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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驚見「國道猴」 違規3項起跳將開罰
社群平台今天流傳一段離譜的機車上國道影片,民眾拍下1名橘衣男子未戴安全帽,騎乘機車上國道1號中山高速公路後,還單手騎車,另1手忙著玩手機,置個人生死及他人行車安全於度外。國道三隊指出,該男騎機車上國道,又沒戴安全帽及騎車玩手機,至少有3項違規,將追查開罰。實在有夠離譜!從社群平台曝光的影片可看到,當時1名穿著橘色上衣的男子騎機車在中山高速公路彰化路段奔馳,他沒戴安全帽,且只用1隻手騎車,另1支則拿著手機。國道三隊員林分隊指出,該大隊接獲民眾通報,有1名橘衣男騎乘機車誤闖國道1號中山高速公路,該男未戴安全帽,且還邊騎車邊使用手機,違規行為明確,惟民眾提供的影像沒有明確的時間及地點,該大隊將利用CCTV(閉路電視攝影機即時影像)追查誤闖國道的機車,後續並會依法舉發違規。該隊指出,該名橘衣男的複合式違規行為,可依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4項、第31條第6項及第31之1條第2項等規定開罰,其中騎乘機車誤闖國道,可處駕駛人新台幣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騎乘機車未戴安全帽,可處駕駛人新台幣500元罰鍰;騎乘機車使用手機,可處駕駛1000元罰鍰。國道三隊警方呼籲用路人,應注意高速公路匝道入口相關指示及禁制標誌,切勿誤闖擅入。
淡水新市鎮上演甩尾戲碼 改裝車燒胎20秒畫面他瞎扯:腳踏墊卡油門失控
新北市淡水區新市鎮附近日前有改裝車疑似在街頭試車、拍攝,且甩尾、燒胎等危險動作,還留下焦黑胎紋在路面上,淡水警方獲報後,調閱周遭監視器,並將涉案的23歲范性、23歲王姓男子通知到案,兩人供稱是要拍改裝影片,沒想到在路口轉彎時「腳踏墊卡住油門」,導致車輛失控;警方事後依刑法公共危險罪嫌函送士林地檢署偵辦。 淡水海路三段與新市二路口地面上,出現黑色輪胎痕。(圖/民眾提供)從畫面可見,現場兩輛汽車中,一輛車尾門開啟,後車廂還有男子拿著攝影機趴臥著拍攝,另一輛黃色改裝車則是以高速在路口迴轉,後輪磨擦出大量白煙做出甩尾、燒胎動作,這樣的舉動也造成地面留下深黑色燒胎痕跡,整個過程大約30秒,兩輛車便揚長而去。 淡水海路三段與新市二路口地面上,出現黑色輪胎痕。(圖/民眾提供)有民眾在日前報案,位在新北市淡水區新市鎮附近的偏遠道路,有改裝車疑似在街頭試車、拍攝,且甩尾、燒胎等危險動作,還將乾淨的地面留下焦黑色的痕跡,淡水警方獲報後,在淡海路三段與新市二路口地面上,發現兩條等距的8字形「黑色輪胎痕」,雖然該地點位於新市鎮偏遠道路,警方同時調閱周邊監視器查看。 警方調閱周遭監視器後,果然發現有甩尾和燒胎行徑並將涉案的23歲范性、23歲王姓男子通知到案,警方6日通知涉案的范姓駕駛以及拍攝的王性男子到案,兩人表示是為了拍攝改裝車影片,沒想到在路口迴轉時「腳踏墊卡住油門」,導致車輛失控出現了甩尾、燒胎等情況,但員警比對監視器仍不採信,全案警詢後依刑法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地檢署偵辦,另外針對交通違規行為依違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處罰條例43條、82條製單舉發。
機車危險3貼…小孩「高站」坐墊!車牌被鐵架遮住 警察將開罰
近日一段在高雄路上拍攝的影片流出,畫面中只見一對父母騎機車,竟讓小孩站在2人中間,畫面很是危險。畫面裡三人共乘機車不僅嚴重違法,機車車牌還疑似被故意遮蔽,警方將對此開罰。女網友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二社」貼出影片,畫面裡的機車共3人共乘,其中在中間的小孩更是「站」在父母中間,後座疑似為小孩母親的女子手上則是大包小包,左後方的鐵架也遮蔽到車牌。影片曝光後嚇壞不少網友,「生活不易,萬一出意外,不就難上加難了」、「危險駕駛,重罰」、「注意自己就好」、「太危險了吧」、「這在害人害己耶,恐怖」、「也太可怕了吧?怎麼這樣載?嚇死人了」、「生活不容易啊,加油,但是不鼓勵這樣載,危險」。對此,這驚險一幕在警方看過之後,指出機車3人共乘行為、車牌遭遮蔽皆已違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第5項(3人共乘、兒童站立坐墊上)及第14條第2項2款(車牌遭他物遮蔽)規定,2條規定分別處新台幣300元至600元罰鍰。
三寶父母!騎車三貼載小孩竟讓他「站在坐墊上」 「人體樂高」嚇壞全網
高雄市28日晚間發生危險駕駛案件,一對父母騎乘機車載著孩子兜風,但他們竟讓孩童「站」在機車坐墊上,宛如人體疊疊樂,驚險畫面也被網友拍下放上網路,警方則認為行為明顯違法,將依據檢舉影片開罰。根據網路流傳的畫面,該對父母28日晚間騎車機車行經左營區,沿曾子路往大中二路方向前進,而母親坐在機車後方,身上更提著多樣大小物件,連後座都掛著鐵架,導致車牌遭到遮蔽。更危險的是,穿著黃色外套的孩童被夾在父母之間,但他竟是「站」在機車後座上,驚險程度宛如「人體樂高」,驚悚畫面也被後方用路人拍下,在網路上曝光後引發熱議,警方也做出回應。警方表示,看過影片後確認機車上有3人共乘,且孩童站立於機車坐墊上,車牌遭物品遮蔽屬實,違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第5項、第14條第2項2款(車牌遭他物遮蔽)規定。警方表示,2條均分別處300元以上600以下罰鍰,將依檢舉人檢舉影片,查明後依法處置。
檢舉達人1/北市「5魔人」各舉發2萬餘件 不停讓行人成檢舉大熱門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處罰條例》部分修正案6月30日上路,民眾可檢舉項目從46項增加到59項,包括恢復民眾可檢舉人行道、行人穿越道等處臨停車輛等。根據調查,台北市共有5位「檢舉王」,且3年內每人檢舉量約2萬件,其中以違停案件最多,而有3大路口是檢舉達人最愛的熱區,「汽車不停讓行人」因罰金高,近來也成為檢舉大熱門。全台灣一年的交通罰緩約有200億元,且依據《道路交通違規罰鍰收入分及運用辦法》,依不同開單單位及不同比例對各縣市及各單位進行分配,但檢舉者並沒有任何獎金,而這種基於正義感的爆量檢舉卻讓警察機關手忙腳亂。根據台北市警局統計,今年1到6月民眾檢舉案件60萬餘件,每月約10萬件,6月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處罰條例》新制上路後,7到10月累計40萬餘件,每月平均13萬件,一個月激增3萬件;新北市交通違規舉發件數也向上成長,今年上半年每月逾13萬件,7月到10月上升至每月19萬餘件,足足多了6萬件。根據統計,北市有5大「檢舉王」,第1名檢舉2萬9千餘件,他們鎖定的目標主要是違規臨停和違停案。(圖/本刊繪圖組)而檢舉達人最愛檢舉的三大路口,分別為大同區太原路與平陽街口、大安區仁愛路與敦化南路口以及信義區信義路與基隆路口。據了解,北市「檢舉王」有5人,3年來每人檢舉2萬件上下,其中光是「違規停車」即高達1萬7千多件;而今年新制中「行人穿越馬路,汽車不停讓或與行人距離少於『3公尺』」,一次最高開罰6000元,由於罰金高,成為檢舉達人最愛舉發項目。近來檢舉量大增,許多基層員警異口同聲表示「檢舉似乎變成挾怨報復工具」,讓警方必須投入1.5倍的人力處理。一名交大員警近來發現「復康巴士違停路口10米內」案件增加,有鑑於市區腹地小加上身障朋友多乘坐輪椅,須選擇路口寬敞處供其上下車,有心人「看不順眼」見到一次檢舉一次,「有必要這樣嗎?」員警直搖頭。一名交通隊員警說,他發現有特定民眾長期進行舉發,一個月至少10件,最愛檢舉項目為「不依規定使用燈光中」的「未打方向燈」,原來該檢舉達人在某科學園區工作,開車上下班途中行經快速道路等處,一路以行車紀錄器「蒐證」,回家整理回放,如發現有違規情事,就將影片剪輯後上傳到警局交通違規檢舉專區,甚至有交通隊員警的家屬也曾連續接到好幾張檢舉罰單,搞不清這是一種嗜好還是伸張正義的快感?員警說「蠻特別的,謝謝他在警力不足的地方幫忙」。C員警則指出,自己處理的交通違規檢舉中,最離譜的是曾有對男女朋友分手反目,女方在交往期間偶然得知前男友因故被吊銷駕照,兩人又住在同社區,後來女方只要看見對方開車就狂報警檢舉「無照駕駛」。有民眾投訴遭檢舉達人「製造陷阱」,廣角拍攝加上伸腳與車輛合照,疑似刻意營造「不禮讓行人違規案」。(圖/報系資料照)警政署表示,各縣市的民眾檢舉案量目前都有明顯上升,而檢舉交通違規管道多為110報案、政府公部門1999,或首長電子信箱及各警察機關網站,但依照道交條例第20條,民眾檢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仍有4種情況不予舉發,包括:1.自違規行為日起至行為終了日,已逾7日之檢舉2.同一違規行為再重複檢舉3.匿名檢舉或不能確認檢舉人之身分4.檢舉資料欠缺具體明確事證,致無法確認違法與否。至於是否應廢除民眾檢舉交通違規的作法,警政署則未表達意見。
懷孕母牛遭酒駕撞死 小牛見媽媽「一屍兩命」悲痛落淚
澎湖縣到202號線近中油湖西加油站處今日凌晨發生車禍,22歲呂姓男子酒後上路,撞上掙脫繫繩在大馬路上閒晃的懷孕母牛,其肇事後立刻逃逸,母牛則一屍兩命、不幸身亡,一旁的小牛目睹母親慘況更悲痛流淚,警方現已將呂男查獲,確切案發原因則仍須釐清。今日清晨,有民眾在湖西加油站附近發現一頭牛倒臥馬路上,而母牛傷勢嚴重,在現場留下大片血跡,路過民眾見狀協助報警,警方為排除道路障礙兒通報湖西鄉公所,並協助找來牛隻飼主。湖西村長辛天澤則協助雇用吊車,將母牛吊上卡車載離現場,這時飼主才發現母牛已經懷孕,而一旁的小牛目睹母牛慘狀,更不斷哀號落淚,悲鳴聲讓現場民眾也十分不捨。警方追查發現呂男今日凌晨撞上該頭母牛,由於他是酒後駕車,絲毫不敢停留便直接離去,直到母牛屍體被發現才讓此案曝光,全案依法偵辦,但飼主同樣也得負擔責任。根據依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因疏縱或牽繫禽、畜、寵物在道路奔走妨害交通,可處所有人或行為人新台幣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若在大馬路上任意大小便,還違反廢棄物管理辦法,若因此釀成車禍,車主還可依法索賠,確切事故原因則仍須釐清。
19歲三寶駕駛中友百貨前左轉 撞飛斑馬線行人驚悚畫面曝光
超驚悚!台中市1名賴姓男子(19歲)昨(16)日駕車行經北區中友百貨公司前的路段,左轉後竟直接撞上走在斑馬線上的陳姓男子(36歲),陳男當場被撞飛,騰空滾了一圈後重摔落地,頭部受傷送醫,幸好急救後無大礙。經查賴男酒精濃度為0,整起車禍原因警方正釐清中。警方表示,賴男昨下午3時許,駕車沿育才北路行駛欲左轉三民路時,當時正值綠燈,行人陸續走在斑馬線上穿越馬路,賴男雖放慢車速,但是下一秒左轉卻直接撞上陳男,造成陳男頭部受傷、全身多處擦挫傷,經送醫後,幸好無生命危險。警方表示,賴男經酒測後酒精濃度為0,但根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賴男未禮讓斑馬線行人之行為,將依法開罰最高處3600元罰鍰。另外警方已調閱監視器,釐清整起車禍事故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