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俞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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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旻豪涉賭重判7年 SBL新球季禁用3C防收指令
民國112年的超級籃球聯賽(SBL)簽賭假球案17日判決出爐,前MVP柯旻豪被判7年最重,對職業運動員而言,是很重的警惕。其實過去2年,無論是職棒或職籃,無不聞賭色變,更祭出高道德標準,就連今年中職台鋼雄鷹球員只是接觸德州撲克「手遊」都遭球團罰款嚴懲。無論是中華職棒(CPBL)、台灣職籃大聯盟(TPBL)、P.League+(PLG)或SBL,早已針對各隊選手進行法治教育,且要求選手堅守法律與道德底線,就是不要再讓簽賭假球案發生,更用相當高的道德標準看待可能涉及賭博行為。像是去年初,味全龍曾傳昇在德撲賭場被抓隨即開除;去年8月,味全龍郭天信與張政禹、富邦悍將曾峻岳出入德撲協會,各被禁賽7場、罰款7萬;今年7月,郭俞延、陳冠豪與伍祐城3名台鋼球員則因接觸德撲手遊遭罰款。至於職籃方面,中華籃協2年前就邀請TPBL、PLG與SBL開會,要求各隊增設專門負責防賭與假球事務的專職人員,且統一懲處球員辦法,更跟當時的體育署、地檢署合作,加強球員、裁判法治教育課程,不讓非法人士有機可乘。TPBL聯盟規章內就有運動博弈相關規定,且禁止球隊席區所有人員使用電子設備,除非球團有特殊需求才能主動申請;PLG同樣明訂相關規定,且要求球員簽署球員行為準則才可註冊,更運用科技協助監督PLG比賽在全球賭況。SBL除持續強化防賭與教育推廣,中華籃協副祕書長張承中表示,SBL新球季將增設比賽期間球員席禁用3C產品及電子設備規定,目的是避免通訊、收受指示或觀看賭盤資訊等可能,預計最快在明年1月開打前公告。
中職爆球員線上博弈!台鋼雄鷹證實3人涉案 遭聯盟禁賽、球團罰款處分
中華職棒球員工會於今年8月收到匿名檢舉信函,稱球員工會認證之經紀公司人員與台鋼雄鷹球員涉及賭博行為,近日該公司某位經紀人發聲駁斥非本人,而中職認了有看見內部信,還在了解中。不過,台鋼雄鷹球團今(4)日稍早發出聲明,證實選手郭俞延、陳冠豪、伍祐城涉案,接觸德州撲克手遊進行線上博弈行為,公布對3人懲處2萬元至10萬元不等,聯盟也祭出禁賽和罰款處分。根據中職聯盟規章「球團隊職員違規懲罰規定」第5條,影響職業棒球形象的不正當行為,視情節輕重處罰款1萬至10萬元、禁賽1至10場。聯盟聲明表示,網傳球員經紀公司之經紀人是否涉及邀約球員玩線上博弈仍在調查中,若有違反球員工會相關規定,工會將會廢止該經紀公司與經紀人認證。不過,台鋼雄鷹球團稍早已證實,3名選手郭俞延、陳冠豪、伍祐城涉案,在今年7月初啟動調查,發現郭俞延選手因經紀人推薦,自114年1月至6月期間參與德州撲克手遊;隨後於3月間推薦陳冠豪、伍祐城兩名隊友加入遊戲。球團將依「球團管理辦法」予以處分:郭俞延罰款10萬元,陳冠豪與伍祐城各罰2萬元。至於聯盟也祭出重罰,處球員郭俞延禁賽10場、罰款10萬元;陳冠豪、伍祐城兩名選手禁賽5場、罰款5萬元。台鋼雄鷹球團聲明如下:1.球團於114年7月初開始調查此案件,經查郭俞延選手是經由經紀人推薦而開始接觸德州撲克手遊,遊戲期間為114年01月-114年06月。2.114年03月,郭俞延選手將此遊戲推薦予陳冠豪、伍祐城兩名選手,遊戲期間為114年03月。3.經調查三位選手違反「球團管理辦法」行為屬實,處以郭俞延選手罰款新台幣10萬元,陳冠豪、伍祐城兩位選手2萬元罰款。4.球團未來將持續加強內部管理和自我檢討,強化宣導選手能理解到珍惜職業生涯、堅守法律及道德底線之重要性,共同維護職棒運動之社會價值及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