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食品廣告
」
網紅「77老大」廣告涉誇大不實!北市重罰484萬 罰鍰累計居冠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公布114年上半年違規廣告查緝情形,食品、藥品/醫療器材及化粧品違規廣告共開罰281件、裁罰3,704萬元。其中食品廣告違規182件,裁罰金額達2,384萬元(64.3%)金額最高,藥品/醫療器材19件、裁罰780萬元(21.1%)居次,化粧品佔80件、裁罰540萬元(14.6%)位居第3名。衛生局分析「裁罰金額高的違規藥品及醫療器材廣告」樣態,發現業者常將一般商品宣稱療效,違反藥事法或醫療器材管理法之規定。而19件中非醫療器材宣稱療效8件(42.1%)、醫療器材廣告未經核准5件(26.4%)、醫療器材廣告與核准內容不符2件(10.5%)、藥品廣告未經核准2件(10.5%)、藥品廣告與核准內容不符2件(10.5%),呼籲業者應依規定刊登廣告並提醒民眾勿信誇大廣告。臺北市衛生局統計罰鍰累計前3名之違規產品廣告,罰鍰累計第1名為「七寶創意有限公司」,違規廣告罰鍰達484萬元,該公司之「『LABELLE拉蓓』青木瓜豐盈飲」食品廣告詞句涉及誇大不實,代言人為知名網紅中醫師77老大。罰鍰累計第2名為「雙江生技有限公司」,違規廣告罰鍰達230萬元,其「代謝調控醫能精露」食品廣告詞句涉及醫療效能。罰鍰累計第3名為「日東商事有限公司」,違規廣告罰鍰200萬元,其「RE.OWN淨透肌膠原胜肽」食品廣告詞句涉及醫療效能,臺北市衛生局針對以上違規廣告已依法進行裁罰。以違規廣告媒體分類統計分析,網路225件(80.1%)最多,其次為電視共45件(16%),廣播5件(1.8%)居第3。進一步分析網站違規廣告,以公司官網116件最多、裁罰金額1,648萬元,另針對社群媒體進行分類統計,Facebook 30件、裁罰499萬元,Instagram 9件、裁罰146萬元,YouTube 3件、裁罰45萬元。違規食品廣告以宣稱減肥瘦身類佔第1位,共24件(13.2%),其次為宣稱皮膚美容類23件(12.6%)及宣稱提升免疫力類22件(12.1%)居第3;違規化粧品廣告以宣稱促進細胞活動或膠原蛋白增生類佔第1位,共20件(25%),其次為除皺、除紋類共16件(20%),生髮育毛類宣稱共15件(18.8%)居第3。臺北市衛生局提醒,一般商品廣告如宣稱施用於人體並涉及診斷、治療、減輕、預防人類疾病之醫療效能,則違反藥事法或醫療器材管理法之規定。若產品具有醫療用途,應依相關規定辦理藥品或醫療器材查驗登記,刊登廣告亦應事先申請核准,始得刊登;如宣稱之效能非針對人體,則非屬醫療效能,惟應提供客觀之科學驗證等相關事證資料證明其宣稱之效果,否則將涉及誇大不實,違反公平交易法之規定。另一般食品非藥品,僅提供人體所需之營養素及熱量,並不具備減肥瘦身、皮膚美容等涉及改變人體生理或外觀之功效,更無預防、改善或治療疾病之醫療效能;化粧品僅施於人體外部潤澤髮膚、修飾容貌等,並不具有促進細胞活動或除皺、除紋等效能。衛生局提醒民眾購買商品時,謹記「停、看、聽」三原則,勿聽信誇大不實廣告,如有身體不適,應尋求正規醫療機構就醫、遵循醫師指示或藥師、營養師等專業醫事人員之建議,以免延誤就醫又破財傷身。相關法規及函釋已編纂成「食品、藥品、醫療器材及化粧品廣告相關法規暨案例彙編」手冊,可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查詢下載。衛生局持續監錄、稽查違規廣告,經調查屬實,依法裁罰以遏止不法。非藥品或非醫療器材若宣稱醫療效能,依違反藥事法第69條或醫療器材管理法第46條規定,可處新臺幣60萬元以上2,500萬元以下罰鍰。藥品廣告未經核准或與核准內容不符,依違反藥事法第66條規定,可處新臺幣2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醫療器材廣告未經核准或與核准內容不符,依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第41條規定,可處新臺幣2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食品廣告涉誇張不實、易生誤解或醫療效能,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規定,可處新臺幣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或6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化粧品廣告涉虛偽誇大或醫療效能,得依違反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第10條規定,可處新臺幣4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或6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
台北市稽查違規廣告 拉蓓連2年都挨罰
台北市衛生局10日公布去年稽查食品、藥品/醫療器材及化粧品違規廣告結果,共開罰669件、裁罰金額7588萬元。其中,七寶創意公司累計處分28件,總計裁罰694萬元最高,主打食品為「拉蓓暖宮精萃飲」,廣告詞句違規涉及醫療效能,七寶創意公司也連續2年為累計受罰金額最高的業者。衛生局統計,去年食品違規廣告460件,裁罰金額5204萬元,占總裁罰金額的68.6%最高;藥品/醫療器材占37件、裁罰1340萬元(17.6%)居次;化粧品172件、裁罰1044萬元(13.8%),位居第3名。衛生局食藥科長林冠蓁表示,七寶創意公司去年累計處分28件,總罰金694萬元最高,主打商品為「拉蓓暖宮精萃飲」,因廣告詞句提及產品能暖養子宮,預防子宮提早老化、延緩更年期到來等,違規涉及醫療效能而3度開罰。此外,無限極國際公司累計處分5件,總罰金262萬元居次,主打食品「無限極穩醣清桑飲」也因廣告詞句涉及醫療效能遭罰;新加坡商三得利健益亞太公司台灣分公司則累計處分19件,總罰金233萬元位居第3名,主打產品「三得利御瑪卡」因廣告涉及誇大不實遭罰。衛生局統計違規廣告媒體分類,網路526件最多,其次為電視103件,雜誌、 報紙16件居第3。網站違規廣告又以公司官方網站291件最多,社群媒體則分別為Facebook有69件、Instagram有21件、YouTube有7件。另違規食品廣告宣稱效果類型前3名,依序為提升免疫力類、減肥瘦身類、皮膚美容類;違規化粧品廣告以宣稱消炎消腫類、促進細胞活動或膠原蛋白增生類、除皺除紋類分居前3位。林冠蓁提醒,網購應先確認網站有無揭示廠商名稱、電話、地址等完整聯絡資料,一般市售食品僅供人體所需營養素及熱量,並不具提升免疫力、減肥等涉及改變身體外觀功效,更無法達到預防、改善或治療疾病等醫療效能。
北市衛生局查食藥粧「違規廣告」!累計裁罰3250萬 「拉蓓精萃飲」罰最多
台北市政府衛生局統計113年上半年違規廣告查緝情形,食品、藥品/醫療器材及化粧品違規廣告共開罰329件、裁罰3250萬元。其中食品213件,裁罰金額2162萬元(66.5%)金額最高,化粧品佔104件、裁罰654萬元(20.1%)居次,藥品/醫療器材12件、裁罰434萬元(13.4%)位居第3名。根據統計,罰鍰累計第1名為「七寶創意有限公司」,違規廣告罰鍰達333萬元,該公司之「『 LABELLE 拉蓓 』精萃飲」食品廣告詞句涉及醫療效能。罰鍰累計第2名為「日東商事有限公司」,違規廣告罰鍰達140萬元,其「私密專科益菌凍」食品廣告詞句涉及醫療效能。罰鍰累計第3名分別為「雲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韓灣國際股份有限公司」,違規廣告罰鍰120萬元,「雲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之「德國原裝雲揚生技左旋精胺酸營養液」食品廣告詞句涉及醫療效能;「韓灣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之「瑞士頂尖抗老3秒速導全面撫紋精華組」化粧品廣告詞句涉及誇大不實,台北市衛生局針對以上違規廣告已依法進行裁罰。以違規廣告媒體分類統計分析,網路247件(75.1%)最多,其次為電視共64件(19.5%),雜誌、報紙10件(3%)居第3(如表3)。進一步分析網站違規廣告,以公司官網140件最多、裁罰金額1157萬元,另針對社群媒體進行分類統計,Facebook 36件、裁罰506萬元,Instagram 8件、裁罰93萬元,YouTube 3件、裁罰25萬元,Podcast 1件、裁罰4萬元。違規食品廣告以宣稱提升免疫力類佔第1位,共31件(14.6%),其次為宣稱減肥瘦身類28件(13.1%)及宣稱皮膚美容類21件(9.9%)居第3;違規化粧品廣告以宣稱消炎、消腫類佔第1位,共31件(29.8%),其次為促進細胞活動或膠原蛋白增生類共28件(26.9%),除皺、除紋類宣稱共21件(20.2%)居第3。台北市衛生局提醒業者,刊播食品及化粧品廣告前可參考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公告之「食品及相關產品標示宣傳廣告涉及不實誇張易生誤解或醫療效能認定準則」、「化粧品標示宣傳廣告涉及虛偽誇大或醫療效能認定準則」,藥商及醫療器材商刊播藥品、醫療器材廣告前,應向中央或直轄市衛生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核准刊播期間不得擅自變更原核准事項,另外,一般商品廣告不得為醫療效能之宣傳。台北市衛生局蒐集衛生福利部制定之法規及函釋編纂成「食品、藥品、醫療器材及化粧品廣告相關法規暨案例彙編」手冊,可至台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路徑:首頁/主題專區/食品藥物化粧品/台北市政府衛生局食藥粧法規宣導/廣告法規)自行下載,歡迎多加利用。
政府不演了2/怨中央甩鍋給基層 稽查員:公投過了就不管
去年元旦起衛福部食藥署推行「110年度畜肉安心計畫補助衛生局稽查專案」,補助地方縣市強化稽查與輔導萊豬標示,不過今年元旦起中央資源退場,要求地方政府以例行專案替代,一名地方稽查員感嘆,進口萊豬是中央政策,現在反萊豬公投過不了,等於全民幫政府背書,接下來的「鍋」就得由縣市政府來揹了。根據衛福部推出「豬肉儀表板」統計,截至去年12月31日止進口豬肉共6萬1340噸,分別來自西班牙、加拿大、丹麥及荷蘭為大宗,皆未檢出含萊劑進口肉品。衛福部也強調,針對輸入之生鮮冷藏冷凍豬肉產品,不分國別均採「逐批查驗」,符合萊劑容許規定才可輸入。目前政府強制規定大賣場、超市、傳統市場與零售通路,不論是生鮮豬肉、加工食品到餐飲食品都需標示豬肉原產地,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若業者未照規定標示或標示不實,皆可處罰鍰。也就是說,在無法強制要求業者標示萊劑的情況下,標示肉品產地是最後底線,而標示與檢驗工作,完全仰賴地方衛生局第一線稽查人員落實查驗,為民眾進行最後一道食安把關。「公投過了就不管,把工作量丟給基層!」一名第一線資深稽查人員指出,雖然公投過關,但萊豬仍是民眾關注的民生問題,去年萊豬剛開放進口時,為應付衛福部赴立法院的質詢報告,基層匯整相關稽查數字連夜奔命,一天最長工作17小時。「最近大家都哇哇叫,(畜肉安心計畫)怎麼那麼快就斷了,就算經費不夠,也不該一次全砍,否則包括例行稽查工作沒減量,勢必要分很多時間人力去稽查肉品,一定會擠壓到其他業務,像是相關食安檢舉案件。」該資深稽查員檢視自己的養成歷程說,一位稽查員的訓練真的不容易,尤其要面對第一線攤販、業者,執勤時如何完成公務全憑經驗累積,過去曾有菜鳥稽查員被豬肉攤商惡意鎖在肉品冰櫃內,直到打電話給同仁求援才解套,「第一線各種情況都有,都是靠經驗傳承,更不用說每天加班是常態,沒想到一年的計畫馬上就喊卡,政府實在太浪費!」肉品查核與檢驗仰賴第一線稽查員,地方政府呼籲中央延續計畫,持續為萊豬進口嚴格把關。(圖/黃威彬攝)稽查員執行業務不但要配合業者營業時間,還需避開尖峰時段,以市場來說,稽查員通常清晨五、六時就要前往稽查,部分深夜市場、餐飲或是夜市,則要晚上八、九時才能前往,稽查或送驗完畢還要回到衛生局登錄相關查驗資料,每個工作人員的時間分配都很吃緊。事實上,除了肉品為近二年稽查重點,各地方衛生局重點業務也不同。以南部某縣市為例,違規食品廣告占大宗,像是地下電台等,需要投入大量人力查緝檢舉及移送裁處,除了第一線稽查,也包括行政庶務,幾乎前端到後端全包,「移送裁處後續還有行政訴訟,連答辯書都要自己寫,根本是十項全能。」不僅如此,稽查人員還要面對地方民代施壓,從第一線稽查到後續行政庶務,從前端到後端作業幾乎全包了。不只進口豬肉為這一年來地方衛生局的重點稽查項目,防堵非洲豬瘟、疫情等重大議題也投入眾多人力與時間,業務繁重。(圖/報系資料照)另名北部衛生局人員也指出,除了肉品稽查,豬瘟議題也同步而來,直接衝擊到其他業務,只能以中央較急的專案優先,其他像是相關的違規檢舉案件就會延後,類似的案件由於行政查察有二年期限,因此目前案件持續往後累積。近年由於疫情影響與消費型態改變,過去民眾檢舉案的類型以違規廣告居多,近年食品標示也占檢舉大宗,以往一年100多件,109年達到400件,去年更突破500多件,「因為大家都不出國,代購食品標示就佔我們一半的業務量。」該人員說,食品相關消費糾紛暴增,現在人力反而變少了,未來如果邊境肉品查核寬鬆了,萊劑肉品流入市面恐怕引發消費者大恐慌,縣市衛生局還是得忙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