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精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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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精新制上路!泰國訂定酒醉判定標準 違規業者恐負法律責任
泰國於3月下旬公布最新酒精販售指引,要求業者在提供酒精飲品前,須先判斷顧客是否已出現酒醉狀態,若已明顯喝醉,依法不得再販售。根據《Thaiger》與《The Pattaya News》報導,泰國疾病管制部門主管蒙提安卡納沙瓦(Monthian Kanasawat)指出,若顧客出現平衡不穩、動作協調能力下降,或行為可能危及自身與他人安全,甚至影響公共秩序,即可視為已達酒醉狀態。該規定源自去年12月發布的《酒精管制法》第29條,明確禁止向酒醉顧客提供酒精。由於過去缺乏具體判定標準,實務上多仰賴業者自行判斷,最新公告則進一步列出可依循的觀察指標與測試方式。指引指出,當顧客身上帶有酒氣,且同時出現身體、語言或行為異常,即可進一步判定。其中,身體徵象包括眼睛泛紅或顫動、步伐不穩、難以直線行走、站立困難、跌倒或手部顫抖等情形。語言與行為方面,則包含說話含糊不清、語無倫次或重複發言,以及情緒起伏明顯、易怒、具攻擊性、騷擾他人、出現性暗示行為、發出威脅或挑釁言語,或呈現意識混亂、嗜睡等狀況。除觀察外,官方也建議可透過三項簡易測試協助判定。第一為「指鼻測試」,受測者需閉眼並將手指伸直後彎曲手肘觸碰鼻尖,若手部明顯顫抖或偏離鼻尖超過1公分,即可判定為酒醉。第二為「直線步行測試」,須沿直線前進10步,並以腳跟貼腳尖方式交替行走,再轉身返回10步。若過程中出現偏離路線、步伐不穩、需張開雙手維持平衡、未完成步數或轉身失敗等情況達兩次以上,即屬異常。第三為「單腳站立計數測試」,受測者需單腳離地約15公分,並從1001開始計數,持續30秒。若提前放下腳、需用手維持平衡、身體搖晃或踮腳站立,即視為酒醉。當局表示,此項措施主要為降低交通事故與公共場所衝突風險。若業者仍向已酒醉顧客販售酒精,而該顧客後續造成傷害、損失或死亡,業者將面臨法律責任,包括罰款、監禁及民事賠償。此外,官方也呼籲民眾在點酒前自行評估飲酒狀態,避免過量飲酒或於規定時間外飲酒。不過,部分酒吧與夜店業者對實際執行提出疑問,認為在顧客眾多的情況下,逐一進行測試具有困難,相關執法標準與強度仍有待觀察。
遊泰注意了!泰國「限酒令」新法生效 火車站、列車禁止喝酒
喜歡到泰國旅遊的朋友注意了,因為一項新的政府「限酒令」已經在2025年6月27日開始生效。往後,在泰國全境內不僅將限制酒類產品的銷售時間,往後在全國鐵路列車車廂以及站內,都不可飲酒。因此想在旅行途中開懷暢飲的朋友,請特別注意相關規定,避免觸法。據了解,泰國雖然是個佛教國家,但卻面臨嚴重的飲酒社會問題,不僅在都市人口與年輕人族群中飲酒比例節節高升,2024年泰國首都曼谷還發生了多起關於因用私釀假酒導致的嚴重中毒事件,不僅有人因假酒失明、終生洗腎,甚至有人因此死亡。為了對抗這項日益嚴重的社會問題,泰國政府不僅在2008年頒布《酒精管制法》,也曾多次調整酒精稅率,希望透過價格來抑止民眾對酒精的消費。根泰媒《The Nation Thailand》報導,泰國總理貝東丹(Phaethongthan Chinnawat)在6月23日正式簽署了2項命令,並宣布於6月27日起正式生效。第一項命令涉及了限制酒類產品的銷售時間。根據新規定,泰國酒類銷售時間僅限於以下兩個時段:●上午11時至下午2時。●下午5時至午夜12時。在這些時間以外,各地禁止酒類產品的銷售或購買,僅有以下情況為例外:一、國際機場航廈-在服務國際航班的機場航廈內進行銷售。二、合法娛樂場所-根據泰國《娛樂場所法》允許在合法營業時間內進行銷售。三、飯店-根據泰國《旅館法》,擁有營業許可的正式飯店可販售酒精飲料。第二份命令則規範了在鐵路場所銷售、飲用酒精飲料的規定。適用範圍包括鐵路以及鐵路網內運營的各火車站和列車車廂。除了曼谷火車站(華南蓬火車站)的指定區域外,禁止在火車站以及列車車廂的一切地方內飲酒。至於在上述提到曼谷火車站允許特殊活動的空調大廳內,可以出售或飲用酒精飲料,但須符合以下條件:●必要的安全和社會秩序措施已到位。●嚴格限制未成年人接觸酒精飲料。●特定活動已獲得公共衛生部長的事先批准。泰國政府強調,這些規定是推廣理性飲酒和改善公眾福祉的一部分。◎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打破53年禁酒令!泰國正式放寬佛教節日可賣酒 僅特定場所能買
泰國買酒新規定!今天(11日)是佛教節日衛塞節,為進一步促進旅遊業,泰國政府曾於8日公告,將允許5個主要佛教節日可以賣酒,但僅限國際機場、娛樂場所、旅館、觀光景點和大型國際活動場所等地,而這項新政策已正式在昨天(10日)生效。根據泰媒《曼谷郵報》(Bangkok Post)報導,原先泰國《酒精管制法》規定,全國各地能合法販賣酒精飲品的時間,限制在每天的上午11時至下午2時,以及下午5時至午夜0時,若遇上佛教節日則整日都不可賣酒。這項酒類銷售禁令始於1972年,迄今已有53年歷史。據悉,相關業者多次向政府喊話,希望能放寬限制。人民黨議員陶比鵬(Taopiphop Limjittrakorn)曾帶頭發起泰國酒精飲料行業自由化的運動,他也透露,自己大約8年前曾因在家自製工藝啤酒而被逮捕;總理貝東塔(Paetongtarn Shinawatra)今年2月中旬也表示,限酒令是泰國發展旅遊業的障礙,希望政府單位重新檢視相關規定。而在今年3月,國家酒精政策委員會(National Alcoholic Beverage Policy Committee)建議,應開放5個主要佛教節日能夠賣酒,但會限制地點。這5個主要的佛教節日是指萬佛節(Magha Puja)、衛塞節(Visakha Pucha)、三寶佛節(Asalha Puja)、守夏節(the start of Buddhist Lent)和解夏節(the end of Buddhist Lent)。本(5)月8日,泰國《王室公報》(Royal Gazette)刊登了新政策,確認5個主要佛教節日可賣酒,但僅限於國際機場、娛樂場所、酒店以及在5個主要佛教節日舉辦國內或國際活動的場所,這項政策會在10日生效。泰國總理府發言人吉拉育(Jirayu Houngsub)則說,放寬規定是為了實現「2025驚艷泰國觀光體育年」的目標,而這將直接使旅遊業受益」。對此,陶比鵬透露,民眾應謹慎慶祝這項改變,許多零售店仍禁止販售酒類,像是路邊小吃攤、便利商店和超市等不在新公告範圍內,它們還是不能賣酒。《CTWANT》提醒您: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