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公職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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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議會正副議長賄選案 檢方起訴書提到「他」 黃偉哲說:我不清楚這事
台南市議會正副議長賄選案,台南地檢今天偵結,包括議長邱莉莉、副議長林志展等10人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罷法、暴力等案件提起公訴,檢方起訴書中提到,賄選案操盤手、民進黨前中執委郭再欽了為遊說國民黨市議員李鎮國票投邱莉莉,曾以台南市長黃偉哲為名「掛保證」,黃偉哲面對媒體詢問,似乎有些錯愕,表示「我不清楚這件事」。檢方起訴書提到,郭再欽等人為爭取李鎮國支持,議長票投邱莉莉、副議長票投李文俊,向他提出兩項保證,其一是由邱莉莉、林志展與李鎮國會面保證,另外一個則是由台南市長黃偉哲出面保證,媒體針對此部分向黃偉哲求證,他說不清楚這件事,且對於正副議長一案,尊重檢方決定,當事人則尋求司法途徑,在法院主張論點,最重要的是保障議事運作不受影響,維護市民最大權益。起訴書中說,郭再欽對李鎮國做出兩項保證,包括請黃偉哲與李鎮國及其妻高玫仙見面,由黃偉哲出面保證李鎮國議長票投邱莉莉,副議長票投李文俊,其次是邱莉莉、林志展與李鎮國、高玫仙會面,保證議長票投邱莉莉,民進黨議員把副議長票投李文俊,確認會面時間後將由黃怡萍與高玫仙聯繫,但直到鄭正副議長選舉前都未實現。檢方起訴書中還提到,無黨籍市議員黃麗對李鎮國說,「郭董(郭再欽)認識很多建商,你如果要買,郭董可以幫你跟建商談打折」,郭再欽也說,如果李鎮國、高玫仙想購買皇龍建設、台邦建設房子,可以幫忙取得8折價,假設李鎮國因議長票投邱莉莉,遭開除國民黨黨籍,4年後若以無黨籍身分參選議員,郭再欽也會全力支持及贊助經費,如李落選,也會支付4年議員薪資(包含月薪12萬元、年終金額及車馬費補助)。
每票1000元 高雄某區長候選人涉賄選
11月26日就是投票日,橋頭地檢署日前大規模搜索高雄市某偏鄉,共通知45名涉案人到案說明。經查,張姓男區長候選人涉嫌以每票1000元新台幣代價向民眾買票,另賴姓男市議員候選人以每票3000元買票,兩人與各自的樁腳有勾串共犯之虞,橋檢均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橋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謝長夏與檢察官周韋志、嚴維德等人於11月23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高雄市六龜、旗山警分局,以及橋檢查賄專責隊偵辦區長候選人張男與市議員候選人賴男的買票案。經執行搜索候選人競選總部及住處等地後,共通知相關涉案人計45人到案。檢方訊後認為,張男涉嫌以每票1000元向顏姓選民等人要求投票支持,其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共犯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張男、蔡姓樁腳、顏姓選民;至於賴男則以每票3000元向高姓選民等人買票,檢方訊後認為賴男的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共犯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賴男、競選辦公室的潘姓幹部,以及張姓等4名選民。另外,橋檢於今年10月26日偵辦高雄市美濃區陳姓里長候選人違反公職人員選罷法,檢方查出候選人涉嫌以價值超過500元的茶葉禮盒向選民買票,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但橋院審理後,諭知以10萬元交保。經檢方提出抗告,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審理後撤銷原裁定,發回橋頭地院,橋院於11月23日開庭審理後裁定准予羈押禁見。
和罷韓志工起爭執 里長謝振城等3人嗆「開車撞你」遭判刑
高雄市罷韓團體於2020年2月間在內門紫竹寺擺攤連署時,遭到內門區瑞山里里長謝振城等3人恐嚇要開車撞他們,案經檢方起訴,橋頭地院13日宣判,法官依妨害他人為罷免案之連署罪,判被告謝振城4個月徒刑,另謝雅雯、那崴翔各判3個月徒刑,均可易科罰金,皆褫奪公權1年。2020年2月12日下午3時,罷韓陳姓志工等人在內門紫竹寺擺攤簽連署書時,里長謝振城及其胞姐謝雅雯與司機那崴翔等3人獲悉後,開車前往關切,要求不得在該處連署。陳姓、楊姓志工等人,於是把連署站遷移該路轉角處,仍引發謝等人不滿,涉嫌出言恫稱:「我出三聲,沒有移開,我馬上開車撞你,我沒有騙你」、「你們看可以去那邊死較不會臭,可以嗎?不要來我們內門蹧蹋人,可以嗎?我們開車過來,這是我們的路」、「車移過來,不要讓他停」等語。謝並指示那崴翔駕駛自小客車持續逼近連署站設置地點,並按鳴喇叭威嚇陳等人,致使陳等人心生畏懼,報警訴請偵辦。橋頭地院審理後,法官審酌選舉、罷免制度均為民主政治之重要基石,被告謝振城等人僅因政治立場不同,竟以脅迫手段妨害陳等人徵求罷免連署的法定權利,依違反公職人員選罷法中妨害他人為罷免案之連署罪分別判處3人4月、3月徒刑,其中謝振城因於本案犯罪參與程度最高,故處較重刑責,均可易科罰金。
稱罷韓划算能省1200億 高市府擬告苦苓
代表國民黨角逐總統敗選的高雄市長韓國瑜回歸市政,也同時面臨罷韓危機。根據高市府預估,罷韓活動約需花費8000多萬元,連媒體人苦苓都在臉書上宣稱,韓上任一年,高雄市政府負債已接近400億,而且一事無成,若韓國瑜任滿可能負債高達1600億,對比若花8000萬罷免韓國瑜「太划得來了」。此番言論引發高雄副市長葉匡時不滿,回嗆是抹黑,要求苦苓公開道歉,否則將提告。苦苓在臉書貼文指,韓國瑜上任一年,高雄市政府負債已接近400億,而且一事無成;如果照這樣下去,韓國瑜任滿可能負債高達1600億,「花8000萬罷免他,太划得來了!」,苦苓稍後並在網路媒體上撰文,指罷免雖連同補選市長改選經費預估將多花2億,但苦苓卻認為是省下1200億。葉匡時今日凌晨在臉書回嗆苦苓,指苦苓是他在台大唸書時的學長,當時他常常似懂非懂地讀他寫的詩,也有一份崇拜,但沒想到今天會淪落到要靠黑韓找存在感,可悲。葉匡時指出,自韓國瑜上任,即秉持積極開源節流的原則要求各局處辦理,執政一年,108年之決算金額之歲差短僅舉債14億多,比原先編列預算要舉債65.46億,少了50億左右,何來1200億之數值?不知苦苓所本為何。葉匡時說,他不解這種無根據的詆毁高市府、抹黑韓市長,因此代表市府提出要求,請苦苓立即公開澄清道歉,否則將提告,絕不寬貸。葉匡時也提到,陳菊任內很多重大建設,如衛武營藝術中心、海洋流行音樂中心、旅運大樓等,都是中央全額補助,高雄市並未出資,因此不能以此來合理化民進黨在高雄執政時債務大幅增加的事實。他強調,苦苓要替民進黨擦脂抹粉,也請先做點功課。最後,葉匡時再次重申,他在這裡代表市府要求苦苓立即公開澄清道歉,否則將提告,絕不寬貸。但對於葉匡時警告,苦苓顯然不以為意,他在臉書上說明引用數據的來源,並且說該數據在網路上出現已久,高市府從未澄清反駁,四年任滿可能達到1600億負債」是合理推斷「無任何不妥,可受社會公評。」,苦苓還痛批,高雄市政府財政局,意圖以「財政困難」,影響高雄市民反對罷免,「意圖使罷免不成」,違反公職人員選罷法之嫌,罷韓團體應向檢警單位提出檢舉,監察院也應分案調查。
總統大選投票日 選票遭攜出、撕毀違法事件紛傳
今天是總統大選投票日,今(11)日上午9時開始,雙北地區就陸續傳出有民眾將選票攜出場,被選務人員發現上前攔阻,違反公職人員選罷法第108條第1項,目前皆已帶回派出所偵辦。根據了解,今(11)日上午9時28分,北市興雅國中1名48歲陳姓女子未將總統票投入投票箱,逕自放入口袋走出投票所,選務人員察覺後上前攔下陳女,果真從口袋發現總統選票;陳女供稱,因不想投總統票,才會將選票攜出場,目前已帶回福德所偵辦。此外,新北市板橋也傳出類似案件,1名陳姓男子上午8時50分前往文聖國小投票時,於民治街攤位上,發現1張政黨票,陳男投票結束後,立即撥打110報案,鑑識小組已到場採證,將調閱監視器追查嫌疑人。除攜選票出場違法事件外,雲林縣麥寮鄉麥寮國小投開票所,上午10時許發生民眾撕毀選票情事,該名民眾疑似有喝酒,不知何故將手中政黨票選票撕毀,已由選務人員交由警方帶回偵訊。選委會表示,根據選罷法,每張票都要得投進票匭,若是撕毀選票可處5000到5萬元罰鍰,若將選票攜出投開票所,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是1萬5000元以下罰金。
總統大選地下賭盤 「阿嬤級」賭場1百塊可下注
桃園市警方13日傍晚,查獲以林姓婦人為首的職業賭場,該賭場以總統選舉結果接受下注,賭客多為上了年紀的阿公阿嬤,甚至連1百塊都接受下注,警方在現場起出賭資2萬8千餘元,將林婦等人依違反公職人員選罷法與賭博罪罪嫌偵辦。警方表示,日前根據線報,龍潭觀光大池公園一處老人聚會場所,疑有婦女常態性經營流動地下簽賭站違法聚賭,還提供老人簽賭,警方埋伏下,一舉查獲地下簽賭站的組頭53歲林姓婦人、49歲曾姓婦人與賭客共計6人,現場起出手機、簽單、賭資2萬8千6百元與點鈔機等證物。林姓婦人供稱,從上週起接受不特定賭客下注簽賭總統大選,以1:2賠率提供賭客下注,她們接受賭客簽注後再向大盤提供相關下注情形,不過賭客都是老人家,下注多為百元至千元不等,警方正積極溯源並向上追查幕後中、大盤組頭與清查簽注賭客,以了解投注情形。
為爭連任嗆堂叔「乎你死」 員林市里長遭判當選無效 二審推翻判決
彰化縣員林市南東里長黃家富,去年競選里長時,對另一名對手同時也是叔姪的黃俊黨出言恐嚇「我要乎你死」等語,近日遭彰化地院一審判決,違反公職人員選罷法第120條,當選無效,仍可上訴。2020年4月經二審言詞辯論後,二審法院廢棄原判決,黃家富當選有效。去年黃家富競選南東里里長時,為取得第三度連任,於投票日前5天,疑似在喝了點酒後,再加上長年不睦的宿怨,獨自騎車前往另一名競爭對手,同時也是他堂叔的黃俊黨家中嗆聲,出言恐嚇「我要乎你死」、「輸贏喔」等語,使黃俊黨不敢從事競選活動,最後輸給黃家富的807票落選。據判決書指出,黃俊黨因不甘暴力威脅,對黃家富提出恐嚇與違反選罷法罪嫌等告訴,但黃家富辯稱,因黃俊黨對外造謠他曾在黃俊黨生母過世時,去靈堂掀桌,企圖使他落選,當天才去找他理論,但雙方相談未歡,才會起爭執出言不遜,雖有情緒性言論,但並不是妨害競選,且理論後的當天下午,黃俊黨仍出門掃街拜票,可見並未妨害競選。彰化地院一審判決出爐,認定黃家富違反選罷法第120條第1項第2款規定,當選無效,仍可上訴,彰化縣選委會表示,目前尚未接獲判決書,若當選無效訴訟經二審判決確定時,自判決確定之日起將解除其里長職務,若任期尚未過半,則會依法辦理補選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