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證明
」 閃兵 王大陸 逃兵 陳大天 陳零九
內政部堅持「變性需摘除性器官」官司連敗 監院要求檢討:忽視需求者之困境與無援
監察院今(20)日指出,據訴,內政部遲遲未依據《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下稱CEDAW)、《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下合稱兩公約)等公約之國家報告國際審查結論性意見,廢除或檢討內政部97年11月3日內授中戶字第0970066240號令(註)仍繼續延用此行政命令強制摘除原性器官作為性別變更登記之申請要件,忽視有性別變更登記需求者之困境與無援,監察院通過監委紀惠容調查報告,要求內政部儘速檢討改進。紀惠容指出,「強醫療模式」多已被國際判決認定違反國際人權公約,例如:瑞典102年甚至立專法賠償因被迫強制手術之跨性別者,荷蘭110年公開道歉並提出財務賠償計畫,日本最高法院112年裁定「性別認同障礙特例法」要求申請人進行絕育並變更後的性器官手術是「違憲」。全世界有近200國,其中約50國(約4分之1)已不強制要求手術(即免術換證),至少20國採自由換證,亦即不需醫療或非醫療證明即可換證。紀惠容說,各國性別變更登記的制度現分為三種:(1)「強醫療模式」:要求醫療手術作為變更法定性別的要件,如羅馬尼亞、新加坡、黎巴嫩、韓國等。(2)「弱醫療模式」:保留部分醫療或司法程序,但多已取消強制手術或不孕證明的要求,如:英國、奧地利、義大利等。(3)「性別自我認同模式」。允許個人透過自我聲明即可變更法定性別,無需醫療診斷、手術或法院許可,強調去病理化與尊重個人性別認同,如:阿根廷、丹麥、比利時、挪威、瑞士、德國、西班牙…等。紀惠容說明,我國目前仍採行「強醫療模式」制度,為此行政院委託研究建議短期採「弱醫療模式」,建議長期採「性別自我認同模式」。陳情人向紀惠容表示,性別登記、反覆申請遭拒、持覆提起訴願、行政訴訟等救濟程序,讓他們飽受長時間、金錢與身心折磨,徒增訟累虛耗司法資源與基層戶政人員困擾。截至114年4月30日,訴訟進行中計5件,訴訟已裁判計7件,其中戶政事務所敗訴計6件,均已完成性別變更登記。紀惠容提到,經調閱我國判決文書發現,多起判決認可以弱醫療模式申請性別變更登記。例如:110年9月23日北高行判決內容提到:「移除身體原有性器官,以剝奪其生育機能,傷害當事人身體健康之完整性……經參酌2家由精神科醫師鑑定等證據,原告已有獨立自主性別人格並持續相當期間而趨於穩定」;112年9年21日最高行判決「如無法律依據,卻強制要求申請人必須進行接受移除原本外部性徵之手術,乃直接傷害其身體之完整性,嚴重侵害其健康權。」其實,我國行政法院已有穩定見解。內政部97年11月3日行政命令規定變更法定性別需有「2位精神科醫師診斷書」與「已摘除性器官手術診斷書」。然而,現行戶籍法及戶籍法施行細則,僅規範人民申請身分變更登記時需附證明,並無要求人民必須摘除原性器官。且我國迄今從未有規範性別變更的相關法律。在無法律依據下,僅由內政部發布上開行政規則,規範拘束各戶政事務所辦理性別變更登記之依據,紀惠容指出,這已明顯違反法律保留原則及比例原則。紀惠容說,行政院、內政部推動性別變更要件法制化仍然牛步,行政院與立法院均有提出專案研究報告,均指出:實務仍以行政規則作為限制依據,顯屬不當…應儘快整合各方意見,提出適切的性別變更登記法律草案。紀惠容強調,身為戶政中央主管機關的內政部迄今怠不作為,違反憲法及國際人權公約。紀惠容提到,有學者專家指出,內政部僅用行政命令要求手術摘除性器官,明顯違反法律保留原則,也會違反比例原則。廢除內政部97年11月3日令之後,應回歸母法即戶籍法第21條規定,並依國際人權公約辦理。法律保留原則是拘束行政機關,而非成為少數族群的阻礙,反過來拘束人民。紀惠容提及,鑑於強醫療模式現多已被認定違背國際人權公約及憲法,CEDAW及兩公約之國家報告國際審查結論性意見早已指出,性別認同為基本人權,應廢除手術作為性別變更之要件,然內政部迄今對於性別變更登記要件之修正及法制化仍然牛步,行政院及所屬機關宜依國際人權公約規範意旨,並參酌各級法院穩定見解及國外做法,於不侵害人民身體權、健康權、人性尊嚴及人格權之前提下,准予人民性別變更登記之申請,積極作為促進人權實現之職責。紀惠容呼籲,跨性別者態樣類型多元,所面臨心理或生理治療需求亦不相同,行政院允宜會同所屬機關瞭解跨性別者所面臨之生活處境及需求,以提供適當之社政醫療、法律扶助等資源挹注及支持,並強化社會溝通及教育,以消除社會對於跨性別者之偏見及歧視。
余祥銓鬆口認「這原因」免當兵 痛到打針、身高年年變矮
藝人余祥銓今(13)日與妻子柔柔一同為愛女小元寶慶祝2歲生日。受訪時余祥銓罕見談及自己的兵役經歷,透露因罹患「僵直性脊椎炎」,最終憑藉醫療證明被醫生驗退。他透露,僵直性脊椎炎會隨季節或勞累復發,近期甚至痛到需打止痛針,疾病還影響了他的身高,「以前178公分,現在剩174公分,每年都會再矮一點。」無奈表示這是家族遺傳。余祥銓回憶,當年父親余天堅持要他入伍接受管教,他說前往三總體檢時,因疾病剛好發作,X光片顯示骨頭發白,最終醫師宣布:「恭喜你,被驗退。」雖坦言當下鬆了一口氣,心情卻也複雜,並強調「這不是自己選的」。此外,針對近來鬧得沸沸揚揚的范姜彥豐因粿粿外遇王子,夫妻正在談離婚,,余祥銓也語重心長地分享心得:「要換位思考,婚後真的要有邊界感。」余祥銓更直言,若換作是老婆柔柔和異性單獨出國,他絕對無法接受,「如果全部都是女生就沒問題,但有單身異性就不行」。柔柔則笑說:「他處女座,感情潔癖超重,完全不行。」
好心男幫鄰居關瓦斯桶突爆炸「全身89%面積燒傷」 4個月後不幸離世
大陸浙江紹興近日發生一起令人痛心的憾事,一名來自貴州的錢姓男子今年7月為幫忙鄰居關閉瓦斯桶,意外遭遇爆炸,全身89%面積嚴重燒傷,經過4個月治療最終仍不幸離世。消息曝光後登上微博熱搜,引發陸網眾人惋惜與同情。根據陸媒《極目新聞》報導,事發於今年7月2日,錢男當時在紹興嵊州市打工,他聞到燃氣味,懷疑是鄰居張姓女子家中瓦斯外洩,上樓查看並嘗試關閉瓦斯桶閥門;未料瓦斯瓶突然爆炸並冒出火焰,錢男瞬間被火吞噬。沒多久張女與錢男的車姓妻子趕抵現場,聽到錢男大喊「我被火燒到了」,她們立刻叫救護車,錢男隨即被緊急送醫急救。從錢男的醫療證明得知,他的身體高達89%皮膚嚴重燒傷,需要長期在加護病房治療。但歷經4個月搶救,車女於11月7日在社群平台發布錢男訃聞,指出丈夫最終因搶救無效於11月2日晚間7時辭世,享年40歲左右。目前錢男遺體已火化,骨灰帶回貴州老家安葬,家屬正辦理後事。車女透露,先生的治療花費近人民幣140萬元(約新台幣619萬元),部分由醫療保險與社會善款支援,但仍欠下約近人民幣60萬元(約新台幣265萬元)債務。車女悲痛表示,先生只是出於善意幫忙,結果卻搭上了一條命,還留下巨額欠款。而錢男的姊姊則表示,家屬計畫在辦完喪事後,向嵊州市相關部門申請「見義勇為」認定,希望讓錢男的善行被社會記住。錢男離世的消息曝光後,許多大陸網友留言哀悼,「太讓人心疼了」「他是真正的好人,願好人一路走好。」這起悲劇的發生,也使大陸民眾再度關注居家用氣安全與緊急應變常識。
薛仕凌也捲兵役案!曾說「一路驗到第三次」 如今交保候查
演藝圈再爆「閃兵」風波,繼Energy前成員唐振剛於10月28日主動前往新北地檢署自首後,嘻哈團體大嘴巴前成員、現為演員的薛仕凌,今日(4日)中午也主動赴新北地檢署說明兵役相關事宜。檢方訊問後,依妨害兵役及偽造文書等罪嫌,諭知薛仕凌以30萬元交保,相關案情仍待檢警進一步釐清。據《自由時報》報導,這起案件為第三波「閃兵集團」調查行動之一,過去數月已有多名演藝圈人士遭檢方傳喚說明。至於薛仕凌是否涉及透過不實手段獲得免役資格,目前檢方尚未說明。事實上,薛仕凌早在今年5月間曾因閃兵議題延燒而受訪,當時他曾公開說明自己的兵役過程。他表示,原本計畫於大學畢業後入伍,但在體檢階段發現自己患有家族性高血壓,「一路驗到第三次,醫生說滿危險,所以沒當兵」。他也補充指出,家族中包含爺爺、父親與叔叔皆因相同原因獲得免役資格。針對是否為合法免役或涉入閃兵集團取得醫療證明,檢警將進一步調查比對體檢紀錄與病歷資料。新北地檢署強調,目前偵查仍在初期階段,將持續依法釐清相關責任,並依法處理。
1藝人遭點名「奈米咖」被抓時最紅 他狠酸:家境清寒結果有錢閃兵
藝人「閃兵案」狂燒,繼男星王大陸砸百萬「造假醫療證明」躲兵役後,檢警擴大追查,再揪出藝人阿虎(吳致任)也涉案,諭令28萬元交保。據悉,阿虎家境不佳,原先就已積欠百萬債務,如今因閃兵演藝通告全丟,就連想到飲料店打工也被拒。對此,百萬網紅Cheap狠酸「說自己家境清寒,結果有錢找管道閃兵?」Cheap在臉書粉專表示,王大陸、棒棒堂、Energy等大咖藝人閃兵還可以理解,然而像阿虎等「奈米咖」最紅就是被抓的時候,卻也要花錢躲兵役,實在讓他想不通,「最看不懂的,說自己家境清寒,結果有錢找管道閃兵?好像我沒錢吃飯卻有錢買iPhone。不如簽下去,說不定還比藝人好賺」。他接著說,同樣《瘋神無雙》出來的香蕉、逸祥都乖乖去當兵,現在照樣演戲接通告,活得好好的,「而且現在缺工嚴重,公車司機7~8萬、餐廳、手搖店4~5萬請不到人,幹嘛死賴在演藝圈,不紅、沒通告、沒錢,還不願放下幻想,死守那個『我是藝人』的標籤」。Cheap提到,阿虎自稱家境不好,卻很努力燒錢,「2023年的新聞說:阿虎燒了近100萬,開設Yt頻道,在虎林街租了一間月租3萬5的工作室,還有請一名員工,加上買了專業攝影器材,燒了一堆錢」,結果流量慘澹,訂閱數僅1120人,後來轉戰直播,據新聞說一度月入6位數,「結果曾月入6位數,現在還家境清寒,付不出保釋金?」貼文引發討論,不少網友直言「騙誰啊,家境不好是可以拿得出錢來閃兵役哦?」、「缺錢剛好當志願役啊,薪水穩定,升遷順暢,可以簽下去」、「有錢能閃就不能多困苦了吧」、「如果當初去當兵。現在可以穩穩上通告了」、「所以說當初不要逃兵,不就沒現在這些事情了嗎」、「這次終於紅了」。
藝人閃兵「最高檢也怒了」 發函各檢察機關「向法院請求從重量刑」
藝人閃兵案持續延燒,新北檢近日發動第三波行動,藝人陳柏霖、修杰楷和坤達等人都已認罪,最高檢察署24日表示,少數知名人士充分享受社會資源,卻以不正當手段逃避兵役,嚴重破壞兵役制度公平性,應予嚴厲追訴。最高檢提到,兵役制度公平落實是凝聚民心士氣的重要指標,也是國防安全的保障,國內外皆然,兵役法第1條規定:「中華民國男子依法皆有服兵役之義務」。同法第3 條規定,年滿18歲至屆滿36 歲之男子為「役齡男子」,其意圖逃避兵役,而不依法接受兵籍調查、徵兵檢查、抽籤或徵集等徵兵處理者,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3條、第4條等規定,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檢表示,少數社會知名人士充分享受社會資源,卻以不正當手段逃避兵役,嚴重破壞兵役制度公平性,影響民心士氣至鉅,檢察機關應從嚴從速追究,並函請各檢察機關於偵辦「閃兵」案件時,對於破壞兵役制度情節重大者,從嚴從速偵辦,以維兵役制度公平性。最高檢強調,目前我國對於妨害兵役制度刑事案件過於輕縱,對於惡性重大之閃兵案件,檢察官應具體求刑、法院判決過輕時,應依法上訴。但以不正當手段變更體位方式逃避兵役者,受刑事追訴的被告僅冰山一角依1999年起至2025年9月的統計資料,涉犯「閃兵」案件的被告共計2198 人,其中1,670 人經檢察官提起公訴,另528 人獲緩起訴處分。最高檢察署法學研究中心分析前開統計資料,就「閃兵」案件,役男滯留境外占最大宗(計1012人),依序為無故不接受徵兵檢查(計437人)、接受徵集令卻無故逾入營期限5日(計417人)等。最高檢表示,至於以不正當手段詐稱疾病、偽造或變造醫療證明、行賄醫師或以其他不正方法變更體位,以達免役目的之役男,累計16年來僅48人被查出並移送法辦,其他未被查出者不知凡幾。對照近期因藝人「閃兵」事件到案人數已達20餘人,足徵此類以不正當手段逃避兵役的「閃兵」犯罪態樣,目前被查出者,僅冰山一角。最高檢也認為「閃兵」案件法院量刑過輕,自1999年迄今入監服刑者僅千分之一,在1670涉閃兵案件遭起訴的被告中,僅2024和2025年各有一件判處1年以上,但未逾2年,其他1,668人之宣告刑均在6月以下,以不正當手段逃避兵役入監服刑者僅千分之1,可見目前法院對於此類案件之量刑過輕。最高檢強調,最高檢察署已函請各檢察機關於偵辦「閃兵」案件,經查明被告犯罪事實明確而提起公訴時,應向法院請求從重量刑,如認個案判決量刑過輕,則依法提起上訴。最高檢認為目前我國兵役制度存在諸多缺失與漏洞,2023年5月30日役男體位區分標準修訂後之免役率高達16%,修訂前之2022年免役率更達25%,若資料屬實,兵役制度顯然存有嚴重缺失與漏洞,亟需重新檢討與整頓,呼籲有關機關應重新檢討兵役制度,杜絕不法逃避兵役的管道最高檢察署法學研究中心分析,自2024年1月1日義務兵役役期恢復為1年起迄今,「閃兵」案件每年平均件數已從2012至2023年間之平均105.1件增加為133.33件,顯示整體「閃兵」案件有增加趨勢。為遏止此一逃避兵役嚴重影響民心士氣的情形一再發生,最高檢察署強烈建議,主管機關應通盤檢討並強化兵役法第32條以下之「徵兵處理」機制,核實兵役體位的認定,並提高法定刑度為7年以下有期徒刑,使其不得易科罰金,填補制度漏洞,讓心存僥倖之役男徹底斷念,杜絕不法逃避兵役之管道。
快訊/修杰楷認花15萬「假裝高血壓」閃兵 成替代役放棄拚免役
藝人閃兵案持續延燒。繼今年2月及5月兩波行動後,檢警於10月21日再度發動第三波搜索,目標集中在演藝圈,多位知名藝人包括修杰楷、陳柏霖、Energy成員張書偉及棒棒堂成員小杰(廖允杰)均遭拘提到案。另有Energy成員謝坤達因人已出國,暫未到案,但被列為調查名單之一。稍早修杰楷坦承自己花15萬閃兵。本次行動由新北地檢署指揮,檢警兵分多路,前往多地搜索,並執行拘票。根據調查,修杰楷曾為規避兵役,支付15萬元,試圖以「假扮高血壓」之名偽裝體檢不合格,雖未能成功免役,但後來轉服替代役,本來還想繼續拚免役,但後來轉念遂入伍服替代役。修杰楷於2016年6月在新北市民政局服替代役,當時賈靜雯懷上第三胎。據「替代役役男提前退役辦法」,若役男有兩名未滿12歲的子女或一名未滿12歲的子女且配偶懷孕滿6個月,即可申請提前退役,修杰楷符合條件,於11月29日退役,服役期間僅為5個月。Energy成員坤達則因工作安排,目前人正在加拿大溫哥華,預計10天後返台,檢警已將其列為調查對象,待其返國後進一步約談說明。據了解,該逃兵案自2016年起由一名陳姓主嫌主導,透過協助應徵役男憋氣、由他人代測血壓,甚至偽造醫療證明等方式,操控體檢結果以達免役或體位調整之目的,牽涉對象廣泛,收費從5萬到50萬元不等。
泰國大理院裁定戴克辛入獄服刑1年!欽那瓦家族恐一蹶不振
泰國最高法院「大理院」今(9日)作出戲劇性判決,裁定華裔前總理、億萬富翁戴克辛(Thaksin Shinawatra)去年長期住院的情況屬於違法,下令他必須到曼谷拘留監獄(Bangkok Remand Prison)入獄服刑1年。據《CNN》報導,現年76歲的戴克辛,是泰國近代最具爭議的政治人物之一。他在1987年創辦AIS通信,成為泰國首富之一,並自2001年出任總理,直至2006年被軍事政變推翻。2023年,他結束15年流亡海外生涯重返泰國,卻因涉及利益衝突、濫用職權與貪腐而被判8年徒刑。之後,泰王瓦吉拉隆功(King Maha Vajiralongkorn)將他的刑期減為1年,而戴克辛則於2024年2月假釋出獄。然而,即便有刑期在身,戴克辛卻從未在真正的牢房內度過1晚。期間,他以胸悶、高血壓與血氧不足為由,獲准在曼谷警察總醫院(Police General Hospital)的豪華病房中服刑。這種特別待遇也引發外界廣泛質疑。許多分析人士認為,他可能與泰國保守派與王室勢力達成協議,以縮短刑期或換取寬待,甚至獲得赦免。值得注意的是,戴克辛返國的同一天,他在2008年創立的為泰黨(Pheu Thai Party)再度重掌政權。不過,戴克辛始終否認有任何協商安排。如今,泰國大理院在最新裁決中明確指出,戴克辛在醫院休養的時間不計入服刑階段。早在6月,泰國醫學會已經對2名協助戴克辛留院的醫師處以停職,理由是他們提供了虛假的醫療證明;同時,1名獄醫因轉介標準不足也受到警告。判決當天,戴克辛親自出庭聽取結果。然而僅僅2天後,他便搭乘私人飛機飛往杜拜(Dubai),聲稱是進行「健康檢查」。由於杜拜是他流亡期間的主要據點,這一舉動隨即引發外界質疑他可能再次出逃。這份裁決是針對欽那瓦(Chinnawat)家族的3項判案中的最後1項。20多年來,這個家族一直是泰國動盪政治舞台的核心勢力。近期,戴克辛剛躲過1宗最高15年刑期的冒犯君主罪(lese majeste)案件。但他的女兒、前總理貝東丹(Paetongtarn Shinawatra)在不到2週前遭憲法法院罷免,原因是1通外洩的通話紀錄,顯示她與柬埔寨前總理洪森有不當交流,違反政治倫理和國家利益。過去25年,戴克辛建立了泰國最具影響力的政治家族之一,尤其自2001年以來,其陣營幾乎每次都能贏得大選。但這種長期的政治優勢,也讓欽那瓦家族成為泰國保守勢力的眼中釘,軍方與法院多次出手推翻或阻撓其領導的政府。而且即便流亡海外,戴克辛仍透過幕後操作影響泰國政局。他曾是英超曼城足球俱樂部(Manchester City Football Club)的老闆,而其家人也一度分別出任泰國政府要職。像是他妹妹盈拉(Yingluck Shinawatra)領導的政府,就曾因法院裁決而下台,隨後又在2014年被軍事政變推翻;他的妹夫則曾在他流亡期間短暫出任總理。如今,許多觀察人士認為欽那瓦家族的政治能量已逐漸耗盡,且泰國正處於一個關鍵時刻。過去20多年來,這個王國幾乎總是在欽那瓦家族或軍方的掌控之下。然而,上週政局再度出現變化,欽那瓦家族主導的為泰黨已被趕下台。曾經負責應對新冠疫情,並推動泰國大麻合法化政策的資深政治人物阿努廷(Anutin Charnvirakul)於國會投票中勝出,接替貝東丹成為泰國新任總理,這也是泰國2年內的第3位總理,他的新政府已在7日獲得泰王瓦吉拉隆功的王室任命後正式上任。
員工腦血管瘤拒夜班遭解雇 法院判公司賠償54萬
大陸江蘇省昆山市人民法院近日審理一起勞動爭議案件,裁定企業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須賠償員工魏某12萬餘元人民幣(約新台幣54萬元)。此案凸顯企業在行使用工自主權時,必須兼顧勞工健康與合法權益。法院裁定公司須賠償魏某12萬人民幣(約新台幣54萬元),二審維持原判。(圖/翻攝自MR亮哥說事)根據《MR亮哥說事》報導,法院認定,用人單位依法可在合同與規章制度範圍內,依經營需要安排員工工作與休息,但在享有管理權之外,亦負有關懷照顧義務。企業在行使管理權時,應保持合理性與適當性,力求在經濟利益與勞工健康間取得平衡。案件顯示,魏某自2017年進入昆山某設備公司任職,2022年確診「顱內海綿狀血管瘤」與「腦血管畸形」,醫師明確建議避免熬夜。他隨即向主管報備,並提出不上夜班的需求,公司亦曾因此批准病假。但在明知魏某身體狀況的情況下,仍於2023年安排他從事夜班任務。魏某再次明確表達無法值夜班,理由合情合理,且並未影響公司正常運作。然而,公司不予體恤,反以「不服從管理」「連續曠工」為由,將魏某行為認定為嚴重違紀,最終作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處分。法院審理後認為,該行為明顯欠缺公允,亦違反《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最終,法院判定公司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責令支付魏某賠償金12萬餘元人民幣(約新台幣54萬元)。公司上訴後,二審法院維持原判。本案提醒企業,在安排員工工作時,除考量經營利益外,亦須尊重勞工的身體健康與醫療建議。法院同時呼籲勞工,遇到類似情況應保存完整醫療證明與溝通紀錄,依法維護自身權益。
涉煽動仇恨遭判刑!德極右人士變性後擬入女子監服刑 引發監獄安置爭議
德國近期出現一起因性別變更引發社會爭議的案例。一名因極右煽動言論遭判刑的男子,在刑期執行前依據《自我決定法》(Self-Determination Act)變更法律性別與姓名,將以女性身分進入女子監獄服刑。此舉引發輿論質疑其真實性與動機,相關法令的適用標準也因此備受關注。根據《明鏡週刊》(Der Spiegel)、《世界報》(Die Welt)與《歐洲新聞網》(Euronews)等多家德媒報導,該名人士為馬拉斯凡雅・李比希(Marla-Svenja Liebich),原名斯凡・李比希(Sven Liebich)。她於2023年7月被薩克森-安哈特州的哈雷地方法院依煽動仇恨、侮辱與誹謗罪判處一年半徒刑且不得緩刑。上訴遭駁回後,判決已確定執行。據《明鏡週刊》報導,李比希過去曾是新納粹組織「血與榮耀」(Blood and Honour)成員,並長期發表極右立場與敵視跨性別、同性戀社群的言論,是德國極右勢力中的活躍人物。2024年底,李比希依據當年11月1日上路的《自我決定法》,在戶政機關提出聲明,將法律性別由男性變更為女性,並同步更改姓名。根據報導,該法不需任何醫療證明或法院判決,即可透過簡單聲明完成性別與姓名變更。這項立法原意為保障跨性別與非二元性別人士的自主認同,但本案引發社會對法令可能遭不當利用的憂慮。《明鏡週刊》引述輿論指出:「李比希多年來以仇恨性言論聞名,其性別變更是否出於真誠,令人高度懷疑。」對此,李比希對多家媒體提出法律訴訟,聲稱媒體誤導大眾、否定其性別認同。但她對《明鏡週刊》的投訴已被德國新聞評議會一致駁回,該刊則回應稱其變更登記「極可能是為了挑釁或羞辱國家制度」。依據檢察官說法,李比希將於2025年8月29日晚間10時,依約前往薩克森州凱姆尼茨女子監獄(Chemnitz Prison)報到服刑。她本人也在社群平台X上表示:「我將如期開始服刑,屆時我會帶著行李進監所。」然而,李比希是否會最終安排於女子區服刑,仍須視監獄初步風險評估決定。哈雷首席檢察官丹尼斯・策諾塔(Dennis Cernota)向媒體表示,若監所認為其對秩序或安全構成潛在威脅,仍可依法轉送其他設施關押。根據《世界報》後續報導,李比希近日另於柏林地方法院對記者朱利安・賴歇爾特(Julian Reichelt)提起名譽損害訴訟,因其在X上發文稱「斯凡・李比希不是女人」,但法院第二民事庭以「法律基礎不足」駁回其假處分申請。《自我決定法》為德國2024年通過的重要社會政策改革,取代原1980年代制訂、程序繁複的《跨性別者法》(Transsexuals Act)。新法允許18歲以上公民以書面聲明變更法律性別與姓名,每年最多申請一次,未成年人則須由家長或家庭法院協助。儘管受到性別多元倡議團體支持,但也有政界人士與學界警告,若無明確濫用判斷機制,將為監所制度、社會信任機制帶來風險。李比希案成為該法施行後最具代表性的高敏感度案例之一,也使德國社會再度聚焦在性別自我認定政策與公共安全之間的界線。李比希曾活躍於極右翼團體「血與榮耀」,並因煽動仇恨與誹謗罪遭判刑。(圖/翻攝自X,@TakingoutTrash7)
80歲免巴氏申請移工僅615件 民團批勞部高估10萬需求
立法院2024年底三讀通過《就業服務法》修正案,允許80歲以上免持巴氏量表即可聘雇家庭看護移工,勞部宣稱擔心移工棄重症擇輕症、會有10萬人來申請,外界好奇實施至今申請人數究竟有多少?勞動部今將至立法院報告相關業務,但提供給立院的報告,卻未有申請案量完整統計。據悉,8月1日至11日,80歲以上持身分證明申請僅有615件。民團批與勞動部預估的10萬家庭需求相去甚遠,更未出現「棄重擇輕」現象。立法院20日邀請勞動部及衛福部就「就業服務法第46條,80歲以上長者聘請外籍看護免巴氏量表上路對重症家庭的衝擊與配套措施專題報告」。勞動部預估新法實施後,將增加約10萬名家庭看護工需求,並稱新法通過後,陸續會有重症失能者家庭反映「棄重擇輕」現象,未來將更難找到或留下看護移工,衝擊重症家庭聘雇移工權益。依現行規定,若80歲以上未持任何醫療證明,需要先於台灣就業通上註冊成為個人雇主,再透過符合合理薪資水準(現行為3萬2000元至3萬5000元)招募家庭看護工,待7天後才會發給移工求才證明,才能接著進行後續程序。但根據統計,8月上旬透過台灣就業通申請移工計615件,透過長期照顧管理中心的70歲以上罹患癌症第2或第3期有8件、不分齡罹患癌症第4期則有34件。中華民國就業服務公會榮譽理事長黃杲傑表示,數據顯現勞動部只是臆測,而且有許多患者其實是符合巴氏量表規定,只是恰巧符合80歲以上免持證明聘雇移工才會透過此管道申請,目前重症優先制度只是讓這些人可能又要赴醫院開出巴氏量表。黃杲傑說,所謂的棄重擇輕則是因為薪水,呼籲應研議擴大免收或減免就業安定費數額對象,把雇主原本要繳給政府的2000元就業安定費拿來幫移工加薪;台南市就業服務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呂錫安也指出,如果第一個月連5000件都未達標,預估全年聘雇人數預估僅有2萬至3萬人。失能雇主協會理事長張姮燕呼籲,免持巴氏量表聘雇移工是為了減少長者舟車勞頓、金錢時間耗損及醫病緊張,而目前申請人數遠遠不如勞動部先前預期的「長者搶重症患者移工」,勞動部不應再用類似言論胡亂指控,並要研議修正相關制度。
弱老相殘1/請外勞免巴氏量表實施前官員狂拉警報 上路後卻跌破眼鏡
立院三讀修正《就業服務法》,放寬80歲以上長者,可免經專業醫療評估(巴氏量表)申請外籍看護(簡稱「外看」),該政策是2024年國民黨總統候選人侯友宜重要政見,民意支持度頗高,惟綠營強烈反對,勞動部在法案三讀後,讓長者及家屬又多等了半年「研議」,並在8月1日正式上路前曾嚴重警告「將新增10萬長者申請外勞、恐嚴重衝擊重症家庭」,多個照顧團體與綠媒更呼應、引述勞動部長說法,一時間,已申請外看的本國雇主人心惶惶,就怕新制實施,申請數量爆發,屆時家中外看「棄重就輕」,寧可跳槽照顧「健康」長者,對藍白修法反萌生抱怨。勞動部雖放寬長者免巴氏量表申請外勞限制,但仍要求未拿到醫院證明的長者,必須先上網徵求本國看護,無法搓和後,才能排隊申請外勞。(圖/報系資料照)沒想到,免巴氏量表政策在8月1日正式上路後,勞動部迄今都未對外說明「是否真有大批長者申請外看」,連符合資格的新申請者人數都列為最高機密。外界一頭霧水之餘,更好奇是否有「政治考量」,官員才賣力喊「狼來了」,卻沒料到,實際申請不如預期,尷尬之餘只能先「蓋牌」,以免讓賣力反對823大惡罷的藍白又撿到槍。勞動部雖未公布實際申請長者人數,但因勞動部對免巴氏量表新增限制,無急重症醫療證明的80歲以上長者,要申請外籍看護,仍要「自行」在「台灣就業通」網站登記徵求本國看護員7日,再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完成審查,確實完成「本國求才登記」,拿到「求才證明序號」,才能進行後續申請外籍看護程序(原本在8月1日前完全不准申請)。外界據此推估,若以8月首週台灣就業通新增「登記求才(本國看護員)人數」約182位雇主,合理推估,免巴氏量表上路首週,無醫療證明,也就是官方、民團曾質疑「能跑也能跳的80歲以上長者」,免巴氏量表申請外看人數,最多也應不會超過182人。不過,市場上另有一說,指勞動部小道消息指首週申請者超過千人,還說就算請立委調數字,勞動部都以「統計中」婉拒。勞動部解釋,新制上路初期,統計數字不夠精準,僅知申請者增,探詢新制人多,仍需觀察1個月後,才能知道新制對外看制度的影響。曾引用勞動部「增10萬人」數據反對「免巴氏量表政策」的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秘書長陳景寧則仍說,新制實施後,多出53萬人沒失能、失智長者「可以」申請外看「是確定的」,僅看第一週數字下定論太快了,至少要觀察半年以上才能知道,但如果證明申請者不如預期「我當然很開心」。外勞仲介業者受訪時說,按照常理,新制上路初期,應是案件量高峰,若真像媒體披露,新制上路首週申請者不到200人,推估第一個月新增申請人數可能不會超過2000人,判斷全年下來,距勞動部推估10萬人仍「很遙遠」,好奇勞動部何以推估出此嚇人數字?失能者雇主協會理事長張姮燕分析,若家中有80歲以上長者長照需求,一般人會先評估自行照顧、使用長照資源等各種方式,都走不通時,才考慮聘僱外籍看護,畢竟請外看,要自行負擔薪資、提供食宿等,官員、民團擔心「沒需求」(健康長者)也聘移工,其實人數會非常少,因此,應不會有所謂的「10萬大軍」等著申請。何況80歲長者就算看起來健康、不小心跌倒就非常嚴重,這些長者該得到什麼照顧,應由親人全權選擇、決定,而非無相關者質疑她們「還能跑能跳」,就限縮家屬選擇權,用低估80歲長者被照顧需求、成就「重症罕病」被照顧權,演變成「弱、老對決」的零合慘劇。由於少子化問題難以解決,台灣快速邁向超高齡社會,長者照顧議題處理日益棘手,要申請長照資源還是聘僱外籍看護才最符合需求,是許多照顧者共同疑問。(圖/報系資料照)國民黨立委廖偉翔指出,台灣已進入超高齡社會,醫療需求增加,人口結構失衡,若不妥善應對,將導致整個世代負擔跟痛苦,80歲長者以及70到79歲癌症二期免評巴氏量表,就是「今天不做,明天就會後悔」的福國利民政策。雖然任何政策實施後都有修正精進的空間,但若根本不開放民眾選擇,也不必奢談再精進,期盼勞動部儘速整理新制統計數據,及民眾對新制的滿意度調查,做為國家長照政策再精進的參考,讓長者都能得到最妥適照顧,安享天年。
新制上路7天 單日182名80歲以上長者登記聘看護
立法院於去年通過《就業服務法》修法,明訂80歲以上長者未來無需巴氏量表,即可聘僱外籍看護,相關子法於8月1日上路,勞動部憂心會有10萬人申請,恐衝擊重症家庭需求。據檢視,近日每天已有逾百名雇主於「台灣就業通」登記國內求才,但有仲介業者認為,一開始申請案件原本就較多,且印尼等國移工來台意願也高,呼籲政府不應介入太多。依勞動部規畫,若持巴氏量表等重症患者,可向各地長期照顧管理中心登記國內求才,原則會在1日完成本國照顧服務員推介及介紹長照資源,不過像是70至79歲癌症二期等有醫療證明的輕症患者,也要持醫療證明向照管中心登記,並在7天內完成推介。至於若是無醫療證明的80歲以上長者要申請,則要自行透過「台灣就業通」登記求才7天,後者則要自行上「台灣就業通」求才刊登至少7天,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完成審查後,核發「求才證明序號」,再進行後續程序。據檢視,光是8日在以80歲以上持「台灣就業通」新登記求才就有182名雇主。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管理組長蘇裕國表示,目前上路至今僅約1周,數字不太精準,但一直有在增加,也有許多人致電詢問,可能有部分雇主仍要與仲介簽立委任契約等,推估未來數字持續增加,要待觀察1個月後才能知道趨勢,會按目前重症優先規畫實施。台南市就業服務公會理事長呂錫安指出,目前80歲以上免經巴氏量表聘僱移工制度甫上路,「一開始案件多是正常的」,裡面可能有部分是原先無法取得巴氏量表,也有部分可能為進行重新招募程序等恰巧符合80歲以上資格,目前估計80歲以上免評的僱主,聘僱移工至少要等3個月以上時間。至於勞動部擔心重症家庭會被排擠,呂錫安說,目前家庭看護移工主要來源國印尼移工仍對來台灣工作有高度興趣,不會找不到人來台工作,呼籲勞動部減少干預。失能者雇主協會理事長張姮燕指出,如果家中有長照需求,一般人先行評估各種方式,如自行照顧、使用長照資源等,無法滿足需求時才會思考使用家庭看護工,畢竟還要薪資、提供食宿等,不會有人沒有需求就聘移工。
生理假登微博熱搜!陸媒曝:需證明「重度經痛」或「經血過多」才能休
中國大陸多地明定女職工可休痛經假(生理假)的話題再度登上微博熱搜。目前已有北京、上海、浙江、雲南等20個省、市,在地方性規範中明定女性勞動者可以休生理假,休息時間普遍在1至2天,最長為3天。然而,陸媒記者在採訪中發現,生理假的落實仍面臨許多問題。據《中國新聞周刊》的報導,記者梳理後發現,對於生理假的適用工種和所需的證明文件,各地政策大不相同。大部分省、市的生理假適用於所有工種的女性;其中,上海、江西明定生理假僅適用於從事高空、低溫、冷水、野外流動和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作業的女性;廣東、福建規定生理假適用於從事連續4個小時以上站立勞動的女性;湖南則規定生理假適用於連續2個小時以上站立勞動的女性。此外,多數省份需要女職工提供醫療機構證明,已確認「重度經痛」或「經血過多」。新疆醫科大學第六附屬醫院婦產科主任醫師盧霞指出:「對於因經痛來開病假條的患者,我們會根據她們的症狀進行醫學評估,結合患者描述,並參考其既往工作性質,判斷患者是否需要停止工作。」記者採訪發現,一些女職工明明遭受經痛「折磨」,卻不敢請假,更多是擔心請假會帶來「副作用」:「可能拿不到全勤獎金,影響收入,還不如不請」,或是擔心給同事和上司留下偷懶的印象,影響未來職涯發展。對於生理假,企業也有自己的難處。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阿克陶縣春中春服裝有限公司生產車間內,300多名職工正在趕制一批訂單。該企業負責人李燕表示:「我們車間幾乎都是女職工,1次1、2個人請假還可以,如果人數太多,很可能影響正常生產。」這在女職工佔比較多的中小企業中,是管理者的普遍擔憂。採訪中,一些企業還擔心生理假被「濫用」,會損害企業利益;還有的企業覺得在辦公室自動化系統增加生理假審批流程,可能增加管理成本。記者注意到,對於生理假是否帶薪,各地政策也不統一,這也增加了觸發勞資糾紛的可能。此前,在北京職工馮某與企業的勞資爭議案件中,雙方爭議點之一就是勞動者請生理假當天的工資被扣除。最終,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根據《北京市實施<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的若干規定》中第九條第二款,「女職工患痛經,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生產的,經醫務部門證明,可以在經期休息1天,算作勞動時間」的規定,判決公司支付勞動者痛經假當天的足額工資。對此,山東奮飛律師事務所律師謝金東認為,「痛經假是對女性勞動者的特殊保護,除了在立法層面加強法律約束力,也要在開具醫療證明和請假審批的流程簡化方面進行嘗試。」
孫子殘殺女公關!他見異狀半夜陪散步半小時 得知犯案秒勸自首
台北市日前發生一起駭人命案,一名27歲谷姓夜店女公關於信義區地下停車場,遭22歲劉姓前男友割喉,1分鐘被砍了30刀,緊急送醫搶救後仍不幸身亡。案發後劉男騎車逃逸,最終於宜蘭外公家被警方逮捕,全案震驚社會。而先前傳出劉男外公讓他先洗澡、休息再投案。對此,警方也調閱監視器後澄清。據了解,谷女與劉男過去曾在同一家夜店工作,兩人自今年1月起交往並同居於信義區,但5月間因感情糾紛發生爭吵後分手。劉男不滿谷女分手後未共同負擔租屋費用,加上他曾出借金錢供對方購買奢侈品卻無法追回,雙方多次發生爭執,最終釀成悲劇。劉男到案後坦承行兇,並供稱谷女積欠10餘萬元不還,且懷疑對方另有新歡,因此情緒失控。他亦表示自己曾患精神疾病,當兵期間接受住院治療,但無法提出相關醫療證明。警方訊後依殺人罪及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將他移送台北地檢署,經北檢複訊後,已聲請羈押並獲准。事件曝光後,有劉男過往的女性友人透露,劉男過往情緒反覆,經常以「我去幫你殺了那個人」作為口頭禪,並時常誇耀與女性發生關係,甚至展現恐怖情人特質,頻繁傳訊騷擾他人。她感嘆,慶幸自己當初已斷絕與劉男的聯絡。案發後劉男騎車逃往宜蘭縣五結鄉外公家,外界初傳外公見孫子返家後,讓其洗澡、休息,隔日才陪同自首,恐涉及窩藏人犯。對此,警方調閱監視器後澄清,劉男僅於深夜抵達外公家車庫並喊人,外公當時並未讓其進屋。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外公出門後見劉男神情異常,雙方外出散步約半小時,劉男才坦承犯案。外公當下震驚,並強調「你要為自己的錯負責任」,隨即準備陪同劉男前往羅東警分局自首,但警方已於凌晨零時20分抵達現場,當場將劉男逮捕。此外,劉男的外公背景亦引起關注,其長年信奉佛教,退休前曾任職於警界,擔任工友及駕駛,為人正直,得知孫子殺人後立即勸其投案,祖孫性格南轅北轍。
殺人動機曝!女公關貼文「拿到保護令」疑成導火線 他辯:情緒控管不佳
北市信義區30日夜店女公關遭割喉!27歲的谷姓夜店女公關因與22歲的劉姓前男友發生感情糾紛,遭劉男埋伏割頸身亡。劉男30日晚間8時許,先在信安街租借iRent前往谷女上班必經的信義威秀A16停車場,埋伏等待谷女出現立即行兇殺人,朝谷女至少猛刺4刀後逃逸,火速將租來的車輛歸還後,穿著血衣騎著機車一路前往宜蘭五結的外公家躲藏。據了解,劉男被捕後表示自己情緒控管不佳,曾看過醫生。他指稱,他因不滿谷女在網路上攻擊他,更表示已拿到保護令,才會失控殺人。據悉,劉男落網後坦承殺人,強調自己先前曾借錢給谷女買東西,但谷女事後卻拒絕還錢,雙方因此多次爆發衝突。劉男坦承,自己的情緒控管不佳,無法控制自己的情緒,且曾看過醫生,但劉男卻無法提供相關醫療證明、藥物或重大傷病卡等資料。他不滿2人分手後,谷女拒絕還錢,更疑似在外面亂搞,更在網路上發文攻擊他,直指「拿到保護令」,他才會情緒失控。而案發後隨即落跑,劉男表示當下即想要自首,但想要在自首前看一次外公,才會騎車返回宜蘭找外公談心。回顧整起事件,劉男30日晚間8時騎著機車前往信安街租借iRent,開著租來的車一路前往谷女上班必經的A16停車場內,在埋伏30分鐘後終於看到谷女現身,雙方因此爆發嚴重口角衝突,劉男一氣之下竟將谷女一路拖往樓梯間內,朝谷女的頸部、胸部與腹部至少猛刺4刀後逃逸。劉男行兇完後,先是將租來的汽車火速歸還,再騎著機車行駛在北宜公路上,趁著天色昏暗將兇刀丟棄,並一路奔往外公家。而劉男抵達外公家時,還身穿血衣,讓開門的外公嚇壞,並準備讓劉男天亮後投案,不過還沒等到天亮,警方在案發3小時內就已火速抵達將劉男逮捕到案。
80歲免評巴氏量表8月上路!勞動部拋6配套 重症優先1日跑完流程
立法院去年三讀《就業服務法》修正案,開放80歲以上及70至79歲癌症2期以上患者免巴氏量表即可聘雇外籍家庭看護工,勞動部拍板8月1日上路,為避免重症家庭受影響,昨公布6大配套措施,重症家庭最短1天完成推介,一般案件則要7天以上才能取得聘雇許可。立法院去年修法開放80歲以上長者免評巴氏量表可申請聘雇移工,勞動部統計,新增符合資格者為65.5萬人,推估其中10萬人有聘雇需求。勞動力發展署副署長陳世昌表示,近期看到許多看護工要求加薪或希望轉換至照顧較為輕鬆的家庭,為減少對重症家庭衝擊,勞動部與衛福部祭出6大配套因應。6大配套包含輕重分流及重症優先、擴大重症多元免評資格、重症家庭國內承接最優先、協調移工來源國增加量能確保品質、補足第一線執行人力、擴編預算支持看護家庭。依現行規定,被照顧者家庭聘請家庭看護工,要先從國內求才,找不到取得證明,才能向勞動部申請自國外引進外籍家庭看護工,或在國內承接移工。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管理組長蘇裕國說,若從國內求才,重症由照管中心優先推介原則1天,而80歲以上持身分證等無醫療證明資格或70至79歲罹患癌症第2期或第3期者,則要於台灣就業通或照管中心推介,最短7天。蘇裕國表示,未來外籍家庭看護工申請採重症案件優先,移工來源國維持重症案件驗證文件日數5日,外館也會優先處理重症案件簽證申請,輕症家庭則要按照序位等待。蘇裕國也提到,重症家庭聘請移工最快的方式是國內承接,故列為國內承接移工順位最優先,同時開放重症家庭可跨業別承接移工,移工只要在核發聘雇許可前,完成補充訓練20小時即可順利轉任。衛福部長照司副司長吳希文補充,擴大重症多元免評資格部分,新增70至79歲罹患血液淋巴腫瘤者,以及不分齡癌症第4期以上患者、1年內曾聘雇外籍家庭看護工或中階技術家庭看護工者、全癱無法自行下床、需24小時使用呼吸器或維生設備者等,檢附證明後屬重症案件。吳希文表示,80歲以上長者檢附身分證明者、70至79歲罹患癌症第2期或第3期者,則屬於一般案件,不過在新法施行前已送件或具資格的一般案件,在施行第1年歸為重症案件。
陳大天逃兵後首復工!被問為何不當兵 本人親回4字道歉了
藝人陳大天先前因造假醫療證明閃兵,重創演藝形象,7日首度復工擔任《炎上鍾明軒》的「炎上大將軍」,掀起討論話題。不過,此舉引發網友不滿,紛紛湧入留言砲轟,而陳大天也正面回應了。陳大天一登場就自嘲:「2021年因抄襲來北流,2025年抄捷徑——還沒進北流就先進北檢!」更對觀眾喊話:「大家本來買的是一份主菜,今天升級成雙拼,如果可以選,我希望拼的不是雞鴨」。事後陳大天在臉書發文,強調這次站上來,不是為了證明什麼,只是想不再躲躲藏藏,好好講完一場,「人生的低谷很多種,有些是自己掉進去的,有些是自己挖出來的」,他慶幸自己還有機會,站上台,說出來。陳大天事後在臉書發文,引發兩派網友論戰。(圖/翻攝自陳大天臉書)貼文引發兩派網友論戰,有一派表示支持,「真不容易,調整心情、狀態,面對!加油吧!」、「人都會犯錯,知錯能改,要在大眾前承認真的不容易,現在的網路真的可怕,請你加油,更努力的抬頭挺胸往前走」、「我覺得大天很棒,勇於面對,未來一定更好,期待你未來的表現,加油」。不過,也有不少人砲轟,「逃兵犯法還敢上台的用意是什麽?這種東西真的有人覺得好笑?還是要有羞恥心吧」、「看你舉手舉成這樣果然是沒當過兵的」。有網友痛批:「垃圾逃兵還敢吹,教壞小孩」,陳大兵虛心接受,「抱歉」,還有網友好奇為什麼沒有當兵,他則4個字回應:「就是犯法」。
涉閃兵通告全丟!阿虎爆扛債百萬「飲料店打工碰壁」辛酸現況曝
藝人「閃兵案」狂燒,繼男星王大陸砸百萬「造假醫療證明」躲兵疫後,檢警擴大追查再揪出,藝人阿虎(吳致任)也涉案,遭檢方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諭令28萬元交保。據了解,阿虎原先就已積欠百萬債務,如今又因捲入逃兵案,導致演藝通告全丟,就連想到飲料店打工也遭拒絕,生活陷入龐大壓力。對此,阿虎的經紀人也回應了。回顧案件,檢警於上月14日兵分多路發動突襲搜索,包括選秀節目《模范棒棒堂》推出的二軍男團「超克7」成員李銓、「小蝦」陳大天(陳道賢)、大根(黃亮鈞)、阿虎(吳致任)、威廉(廖亦崟)、陳信維、小熊(陳向熙)、陳零九(陳志豪)等男星,均因涉及閃兵案遭到約談。其中,阿虎經新北地檢複訊後,最終以新台幣28萬元交保,不過據悉他原先就已背百萬債務,保釋金還是老婆四處籌措來的,而今頓時失去演藝機會,也讓他的經濟情況更陷窘迫。另尋生路的他,傳出曾詢問友人能否讓他到飲料店打工,可惜卻被婉拒,求職之路頻頻碰壁。對此,經紀人也表示,最近並無跟阿虎聯繫,因此不清楚對方的近況,「目前就是靜待司法結果,我們尊重判決。」
涉閃兵案爆神隱!陳向熙驚傳「主演BL劇遭換角」 經紀人間接證實了
藝人「閃兵案」續燒!繼男星王大陸砸百萬「造假醫療證明」躲兵疫,檢警擴大追查再揪出,前男團SpeXial成員陳向熙(Teddy)也涉案,遭檢方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諭令28萬元交保,捲入閃兵風波後,陳向熙自此從社群上消失,如今又爆出主演的BL新戲遭到換角。對此,經紀人也回應,「尊重劇組決定。」陳向熙(左)與鍾岳軒(右)合作拍攝BL新戲《向流星許願的我們》,卻因閃兵一案導致CP戀情告吹。(圖/有意思國際傳媒提供)身陷閃兵風波的陳向熙,今(5日)傳出遭到BL新戲《向流星許願的我們》劇組撤換男主一角,失去領銜主演的機會。對此,陳向熙經紀人也回應,「有收到劇組更動通知,尊重劇組決定。」間接認了換角。針對遭爆神隱,經紀人透露,一直都有跟陳向熙保持聯絡,並無外傳的失聯情況,至於閃兵一事則待後續調查、通知。根據《壹蘋新聞網》報導,《向流星許願的我們》劇組也發聲證實,已將陳向熙汰換,基於製作風險與整體品牌形象的考量,最終決定更換主角人選,目前由初孟軒接棒飾演《向流星許願的我們》主要角色「陳皓維」,已正式進組,相關場次也正積極安排補拍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