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審會
」 柯文哲 京華城 大巨蛋 都發局 京華城案
信義商圈A21空橋案通過 未來將更便利
南山人壽為串聯旗下「南山A21綠環塔」與市府大樓南門,並連接北市信義區空橋系統,讓民眾可從捷運淡水信義線101站通行至板南線市府站,向北市都審會申請都市設計與土地開發許可審議。都審會主委、北市都發局長簡瑟芳於會中裁示通過,並要求空橋垂直動線、電梯往道路側移動等需配合市府工程,盼未來能因應串接市府廣場改造、松壽路拓寬工程。預計2028年完工的「南山A21綠環塔」,前身為台北世貿三館,拆除後由南山人壽拿下地上權,並因應信義區都市計畫規範,打造連接市府南側的空橋,新建工程包括空橋、風雨走廊及電梯等設施。台北市都審會24日二度審議包含空橋垂直動線、風雨走廊位置,以及收排水系統等部分待修正工程內容。會中有委員指出,空橋與市府連接的必要性不大,因兩邊人行道距離不遠,不像其他如A9、A10等百貨的空橋能連到台北101,具有商業性串連效果。另外因建築量體高度,空橋會以4段從A21慢慢降至市府,後續還得考量遇大雨時的排水及遮雨問題。申請單位表示,針對空橋的排水設計都有做細部處理,A21綠環塔則會在2028年取得使照,屆時將配合市府市民廣場整建、松壽路拓寬工程進度,縮短工程干擾期。都審會副主委劉美秀指出,市政大樓平日晚上7時關門,空橋使用率恐怕不高,市府大樓南門假日也關閉,民眾仍無法穿越,只能沿街行走。公管中心回應,待空橋完成後將研議假日開放市府大樓,藉此串接捷運淡水信義線台北101站通行至板南線市府站。簡瑟芳則裁示,申請單位提出空橋垂直動線往南移,盼藉此增加出入通透性,但是否影響市民廣場改造及松壽路拓寬工程,由公管中心當窗口,提供建議給申設單位,其餘排水系統收編等問題,依照委員意見修正後通過。實際詢問通勤民眾,多數認為空橋立意良好,但不要被認為是市府為方便自己員工,既然有用到公共空間,就要做好規畫,景觀上不要讓人有突兀壓迫感,會看目的地決定有無必要走空橋通行。
大葉高島屋停車場變更商場案是京華城2.0? 北市府澄清
媒體報導,大葉高島屋變更商場案疑涉違法,因該案曾被前市長郝龍斌駁回,結果在柯文哲市府時獲得解套放行,蔣萬安市府核准變更。被綠營直指是「京華城案2.0」。對此,台北市政府今日「嚴正澄清」,高島屋變更商場案與「京華城案」情節全然不同,呼籲外界不要錯誤引喻,造成社會誤解。台北市政府停管處重申,大葉高島屋是早期獎勵投資案允許於私人停車場用地興建商場,但因該用地為停車場用地,須符合多目標使用總樓地板面積1/3商場,2/3停車場規範使用,至於「多目標方案」僅規定商場總樓地板面積不得超過1/3,至於如何分配,法無明文,應由市府認定。北市府建管處則說明,大葉高島屋在114年4月29日 向建管處提出以公設區分方式計算樓地板面積,重新申請使照,歷經建管處、停管處幾度確認,於111年9月正式啟動變更程序,並經停管處112/1/12會簽回覆,通過初步書面審查,符合商場總樓地板未超過1/3 的規定,故同意大葉高島屋向進行使用執照變更申請;建管處則在1/17完成准許變更。至於外界疑問為何以往未過、這次卻通過變更?北市府停管處說明,通過的不是以往方案。近年高島屋曾以不同方案向市府申請修訂計算面積,其中幾個方案曾被市府認定須經都審會、或需內政部申請函釋,後來高島屋棄案,改以共用設施的面積計算,經確認合法性、再依程序完成使用執照變更。位在天母棒球場旁的大葉高島屋百貨原本僅B1至4樓、以及12樓是商場,但大葉高島屋在3年前向柯文哲市府申請使用執照變更,獲得核准,原本是停車場的5樓可作商場使用,有媒體今天報導,大葉高島屋使用執照變更過程不符法規程序,恐將成為京華城案翻版。
柯文哲稱「共識決」反成串證理由? 陳佩琪再發文痛批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的妻子陳佩琪稍早發文痛批,昨天看到媒體上吵的「共識決代表串證」,實在可笑至極。她說,都委會獨立行使職權,又不是市長一人關起門來決定,所謂「共識決」是會議決議方式,這怎麼能叫串證?若定調是王八狗屁決,也尊重。陳佩琪說,之前臉書就提及,柯文哲親口跟她說,沒參與京華城任何一場決策會議,直到今年選後媒體開始熱烈討論後,才事後去聽了整場會議的直播,但左聽聽、右聽聽,當時會議主席和都審委員,都是提出專業判斷並陳述意見,最後也是經過討論才做出決議,柯不了解這會議到底有什麼問題?陳佩琪表示,都委會獨立行使職權,又不是市長一人關起門來決定,所謂「共識決」是會議決議方式,這怎麼能叫串證?講「共識決」就是串證,這種說法實在有夠可笑的。 陳佩琪說,檢察官或法官可以自己去聽聽,不叫共識決該叫什麼決?如果要定調是王八狗屁決,也尊重啊,反正會議結果就是這樣,叫什麼決哪重要,還是「共識決」三個字定不了柯文哲的罪,才說講「共識決」就是串證?陳佩琪說,都審會議全程直播,公開透明的證據都在那裡,影音檔不能變造也不會翻供、串證,但現在是你們好大, 我好害怕,一切只有你們口中說的算,其他人講就是串供? 前市長面對各界的追問,要幕僚進一步了解並回應媒體,這怎麼能叫串供?陳佩琪說,法律專業就是要告訴大家都審會的決議違反了哪條法律,柯文哲市長是介入了什麼?法律是無罪推論為原則,你們卻窮盡一切找對我先生不利的證據,一心只想定柯文哲的罪,羈押他,讓他完全沒有接受公平審判的空間,我不服, 我要抗議。陳佩琪說,最後她要感謝一路陪伴他們的幕僚,「你們承受太多苦難了,不論黨部、基金會、協會、市府幕僚、競選總部的在職和離職的,大咖的小咖的,全部被抓來問,狠狠操一遍,有些還不只一次」,她希望社會大眾都能看清楚他們是遭受到什麼樣的對待,誠摯地希望司法能給他們一個公平的空間。陳佩琪說,最後她要感謝黃國昌,今天才得知他父喪,希望他節哀,也謝謝他在父親離世的痛苦下,願意接下黨如此艱巨的任務,也要感謝先生受難這段日子大家給的溫暖,他們夫妻永銘不忘。★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彭振聲、邵琇佩認罪! 彭量刑減半邵獲緩刑2年
台灣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嫌京華城20%容積率弊案及木可公關公司政治獻金侵佔案,遭台北地檢署羈押禁見,自9月5日至今已113天,而全案26日偵結,北檢10時召開記者會對外說明偵察結果,柯文哲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遭求刑26.8年。有關京華城弊案,柯文哲大帳房李文宗係犯貪污罪之違背職務收受賄絡罪嫌起訴,前任副市長彭振聲、前都發局長黃景茂及前都發局長總工程司邵琇佩則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遭起訴。北檢今公開偵查結果,表示柯文哲經過便當會後仍執意推動京華城案,「111年2月手諭令產發局趕快通過京華城都審案」等方式,一路護航京華城公司,最終使鼎越公司取得本案土地最高20%容積獎勵之建造執照。彭振聲、黃景茂、邵琇珮明知上述違背法令之情形,仍罔顧京華城案於北市府都發局、都委會、都審會之行政程序中,眾多基層公務員、都委會委員提出之違法質疑,與柯文哲、沈慶京共同圖予京華城公司、鼎越公司高達121 億545 萬6748之不法獲利。黃景茂為了官位明知違法卻恣意為之,違反法令推動京華城案,且犯後態度不佳,遭求量處有期徒刑7年,併科罰金1000萬元,褫奪公權5年。邵琇佩違反職務權責幫助集團牟利百億,坦承犯行且犯後態度佳,請量處有期徒刑5年,犯罪自白符合證人保護法減刑事由,請依法遞減至有期徒刑1年3月,併宣告緩刑2年。彭振聲坦承犯行,求處有期徒刑6年。因彭振聲在偵查中自白犯罪,依法減刑後求處有期徒刑3年、褫奪公權3年。
柯文哲涉收賄等罪遭起訴!北檢求刑28年半 新聞稿全文曝光
民眾黨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及京華城弊案、政治獻金等案,自9月5日起遭羈押至今。全案今(26日)偵查終結,檢方正式對柯文哲等11名被告提起公訴,其中柯文哲系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政治獻金被依公益侵佔罪、背信罪、貪污罪起訴,此三罪共計求刑28年6月。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新聞稿全文:臺北地檢署檢察官偵辦被告柯O哲等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相關案件,於今(26)日偵查終結,茲簡要說明如下:壹、 偵查結果一、 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一) 被告柯O哲、李O宗、彭O聲、黃O茂、邵O珮、沈O京、應O薇、吳O民、張O澄等9人,均提起公訴。1. 被告柯O哲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及同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嫌。2. 被告李O宗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3. 被告彭O聲、黃O茂、邵O珮等3人所為,均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嫌。4. 被告應O薇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及洗錢防制法第19條第1項後段之洗錢罪嫌。5. 被告吳O民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6. 被告沈O京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嫌,及同條例第11條第1項之違背職務行賄罪嫌。7. 被告張O澄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11條第1項之違背職務行賄罪嫌。(二) 被告朱O虎、陳O源2人,均緩起訴處分。1. 被告朱O虎、陳O源所為,均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11條第1項之違背職務行賄罪嫌。2. 緩起訴條件:(1) 被告朱O虎緩起訴期間2年,於緩起訴處分確定後3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330萬元。(2) 被告陳O源緩起訴期間2年,於緩起訴處分確定後3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120萬元。(三) 被告陳O坤、王O侃、陳O敏等3人犯罪嫌疑不足,均不起訴處分。二、 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一) 被告柯O哲、李O宗、李O娟等3人,均提起公訴。(二) 被告柯O哲、李O宗、李O娟所為,均係犯刑法第336條第1項公益侵占罪嫌。被告李O娟另犯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明知為不實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罪嫌。三、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支付競總員工薪資背信案(一) 被告柯O哲、李O宗均提起公訴。(二) 被告柯O哲、李O宗所為,均係犯刑法第342條第1項背信罪嫌。四、柯O哲政治獻金專戶申報不實案(一) 被告端木O提起公訴。被告端木O所為,係犯刑法第216條、第215條、第220條第2項之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準文書罪嫌。(二) 被告李O娟、何O廷、陳O瑄等3人,犯罪嫌疑不足,均不起訴處分。貳、簡要犯罪事實一、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一) 柯O哲等公務員與沈O京共犯圖利部分柯O哲以「都市更新」為競選臺北市市長重要政見,且親自為京華城案等都市發展論壇致詞,深知都市更新法令,明知京華城公司申請最高20%容積獎勵之都市計畫草案內容違背都市更新條例(下稱都更條例)、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下稱都更容積獎勵辦法)等法令,於臺北市市長連任期間,為籌謀培植政治實力及募集資金,因沈O京不堪京華城購物中心營運損失至鉅,欲在本案土地重建賺取更大利益,沈O京持續向柯O哲訴求協助回復京華城容積一事,竟與沈O京於109年2月20日在臺北市政府市長辦公室單獨會面時,各起交付、收受賄賂,及共同圖利之犯意聯絡,並與聽從柯O哲上意之彭O聲、黃O茂、邵O珮,共同基於圖利之犯意聯絡,由柯O哲接連以「109年3月10日便當會裁示」、「109年4月15日核決送研議簽呈」、「109年10月27日核決送公展簽呈」、「110年4月21日、110年8月10日便當會之裁示」、「110年11月11日接受議員當面質詢京華城案違法後仍執意推進京華城案」、「111年2月手諭令產發局趕快通過京華城都審案」等方式,一路護航京華城公司,最終使鼎越公司取得本案土地最高20%容積獎勵之建造執照。彭O聲、黃O茂、邵O珮明知上述違背法令之情形,仍罔顧京華城案於北市府都發局、都委會、都審會之行政程序中,眾多基層公務員、都委會委員提出之違法質疑,與柯O哲、沈O京共同圖予京華城公司、鼎越公司高達121億545萬6,748元之不法利益。(二) 柯O哲、沈O京等行收賄部分1、210萬元賄賂部分柯O哲承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意,明知京華城公司不服北市府107年都市計畫刪除本案土地120,284.39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一事,提起之訴願業經內政部於107年7月26日訴願決定駁回,北市府認定並無違失,且107年都市計畫所認定之事實基礎,亦無情事變更等情形,毫無理由及法令依據能作成與北市府107年都市計畫相異之認定,竟於京華城公司對北市府提起行政訴訟繫屬之際,違背職務以109年3月10日便當會裁示「都發局將京華城公司陳情案送都委會研議」,為京華城案開啟都委會研議之程序。沈O京見柯O哲已踐履上述違背職務行為,承前違背職務交付賄賂之犯意,交代張O澄、朱O虎尋找威京集團7名人頭,從威京集團總部領取款項後,由該7名人頭各自匯款30萬元佯為捐贈民眾黨之政治獻金,實為交付210萬元賄賂與柯O哲。李O宗基於與柯O哲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意聯絡,經朱O虎通知賄款210萬元已交付且附上捐款人頭名單,據此向柯O哲報告後,即傳送訊息給朱O虎表達柯O哲感謝之意。2、1500萬元賄賂部分柯O哲承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意,明知京華城公司申請最高20%容積獎勵之都市計畫草案內容違背都更條例、都更容積獎勵辦法等法令,仍以前述方式一路護航鼎越公司取得本案土地最高20%容積獎勵之建造執照。沈O京見柯O哲已踐履上述違背職務行為,承前違背職務交付賄賂之犯意,於111年9月12日傳送感謝訊息給柯O哲,向柯O哲表達111年10月18舉行之京華廣場動土典禮,柯O哲將是其唯一邀請的政治人物,沈O京並交代其秘書自其名下帳戶提領1,600萬元現金。柯O哲出席京華廣場動土典禮後,於111年10月19日至同年11月1日間之某時地,親自收受沈O京交付之現金1,500萬元賄款,嗣以EXCEL檔案「工作簿」記載:「日期2022/11/1-姓名小沈-數字1500-公司-用途-經理人沈慶京」,儲存在其所有之行動硬碟中,記錄沈O京交付上開賄款之事實。(三) 應O薇、沈O京等行收賄與洗錢部分1. 沈O京企圖不法永久享有將京華城購物中心建照上120,284.39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基於對公務員關於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之犯意,於106年至108年間行賄臺北市議員應O薇及其助理吳O民,應O薇、吳O民基於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之犯意,屢屢為京華城案陳情、施壓北市府公務員,沈O京於此階段,交付應O薇收受共600萬元賄賂、交付吳O民收受共185萬元賄賂。2. 應O薇、吳O民承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意,於109年、110年間,要求北市府將京華城公司陳情案送入都委會研議,濫用議員權力介入行政權核心事項,又見都發局及都委會基層公務員認為京華城申請都市更新20%容積獎勵一案之適法性有問題時,竟陸續以拜託彭O聲「放水」幫忙京華城案、帶同沈O京出席都委會研議程序違反程序發言、致電市長室追問簽呈公文進度以排除簽辦過程之障礙、指名特定公務員出席議員協調會、以電話責問都發局公務員、當面責罵都委會公務員、向不配合之公務員大量索取資料,造成基層公務員工作負荷與心理壓力等方式,濫權干涉依法行政之公務員行使職權。沈O京於此階段交付應O薇收受共4,500萬元賄賂、交付吳O民收受共123萬5,484元賄賂。3. 沈O京於111年1月至10月間,見本案都市計畫通過,進入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之審議程序,為加速北市府核發本案土地建造執照之速度,承前違背職務交付賄賂之犯意,交付賄賂給應O薇、吳O民2人,其2人續為鼎越公司召開協調會,持續護航鼎越公司依本案都市計畫內容取得最高20%容積獎勵之建造執照。沈O京於此階段交付應O薇收受共150萬元賄賂、交付吳O民收受共55萬元賄賂。4. 綜上,應O薇、吳O民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沈O京交付之賄賂各5,250萬元、363萬5,484元。二、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一) 柯O哲侵占民眾黨政治獻金600萬元柯O哲身為民眾黨黨主席,竟將邱O琳轉交「周OO文」、「謝O樑之母親林O麗」、「林O群」捐贈予民眾黨之政治獻金各200萬元,均予侵占入己,而未存入民眾黨政治獻金專戶,合計侵占600萬元。(二) 柯O哲、李O宗、李O娟共同侵占柯O哲政治獻金及民眾黨政治獻金共6,234萬6,790元1、柯O哲等以肖像權授權金、支付木可公司員工薪資、投資營利事業等方式,侵占政治獻金1,724萬1,036元(1)柯○哲為作他用而規避政治獻金法所明定支出用途之限制,企圖以商業交易行為包裝其侵占犯行,先與木可公司簽訂肖像權同意書,約定將柯○哲之肖像權獨家授權給木可公司,再由木可公司與柯○哲競選辦公室簽訂「授權委託作業管理合約書」,約定由木可公司將柯○哲之「肖像行使權」授與競選總部。李○宗則指示李○娟以肖像權授權金名義,由政治獻金共匯付1,500萬元予木可公司,以此迂迴手段將政治獻金挪供柯○哲私人使用。(2)柯○哲另以支付木可公司員工薪水名義之方式,由政治獻金匯款共124萬1,036元予木可公司,以此方式侵占政治獻金。(3)柯○哲又為投資邱○生之營利事業,由政治獻金匯款100萬元予國際電影公司,以此方式侵占政治獻金。⒉柯○哲等利用木可公司侵占政治獻金共4,510萬5,754元(1)柯○哲、李○宗、李○娟均明知募款小物之目的係為謀求民眾支持柯○哲競選總統所捐贈之政治獻金,故募得款項應存入柯○哲政治獻金專戶,竟以木可公司網路商店「木可好店」進行募款,並透由柯○哲臉書、IG、民眾黨官方網站等媒體宣傳第三波募款換小物,利用民眾為支持柯○哲而捐款政治獻金以換取募款小物,進而點選「木可好店」網頁,連結至木可公司網站捐贈政治獻金時,透過第三方支付平台綠界公司將所得款項匯入木可公司帳戶。合計以木可公司侵占募款小物募款所得之政治獻金共4,133萬5,588元。(2)柯○哲、李○宗、李○娟明知KP SHOW募款演唱會,係柯○哲從事政治、籌募競選資金之活動,所得應屬政治獻金,竟由木可公司帳戶收受KP SHOW募款演唱會之盈餘77萬166元,將該政治獻金侵占入己。(3)柯○哲、李○宗、李○娟以木可公司收受採風公司所捐與民眾黨之政治獻金共300萬元,並由李○娟以木可公司開具不實統一發票4張,交付予採風公司而行使之。三、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支付競辦員工薪資背信案柯O哲、李O宗明知眾望基金會章程第6條載明「本基金會以辦理臺北市社會福利(關懷)為目的」,竟違背上開眾望基金會章程規定,將民眾對眾望基金會之捐款挪供柯O哲聘請周O修、戴O文等13位員工,惟實際工作內容皆是處理柯O哲總統選舉相關活動及後續黨務活動,統計於111年12月至113年8月之期間,共支付827萬1,095元,致生損害於眾望基金會。四、柯O哲政治獻金專戶申報不實案端木O明知柯O哲政治獻金專戶申報內容有未達平衡、收支方有諸多疑義,尚未完成查核,竟出具不實之查核報告交付予監察院。且在監察院以申報帳目登載未完整,要求退回補正時,竟在未取得任何憑證下,擅自於支出項目登打「時樂公司」、「尼奧公司」、「木可公司」、「佳聖公司」共9筆不實交易,足生損害於監察院查核政治獻金之正確性。參、犯罪所得與沒收及聲請法院裁准扣押一、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 (一) 柯O哲等公務員圖利部分 第三人鼎越公司之犯罪所得121億545萬6,748元,係被告柯O哲、彭O聲、沈O京等人為第三人實施違法行為而取得之財產上不法利益,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又本署檢察官於偵查中,已依刑事訴訟法第133條之1第1項,聲請扣押第三人鼎越公司之財產(本案京華城土地),並獲法院以113年12月25日113年度聲扣更二字第2號裁准扣押在案,以利保全追徵犯罪所得。 (二) 柯O哲、沈O京等行收賄部分 1、柯O哲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罪所得1,710萬元(計算式:210萬+1,500萬=1,710萬),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 2、張O澄違背職務交付賄賂之犯罪所得100萬元,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 (三) 應O薇、沈O京等行收賄與洗錢部分 1、應O薇之犯罪所得5,250萬元,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又本署檢察官於偵查中,聲請扣押應O薇之財產,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以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以113113年度聲扣字第年度聲扣字第9191號號裁准,執行後扣得如裁准,執行後扣得如起訴書起訴書附表二所示之不動產附表二所示之不動產,,以利保全追徵犯罪所得。 2、吳O民之犯罪所得363萬5,484元,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二、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 (一)柯O哲侵占民眾黨政治獻金600萬元 柯O哲侵占民眾黨政治獻金之犯罪所得600萬元,聲 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 (二)柯O哲、李O宗、李O娟共同侵占柯O哲政治獻金及 民眾黨政治獻金共6,234萬6,790元 1、被告柯O哲以肖像權授權金之名義侵占政治獻金450萬元,侵占政治獻金100萬元供己投資邱O生營利事業,犯罪所得合計550萬元(計算式:450萬+100萬=550萬),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 2、第三人木可公司之犯罪所得5,6845,684萬萬6,7906,790元(計算元(計算式:式:1,5001,500萬+萬+124124萬萬1,0361,036++4,5104,510萬萬5,7545,754--450450萬=萬=5,6845,684萬萬6,7906,790)),係被告柯O哲、李O宗、李O娟為第三人實施違法行為而取得之財產上不法利益,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又本署檢察官於偵查中,聲請扣押第三人木可公司之財產,經臺灣臺北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以地方法院以113113年度聲扣字第年度聲扣字第104104號裁准,執行後扣號裁准,執行後扣得存款得存款3,8833,883萬萬7,7127,712元,元,以保全扣押犯罪所得。三、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支付競辦員工薪資背信案 被告柯O哲、李O宗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之犯罪所得827萬1,095元,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肆、量刑意見一、被告柯O哲:審酌被告柯O哲有違市長就宣誓條例所揭示應恪守國家法令、不收受賄賂等誓詞,圖予財團百億不法利益並收受千萬賄賂,侵占數千萬政治獻金,犯後尚於辦公處所遭查獲撕碎便條紙,上載指示共犯出境及木可內帳有無檢查等文字,足徵其諉言矯飾、犯後態度不佳,爰具體求處:1、其所犯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罪嫌,量處有期徒刑15年,併科罰金5,000萬元,褫奪公權10年;2、其所犯公益侵占周OO文等人所捐贈與民眾黨之政治獻金罪嫌,量處有期徒刑5年;3、其所犯以木可公司公益侵占政治獻金罪嫌,量處有期徒刑6年; 4、其所犯對眾望基金會背信罪嫌,量處有期徒刑2年6月。二、被告李O宗:審酌被告李O宗於任職臺北捷運公司董事長時,竟與柯O哲共同違背職務,以政治獻金之名收受沈O京之不法賄賂,又以木可公司名義侵占數千萬政治獻金,復積極指示李O娟銷毀木可公司損益表,犯後態度不佳,爰具體求處:1、其所犯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罪嫌,量處有期徒刑10年,併科罰金1,000萬元,褫奪公權5年;2、其所犯公益侵占政治獻金罪嫌,量處有期徒刑5年;3、其所犯對眾望基金會背信罪嫌,量處有期徒刑2年4月。三、被告沈O京:審酌被告沈O京不法賄賂公務員柯O哲等人、市議員應O薇等人,以收買職務行為之方式圖得百億不法利益,戕害公權力之廉潔公正,犯後尚利用媒體發表已預擬之聲明而為串證,聯絡柯O哲、應O薇刪除彼此間案關訊息,羈押庭訊時甚對法官嗆言不會笨到用支票行賄,均以現金為之等語,足徵其挑釁司法、藐視法律,犯後態度不佳,爰具體求處:1、其所犯對於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嫌,量處有期徒刑12年,併科罰金3,000萬元,褫奪公權8年;2、其所犯關於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嫌,量處有期徒刑5年,併科罰金300萬元,褫奪公權3年。四、被告應O薇:審酌被告應O薇收受沈O京不法賄賂高達數千萬元,有違民意代表本應恪盡職責、為選民謀最大福祉之付託,臨訟之際,竟為脫免刑責而欲自機場出境潛逃,足徵其面對司法調查仍不思悔改,惡性重大,具體求處:1、其所犯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罪嫌,量處有期徒刑13年,併科罰金3,000萬元,褫奪公權10年;2、其所犯洗錢罪嫌,量處有期徒刑3年6月,併科罰金2,000萬元。五、被告彭O聲:審酌被告彭O聲身為臺北市副市長,本應恪守國家法令,竟明知違法而圖予財團百億不法利益,敗壞官箴。然其犯後能自知己過、坦承犯行,請量處有期徒刑6年。又其於偵查中自白犯罪,請依法減刑後量處有期徒刑3年,褫奪公權3年。六、被告黃O茂:審酌被告黃O茂為官位攀附柯O哲,違背都市計畫專業,違背法令圖予財團百億不法利益,且經偵查程序,猶未能思過悔改,犯後態度不佳,請量處有期徒刑7年,併科罰金1,000萬元,褫奪公權5年。七、被告邵O珮:審酌被告邵O珮為仕途迎合柯O哲,拋棄依法行政堅持,違背法令圖予財團百億不法利益,然終能坦承己過,偵查程序自始至終坦承犯行,勇敢面對己罪,犯後態度為佳,請量處有期徒刑5年。又因其於偵查中自白犯罪,且符合證人保護法減刑事由,請依法遞減至有期徒刑1年3月,併宣告緩刑2年。八、被告端木O:審酌被告端木O執業會計師達23年,竟虛偽登載且出具不實查核報告,違背會計師專業操守、戕害政治獻金公眾監督機制,推諉犯行,犯後態度不佳,請量處有期徒刑1年。 九、其餘被告吳O民、李O娟、張O澄等3人,請求法院量處適當之刑。伍、其他一、 本案偵查過程,發現被告柯O哲、彭O聲涉有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之1第1項財產來源不明罪嫌,另案偵辦。二、 有關政治獻金募款過程,以折扣碼分潤是否涉及不法,另案偵辦。三、 被告柯O哲前遭告發於市長任內之其他案件,持續偵辦中。四、 逃亡境外之被告許O瑜,業經本署於113年10月25日發布通緝,並函請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廢止註銷其護照。又本署函請法務部調查局、內政部移民署及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協助,期能透過駐外館處之法務、移民及警務秘書等與駐地執法機關合作,循行政遣返模式,儘速將被告許O瑜遣送回國偵辦。另本署同時透過司法互助途徑,請求他國協助遣返被告許O瑜。五、 本案偵辦過程中,疑有違反偵查不公開情事,本署於113年9月9日主動簽分他案偵辦,並陸續傳喚相關撰稿記者到案說明,及採取適當偵查作為,此部分將持續偵辦。未來如發現有人員涉及不法,必依法嚴予究責。
否認遭約談 許甫現身廉政署稱純關心民眾黨工
民眾黨副秘書長許甫27日表示,當日自己前往廉政署僅是協助與關心幾名被約談的民眾黨工,自己並不是廉政署約談對象。台北地檢署指揮廉政署偵辦京華城840%重建高容積獎勵案,近日密集約談時任北市府都市計畫委員會與威京集團人士,希望重建京華城容積放寬決策過程。包含台北市前副市長林欽榮、前都發局長林洲民與黃景茂、前兵役局長朱亞虎、都委會執行秘書邵琇珮和多名都委會專家委員,還有京華城董事長陳玉坤都在約談名單中。台北市議員游淑慧回顧,威京集團針對主導的京華城案,在2020年7月30日突然提出放寬達840%容積的「方案四」,並「光速」進入北市都審會,在京華城行政訴訟中敗訴之時,竟有對京華城極其有利的「方案四」橫空出世,甚至還強調是台北市府協商出來的,「簡直亂來」,她怒批。據了解,林洲民稱京華城容積獎勵案是都發局核心業務,自己在任時都會定期向柯文哲報告,黃景茂也推稱只是聽命行事,都委會委員多數供詞也都導向時任台北市長柯文哲主導,恐將對柯文哲不利。有鑑於此,北檢26日也第4度提訊柯文哲,廉政單位更於27日下午分別以被告和證人身分,約談10多名時任台北市政府基層公務員及民眾黨工,儘管低調保密,但許甫陪同出席仍遭眼尖民眾發現,也意外讓約談行動曝了光。許甫則強調,自己並非約談對象,只是純粹前來協助和關心,僅停留短暫時間便速速離去。※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蔣萬安都發局聲明成柯抗告保命符? 藍委指「僅能證明程序合法」
民眾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京華城弊案,北院5日裁定柯文哲羈押禁見,民眾黨第一時間反擊,在聲明中強調,台北市長蔣萬安任內的市府都發局,曾發出新聞稿,指京華城容積率變更,合乎合宜性、公益性、對價性、適法性,據此質疑,京華城案審查確屬合議制,法院不應裁示羈押柯文哲。民眾黨的反擊聲明,引發外界好奇蔣市府都發局聲名,是否會成為柯文哲律師,未來抗告法院裁定的「保命符」?北市府在昨日深夜又緊急發出簡短聲明,指京華城案是否適法「將尊重法院判定」,反而卻又引發「蔣萬安是否無法掌控都發局」的議論。國民黨立委葉元之今天受訪時說,他個人推測,北院第一次羈押庭,承審法官應是相信京華城案容積獎勵「共識決」,但昨日北院羈押庭法官,明顯不認同柯文哲不知道京華城案的容積獎勵,才會讓外界推測,法官其實不採信京華城案為「都審會共識決」之說。或許,民眾黨也看出這點,才會援引蔣萬安都發局新聞稿內容,但這個動作其實也能解讀,民眾黨已不再堅持「柯文哲完全不知情(京華城案)」,而將辯護主張重點,轉移到「京華城是共識決、非柯一人決定」。葉元之今天接受「誰來早餐」專訪時表示,蔣萬安昨晚已澄清,都發局新聞稿「絕非為京華城增加20%容積獎勵背書」,先前蔣萬安也曾針對監院為京華城案糾正柯市府時,強調「今後市府絕不會再發生」。因此,他認為蔣萬安並未認同給予京華城多20%容積是對的,北市府近期與京華城案相關新聞稿則是聚焦「程序合理合法」,但若真發生賄賂評審委員、高層以不正當方式、要求變更或干涉容獎最終評審,仍屬違法,這與「程序合法」是兩回事。葉元之說,「程序合法」不見得就代表「審查全合法」,「程序合法、實質不合法」其實也就是柯文哲曾痛批財團的「拿刀叉吃人肉」,看起來優雅卻掩蓋不正義。提問的朱凱祥則接話,京華城案緣起,其實是源自今年一月,北市府台智光案吵得沸沸揚揚,柯文哲突然跳出來「蹭藍綠都貪污、前市長郝龍斌喪權辱國、蔣萬安還概括承受」。郝龍斌不堪被柯文哲「嘴」,稍後反擊柯P,強調台智光所有營運合約都柯文哲簽字的,要柯文哲「別惹我,京華城數百億容積利益你都還沒交代」,讓原本沒人討論的京華城容積獎勵案立即「爆炸」,隨著討論度飆高,市議會成立專案小組調查,全案越滾越大,不到半年,柯文哲就被羈押,朱凱祥因此感嘆「我真的很好奇,柯文哲與他身邊人當時究竟在想什麼」。
林洲民爆李文宗「干涉大巨蛋審議」 北市政風處:未構成圖利罪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及京華城容積率弊案,5日下午遭收押禁見;至於日前爆出總統大選政治獻金案,時任柯競總財務長李文宗3日晚間被以「被告」身分二度傳喚,訊後以200萬元交保。不過,前台北市都發局長林洲民4日在政論節目中爆料,李文宗擔任柯文哲市長辦公室主任時,曾為遠雄利益強行干涉大巨蛋案審議,還要求更改會議紀錄,「嚴重侵犯中華民國文官體制」。對此,台北市政風處今(5)日回應,李文宗當時所為與貪汙治罪條例「圖利罪嫌」的構成要件不同。根據《三立新聞網》報導,林洲民4日在接受政論節目《關我什麼事》電訪,主持人陳斐娟問及曾有媒體報導,「過去在大巨蛋案中,李文宗曾在會議上對你咆哮,當時他在市府擔任什麼樣的職務?他為什麼可以對你咆哮?」林洲民則表示,2018年初左右,李文宗是柯文哲市長辦公室主任,他認為李文宗本應無權干預都發局大巨蛋審議業務,但多次的都市設計審議,李文宗都代表市長坐在都審會議中「全程監督」。林洲民則表示,2018年初左右,李文宗是柯文哲市長辦公室主任。多次都市設計審議都代表市長坐在都審會議中「全程監督」。(圖/報系資料照)林洲民還指出,在2018年年底的會議中,李文宗曾當著其他局處首長,包括法務局局長、體育局局長,要他更改都審會議紀錄,說這份會議紀錄會讓遠雄賣大巨蛋的售價被影響,會賣得比較低,「我告訴李文宗絕對沒這回事,我這是都發局,不必管遠雄商業利益。」林洲民批評,李文宗的行為嚴重侵犯了中華民國文官體制,「我當然沒有改啊!我不必更改,我也不能更改。當時我同事們,包括兩位副局長、建管處等公務員都長期協助我處理大巨蛋業務,他們也對李文宗強行、惡意干涉無法認同,我現在口說無憑,但政風處2019年4月有我的文字聲明。」林洲民更進一步爆料,柯文哲2018年底確定連任後,李文宗要求他辭去都發局長一職,甚至以「公宅執行不力」、「大巨蛋都審對遠雄太嚴格」、「把都發局興建公宅的數字洩密給對手丁守中」等理由要他辭職,結果都一一被他打臉反擊。針對林洲民的說法,北市政風處5日表示,此案經過訪談,認為李文宗未構成圖利罪嫌。政風處表示,此案曾由議員簡舒培,與前議員梁文傑在2019年4月間提出質詢,認為李文宗所為恐涉有圖利罪嫌。經政風處訪詢部分當時首長與調閱資料研析後,發現李文宗所為,尚無具體明顯違法令或使遠雄公司圖得任何未來實質可期利益之情。政風處認為,李文宗當時所為與貪汙治罪條例圖利罪嫌的構成要件不同,2019年5月14日將相關調查結果,函復台北市議會與議員簡舒培和梁文傑。
綠媒爆柯黑料恐徒勞? 媒體人指柯三年前在議會答詢就是說「不知道」
北檢再度聲押疑涉入京華城案的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外界聚焦,柯文哲是否知道昔日北市都審會決議「知道給京華城超高容積獎勵840%」?綠媒、柯黑昨日也集中火力,拿出種種「已被查獲的證據」,咬定柯文哲不可能不知道,但媒體人認為,昨日部份媒體刊出的「黑料」,反而有可能幫柯脫困。柯文哲日前曾表示,今年3、4月才第一次知道京華城容積率840%,不滿網友、前市府官員則強調「不可能」,甚至翻出3年前北市議員苗博雅在議會質詢柯的影片,質疑當時苗博雅就已當著柯P的面,拿出「京華城容積獎勵與條件」圖表,柯文哲現在卻說不知道,相當不合理,並盛讚苗當時的質詢是「神預言」,可以提供北院裁定時的參酌。不過,媒體人黃揚明接受中天電視訪問時指出,網友如果仔細看當時苗博雅質詢柯文哲的影片,就能發現當時柯文哲的答詢就是「我不知道」(京華城容積率840%),該影片雖有助於政治上交鋒,但對北檢、柯文哲在法庭上的攻防,未必有太大意義。他分析,柯文哲只要自證,他雖然也知有京華城容積率過高違法之虞,不能亂來,因此才依照相關規定,交給都委會討論,都委會要做什麼決定,他無法干預「尊重專業」。如此一來,容積獎勵840%就不是那樣重要,畢竟更高過京華城案的容獎比例,在所多有,部份建案現在還出現爭議。至於柯文哲首次被法院裁定無保請回後,脫口而出、挨批多嘴「我不知道容獎840」,黃揚明分析,恐怕只會損及柯文哲的「人設」與「政治誠信」,但是在法庭攻防是,未必會成關鍵,畢竟柯文哲當初在議會回答苗博雅質詢,柯就是說「細節我不知道」,但當時北市府都已核定京華城案了,柯說不知道後,也是由副市長接力上陣答詢。「因此,苗博雅的質詢內容,反而與柯文哲日前在法庭上說『我不知道容獎840』相符」,但若北檢欲證明柯文哲有圖利罪,至少需要知道,柯不僅知道容獎那麼高是違法的,而且他還有明確施壓、要脅都委會、北市府公務員都要讓京華城案過關的「證據」,黃揚明說。但他進一步指出,就算綠媒昨日刊出、宣稱是「柯文哲便簽」中提及「公務員不要坐牢」,都可能被解釋成柯在強調「公務員不能違法」,反而是在幫柯文哲,也難怪外界搞不懂檢方,究竟是想羈押柯文哲,還是另有想法?
京華城案彭振聲遭境管 民進黨:柯文哲涉圖利應講清楚
民進黨發言人吳崢、台北市議員簡舒培及律師陳又新14日舉行「彭振聲限制出境!京華城案涉圖利柯文哲出來面對」記者會指出,京華城案檢調傳喚前北市副市長彭振聲,詢後因涉嫌重大遭限制出境,又接續傳喚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委員,案情已明顯向上直指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在京華城容積獎勵決議過程中扮演關鍵角色,呼籲柯文哲負起責任說清楚,不要一再逃避、閃躲。吳崢指出,近期京華城案逐漸升溫,過去多次被質疑的柯文哲,在台北市長任內,創下史無前例、讓不具都更資格的改建案,取得爆增840%容積,甚至違法自行創設容積獎勵,送給威京集團超過5000坪的樓地板,直接入袋財團,很明顯已涉嫌圖利;隨著時任的北市都發局官員、前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再到都審會委員,陸續被檢調約談,甚至彭振聲被以涉嫌重大遭限制出境,顯示整個京華城案涉嫌違法程度愈來愈高。簡舒培表示,台北地檢署星期一以被告身份傳喚彭振聲,歷經3個小時偵訊後,檢察官認定彭振聲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瀆職罪嫌重大,諭知限制出境出海及住居。2020年柯文哲說「貪污來自縱容,長官不可能不知情」,柯文哲身為彭振聲長官,面對彭振聲已被列圖利罪被告,竟然一如往常,完全靜悄悄、毫無說明,甚至這二天直播時只敢談政治獻金爭議,對彭振聲列被告完全沒有發言。簡舒培強調這起案件有兩個重點,第一,柯文哲的爛攤子「京華城案」、「北士科案」等偵辦調查,已經越來越接近核心,也就是當時最高行政首長柯文哲;第二,檢察官認為彭振聲涉嫌重大,卻能不羈押,代表彭在偵訊中,相當配合調查,不當余文,更要力拚不要成為李述德。簡舒培表示,日前彭振聲審查京華城案時,柯文哲曾經關心過京華城的要求,而且在京華城都市計劃案公告公文簽核時,他曾經問過都發局准用都更容積的法源依據為何,台北市都發局同仁說有召開過專家學者討論,因而彭振聲認為「京華城准用都更容獎是最高首長的裁量權」,因此把京華城都市計劃變更公告,呈上由最高首長決行。在柯文哲任內京華城案獨享二個「唯一」,「唯一」由市府協助召開專家學者諮詢會議的都市計畫變更案,以及「唯一」由民間機關提送的都市計畫變更案,並且由柯文哲親自簽准決行。陳又新表示,威京集團當年以捐地為由,成功將「第三種工業區」變更為「第三種商業區」,使容積率從300%提高為560%,北市府另給予「允建樓地板面積保障」,可蓋到12萬0284.39平方公尺,換算容積率達646%。現在京華城要拆除重新開發,應該也是回歸原容積率發展,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也做出判決,認為之前的允建保障屬於「一次性」,重建後不應再次適用,而須回歸「商三」法定基準容積率上限560%。陳又新說,以刑事稽查慣例這類的大型案件,先前檢察官可能已秘密偵訊台北市府相關局處首長及官員,檢察官通常都會提醒,偵訊後不能談訊相關內容,否則恐有滅證、串供疑慮。京華城案已經延燒到審議委員會委員及副市長,接下來可能很快就會收網,前副市長彭振聲的角色看得出來,這個案子很大機率是朝向起訴的方向,因為彭振聲本身就是被告,又被限制出境出海,很明顯代表檢察官認為有被羈押的必要,目前不知道彭振聲配合辦案到什麼程度,讓檢察官認為不用羈押也不影響後續偵查,所以下一步應該就輪到柯文哲被調查。
指京華城大賺400億 許淑華:柯市府給史上最高容積840%
台北市立委參選人、市議員許淑華今(28)日在市議會質詢指出,威京集團於今年度5月正式公告即原京華城改建案預計於2026年將完工,成為頂級商辦園區「京華廣場」,該建案實價登錄每坪可高達250萬元,而在柯文哲市府期間核可容積率高達840%。她質疑,北市府公辦都更連1坪換1坪都達不到,面對大財團卻能夠給出史上最高的容積率,要求市長蔣萬安送交政風處與司法單位,徹查是否圖利財團。許淑華細數京華城的容積變更史說,威京公司自民國79年申請通過土地使用分區變更,將計畫範圍從工業區變更為第三種商業區,原本市府只同意容積率392%;100年時,該公司以經營不善為由,向市府爭取要求滿額容積率達560%;而在102年馬英九執政時期,監察院共發9次函文糾正當時市長郝龍斌主政的台北市政府;但等到107年1月18日柯市府時期公告生效,竟同意提供560%容積率,更誇張的是,威京集團仍不滿足,並於109年再申請容積獎勵率20%、容積移轉率30%,最後柯市府居然在111年公告核可決議,達到史上最高的容積率840%。許淑華指出,該建案從最初的392%容積率暴增至840%後,集團等同於增加近2萬坪面積,僅以每坪價值200萬試算,相當於獲利400億。威京集團回饋市府的內容卻僅為停車格回饋,只有充電汽車格共90格、機車格76格,再加上認養復盛公園50年、提供242坪公益空間。更離譜的是,原先規劃建立空橋改善行人通行問題,卻在111年1月21日時的都審案中取消,改以維護周邊路面、人行道改善作為回饋方式,變相又省了1億。許淑華表示,歷次都市計畫委員會之中,多位委員反對申請案,包括宋鎮邁表示「本案不適用土管條例、都更條例、危老條例。對面有文資跟市民高架,請申請單位提出圖資。」黃台生指出「申請單位不適用都更條例,想突破原來的規定,提出專門針對個案的規定,質疑是否妥當。560%已經是一個衡量過的權益,原先只有392%。不應該以對價關係就來修改規定,都委會沒有這個權限。」在之後柯市府時期招開的都審會議中,這些委員都不再被邀請。許淑華質疑,調閱111年4月28日的都審會會議紀錄後赫然發現,總計委員共23人,而反對委員已被撤換,出席委員中,府內委員共8人、府外委員共7人,僅靠府內委員就可以達到決議,出席委員更有時任民眾黨秘書長;而此次會議更是以線上視訊會議方式招開,將如此重大的決議草率地通過,是否明擺就是為了護航?許淑華對此案嚴正抗議,並具體要求蔣萬安針對京華城改建案之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許可開發案,送交政風處徹查,並移送監察院及檢調單位,查明是否有任何圖利特定集團之情事。
三圓都更告成一團2/「可先選屋、一戶6車位」?建商駁斥謠言 新隆案10月送都審
台北市新隆社區都更案,十幾年來歷經四個建商、五任管委會主委的推動之下,在2020年重新招標,由國揚集團神揚建設變成三圓建設,不但衍生出建商告住戶、社區管委會告權促會,索賠共600萬元,還因臨近台灣民主紀念園區大孝門及總統府,卡關文資法與國安等問題變更設計圖。三圓建築師鄧培華代表公司接受CTWANT記者採訪時表示,預估本周即可將設計圖送至北市府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審查;他也一再強調「只是先讓地主住戶預選房屋」,「店鋪戶原方位先選」,至於記者詢問住戶間傳出「有一戶要求6個車位?」鄧也強調「一戶1車位,多給是會被管委會罰款的。」三圓建設在新隆社區管委會協助下,兩年來取得490戶、占全體私地主542戶(另有三個政府單位)之90.41%簽署「事業計畫同意書」,並提出3棟31層樓、1棟26層樓共四棟高樓層的建築設計圖,整棟高度約110公尺,比鄰近高樓63公尺整整高出快一倍。CTWANT進一步調查,新隆社區原為新隆國宅,在總共550戶住戶中,私地主542戶,另有8戶屬於國有財產,分屬於退撫會、衛福部、台北市政府市場管理處、都發局等,其中都發局轄屬的都更審議委員會還是審核該案建築設計圖的監督機關。據了解,目前這三個公家單位皆未簽同意書給三圓建設。三圓建設在2022年6月董事會改選,王光祥(左)交棒給原擔任總經理的兒子王雅麟,專注大同組織再造。(圖/報系資料照)記者獨家專訪這一群未給三圓建設同意書的兩個住戶團體「台北市新隆都更權益促進會」與「台北市樂活新營社區發展協會」,得知他們對「都更審議委員會」抱持著強烈信念,「我們不相信當委員們看到三圓這樣的一份設計圖,會同意通過!」「而且三圓王董(王光祥)是總統蔡英文的表哥,委員會更是會好好為全體住戶把關,才不會落人口實。」一樓店鋪住戶在去年發現三圓設計圖中,「原有的79間店鋪(臨路與中庭)只規劃了34間,跟原先可在原地的承諾大不相同,根本不夠分配」「我們還透過對建築法規了解的專家幫忙解析圖面後發現,設計圖沒有考量到鄰近台灣民主紀念園區、總統府、玉山官邸等文資法、安全考量」,即開始透過文宣品廣為告知社區住戶。權促會在去年8月即聘請詹順貴律師協助住戶了解都更程序,做為出席文化部、市府舉辦公聽會中的發言人,代為爭取住戶權益。一年後,也就是今年3月,該案送至文化部審核即因樓高過高遭退件,三圓則將鄰大孝門的A棟31層樓降低為26層樓,減少的這五個樓層則轉加到另一棟原本設計26層樓的C棟。新隆社區未簽都更同意書的住戶組成立案的團體「北市新隆都更權益促進會」,並委任前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律師代表在相關公聽會、審查會中提出意見。(圖/報系資料照)「送至文化部第二次審核時,文化部也不敢完全背書,就以『有條件通過』為理由說,若北市都審委員會通過的話,文化部才會核准同意。」住戶說,「接著就是國安局也給了一槍,就說那麼高樓面向官邸,會給狙擊手置高點。」三圓建設建築師鄧培華則在接受CTWANT採訪時回應說,改圖將原本面向官邸D棟(靠寧波東街)轉向90度,而每一棟17樓或19樓以上的高樓層,則還要在窗戶外增設一面約60度的斜牆,將原本可直視屋外的穿透線變成斜視。不過,三圓建設在9月8日於社區開說明會解釋變更設計圖緣由,「大家現場吵得亂哄哄的,而且對照一年前未簽同意書住戶公開的圖面質疑文宣,根本是對的,不是他們亂說的。」一位住在高樓層的住戶跟CTWANT記者無奈地說。迄今,北市等公家單位仍未簽同意書,「我們相信政府會與住戶站在同陣線,做好最後一道防護線的,一起爭取最佳的權利變換條件的。」權促會住戶成員跟CTWANT記者信誓旦旦地說,不排除最後可能得走權利變換之途徑,也就是由第三方單位鑑定房屋與土地價值,按都更後的比率換算金額。對此,三圓建設建築師鄧培華也跟CTWANT強調,文化部二次審議「同意通過」此案,「同意就是同意,並不是所稱的『有條件通過』」;預估本周將最新變更設計圖送至北市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審核,該委員會也是作為地主與都更實施者之間的磋商橋梁,而待都審會審議通過後(通常審核可能約一年,就看審議期間設計圖修改變更等次數),即能正式展開新隆社區都更案。
新聞台大亨四處獵地邊炒地皮 大撈土地財
三立電視台董事長「海董」林崑海昨(14日)拔管辭世,享壽70歲,其事業版圖橫跨政、商、媒。本刊調查,練台生和林崑海這兩位老董,在新聞上是合作夥伴,他們還與高雄建商「三地開發」董事長鍾嘉村,更是商場上炒地皮的投資者,他們合組土地開發公司,憑藉著與綠營關係良好,近年還在高雄四處獵地,伺機推動自辦重劃,大撈土地財。本刊掌握,高雄市「文山特區」內一塊一毛不值的變電所用地,被「三地開發」申請變更為市場用地,預計要蓋11樓的大型百貨商場,總價值預估逾百億。行政院長蘇貞昌宣布高鐵將延伸到屏東政策,也巧妙地替三人合組的「三禾資產公司」一件即將胎死腹中的投資案解套,這3位人稱「3劍客」的董仔,投資眼光實在有夠神!本刊接獲爆料,這文件屬名「高雄市三民區公有市場興建暨經營計劃書」,將「變電所用地」變更為「市場用地」,由高雄市政府經發局核可這起開發案後,交由都發局都審會委員審議,致電市府後據了解,目前此案仍擱置中。一名房仲專家說,「高雄市三民區公有市場興建暨經營計劃書」是位於三民區澄東段的市場用地,其開發模式是採取「Build-Own-Operate」(新建、擁有、營運)進行,基地位於澄清路、文龍路口的6100坪土地,,將來計畫興建地上十一層的百貨商場,裡面會有超市、商場、影城、宴會廳等,房仲人士預估整體發展利潤將逾百億。但這三位投資合作夥伴,也不是都無往不利,像是2017年「三禾資產」標得高鐵左營站旁、原建台水泥廠區約2.2萬坪的土地債權。董事長練台生當初看上這塊地緊鄰三鐵共構的新左營站,其後續發展潛力,加上建台於2014年向高市府提出都市計畫變更細部計畫,獲准將這整片特種工業用地變更為住商用地。原以為前景可期,但沒想到三禾資產法拍價購後,卻成了燙手山芋。另外,林崑海也曾和鐘嘉村因為預知台南市校地可望解編,搶先進場低價購地,待地目變更為住宅區後,即可獲取數倍暴利,遭調查局盯上,追查有無弊端。可見「三劍客」獵地淘金傳聞,絕非空穴來風。
大安區千坪國有地擬蓋豪宅?財政部打臉 北市府無奈指不好擋
藍委林奕華、賴士葆在立院財委會接力爆料,指內政部營建署下的「行政法人」國家住都中心,以「蓋社宅」名義在六都精華區圈地。其中,位於北市大安區黃金學區地段的968坪「建國營區 」基地,擬透過「公辦都更」變更為「住宅區」,並以籌措社宅基金為由,與民間業者合作開發,未來建商勢必「蓋豪宅」,痛批國家住都中心居然變成「國家炒房中心」「違背土地居住正義」,並在立院財委會質詢財長及國庫署長「可以嗎」?國庫署長曾國基則強調,國產法規定500坪以上國有地絕不准賣,以保護土地及居住正義,內政部國家住都中心既然是以「蓋社宅」名義從軍方手中,以較低的公告現值,取得500坪以上國有地,除非蓋社會住宅,否則若不使用,就應交還國庫,形同直接打臉北市府及內政部的都市計劃變更案,也讓「建國營區」都計變更案是否會通過,引發外界關切。台北市都發局則表示,位於台大校區對面、大安森林公園附近的968坪軍方「建國營區」都計變更案,北市都審會早在今年1月份就通過營建署的方案,當時內政部營建署說明,要在南港另外找國有地蓋社會住宅,還會將當地的社宅的三成分回給北市府,當成「回饋台北市政府同意都計變更」的回饋。都發局說,該案目前已進入「公開展示」階段,雖然北市府也收到當地「龍門里里民」強烈反對國有地再變更蓋豪宅的請願意見書,但該地產權並不是台北市政府的,而是軍方與住都中心持有,北市府只是走行政審查程序。都發局說,雖然財政部說明「建國營區」只能蓋社宅,能否變更為住宅區前景不明,但也未必就代表,龍門里多數里民也會支持蓋社宅,因此,對於該蛋黃區中的「黃金地段」要如何處理,能符合土地及居住正義?北市府站在都市計劃審查單位的立場,只能將外界意見反映給都審學者、專家參酌,無法主導該項變更計畫撤案。都發局指出,國產法57條明訂500坪以上國有地不能買賣,但國家住都中心的解釋是,該國有地未來變更為住宅區後,將與建商合作開發,所得資金會挹注社宅基金,這樣究竟是否合法、合理、符合社會期待?應由財政部與內政部協調並對外說明,北市府能夠置喙空間不多。都發局說,如果內政部堅持不撤案,此案將繼續走程序,公共展出結束後,就要送都市計劃審議委員會複審,然後就拍版定案。由於龍民里里長已經代表里民表達強烈反對意見,屆時將會邀請里長在會中陳述意見。此外,財政部國產署表達「該塊500坪以上土地依法不能賣」「只能蓋社會住宅」,都審會也會邀請國產署及國家住都中心出席複審。國民黨立委林奕華、賴士葆本週相繼在立院財政委員會及國防委員會質詢財政部長蘇建榮及國防部長邱國正,是否支持內政部取得軍方500坪土地後,不蓋社會住宅卻以「籌錢」為由,交由民間建商蓋豪宅,再帶動當地的高房價?兩位部長則都表示對細節不太清楚會再做瞭解「不合法的事情我們絕不會做」。財政部國庫署長曾國基則在答詢時明確表示,國家住都中心既然以「低於市價」的公告現值從各部會手中取得土地,名義是「蓋社宅」,那麼,這些地就只能蓋社會住宅,如果不蓋社宅,就要繳回國庫。立委指出,目前國庫對外標售是以「接近市價」的「估算市價」計價,比住都中心拿地的「公告現值」對國庫收入更大,但住都中心強調「蓋社宅是蔡總統政見」,各部會都只能配合。但回顧500坪國有地禁賣,是緣起2006年當時國產局對外標售「大安區聯勤信義俱樂部」數千坪土地,售價63億,建商數年後再轉賣,價格卻翻好幾倍,當地也打造為北市最頂尖的豪宅群,導致北市蛋黃區黃價暴漲,引發輿論痛批「違背土地居住正義」「賤賣國產」。立委說,財政部此後宣示以後不再賣500坪以上國有地,即使後來立院通過眷改條例,為籌措眷改基金、排除國產法該禁令,但在財政部與國防部協調後,國防部也從善如流,承諾不賣500坪以上軍方持有的土地,讓國家大面積土地處理原則不致出現破口。因此,此次「籌措社宅基金案」是否會讓財政部多年堅持立場破功,甚或再帶動一波北市房地產價格大漲,也就格外受到外界矚目。
侯王473億大對決6/ 三圓贈1萬元+人蔘液 獲半數住戶同意 取代國揚
其實,國揚集團創辦人侯西峰就在新隆社區居民即將舉行選舉,決定是否由三圓建設出任其都更案新的實施者之前,已同意提高合建定評比等條件,並由總經理彭邵齡具名發出一封「您最忠誠的都更夥伴」之信,表示國揚從未離開新隆,強調只要住戶支持,國揚一直在。外傳三圓建設董事長王光祥曾就爭取新隆社區都更案實施者之況,親自與侯西峰會面商議,會後,侯西峰才有改變都更條件等重大心意的轉折。對此,國揚及三圓建設發言人皆只重申各自立場,未對此會面及談話內容加以證實。目前三圓建設取得新隆社區都更實施者資格後,已開始徵求住戶的「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同意書」,新隆社區管委會主委張傳芳提到,「三圓還從整合基金中,提供簽署同意的居民領取1萬元獎勵金及一盒3小瓶人蔘液」,待取得逾50℅時,三圓即會連計畫書送件報核市府都審會審查。有住戶強調,「我們不是反對都更,但在條件不明,未看到詳細的都更計畫、合建契約、信託契約、權變計畫,貿然簽下同意書,一旦送都審會通過,恐怕因此被綁定非三圓不可,居民也難以再爭取合理權益。」還有住戶說,管委會招商條件明明說「地主分配比不得低於65℅,而且面積不得低於1比1。如今所啟動的簽同意書儀式,預估權力變換比例60.5℅,『且』改成『或』,差別非常大。」新隆社區住戶於去年11月23日召開第十一屆第一次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提案是否贊成三圓建設成為新隆都更案實施者」的投票前,550戶每個住戶都收到一封由國揚實業總經理彭邵齡具名的信,很清楚提到,願將原先允諾的合建條件「定坪比」,從1比1提高到1比1.12(室內+陽台),並且願把實施者再從神揚建設改回最一開始說的國揚實業。彭邵齡在這封信中提到,國揚在2017年9月獲得新隆社區區權人大會通過,確認為新隆社區都更實施者,參與初始,社區土地持分無法釐清、海砂屋獎勵未明確,國揚即攜建築師團隊、大陸工程全力投入,花費專業人力、時間、金錢不計其數,至今問題一一釐清,「國揚的誠意,唯日月可表,一本初衷,重信重諾,從無改變」。「我們可以理解住戶不瞭解過程,希望爭取更佳條件的想法與心情,可是自都更專案小組成立後,片面更改分配條件並關閉協商大門,迫感無奈,國揚只能走司法途徑為公司爭取應有的位置及權益,也請住戶諒解」彭邵齡信中提到。彭邵齡並說,國揚集團創辦人侯西峰先生更是眾人皆知一位不畏艱難堅持到底、重信重義的性情中人,得知社區有一群非常愛護國揚的住戶,經常徹夜開會製作各式各類傳單、比較表,期待國揚與大陸團隊留下,即便受各方指責攻擊,都堅決守護新隆社區都更的品質與安全堅顧,守護一個公平與正義的承諾,赤子之心,深受感動,召開臨時會一致通過,遂於6日清晨2:20,電話告知現場開發人員五項決定。這五項給予新隆社區居民的保證,即是「同意恢復以國揚實業為都更實施者,合建條件(室內+陽台)改為1:1.12,以符合社區住戶期待的設計為設計宗旨」,並強調「國揚從未離開新隆,只要住戶支持,國揚會一直在,並維持原有的其餘承諾不變」。儘管國揚提出新條件,新隆社區管委會主委張傳芳說:「根本來不及」,「重新招商時曾邀請國揚參加,但國揚未投標,因此無法列入投票表決項目中。」他並解釋,去年7月已以國揚、神揚未啟動規劃需求、宣導都更、所擬建物規劃配置明顯不利住戶等,且委由春風開發辦理都更事宜,讓住戶漸失信任,紛撤銷同意書從原先76%降至40%,終止所簽的備忘錄及實施者資格。因此在11月23日新隆社區區權人會議中,共454位居民出席,其中307人投票「同意三圓建設擔任都更實施者」,權值占52.98℅;「不同意三圓」者為138人、權值占24.91℅。最後由三圓繼國揚之後,擔任新隆社區都更案實施者。至於國揚於去年12月向台北地院提告,請求確認與新隆社區管委會所簽的備忘錄契約關係存在一案,今年2月23日法官宣判駁回,國揚一審敗訴。判決書中提到,縱使法官認為管委會終止與國揚契約無理由,但基於委任契約信任關係動搖,若不允許終止契約,勢將不利於經濟交易行為效益最佳化,因此不論有無正當理由,均可隨時通知對方終止契約,可認定此備忘錄已生合法終止效力。國揚還主張因履行契約另受有損害,法官提到當事人一方於不利於他方之時期終止契約者(即新隆社區管委會),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國揚可舉證依法另向管委會請求損害賠償,但此無法否定管委會終止備忘錄的效力。審理此案法官認為,社區已有舉辦多場都更說明會,國揚確實有依約辦理規劃需求調查及都更宣導事項,並無違反承諾,且備忘錄並未禁止國揚可複委託春風開發辦理事宜,因此難以認定管委會終止契約有理。由於社區管委會為住戶居間代理人,與國揚溝通所簽署的備忘錄,為一種委任關係契約,依備忘錄約定,執行都更還須由神揚建設與住戶另訂合建契約,可見備忘錄兼有合建契約預約之性質,屬混合契約。簽約雙方不論有無正當理由,基於委任信任基礎,均得隨時通知對方終止委任契約。
新聞台大亨四處獵地邊炒地皮 大撈土地財
自NCC駁回中天新聞台換照申請後,原新聞台位於的52台頻道頓成兵家必爭之地,據傳,三立「iNEWS」財經新聞頻道動作頻頻。假設真被iNEWS進駐成功,學者擔心,按照林昆海所擁有的三立新聞台和iNEWS,再加上好友年代壹電視董事長練台生的兩個新聞台,國內熱門新聞頻段從49到55台,至少掌握4個新聞台,占了3分之2比重,明顯已市場失衡,真正變「你好大我好怕」的媒體巨獸。 本刊調查,練台生和林昆海這兩位老董,在新聞上是合作夥伴,他們還與高雄建商「三地開發」董事長鍾嘉村,更是商場上炒地皮的投資者,他們合組土地開發公司,憑藉著與綠營關係良好,近年還在高雄四處獵地,伺機推動自辦重劃,大撈土地財。這塊「高雄市三民區公有市場興建暨經營計劃書」,將「變電所用地」變更為「市場用地」,因市府改朝換代疑似已經通過。本刊掌握,高雄市「文山特區」內一塊一毛不值的變電所用地,被「三地開發」申請變更為市場用地,預計要蓋11樓的大型百貨商場,總價值預估逾百億。行政院長蘇貞昌宣布高鐵將延伸到屏東政策,也巧妙地替三人合組的「三禾資產公司」一件即將胎死腹中的投資案解套,這3位人稱「3劍客」的董仔,投資眼光實在有夠神!本刊接獲爆料,這文件屬名「高雄市三民區公有市場興建暨經營計劃書」,將「變電所用地」變更為「市場用地」,由高雄市政府經發局核可這起開發案後,交由都發局都審會委員審議,致電市府後據了解,目前此案仍擱置中。一名房仲專家說,「高雄市三民區公有市場興建暨經營計劃書」是位於三民區澄東段的市場用地,其開發模式是採取「Build-Own-Operate」(新建、擁有、營運)進行,基地位於澄清路、文龍路口的6100坪土地,,將來計畫興建地上十一層的百貨商場,裡面會有超市、商場、影城、宴會廳等,房仲人士預估整體發展利潤將逾百億。但這三位投資合作夥伴,也不是都無往不利,像是2017年「三禾資產」標得高鐵左營站旁、原建台水泥廠區約2.2萬坪的土地債權。董事長練台生當初看上這塊地緊鄰三鐵共構的新左營站,其後續發展潛力,加上建台於2014年向高市府提出都市計畫變更細部計畫,獲准將這整片特種工業用地變更為住商用地。原以為前景可期,但沒想到三禾資產法拍價購後,卻成了燙手山芋。另外,林崑海也曾和鐘嘉村因為預知台南市校地可望解編,搶先進場低價購地,待地目變更為住宅區後,即可獲取數倍暴利,遭調查局盯上,追查有無弊端。可見「三劍客」獵地淘金傳聞,絕非空穴來風。
質疑遠雄大巨蛋違法復工 呱吉:我們苦無證據
台北松山文創園區旁的大巨蛋,至今已經停工5年之久,而在22日時,台北市政府簽准建照變更,預計最快端午連假後就可以復工,不過其實5年來大巨蛋外觀仍舊不停「長大」,因此被質疑已經快要完工,而台北市議員「呱吉」邱威傑也在臉書表示,曾跟許多議員質疑遠雄擴大解釋公安需求違法復工,但苦無證據。邱威傑22日晚間在臉書PO文表示,自己在2019年後,只要是跟巨蛋安全檢驗的都審會全都有參與,而關於容留人數、消防通道、防災模擬等等事項,都有做好準備工作,不過因為不是消防與都市設計專家,因此不會「僭越」都審委員專家角色,但會做好監督工作,讓所有議題都充分被討論。不過,2019年10月14日,巨蛋在許多議員的質疑聲中通過都審,邱威傑表示,「都審過關就表示阻擋巨蛋的最後一顆石頭被搬開了。」但這不代表之前都是徒勞,遠雄集團跟台北市政府已經決定將容留人數改回原本的59,833人。此外邱威傑提到,「違法復工問題我曾拍了一支影片討論。但這裡必須跟市民報告,雖然2015年起巨蛋就停工了,但遠雄的確是有權基於公安需求,針對外牆與必要結構進行施工。儘管我與許多議員都曾質疑遠雄擴大解釋公安需求,違法復工,但是除了空調與數張座椅的爭議,我們苦無證據。」而要確認是否有違法復工,邱威傑表示,必須要有建築相關專家來鑑定,雖然市議員曾到現場會勘兩次,不過在有限專業下,無法確認施工項目的正當性,而在四大建築師公會都已經為巨蛋背書的前提下,沒有建築師願意接受我們邀請進行巨蛋鑑定。最後邱威傑也強調,並不是說四大公會與台北市政府之間有任何不可告人之事。且台北市政府已經簽准建照變更,現在重點應該要放在如何回饋市民、降低周邊環境影響等,並且會持續對大巨蛋監督,確保市府履行承諾。
提告偽造文書 社子島居民忿怒「市長鴨霸做賊搶財產」
台北市政府將在26日再度召開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社子島細部計畫,但卻爆出會議紀錄不實,有社子島自救會的10餘位居民今(24)日到台北地檢署控告台北市長柯文哲、副市長彭振聲涉嫌偽造文書,年長居民發出怒吼「市長鴨霸、做賊搶居民財產」。陪同社子島居民提告的綠色消費者基金會祕書長方儉表示,擔任都審會委員的中原大學建築系教授曾宗光,在2月27日的會議中對社子島開發清楚發言「2年多前環評中的所做的家戶訪查僅有48%受訪,顯然是不夠的」。內容明確且均有錄音、錄影紀錄,但是都審會議紀錄卻是「民眾提到社子島都市計畫僅獲48%地主同意,這部分從都市計畫發展角度上是站不住腳的」。內容與事實不符,明顯偽造公文書。方儉指出,現在疫情嚴峻,北市府卻堅持在26日開會,讓上百民眾聚集,完全不顧百姓困苦,也可能形成防疫破口。他強調,由於市府紀錄與事實不符,自救會認為市府長期處心積慮要通過社子島的開發案,並完全扭曲曾宗光委員的原意,因此控告柯文哲市長及2月27日當天的會議主席副市長彭振聲涉嫌偽造文書。自救會的年長居民則表示,居民世代居住社子島,現在都是勤勤懇懇,現在市政府做賊搶走居民財產,大家怎麼會甘願?市長太鴨霸,不顧百姓的困苦。
【炒地魔術師1】年代三立攜手高雄獵地 變電所成百億商城
年代電視台和壹電視董事長練台生、三立電視台董事長林崑海與高雄建商「三地開發」董事長鍾嘉村,憑藉與綠營關係良好,不但合組土地開發公司,近年還在高雄四處獵地,伺機推動自辦重劃,大撈土地財。本刊掌握,高雄市「文山特區」內一塊一毛不值的變電所用地,被「三地開發」申請變更為市場用地,預計要蓋11樓的大型百貨商場,總價值預估逾百億。行政院長蘇貞昌宣布高鐵將延伸到屏東政策,也巧妙地替3人合組的「三禾資產公司」一件即將胎死腹中的投資案解套,這3位人稱「3劍客」的董仔,投資眼光實在有夠神!10月17日當天,高雄市都發局收到一封經發局函文,內容指出「高雄市三民區公有市場興建暨經營計劃書」符合都市發展及經濟發展之需求,因此核可「變電所用地」變更為「市場用地」一案,申請人為鍾嘉村。人稱海董的林崑海以媒綁政,與綠營關係良好,原本和陳菊也頗有交情,後來雙方在市長人選上意見分歧,因而產生嫌隙。(圖/報系資料庫)本刊調查,鍾嘉村不但是高雄客運的董事長,也是「三地開發」的董事長,他和《三立》董事長林崑海,長期以來同為開疆闢地的生意伙伴,而兩人另外還有一位親密戰友,就是「三禾資產公司」董事長,同時也是《年代》、《壹電視》的董事長的練台生。據知情人士透露,他們猶如「3劍客」聯手在高雄四處獵地,再以變更地目的手法,轉手獲取數十倍甚至百倍的暴利。一名房仲專家說,「高雄市三民區公有市場興建暨經營計劃書」是位於三民區澄東段的市場用地,其開發模式是採取「Build-Own-Operate」(新建、擁有、營運)進行,基地位於澄清路、文龍路口的6100坪土地,,將來計畫興建地上11層的百貨商場,裡面會有超市、商場、影城、宴會廳等。高雄市都市發展局局長林裕益表示,「變電所用地」變更為「市場用地」,只需附帶條件及協議書規定,經過都委會審議,程序上應可過關。(圖/報系資料庫)據悉,由高雄市政府經發局核可這起開發案後,交由都發局都審會委員審議,如果順利通過,預計明年上半年即可動工,施工期約3年,未來將成為高雄文山特區最大百貨市集,也會活絡周遭房市,房仲人士預估整體發展利潤將逾百億。本刊記者致電「三禾資產公司」詢問相關回應,該公司人員直接回覆不予置評,隨即掛上電話,本刊另外致電「三地開發」,詢問最近該公司申請的幾筆土地變更案,是否確實?接電話小姐希望本刊留下聯絡方式,再針對問題回覆,不過直至截稿時間都未獲回電。
大巨蛋日光反射侵害孩童 家長批:柯市長只會踢皮球
台北大巨蛋日前都審闖關成功,立刻有國小學生和家長抱怨大巨蛋玻璃帷幕及鈦金屬屋頂的日光反射太強烈,侵害孩童眼睛,家長向台北市議員許淑華陳情並痛批表示,「柯市長只會踢皮球,誰來救救我的小朋友?」許淑華說,光復國小教室面對大巨蛋,有時孩童因受不了強烈的反射光線紛紛遠離窗戶,卻仍然無法逃離「光害」侵襲眼睛。她指出,市府104年的公文中,就有都審委員提出大巨蛋立面材料會有光害的可能性,並要求後續相關改善,當時遠雄無條件答應會負責;結果4年後真的發生光害,市府與遠雄卻開始互推皮球,將學童的健康置於一旁不顧。許淑華表示,今年議會質詢和現場多次會勘大巨蛋,都曾提出工程改善方向,卻慘遭市府視如敝屣;她批評說,「難道這就是柯市長所謂的『專業問題交給專業解決』?」許淑華指出,光復國小45間受影響的教室中,共有1300位學童受到影響,受影響率高達4成,而「交給專業解決」的結果就是加裝兩片窗簾,到今天為止還無法遮蔽反射日光。許淑華痛批,「這就是柯市長說的不放水?」許淑華指出,她在10月14日偕同光復國小家長會會長到市府都審會,反應教室受到光害無法正常上課的情形,卻不受到身為會議主席的都發局長黃景茂重視,僅回答「時間久了,灰塵堆積後就沒關係」,會議記錄上則輕描淡寫地推給體育局處理,「這根本就是推卸責任。」許淑華認為,柯文哲身為都市計畫審議委員,是監督遠雄的最後一道關卡,卻在督審會當天護航遠雄,刻意淡化如此嚴重的問題,她要求柯文哲趕快回歸市政,並在都審會重視上千位學童的健康,回應家長的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