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停車
」 違停 車禍 停車場 員警 高雄
罰單12萬!新莊違停車「拒檢狂飆」 警掌握駕駛身分追緝中
新北市新莊區11日上午發生拒檢逃逸案,光華派出所員警在民安西路執行勤務時,發現有自小客車違停路邊,員警上前盤查,駕駛卻假意配合,並加速駛離拒檢,期間更屢次危險駕駛,警方已掌握駕駛身分,目前正在追緝中,後續則將依法送辦,並開出至少12萬元罰單。新莊分局表示,現場員警立即通報線上警力協助攔截圍捕,並保持安全距離沿途掌握車輛動向。該車沿新莊區成功街、光明路行駛,續往樹林區保安街、中正路及大同山一帶逃逸,最後往桃園方向離去。因當時正值上班尖峰時段,沿線道路人車往來頻繁,警方為避免追逐造成交通危險,經綜合評估後停止追緝,全程未造成員警、民眾或其他車輛受傷及財物損害。警方指出,目前已掌握涉案車輛資訊,並立即調閱沿線監視器畫面積極追查駕駛人身分,同步彙整相關違規事證,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製單舉發;另駕駛拒檢逃逸及疑涉危險駕駛行為部分,亦將朝刑法公共危險罪方向偵辦。而駕駛在逃跑過程中多次違規,當中包含9次闖紅燈、8次逆向行駛、危險駕車和拒絕接受稽查而逃逸,在警方尾隨待機及掌握過程約13公里中,該車共涉及19項交通違規行為,依法累計最高12萬9000元罰鍰。新莊分局強調,警方執行勤務一向秉持「依法執法、安全優先」原則,對於拒檢逃逸及危害交通安全之行為,必定追查到底、依法究辦,以維護道路交通秩序與市民安全。
為空出車格移動別人機車!律師揭「2法律爭議」示警別亂移:否則算你的
國內大多數人都以機車作為交通工具,路邊也經常劃設機車停車格,不過經常有人為了空出停車位,擅自移動已經停好的機車,若在移動過程中,可能會不小心造成車輛毀損,對此,律師蘇文俊揭「2法律爭議」提醒別亂移動,「大家車子貼這麼近,你不小心刮到了,這一條就算你的了」。律師提醒機車族移車不違法,但有風險。(圖/翻攝自臺北交通大家談臉書)移車不違法但有風險 刮傷、罰單通通要負責蘇文俊近日拍片談論機車停車議題,他指出擅自移動他人機車雖不違法,但潛藏風險。首先,若在移車過程中不慎造成他人車輛損壞,必須負擔民事賠償責任;其次,若將他人車輛移出格位,導致對方被開罰單,對方也可以向你求償。蘇文俊提醒機車族「移車本身沒有違法,但這個行為非常討人厭,而且風險很高。你要想一個問題:大家車子貼得這麼近,你不小心刮到了,這一條就算你的了」。警方呼籲別亂移動機車,停車民眾也應拍照存證自保。(圖/新北市政府提供)警籲勿隨意動手 拍照存證是自保關鍵新北市中和交通分隊表示,就現行法律而言,單純移動他人車輛並不違法。但若造成車體損傷,即構成民法中的「侵權行為」,車主依法可索賠。警方建議,若發現違停車輛阻礙停車,最好的方式是通知警方到場,由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進行移置或取締,而非自行動手。此外,針對有騎士將他人車輛移出格位導致對方受罰的惡劣行徑,受害車主可進行申訴並舉證註銷罰單。警方提醒,為防範在監視器死角發生糾紛,建議車主在停妥車後拍照存證,且照片應包含明確的時間戳記與停車位置,以利事後舉證自保。
年度英雄2/颱風搶電、溺水救援、追捕車手 他們用生命守護大眾
2025年在大小天災人禍和紛擾中結束,背後則藏著英雄們的負重前行,更有人因奮不顧身而被留在過去,如颱風搶電而殉職的「台電英雄」李元瀚、救溺水男而不幸離世的新北市消防員吳恩碩及張敬謙,以及為了抓捕車手撞上違規車輛而傷重不治的高雄市張姓巡佐,他們的義無反顧的精神都值得被人銘感五內。李元瀚台灣電力公司36歲員工李元瀚,2025年7月15日搶救丹娜絲風災而受損的高壓電時遭電擊,經歷連日搶救後情況仍未好轉,留下愛妻和2幼女身亡,遺體在回家前,還由台電嘉義配電中心,台電董事長曾文生率300多名員工難過送別,敬禮悲喊「任務結束了,可以放心回家了」,氣氛肅穆哀戚。 家屬悲慟萬分仍決定遺愛人間,同意器官捐贈以完成李元瀚最後遺願,經醫生評估後捐出眼角膜、皮膚等組織器官,讓小愛化成大愛,為患者帶來光明,用生命守護電力與民眾的勇氣也將永遠照亮人心。 新北市消防員直潭分隊隊員吳恩碩2025年7月在救人時不幸身亡,他生前熱愛消防工作,並多次為消防員爭取權益,其驟然離開讓家屬和同仁萬分不捨。(圖/翻攝台灣讚警臉書)吳恩碩新北市消防員直潭分隊隊員吳恩碩在2025年7月,為搶救在禁止水上活動水域玩SUP的陳姓男子,在下艇救人時不慎翻船,他被緊急送醫後仍宣告不治,留下愛妻與年幼兒女身亡,享年37歲。 吳恩碩為警專25期,年資16年,警察大學二技2025年上榜,具有高級救護技術員(EMT-P)、救生員訓練、火災鑑定調查訓練及長隧道訓練等經歷,他生前熱愛消防工作,並多次為消防員爭取權益,在殉職後被追晉為兩線一星分隊長,在葬禮上由獲頒褒揚令,消防旗和國旗覆棺,表達最大的哀思與悲慟。 新北市政府消防局第四大隊烏來分隊消防員張敬謙,在執行救溺勤務時不幸殉職,被追晉為兩線一星分隊長,並獲頒褒揚令和消防旗、國旗覆棺以表大眾哀思和不捨。(圖/新北市消防局提供)張敬謙新北市政府消防局第四大隊烏來分隊消防員張敬謙,2025年7月與吳恩碩、義消曹雙全搶救溺水的陳姓男子時不慎翻船,緊急送醫後仍宣告不治,享年36歲。 張敬謙是台中人,大學就讀東華大學物理系,2018年透過特考進入消防行列,累積約6年救災經驗,平時工作認真負責、熱心助人,與同事關係融洽,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多次協助偏鄉確診者轉送醫院救治,累計記功10次以上,並與女友論及婚嫁,不幸離世後被追晉為追晉兩線一星分隊長,並獲頒褒揚令和消防旗、國旗覆棺以表敬意。高雄市新興分局前金分駐所張姓巡佐為警職奉獻一生,卻為了抓捕車手撞上違停車輛身亡,留給家人和親友無限哀思,警專校友總會也在第一時間前往致意。(圖/警專校友總會提供)張姓巡佐高雄市新興分局前金分駐所54歲張姓巡佐,2025年12月12日為了查捕車手,下午騎車行經三民區查看車手活動路線並調閱監視器,卻在建國三路、市中一路口撞上34歲柳姓男子違停在路邊的貨車,送醫急救後仍宣告不治。 新興分局表示,張員1990年畢業從警以來,幾乎年年考績均為甲等,2020年掉到新興分局服務且表現優異,而一生奉獻警職,始終以維護社會治安為己任,一直以來都盡心盡力、不遺餘力,突如其來的噩耗則留給家屬和同仁萬分悲慟。
殉職所長父求「女毒駕殺人償命」 廢死聯盟:全球夥伴聽台灣有死刑狂噓倒讚
新北市土城警分局清水派出所前所長劉宗鑫2024年9月底,因緝毒遭犯嫌陳嘉瑩拒檢,並被開車拖行後撞擊護欄,最終傷重不治殉職,陳女被依殺人罪嫌起訴。本案新北地方法院國民法官10日續開庭審理,原來陳女曾在看守所說過「他不是我親人,我其實並沒有感到難過」,更表示「所長在刁難、找她麻煩」才會逃逸。而廢死聯盟10日晚間再度於臉書發文提到反對引入「終身監禁不得假釋」制度,表示世界各國夥伴聽到台灣仍保有死刑,不約而同狂噓倒讚,引起網友熱議。2024年9月30日深夜,時任土城分局清水派出所所長劉宗鑫與同事盤查陳嘉瑩違停車輛時,發現她疑似持有違禁品,因此遭對方拖行後撞擊施工護欄致死,引發社會譁然。檢方昨(10)日提出大量劉女手機內對話,以及她在看守所被關押時與所方人員的對話。劉女曾向看守所人員說:「他(指劉宗鑫)不是我的親人,我其實並沒有感到難過。」陳女當庭更辯說那是意外,「以為開車之後警察就會放手」。劉宗鑫父親悲痛表示,可以一毛錢都不要拿,只求能夠還兒子公道,懇請法院判處陳女死刑,「殺人償命這只是被害人最卑微的請求」。然而,廢死聯盟剛好於當日晚間在臉書發文重申,反對台灣引入「終身監禁不得假釋」制度,稱無法保證只適用於與死刑相當嚴重的犯罪,還可能擴大適用到非故意殺人案件,如強盜、性犯罪、毒品等,美國即是如此,指這是2000年左右日本學界的擔憂。廢死聯盟表示,2025年的台灣正切面臨這個棘手問題,並指2025年11月在東京反死刑區域會議的空檔,訪問了澳洲、印度與馬來西亞的夥伴,「一開始提到台灣仍保有死刑時,大家不約而同地發出了噓聲,比出了倒讚,這在廢死區域會議的場合並不意外。」廢死聯盟說,各國聽到台灣目前想要推動「終身監禁不得假釋」,氣氛瞬間凝重了起來,強調這就是「慢性的死刑」,「許多參與者在得知台灣正考慮推行此法時,反應都相當驚訝與不解,並紛紛署名表示支持,透過簽名,希望台灣能懸崖勒馬,不要走上這條人權倒退的路。」
檢舉違停反被開單!台中男不滿PO文公審 警方回應了
台中市北區一名男子26日返家時,因不滿住家出入口有車輛違規停放而報警,沒想到警方到場後,除了對違停車輛開單,竟也發現報案人的車輛違停,依法舉發開單,讓男子氣憤不已,拍下整個過程上傳網路,引發網友熱議。據悉,事發在台中市北區文昌東二街,26日下午3時許,一名男子返家時發現家門口有一輛車輛違規停放,於是報警通知台中市第二分局永興派出所前往處理。員警到場後發現,現場一輛違停車輛已占據車道寬度,導致其他車輛必須跨越雙黃線才能通行,影響行車安全,因此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單,可處600元至1200元罰鍰。沒想到,員警進一步巡視周圍時,發現對向車道還有一輛黑色廂型車同樣未緊靠道路右側停放,占用通行空間,因此同時開罰這輛車,而該車正是報案男子所有。男子質疑「剛剛是我報的警,我人就在面前,你們沒有告知就先開單,我車子停在這裡,是要等違停車開走,我才能移走」,認為警方處理方式不近人情,還豎起大拇指嘲諷「警察好厲害」,並拍下整個過程上傳網路。對此,第二分局長鍾承志表示,檢舉違規是維護交通秩序的一環,但用路人本身也應遵守交通規則,不得占用車道或影響其他車輛通行,只要有違規行為,警方都會依法取締,呼籲民眾遵守規定,從自身做起,共同維護交通安全。
為閃違停車輛左切 女騎士慘遭大貨車撞上「右小腿被輾斷肢」
新北市中和區16日發生嚴重車禍,68歲曾姓女子上午11時許,騎乘機車行經景平路時,為閃避違停車輛而向左偏移,卻與36歲蘇姓男子駕駛的大貨車發生擦撞,曾女右小腿遭輾、當場斷肢,緊急送醫後已無生命危險,確切事故原因則仍須釐清。根據監視器畫面,曾女與蘇男同向行駛,2人沿景平路往新店方向直行,由於路邊有違停車輛,曾女為了閃避而稍往左偏,與蘇男發生擦撞,曾女連人帶車摔倒,右腳則被貨車輾過。救護人員趕抵時,曾女意識清醒但身受重傷,其小腿當場斷肢,救護人員連忙將她送往新店慈濟醫院救治,經急救後已無生命危險,蘇男則沒有受傷,僅後車尾保險桿凹陷。警方調查確認雙方酒測值均為0,無飲酒情事,警方針對違停車輛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 條1項第4款舉發,交通分隊則已完成現場圖繪製、事故攝影及交通事故卷宗建檔等作業,確切肇事原因則仍須釐清。
慟!高雄警外出抓車手撞違停貨車殉職 「一生奉獻警職」同仁超不捨
高雄市三民區12日下午發生死亡車禍,新興分局前金分駐所54歲張姓巡佐,查看車手活動路線並調閱監視器,卻在建國三路、市中一路口撞上34歲柳姓男子違停在路邊的貨車,送醫急救後仍宣告不治,其同仁接獲消息悲痛萬分,柳男則被依過失致死罪移送法辦。根據當時畫面,柳男車輛違停路邊且佔用車道,張員騎機車行經時,因不明原因撞上車尾,強烈撞擊力道讓他連人帶車重摔倒地,救護人員趕抵時他已失去意識,送醫急救後仍因傷勢過重宣告不治。張員當時是因公外出,查看車手活動路線並調閱相關影像,卻因車禍殉職讓同仁萬分不捨,警方初步研判是柳男違停車輛,導致張員撞上而發生悲劇,確切事故原因仍待釐清,柳男則被依過失致死罪現行犯移送偵辦。新興分局表示,張員於民國79年畢業從警以來,幾乎年年考績均為甲等,109年時調至本分局服務,表現優異,張巡佐一生奉獻警職,始終以維護社會治安為己任,盡心盡力、不遺餘力,對本次意外事故,分局全體同仁均相當不捨,後續全力協助家屬完成治喪工作。
被開違停暴怒持斧頭砍傷警 嫌犯情緒失控「犯案動機曝光」
台南市一名黃姓女警,昨(6)日晚間在中西區執行違規停車取締勤務時,竟遭一名陳姓男子持斧頭攻擊。事發當下,女警正在崇善路開立紅單,陳男突然從車內取出斧頭,對其連劈數斧,造成其肩背多處受傷,所幸防彈背心擋下大部分攻擊,並無生命危險。如今,犯案動機也曝光了。警方指出,事發時間約在晚間8時30分,崇善路沿線商家林立,是常見的違規停車檢舉熱點。警方接獲110通報後,黃姓女警與同仁趕赴現場取締違停車輛。未料,陳姓男子接過罰單後未發一語,卻突然轉身從車內取出野營斧,對女警猛力揮砍,現場情況相當驚險。根據現場目擊店家描述,陳男年約40多歲,當時沒有任何爭執行為,卻在接單後突然攻擊,令人驚愕。警方與女警反應迅速,立即合力將嫌犯壓制,同時呼叫支援,並將受傷女警送往市立醫院急救,經縫合傷口後無生命危險。根據《自由時報》報導,警方初步調查發現,陳姓男子疑因情緒積壓而爆發。其友人表示,陳男平時有露營習慣,因此車上備有斧頭。他近一個月內曾在同一地點因違停收過兩張罰單,昨晚外出買晚餐再度被開單,可能因此情緒失控,釀成攻擊事件。對此,警方表示,全案目前朝殺人未遂方向偵辦,偵查細節基於偵查不公開原則暫不對外說明,但強調執法人員依法取締交通違規是為維護公共秩序與用路人安全,民眾如對罰單有異議,可循行政申訴管道處理,絕不可以暴力挑戰公權力。
違停車遭臨檢竟成追捕戰 越籍移工揮拳打警被逮
屏東縣東港警分局2日下午接獲報案,指稱東港鎮朝隆路聖堂旁卸貨停車格有違規停車情形,警方立即派員前往處理,卻意外引發一場驚險追捕行動。事發時間約下午4時30分,東濱派出所員警抵達現場,發現1輛自小客車違規停放,隨即上前盤查,未料車內乘客見警察接近,神色驚慌,竟立刻分頭拔腿狂奔,2名員警迅速追捕,過程中1名越南籍逃逸移工情急之下,竟對員警揮拳攻擊,造成員警出現頭暈與胸悶症狀,隨後送往輔英醫院治療,目前住院觀察中,所幸沒有大礙。警方追捕過程中,還在附近排水溝內發現另1名躲藏的越南移工,2人均為逾期居留的逃逸外籍移工,警方將2人押解移民署屏東專勤隊,並將攻擊員警者依《妨害公務罪》函送屏東地檢署偵辦;此外,警方也持續追緝其他在逃的3名移工,誓言全數查緝到案。東港警分局長高志正呼籲,警方將持續強力掃蕩非法外勞及可疑治安案件,並提醒民眾若發現社區內有不法情事,應立即撥打110報案,共同維護社會治安,打造安全居住環境。
新北9月起試辦「拖吊前廣播」1年 行人安全地點除外
「拖吊前廣播」每日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7時的2個時段,目的是提醒與輔助措施,並非執法必要程序。(圖/新北市交通局提供)新北市交通局今年與拖吊業者重新簽訂合約,規定拖吊車全面安裝廣播設備,並在拖吊作業前廣播提醒,「拖吊前廣播」這項新措施將自2025年9月起試辦1年。交通局說,「拖吊前廣播」每日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7時的2個時段,目的是提醒與輔助措施,並非執法必要程序,但學校、醫院周邊10公尺內則不廣播立即拖吊。交通局停車營運科長許芫綺表示,新北市現行拖吊作業無需鳴笛或廣播,考量增設廣播機制是希望藉由民眾主動配合加速排除違停;為避免干擾周邊住戶作息,並兼顧安全與秩序,「拖吊前廣播」作業時間僅容許每日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7時的2個時段。許芫綺說,當警方發現車主有違停事實,即開單告發,並以國、台語各廣播1次,通知車主移車,2輪廣播結束,車主未現身移車,則立即拖吊,但若車主及時出現,僅開單不拖吊。交通局說,凡攸關行人安全地點,於鄰近學校、圖書館、醫療機構以及人行道、行人穿越道,以及公車停靠區前、後10公尺、併排停車或交叉路口10公尺內違停車輛,則一律不廣播立即拖吊。交通局提醒,「拖吊前廣播」是提醒與輔助措施,並非執法必要程序,違規停車舉發及拖吊,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理條例》第56條規定辦理,試辦期間會持續蒐集各方意見,力求在減少違停、維護交通順暢與民眾權益間取得最佳平衡;廣播後,也再次呼籲避免愛車被拖吊,最好還是遵守交通規則,不要違規停車。徐姓民眾認為,違停熱區並非附近的停車場車位不足,而是自私的民眾貪圖方便,寧願違停卻不願付費停車,反而造成他人不便,所以非常支持違停拖吊政策。
私繪紅線塗銷未同步 違停罰單誤開高達475張
車輛停放路邊紅線屬違規,台北市議員侯漢廷發現,市府在接獲「私繪紅線」通報後塗銷紅線,卻未將資訊與罰單同步,造成2年來共開出475張私繪紅線罰單,民眾甚至只能被動提出申訴,他建議市府應建立塗銷清冊及核查機制。北市交工處回應,未來塗銷私繪紅線時,會同步發文通知警方,避免誤開罰單。侯漢廷日前接獲民眾陳情,車輛停放於私繪紅線挨罰,但市府不應以他人私繪標線的違規行為懲罰車主,違反比例原則與程序正義。他調閱資料發現,台北市2023年6月至2025年6月塗銷37處私繪紅線,在所涉私繪地點共開出475張罰單,僅有9人申訴,其中4件罰單涉及私繪紅線疑義遭撤銷,另5件不屬私繪地點或私繪紅黃線問題未撤單,顯示民眾可能在不知情下無辜吞下罰單。侯漢廷表示,員警看見紅線違停車輛即開單,缺乏即時查證標線合法性的工具,交工處也只有在接獲通報後派員塗銷,但塗銷紀錄未與執法單位連動,導致資訊未即時更正,構成執法缺失。他建議,交工處應建立塗銷清冊與主動通報機制,只要塗銷私繪紅線就主動發公文給北市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作為執法依據,同時對外公告清冊方便民眾自行查詢與申訴。此外,交通大隊收到清冊後,必須主動比對地點於「塗銷前特定期間內」違規停車舉發案件,若經查是因私繪紅線開單,應主動撤銷罰單並發文通知民眾,而非被動等待民眾申訴。交工處工程隊長王耀鐸回應,無法主動發現何處有私繪紅線,通報者通常是住戶,交工處經查會回覆結果,未來塗銷私繪紅線時將一併發文給警方,避免誤開罰單。交通大隊執法組長黃建盛說,收到私繪紅線清冊後,會依規定撤銷罰單,私繪標線者若被蒐證舉發,屬實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交工處長張建華表示,對於可能誤開的違停私繪紅線罰單,將邀交通大隊研議因應作為,例如公告37處已塗銷地點,供民眾查詢、主動申訴,或將37處名單提供交通大隊,由警方清查撤單。
台南「交通助理員」抓違停 警員陪同下執勤首日開單19件
台南市為改善違規停車問題試辦「交通助理員」制度,聘用18名助理員分布市區6個警分局,主要負責違停開單,成為南台灣首座試辦城市,5日在警員陪同下上線執勤,首日共開出19張罰單。但有民眾不滿、手持罰單到警局理論,助理員則強調,並非找民眾麻煩,開單將以真正影響交通的違停為主。台灣去年6月底修法限縮民眾交通檢舉項目,台南市去年上半年民眾檢舉路邊違停案件達2378件,下半年修法限縮檢舉後,民眾只能檢舉併排等其他項目,開單數量驟降至922件。有市議員建議市警局,比照台北、新北與台中等地導入「交通助理員」制度。交通助理員經1周警局見習,5日上線執勤,每天上班8小時,薪資待遇每月3萬8948元。警方表示,交通助理員主要工作為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開單告發路邊違停車輛,另協助交通整理與交通疏導等工作,維持市區交通秩序。許多助理員對轄區路段仍不熟悉,還在摸索違停定義,18名交通助理員穿起制服背心,在警員陪同下,首日共開出19張罰單,立刻有民眾到警局質問。鄭姓助理員表示,警方曾教導開單遇上民眾爭論的應對方式,其實自己也不想得罪人,只針對影響交通的違停車輛開單。基層警員擔心助理員並非正式警察,2個月後獨立作業恐與民發生衝突,到時仍需警員到場。
拖吊車一個操作失誤 巷弄內12輛機車遭撞
新北市板橋區本月2日下午3時許1輛拖吊車在中山路二段巷內執行違停拖吊,拖吊車駕駛張姓男子將違停車輛裝上輔助輪,準備拖離現場時,疑似操作不當,導致拖吊車偏向右側路面,撞及路旁停放的12輛機車。海山警分局依規定派員到場完成拍照及測繪,並調閱路口監視器影像,另對張姓駕駛實施酒測,查無酒駕情事。事後肇事拖吊車所屬華江拖吊場洪姓主任到場了解情況,針對相關的車損及賠償事宜,表示將由拖吊場負責協調處理。
花蓮市人行道改善工程未完工遭違停 壓縮車道寬度引民怨
花蓮市多處人行道進行改善工程,其中花蓮高商前中山路人行道尚未完工,卻屢遭駕駛人把車輛開上人行道,占用行人空間,民眾將違停照片發到網路社群,不少網友直言「民眾素質要跟上!」市公所近日到場會勘要求修正改善,不過,人行道「拓寬」後,壓縮車道寬度,也引發討論。花蓮市多條道路人行道改善工程陸續動工,其中中山路花蓮高商前人行道工程去年7月動工,目前進度達8成,該路段部分住戶騎樓高程過低,為避免低於人行道產生約10公分落差,可能出現積淹水問題,施工單位改採場鑄路緣石,讓人行道路面與騎樓持平,也維持人行道路面坡度平坦,讓嬰兒車與輪椅族都能暢通。不過,人行道結構體完成後,卻出現不少違停車輛,屢次開上人行道,占用人行空間,鄰近居民多次目睹違停亂象,憤而將照片貼到網路社群,警方則說,工程尚未施工完畢,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取締尚有爭議。花蓮高商周邊人行道改善工程近期有民眾反映,頻繁有車輛違規停放於未施工完畢的人行道上。(花蓮市公所提供/王志偉花蓮傳真)市公所建設課長徐國城表示,已先請施工單位放置三角錐加強管制,完工後考慮在路口處設置車擋,以防範再有相關情事發生;針對其餘積水、排水設施、路緣尖銳等缺失,公所會逐一要求施工廠商進行調整。另外,民眾反映停車位變少問題,徐國城表示,公所將會同縣政府交通科進行研商,重新規劃汽、機車車位配置,讓完工後的車格與原有數量保持一致。市區人行道「變寬」,陸續施工啟用,不少民眾都說好走很多,走起來很安心,不過市區車道寬度並不寬,也因此「壓縮」車輛與機車騎士通行空間,引發討論,市公所與警方則表示將加強宣導。
車禍困車底!70歲女騎士自行爬出送醫 隔天卻不治亡
嘉義市興業東路10日上午發生一起休旅車與機車撞擊事故,70歲林姓機車女慘被壓在車底下,有熱心民眾見狀,開來堆高機架高休旅車,當時林姓婦人雖驚魂未定,仍自行爬出脫困,沒想到當時僅外表有多處擦傷的婦人,隔天中午卻宣告不治,因事發現場旁有1輛違規停放的自小客車,警方正釐清是否和車禍發生有關。熱血司機見狀,主動加入救援行列,出動堆高機將休旅車架高。(圖/取自湖內分隊臉書/中國時報呂妍庭嘉義傳真)林姓婦人當時受困休旅車下,車子架高後,婦人自行爬出。(圖/取自湖內分隊臉書/中國時報呂妍庭嘉義傳真)嘉義市消防局表示,當天湖內分隊救護車執行救護勤務返隊途中,行經興業東路看見一輛休旅車與機車碰撞,女騎士被壓在車底動彈不得,當下消防人員立刻下車處理,並通報救助器材車前來支援。正值危急時刻,一輛載著堆高機的拖板車恰巧經過,熱血司機見狀,主動加入救援行列,出動堆高機將休旅車架高,受傷林姓婦人在大家搶救下,順利爬出脫困,當時意識清楚,還能站起來,由消防員攙扶坐到擔架上,送往嘉義基督教醫院治療。嘉義市警察局交通隊今(13日)表示,43歲許姓女子駕駛自小客車10日上午10點39分左右,由吳鳳南路左轉興業東路時,與騎機車沿興業東路往東方向的70歲林姓婦人發生碰撞,林女一度受困休旅車下,身體多處擦傷、意識清楚,脫困後送醫治療,雙方當事人經酒測均無飲酒情事,不料,11日中午12點11分傳出林女宣告不治。檢警昨(12日)相驗,初步研判林婦因腹腔嚴重出血致命,因事發現場旁有1輛違規停車的自小客車,警方將調查林婦是否為閃避違停車輛而發生車禍,進一步釐清發生車禍的因果關係,目前已將違停的車主林姓男子列為關係人,並通知到案說明。
網紅Cheap質疑南市第一警分局長遭關說施壓 議員搬當事人車禍影片自證清白
針對網紅Cheap指涉,台南第一警分局長被市議員陳皇宇關說,要求將無辜民眾列入車禍筆錄,員警拒絕卻遭記申誡一事。陳皇宇今(7)日上午在市議會開記者會,並以行車紀錄器影片為證據還原真相。他強調,當時只是為民眾爭取原本的權益,一切依法行事。陳皇宇表示,女大生稱自己發生車禍後已先到警局做筆錄,回家又檢視機車行車紀錄器,發現有拍到事故經過,因此向承辦員警申請補充筆錄內容,並附上行車紀錄器影片,豈料被該承辦員警多次拒絕。身為議員的他才在3月初接獲當事人陳情後跟一分局詢問,女大生是否可補充筆錄內容並請分局協助。陳皇宇強調,他的主要目的僅是希望,第一分局的承辦員警重視民眾的權益,況且女大生是想維護自身的權益,並將行車紀錄器的內容增加進筆錄中。另對起車禍事故的肇責,女大生也已申請由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定奪,對該負責的部分絕不逃避,而非網路上所指,女大生是因為撞到名車無法賠償,才找無辜車主索賠。第一分局分局長章振國回應,分局絕對支持基層員警公事公辦,但此案原由是女大生據行車記錄器影像,主張前方違停車輛駕駛也應製作筆錄,並強調「這是她的權益」,被二度拒絕時,協辦的員警並在第一時間回應不恰當言詞,督察組才會記申誡。陳皇宇也說,他只是為民眾爭取應有的權益,才會跟第一分局瞭解情事,但承辦員警卻多次拒絕,並用不適當的言語回覆女大生,已造成當事人身心壓力。陳皇宇強調,一切尊重警方的行政流程、依法行事,若有行政違失情事也絕不寬貸。據了解,網紅Cheap此前在臉書發文直指,台南市警一分局有員警,因為拒絕一名18歲女大生有意將車禍案中「無辜車輛」列入筆錄,遭台南市議員陳皇宇關說施壓,導致該員警被記申誡處分,Cheap也對此開酸「台南第一分局又被關說了」。據Cheap了解,此起車禍源自一名女大生2月22日騎機車行經台南市東區崇善路的機慢車道時,看見前方有車輛要進入驗車廠,而她左切閃避時未注意後方來車,不慎與BMW轎車擦撞。在檢視行車紀錄器後,女大生認為,肇因源自前方客車無故停車,要求警方將該車列入筆錄,但承辦員警調閱監視器後,判定該車並無涉及事故,因此2度拒絕女方及其家屬的請求。後來女大生家屬向議員陳皇宇關說,一分局長在被陳皇宇施壓後,要求員警「配合辦案」但遭拒絕,最終員警也遭記申誡處分。Cheap事後痛批,一名依法辦事的員警,只因為有人想走特權,還有人想要選票而被犧牲,也讓Cheap直言「如果每一次都選擇沈默,那麼下次被踐踏的可能就是你、是我,是每一個想要做對的事的人」。不過針對Cheap的言論,陳皇宇否認關說施壓,他也主張,員警不是車禍鑑定單位,「為何不能讓當事人補述意見?」第一分局長章振國並指,議員確實有到分局了解案情,但從頭到尾皆未與該名員警有過接觸,因此否認施壓情節。第一分局督察組也出面回應,該員警遭申誡處分,主要原因包括服務態度不佳,並於3月時為女大生製作第二次筆錄時,向對方及其父親出言不遜,又稱「找議員來施壓我就要聽嗎」等話,已損及警譽,同時違反受理案件時,應受理民眾補充意見的相關規定。
眼神空洞險嚇尿!違停遭新莊警攔查 車內搜出毒品、改造槍
新莊警分局光華派出所員警25日上午9時許執行巡邏勤務時,攔查一違停車輛,上前發現43歲駕駛王男眼神空洞、神情緊張,下秒就看見一旁有依托咪酯毒煙彈,立即附帶搜索起獲改造手槍,立即將其逮捕送辦。 據了解,王男載著35歲梁男、42歲鍾女在四維路212巷一帶違停並在車上聊天,警方上前盤查發現王男神情恍惚,並在副駕看到不明煙彈,隨即喝令3人下車進行附帶搜索。 駕駛王男身上再查獲托咪酯煙彈1顆、依托咪酯煙彈油1罐。員警見王男眼神持續飄移,看似焦慮,並附帶搜索該部自小客車,在駕駛座下方後背包內查扣改造手槍1把、9MM子彈2顆。 警方立即將其逮捕帶返警局,詢後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至於王嫌是否涉及毒駕,員警已先製作觀察紀錄表,待王嫌尿液檢體檢驗報告確定後,再行通知函送辦理。
大麻加海洛因加安非他命 男帶3毒開贓車上路見警想跑遭壓制
新北市汐止區25日凌晨查獲贓車,46歲陳姓男子駕駛失竊車上路,行經樟樹二路時遭巡邏員警發現並攔下,陳男起初佯裝配合,卻趁隙狂奔試圖逃逸,警方則將他壓制逮捕,並在其身上搜出大麻、安非他命、搖頭丸等毒品,訊後被依竊盜、毒品罪嫌偵辦。25日凌晨1時許,汐止分局社后派出所員警巡邏行經樟樹二路時,發現路邊有輛違停車輛,查詢後發現該車竟遭通報失竊,於是盤查陳姓駕駛,並要求他下車受檢。而陳男起初佯裝配合,卻趁隙狂奔試圖逃逸,警方見狀連忙追上並將他壓制,陳男還激烈反抗,大喊「我的手錶」引來路人目光,被趕到的支援警力逮捕,並依竊盜現行犯送辦。警方在陳男身上查獲大麻2.21公克、搖頭丸18.89公克、安非他命17.79公克,訊後依竊盜、毒品和公共危險等罪嫌將陳男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
雲科大之亂1/日料店貼單違停車輛竟遭洗負評 學生瘋狂報復他花3年證清白
雲林縣斗六市某間日本料理店2022年7月,因私人停車場糾紛槓上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學生一度鬧上新聞版面,當時盧姓同學欲前往隔壁早餐店用餐,卻將汽車停在日料店停車場,遭店家張貼通知單提醒,怎料事後店家的商家評論,竟出現26則一星負評,林姓負責人不滿店家聲譽受損,蒐證後對造謠者提告,事後卻反被對方提告且收到衛生、消防等單位一連串檢舉,歷經近3年的奔波後證明店家並無不法,林姓負責人也現身訴說一路來的無奈。回顧整起事件,盧姓學生2022年4月8日到日料店附近店家用餐,卻將汽車停入日本料理店的專屬停車場,遭到貼單提醒表示只給用餐顧客停放,學生竟說:「借停一下又不會怎樣、我雲科很多學生、不給停我就號召同學一起給你負評!」盧男果然「說到做到」,將此事放上雲科大臉書社團並引發迴響,同校的黃姓學生號召其他同學,於4月13日到4月20日及6月20日留言抵制,李同學則是在4月14日留負評,店家頁面在短時間內共出現26個一星評論。雲科大學生遭貼單提醒後將事發經過發上網,商家評論在短時間內湧入大量1星評論。(圖/翻攝畫面)在一連串的負評洗禮後,林男認為學生舉動已嚴重影響到商家聲譽,因而對當事車主盧男提告進入私人土地,及控訴造謠的黃男、李男妨害名譽,事件卻越演越烈。「曾經10幾個年輕人衝進來,直接拍桌。」林男無奈表示,在訴訟期間,亂停現象卻是越發猖獗,即使停車場外已明顯公告僅給用餐顧客使用,卻還是經常出現非客人占用停車位情況,「30次搞不好都有了」。林男回憶,曾有民眾在自家停車場拿著通知單憤怒衝進店內,拍桌要老闆出來當面對質,民眾聲稱只是要去隔壁買早餐,「停一下又不會怎樣」,林男當下也明確告知停車位僅提供店內顧客使用,對方不予理會持續在店內咆嘯,最後是林男報警請員警到場協助才結束這場鬧劇。而林男提告想保護自身權益,妨害名譽部分卻因沒有犯意及言論自由等因素以不起訴告終,黃男卻不善罷干休,他表示林男在臉書社團上的指控已貶損其名譽及社會評價,對其提告公然污辱及加重誹謗罪,雲林地檢署則認定林男針對先前訴訟之評論非抽象謾罵,屬於個人意見表達,經查後亦無證據指出林男有其他犯行,最終因罪嫌不足獲不起訴處分。日料店林姓業者對造謠者提告後遭反咬,歷經3年多訴訟曬出所有不起訴證明證明清白。(圖/黃威彬攝)「一直咬著我們不放。」林男表示,對方提告失敗後仍不死心,黃男不服雲林地檢署判決,於2024年3月向臺灣高等檢察署臺南檢察分署聲請再議,檢方判定林男是將親身經歷進行主觀上的評論,其中聲明或警告內容,出發點是為了維護店家商譽,尚在言論自由範疇內,並非有意要詆毀黃男名譽,最終因無再議理由,予以駁回處分。黃男聲請再議被駁回後還是不罷休,這次竟遠赴台北市大安分局提告,內容同樣為上述妨礙名譽案件,案件從台北地檢署轉到雲林地檢,檢察官根據過去不起訴判決足認被告罪嫌不足,未傳喚他到庭表達意見,依刑事訴訟法第252條第5、10款為依據予以不起訴處份。停車場風波一度鬧得火熱,網路上風向一面倒向店家。(圖/翻攝畫面)「我們也不是任人欺負。」林男氣憤表示,他不知道自己到底是做錯什麼,要招來這樣針對,更認為不該就這樣隱忍,被黃男反咬提告妨礙名譽不起訴後,於2024年7月10日對其提出誣告,目前尚未開庭,希望能訴諸法律來捍衛自身權益。
日料店貼單違停車輛被洗負評 遭學生反咬提告3年
雲林縣斗六市某間日本料理店2022年7月,因私人停車場糾紛槓上國立雲林科技大學的學生一度鬧上新聞版面,當時盧姓同學欲前往隔壁早餐店用餐,卻將汽車停在日料店租用之停車場,遭店家張貼通知單提醒,怎料事後店家的商家評論,竟出現26則一星負評,負責人林男不滿店家聲譽受損,蒐證後對造謠者提告,事後卻反被對方提告且收到衛生、消防等單位一連串檢舉,歷經近3年的奔波後證明店家並無不法,林姓負責人也現身訴說一路來的無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