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失記憶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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薔薔證實開除元老攝影師!她列六大爭議點 Song發聲澄清
藝人薔薔(林嘉凌)自節目《我愛黑澀會》出道,近年轉戰YouTube頻道,累積大批粉絲。她在26日上傳影片,無預警宣布開除一名元老級員工,未指名對象,但外界普遍猜測是攝影師Song。消息引發熱議後,薔薔於27日晚間開直播,親自回應爭議,並首度公開六大理由,強調「忍無可忍」。對於外界質疑,Song也在Instagram限時動態回應,澄清自己沒有散布黑函或相關文章,也否認刪除手機訊息。Song在Instagram限時動態回應,否認散布黑函,並為工作疏失向薔薔致歉。(圖/擷取自IG,songtwnf)資遣風波延燒之際,攝影師Song率先透過Instagram限時動態回應,澄清「我沒請人弄什麼黑函或發文上Dcard,我也沒刪日本媽的手機訊息。」他坦言確實有工作失誤,並向薔薔致歉,最後仍表示感謝三年來的共事緣分。事件起因於26日,薔薔(林嘉凌)在YouTube頻道上傳影片,無預警宣布開除一名元老級員工,未明言身份,但外界普遍認為是Song。消息引發大量揣測與批評,不少網友留言直指她「太絕情」。隔日(27日)薔薔親自開直播,決定公開解釋,並細數Song的六大問題,強調「忍無可忍」。她表示,Song在任職期間屢屢踩線,包括:私下頻繁聯絡「日本媽媽」、甚至拿走手機刪除對話紀錄;隱匿外國友人來台訊息;多次遺失記憶卡檔案;會議消極不回應、不交工作日誌;以及拖延影片交件導致違約。薔薔強調,這些情況經過多次溝通卻未改善,讓她感到無法再繼續忍受。薔薔進一步指出,自己早已提醒對方,不要將家人牽扯進工作,但Song仍持續與「日本媽媽」保持聯繫。甚至在一次馬來西亞拍攝期間,Song還以工作為由拿走手機,刪除其中涉及她的負面對話紀錄。此舉讓她認為對方不僅不專業,還跨越個人底線。此外,她提到,一位熟識的國外導遊來台期間,Song刻意未轉達訊息,直到她返台後才從粉絲口中得知。再加上記憶卡屢次遺失,讓拍攝成果前功盡棄,但對方態度卻毫不積極。她表示,自己要求提交工作日誌也始終沒有得到回應。薔薔認為,自己從未虧欠Song,資遣過程也依規給足一個月預告期並支付資遣費。「他曾經的付出我都承認,但既然缺乏工作態度和默契,就沒有繼續合作的必要。」值得注意的是,Song在8月14日正式離職,卻從當天起連續三日網路出現黑函,指控她霸凌。雖然時間點重疊引人懷疑,但薔薔強調「不想隨便懷疑」,選擇將相關段落刪除,不再多作揣測。目前雙方說法各異,爭議仍在延燒,也引發網友對職場信任與團隊經營的討論。
奪命垃圾車2/新北垃圾車4年3次撞死年輕騎士 皆是「這原因」肇禍
新北垃圾車從2019年開始連續發生3起奪命車禍,造成3名年輕騎士慘死街頭,年紀最輕的李姓死者僅22歲,年紀最大的許姓被害人也只有32歲,肇事原因則皆為騎士撞上轉彎垃圾車喪命。許男母親案發近4年來仍難以走出傷痛,見類似不斷發生更痛心疾首,期望環保局能更加注重交通安全,別再讓無辜民眾橫死街頭。據了解,公家垃圾車以6立方公尺、8立方公尺及12立方公尺電動密封壓縮式垃圾車為大宗,各縣市會依功能不同而採購各式垃圾車,每台新車價格約在400萬元到500萬元間,由於垃圾車屬於屬大型車輛,行駛過程中常有視線死角,也因此導致悲劇發生。新北市中和區去年7月再次發生垃圾車死亡車禍,24歲李姓騎士撞上右轉垃圾車,經搶救後宣告不治。(圖/翻攝畫面)2019年1月,許姓機車騎士沿區環河西路五段往台北方向行駛,而黃姓清潔隊員當時駕駛資源回收車,沿板橋區環河西路五段左轉往板城路方向,卻未禮讓直行車先走,許男反應不及而撞上資源回收車,當場失去生命跡象,送亞東醫院急救後宣告不治,其家屬哀慟欲絕,許男卻不是近年唯一的受害者。2021年7月1日上午8時許,46歲李姓清潔隊員駕駛垃圾車,沿著和城路一段往土城方向行駛,行經連城路469巷時打燈右轉,而24歲李姓男子騎機車同向直行,同樣閃避不及而撞上右轉垃圾車,強烈撞擊力道讓他立刻失去意識,送醫急救後仍因頭部重創不治身亡。 今年5月13日晚間7時許,22歲李姓男子騎機車外送,沿淡水區中正東路一段往淡水市區方向行駛,行經105巷口前,與對向車道59歲林姓男子駕駛的垃圾車碰撞,李男連人帶車倒地,其全身受創嚴重,搶救後仍傷重喪命,警方初步研判肇因疑似垃圾車左轉時未禮讓直行車而造成。「3次了,都是垃圾車轉彎時發生車禍。」許姓死者的母親表示,她兒子事故發生後,她便不斷要求環保局注意交通安全,沒想到奪命車禍一再發生,當中更有2起被警方研判是未禮讓才釀禍,而肇事司機仍能留在清潔隊,希望環保局能深刻檢討制度和駕駛流程,別再有無辜民眾橫死街頭。22歲李姓男子今年5月騎機車送外賣時,撞上左轉的垃圾車身亡,警方初步研判垃圾車未禮讓直行車輛為肇事主因。(圖/翻攝畫面)新北市環保局表示,本案因屬重大交通意外,第一時間本局均配合警方調查,並交付行車記錄器記憶卡,後續警方又將相關文件資料陳送檢察機關,並據此辦理相關鑑定,後續之慰問家屬、民事調解及法律程序等,均係由本局指派相關人員辦理。環保局強調,肇事黃員並非委外員工,而是板橋區清潔隊隊員,當時擔任資收車司機勤務,事發後考量黃員身心狀況均不適合擔任原職,故直接予以懲處並調整其職務為隨車人員,不負責駕駛工作,後續也針對駕駛人員均定期辦理交通安全教育訓練,並就各類交通案例做分享及檢討,以增進同仁駕駛知能。警方回應,針對該起證物遺失案,警方內部已進行調查,確認承辦員警有將肇事車輛行車紀錄器的記憶卡取出,並轉交偵查隊和檢方,但疑似在轉手過程中遺失,已對經手員警記2支申誡懲處,並加強訓練以強化證物保存過程,避免類似爭議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