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下藥
」 下藥 性侵 江祖平 全球反詐騙組織 龔益霆
江祖平身心俱疲沉寂3個月 驚喜更新社群8字吐近況
女星江祖平不久前揭露三立前資深副總龔美富兒子龔益霆,下藥性侵女演員、性騷工作人員,隨後公開自己正是受害者,引發社會高度關注。江祖平在今年9月坦言身心俱疲,一切委託律師處理後,就停止更新社群;過了近3個月,江祖平今(4)日更新近況,也吸引粉絲們留言替她加油打氣。江祖平沉寂近3個月,今日在社群平台Instagram和Threads更新近況,她上傳一系列到南韓釜山旅遊的照片,僅輕描淡寫地標註「#busan」、「#好友旅行」、「#散心」和「#開心」,像是與粉絲、網友們報平安。從江祖平分享的照片中,有跟海景合影、享用美味海鮮和在膠囊列車裡自拍等,看起來愜意,也見到她臉上掛著笑容。江祖平透露委託律師處理遭性侵事件後,過了近3個月才更新社群,去南韓釜山旅行散心。(圖/翻攝自江祖平Instagram)貼文底下有不少粉絲留言為她打氣加油,「希望平姐可以一直這麼開心」、「超美,狀態超好」、「看到妳近況真好,超級美麗」、「好好散心放鬆一下」、「離開台灣散心很棒,加油」。據了解,江祖平指控與龔益霆交往時曾遭下藥性侵,而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婦幼隊在9月15日上午持台北地檢署、法院核發拘票和搜索票,正式前往龔男住處拘提,並查扣龔男手機、電腦及所有電磁儲存裝置,依涉嫌加重妨害性自主、妨害性隱私等罪名將他當場帶回約談。北檢檢察官訊問後,諭令龔益霆1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禁止對被害人為恐嚇、騷擾、接觸、跟蹤的行為,命令期間2年。◎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在 Instagram 查看這則貼文 從 Instagram 分享的貼文
謝京穎《好運來》遭下藥!冰泉中溺水
《好運來》中謝京穎飾演的「可薇」遭陳家逵(飾演蕭志偉)設計下藥昏迷,讓謝京穎必須在「冰泉」中搏命演出,冷到全身痙攣,直言是「極限挑戰」。謝京穎表示,雖然她沒有恐懼下水,但這次天氣環境和劇情讓她產生極大的恐懼。知道水真的很深,還要在水裡要長時間閉氣,真的滿恐懼的。加上很冷,一直發抖,肚子痙攣。她透露,由於拍攝場地是「冰泉」,水溫極低,身體完全無法適應。「這真的太冷了,我連在水裡等一秒都沒辦法!」每當導演一喊卡,她都必須立刻衝去沖熱水。陳家逵飾演下藥的反派「阿偉」,他表示,雖然劇中角色心狠手辣,但他演出時內心其實很掙扎。「要假裝抽筋引她下水,然後還要把她壓在水裡,那種良心不安和執行任務的矛盾情緒是很糾結的。」劇中楊皓崴趕到後,奮不顧身跳水英雄救美,最終卻體力透支,當場倒地昏迷。楊皓崴透露,為了表現出耗盡心力、瀕臨倒下的真實感,他特地在拍攝前在現場連跑好幾圈,讓自己身體達到極度疲憊的狀態,這樣演出來的虛弱、胸痛和臉色蒼白才能更真實。
江祖平遭下藥性侵!管制藥物來源為何 衛福部長:已下令嚴查嚴處
女星江祖平近日在網路發文自揭遭電視台員工性侵,衛福部保護司長張秀鴛表示,不鼓勵透過媒體公審,遭質疑譴責被害者。衛福部長石崇良今日強調,「我們全力支持被害者用任何方式說出來」;據傳管制藥品被當作加害工具一事,衛福部絕對嚴查嚴處,已指示地方衛生局了解藥品種類及取得方式。江祖平爆料電視台資深副總之子龔益霆涉嫌性侵女演員、騷擾電視台女員工,後續揭露自己就是受害者。張秀鴛日前受訪時表示,被害人求助時,以第三人稱描述十分常見,但如果是透過媒體公審,確實沒有那麼恰當。性侵是犯罪行為,還是建議透過一般正常管道,報警、驗傷等司法程序,透過公權力介入對行為人追訴責任,保障被害人權益。此話遭網友質疑,衛福部譴責被害者,「為什麼江祖平不能公開捍衛自己的權益?」、「難道衛福部希望加害人做一堆骯髒事都能獲得私了? 」紛紛為江祖平發聲。石崇良回應,對於此事件感到很遺憾,但要再次強調,衛福部全力支持被害者,不管用任何方式說出來,進入程序裡,對於被害者的支持力度也要更強。據報導,江祖平稱被下藥,原本要前男友(龔益霆)拿心臟病藥,對方卻拿鎮靜藥物給她,服藥後意識模糊、隱約感覺自己被侵犯。醫師指出,衛福部應關切的,是必須在醫囑下使用的管制藥物,為何被作為迷藥流通。石崇良表示,針對此事絕對嚴查嚴處,依據管制藥品管理條例,已經指示先由地方政府、衛生局了解,他使用的藥品是哪一個藥以及是如何取得,按照這個調查結果來檢視,雖然現在對管制藥品已有一套嚴謹管理方式,但如果從此事件找到還有需要強化的部分,衛福部也會盡快將漏洞補起來。
江祖平公開控訴性侵經歷 婦團:停止用「完美受害人」框架傷害女性
人江祖平自揭涉遭下藥性侵害等事件,衛福部官員卻稱「不建議透過媒體公審」,引發各界關注,婦女救援基金會6日聲明指出,被害人面對龐大權勢壓力勇於對外揭露,需要很大勇氣。無論是否以第三人稱揭露,皆為常見求助的行為,請民眾對於被害人,提供支持、肯定,勿對被害人發表貶抑或歧視的言語,甚至是網路霸凌。婦女救援基金會表示,約會期間不管任何方式,違反意願而趁機或強行性交行為,以及性侵害後進行拍攝裸照行為都是犯法行為,情侶關係或任何關係都不能當成免責或合理化的藉口;約會期間的違反意願性行為、拍攝性影像除了牽涉性侵害犯罪外,亦是親密關係暴力,嚴重侵害人權的行為。婦女救援基金會說,被害人揭露此次暴力侵害行為,發生在親密關係期間。但此事件與被害人過往的親密關係、交往關係或非關此次事件言論無關。「完美被害人」並不存在,請勿以此模糊焦點及指責被害人。婦女救援基金會強調,在雇主於知悉性騷擾情形時,應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意即該事業單位除暫停或移除疑似行為人職務以及發布聲明外,也應盡雇主職責主動進行性騷擾案件行政了解調查,而非只交由司法調查。婦女救援基金會呼籲,每個人都有性自主權、身體自主權,即使是親密關係也都不能把性侵行為、未經同意拍攝裸照視為關係中合理行為,只要未經同意、強暴脅迫或趁機性行為都是犯法。CTWANT關心您,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0、113性侵害就是犯罪,請撥打110、113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勵馨基金會諮詢專線 02-8911-5595/性騷擾專線04-2223-9595
江祖平喊「所有事將水落石出」:龔益霆真可憐 狗仔爆高層猥褻案傳聞不斷
八點檔女演員江祖平日前揭露三立資深副總龔美富兒子龔益霆,下藥性侵女演員還性騷擾工作人員,而對方公開與江祖平曾交往到8月31日才分手,江祖平也認自己就是「無力反抗」的被害人。女方5日再度透過Threads發文,預告9月10日前真相將水落石出,同時也現身男方的聲明留言狠酸:「你!真的很可憐。」江祖平日前揭露龔益霆性侵案,並隨後證實自己就是受害者,表示在雙方交往期間曾遭下藥侵犯。而內湖分局連忙通知她前往製作筆錄,江祖平也同意「帶著能讓龔益霆坐牢的關鍵證據」前往。三立則強調確實有與江祖平聯繫,並指出龔美富已暫離現職。江祖平5日凌晨在Threads發文,先向所有關注此事的網友表示「對不起,大家」,接著便拋出預告:「所有的內容,我已經排程到9月10日前,所有事情都能水落石出了」,並附上笑臉表情符號,暗示自己將會按照計畫公開所有證據。江祖平也透露,自己曾寄送七夕情人節水杯與平安鑰匙圈的包裹給龔益霆,而對方已經收到了,但連一句「謝謝」都沒說過,並再次用一個笑臉表情符號暗酸寫道:「更不用提牠會跟我道歉了。龔益霆!!謝謝您!!」可見她刻意將稱謂從「他」換成動物的「牠」。江祖平也現身男方聲明的留言區,留言表示:「你!真的很可憐。」此外,知名狗仔葛斯齊在臉書發文透露,三立電視高層假公濟私猥褻案,已不是第一次有傳聞,「八點檔女星與高層緋聞十多年來沒停止過!光我個人從娛樂線轉至社會線,就經手幾件關於三立高層的案件!」葛斯齊直言,大家都為了五斗米折腰,但這次江祖平的事件夾雜感情因素,性侵案被爆料出來一點都不意外。◎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江祖平認遭性侵 李㼈認與龔美富熟識「事件有待司法釐清」
藝人江祖平日前揭露遭三立資深副總龔美富之子龔益霆性侵,親口證實自己就是受害者,表示在雙方交往期間曾遭下藥侵犯,並對電視台的處理態度感到不滿。而內湖分局連忙通知她前往製作筆錄,江祖平則已經同意,將帶著能讓龔益霆坐牢的關鍵證據前往。三立稍早再度發出5點聲明,強調確實有與江祖平聯繫,並指出龔美富已暫離現職,事件持續延燒,引發社會高度關注。與龔美富交情多年的演員李㼈,今(5日)帶著女兒李紫嫣,以及吳鈴山、吳迪、楊尹嵐、陳沛冪(山豬妹)一同錄影《百變智多星》節目,宣傳新片《突破:三千米的泳氣》,被問江祖平事件,他態度謹慎表示:「如果真的做錯事,那就要負責任;如果沒有的話,被誤會什麼的,還是有待司法調查。」李㼈坦言,近來忙於電影宣傳,關於江祖平指控的細節都是從新聞得知,「真實的情況是什麼,我也還不知道,龔公(龔富美)我們都太熟了,因為大家都是幾十年的朋友,那我也不知道到底是怎麼樣,所以不能在這裡下定論」。不過他也強調,若真的發生不法行為,「我們一些站在正義的一方,還是要出來說話的」。李㼈提醒大眾,無論男女,在任何工作與生活環境中都要保持警覺,「女孩子要保護自己,兒子也要保護自己,男女是平等的,不對的、有陷阱的都不要碰,凡事先保護自己」。
夜店遭下藥!英國19歲女腹痛尖叫、失憶送醫 竟驗出毒品反應
英國威爾斯一名19歲女子日前在夜店遭人下藥,事後出現劇烈腹痛、無法行走且喪失記憶等情況,經毒品及藥物檢測呈陽性反應。此事曝光後,引發各界熱議。綜合外媒報導,來自波斯(Porth)的莉比伍爾福德(Libby Woolford)當地時間4月25日晚間與男友及朋友到朗達卡嫩塔夫(Rhondda Cynon Taf)的知名夜店「The Banc」消費。當晚她喝下幾杯酒後心情愉悅,但在前往洗手間前,交代男友的朋友看管杯中剩餘少許喝剩的第3杯酒,但對方疑似未聽見。等到她從廁所返回大廳後繼續飲用,僅過10分鐘便突然從神智清醒變成完全失控的狀態。莉比回憶,喝下杯中剩餘液體的她開始感到噁心,隨後在洗手間嘔吐達20分鐘,吐出來的液體與尿液呈綠色,隨後返回朋友身邊,也已無法理解對方在說什麼。此後的情況變得模糊,她只記得離開夜店後,原本打算去朋友家,卻開始因為腹痛尖叫、身體無法控制地顫抖且感到呼吸困難。莉比的男友隨即致她的母親,3人才將無法自行行走的她移入姊姊的車內。莉比說,母親接到電話時,以為她只是喝醉,但見到本人後立刻察覺情況不對勁。莉比隨後被送往急診,雖然與護理師打過照面,但等候多時後選擇返家休息。她表示,「我整晚昏睡,但隔天雙腿仍然顫抖,走路困難,幾天內幾乎無法進食。」事後,莉比進行家用毒品藥物檢測,結果顯示體內有毒品反應。她坦言雖然身體已逐漸康復,但此事件讓她「極度震驚且害怕」。夜店「The Banc」高層則對此事發表聲明,「過去一周我們得知有一名年輕女性在社群媒體分享自己遭下藥的不幸經歷。我們將顧客及員工的安全視為首要任務,並致力提供安全的環境。」夜店宣布,將引進免費的防下藥飲料蓋,並提醒顧客避免在無人看管的情況下將飲料留在吸菸區。莉比事後也在臉書發文提醒,其他人注意飲料安全,「如果有人認為這不會發生在自己身上,那你錯了!」她在文中描述,當時自己無法控制地顫抖、呼吸困難、說不出完整句子,甚至「不記得自己是誰或身處何處」,事後仍難以站立或進食。另有數據顯示,下藥案件在英國相當普遍。2023年一項調查顯示,23%的18至43歲年齡層表示,曾在不知情或未經同意下遭人投放毒品或酒精,此一比例在年輕女性中更高。專家指出,下藥手法多樣,包括在飲料中摻毒、用針注射,甚至將毒品放入電子煙或香菸內。聖約翰救護機構(St. John Ambulance)提醒,疑似遭下藥者,在經歷相關遭遇後應保持體內水分、置於安全地點並有人陪同,必要時聯繫警方或酒吧工作人員,若對方失去意識時,陪同人員應將人側躺,若已停止呼吸,則須立刻協助進行心肺復甦術,並撥打急救電話。
網瘋傳台灣祭「未成年女遭下藥性侵」! 恆春警證實為假消息
音樂盛事「台灣祭」於4月3日至4月5日在墾丁舉行,吸引大批人潮共襄盛舉,但在昨(4)日晚間卻有網友控訴,女性友人吃下陌生男子給的麵包後昏迷,還遭受性侵,該貼文也迅速在社群平台瘋傳。為此,恆春警方澄清,已經聯繫原PO確認,對方是聽別人轉述才心急發文,並無女子遭受性侵,此事件僅為誤傳。一名網友昨日晚間在社群軟體Threads發文表示,台灣祭疑似有性侵事件,「有一名高高、長髮、裸上身穿牛仔褲的男子,拿著一個麵包,他的麵包裡有下藥,我朋友吃了昏迷,認識的人密我,抓到重賞,說到做到」。原PO還在底下留言強調,「不要開玩笑,女生已經被強姦了,而且是未成年」。貼文曝光後,迅速引起大批網民討論、轉發,而恆春警分局獲報後,立即由分局長責成各單位組成專案小組進行偵辦,經專案小組逐一釐清被害人案發前後動向,並未發現有可疑情形,女子本人也否認被性侵。警方隨即聯繫發文者,原PO回應「自己人在北部,是聽別人轉述才貼文」,因此證實此案是誤傳。恆春分局強調,警方已部署眾多警力在台灣祭會場保護民眾安全,並設置機動派出所,請民眾安心,如發現不法請立即報案,絕對第一時間處理。恆春分局同時呼籲,網路不是法外之地,謊報刑案者將涉嫌違反刑法誣告罪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請民眾千萬不可聽信謠言隨意傳播,以免誤觸法網。台灣祭Threads小編轉傳恆春警分局新聞。(圖/翻攝自台灣祭Threads)
謊稱幫針灸調理身體!女兒遭下藥性侵 母竟護航男友「軟軟的不能插入」遭打臉
新北市一名徐姓男子,以針灸可替人調理體質為由,和女友阿芬(化名)及其女兒小美(化名)約在住處,騙對方吃下安眠藥並強制性交。小美去驗傷提告後,媽媽卻大力迴護徐男,稱男有不舉、不可能性侵,徐男也否認犯行;法官依以藥劑犯強制性交罪,判處徐男8年徒刑,台灣高等法院今判上訴駁回。判決書指出,阿芬與徐男交往後,曾多次向女兒稱徐男為中醫師,小美也曾2次接受徐男針灸。2022年3月間,阿芬叫徐男到中和住處幫女兒針灸,阿芬還說「因為徐男說要在子時針灸效果比較好」,因此徐男分別在凌晨12時、3時替小美針灸。小美主張,徐男之前曾說,會找認識的人調配調養身體的藥,並在完成針灸後要她小睡,再將她叫醒,餵她吃下下含「艾司唑侖(Estazolam)」成分的安眠藥「悠樂丁」;清晨7時許,媽媽出門上班,她在半夢半醒間感覺徐男脫她褲子侵犯她,但她卻因藥物影響無力反抗,一路睡到下午3、4點才醒來。醒來後,小美隨即打電話求助朋友,並在撥打113後,並在弟弟的陪伴下至醫院驗傷報警,對徐男提出告訴。檢察官傳喚調查多項證據,包含警方持搜索票至徐男住家時,查扣197顆悠樂丁安眠藥,經送榮總鑑驗,檢出舒樂安定(伊疊唑侖)(Estazolam)成分;阿芬則不斷袒護男友,辯稱他不舉、「生殖器軟軟的不能插入」,不可能性侵小美,甚至否認說過徐男學過中醫、徐男沒有幫女兒針灸,自己也沒有約徐男幫女兒針灸。阿芬還說,當天有看到男友專用的杯子在女兒的房間內,懷疑女兒是抹了杯子上的DNA後,塗在自己的內褲、衛生棉、外陰部、陰道深部。徐男律師則稱,徐男因罹患糖尿病、心臟病,更曾因尿道感染造成生殖器撕裂傷,會影響其生殖器勃起功能。但一審法院認為,即便有糖尿病等疾病,也不見得會影響性功能,且案發當時,無法證明徐男有性功能障礙、無法以生殖器勃起插入女性陰道,另據其他客觀證據,判定徐男有罪,處以有期徒刑8年;至於徐男被控違反《醫師法》非法執行醫療業務部分則為無罪。案經上訴,高等法院審理後維持一審見解,今(16)日駁回上訴。◎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日本知名音樂人YAB爆偷拍!彩虹社多名VTuber遭下藥 涉言語羞辱、畫面外流
日本爆料系YouTuber「コレコレ」近日透露,知名混音師「YAB」(やぶ)在與VTuber團體「彩虹社」(にじさんじ)合作期間,不僅偷拍中之人、將照片外傳,還曾下藥迷暈對方,並言語羞辱她們的長相、表演技巧等等,因此遭到日本網民炎上。對此,彩虹社稍早出面表示將與其解約,不排除採取法律行動。綜合日媒報導,「コレコレ」提到,早在2020年,YAB就開始透過自己的工作室偷拍VTuber的真實長相,羞辱對方「1小時多少錢他可以」、「臉蛋60分身材100分」等等,還傳出對她們使用「紅蜘蛛」等迷幻藥物,當受害者身體不適需要休息時,更嘲笑是「嘔吐系VTuber」。不僅如此,YAB還將相關影像分享給第三方,這些資料均有LINE對話紀錄作為證明。YAB不僅偷拍VTuber中之人,還對其言語羞辱。(圖/翻攝自YouTube/ コレコレチャンネル KoreTube)此外,爆料中也說到,YAB不只與彩虹社、Vocaloid職人或唱見、其他VTuber 合作,更參與過不少動畫、電視節目、遊戲混音等等,還有AKB48、日向坂46等偶像藝人團體的作品。據對話紀錄顯示,相關聊天群組有超過10名成員,而隨著事件被揭發,粉絲們也擔心由YAB成立的混音師協會成員們,是否也得知相關內容。彩虹社於昨(2日)凌晨公告,上月30日接獲通知後,目前已與涉案音樂製作人解除合作關係,並將展開更多調查,也已將有爭議性的影音作品權限轉為不公開,且不排除做進一步法律行動。另外,彩虹社也呼籲,民眾不要將加害者誤認為該公司所屬職員,也應停止流傳偷拍影像,否則ANYCOLOR將進行提告。據最新消息指出,YAB在2日下午,已透過社群平台X發文道歉。
祖孫遺體有櫻桃紅屍斑 高大成:解剖「這部位」確認是否遭下藥
新北市三重近日發生祖孫滅門血案,而涉重嫌的張姓二女婿遭逮,經檢警初步相驗,3名死者身上無外傷,但身上有櫻桃紅屍斑,可能被下藥。對此,法醫高大成說,要解剖腦才能確認,是否真的被下毒。檢警表示,3人遺體腐爛,身上都是蛆,還出現「櫻桃紅」屍斑,外界也猜可能被下藥。張男稱,他用手掐死3人。據《三立新聞網》報導,法醫高大成說,如果是窒息、凍傷、一氧化碳中毒等,遺體會有櫻桃紅屍斑,如果中毒也可能會有,不過不會那麼紅,要確認是否被下毒,要解剖腦部,如果過程中聞到杏仁味,很高機率是氰化物中毒,如果是大蒜味,那是砒霜中毒。高大成認為,3人沒有出現明顯外傷和掐痕,可能是因為嚴重腐敗腫脹,導致外觀難辨識,所以應該要先檢查甲狀軟骨和舌骨,如果甲狀軟骨斷裂,可能是被手勒斃,如果是舌骨斷裂可能被掐死,而頸部皮下組織也要送驗,如果有生前出血,那就是被掐死。高大成說,通常凶嫌的作案方式都和職業有關,普通人要下毒會用砒霜,如果是油漆工等,才會用氰化物,而如果用毒物殺人多是預謀犯案,若是勒斃為衝動犯案,而3人死因跟凶嫌刑責輕重有關。
5億高中生案最後一次開庭 夏男「我若有罪賴生也一樣」再嗆法官「很好笑」
台中5億高中生案中夏男涉犯假結婚偽造文書案,今(3)日辯論終結,2個小時的庭訊中,夏男仍堅持不認罪「如果賴生沒死,也會是被告,我若被判有罪,等於賴生也有罪」,面對法官反覆詰問案情細節,夏男不耐煩嗆「妳講這個很好笑!」。台中地院預計6月28日11點宣判。回顧案情,台中去年發生5億高中生命案,賴生擁有市價5億房產,他和地政士夏男登記同婚2小時後突然在對方住處墜樓身亡,賴母懷疑兒子生前遭下藥再推下樓致死,控夏男謀財害命。針對夏男涉嫌假結婚,法院多次開庭且傳喚相關證人,今日是最後一次開庭,在長達2小時庭訊中,夏男仍拒絕認罪,審判長林依蓉問他與父親為賴生父子處理土地過戶的過程、為何要幫他保管戶口名簿、為什麼想和賴生結婚等細節,夏男說明時語氣不耐,多次重覆說「以前都說過了,被問到為何還要幫賴生管理財務,夏男竟嗆法官「妳講這個很好笑」。另外關於為何結婚,夏男指出他與賴男都同意辦理結婚登記,結婚是兩人自由意識,「為何說我不是(同性戀)我就不行同婚?」、「如果賴生沒有死,那麼他也會是被告」;被問到甚麼原因結婚時,夏男秒回「基於共同經營生活」。夏男更在庭上大吐苦水,表示外界及媒體都對他有偏見云云。審判長林依蓉表示,該案科刑辯論終結,全案將於6月28日上午11時一審宣判。
佳娜爆酒吧驚魂遭下藥 眼前一片黑腿軟站不住
中天綜合台節目《同學來了》明(2日)將播出「擲出九個聖筊也不能去,女生一個人去“這裡”危險到不行」單元,來自烏克蘭的佳娜透露曾去酒吧被下藥,當下她只喝了一口,就眼前一片黑,孩腿軟站不住,幸好朋友安全送她回家。佳娜雖然常居台灣,但還是有覺得不太安全的時候,她透露曾搭計程車,遇到怪司機喊話要載她回家,「我覺得計程車有點可怕,因為我之前一個人回家,發現司機走的路線怪怪的,他說『我要帶妳回家』,我超傻眼,一點都不好笑。」佳娜甚至曾在酒吧喝酒時被下藥:「我跟一群朋友去酒吧,有男生想要認識我們就拿酒給我們喝,我其實是可以喝很多的,但我喝了一口,眼睛突然變黑,腿也軟了,我很不舒服,趕快請朋友送我回家,但隔天起來,我完全不記得我怎麼回家的。」佳娜到泰國旅遊時,一度被誤以為是性工作者:「可能戰爭的關係,現在泰國有很多俄羅斯和烏克蘭的女生都搬去那邊,但語言不通,沒辦法找工作,就只能用這樣的工作,生活在那邊。」佳娜也提到很多人看她的眼神,讓她覺得不受尊重:「很多男生都以為祖雄是我的『客人』,所以他們一直看著我,還過來問我『多少錢,還要多久才能換下一個』?我超不舒服。」徐凱希聽到也感同身受,透露:「我之前去龍山寺看展覽,我經過公園時,突然發現後面跟了一個人,一直到我看完展覽他都還在,然後他對我說『小姐,妳5千ok嗎』?我嚇到跑去找人陪我。」她透露也曾被暴露狂騷擾,不舒服的經歷現在仍心有餘悸,小時候曾遇到怪人天天在家附近徘徊,有一次暴露狂衝向她跟姊姊,「我聽到後面有跑步聲,一看發現他把『那個』放在我跟我姊中間,我當下嚇到腿軟,根本跑不動,但我姊就比較冷靜,一直瞪著他,他就嚇到往回走。」徐凱希小時候曾遇到暴露狂。(圖/中天提供)
孩子突不哭鬧睡過夜⋯他驚見「這1物」怒叫人滾蛋 月嫂喊冤:我在吃的
大陸一名李姓父親日前請月嫂到家裡照顧小孩,怎料到近日卻發現家裡出現安眠安神的藥品,懷疑孩子遭下藥。對此,平台回應,目前無直接證據證明月嫂給寶寶餵了安眠藥,如果月嫂真的給嬰兒餵食安眠藥,屬於違法行為,願意配合司法部門調查。根據陸媒《北京青年報》報導,李姓父親表示,去年10月在平台預定了月嫂,不過第一位月嫂因為業務不熟練,再加上孩子整夜睡不了覺,對方因此主動要求換人,後來換了程姓月嫂,孩子一反常態,睡得很安穩,但第二天就出現了便血的情況。李姓父親透露,沒想到近日還在廚房發現一種安眠安神的藥品,懷疑程姓月嫂給孩子餵了安眠藥品。對此程姓月嫂說,「那是我這兩天睡不好拿出來吃的,你放心,我做月嫂不是一天兩天,不可能為了讓孩子睡覺就給孩子吃藥。」然而李姓父親仍對此說法保持存疑,因此報警,並將人辭退。平台則回應,目前無直接證據證明月嫂給寶寶餵了安眠藥,但月嫂上戶時未按規定給客戶報備所有藥品,已對其進行再培訓,並決定扣除其500人民幣(約新台幣2204元)保證金給客戶作為補償。平台表示,同時也願意減免客戶在平台找月嫂的資訊服務費。平台強調,如果月嫂真的給嬰兒餵食安眠藥,屬於違法行為,願意配合司法部門調查。
偷拍倖存者1/高中遭下藥性侵影片還被廣傳 大貓偷拍案被害人述20年辛酸
「Me too」運動襲全台,「行銷界大咖」權自強也被挖出20年前曾協助胞兄權自立架設網站,販售性侵未成年少女和女童的影片,共同犯下當時震驚社會的「大貓偷拍案」,如今權自強神隱不願面對,昔日的被害人黃嘉虹勇敢挺身而出,講述這20年來的心情,希望台灣的相關法律能更加周延,包括成立性侵犯查詢系統、公布性侵者的照片和住家地址等,讓犯罪者得到應有的懲罰。「我的人生好像被分成兩段,發生這件事情之前與之後,之前的事情我都想不太起來。」想起過去經歷,黃嘉虹清秀的臉上是難掩的痛苦,但她仍勉強自己扯出笑容,回憶那段她嬌小的身軀本不該承受的痛苦。黃嘉虹說,她那年僅16、17歲,在網路上看到權自立徵求泳裝模特兒的廣告,她當時想要賺錢貼補家用,在懵懂無知下報名,雙方約好在某間汽車旅館見面,權以「長高藥」為名拿出不明藥丸給她服用,她吃下後隨即陷入一陣癱軟無力,對於權的所作所為更無法反抗。「發生什麼我其實已經想不起來了,只知道『結束後』他載我到公車站,我自己搭公車去醫院探望阿嬤。」黃嘉虹表示,當時幼小的自己不願深究是否遭受傷害,僅一心掛念著生病住院的祖母,那段噩夢更深埋其心中不願想起,直至接到警方電話,她才知道自己「被做了什麼」。電腦工程師權自立20年前曾犯下「大貓偷拍案」,販售性侵未成年少女和女童的影片,二審被判無期徒刑卻只關10年就重歸社會。(圖/翻攝TVBS新聞)「我常在想,如果那時候有人多關心一點,我之後是不是就不會走這麼多彎路。」黃嘉虹苦笑說,在偵訊和法律流程後,曾有社工來關心她,但制式化流程無法修復其內心的傷口,而她意識到自己被性侵後乾脆「破罐子破摔」,未成年時曾有長達半年的時間從事「call girl」,之後更誤入一連串情色陷阱。「好像無意識的,覺得作賤自己身體無所謂。」黃嘉虹提到,她曾參加某攝影協會舉辦的拍攝活動,現場有超過10名「攝影師」將她包圍,起初稱要拍裸體藝術照,後竟變成拍攝私密處,還有人觸碰其身體,但對於這些充滿惡意的大人們,黃嘉虹不知道該如何反抗與拒絕,「就像被家暴長大的女孩子,往往更容易遇到會家暴她的人,一個被性侵過的人也是如此。」警方表示,性暴力防治四法已於今年正式上路,使兒童或少年被拍攝、自拍、製造性交或猥褻行為之性影像案件,最高可處10年有期徒刑,散布兒少性影像最高可處7年有期徒刑,無正當理由持有兒少性影像則由行政罰修正為刑罰,最高處1年有期徒刑,呼籲民眾勿以身試法。「大貓偷拍案」受害人黃嘉虹勇敢挺身而出,講述遭性侵後20年的心情,希望能給其他被害者勇氣和力量。(圖/劉耿豪攝)
5億高中生離奇命案偵結 中檢認「無下毒沒推下樓」!夏姓配偶殺人罪不起訴
5億元高中生離奇命案、案情撲朔迷離,包括登記同婚2小時後突然在夏姓配偶住處墜樓身亡,賴母懷疑兒子生前遭下藥再推下樓致死,控夏男謀財害命。該案追查月餘,台中地檢署今日偵查終結,第一時間依《殺人罪》裁定30萬交保的配偶夏男不起訴,但因涉嫌假結婚、依《偽造文書》起訴;另夏父同樣《殺人罪》不起訴。台中地檢署說明全文如下:臺中地檢署偵辦夏姓被告父子 2 人被訴涉嫌殺害賴姓死者等案件,業經檢察官偵查終結,認定被告夏○源涉犯刑法第 214 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爰向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提起公訴,至被告夏○源、夏○盛涉犯殺人罪嫌部分,經檢察官詳細蒐證後,因查無充分之積極證據而認其等罪嫌不足而為不起訴處分。本件賴姓死者於民國 112 年 5 月 4 日經救護人員送醫急救無效而死亡後,經警方於同年月 5 日報請本署檢察官相驗,本署謝怡如檢察官於當日即率同本署法醫師前往相驗,並訊問死者家屬、被告夏○源等人。被告夏○源經檢察官訊問完畢,初步認其涉有殺人罪之犯罪嫌疑,予以諭知新台幣 30 萬具保候傳。檢察官並於同日聯繫法醫研究所,擇定於同年月 9 日進行解剖。檢察官於本案發生後,迅即針對所有可疑事證,指揮司法警察密集進行相關偵查作為,除調取相關之監視影像;被告、死者及其他相關人等之通聯紀錄、就醫紀錄、車行紀錄等外;檢察官並同時實施相驗、解剖、勘驗(現場)、鑑定(毒藥物、生物跡證、指紋…等)、搜索、扣押、數位採證(分析)及地毯式搜尋相關證人進行約詢等共 100 餘項偵查作為,以釐清下列四大重要疑點:一、被告夏○源與死者有無結婚真意?經查:據本案所查得之數位鑑識、通聯紀錄、行車紀錄等分析,被告夏○源與死者,雙方幾乎毫無交集。且據死者之高中輔導紀錄,其曾因追求同班女同學遭拒而有情緒困擾而接受輔導。另檢察官亦查得被告夏○源與死者之結婚證人係隨機任意找尋,該位證人甚而不清楚係何人欲結婚及雙方家長亦無不知悉兩者結婚之情事,認定夏姓被告與死者顯無同性結婚之真意。二、死者墜樓前有無遭施打或服用毒藥物?經查:死者經檢察官會同法務部法醫研究所法醫師進行解剖鑑定,其報告指出:死者體內並未檢出酒精、葡萄催芽劑、氰化物或足以導致昏迷、死亡的烈性毒藥物(共驗 2551 種);另臺灣大學法醫研究所亦函文鑑定說明,人體如被注射高劑量之氯化鉀或磷酸鉀,血液中鉀離子濃度不可能驗出正常值,而依死者於急救時,就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所出具之死者體內血液鉀離子濃度為正常等意見,是死者於生前尚無遭短時間注射高劑量氯化鉀或磷酸鉀之可能。從而,本件查無死者於墜樓前有遭施打或服用毒藥物之事證。三、死者係自何處墜樓身亡?經查:根據夏姓被告居住之 10 樓陽臺欄杆所遺留手掌痕、手抓握痕及陽臺外側前緣平臺上亦有擦狀抹痕,並在欄杆外側檢出死者 DNA 等情,比對現場勘查採證之墜樓路徑及身上之致命傷(外觀呈平行 2 條傷痕狀,左後背部鈍挫傷,引起左側多處肋骨骨折、兩側血胸、胸腹部多處臟器破裂出血而死亡),死者應係撞擊該社區大樓凸出屋簷,再墜落樹叢、壓擠折斷樹枝減緩衝擊後掉落地面。四、現場及被告夏○源身上有無犯罪跡證?經查:檢察官於指揮警方至被告夏O源住處搜索並對被告夏O源之身體與所著衣物進行勘查採證後,被告夏○源身體及雙手經檢視未發現可疑傷痕或痕跡,其所穿著衣物經多波域光源檢視,亦無可疑跡證及血跡反應;並再根據被告夏○源及死者之 DNA 鑑定報告,被告夏○源與死者之指甲內均無血跡反應,亦無對方之DNA 等情,實可研判雙方並無肢體接觸。另再根據死者之解剖鑑定報告意見,未發現死者雙手有明顯的防禦抵抗傷;頸部無骨折出血、無索溝或指痕,兩側皮下軟組織及肌肉無出血,舌骨、甲狀軟骨和氣管均完整無骨折、食道無異狀。除頸圈所造成的壓迫外,並無其他外力導致之壓迫傷勢等情,顯見死者並無遭外力侵犯、傷害甚至壓迫勒頸之情事。至死者家屬及外界於本案偵辦期間所提查證方向之調查結果如下:一、死者墜樓倒臥處之草皮早已呈枯黃之狀態,並非因死者嘔吐毒藥物所致:經檢察官指揮警方詢問夏姓被告社區保全人員暨死者墜樓第一時間所拍攝之照片所示,死者墜樓倒臥處之草皮早已呈枯黃之狀態,並非因死者嘔吐毒藥物所致。二、死者右手針孔及頸部傷痕之原因,應係死者送醫救治時,施打針劑、套用護頸所致:根據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之相關監視錄影畫面、死者急救病歷及相驗照片所示,死者送醫時,醫護人員確有在死者右手、左手施打針劑,並對死者套用護頸,且該死者頸部傷痕所呈之線條與護頸形狀相符,因此針對死者右手針孔及頸部傷痕之原因,應係死者送醫救治時,施打針劑、套用護頸所致。三、死者體內並無酒精反應,更無可能因酒精而致昏迷之情事:本件於被告夏○源住所扣得水果啤酒罐上雖檢測得有死者之DNA,然解剖鑑定報告中之血液、尿液卻無酒精反應。此經法醫研究所法醫師於偵查中到庭證稱:有可能是飲用的量比較少或者喝下去之時間比較短,來不及吸收到血液或排泄到尿液中,且酒精要進到血液中才會對人體產生影響,所以血液中的酒精濃度是最準確的等語明確。是依上開解剖鑑定之科學數據所示,死者體內並無酒精反應,更無可能因酒精而致昏迷之情事。四、法醫研究所法醫師於偵查中到庭證述,死者之出血量雖僅 800cc,仍會死亡:死者經解剖鑑定後,法醫研究所法醫師於偵查中到庭證述稱:死者因其墜落後體表並無裂開,故其倒臥現場並無血液噴濺痕跡,又死者除胸腹部臟器破裂出血約 800cc 外,臟器破裂,血液都流在胸腔及腹腔內,是屬於多重創傷,所以有傷及循環系統造成胸腹部臟器破裂出血,並有兩肺破裂塌陷、血胸,所以肺部無法呼吸…死者胸腔、腹腔出血大約 800cc 左右,加上兩肺已塌陷無法呼吸,所以還是可能導致他死亡等語。五、查無死者自其他樓層墜樓之可能:本件經檢察官針對外界所質疑之 3 樓、8 樓進行查證,該 3 樓住戶於偵訊時表示,完全不認識被告夏○源,更未提供門禁磁扣予其他人等語,並提供住家動態監視影像畫面,經檢視皆無陌生人進入家中,是 3 樓之該層住戶與本案實屬無關。另該社區之 8 樓而言,外界所指與被告夏○源、夏○盛有關之戶別為 8-1 戶(被告夏○源所住 10 樓之戶別為 10-3),其與死者墜樓倒臥之處,水平位移長達 10 公尺,且再衡諸上開所述,現場樹叢樹枝有壓斷折損及死者身上之致命傷痕(外觀呈平行 2 條傷痕狀)應係撞擊該社區大樓凸出屋簷所致等情,斷無自 8-1 戶處墜樓之可能。另檢察官全面清查其他樓層住戶後,均表示在墜樓前皆無發現異常情事,是依現有查得之事證,實無法遽認死者係自其他樓層墜樓可言。六、死者亦無因意識昏迷遭人自大樓(無論何樓層)拋出之可能:死者並未被施打或服用毒藥物、酒精致昏迷,以及並無遭外力侵犯、傷害甚至壓迫勒頸之情事,業如上述,是死者亦無因意識昏迷遭人自大樓(無論何樓層)拋出之可能。七、外界另有質疑被告夏○源於案發後,有變裝攜帶證物離去等情,應屬誤載:經檢察官指揮警方查證後,該張媒體所登載之照片(被告夏○源身著紅、白、藍 T 恤)係拍攝於 112 年 5 月 8 日,案發日(5 月 4日)被告夏○源係身著淺灰色外套,此有相關監視錄影畫面及翻拍照片可資證明。另死者墜樓後,被告夏○源係搭乘電梯下至一樓,亦有社區大樓監視錄影畫面可參,故相關外界所傳其係步行下樓此節,亦屬誤會,併此敘明。八、被告夏○源拒絕測謊:至被告夏○源為何沒有測謊乙節,按最高法院 101 年度台上字第1789 號刑事判決意旨,測謊基本程式要件,須經受測人同意配合。惟被告夏○源經檢察官訊問後,拒絕測謊,檢察官實無法責令強行執行測謊。綜上所述,本案經檢察官縝密蒐證,並與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分局、刑事鑑識中心、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鑑識科、法務部法醫研究所及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法醫研究所等專業堅實之辦案團隊與鑑定機關,除依上開查得之相關事證外,再逐一分析、檢視及相互核對證人之供述、通聯紀錄、通訊軟體對話紀錄、數位鑑識、社區磁扣刷卡紀錄及社區與道路監視器影像等證據資料,均無從認定被告夏○源與其父即被告夏○盛涉有本案殺人罪嫌,而認均應依刑事訴訟法第252 條第 10 款規定為不起訴處分。另被告夏○源於無結婚之真意下,前往臺中市北屯區戶政事務所辦理同性結婚登記,致僅有形式審查權之公務員將此不實事項,登載於職務上所掌管之公文書,並據此換發新國民身分證,足生損害於戶政機關管理結婚登記之正確性。就被告夏○源涉犯刑法第 214 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部分,向法院提起公訴。大膽假設,小心求證,為檢察官辦理刑事案件追求真實之核心價值,對任何可疑涉嫌犯罪之情事,必致力追查、全盤蒐證,以釐清事實。然檢察官身為法定公益代表人,亦須嚴守罪刑法定及無罪推定原則,若查無積極證據足資證明犯罪嫌疑,實無法僅憑臆測、推論或涉嫌人不合理之動機、舉措即遽論其涉嫌犯罪,此為法治國家之安定基礎及保障人權之司法精神。
5億高中生離奇墜樓案偵結 夏姓父子殺人罪不起訴!中檢開說明記者會
5億元高中生離奇命案、案情撲朔迷離,包括登記同婚2小時後突然在夏姓配偶住處墜樓身亡,賴母懷疑兒子生前遭下藥再推下樓致死,控夏男謀財害命。該案追查月餘,台中地檢署今日偵查終結,預計上午10時許召開記者會說明。據悉,今日偵查終結,第一時間依《殺人罪》裁定30萬元交保的夏姓同婚配偶獲不起訴,但被依《偽造文書》起訴;另外夏父同樣《殺人罪》不起訴。中檢表示,今日上午10時召開記者會,係針對夏姓被告乙案偵查結果進行說明,將會詳細說明查證經過。
女大生援交3人行被少給錢 竟報警謊稱遭下藥性侵
馬來西亞一名年輕攝影師透過網路找來2名女大生性交易,沒想到其中一名女大生因發現攝影師少給錢,加上家人發現她行為有異,竟報警謊稱遭到對方下藥性侵,結果一調查發現根本就是非法賣淫,因沒有談好價錢而翻臉。據馬媒《中國報》報導,馬來西亞一名34歲的攝影師,在網路上找到一名東馬賣淫女子,她則帶了另一名華裔女大生來三人行性交易,原本談好一人3000馬幣(約台幣19981元),但激戰過後卻只收到一人1500馬幣(約台幣9990元)的酬勞。華裔女大生回家後又被家人發現有異,因此在家人逼供下她靈機一動,竟然表示自己遭到下藥性侵,並前往警局報案,警方很快找到性交易的攝影師,並調查整起案件後發現,根本就是女大生賣淫還謊稱她和友人喝下對方給的飲料,隨後遭到對方性侵。
1學童「巴比妥數值破200」 新北幼兒園再爆老師也服用這2類藥
新北市某幼兒園餵毒案持續延燒!目前已有8名學童被驗出「巴比妥」等管制藥物,且其中1人明顯超標、數值達到200多。檢警二度搜索並約談園長、老師等8人後,也發現有2人正在服藥,但排除巴比妥成份,園長兒子被驗出有微量禁藥,不過藥物來源、是否遭下藥或被交叉感染,仍需進一步調查。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正用藥且都在上班時間服用的2名教師,其中一名為服用身心科的抗憂鬱藥物,另名則是呼吸道症狀就醫的感冒藥,兩人的藥物都排除巴比妥、苯二氮平類禁藥成分。就讀自家幼兒園的園長兒子,5月20日於土城醫院檢驗時,巴比妥數值為0,但6月初複驗卻檢出有20的微量巴比妥等禁藥成分,研判可能是環境背景造成的誤差。另外,28名疑似遭餵藥學童,確定有8人體內殘留巴比妥、苯二氮平類藥物,不過數值都在20以下,僅有1人超過200。不過,檢警發現數值超過200學童,有家人服用含巴比妥的醫師處方藥,因此是遭下藥還是家人間交叉感染,還需再釐清;另外7童則可能是食器遭汙染後重複使用導致的「自然環境接觸」,無法判定遭到下藥。備註:根據《兒少法》第69條規範,本案涉兒童及少年權益,不得揭示「足資識別之資訊」,其中包含學校名稱。
幼兒園下藥案狂燒 母公司發聲明切割:終止合作
新北市幼兒園學童遭下藥案持續延燒,目前已有10名學童受害,檢警今日清晨二度搜索,針對園長、老師等8人約談,更發現園長兒子身上也有藥物反應,而該幼兒園所隸屬的總公司也發表聲明,強調會與該園終止合作,並對該幼兒園負責人及事件老師追究一切可能的法律責任及相關賠償。總公司的聲明中提到,公司成立以來以人為本,嚴守本分並以孩子為中心,對於孩童之安全、健康相當重視,也相信企業遵守法令及商業倫理規範,亦是基本的社會責任,更不可能允許加盟幼兒園有任何侵害孩童之情事發生。聲明中表示,該幼兒園為加盟者自主經營,且本事件已在司法偵查中,其事實與真相尚待司法機關釐清,但身為堅持教育理念與教學品質之教育機構,加盟總公司將全力配合檢警單位,並盡力提供所需之相關資訊。此外,為維護並避免相關爭議波及所有幼兒、辛勤服務第一線的教師之權益,總公司也將暫緩並停止與該加盟幼兒園之品牌及教學合作,後續若經檢警單位查證,此加盟幼兒園確有違反法律之事實,必會對該幼兒園負責人及事件老師追究一切可能的法律責任及相關賠償。總公司強調,其營運宗旨向來以孩子為中心,並已啟動內部檢核機制並深刻檢討,將對相關預防措施進行檢視並檢討改進,務必讓孩童受到重視和保護,守護孩童是其責無旁貸的使命,維護孩童們的健康與安全更是最優先的責任。備註:根據《兒少法》第69條規範,本案涉兒童及少年權益,不得揭示「足資識別之資訊」,其中包含學校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