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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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建養生館「假按摩真性交」被查多次仍繼續開 市府震怒怪手進場直接拆
新北市中和區某間違建養生館,以按摩名義掩護性交易,在2024年和2025年曾3度被警方查獲,但業者不知悔改、繼續經營,新北市府則震怒,近日指派拆除大隊進場,由怪手直接拆除「斷根」,展現市府整治色情場所之決心。中和警方表示,為有效打擊妨害風化不法行為,於2024年及2025年三度查獲位於中和區某違建養生館暗藏色情交易行為,該場所假藉按摩名義實施性交易,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及刑法妨害風化相關規定。針對該業者多次累犯且無悔意行為,中和警分局除依法偵辦外,因該場所屢勸不聽,持續違法經營,經市府公安稽查小組主席裁示,依法列入強制拆除案件。新北市府於近日指派市府拆除大隊進場執行,出動怪手拆除建築,強勢「斷根」避免該養生館又死灰復燃,以維護公共安全與社會秩序,展現市府整治色情場所之決心。中和警分局長陳宇桓表示,警方將持續加強轄內各類特種行業查察,對於違法營業及妨害風化行為,絕不寬貸,並將與市府相關單位密切合作,落實「斷根不法、還地於民」的決心,並呼籲業者切勿心存僥倖,以合法經營為原則,共同維護良好社會風氣。
恆春「33背包客棧」老闆涉猥褻外籍女學生 遭縣府斷水斷電強勢開罰
屏東縣恆春鎮「33背包客棧」近日爆出驚人醜聞,不僅長期違法經營,業者更涉嫌於10月24日凌晨對入住的外籍女學生進行猥褻行為,震驚地方與旅宿業界。屏東縣政府交通旅遊處獲報後,於當日下午3時10分派員到場稽查,確認該民宿非法經營3間房間,立即依《發展觀光條例》第25條第2項及第55條第5、7項規定,勒令停止營業並開出罰單。縣府強調,若業者持續違法,將不排除採取斷水斷電等強制措施,徹底終止營運。據了解,該「33背包客棧」早在過去就曾2度因未登記經營被查獲,但業者屢罰不改、惡行再犯。此次事件更涉及刑事案件,3名國際交換女學生入住4人房時,其中1人凌晨驚覺老闆對其棉被作出猥褻舉動,嚇得當場報警。恆春警方已介入調查,現場採集的液體證物已送交DNA鑑定,並依《刑法》公然猥褻罪及《性騷擾防治法》追究刑責。屏東縣政府指出,非法民宿未經合法登記,往往缺乏消防、保險及安全管理措施,極易引發治安與糾紛風險。根據統計,去年縣內共查獲167間非法民宿,多集中於恆春半島。為遏止亂象,縣府將針對違規情節重大者公開業者資訊,每季於官網公告名稱、地址及負責人姓名,以加強嚇阻效果。縣府呼籲旅客,出遊前應透過交通部觀光署「旅宿網」查詢合法旅宿,確保住宿品質與人身安全。同時重申,國旅形象不容再被非法業者破壞,未來將持續加強聯合稽查與重罰措施,以維護觀光秩序與旅客權益。
尼泊爾強力管控社交媒體 逾20平台遭封禁引發用戶不滿
尼泊爾政府於本週四宣布立即封鎖所有未在當地註冊的社交媒體平台,涉及 Facebook、Instagram、YouTube、X(前 Twitter)等超過20家熱門平台,引發社會震動與權利焦慮。《加德滿都郵報》(The Kathmandu Post)報導,依據尼泊爾內政部門頒布的《2023年社交媒體使用管理指令》,所有營運於尼泊爾的社交平台必須在國內完成登記,設立聯絡窗口。未於法定期限內完成註冊者,將被視為違法經營,即日起予以封鎖。此舉也回應了尼泊爾最高法院日前裁定,社交平台必須履行合法註冊並接受監管的要求。報導指出,當地電信監管機構已要求 ISP(網路服務供應商)自週四午夜起執行封鎖措施,迄週五已有 Facebook、Instagram、WhatsApp、X 等平台無法在尼泊爾境內使用。目前少數平台如 TikTok、Viber、WeTalk、Nimbuzz、Popo Live等已完成註冊並未受影響,Telegram等正在辦理中。不過,尼泊爾政府決策迅速引發巨大爭議。資深媒體人及公民團體譴責此舉是倒退,恐傷害新聞自由與公民言論權利同時,小商家與創作者亦憂心這將對營運造成重擊,尤其臨近節慶銷售旺季。例如,一位透過Facebook銷售產品的業者強調「平台中斷意味生計可能毀於一旦」。尼泊爾通訊部長古蘭格(Prithvi Subba Gurung)表示,政府已多次透過外交渠道與平台接洽但無結果,因此別無選擇必須封鎖。但政府並非想永久關閉,平台只要依法登記,即可恢復服務。同時,一項社交媒體管理法案已提交國會審議,旨在透過立法保障平台運營的透明與問責,但批評者質疑其可能成為言論審查工具。另一方面,數位權利組織指出,封鎖措施短視,還可能構成侵犯憲法保障的數位空間;相關權益專家也呼籲,應透過立法(非行政命令)作為規範社交媒體的基礎,並參考印度等國依用戶規模,要求平台設本地代表制度的做法。
非法日租猖獗 最扯的上樓還須自己搬梯子
台中逢甲商圈隱藏許多日租套房,有民眾與姊妹淘入住該商圈樓中樓民宿,要上樓竟得自助搬梯子爬上去,讓遊客直呼「最荒謬民宿」,公共安全堪憂。台中市觀旅局指出,經查該地址非合法旅館營業登記處,將派員稽查,若違法將處10萬至200萬元罰鍰,並勒令歇業。有民眾在「Threads」分享影片,寫下「最荒謬民宿,樓中樓要自己搬梯子上去,永生難忘…」。從畫面可見,現場為樓中樓,卻沒梯子可上樓,女房客搬來簡易梯子才克難爬上2樓,影片中有女子直喊「真的很荒謬」。此文一出,釣出許多「脆」友喊「我也住過」並分享說,去年一群人去過,到場根本找不到民宿,房東打來說沒有冷氣要不要退房,但人已經南下,後來把房價壓到很低加減住,入住後超級傻眼,整個環境像施工現場。還有「脆」友入住後一頭霧水,發訊息問房東要如何上2樓,房東回說「旁邊有1支梯子」。觀旅局指出,經查該地址非合法旅館營業登記處,市府旅館業聯合稽查小組將派員稽查,如查獲違法經營旅館事證,將按經營房間數,依《發展觀光條例》相關規定裁處10萬至200萬元罰鍰,並勒令歇業。觀旅局坦言,非法日租套房通常留下假住址,導致稽查易撲空,會列管進一步追蹤,以維民眾權益與公共安全。觀旅局指出,日租套房未經政府建管、消防、衛生、環保及觀光等主管機關審查合格,也未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嚴重危害旅客住宿安全。今年1月至7月,共查獲75件,裁罰金額合計809萬元,較去年同期減少25件,裁罰金額減少89萬元,以逢甲商圈最多;今年迄今共計執行4家日租套房斷水斷電,將持續稽查嚇阻不法。
墾丁爭議再起!業者違法經營水上摩托車「遊客挨罰3萬」 民眾怒了:管不動業者罰遊客?
今(17)日,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在臉書粉專上發布訊息,宣布當地「小灣沙灘」並無核准水上摩托車活動,因此有遊客參與業者違法經營的水上摩托車遊憩活動,雙方都違反觀光發展條例第36條、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第13條第1項,將對業者每人開罰7萬元,遊客罰3萬元,呼籲遊客切勿觸法。沒想到消息曝光引起網友一陣嘩然,不少網友認為是墾管處管理不利,卻把違法責任「甩鍋」到遊客身上。墾管處工作人員則回應,7、8月皆有對業者開出罰單。今(17)日中午,墾丁國家公園臉書粉專上發布訊息,宣布「小灣沙灘無核准水上摩托車活動」,並表示:「業者經營水上摩托車遊憩活動,遊客參與小灣水上摩托車遊憩行為,皆違反觀光發展條例第36條、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第13條第1項,業者每人開罰7萬元整,遊客罰3萬元整。請遊客勿觸法。」 發文曝光後,立刻引起網友一片譁然,不少網友傻眼回應:「所以我們觀光客是能知道業者是否合法嗎?這不是你們機關要管的嗎?」、「怎麼會罰遊客,根本不能讓業者出現才對吧!」、「管不了業者跑來開罰遊客?墾丁真的沒救了」、「將過錯全推給不肖業者及不知情消費者,真的是國家旅遊之恥」、「好,知道了,大家都去沖繩玩好了,這些罰金換成機票都還可以跑好幾趟」、「遊客罰3萬,剛好兩個人沖繩機+酒4天3夜!」面對網友一面倒的指責墾管處管理不力,墾管處工作人員則做出回應,強調7、8月皆有對業者開出罰單,如今也在網上公布確實核准與否,希望遊客日後勿再觸法。另一方面,有眼尖的遊客發現,在目前「墾丁國家公園」的官方網站上,介紹小灣沙灘的頁面中,可以找到對於該處水上活動的介紹。其中文字提及:「水上活動業者也在此規劃出游泳區及水上活動區,提供安全的戲水環境,另有洋傘、沙灘椅、游泳圈、趴板、沙灘排球、橡皮艇等設備出租,還有水上摩托車(由教練騎乘)、香蕉船、水上飄等刺激的活動,是您來墾丁必遊的熱門景點喔!」因此懷疑即使遊客提前上官網查詢,恐怕也分不清楚參加水上摩托車活動是否違法。(圖/翻攝墾丁國家公園官方網站)
補習班「李奇英文」被檢舉違法經營 北市教育局重罰共50萬
台北市教育局先前接獲民眾檢舉,知名補習班「李奇英文」疑似未立案於衡陽路樓經營補習班,教育局於7月18日派員稽查,現場查有教師及學生在補教英文相關課程,已違反《補教法》規定從重裁罰25萬元罰鍰,並命令立即停辦補習業務;教育局5日再次前往稽查,現場仍查有逾100位學生,足證業者未依法停辦,已依《補教法》再次裁罰25萬元並命其立即停辦,倘仍未停辦得連續裁罰,目前總計裁罰50萬元 。教育局指出,2025年1月至7月查獲未經核准擅自提供補習教育業務共計有27件,罰鍰總額已逾670萬元,未經核准立案業者即不得擅自對外招生、收費、授課,提供補習教育業務,倘經查獲經營未立案補習班事證屬實,將依《補教法》從嚴認定、從重處分,業者應自律、申請合法立案,切勿以身試法。教育局提醒,暑假期間民眾及學生充實自身知識或學習才藝技能,經常選擇至坊間補習班學習,在報名補習班課程前務必審慎查清業者是否合格立案,合格立案的補習班每年皆須向北市建管處、消防局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以及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以確保營業空間在使用期間維持合格安全水準,預防與降低災害發生率,保護生命安全,可在選擇補習班前,透過班名、地址等資訊至「短期補習班資訊管理系統」查詢。
觀光條例修法上路!非法旅宿按房數開罰 最高罰200萬元
《發展觀光條例》修正案今年4月實施,針對非法旅宿、旅遊業全面加重罰則,最高罰200萬元。交通部配合預告修正更細膩的裁罰標準,例如旅館無照經營將以「房間數」開罰;另為避免旅行社丟包旅客衍生賠償爭議,未投保履約保證保險新增最高50萬元罰則,最快9月底發布。旅館業者則呼籲縣市政府應落實取締,否則難改善現況。據修法規畫,無照觀光旅館及一般旅館將以更細節的數字區分裁罰基準,如1至2間房罰10萬元、3至5間罰30萬元等,最高51間以上罰200萬元。無照旅行業者原依違規樣態訂裁罰基準,如代購國內外海空運票、接待旅客安排食宿等,但區分不易;改以次數計算,初犯罰10萬元、第2次50萬元、第3次100萬元、第4次以上200萬元,皆須勒令歇業。為避免旅行社將旅客丟包後推託賠償事宜,修法也新增罰則,旅行業辦理旅客出國及國內旅遊,未依規定投保履約保證保險,原規定得立即停止辦理旅遊業務並於3個月內投保,將新增可罰3萬至50萬元。觀光署表示,為強化對違規業者管理措施,提高對違法經營或刊登營業訊息者的處罰,以導正市場秩序、維護消費者權益,故修正裁罰標準,草案預告60天至今年9月15日,配合各界意見檢討調整後,預估9月底前可望發布。旅館公會全聯會理事長洪崇元認為,10多年來非法旅館愈來愈多,儘管中央訂再高罰則,若縣市政府不落實取締,仍難改善現況,導致合法旅館永遠是弱者,每每被稽查、被開罰都是合法業者,中央應督導地方加強取締,甚至直接派員到場稽查。
商線科技涉陸資違規營業 北檢搜索14處、傳喚8被告
臺北地檢署近日接獲檢舉,指稱電商平台服務商「商線科技公司(SHOPLINE)」疑似由外資轉為中資卻未依法申報。臺北地檢署今(22)日指揮臺北市調處,對商線科技展開調查,搜索包括公司總部及兩家子公司在內共14處地點。檢方同步傳喚8名被告到案說明,其中包括研發部門的葉姓主管等人目前已陸續到北檢複訊。商線科技在徵才廣告指稱,該公司成立於2013年,擁有10年以上全通路銷售與管理經驗的全方位零售整合專家,為各種規模的品牌提供一站式零售解決方案並實現數位轉型,服務客戶涵蓋大型企業、中小型品牌至個人創業者。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企業若因股東變動導致實質控制權轉變,必須主動向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申報。不過,有消息指出,商線科技公司最大股東疑似為中國大陸的歡聚集團,卻未依法進行申報,恐涉及違規。此外,雖然陸資在經審查後可獲准在臺經營特定電商業務,但實務上電商平台涉獵的業務類型繁多,例如廣告代理即為常見項目之一。然而依現行規定,陸資不得在臺經營廣告服務業,若電商平台同時涉及此類業務,將構成違法經營,情節嚴重者恐面臨行政處分或刑責。檢調單位目前正針對相關疑點展開深入調查,商線科技及其負責人是否涉嫌違規仍待進一步調查釐清。
掛羊頭賣狗肉!淡水棋牌社淪麻將賭場 警攻堅9人落網慘了
新北市淡江大學附近日前偵破一處賭場,某間棋牌社改名「換殼」重新營業,但私底下卻經營麻將賭博牟利,警方接獲線報喬裝成賭客查緝,果不其然當場逮獲34歲負責人黃男及8名賭客,年紀範圍從26歲到60歲都有,還在現場查扣現金及籌碼賭資共50餘萬元,後續一行人全被警方帶回法辦。警方說明,淡江大學附近的1間棋牌社,表面上提供顧客打牌消遣,私底下卻違法經營麻將賭博,警方立即成立專案小組展開調查,並喬裝成賭客於假日晚間10時許進入,直到警方持法院核發的搜索票突襲,當場一舉逮獲負責人黃男及2桌共8名賭客,並查扣現金7萬餘元、籌碼賭資43萬餘元、9個監視器鏡頭、1台主機、3支手機、8桌電動麻將桌、16副麻將及1本帳冊等證物。警方表示,棋牌社透過臉書誆稱切磋牌技,實則招攬客人賭博,並於2023年3月間以相同手法聚賭,當時共有31人遭逮法辦,其中12名還是附近的大學生,豈料棋牌社店名與負責人竟多次變更登記,藉此試圖躲避警方追緝,但仍不敵法網被警方再度偵破,後續全案將依涉犯《賭博罪》送辦,淡水警分局強調將持續掃蕩不法情事,維護學校周邊治安。
雲科大之亂2/日料店遭大學生惡整提告、檢舉樣樣來 老闆怒控藏鏡人下指導棋
雲林縣斗六市某間日本料理店與國立雲林科技大學的「停車場之亂」,延燒3年至今仍未落幕,當時負責人林男因違停問題張貼通知單遭洗1星負評,憤而向相關人提告,後續卻反遭對方控妨礙名譽、公然侮辱,甚至要求民事侵權的賠償。林男3年來奔波南北,跑遍各司法單位最終證明清白。怎料除了吃上官司,店家也遭到各式各樣的檢舉,除了影響到店家營運也讓林男身心俱疲,他也不禁懷疑背後是否有人在下指導棋,讓這些大學生來扳倒店家。「整天奔波地檢署,像走廚房一樣。」林男無奈表示,自從對當事車主盧男及造謠的雲科大黃姓和李姓學生等3人提告後風波不斷,不僅反被黃男提告妨害名譽、公然侮辱、偽造文書及民事侵權外,店家期間也遭到警察局、環保、消防、建管、工務等單位的檢舉。「壓力大到半夜睡不著。」林男表示,一連串的檢舉讓他身心俱疲,店家的營運也受到影響,因店址位在雲科大附近,許多學生會將棄置的腳踏車或機車隨意丟置,他的店外及停車場入口也無法倖免,卻遭有心人士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為由到環保局檢舉,黃男也在法庭上坦承是他所為。林男除了疲於訴訟也收到大大小小檢舉,警局祭出的規勸單就不下數十張。(圖/民眾提供)林男在長期攻防間心力交瘁,更難以想像一群學生能夠獨自應對長期的訴訟,深入了解後發現雲科有一個1500多人的社群聊天室,竟有學長在下「指導棋」。據了解,當時還是大一的盧男不滿汽車停在該店停車場,反被貼單警告,將此事放上網路,該聊天室內的成員「洛洛」及「呱呱墜地」便開始傳授學弟復仇手段,表示「可以直接用一顆星什麼評論不要打」方式進行報復,還「教導」其他成員如何能免於被店家提告,黃男在法庭上也承認這兩位使用者都是他。雲科大的整人招數更不止於此,林男指控,聊天室內有名叫「雲科卵男」的網友在背後操弄這些學生,雲科卵男曾表示若在停車場被刁難時,只需要說:「我要繳費,找不到人」就可以脫罪,甚至指控林男經營之日料店建築是違建,並稱其在門口堆置雜物可以向環保局檢舉,而當時呱呱墜地的回應則是「我知道要哪裡發洩了。」林男表示會有民眾將機車、腳踏車棄置於店外,也導致他被有心人士檢舉備感無奈。(圖/黃威彬攝)「至少有10張以上。」林男表示,他會在門口設立請勿停車立牌及行人通道讓顧客通行,開店十多年來未曾引發爭議,卻在爆出停車場風波後沒多久,就屢次收到斗六分局祭出的勸導單,要求其將門口置放物品移除,否則將依法告發。在警察局之後,消防局更派員來開行政指導單,指稱其門口機車停放狀況恐有阻礙逃生的虞慮,要求限期改善,後又因加設外牆阻絕冷氣溢漏等問題被檢舉,建設處也到場稽查讓林男相當無奈。林男收到警局勸導單,隨即將門口立牌及雜物撤除,門口卻又被民眾的機車、腳踏車擋住通道,更再次被檢舉到消防局,林男只能寄信給雲林縣政府,在交通局協助下,於店外劃設紅線,才避免掉上述所遇到的問題。林男痛訴,在盧男事件後遭到不計其數的檢舉,指控是雲科卵男在社群上搧風點火,而停車場是林男每月與人承租供給店內顧客使用,後續爆出濫停問題後,也增設收費立牌,不過他強調設牌的用意不是為了賺錢,而是希望能藉此改善車位被占用的情況。林男在被黃男反咬提告妨礙名譽不起訴後,也到警局報案對其提出誣告捍衛自身權益。(圖/民眾提供)但在立牌後沒多久,交通局的人又再找上門,表示遭到民眾檢舉稱違法經營收費停車場,事實上林男是有取得合法營業登記,改為雙向機制,可無償給顧客停同時也為收費停車場。林男坦言,之所以對相關人提告,是因為希望司法可以還給他公道,面對與雲科大學生長年的爭執,認為對方已是成年人應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校方則表示並非雙方當事者,不便多作回應,而林男在被黃男反咬提告妨礙名譽不起訴後,也於2024年7月10日赴警局報案,對其提出誣告,希望能訴諸法律來捍衛自身權益。
春秋墓園墓地被迫拆遷糾紛 監察院糾正新北市政府
監察院今(10日)舉行記者會指出,位於新北市中和區私立春秋墓園(現已更名為私立龍陵紀念墓園)墓基數量多達1千3百餘座的,近年來爆發墓地被迫拆遷,亡者無法安葬等糾紛。監察委員施錦芳及趙永清調查發現,新北市政府未善盡主管機關責任,核有違失,通過兩位委員提案,糾正新北市政府。監委調查,春秋墓園係於1973年1月3日依臺灣省政府令核准設置,1986年向新北市政府申請變更墓園負責人,新北市政府未詳察原林姓負責人提出設置申請至核准設置的過程中,政府單位函覆內容即有「春秋企業公司」、「春秋企業有限公司」及林姓負責人等名稱,市府未確認三者是否為同一經營主體,逕自認定否准變更,卻持續受理春秋有限公司開具之「春秋墓園土地永久使用證」、「春秋墓園墓地使用證明書」、「春秋墓園墓地永久使用證」據以核發埋葬許可,直至2020年1月15日,以該公司違法經營對其裁罰,造成1千3百餘座墓地使用權產生爭議。監委指出,新北市政府2020春秋有限公司裁罰後,隨即於同年許可道環展業有限公司為春秋墓園之殯葬設施經營業者,無視國人營葬習俗及春秋有限公司與墓主之契約關係,未針對善意信賴政府公開資訊於春秋墓園購買設置墓基民眾之權益,提出適當配套措施或規劃因應作為,以致墓主與道環展業有限公司後續紛擾不斷,核有違失。監察院內政及族群委員會於本月6日通過兩位委員提案,糾正新北市政府。監委施錦芳及趙永清於調查報告提出,新北市政府殯葬管理處及望安鄉公所於分別將春秋墓園中經管之市有土地,以及12筆鄉有土地同意提供道環展業有限公司申請殯葬設施經營業使用,未採取公開方式及未依規定收取費用,更未考慮墓園的管理疑慮,甚至稱「僅供申請殯葬設施經營業,並未授權管理使用」,擅將同意使用證明文件切割處理,實有量身訂作圖利特定業者之嫌,殊有未當。調查報告指出,春秋墓園前於去(2024)年6月底發生邊坡崩塌事件,影響墓主權益甚鉅。新北市政府允應善盡職權,落實管理維護之責,針對遺骸撿拾及災後復原等工作,積極採取有效應對措施,以防止災害擴大,保障墓主應有權益。另外,監委調查指出,內政部參照土地法規定,於2018年修正殯葬服務業申請經營許可辦法第4條規定,允許申請人僅須檢附一定比例之同意使用證明文件,俾使殯葬設施得以繼續經營管理。然而,須否得到全體所有人同意、得否採取多數決、甚至同意比例為何,涉及人民權利義務事項,應以法律定之。內政部於欠缺法律明確授權依據下,逕行修正該辦法放寬同意比例,違反法律保留原則,殊有未當。
搶賺過年財糗了!白牌車違法載客被抓包 賺4百車資「噴10萬罰單」
交通部公路局新竹區監理所苗栗監理站稽查人員於昨(24日)下午,偕同苗栗縣警察局在苗栗高鐵站附近,針對可疑車輛予以攔檢,發現1輛白色自小客車載客1名至高鐵站下車。經分別訪談乘客及駕駛,駕駛及乘客均坦承由頭份中央路至苗栗高鐵站車資400元,稽查人員祭予高額罰單。苗栗監理站站長周景朗表示,以自用車輛違法經營計程車客運業,將依《公路法》第77條規定,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2,500萬元以下罰鍰,其非法營業之車輛牌照及汽車駕駛人駕駛執照並吊扣4個月至1年或吊銷,非滿2年不得再請領或考領,有合法計程車行掩護非法營運行為,最重將予廢止營業執照,如此重罰不外乎是希望遏止白牌攬客歪風,並保障合法計程車駕駛權益。周景朗表示,白牌車駕駛所使用車輛無乘客險及相關保險,呼籲民眾切勿搭乘違法自用車輛,搭乘毫無保障,若事故發生將求償無門,為保障自己也保障他人,千萬不要為了一時方便搭乘白牌車。
偷吃還與小三開餐廳!基隆副分局長迫工友「翹班打工」 遭記過1次、休職1年
基隆市警察局法制科秘書劉舜賢在基市第一分局任副分局長期間,與婚外情對象在台大校園附近經營早午餐加盟店,不僅翹班去照顧情人生意,還利用人情壓力讓分局內1名女工友利用上班時間去餐廳打工。經基隆市警局將他調整為非主管職務,並記過1次,內政部將他移送懲戒,懲戒法院認定3大違失,判處劉男休職1年。根據判決書指出,劉男劉舜賢已婚,自2014年3月27日起歷任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後勤科警務正、第一分局巡官、基隆市警局警務員、調查員、第一分局組長、基隆市警局第二分局副分局長、第一分局副分局長等職。他在2014年從交友軟體上認識張女,自2014年底至2024年3月25日間與對方發展婚外情近10年。期間,劉男於2023年4月間出資635萬元,幫張女在台大附近開設加盟的早午餐店,2人共同簽訂合夥契約書,約定2人各占出資總額50%,如有盈餘,應提撥10%作為公積金、提撥5%作為員工福利金、分配35%給張女、分配50%給劉男,商業登記負責人則由劉男的3姊擔任。據了解,餐廳開業後,劉男經常利用上班時間前往該早午餐店,並於2023年9月至11月間,多次懇託並偕同基隆市警局第一分局的1名女性工友在上班時間前往餐廳打工。市警局獲報後展開調查,劉男坦承有婚外情,但對於遭指「違法經營商業」,強調絕無犯意,但經市警局調閱監視器,雖然2024年4月8日前的畫面已被覆蓋,但光是4月9日至23日間,劉男就有8次曠職外出,其中6次前往該餐廳,合計曠職時數達4日。市警局認定「違法經營商業」屬實,於考績會上決議記1大過懲處,並由內政部移送懲戒。懲戒法院日前審理,法官認定劉男身為副分局長,位高權重,卻違法經營商業、上班時間擅離職守,又與人發生不正常感情交往近10年,已嚴重損害警察機關信譽,審酌劉男擔任高階警官卻未守法、已屆強制退休年齡等,判劉男休職1年,可上訴。
違法經營卡拉OK「逃漏稅破千萬」!高雄男拒繳、不甩禁奢令 下場慘了
高雄前鎮區一名黃姓男子逃漏稅補徵稅額及罰鍰共計1379萬餘元,竟堅持不繳,不甩禁奢令,甚至脫產,目前已被解送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規案,並向法院聲請管收3個月獲准。高雄分署表示,黃姓男子未依法律規定申請營業登記,卻自行從2007年5月22日起至2009年6月止,經營視聽歌唱業,違法營業之銷售額高達4575萬7856元,經移送機關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苓雅稽徵所查獲認定其逃漏營業稅、營利事業所得稅及綜合所得稅等,須補徵稅額及罰鍰共計1379萬餘元。高雄分署指出,經行政執行官調查發現義務人早已進行一連串脫產行為致執行無著,除陸續從自己名下或太太、未成年兒子帳戶中提領高額現金外,還投保多張壽險保單及經常從事信用卡高額消費,其刷卡金額動輒上萬元,顯見義務人實有能力履行卻蓄意不繳納稅款,甚至在核發禁奢命令後,仍無視命令之存在持續以信用卡進行高額消費,多次通知其到場說明財產狀況及資金流向,皆未到場,且此義務人離開高雄轉藏匿於新北市避不出面。高雄分署先向法院聲請拘提義務人獲准,嗣與新北分署合作執行跨區拘提,並由鐵路警察局板橋及左營分駐所人員協助戒護,多機關通力合作下順利拘提到案,並由高雄分署3名執行人員帶領義務人搭乘高鐵,順利將義務人從新北市解送高雄分署歸案。案經行政執行官詢問,黃姓男子仍空言狡辯,卻未能提出任何資料佐證,再加上義務人亦不願意提出合理之分期或清償計畫,行政執行官依法續向台灣高雄地方法院聲請管收,法官當庭裁定准予管收3個月,旋即由高雄分署執行人員解送管收所執行管收。高雄分署呼籲,民眾對各處分機關通知之稅單或罰單亦或是各執行分署之執行公文,切勿心存僥倖或置之不理,如收受時經濟狀況困難無力一次清償,亦應主動聯繫各機關洽詢分期事宜,如拒不繳納,除名下車輛、存款、薪水、不動產甚至壽險利益可能遭到強制執行外,任意處分或移轉名下資產,更可能遭受拘提、管收等強制處分,喪失人身自由,得不償失。
知名廢物媽媽農場遭爆違法 業者喊冤:申請遭刁難
新竹市香山區廢物媽媽育兒農場是知名人氣景點,採預約制入場,民進黨市議員陳建名踢爆違法經營,不但農地非農用且未取得動物展演核准。市府證實去年已陸續開罰,另業者申請籌設但因缺漏已退回待補正。業者喊冤表示2年前陸續提出申請卻遭刁難,其他縣市有營業登記就能申請,認為竹市應比照辦理。陳建名說,該育兒農場在網路上很有名,採預約制且非免費參觀需收取門票,不開放現場進入,他接獲檢舉前往了解時發現確實遊客不少,山羊、羊駝和水豚在開放空間行動,更有遊客餵食動物。陳建名指出,該農場無合法登記,質疑農地未作農用,是否符合《區域計畫法》規範?且動物在開放空間供人觸摸及餵食,是否違反《動保法》?此外,包括動物生活條件是否符合規定,及農場是否有納保公共安全險等,都無公開資訊,盼市府加強輔導或依法處置。產發處長許智堡回應,去年接獲檢舉該農場後,就針對未取得動物展演申請,依照《動保法》陸續開罰4次,累計裁罰50萬元,有關農地非農用部分,已移請地政處依《區域計畫法》處理。地政處表示,廢物媽媽育兒農場用地為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經市府認定未依規作農業使用,於今年5月13日裁處10萬元罰鍰。另違反《區域計畫法》部分,目前由農業單位通知限期改善中,如未改善,將依法裁處。業者則喊冤,表示類似的農場在台灣各地都有,2年前就陸續申請被市府刁難,強調休閒農場1公頃以上就可以申請,農業面積已經達70%,至少有0.8公頃種植牧草,確實有農業行為,已做更多合法申請卻得不到許可,周邊縣市有開放營業登記就可以申請休閒農場,希望新竹市比照辦理。
資通電軍少校搞老鼠會!「夫妻吸金近2.2億」41人受害 二審判決出爐
國防部資通電軍指揮部少校監察參謀官鞠琮麟,與妻子郭侑旻及弟弟郭政綱、林姓同袍共4人,以投資化妝品為由,吸引軍中同袍與親友共41人投資,利用類似老鼠會模式吸金近2.2億元,一審被判處1年10月至4年不等刑期。案經上訴,高雄高分院今(12日)將鞠琮麟和郭侑旻維持原判,郭政綱改判2年徒刑。判決書指出,鞠琮麟、郭侑旻、郭政綱及林姓被告,共同基於非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之犯意聯絡,以投資化妝品生意需用長短期資金,分1年期購入化妝品資金新臺幣(下同)50萬元、每月可得利潤2萬5000元不等之「長期」投資方案,及節慶檔期搶購化妝品之資金10萬元、每月約可得3000元至1萬2000元之「短期」投資方案,以1.6%至12%不等之高額月利率為誘因,招攬不特定多數人參與上開投資方案,合計吸收資金達2億1951萬1027元。被告鞠琮麟、郭侑旻、郭政綱(下稱被告3人)雖承認有收受被害人投資款項之客觀事實,惟否認有違法經營銀行業務之犯行。惟依被告3人之陳述、同案被告林秉豐及被害人郭彥宏等人之陳述,及卷內其他相關事證,足認被告3人有參與本案非法吸金之犯罪事實。判決指出,被告3人以月利率1.6%至12%,相當於年利率約20%至144%不等之高額利率,誘使不特定多數人(含友人之友人、友人介紹之人或偶然認識之人)參與本案長、短期投資方案,符合銀行法第29條之1規定所稱:「以收受投資向不特定多數人收受款項,而約定與本金顯不相當之利息」之情形,又為如實呈現違法吸金之真正規模,投資人取回之本金無須於計算吸金金額時予以扣除。高雄高分院參酌被告3人、相關證人之陳述及卷內相關證據,認定本案投資人應係41人,而非43人;被告鞠琮麟、郭佑旻應負責之吸金金額為2億1951萬1027元,被告郭政綱應負責之吸金金額為1370萬元。高雄高分院表示,被告鞠琮麟、郭侑旻非法吸金之總額為2億1951萬1027元,應論以銀行法第125條第1項後段之罪,原審就上開金額誤認係2億2101萬1027元,且誤認檢察官已變更起訴法條(檢察官認係犯銀行法第125條第1項前段),容有未洽。另被告郭政綱應負責之吸金金額為1370萬元,原審認其應負責之吸金金額為2億2101萬1027元,並因此依銀行法第125條第1項後段規定予以論罪科刑,容有違誤。法官審酌被告3人應負責之吸金金額多寡、投資人人數與投資金額,被告鞠琮麟、郭侑旻於本案位於主導、策畫地位,被告郭政綱所為犯罪情節較輕之不同參與程度,及本案投資人或因已取回本金,或已與被告鞠琮麟、郭侑旻達成和解,其等所受損害已全部或一部獲得填補,及被告3人之素行、犯後態度、家庭生活狀況等一切情狀,量處被告鞠琮麟有期徒刑4年、被告郭侑旻有期徒刑3年8月、被告郭綱有期徒刑2年。沒收部分,扣除已返還被害人本金及被告鞠琮麟、郭侑旻已賠償被害人之金額,諭知就被告鞠琮麟、郭侑旻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各1283萬6807元及被告郭政綱未扣案之犯罪所得8萬2200元,除應發還被害人或得請求損害賠償之人外,沒收之。
17越南妹「極樂酒吧」坐檯被逮! 闆娘超高顏值曝光網歪樓了
在日本,許多人習慣下班後小酌一杯,不過在東京的一家由越南女子經營的酒吧遭警方取締,疑似因「店內玩法太刺激」,原來,業者涉嫌在沒有取得許可的情況下,讓員工從事酒店才能提供的接客服務,包括經營者和員工共17名女性被依違反風俗營業法逮捕,不過酒吧老闆娘的超高顏值在媒體曝光後,意外引發網友熱議。東京一間越南人經營的女子酒吧涉嫌讓員工從事接客服務遭查緝,未料老闆娘的超高顏值曝光後引發熱議。(圖/翻攝自TBS NEWS DIG Powered by JNN)從畫面可見,東京警方19日和20日分別將17人逮捕,未料逮捕畫面一曝光,擁有超高顏值的老闆娘和陪酒女員工們立刻引起日本網友評頭論足。綜合日媒報導,日本東京都文京區湯島一間由越南人經營的女子酒吧,因為違法讓女員工在店內陪酒,因此遭到警方查緝。東京一間越南人經營的女子酒吧涉嫌讓員工從事接客服務遭查緝,未料老闆娘的超高顏值曝光後引發熱議。(圖/翻攝自TBS NEWS DIG Powered by JNN)據了解,該間名為「Queen」的女子酒吧,涉嫌在未取得許可的情況下,讓員工從事酒店才能提供的接客服務,包括26歲的經營者阮氏映(Nguyen Thi Anh)與28歲的段氏明紅(Duong Thi Minh Hong)在內共17名越南籍女子,因涉嫌違反風俗營業法被逮。東京一間越南人經營的女子酒吧涉嫌讓員工從事接客服務遭查緝,未料老闆娘的超高顏值曝光後引發熱議。(圖/翻攝自TBS NEWS DIG Powered by JNN)在日本,女子酒吧為當地特有文化,調酒師都為女性,雖然名為酒吧但不可提供陪酒、點菸等接待服務,因此被歸類為餐飲業,不受風俗法管理。不過「Queen」被指控違法讓女員工在店內陪酒,因此引起東經警方的關注。東京一間越南人經營的女子酒吧涉嫌讓員工從事接客服務遭查緝,未料老闆娘的超高顏值曝光後引發熱議。(圖/翻攝自TBS NEWS DIG Powered by JNN)東京一間越南人經營的女子酒吧涉嫌讓員工從事接客服務遭查緝,未料老闆娘的超高顏值曝光後引發熱議。(圖/翻攝自X)根據報導,Queen主打這是具有越南風情的酒吧,女店員會換上越南傳統服飾接待顧客,除了Queen之外,阮氏映和段氏明紅還在六本木、錦糸町等地經營5家提供接待服務的越南風女子酒吧。據警方指出,這些酒吧自2019年3月至2024年9月的6年間,總營收約4億4千萬日圓,折合新台幣約9408萬元,警方仍在進一步調查這起違法經營事件。
補習班充當幼兒園難管理 監院糾正台北、新竹市府
新竹市日前發生C補習班違法經營幼兒園,甚至發生補習班負責人兒子兼工讀生疑似對3歲幼童性暴力事件,而被害幼兒家長自始至終都認為讓孩子就讀的是對員工資格要求較嚴格的幼兒園,結果竟是補習班。監察院4日表示,家長往往難以區分孩子到底是就讀補習班、安親班還是幼兒園,此案凸顯補習班相關立法明顯與實務情形存有落差,日前通過監委王幼玲、蔡崇義、張菊芳調查報告,請教育部通盤檢討短期補習班、安親班及幼兒園相關法令規定,並通過糾正台北市政府教育局、新竹市政府教育處對轄內補習班多次違規卻怠於裁處,明顯行政怠惰。監委王幼玲、蔡崇義、張菊芳表示,我國國高中兒少下課後,有近6成學生要參加課後補習,都市學生更是超過7成,近四分之一學生幾乎天天補習,超過6成在補習班待到9點,超過2成要待到10點後;而學齡前兒童有3成學習才藝,其中3至未滿6歲幼童有學習才藝者近5成(49.5%),可見兒少於課後接受安親照顧、補習或學習才藝者眾多,對於未具自我保護之12歲以下的幼童及6歲以下學齡前的幼兒之人身安全及場所安全更應加以關注。監委指出,現行補習班、課後照顧中心(安親班)、幼兒園分別「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準則」、「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等不同管理法令,各自有各自的立案標準及規範,但事實上難以區分及管理。致業者為滿足學生及家長多重需求時,遊走在違法邊緣,學生及家長也陷入潛在人身安全及場所管理的風險之中,教育部對相關立法及兒少學習機構之監督管理機制,均核有通盤檢討改進之處。監院通過糾正案指出,台北市政府教育局於105年即知轄內A補習班疑似違規經營幼兒園,該補習班近年來亦遭民眾投訴違法經營情事,惟該補習班不但沒有停辦,截至2024年,已擴大經營達9家兒少學習機構;台北市轄內另一間B補習班涉違規經營幼兒園及課後照顧安親班業務,惟2016年迄今,該局共辦理6次稽查,有5次不符規定遭限期改善、處以罰鍰等處分,且4次有違規經營幼兒園業務,該局於2024年再查,卻僅認為B補習班屬第2次違規,予以罰鍰30萬元並命停辦幼兒教保、對補習班業務裁處停辦3個月。據上,台北市政府教育局對於上開2家補習班之管理,怠於執行法律所賦予之公權力,以促其積極改善,明顯是行政怠惰,核有違失。監委指出,新竹市C補習班以補習班名義違法經營幼兒園,甚至發生補習班負責人兒子兼工讀生疑似對3歲幼童性暴力事件,後因事證不足,經新竹市政府性別平等事件調查報告認定性侵害不成立、地檢署不起訴處分。然被害幼兒家長自始至終都認為讓孩子就讀的是幼兒園,且事後才發現,乙員根本不具有教保員或幼兒園教師資格,新竹市政府教育處於去年7月11日才對該補習班學前部分停止招生,並依補教法相關規定裁罰10萬元等處分。監察院調查發現,新竹市政府教育處歷年來對該補習班計稽查5次,業者均未落實改善,卻未予以裁罰,遲至本案發生後,該處始聯合跨局處及相關單位進行查處,對業者規避稽查等情進行裁處,顯見新竹市政府教育處稽查不力,核有違失,監院亦通過糾正。
鄭文燦母靈堂被爆違規 桃市府證實6年累計罰27萬
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因在桃園市長任內涉嫌收賄500萬元遭收押禁見,而近日外界質疑,2020年鄭文燦母親出殯時所設置的靈堂地點「龍巖桃園會館」,曾遭市府認定為非法殯葬設施並勒令停業,但鄭文燦卻帶頭使用。對此,桃園市政府16日證實該處早在2018年起就查報裁處,截至今年已第6度被查獲違法經營,累計裁處27萬元。前時代力量立委候選人林佳瑋在2022年在臉書發文,當時他質疑,鄭文燦母親所設置的靈堂地點「龍巖公司桃園會館」,就是被桃園市政府認定為非法的殯葬設施!桃園市政府在2019年3月27日,以違反殯葬管理條例第63條第1項、第96條第1項規定,罰鍰3萬元,並要求:「自即日起停止提供消費者使用非法殯葬設施,請消費者留意自身權益。」。他說,2020年6月份,鄭文燦為了祭拜母親所使用的靈堂地點,卻依然選擇違法的龍巖公司桃園會館,而蔡英文總統、蘇貞昌院長,都曾進來這個非法的殯葬設施,來向鄭母致意!。林佳瑋說,到底有什麼原因,鄭文燦市長非得要選擇,已經被桃園市政府認定違法的殯葬設施,來作為母親的靈堂呢?其中有什麼隱情?難道又是另一起官商勾結嗎?他說,市政府呼籲民眾不要使用非法的殯葬設施,還特地發公告點名是哪一間,結果市長自己居然還用了一個月, 真的是莫名其妙!桃市府對此表示,龍巖桃園會館並未申請設置提供殯葬服務,市府自2018年查報裁處,連2年各開罰3萬元,2020年修訂違反殯葬管理條例裁罰基準,開始按次累罰,4年來分別開罰3萬、4.5萬、6萬,今年將開罰7.5萬,強調都有主動查報開罰,若業者拒不改善,明年將提高到10至15萬元。
老翁自釀葡萄酒送人…遭認定「違法經營」罰款26萬 市監局揭原因
大陸1名張大爺(化名)平時喜歡自釀一些酒水,送給親朋好友或用來自己飲用,他覺得自己釀的酒味道不錯,所以就順便送了一些給某家餐館老闆,沒想到卻因此被市監局認定為違法經營,最終受到了人民幣6萬元(約新台幣26萬元)的罰款。相關消息曝光後,立即引起了公眾的熱議。綜合陸媒報導,張大爺是一位在山東深耕葡萄種植業20餘年的老農,這些年來見證了自己的葡萄園,從寥寥幾畝地,逐漸擴展到百畝之多,儘管隨著年歲增長,身體狀態大不如前,但他不願就此閒置,只好減少了種植的規模。有一天,張大爺品嘗到老友家中的存酒,靈光乍現,想到了利用自家葡萄釀酒的想法。張大爺用自己種植的葡萄,按照傳統方法釀造出了第一批葡萄酒。這批酒酸甜適中,回味悠長,朋友們嘗過後都讚不絕口。於是,張大爺決定將這份自家的味道分享給更多人,除了身邊的親朋好友,還順便送了一些給某家餐館老闆,沒想到卻因此被市監局認定為違法經營,最終受到了人民幣6萬元。市監局工作人員受訪時表示,他們做的一切都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而根據食品安全法規定,任何沒有取得相關許可證的酒水生產者,都屬於違法經營的範疇,需要受到相應處罰,而張大爺送的自釀酒中,一部分給了餐館老闆,只要將自釀酒用於商業用途,無論是直接銷售還是贈送給商家,都已經構成了違法經營。張大爺認為,自己用心釀造葡萄酒,不過是將多年的種植經驗轉化為新的嘗試,不應受到如此嚴厲的處罰。但是,市監局對此並不予理會,堅持要求他繳納罰款。張大爺無奈之下,只好選擇了拖延,不肯繳納這筆罰款,遭市監局告上了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