居受不了,決定提告,高雄地院判施婦除應賠償30萬元給3名鄰居外,還要清除堆垃圾雜物所產生的臭味,且不得再堆置腐敗食物與廢棄物。判決指出,住在苓雅區某公教大樓的施姓婦人,被同層的鄰居指控長期在屋內囤積食物及廢棄物,導致腐敗食物與廢棄物臭氣四溢,滋生老鼠、蟑螂、蚊蟲等病媒源,臭氣及病媒源還蔓延、流竄至屋外同樓層及上、下樓層的公共區域。該社區管委會從2020年起,多次發函要她清除物品,卻遲遲未改善,鄰居受不了,再向高市府工務局檢舉,工務局開出多張罰單,施婦也還是不處理,同樓層2戶鄰居3人忍了5年實在忍不下去,提告要求法院介入強制清除,並請求100萬元精神賠償金。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施婦說,2020年間,她因大腿骨折及姊姊車禍骨折需照顧姊姊期間,都沒有住在苓雅住處,對於有些垃圾未清理造成困擾,感到很抱歉,她回高雄已有儘量處理,但強調房裡沒有半隻老鼠、蟑螂,她也有繳納罰款,配合處理。但法官根據會勘紀錄,發現今年4月有員警、里長和管委會查勘,仍發現屋內有堆滿垃圾、雜物,工務局於8月再派員到場,仍有臭味飄逸,因此依3位鄰居受侵害程度,判施婦應賠3人各10萬元,並命令她即刻清除堆垃圾雜物所產生的臭味,未來也不得再堆置腐敗食物與廢棄物。可上訴。
新北校長愛開黃腔! LINE群組傳「寶貝換個姿勢」下場GG了
新北市某國中校長遭一名退休女老師控訴,在LINE群組噁喊「寶貝換個姿勢」、「你那幽香蕩漾在腦海」等帶有性暗示的語句,遭女師直接告上法院,案經上訴至二審,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判准,該國中校長須賠償女師5萬元。根據判決書指出,新北市某國中校長於2022年4月間,在一個LINE教會群組中,發送「匆匆的把你抱到床上,慢慢的解開你的褲子,悄悄的脫掉你的内褲,柔柔我吻著你的面額,對你說:...寶貝,換個姿勢」、「自從認識了你~我就已經深深愛上了你!你那陣陣的幽香,時刻蕩漾在腦海,你那火辣的激情時刻在我唇邊回味!」、「還記得那個夜晚嗎?我們面對而坐,悄悄的一句話說,你瘋狂的摸,我瘋狂的摸,就這樣摸了很久,突然你大叫一聲。」等4則具有性意味的訊息。該教會群組成員包括女性3人、男性7人,其中一名退休女老師遭校長言語性騷擾,自覺遭到嚴重冒犯,害她狂做惡夢,導致出現耳鳴、失眠、頭痛等症狀,憤而提告求償。針對遭控性騷,男校長則主張,自己只是在傳送趣味笑話,想拉近群組間彼此的情誼,目的是為了博君一笑,並無任何性意涵與性暗示。對此,該案一審判決不成立後,女師不服提上訴。案經二審,台北地院認為,男校長的言論不足作為「笑話」看待,而是帶有性暗示、性意味的「黃色笑話」,認定性騷擾罪證確實,因此改判被告須賠償5萬元。《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葉春蓮遭驅離惹議 李來希:指傅崐萁通匪的證據在哪?
年近80歲的花蓮花崗國中退休老師葉春蓮,2日嗆聲立法院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卻遭人架離,引起眾議。對此,全國公務人員協會前理事長李來希表示,葉姓老師隨口指責傅崐萁通匪的證據在哪裡?不請自來還在會場叫囂鬧場,這是一個曾經擔任過教職人員應有的修身作為嗎?如果都不是,那麼被工作人員請出會場,甚或是請維安人員架著離開會場,又有什麼不可以?李來希表示,最近因為花蓮有位退休女老師未請自來,無端來到花蓮傅崐萁的問政說明會上鬧場,無厘頭的痛罵傅崐萁「通匪」,站立會場叫囂賴著不走,最後被工作人員請出會場,引來親綠媒體齊聲痛批傅崐萁蔑視人權,剝奪人民的言論自由。李來希指出,聽說這位葉姓老師育人無數,教學認真負責,曾有校園「葉霸」的暱稱,自己不是她的學生,也不識此人,不知道這樣的稱謂是「褒」?還是「貶」?但可以肯定的是這位葉姓老師年輕時必然是個不太通人情事故的女人,稱得上霸者,顯然是個個性執著,人見人畏,剛愎自用的人,這幾天在花蓮街頭走動,聽聞上大概就是如此。李來希認為,民主社會言論自由,自由的社會可以來去自如,但不表示可以毫無根據的隨便亂罵人,甚至於毀謗造謠,出入自由也不表示他人聚會場所可以不請自來,還可以任由叫囂鬧場,更不會因為自己曾經是個人人敬畏的老師而可以言行失檢。李來希質疑,葉姓老師隨口指責傅崐萁通匪的證據在哪裡?不請自來還在會場叫囂鬧場,這是一個曾經擔任過教職人員應有的修身作為嗎?如果都不是,那麼被工作人員請出會場,甚或是請維安人員架著離開會場,又有什麼不可以?更何況會場上的傅崐萁尚未開講,她就叫囂指責傅崐萁誤導民眾,這是什麼樣子的思維(師為)邏輯?李來希續指,事後竟然還有一群自稱是受過其教導的學生站出來幫她說話,還不乏在地政壇名人,真是讓人開了眼界,老師固然值得尊敬,但是如果為師不尊,讓人如何尊敬?「吾固然尊敬吾師,但是我更愛真理」,在真理與事實面前,一切都該讓位,不是嗎?這事件傅委員為了息事寧人,把一切責任往自己身上攬,那就大可不必了。
大法官好扯2/法務部、最高院實質廢死 強盜性侵殺害退休師竟免死
許多司法官懷疑,傾向廢死的司法院長兼憲法法庭審判長許宗力,為了成就「人權美名」,似乎將所有資源集中在死刑釋憲案,想趕在自己下台前宣判,才會拉低實體判決結案數。另有司法官坦言,司法界早已實質廢死,法務部和最高法院,已好幾年不執行死刑、也不判決死刑定讞,許宗力和憲法法庭內支持廢死的大法官「好名」,硬要處理死刑釋憲案,引起8成以上的國人憤怒。以法務部來說,2020年4月1日槍決燒死6親人的翁仁賢後,至今整整4年就沒有執行死刑了。法務部在2024年1月5日的說法是:「只要救濟程序完結,法務部一定依法執行」,並稱「死刑執行不待救濟程序終結即執行,反而是違法」。不過根據法務部2020年修正的《執行死刑規則》,對於執行死刑有諸多限制。有檢察官認為,這個規則不是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律,相關限制已逾越國會通過的《刑法》、《刑事訴訟法》等法律,也是另類的司法奇蹟。法務部聲稱,《執行死刑規則》,源自於1999年訂頒的《審核死刑案件執行實施要點》,規定聲請再審、非常上訴中等情形不得執行,2005年加上聲請釋憲程序中不得執行之規定,沿用至今。如果法務部認為這個規定不合理,早該修訂,怎麼會每次遇到死刑爭議,就搬出這個規定當擋箭牌?沈文賓(左)殘忍殺害兩人,是最高法院最後一個判決死刑定讞犯。(圖/報系資料照)最高法院也不遑多讓,一向躲在反死刑輿論的風暴背後,自從2020年3月底判處三峽雙屍命案兇手沈文賓死刑定讞後,至今超過4年了,未再判決死刑定讞,不管被告多麼窮凶惡極、罪無可逭,最高法院刑庭法官統統看不見,一樣以可教化或兩公約為由,撤銷發回下級審的死刑判決,導致案子多次更審後,最後二審只能改判無期徒刑,上訴後,馬上獲得最高法院維持而判決免死定讞。近來最受爭議的「強盜性侵殺害退休女老師案」,就是一個血淋淋的殘忍案例,高雄男子劉志明2014年12月間,酒後尾隨曾獲師鐸獎的陳姓退休女老師,趁陳老師上車之際,侵入車內,拿鐵鎚暴打她13下後,搜刮皮包內2000元現金,並以手指侵入下體,甚至咬掉乳頭吐掉。如此兇殘、人神共憤的惡行,一審高雄地院、二審高雄高分院共5度判處死刑,最高法院竟然一再撤銷發回,高雄高分院只好在2024年5月7日更四審改判無期徒刑,引發全民憤怒。男子劉志明不滿女友提分手,竟在路上隨機殺人,持榔頭將女老師暴打慘死。(圖/報系資料照)有法官實在看不下去,在司法院內部網站「法官論壇」PO文,痛批始作俑者就是司法院長許宗力,這位法官分析,許宗力為了成就死刑違憲案,2016年就任司法院長後,先從最高法院下手,進行溫水煮青蛙式的「基礎建設」,以達實質廢死目的,所以找些挺他的最高法院人選進去,這些人進入最高法院後,又再拉些他可以控制的自己人進去。「然後用各種連小學生都說服不了的理由,一再撤銷下級審死刑判決」,目的就是為了達成許宗力的基礎建設,「但這些人大概知道自己在幹什麼讓人不齒的好事,因此不敢自為判決」。意指這些主張廢死的最高法院法官,透過一再撤銷發回的手法,逼下級審就範,將「整個結構形成到澈底貫徹意志,甚至連句話都不用說。」如果最高法院確實如此,再加上憲法法庭和法務部對死刑的態度,難怪大家不相信司法。
虐殺性侵退休女師改判無期 基層法官痛批許宗力愛名
近期對於死刑是否存廢引發討論,而高雄男子劉志明虐殺性侵師鐸獎退休女老師,5度判死,最高法院發回,7日高雄高分院判無期徒刑。此消息讓被害家屬憤怒,更有基層法官批司法院長許宗力,「一個愛名的大院長,為了成就他死刑違憲歷史指標判決。」基層法官在內部論壇發文,標題為,「許宗力與他的最高法院兄弟們」,他表示,「左營哈囉市場退休女老師命案,果然在今天經高雄高分院更四審改判無期徒刑,這件起訴後,一直到更三審都是死刑,最高法院的兄弟姐妹們不屈不撓,每次都以各種理由撤銷二審死刑判決,終於高雄高分院更四審扛不住了。」法官說,「我無意涉入死刑存廢的正反意見,但現在死刑就是規定在那邊,你最高法院兄弟姐妹認為違憲,對這些怎麼想都該判極刑的案件,就應該直球面對聲請釋憲,而不是用這個極度浪費司法資源的方式,對下級審、被害人家屬以及一般善良民眾慢剮凌遲,合理懷疑這是不是在司法圈內一帶一入的高升提拔模式下,為了升官獲重用而形成的共犯結構?」法官指出,「一個愛名的大院長,為了成就他死刑違憲歷史指標判決,因此需要進行一些溫水煮青蛙式的『基礎建設』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實質不判死刑,那麼為了實質不判死刑,就要找些會挺他的最高法院人選進去,這些人進入最高法院後,又會再拉些他可以控制的自己人進去,然後用各種連小學生都說服不了的理由一再撤銷下級審死刑判決,目的就是為了達成許院長的基礎建設。」法官表示,「這些人大概知道自己在幹什麼讓人不齒的好事,因此不敢自為判決,但他們被一帶一入過,知道這是個有用的東西,於是再用上述的一帶一入壓力情境逼下級審就範,整個結構形成到澈底貫徹意志,甚至連句話都不用說,司法獨立可能有,只是越上面越少吧,因此,讓下級審又累又無成就感也羞於提及自己是法官的,不只許宗力,還有他的最高法院兄弟姐妹們。」據悉,2014年12月,失業男劉志明因不滿被分手,騎車到高雄哈囉市場,發現陳姓退休老師搶她汽車,拿鐵鎚猛敲她,並用手指性侵,把她的乳頭咬掉,高雄高分院更四審認為,劉不是計畫犯案,不符合「情節最重大之罪」,改判無期。
性侵狠殺女老師…高雄惡男更四審逆轉逃死 死者老公怒:快爆炸了
高雄市男子劉志明2014年12月3日因為和女友分手心情不好,竟以鐵鎚重擊、性侵殺害一名退休女老師,還搶走對方的2000元,案件纏訟近10年,連續5次判死刑,但案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今(7日)更四審判決出爐,改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對此,被害女老師的丈夫也心痛發聲了。女老師丈夫向《三立新聞》表示,他真的要爆炸了,事情發生之後,他確診憂鬱躁鬱患者,已經痊癒了不再吃藥,但現在卻快要受不了,原本對司法還存有一點希望,但死刑改判無期徒刑,認為連最高法院都靠不住,「這個是很糟糕的判決,一審到更三審已經判5個死刑,為什麼會發回更審?都是最高法院認為,沒辦法證明有沒有搶2000塊」。女老師丈夫控訴,劉志明當時自白搶了2000多元用來逃亡搭計程車,但最高法院認為要有證明,讓他無法理解,「這是他自己講的,應該很實際,可是每次發回更審就是要我們提出2000塊,包含我們買東西,我們一般人買東西怎麼記得買多少錢?一定是看發票」。女老師丈夫指出,逃死的理由還有一個「不是計畫性殺人」,但他認為劉志明原本就持榔頭計畫敲人家的頭,「他就等我太太,進入車子才下手,他已經認定要殺我太太,就在那邊等,這不是計畫殺人是什麼?我不知道他們讀書讀到哪裡去」。女老師丈夫痛批人權是「只為殺人犯的人權」,認為被害人和加害人兩者不平等,劉志明有3個律師,以情勢、形式、時間來講,就是對方佔優勢,「這怎麼是講求人權的社會,被告、被害者你也需要人權,你是偏被告殺人犯那邊,這是我很感冒,很悲哀的一件事」。
好傻好天真!退休師愛慘外籍機師淪車手 向8旬「情敵」拿錢遭逮
台中市65歲吳姓退休女老師日前在網路上,結識自稱是外籍機師的詐騙集團成員,吳女在短時間內墜入情網,還受詐騙集團指使,向另名8旬汪姓老婦人拿取15萬元現金,所幸汪姓老婦的女兒察覺有異而報警,警方在2人面交時將吳女逮捕,訊後依詐欺罪嫌移送偵辦。據了解,該名詐騙集團成員同時與吳女和汪姓老婦交往,他誆稱自己是外籍機師,遭逢戰爭受傷住院、急需用錢,希望汪姓老婦能幫忙支付醫藥費,由其友人「吳老師」轉交,老婦不疑有他,立刻與吳女取得聯繫,並準備15萬元給對方,雙方還寫假借據,想藉此營造是借貸關係來規避刑責。所幸老婦的王姓女兒驚覺有異,她先是警告吳女,稱「我已經報警了」、「所以妳要去拿妳就等著進警局」,吳女仍不罷休,王女因而向第二分局育才派出所報案,員警陳琪丰、莊明霖則在2人面交地點埋伏,當場逮捕出面拿錢的吳女。警方進一步調查,發現吳女同樣也是被害人,其學經歷良好,還是退休女教師,同樣是被「外籍機師」所騙才鋌而走險,「愛到卡慘死」的處境讓警方搖頭,訊後將吳女依詐欺罪嫌送辦。第二分局呼籲,網路資訊十分發達且個資不易保密,若接到陌生網路交友等訊息、陌生人與你攀談,都要提高警覺,尤其是對方找名義要求匯款、轉帳到陌生帳戶,切勿受騙上當,若有接到相關訊息,請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或至附近派出所請求警方協助。
鐵鎚重擊女師…還性侵咬斷乳頭!無業惡男遭判刑狂上訴 第5度判死
男子劉志明在6年前手持鐵鎚,隨機攻擊一名退休女老師頭部,還以手指侵犯被害人,並咬掉對方一邊乳頭吐棄,導致該名女老師,最後因傷重不治死亡。劉志明在4度判死後,他不服上訴到最高法院,判決遭撤銷後,發回更審,今(19日)高雄高分院宣布判決結果,更三審依強盜殺人罪,判處劉志明死刑,褫奪公權終身,這也是他第5度被判死,全案還可上訴。民國103年12月,劉志明因跟女友分手,騎著機車到高雄左營區市場附近,想找女友卻遇不到對方,在公園休息時,看到準備開車離去的退休女教師,他趁著女教師上車失去戒心的時候,持鐵鎚重擊被害人,發現對方有甦醒跡象時,頻以鐵鎚重擊致死。事後檢警調查驗屍發現,女老師不僅曾遭到劉嫌以手指侵犯,甚至連一邊的乳頭也被咬掉。案件進入法院審理,一、二審皆判死刑,劉嫌不服上訴,案件最高法院兩度發回更審,更一、二審都判處劉明志死刑,經上訴最高法院後,再發回更審,今天上午高雄高分院宣布更三審的判決結果,依強盜殺人罪,處劉志明死刑,並褫奪公權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