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解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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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傷復健卻被炒!「印度姚明」布拉狀告台鋼獵鷹勝訴 資方須賠千萬薪水
2024-25賽季才加入PLG的台鋼獵鷹,與印度裔加拿大籍洋將布拉(Gursimran Singh Bhullar)此前爆發合約糾紛,布拉指控球隊因他的傷病問題,以莫須有的違約罪名將其解約。本案近日一審判決出爐,北院勞動法庭判決雙方契約關係自2024年4月18日起至今年4月28日止存在;並命球團給付2筆美元款項共計32萬5158.33美元(約新台幣1059萬元)與法定遲延利息,均得假執行。據《ETtoday新聞雲》獨家報導,布拉自2022年7月12日與攻城獅文創簽訂3年期付費運動員合約(Paid Athlete Contract),攻城獅文創則在同年12月13日,將合約權利義務讓給台鋼運動行銷。2024年1月6日,布拉在賽事中受傷,右腳第一腳趾韌帶二級撕裂,其後接受高能量雷射、2次PRP增生注射與復健,逐步回歸訓練。3月7日回診時,醫師評估「可在貼紮下正常訓練,無明顯不適則不需回診」。然而球團卻在3月8日寄發違規通知,4月17日以布拉「受傷逾15週且未提出體能恢復證明」為由終止合約。布拉主張,他全程遵照醫囑與球隊安排就醫、復健與訓練,並無違約;醫師於3月7日已同意他在貼紮下正常訓練,且他在2024年5月3日以存證信函表達願意提供勞務,球團在5月9日回函否認,雇主已陷入受領遲延,薪資仍應給付;並請求確認合約存續與請領薪津及住宿津貼。對此,台鋼獵鷹在抗辯時稱布拉的傷勢本應在2週到4週可以回場,卻久未恢復;2月20日、2月27日未出席「自主訓練」,又未提出回復證明或訓練計畫,違反合約第3.1、3.2、3.4、3.5、3.7條。台鋼又指,布拉受傷前疑有腳部「變形」狀況卻未告知,以及在IG發布對公司不利的公開批評,違反第5.4條,可依合約第7.1條終止。勞動法庭法官認為,根據醫師與球隊防護員證述顯示,布拉受傷後持續就醫與訓練;2月22日、2月29日回診的腫脹為訓練刺激引發的發炎,非更嚴重損傷;3月7日醫師已評估「可在貼紮下正常訓練」。球團3月8日寄發違規通知,並未具體指摘違反何條何事實,僅以「恢復未達預期/登錄壓力」難認構成違約。此外,台鋼所稱「自主訓練」是否屬必履義務也存疑,且布拉前一日皆有完整訓練。至於「腳部變形未揭露」,布拉腳步X光未見異於常人,球團承接合約逾1年始提出,也難認為是影響履約之重大事實,故認不構成第3.1、3.2、3.4、3.5、3.7條違約。至於布拉在IG上發文,主要表達委任律師、透過訴訟維權與倡議同業權益,屬權利救濟範疇,難認為對公司利益之公開負面批評,不構成合約第5.4條違約。況且,原告5月3日存證表示願提供勞務,球團5月9日回函否認,雇主陷於受領遲延。依民法,受僱人無補服勞務義務仍得請求報酬,故仍應給付2024年4月18日至2025年4月28日期間之薪資與住宿津貼。(圖/翻攝司法院全球資訊網)
不會線上請假…資深員工「曠職3天」被開除 法官判公司賠償40多萬
開除不會線上請假的員工是有理有據,還是不符法律?中國大陸江蘇省蘇州中級人民法院近日審理罕見糾紛,1名59歲辛姓資深員工因不會線上請假,遭公司認定連續曠職3天開除,雙方調解未果後進入法院訴訟。據《每日經濟新聞》報導,辛男任職的公司在2019年4月發布公告,要求員工必須透過企業微信線上請休假,否則視為曠職處理。不諳數位流程、在公司工廠工作10多年的辛男,2023年請年輕同事幫忙申請同年1月10日到20日的年假,並獲得公司批准。未料,公司1月11日發出公告並安排辛男的工廠員工一律調休,年假期間為1月16日到27日;28日、29日改為正常上班。辛男所屬工班的組長因多名員工未按時上班,1月28日在群組要求沒上班人員線上補請假,辛男則在同晚傳訊告知組長他會在31日上工;29日又來電稱不會線上操作,以口頭方式請假。公司事後認為辛男的傳訊、電話請假方式與規定不符,並以連續3天曠職為由在31日開除辛男,開啟雙方的訴訟大戰。辛男雖是數位苦手,卻非常懂得維護自身權益,他遭解雇後以公司違法解約為由提出仲裁,獲得仲裁委員會同意公司應賠償他人民幣10萬多元(約新台幣40多萬)。公司不服進入司法後,再被一審法官判賠10多萬元。案件上訴至二審後,法官認為辛男不存在主觀曠職意圖,證據也不足以認定他構成曠職,且辛男違規請假行為,不足以造成公司重大影響、導致雙方喪失信賴基礎,進而無法維繫勞務關係,辛男違規請假不至達解雇程度,維持仲裁、一審見解,認定公司需因損害辛男合法權益,賠償辛男10多萬元。
女兒失蹤「公司不准假」!廚師自行回老家尋人慘被開除
中國大陸一名在外地工作的廚師,因老家女兒失蹤向公司請假尋人,卻被公司以人手不足為由拒絕,逼得他必須「擅自回鄉」尋人,而公司在察覺廚師曠職後,便要求他自行辦理離職,氣得廚師向法院討公道。據《極目新聞》報導,2019年與員工餐廳簽下3年合約的楊姓廚師,於2021年1月28日得知在老家的女兒下課後失蹤,在同年2月1日向公司說明狀況並請假,卻遭公司以「人手不足」為由拒絕。心繫愛女的楊男被迫多工作3天後,於4日「擅自」回老家尋人,最終在親戚協助下找到女兒。但他同月18日回到公司時,就被公司依擅離職守、未准假回鄉和曠職等理由,要求「先離職再入職」,氣得楊男申請勞動仲裁。楊男主張公司應賠償「違法解約」的勞動合約賠償金人民幣1.7萬元(約新台幣75萬元),以及索討加班費、未休年假工資;但公司只須賠償1.4萬元的結果,讓楊男及資方都大表不服,案件於是上升至法院。法官認為,公司應理解楊男的請假事由,且楊男職務不具不可替代性,去找失蹤女兒不致影響到公司,未達到不准假程度,加上該職務不只一個員工,認定公司不准假、要求員工職離行為違法,判楊男勝訴並獲1.7萬元賠償、加班費1.3萬元、未休年假薪資2600元,總共人民幣3.2萬多元(約新台幣14萬)。
方舟成賊船2/船屋蚊子館命運多舛 所託非人南市府解約止血
台南黃金海岸上的船屋在1997年完工,到今年11月剛好滿25年,這座船屋矗立在四鯤鯓海灘南側,坐擁沙灘及夕陽美景,且鄰近漁光島、安平港等景點,是當地最亮眼的地標,不過命運多舛,多年來經歷數次轉手、改名始終找不到好「歸宿」,近年雖然解除列管並順利委外,不再有「蚊子館」稱號,但沒想到接手業者還沒正式開幕,就搞出一堆爭議,也讓主管機關南市府觀光旅遊局頭大,只能「壯士斷腕」提前解約。據了解,黃金海岸船屋當年花費近4000萬元興建,當時的台南市府在2001年與津津公司簽下BOT案,原計畫投資3億多元開發,卻因訴訟中止,中間還曾花公帑整修;2005年委託凱拓公司營運,但業者未按期繳納權利金,2008年提前解約;縣市合併後,從2012到2014上半年,公告招商不是未達甄審標準,就是無人提案。直到2014年7月,台南某傳產業者提ROT案審核通過,但隔年卻因故退場,2016年觀旅局進行建物使用執照變更,也編列預算進行整修,完工後辦理招商說明會及公告;2018年一家新創公司接手,計畫將船屋轉型為商務中心、創業基地,並打算把船屋更名「海丸號」,但遲未開幕,沒想到因建物漏水等缺失,最後點交未過,雙方協議解約;2019年才由競業公司得標,沒想到這竟是噩夢的開始。根據本刊調查,競業公司接手後,整個業務由于男及洪女主導,招商的動作相當積極,對外宣稱簽約後投入上千萬元資金解決老舊建物諸多問題,但事實上並非如此。據知情人士透露,船屋硬體設備市府已經整修完成,點交後業者僅負責維護營運,但不知是資金或是人力問題,「竟然連廁所不通都要市府處理」,2019年施作完成的水電工程費近20萬元,到現在都還沒付給承包商,廠商浩哥怒斥「真的不知道錢都花哪裡去!」競業公司遭解約後,還堅持在22日開幕營運,自救會成員到場控訴遭坑殺,要競業公司出來面對。(圖/莊曜聰攝)離譜的事情還不只這一樁,觀旅局為活化船屋,在當地舉辦淨灘、環境教育推廣等活動,並由競業公司承辦,但競業疑似為了省錢,安排進駐攤商協助表演、在地居民負責餐點供應,事後竟不願支付費用;另外,競業對於觀旅局的管理查核視之無物,要求得先行文告知時程,觀旅局人員前往場勘時甚至遭到于男刁難,回嗆「不要跟我談合約!」甚至要求換掉承辦人員。隨著競業公司的負面消息不斷傳出,與攤商糾紛也影響服務品質及形象,受罪的還是遊客,包括冷氣沒開、營業時間不固定、環境髒亂、餐飲品質差等等,換來的就是在「黃金海岸方舟」的google打卡點被留下負評,沒想到業者「眼不見為淨」竟直接關閉打卡點,結果網友怒氣全部發洩到同名的「黃金海岸方舟公車站」,業者還行文市府局處,希望能夠幫忙「洗評價」。觀旅局指出,競業今年應提送「經營成果報告」及「經營管理計畫書」,光是公文催促就將近10次,更不用提電話或通訊軟體聯絡,都無回應,經處罰逾期違約金額達契約金額20%(逾80萬元),所以本月12日終止契約,業者有1個月時間點交,後續將重新招標,而「黃金海岸方舟」原本是網友票選命名,但卻被于、洪2人私下拿去註冊商標、開設公司,未來船屋可能還得改名。競業公司對此態度強硬,認為市府罔顧公眾利益、公平合理及誠信和諧,意圖為特定人士利益,未經爭議調解及最終裁定即公告違法解約,將保留法律追訴權及損害賠償,似乎打算硬抗到底。市府方面則決定,若公告解約後30天未能點交完成,以及相關費用(逾期違約金、水電費等)未結清,市府將會提起民事訴訟申請假處分(收回財產:船屋)及支付命令(收回欠費)。競業公司與攤商糾紛不斷,場館內部目前呈現半停業狀態。(圖/莊曜聰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