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棄罪
」 棄嬰 遺棄 遺棄罪 日本 男嬰
麻布袋裝嬰屍棄置圍牆邊 印尼看護嘉義高鐵站落網
嘉義縣六腳鄉18日發生甫出生的女嬰被用毛巾包住、放在麻布袋後丟棄在一處民宅圍牆邊,身上還有臍帶,整個麻布袋染滿鮮血,嬰兒已死亡。該屋主雇用的印尼看護疑似棄嬰後行蹤不明,還南下高雄找友人,警方晚間在高鐵嘉義站逮捕該名女看護,依遺棄罪嫌將她帶回進一步調查案情。警方昨天上午10時許接獲朱姓民眾報案指稱,陪同母親回六腳鄉老家探望阿公,在住家圍牆邊發現染著鮮紅血色的可疑飼料麻布袋,打開一看裡面有一具用毛巾包裹的嬰兒,警消趕到現場後發現嬰兒明顯死亡,未送醫,交由葬儀社人員冰存在嘉義市立殯儀館待檢警相驗調查。案發後負責照顧阿公的印尼看護行蹤不明,警方懷疑是產下嬰兒丟棄,警方追查出這名看護搭計程車離開雇主家,全面追查其下落。傍晚警方在高鐵嘉義站發現女看護行蹤,把她帶回警局詢問。檢警初步了解,死嬰是剛出生的女嬰,這名20多歲印尼看護利用今天休假日搭車到高雄找友人,女嬰是死胎或出生後死亡、何時被丟棄,目前均無法確認。檢方將安排法醫對女嬰進行解剖,以釐清女嬰死因、死亡時間、女看護是否為生母及相關案情疑點。嘉縣府社會局表示,目前尚無法確認死嬰的生母身分,若經警方調查確認是外籍移工產子,則由勞青處提供及輔導移工懷孕工作相關權益,也會協助死嬰後續喪葬事宜,追查生母是否違反兒少福權法。
嘉義六腳鄉「圍牆旁驚見嬰屍」 印尼女移工疑產子棄嬰後消失無蹤
嘉義縣六腳鄉18日上午驚傳棄嬰死亡案件。一名約20多歲的印尼女移工疑似產子後將嬰兒遺棄,嬰兒被發現時已無生命跡象。該名女移工棄嬰後搭乘計程車逃離現場,警方正積極追查其下落。據了解,該名印尼女移工受雇照顧一名老人,身材瘦小,平時偶有請假外出探友。18日上午,有民眾在六腳鄉某處圍牆旁發現一個麻布袋,內有用毛巾包裹的嬰兒屍體,嚇得立即報警。朴子警分局接獲通報後立即展開調查,發現該名女移工在棄嬰後搭乘計程車離開現場,目前去向不明。警方已請雇主到派出所製作筆錄,並報請檢察官進行相驗程序。警方表示,女移工行為涉有遺棄罪嫌,正全力追查行蹤。檢警將進一步調查嬰兒是否死亡後遭遺棄,或因遺棄行為導致死亡。案件詳細經過與動機仍在調查中。
母冷藏愛女遺體20年!她勒斃女兒藏屍廚房冷凍櫃 自首揭駭人真相
日本茨城縣阿見町近日爆出一起震驚社會的冷凍櫃藏屍案。現年75歲的森惠子(もり・けいこ)9月23日上午主動前往牛久警察署報案,聲稱「我把女兒的遺體放在家中的冷凍庫裡」,警方聞訊後立即展開調查,竟在她家廚房內發現一具被凍藏長達20年的遺體。根據《週刊女性PRIME》報導,警方到場時,在森惠子家中1樓廚房的家用冰箱旁,發現一台大型商用冷凍櫃。冷凍櫃高約85公分、寬95公分、深60公分,容量達205公升,足以存放整塊肉品或大型魚類。當警方打開上掀式門把檢查時,從毛毯縫隙間隱約可見人類指尖。警方將整台冷凍櫃移至警署後確認,遺體為森惠子的長女森萬希子(もり・まきこ),生於1975年,死時約30歲。她上身穿T恤、下身僅著內衣,呈正坐姿被擠入櫃中,上半身前傾。森惠子供稱,約20年前女兒身亡後,屍體在屋內散發惡臭,因此購買冷凍櫃將其保存。她在遺體上覆蓋毛毯、放置多個除臭劑與枯葉,並表示「那是紫蘇葉,用來壓味道的」。據悉,冷凍櫃電源從未關閉,遺體出現冷凍燒痕跡。司法解剖結果顯示,死因為「頸部壓迫性窒息」,脖子上留有疑似勒痕,頭頂也有鈍器擊打造成的挫傷與出血跡象,研判女兒遭勒斃後才被冰藏。警方指出,森惠子長期獨居,鄰居形容她「性格嚴厲、作風強勢」,但平日常親手做菜分送鄰里,被稱為擅長家常料理的好婆婆。沒有人料到,這位熱心的老婦人竟在同一屋簷下,隱藏著女兒的遺體長達二十年。目前警方已依「遺體遺棄罪」將森惠子逮捕,正進一步調查殺人動機與事發經過。警方在森惠子供稱後展開搜索,在冷凍櫃中找到疑似遭勒斃的遺體。(圖/翻攝自X,wounded sheep)
28歲女罹患罕病終身癱瘓 冷血丈夫騙賣婚房捲款失蹤!下場曝
大陸一名28歲女子婚後,因罹患一種中樞神經系統的罕見疾病,不幸終身癱瘓,卻慘遭丈夫捲款失蹤,甚至放話「寧可坐牢也不回來」。經檢警強力介入,女子的丈夫最終因遺棄罪入獄服刑,而她在檢方協助下順利完成離婚訴訟,重獲新生。根據陸媒《荔枝新聞》報導,來自江蘇的28歲女子林靜(化名)原本是一名導遊,婚後第4年突發罕見中樞神經疾病,導致終身癱瘓,下半生要倚靠輪椅生活。當她最需要照顧時,她的丈夫常姓男子卻哄騙她出售婚房,捲走百萬元後人間蒸發。走投無路的林靜,只能向南京江北新區法院提起訴訟,指控丈夫遺棄。2021年時法院在審理過程中將案件線索移送檢察機關,承辦檢察官楊晴發現警方遲未立案,隨即要求說明,並推動偵辦。約7天後,警方正式立案同時發布通緝,常男潛逃近5年,終於在2022年底落網;2024年3月檢方以涉嫌遺棄罪提起公訴,法院判處常男10個月有期徒刑。不過案件並未就此結束,檢方發現林靜生活困難,便啟動司法救助,市、區兩級檢察院合計撥付6.5萬元(約新台幣28.2萬元)救助金,也有多個單位陸續投入協助。然而林靜仍有一個心願,就是與常男離婚,她表示,「丈夫寧可坐牢,也不願盡責。」檢方知道林靜的心願,立即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林靜的離婚案得以展開;在2025年3月6日一場特殊庭審在常州監獄舉行,歷時近3個小時後,法院裁准離婚。林靜輕聲道出心聲,「婚離掉了……謝謝。」對此,檢察官楊晴感慨,「看到她重新燃起希望,一切付出都值得。」而江蘇省檢察院主管則指出,本案不僅追究刑責,更透過救助與民事訴訟,形成跨部門合作,成功解決民眾的困難。
垃圾袋驚見新生男嬰屍「仍連臍帶胎盤」 警方全力追緝狠心父
泰國巴吞他尼府發生一起震驚社會的棄嬰案。8月14日凌晨3時20分,普拉查提帕次分區一輛垃圾車在收運作業中,意外於黑色垃圾袋內發現一具仍連著臍帶與胎盤的男嬰屍體,初步研判死亡時間不長,警方已展開全面調查,誓言將涉案父母繩之以法。據泰國《KhaoSod》與《Thaiger》報導,案發地點位於拉茲席–那空那育20號路(Rangsit–Nakhon Nayok 20 Road),當時由45歲緬甸籍垃圾清運工Kaew Tin與司機負責作業。Kaew表示,他在將垃圾倒入車內時,黑袋中突然滑出一具嬰兒遺體,嚇得立刻停手並通知司機。司機回憶,當時同事神情慌張,他走近查看才發現是一名疑似新生的男嬰,身體仍附著臍帶與胎盤,旁邊袋內還有疑似沾血的棉花。警方與志工趕到現場時,嬰兒遺體已被放置在垃圾車後部,外觀無明顯外傷,初步研判為約一個月大,但確切死因仍待釐清。根據警方初步調查,垃圾收運路線涵蓋多處社區與商業區,追查嬰兒來源需比對沿線監視器影像。警方強調,若確定有人蓄意棄嬰致死,將依泰國刑法追究謀殺及遺棄罪責。嬰兒遺體已交由「Ruamkatanyu Foundation」救援志工轉送法政大學附屬他瑪薩大學醫院(Thammasat University Hospital Rangsit Centre)進行解剖,以確認死亡時間與原因。泰國媒體指出,當地時有棄嬰案件發生,部分源於未婚懷孕或經濟困難,然而法律明確規定棄嬰屬刑事重罪,最高可判終身監禁。黑色垃圾袋中驚現仍連臍帶與胎盤的男嬰屍體,警方已封存相關物證。(圖/擷取自IG,Thaiger)
21歲黑戶男自幼遭囚禁心智如童 流落街頭父恐涉兒虐與遺棄罪
台中一名21歲青年從未報戶口、就學,疑遭父親長年軟禁,心智發展遲緩如小學生,2025年2月被父親趕出家門後流落街頭。該名青年的父親恐涉兒虐、傷害及遺棄等罪名。據《自由時報》報導,青年自述從小被父親關在套房,威脅不能外出,沒上學也不敢出門,心智發展如小學生,幾乎不識字。今年二月因意外損壞他人財物,遭父親責罵後被趕出家門,此後靠撿回收果腹,夜宿公園車站。北屯區里長蘇乙青在回收站發現青年異狀,通報社會局介入。社工評估其智力正常,但認知能力仍在學齡前階段,缺乏生活自理能力和社會化經驗。律師聶瑞瑩指出,父親行為疑涉精神虐待,包括孤立控制、疏忽基本生活需求等,已構成兒童虐待、傷害及遺棄罪嫌。青年若要提告,需釐清虐待類型、法律時效與證據,可透過法律諮詢、報案及申請保護令等途徑。社會局已將青年緊急安置,安排輔導員協助生活及學習課程。青年父親表明會協助報戶口,但不願談及身世詳情。台中市民政局已督促加速處理戶籍登記事宜。
10月男嬰骨瘦如柴!遭父獨留在家不幸慘死 失職雙親下場曝
桃園徐姓男子與涂姓女子於2021年2月育有一名男嬰,卻因未盡照顧義務,導致男嬰嚴重營養不良,最終甚至把奶瓶放置於枕頭上留其獨自在家,最終導致男嬰身亡。經桃園地院審理後,認定徐男涉有故意對兒童違法遺棄致死的行為,判處有期徒刑10年6月;涂女則因遺棄罪判刑8個月,緩刑3年,兩人皆可上訴。徐姓男子、涂姓婦女2021年2月產下1子,未提供適當照護,明知男嬰有溢奶、體重明顯不足等健康問題,卻從未帶其就醫,亦未提供足以維持正常生理機能的飲食,10個月大的男嬰僅有4公斤重,是正常嬰孩體型的一半。醫院病歷與社工證詞顯示,案發當天,徐男於中午餵食嬰兒後離家數小時,放任嬰兒獨自進食而嗆奶窒息,最終死亡。桃園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徐男涉有故意對兒童違法遺棄致死的行為,判處有期徒刑10年6月;涂女則因遺棄罪判刑8個月,緩刑3年,兩人皆可上訴。徐男辯稱當時僅短暫外出,並無遺棄之意,法院則根據其行為及相關證據,認定其具有主觀遺棄的故意與客觀遺棄的行為,對死亡後果亦非無從預見,構成遺棄致死罪。法院審酌指出,兩人長期未給予嬰兒人道對待,違反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保障兒少身心發展之宗旨,尤以徐男放任嬰兒死亡,態度冷漠,毫無悔意,故處以重刑。相較之下,涂女雖涉有責任,但其在案發後坦承犯行,並獨力撫養年幼女兒,法官考量其經濟與家庭狀況,裁定給予緩刑處分。
父亡逾2年未葬!日中餐館老闆揭原因 警開壁櫥見「一堆白骨」愣了
日本東京中野區近日發生一起駭人案件,一名56歲的中華餐館男老闆被控將父親遺體藏匿在自家的壁櫥中,時間長達2年多。東京警視廳於最近宣布,已依《 刑法》第190條的遺體遺棄罪嫌逮捕該名男子。綜合日媒報導,警方指出,56歲的嫌犯鈴木伸彥(Nobuhiko Suzuki)在2023年1月左右至今年4月6日期間,將86歲父親慧悟(Keigo)的遺體藏在中野區彌生町1丁目的住所內。警方在現場發現遺體時,已呈白骨化,並被裝入垃圾袋中。據調查,鈴木伸彥與父親同住,一名鄰近餐館的居民4月6日因為發現餐館已經約一周未營業,前往附近派出所報案。警方到場後,在鈴木伸彥住所內發現他企圖自殺,頸部有多處刀傷,但生命無大礙。鈴木伸彥在接受警方詢問時坦承,父親早在回家時已倒地身亡,自己則因為「辦喪事太麻煩」才選擇將遺體藏在壁櫥中。鈴木伸彥進一步供稱,早在母親於2010年左右去世時,他便因為應對親戚與警方事務感到疲憊,因此對父親身亡後的喪葬事宜變得麻木。他表示,雖然對父親感到抱歉,但夏天時只能靠殺蟲劑與除臭劑消除遺體異味。警方調查發現,鈴木伸彥經營的中華餐館已有約70年歷史,最早由祖父創立,後由父親經營,鈴木伸彥則是在父親退休後接手。鈴木伸彥表示,隨著存款耗盡、雙親相繼離世,自己對未來感到絕望,因此選擇自殺。他於4月6日持菜刀刺了頸部5次,送醫治療後於4月14日出院,警方隨即將他以屍體遺棄罪嫌逮捕,全案目前仍在續釐清細節與犯案動機中。◎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女山友被丟包3千公尺高山「律師曝恐觸法」! 資深山友吐真相:經驗少難溝通
北部一名51歲黃姓女子,透過網路揪團攀登和7位山友相約,一同集合從南橫南一段爬山。黃女過程中疑似高山症身體不適,未料7名山友竟將她放生在位於海拔3000公尺的高山上,直到1日下山後,才進行通報,引發譁然。對此,曾跟黃女組團過的資深登山客揭露,當事人不僅經驗少卻又自信爆棚,還很難溝通,另有律師表示,若丟包隊友導致發生意外死亡,其餘離開者恐怕觸法。律師林智群也透露爬山其實屬危險行為,若丟包隊友導致發生意外死亡,其餘離開者恐怕會觸法。(圖/翻攝自臉書)黃女被放生的事件曝光後,律師林智群也透露,爬山其實屬危險行為,若丟包隊友導致發生意外死亡,其餘離開者恐怕會觸法。林智群在臉書表示,「現在大家什麼事情都喜歡揪團,買東西揪團、唱歌揪團,連爬山也揪團。其實爬山這個事情,不太適合揪團。郊山就算了,如果是中級山、3000公尺以上高山,不適合」。林智群接著表示,由於每個人彼此不認識,每個人的腳程、登山技術都不一樣,臨時湊一團,到山上有人受傷或落後,「誰要照顧受傷的人、等落後的人」?從法律層面上來看,爬山屬危險行為,一起爬山的隊友其實是危險共同體,其中一個受傷,其他人「有義務」照顧他,不能丟下他,萬一受傷的人發生意外死亡,其他人可能因為「不作爲」構成遺棄罪。據了解,當時該組登山人馬在放生黃女後,1日下山撥打119通報消防隊,遭問,「怎麼會把身體不適的人獨留3千公尺深山」,報案者則說下山前有回去看過對方,有把食物留給對方,指出一行人有工作與生活,在確認對方安全暫無危險,才讓她在山中休息。對此,臉書社團「肉腳登山隊」的山友們也分為兩派,一派認為放任症狀發作的黃女獨自在高山很過分,認為應該要有人留下照看,「這就是我為什麼不敢跟不認的組團」、「網路揪團根本不保險」。不過另一派認為,要爬百岳就該需先衡量自己能力,若不是收費團,別人沒義務要承擔責任,自組揪團都是屬於「獨攀」性質,況且山友都有留下物資,下山求援確實比較有效率。另外,曾與該名女山友組隊的資深登山客則表示,「據得知的消息是,有登山隊今日經過,遇到黃女,表示對方高山症,全身濕透,狀況穩定沒有生命危險,但無法自行下山,給予食物及飲水後,等待救援中」。這名資深登山客還指出,回去翻了一下紀錄,發現2023年11月在揪團羅馬縱走時,黃女就有報名,爬完後黃女對他說,下次要爬百岳記得找她。透過觀察發現,黃女腳力還算OK,但發現對方沒有爬百岳經驗,因此便婉拒要求,不過黃女仍自信滿滿,強調腳力沒問題,不需要團員放慢腳步等她,整個過程下來發現對方不好溝通,印象很不好。事發後看了黃女臉書,雖然有爬百岳,但經驗不足一年,也從未有縱走4天經歷,實在無法說經驗豐富。
瓊瑤去世/萌死意住家輕生!秘書前1日收告別文 律師:恐涉及遺棄罪
知名作家瓊瑤昨(4)日在新北市淡水區住處輕生,享壽86歲。瓊瑤秘書代她在臉書PO出遺言,內容提及自己這輩子生活十分精彩,如今已經活夠了而選擇離開人世。如今外界質疑家屬和秘書恐早知輕生意圖,為何沒及時阻止?對此,律師也點出關鍵,恐涉及遺棄罪。瓊瑤過世後,臉書昨日PO出留給粉絲的遺言,強調不願意成為受盡病痛折磨的老人,希望朋友知音們不要哭,「不要傷心,不要為我難過。我已經『翩然』的去了!」內文同時強調不希望粉絲向她學習,鼓勵大家,「一時的挫折打擊,可能是美好生命中的『磨練』,希望你們經得起磨練,像我一樣,活到八十六、七歲」、「要勇敢,要活出強大的『自我』,不要辜負來世間一趟!這世間,雖然不是十全十美,也有各種意外的喜怒哀樂!別錯過那些屬於你的精彩!」瓊瑤兒子向警方表示,3日晚間與母親共進晚餐時,飯後瓊瑤叮囑妻子隔日中午來找她。不料妻子依約前往時,四處找尋後在一處房間內發現婆婆躺在沙發上,並在桌上留下遺書,氣氛相當哀戚。據悉,瓊瑤過去就曾向兒子、媳婦提到有輕生念頭,媳婦發現婆婆遺體後馬上報警,警消趕抵後瓊瑤已明顯死亡未送醫,63歲兒子接獲噩耗後一小時內派靈車將母親移至二殯,留下不捨眼淚赴警局做完筆錄。根據瓊瑤向親友告別的文章顯示,瓊瑤在本月3日預先寫下遺書,並交代秘書在她過世後,發出臉書文。外界質疑秘書甚至家屬早知瓊瑤有死意,為何沒有及時阻止?據《壹蘋新聞網》報導,律師劉振珷表示,我國法律認為「生命是不可自我放棄的法益」,因此《刑法》存在第275條對於受他人囑託、教唆、幫助自殺行為的條文。在案例中,若家屬先前不知情,在當下發現親人有自殺情況時,基於最近親屬的保護和救助義務,需提供協助,否則有可能涉及遺棄罪。士林地檢署檢察官於昨晚間6時30分依法進行相驗,初步相驗結果認無他殺嫌疑,已開立相驗屍體證明書予家屬,並將遺體發還家屬處理後事。
保母受雇托嬰遇雇主失蹤...撫養女嬰3年成「無解難題」 律師分析提供解方
日前本刊曾報導中國湖北省一名保母,受雇照顧一名1歲女嬰,在雇主失聯後無奈將她抱回家撫養的消息。隨著女嬰事件長大,然而保母與女嬰之間沒有任何法定關係,以至於女嬰在醫療、教育上處處碰壁,日漸沉重的經濟壓力,也壓得保母夫妻喘不過氣來。近日陸媒揭露更多消息,讓這名如今已經4歲的小女童身世顯得更跌宕離奇。而律師分析這對保母夫妻與小女嬰的關係,認為接下來視女嬰生母出獄後不同的選擇,可能有幾種選擇來解決他們在法律程序上遇到的困境。根據「此前報導」,收留這名女嬰「高月」(化名)的保母黃慶芝,因為不堪日漸沉重的經濟壓力,也不願耽誤已經當成女兒在養的高月入學,在2023年高月臨近幼兒園入學時期,鼓起勇氣向政府通報,希望尋找高月父母的下落,希望討論孩子入學的事宜。不久後,黃慶芝夫妻倆得知當初將高月託付給她的陳姓雇主,正在杭州一處監獄坐牢,且還有十多年的刑期。杭州獄警先是造訪了黃慶芝的住處,採集了高月的血液,因為根據中國法律程序,先要證明陳姓男子與高月有親子關係,才能進行接下來的程序。此外,杭州獄警也為他們帶來這位雇主交給他們的信件。陳姓雇主在信中表示,看到黃慶芝提供的高月照片,讓他數度熱淚盈眶,又心如刀絞。他闡述從小高月出生起,給人的感覺「彷彿就是多餘的,奶奶不親,姥姥不疼」。而自己作為唯一關心她的人,卻因為年輕時走錯了路,如今身陷牢籠不能照顧她。在信中,陳姓雇主對黃慶芝夫妻倆千恩萬謝,並表示自己還有十多年的刑期,他會拼命爭取在獄中好好表現,希望能獲得減刑早日出獄,成為女兒的歸宿。他還向黃慶芝表示,「不管她(指高月)最後由誰來扶養,您和您的家人都是我和閨女最大的恩人!」原本,這位陳姓雇主無論品行如何,至少她表現出對女兒的感情是真摯的。然而,令人心情複雜的是,不久之後黃慶芝夫妻接到杭州獄警通知,經過血液鑑定,高月與這名自以為是她父親的陳姓雇主事實上「並無血緣關係」,建議他們向所居住的十堰市地方政府求助。之後在警方進一步調查下找到了小高月的生母,但是對方同樣也在監獄服刑,並且還有2年刑期。在2024年11月,小高月在十堰市當地政府部門的幫助下,總算成功登記了戶口,並且進入當地的一所幼兒園就讀。當地的社福部門來探望小高月的時候,給她帶來了彩色蠟筆、童書、玩具鋼琴的禮物,讓她愛不釋手。而她也在幼兒園交到了新朋友,開始學習融入校園生活。黃慶芝計劃,等高月上學穩定後就去找份簡單的工作,能夠增加點點收入,但不耽誤她照顧小孩。丈夫高和意則繼續做栽樹之類的零工,不過11月中旬陰雨不斷,他的工作也是時有時無。兩人沒有公開討論過,但他們心知肚明,小高月已經逐漸成為這個家庭的燙手山芋。經歷一年多的尋親,將高月的身世查清後,黃慶芝與高和意夫妻倆依然沒有走出撲朔迷離的困境,高月的生母2年後出獄會不會來接她?是不是該把高月轉交給家境更好的家庭撫養?如果將高月留在家裡,政府能給補助嗎,他們能把高月照顧好嗎?一連串的問題,壓的夫妻倆喘不過氣來,他們如今不去想著怎麼做選擇,只能期望在未來會有一個好的結果。他們有時候會認不住問小高月,「妳以後會不會回來找我們?」小高月有時會回應,「我長大了給媽媽買衣服穿,把媽媽打扮得漂漂亮亮。」、「我知道地方,等我長大了賺到錢了,一定會回來找到你們的。」但也有時候只顧著玩玩具,不理會大人莫名的詢問。對於黃慶芝夫妻與高月的未來,北京市中聞律師事務所律師劉凱分析,當前黃慶芝和高和意實際上是在以「臨時照顧」的身份撫養高月,並未獲得法定監護權。如果高月生母2年後出獄,明確表示「不想撫養孩子」,且相關機構或法院認定黃慶芝和高和意具備繼續撫養的條件,他們的撫養關係就可能會被正式認定為「監護關係」或「收養關係」,具體情況取決於法律程序。如果他們不打算領養,但希望繼續撫養高月,則可以透過申請「法定監護人」或「臨時監護人」的身份,向法院或民政部門提出申請。如果經濟上有困難,且高月的生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皆無法履行撫養責任,夫妻倆可以向當地民政部門申請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的補助一般包括生活困難補助、孤兒扶養費等,但這些補助通常會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評估,並且有可能受到政府財政支出及申請流程的限制。此外,由於高月的生母目前正在服刑,未能與孩子建立持續的連結。如果生母在出獄後仍然有能力撫養高月,但以不負責任的態度放棄撫養,若孩子因生母的放棄撫養行為而遭遇嚴重的生活困境或健康危機,生母可能會面臨遺棄罪的指控。黃慶芝和高和意最初是作為高月的「保母」,接受雇主的委託來照看孩子的。根據民事合約法,如果當初有明確約定雇主支付報酬或撫養費,那麼在雇主未履行支付義務時,夫妻倆有權依據勞動合約或民事合約,向雇主追討未支付的報酬或費用。然而,由於雇主已服刑,且其是否有足夠的資產履行支付責任還是未知數,因此追索的實際效果可能有限。
婆媳爆衝突互毆!懷中2月嬰「慘摔成腦損傷」 她狠遺棄下場曝光
大陸河南省一名許姓女子和住在一起的婆婆長期不睦,某次爭吵導致小兒子摔到地上,腦部嚴重受損;事後許女又因無力負擔治療費用,將1歲半的小兒子遺棄。案經審理,法院以故意傷害罪、遺棄罪,數罪併罰判處許女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6個月。根據陸媒報導,許女和丈夫結婚後,一直和婆婆一起生活,不過因為生活習慣不同,加上家庭瑣事,所以2人的關係一直非常緊張。2021年5月,許女因口角與婆婆爆發肢體衝突,過程中僅2個月大的小兒子因此摔到地上,導致腦損傷。小兒子出院後,許女帶著2個兒子前往江蘇南通打工。由於醫療費用時在太龐大,許女選擇於2022年9月22日將1歲半,還在熟睡中的小兒子放在別人的三輪車後車斗,隔天才有人發現。警方透過監視器,迅速把許女帶回釐清案情。許女到案後,對於自己遺棄孩子的行為坦承不諱,後續被依遺棄罪起訴。法院調查期間發現,許女在和婆婆廝打過程中造成了婆婆右肩關節脫位,經鑑定已經構成輕傷二級,最終許女因犯故意傷害罪、遺棄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6個月。消息曝光後,不少人認為,婆媳矛盾的根源在於一個男人,那個既是兒子又是丈夫的男人,如果這個男人在婆媳關係中嚴重缺位,那雞飛狗跳的生活是大概率就避免不了。
新婚2月得知妻子罹癌...無良丈夫「烙跑」失聯 妻過世後遭判刑
近日,中國安徽省曝光一起夫妻大難臨頭各自飛的遺棄事件。一對新婚夫妻在婚後2個月才檢查出妻子確診腸道惡性腫瘤末期。馮姓丈夫在照顧妻子幾個月後,以「外出打工賺錢」為由離開,然後就此失聯,直到一年多後妻子去世,期間馮男不問不問,最終被安徽省石台縣人民法院判處因遺棄罪處1年有期徒刑,緩刑1年4個月。據陸媒《瀟湘晨報》報導,當事人馮姓男子與王姓女子在2022年結婚,新婚2個月後,王女被檢查出腸道生惡性腫瘤,且還是末期。身為丈夫的馮男在照顧數月後,選擇逃避,以外出打工為由離開後,之後徹底失聯。馮男失聯後,王女住院200多天,家人為她四處籌款治病,直至一年後過世。一年多時間,馮某沒有照料,沒有負擔醫藥費,甚至2度提出離婚。2023年10月,王女病情惡化時,王女父親透過電話、微信,甚至尋求中國公安幫助聯繫馮男,他都拒絕見面。王女病逝後,家屬將馮男一狀告上法院,2024年10月23日,安徽省石台縣人民法院公開了該案的一審刑事判決書,馮某因觸犯遺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4個月。
檢方解剖4月大女嬰 死因尚在鑑定中
高雄31歲陳姓女子將4個月大女嬰獨留家中,疑似8天未進食慘遭活活餓死,陳女被依殺人罪收押,檢方26日上午將人提訊至高雄市立殯儀館,面對外界喊話「為何將女兒餓死?」陳女未發一語。檢察官對於「女嬰肚子有東西?」等問題,低調回應,尚待鑑定。女嬰生父昨日也低調抵達殯儀館,據了解,從事小吃攤生意的他,對於陳女懷孕及後續照養過程少於陪伴,直到警訊獲悉生女已經死亡,感到非常錯愕。由於全案備受外界關注,警方特地在解剖室外拉起封鎖線,不讓民眾靠近,檢察官梁詠鈞昨日下午步出解剖室時僅低調表示,法醫已經完成解剖,女嬰死因尚在鑑定中,至於「女嬰肚子有東西嗎?」他僅表示,目前還不知道。有網友挖出陳女臉書,從貼文可看出她外型亮麗、生性樂觀,樂於分享日常生活,曾經發文稱「放下黑暗才能奔向光明的擁抱,放下負擔才能奔向新生命。」但在餓死嬰兒事情曝光後,引來大批網友留言指責,「只知道自己爽,讓一個無辜的小孩就這樣活活餓死、養不起就不要生」。由於陳女在中秋節將女嬰獨留家中,僅帶著大女兒回娘家,有鄰居透露,當時陳女母親騎機車在地下室摔車,陳女抱著大女兒衝上前關心傷勢,這孝順舉動跟冷血讓小女兒獨留房間內餓死,簡直判若兩人。整起事件因陳女送大女兒至托嬰中心時,脫口而出小女兒疑似死亡,經轉報社會局並通知消防人員至租屋處查看,發現房間空氣中飄散濃濃異味,驚見女嬰遺體發黑、已明顯死亡,檢方訊後,依殺人罪與遺棄罪向橋頭地院聲押獲准。
狠心母出門狂嗨8天不聞不問 小女嬰家中活活餓死
高雄市大社區近日爆出一起虐嬰致死的案件,一名4個月大的女嬰疑遭親生母親獨留在家8天,31歲的陳姓生母則是四處訪友遊玩,返家後才看到女嬰已活活餓死。根據媒體報導指出,身為單親媽媽的陳女育有2名女兒,大女兒與陳女的母親同住,而4個月大的小女兒則由陳女親自照顧。但陳女在中秋節前夕突然離家,將年幼的小女兒獨自留在租屋處長達8天之久。當他於23日返回住處時,赫然發現小女兒已經死亡。事實上,陳女早在5月就因失業被社會局列為脆弱家庭,接受社福中心的各項協助,包括租屋、經濟補助、嬰幼兒用品媒合以及托育服務。社會局表示,中秋節後陳女曾請假未送托小女兒。直到23日上午9點多,陳女才告知小女兒疑似死亡。社會局立即叫來救護車並通報相關單位,案件才因此曝光。目前,陳女的大女兒已由社會局安置。報導中也提到,陳女聲稱這8天期間並未離開高雄,自己曾回娘家過夜、參加家庭聚會,但家人沒有看到陳女的小女兒,也沒有任何人詢問。警方初步勘驗現場後,並未發現外力介入的跡象,原本以遺棄罪嫌進行偵辦。然而經法醫相驗後,發現女嬰已死亡多時,且多日未進食。警方認為陳姓女子可能涉嫌將小孩活活餓死,已改以殺人罪進行調查。橋頭地檢署於24日對陳姓生母進行複訊。檢察官認為陳女涉犯殺人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證人、湮滅證據及逃亡之虞,當庭將其逮捕,並向橋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活生生餓死!高雄單親媽獨留4月大女嬰在家 涉殺人罪遭羈押
高雄大社區23日上午9時許發生一起女嬰餓死案件,1名31歲陳女返家後發現女嬰疑猝死,嚇得趕緊通報求助,警方與社會局獲報到場了解狀況,確認女嬰已死亡,隨即將陳女帶回偵辦,檢警 24日複驗遺體時,卻發現女嬰疑多日未進食,檢方認為陳女涉犯《遺棄罪》及《殺人罪》當庭逮捕,並向法院羈押獲准。社會局表示,陳女為單親媽媽,獨自1人照料2名女童,社會局5月間曾獲報得知陳女狀況,隨即給予幫助,協助陳女租屋、經濟補助、媒合嬰幼兒用品及托育服務,結果中秋節後陳女請假未送托女嬰,直到23日陳女向社會局通報女嬰疑死亡,該單位才緊急通報並叫救護車,目前陳女已被羈押,其大女兒則由社會局進行安置。警方表示,23日上午9時許獲報,指稱僅4個月大的女嬰在家中失去生命跡象,員警立即前往了解並與社會局共同調查,到場後確認女嬰已死亡,事後陳女供稱女嬰近期食慾不佳且未送醫,警方初步勘驗現場後排除外力介入痕跡,認為是陳女疏於照料釀禍,因此依違反《遺棄罪》將她移送偵辦。檢方說明,24日進行女嬰遺體初驗及複驗,未料卻發現女嬰多日未進食,還發現陳女離家多日,獨自把女嬰獨留家中,檢察官認為是陳女將女嬰活活餓死,因而在複訊時依涉《殺人罪》當庭將陳女逮捕,同時向橋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遭法院裁准,全案目前朝《遺棄罪》及《殺人罪》方向偵辦中。
高雄單親2寶媽「疑活活餓死4月女嬰」 遭收押禁見
高雄大社區23日發生一起死亡案件,一名陳姓單親媽媽返家時發現4個月大的女嬰一動也不動,已明顯死亡,趕緊報警。不過後續經過相驗,檢方發現女嬰多日未進食,認定陳女罪嫌重大,全案依殺人及遺棄罪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回顧案情,23日上午9時多,陳女帶著大女兒到托嬰中心,由於小女兒已多日未送到托嬰中心,老師因此關心其狀況,這才使得小女嬰死亡的事情曝光。警方表示,發現女嬰時,人已明顯死亡,初步檢視,現場無外力破壞跡象,同步通報社會局,全案依殺人及遺棄罪偵辦。而相驗結果顯示,女嬰多日沒有進食,疑似活活餓死。檢方複訊後,認為陳女罪嫌重大,因此向橋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社會局指出,陳女照顧2名幼童,今年5月通報脆弱家庭,由社福中心協助租屋、經濟補助、托育服務等,不過自中秋節後,陳女便無再將小女兒送托,引發人員起疑,一問才知小女兒已死亡,目前大女兒由本局安置。
離譜父母!疑不滿兒子的媽錢櫃歡唱 男竟將1月大嫩嬰丟騎樓
北市大安區驚傳棄嬰案!大安區敦化南路派出所21日晚間獲報有小孩被棄置於騎樓,警方獲報到場後,驚見一輛嬰兒車內竟有1個多月的嫩嬰不斷哇哇大哭,且現場沒有父母在場,緊急先將嫩嬰送往國泰醫院,所幸嫩嬰並無大礙。全案後續也依照遺棄罪將廖男送辦,並將嫩嬰先交由廖男的父母帶回撫養。據了解,經營貓舍的25歲廖姓男子21日晚間11時許將僅1個多月大的兒子放入嬰兒車內,推著嬰兒車前往大安區的錢櫃,孰料廖男下一秒竟將嬰兒車放在騎樓上,隨後離去。而錢櫃店員發現騎樓上竟有嫩嬰在哇哇大哭,嚇得緊急報警。警方獲報到場後,先將嬰兒由119救護人員送至國泰醫院,檢查後嬰兒無大礙,並同步通報家防中心。據悉,廖男與兒子的媽媽尚未登記,當天晚上其疑似不滿兒子的媽媽前往錢櫃歡唱,怒傳訊息要孩子的媽下來照顧兒子,隨後就將兒子棄置在騎樓上離去。警方後續也通知廖男到案說明,經由社工評估後,嬰兒暫時交付予廖男父母帶返家扶養,廖男暫時不得與小孩接觸,全案詢後依遺棄罪嫌函請臺北地檢偵辦,廖男恐將面臨6個月以上至5年以下有期徒刑。大安分局呼籲,民眾應負起照顧兒童責任,六歲以下或有需要特別看護的兒童,不可讓他獨處或由不適當的人代為照顧,否則將會觸法。
無心父怒棄1月大男嬰哭泣聲嚇壞KTV員工 原因曝光新手爸媽慘了
台北市忠孝東路四段一處繁忙的SOGO錢櫃KTV外,8月20日深夜11時許,1名KTV員工在騎樓下聽見嬰兒的哭聲,原以為是農曆七月聽見什麼「不尋常」的聲音,沒想到當他走近查看時,竟然發現嬰兒在嬰兒車內哭得聲嘶力竭,員工立刻向警方報案,警方隨即派遣線上警力趕往現場。經確認,這名被遺棄的男嬰僅有1個月大,而現場並無任何家長陪同,為了確保嬰兒的安全,警方迅速聯絡消防局救護人員,將嬰兒送往國泰醫院檢查,所幸,醫生檢查後確認嬰兒並無大礙,警方調閱現場監視器後,發現廖姓男子(24歲)駕駛1輛白色賓士車,將嬰兒載至台北市後,竟然狠心將他獨自留在忠孝東路的騎樓下。警方迅速聯繫廖男到案說明,面對警方,廖男不滿地表示,當晚多次嘗試聯絡孩子的母親,卻得知對方正在錢櫃KTV歡唱,這讓其氣憤不已,於是做出這一驚人之舉:「她不顧孩子,那我也不顧。」經調查,廖男與嬰兒的生母並無婚姻關係,由於孩子不斷哭鬧,加上母親無法聯絡,廖男竟然將小嬰兒棄置在KTV門口,希望嬰兒母親在唱完歌後自己下來照顧。社工到場後,認為嬰兒的父母親均有嚴重疏失,暫時決定將孩子交由廖男的父母撫養,而廖男則被禁止接觸嬰兒,社工也判定,廖男目前的身心狀況不適合照顧孩子,警方在詢問後,以《刑法》遺棄罪嫌將廖男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並將繼續約談嬰兒的生母陳姓女子到案說明。大安警方呼籲,照顧兒童是每位家長的責任,特別是對於6歲以下或需要特別看護的兒童,切勿讓他們獨處或交由不適當的人代為看顧,否則將觸犯法律,後果不堪設想。
情侶開車爆口角!他暴怒毆女友「丟包國1北斗段」 衝動男下場慘了
國道1號日前出現危險一幕!一對情侶29日晚間從雲林開車北上,行經彰化北斗路段224.5公里處時,2人因故發生口角,其中施姓男子當場暴怒,先是毆打吳姓女友臉部後,再將她丟包在路肩,隨後駕車揚長而去。警方接獲女子報案,立即派員到場將她帶回員林分隊安置,所幸未發生危險,後續將依法辦理。據了解,該對情侶年約20多歲,2人29日晚間開車從雲林北上,期間施男疑似懷疑女友出軌,雙方在車上爆發口角,不料他一怒之下竟出手施暴,先毆打吳女的臉部後,再將對方丟包在國道1號北上彰化北斗路段224.5公里處,隨後猛踩油門離去。吳女遭施男丟包後相當無助,只好打電話向警方報案,稱自己遭男友施暴,接著便站在路肩等待救援。國道警察獲報後,趕緊派員前往現場處置,所姓女子並未發生危險,隨後將其帶往員林分隊暫時安置。另一方面,警方已通知施男到案製作筆錄,全案依強制罪及傷害罪等罪嫌函送地檢署偵辦。根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不得在指定場所以外之路段裝卸貨物或上下乘客,違者可處600至1200元;若因此造成人員傷亡,將觸犯《刑法》294條遺棄罪,最高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因而致人於死者,可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