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過失
」 醫療過失
台語女歌手「動手術變植物人」臥床285天後亡 家屬控醫療疏失
台語歌手石琇惠擁有〈南鯤鯓之戀〉等知名作品,去年11月,她在嘉義基督教醫院接受胃癌初期手術,卻在術後突發重症,最終成為植物人,臥床近十個月後於今年8月病逝,享壽74歲。家屬不滿醫療過程,認為院方未充分揭露手術風險,控告醫師醫療過失致死,並在醫院門前舉牌抗議。對此,院方也給出回應了。石琇惠長年受重症肌無力所苦,去年確診胃癌第1期後選擇接受手術治療。原本術後恢復良好,卻在隔日出現嚴重呼吸困難,情況急轉直下。第五天更出現心跳停止情形,經搶救雖恢復生命徵象,卻陷入植物人狀態。家屬表示,石琇惠自術後即無法自主呼吸,長期臥床未能清醒,過程中全靠家人輪流陪伴並唱歌鼓勵。她最終於今年8月30日病逝,臥床時間長達285天。女兒控訴,手術前醫師未充分說明重症肌無力患者進行麻醉與手術的潛在風險,術後也未能及時監測並處理異常狀況,因此至嘉義地檢署提告醫療過失致死。根據《三立新聞網》報導,嘉義基督教醫院出面回應,指出石琇惠於術前已由麻醉團隊進行完整評估,術後初期恢復狀況尚可。住院期間一度出現呼吸不適情形,院方表示已立即會診處理並提供治療,相關症狀一度緩解。然而,直到去年11月17日晚間病情突然惡化,出現呼吸衰竭,醫療團隊緊急施救並轉入加護病房。醫院強調,石琇惠的呼吸問題與手術及重症肌無力無直接關聯,整個醫療過程皆依照專業標準執行,並由整合醫療團隊持續追蹤與照護,否認有疏失情形。目前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將由相關單位進一步調查釐清。
醫師沒標小數點!佛州2歲童遭注射「10倍磷酸鉀」心臟驟停 搶救15天無效身亡
2024年3月,美國佛羅里達州發生一起令人心碎的醫療疏失事件。一名2歲男童在醫院接受治療時,因為醫師在一次醫囑時疑似疏漏了標註劑量中的小數點,導致他連續兩次被誤投了高達正確處方劑量10倍的鉀,最終導致心臟驟停。醫療團隊事後雖然全力搶救,仍然在與死神拔河15天後撤除了維生系統。這名小男童的家屬於近日正式對醫院提起訴訟,指控院方存在嚴重的醫療過失,並要求醫院對這場死亡事件負起責任。綜合外媒報導,根據男童德馬庫斯‧佩奇(De'Markus Page)的母親多明尼克‧佩奇 (Dominique Page)透過律師提交的訴訟文件指出,德馬庫斯在2024年3月因為被懷疑患有自閉症及厭食症,在佛羅里達州奧卡拉復臨健康醫療中心(AdventHealth Ocala)救治。但由於被檢查出感染了病毒,且體內鉀含量極低,在接受靜脈點滴後於3月2日一早被轉送到蓋恩斯維爾(Gainesville)的「佛羅里達大學健康尚茲醫院」(UF Health Shands),以接受「品質更高的醫療照顧。」法庭文件指出,尚茲醫院的接診醫師在發現德馬庫斯的體重僅有21磅(約9.5公斤),且嚴重缺鉀後,為他開了磷酸鉀補充劑,劑量為1.5mmol,每天2次。然而在3日上午,接手德馬庫斯的陳碧嘉醫師(音譯,原文Jiabi Chen)在電子系統上更新醫囑時,竟意外漏掉了一個小數點,輸入成15mmol,再加上德馬庫斯原本就被安排以其他方式補充含鉀物,導致他原本偏低的血鉀立刻飆升到致命的水準,並且出現心律失常、癲癇甚至心臟驟停。更糟的是,在德馬庫斯出現不適反應的當下,醫護人員並未察覺異狀,因為當初並未替他安排即時監測心電圖,因此直到他心臟驟停,監測系統才發出警報,通知醫護人員趕到現場開始搶救,卻又因為疑似培訓不足所導致的應對失誤,導致插管環節出現了「2到3次的失敗」才成功,此時距離啟動緊急警報已經過去了20分鐘。最終,德馬庫斯的心臟雖在搶救下恢復跳動,但長時間的缺氧已經對他的大腦與其他器官造成極為嚴重的損傷,在接下來的2週裡,他不斷忍受著癲癇發作以及各種相關併發症的折磨,最終在3月18日撤除生命維持系統放棄搶救。調查顯示,在陳醫師發送這份錯誤醫囑發出的當下,其實醫院的藥房檢測系統已經發出了「紅色警報」提醒用藥過量問題,然而該院的醫護人員與藥劑師全都沒有發現這則警示。母親多明尼克堅稱,這場悲劇是完全可以避免的,並指責醫院在藥物管理、人員培訓和監督機制上存在系統性的漏洞。她主張是醫院未能確保護理人員嚴格執行雙重核對程序,直接造成了這場無法挽回的錯誤。多明尼克的律師則指出,家屬將幼童送進醫院是期待他能得到最好的照護並康復,卻因院方致命的疏忽而永遠失去了摯愛的孩子。家屬提起這項訴訟,不僅是為了尋求經濟上的損害賠償,更重要的是迫使尚茲醫院對此事做出明確的問責,並立即改善其安全制度,修補流程中的致命錯誤,從而避免類似的悲劇再次發生在其他家庭身上。目前,尚茲醫院並未就訴訟中的具體指控發表正面聲明,僅表示:「我們致力於保護所有患者及其家屬的隱私,並遵守所有州和聯邦法規。未經同意,我們不能洩露患者或潛在患者及其治療信息。」
醫美奪命!男花40萬做陰莖手術竟猝死 法醫揭1關鍵恐釀悲劇
台北市中山區一間知名醫美診所驚傳死亡意外!一名50歲簡姓男子日前花費40萬元接受陰莖增大手術,術後在診所恢復室休息,卻在數小時後被發現無呼吸心跳,經急救無效當場身亡。對此,知名法醫高大成分析指出,初步研判死因可能為心肌梗塞或腦血管破裂,但仍須檢警與衛生單位進一步釐清死因。針對這起醫美猝死事件,根據《三立新聞網》引述法醫高大成說法,若死者是在手術後數小時內死亡,較不可能是手術感染或大量出血所致,因感染至少需數日發展,大出血則多在手術中即發生。高大成推測,男子可能原本就有未被診斷出的潛在疾病,手術壓力加上手術室低溫,可能引發血管劇烈收縮,進而導致心肌梗塞或顱內出血致命。他補充,儘管部分患者術前檢查結果正常,但面對手術壓力或環境變化時,身體仍可能出現突發性反應,強調「術前完整風險評估極為重要」。若醫療單位未做足事前評估,即進行具風險性手術,便可能涉及醫療過失。另外,執刀的丁姓醫師並非首次傳出醫療糾紛,過去已有多起醫療爭議與7次違規紀錄。此次事件後,他被依過失致死罪嫌移送台北地檢署,相關醫療行為與責任釐清仍待檢警調查。至於是否會吊銷醫師執照,高大成指出,若確認涉及重大過失,醫師最重可能面臨2至5年吊照處分,除非涉犯更嚴重刑責,否則不致於終身不得執業。回顧事件始末,簡男於17日上午9點多前往「安和美診所」諮詢後,當場決定施作陰莖增大手術,由丁姓醫師執刀,手術於中午12點左右完成。術後,男子被安排至恢復室單獨休養,直至晚間7點多,診所人員才驚覺他已無生命跡象,立即通報救護與檢警處理。救護人員抵達時,男子已明顯死亡,因此未送醫。
北市孕媽咪剖腹產後變身障 狀告六星級婦科診所求償200萬元
北市一間廣受藝人信賴的六星級高端婦產科診所爆出醫療糾紛。1名產婦在剖腹產後,疑因麻醉處置不當,導致神經受損,雙腳麻木無力,甚至需要領輕度殘障手冊,為此憤而向診所與2名醫師提告求償200萬元。本案今(20)日於士林地院開庭,診所否認有醫療過失。據《ETtoday新聞雲》獨家報導,今日在法庭上,該名產婦透過律師主張,她在生產過程中遭醫療團隊同時施以「脊椎麻醉(SA)」與「硬膜外止痛(EA)」2種麻醉方式,並在術後出現神經異常,雙腳麻木、無法行走,嚴重影響日常生活。產婦主張,醫療團隊在麻醉前未經適當風險評估,且術後症狀也未獲得妥善照護與轉診,認為明顯有醫療疏失。對此,診所代理律師駁斥,強調並無雙重麻醉失當情事。診所代理律師表示,2種麻醉並非「同時」施用,而是依醫療流程分段施作。其中,脊椎麻醉是在剖腹產手術進行時施用,而硬膜外止痛則在術後持續止痛使用,全程均有詳實記錄。且產婦在術後反映腳麻與無力時,已有值班醫師與護理人員到場評估,並將情況回報相關醫護,否認延誤照護或未妥善處置。報導並提到,開庭過程中,法官曾針對2種麻醉施作方式當庭提問,並要求婦產科診所方補充醫療指引與處置紀錄。並提醒診所方律師:「你們這類案子不少,是不是該看看內控怎麼了?不一定是有疏失,但這樣不太好。」目前,這名產婦已經自費到台大醫院進行勞動力減損鑑定,希望作為損害事實的佐證依據。法官則諭知本案將於8月再度開庭,並建議雙方可研議和解方向,以免訴訟曠日廢時、消耗心力。據了解,硬膜外止痛(Epidural Anesthesia)與脊椎麻醉(Spinal Anesthesia)是兩種常見的局部麻醉方式,主要用於手術或疼痛管理(例如分娩)。它們在施打位置、作用範圍、效果持續時間等方面有顯著差異。以下是詳細比較:一、施打位置:硬膜外止痛將藥物注入硬膜外腔,通過導管持續給藥;脊椎麻醉則單次注射至蛛網膜下腔的腦脊液中,直接作用於脊髓神經。二、藥物與劑量:硬膜外需較高劑量,藥物(如布比卡因)濃度較低,擴散至神經根;脊椎麻醉劑量少、濃度高,作用更直接。三、作用範圍:硬膜外可調節麻醉範圍,適合胸腹部手術或分娩止痛;脊椎麻醉範圍較固定,多用於下肢或下腹部手術。四、起效與持續時間:硬膜外起效慢(10~20分鐘),可持續數小時至數天;脊椎麻醉起效快(2~5分鐘),可持續1~4小時。五、應用場景:硬膜外適合長時間疼痛管理,如分娩或術後止痛;脊椎麻醉適合快速、短暫手術,如剖腹產或骨科手術。六、副作用與風險:硬膜外可能引起低血壓、感染或導管移位;脊椎麻醉可能導致頭痛、低血壓或尿瀦留,藥量過高有呼吸風險。七、技術與體驗:硬膜外技術複雜,患者保留部分運動功能;脊椎麻醉操作簡單,患者麻醉區域完全無力。總結來說,硬膜外止痛適合長時間、靈活的疼痛管理,起效較慢但可持續給藥,適用於分娩或術後止痛。脊椎麻醉適合快速、短暫的手術,起效快但持續時間有限,適用於下半身手術。至於選擇哪種麻醉方式取決於手術類型、患者狀況及醫療需求,應由麻醉科醫師根據具體情況評估決定。
八旬嬤「肺炎照CT」摔斷脊椎!忍痛3月開刀才揭真相 2醫護人員遭起訴
台北市1名80多歲的老婦人,2023年12月因罹患肺炎被送到醫院急診,醫師安排為她進行電腦斷層掃描(CT),然而婦人被放到檢查床上時,感覺背部一陣劇痛,卻沒人注意到她的異狀。老婦人忍著不適將近3個月,直到進行先前預約的支架置換術,骨科醫師才察覺老婦人脊椎斷裂。台北地檢署25日依醫療過失傷害等罪嫌,起訴當初扶老婦作CT檢查的韓姓放射師與莊姓護理師。根據檢警調查,當事老婦人因年事已高、身體老化,脊椎脆弱處原本就已裝有支架約20年。2023年12月間,老婦人因為高燒不退,家人將她送到新店耕莘醫院急診。醫師因懷疑老婦人罹患肺炎,安排她接受胸部電腦斷層掃描。檢查時,韓姓放射師和莊姓護理師合力將病床上的老婦人抬到檢查床上,家人則是在一旁全程一旁陪伴,但在檢查結束後,老婦人就開始不時抱怨背部疼痛。當時,眾人因專注老婦人的肺炎問題,無人注意到她的脊椎狀況。直到3個月後,老婦人依約前往骨科,接受早先預定的脊椎支架置換手術,沒想到醫師一開刀,就發現老婦人原本裝支架以外的脊椎竟然斷裂,於是緊急在手術中一併處理。由於骨科醫師開立的診斷證明顯示,老婦人的脊椎是受到外力損傷,加上家屬事後回憶,認為老婦人當初在接受電腦斷層檢查時,醫護人員並沒有將老婦人放置在檢查床上,而是仍略有騰空時便鬆手;檢察官因此認為,韓姓放射師與莊姓護理師涉嫌在移動老婦人時,不慎導致其受傷,依法提起公訴。
公司體檢無異常…男員工1年半後確診「癌症晚期」 法院判賠結果曝
中國一名男子參加公司的體檢,結果顯示肺部沒異常,1年半後卻確診癌症晚期,他認為公司應該承擔賠償責任,因此提出法律訴訟。經過審理後,結果也出爐了。綜合陸媒報導,某公司在2019年與甲公司簽訂委託體檢合約,約定由旗下的某門診公司為甲公司員工提供健康體檢及健康管理服務。同年11月25日,陳男入職甲公司並參加體檢,體檢結果顯示雙肺「未見異常」。然而,2021年4月16日,陳男再次參加體檢,卻發現有異,同年6月3日診斷為左上肺低分化腺癌pT2aN2MO IIIA期。他認為,肺癌若能在病變早期得到診斷、治療,可以獲得較好的療效,決定求償醫療費、護理費、精神損害賠償金等合計約35.6萬元人民幣。對此門診公司解釋,健康體檢只是對身體情況的一般性評估,而非針對確診疾病提供治療方案,且受限於疾病的復雜性和醫療技術手段,,體檢難以做到確切發現疾病線索,不能把體檢機構和一般臨床醫療機構畫上等號。門診公司認為,陳男所患疾病屬於原發病情,非由健康體檢行為所致,且2次體檢間隔一年半,其病情發展是怠於關注自身健康導致,因此不具有醫療過失,無須進行賠償,也不須承擔責任。陳男在訴訟過程中申請司法鑑定,司法鑒定中心認為早期肺癌尤其是周圍性肺癌往往無任何症狀,多是進行電腦斷層攝影才發現,只有在病變早期才能獲得較好療效。司法鑒定中心查閱陳男第一次體檢胸部電腦斷層攝影,顯示肺部存在一實質性結節,且再次體檢有增大、圓凸跡象,可推斷為同一病理分期,因此認定體檢機構存在漏診過錯,建議承擔85~95%的責任。法院審理指出,某門診公司提供體檢服務,對陳男進行影像檢查時存在漏診,以致於錯過最佳治療時期,產生額外的醫療費支出,遭受精神痛苦,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判決須賠償醫療費、護理費、精神損害賠償金等合計約13.7萬元人民幣,雙方均無異議,判決已生效。
售布偶貓染疫遭退!寵物店向獸醫索賠32萬 「這原因」遭判敗訴
高雄1間寵物店日前發生一起賠償糾紛,張姓業者於2024年12月間將1隻雙色母布偶貓以6萬5000元賣給黃姓飼主,未料貓咪送至動物醫院檢驗後,竟檢測出患有「冠狀病毒腸炎」,事後飼主將貓咪返還店家,張姓業者只好賠償購貓價差、住宿照顧費及檢驗費,沒想到卻質疑黃姓獸醫快篩結果,進而轉向對他提告求償,經法官審理後認定獸醫並無過失,最終駁回業者求償。判決書指出,張姓業者於2024年12月底,將1隻雙色母布偶貓以6萬5000元售出,黃姓飼主購入後隨即將牠帶去動物醫院交給黃姓獸醫檢查,未料快篩結果顯示,貓咪驗出「冠狀病毒陽性」,黃姓飼主認為該貓染疫,無奈下只好退還給店家,並要求退款購貓價差、住宿照顧費及檢驗費等約32萬餘元。張姓業者退款給黃姓飼主後,卻反向質疑黃姓獸醫的快篩檢測結果,他認為獸醫無法區分病毒株類型及得到特定疾病,且並非專業檢驗機構的證明,以至於使他造成損失,憤而向獸醫提告求償32萬4450元。黃姓獸醫則反駁,他指稱檢測冠狀病毒2次皆呈陽性,由於正確率達百分之96.5,再加上貓一般可分為「傳染性腹膜炎病毒」及「腸型冠狀病毒」,他才推測布偶貓是罹患「腸型冠狀病毒」,此外張男與黃姓飼主的買賣契約上有寫道,貓咪交付14天內罹患「冠狀病毒性腸炎」,店家應無條件更換貓咪或退回,因此業者損失的責任並非由獸醫承擔。法院審理,高雄地院簡易庭審理此案後,已函請高雄市獸醫師公會協助查證,該單位解釋已染疫或曾罹患的貓咪需進一步進行病毒分析的職責,並不由臨床獸醫承擔,倘若飼主有要求則將會再度送驗檢測,法官認為獸醫診療過程符合程序並已盡義務,且飼主也未要求再送驗,因而無醫療過失,業者最終被判決求償敗訴。
肚子多次劇痛被診斷為「便秘」 11歲女童返家隔天竟倒地身亡
英國一名11歲女童因為腹部劇痛,被父母緊急送往急診室,當時經過醫師診斷為「便秘」過後,很快就出院了。沒想到的是,在返家過後幾個小時,女童就倒在家中、失去呼吸心跳,經搶救仍然不幸身亡。根據外媒《每日電訊報》(The Telegraph)的報導,這起事件發生在2022年10月,11歲的安娜貝爾(Annabel Greenhalgh)在當月13日因腹痛被送至沃里克醫院(Warwick Hospital)急診室,醫師經診斷認為只是「便秘」,最終她在當晚就出院回家。隔日早上,父親發現安娜貝爾失去生命跡象倒在地上,便趕緊撥打999求救電話,儘管醫護人員努力進行心肺復甦術(CPR),她還是在現場就被宣告死亡。該事件的聽證會在本周才終於召開,據悉,安娜貝爾在2017至2021年間就多次出現嚴重腹痛症狀,甚至需要住院治療,而她的死亡調查將正式於本月14日在考文垂郡(Coventry)驗屍官法庭展開。安娜貝爾的父母坦言,女兒的死亡讓他們的生活裡留下了「巨大的空洞」,自從失去她之後,「我們的大部分的時間都充滿了痛苦、空虛和悲傷」。而安娜貝爾的父親克雷格(Craig)也指出,希望能夠透過醫療過失訴訟,調查女兒在死前治療時出現的關鍵問題,「當我們被告知可以把女兒從醫院帶回家時,我們相信沒有發生什麼嚴重的事情」,也想要藉由此事件來警惕其他人,發現護理可能存在任何問題,對於提高患者安全來說是個至關重要的教訓。
貴婦奈奈一家捲10億躲加拿大 老公醫美診所減脂手術害命判賠金額曝
知名網紅「貴婦奈奈」與丈夫黃博健、名醫公公黃立雄創立之醫美診所「杏立博全」於2018年11月惡意倒閉,全家捲款10億元潛逃加拿大,但2016年間1名何姓女患者曾赴該診所進行眼周電波拉皮和減脂手術後死亡,家屬向黃氏父子、麻醉師胡男求償約近2千萬元,高等法院今(23)日改判黃健博3人應賠償867萬餘元,可上訴。判決書指出,何女2016年10月間至杏立博全診所接受療程,當天下午3點,麻醉師胡男為她全身麻醉,療程施行中,何女唇色略白、膚色異常,血氧飽和度數值持續降低,於88%至94%間擺盪達2小時;下午5點45分療程結束,何女昏迷不醒;後續晚間8時45分,胡男為何女插管,並轉送台大醫院,但當時何女瞳孔對光線已幾無反應,因腦幹受損嚴重,同年11月8日死亡,得年39歲。何女家屬主張,胡姓麻醉醫師術前未依醫療常規,卸除何女水晶指甲,即便療程結束仍昏迷不醒,診所見狀也僅提供鼻腔通氣道,認為胡男違反醫療注意義務,杏立診所為黃立雄、黃博健父子合夥經營,後來還惡性倒閉,因此提告請求連帶賠償精神慰撫金和扶養費,共1913萬多元。高院審理認為,何女在相關療程中使用鼻導管供應氧氣,但血氧飽和度監測數值低於正常範圍,且有唇色發白、膚色異常等症狀,顯示何女當時可能有呼吸抑制、上呼吸道阻塞或心血管功能抑制等異常情形,但胡姓麻醉醫師評估仍在監測範圍,無積極改善作為,不符醫療常規。另外,當天下午5時45分療程結束至晚間8時55分轉院間,並未對何女進行適當監測,且何女在療程結束經急救處置後遲未甦醒改善,已明顯超過杏立診所處置能力,未及時轉院,胡男有醫療過失並與何女因缺氧缺血性腦病變而死亡具因果關係,與診所經營人黃立雄、黃博健父子有連帶賠償責任,經計算,應連帶賠償867萬多元。
19歲少女瞞父母抽脂瘦腿 主刀醫生沒執照…3天後身亡
現今不少人為了讓自己越變越美,選擇整型診所來改變外在。中國銀川一名19歲少女覺得自己的腿太粗,在瞞著家人的狀況下接受整型診所的手術,沒想到3天後她身體狀態越來越差,緊急送醫後身亡。經診斷,少女的左大腿已壞死性筋膜炎,死亡原因是多重器官功能衰竭。據陸媒報導,這名來自銀川的梁姓女子2021年10月經友人介紹,來到金鳳區一家私人醫美診所,掛號要做抽脂手術。但這家診所沒有固定醫師,為手術能順利進行,負責人借了所謂的「飛刀醫生」李男,另外還借了王姓麻醉師來進行手術。「飛刀醫生」通常是指利用業餘時間至其他醫療機構做手術的醫師,但這家診所找的飛刀醫師卻不正規。李男的真實身分只是中衛市沙坡頭區一家民營醫療美容門診部的助理醫師,按法律規定,他沒有執照,是無法單獨為患者主刀手術的。梁女在術前與醫療機構之間沒有填寫任何協議或單據,且按照銀川市金鳳區衛生健康局調查指出,梁女的「門診病歷首頁」內沒有主訴、術前診斷、治療措施、醫生簽名及日期、;「脂肪抽吸手術知情同意書」內沒有臨床診斷、抽脂方法、醫師簽名及日期;「麻醉知情同意書」內沒有麻醉方法、醫師簽名及日期,最後甚至手術的程序紀錄、用藥處方也全部空白。整個手術共花人民幣2萬元(約新台幣8萬7千元),診所獲利不高,只有5000多元入袋(約新台幣2萬1千元),剩下的費用多進了中間人的口袋。當天手術結束,李男只給梁女做了口頭醫囑,就甩手回家了,之後梁女腿痛向護士反映,李男也只是要護士打點滴,沒有要前去做臨床檢查的意思,更離譜的是,診所負責人知道梁女狀況,居然還請梁女朋友幫忙買止痛藥過來。術後第3天,李男終於在2家醫美診所的催促下來到梁女病床前,此時的梁女精神混亂、自言自語、雙眼充血、傷口全部敞開,有人見情況不對緊急打急救電話,但送往醫院急救後,仍不治身亡。梁女父母得知後匆匆趕來,但為時已晚,最後在搶救室見了女兒的最後一面。負責梁女的護工之後曾表示,梁女過世前晚,整個人反覆嘔吐,李男都未曾露面。經當地衛生健康局調查,鑑定本案醫療過失行為與病患死亡有直接的因果關係,梁女是在抽脂手術後,引發左大腿壞死性筋膜炎,之後因多重器官功能衰竭死亡。李男之後向法院認罪,並努力賠償家屬也取得諒解,最終法院以醫療事故罪判李男有期徒刑10個月。
人工流產後「胎兒還活著」...婦人傻眼怒告 醫師神隱連衛生局都找嘸
新竹一名蘇姓婦人發現懷孕但不願再生第三胎,前往診所進行人工流產,經服用邱姓醫師開立的墮胎藥物並回診確認後,打算裝避孕器時,竟發現腹中胎兒「還活著」,但後又因藥物影響導致胎死腹中需手術。蘇女憤而向地方法院提告,而該位邱姓醫師在出事後全程神隱,未出席調解也未出庭,法官認定邱男有醫療過失,判賠35萬8千元。判決書指出,蘇姓婦人在去年9月發現懷孕,考量到家中已有兩位小孩,於同月15日至邱姓醫師開設的婦產科進行人工流產,當天邱醫師確認蘇女已懷孕5週,即開立人工引產藥物讓她當場服用,婦人回家後也依照醫囑服用其他藥物,且回診檢查時,邱男告知:「都流乾淨了,只剩下一點點黏膜。」等語,蘇女因此放心並未再回診。未料蘇姓婦人同年隔月前往其他醫院欲裝避孕器時,竟被告知胎兒還在腹中有心跳且持續成長,孕期達9週又5天,已無法進行人工流產。當時蘇婦憤而向新竹縣政府衛生局申請醫療爭議調處,然而第一次調解會議卻被邱醫師片面取消,第二次調處當天仍不見邱男身影,經衛生局人員數次撥打電話聯絡後,僅表示「不會出席會議」。蘇婦事後因身體不適就醫,發現因曾服用過墮胎藥物,導致胎兒在懷孕11週又6天時胎死腹中,只能全身麻醉緊急進行子宮搔刮手術治療。蘇婦認為,因邱醫師的醫療過失,讓她身心受到巨創,提告求償手術、坐月子、嬰靈超渡儀式、精神撫慰金等費用,合計共60萬元,更控訴:「邱醫師至今對此事仍置若罔聞,毫無顧念病患同理心。」全案審理時,邱男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也未提出書狀作何聲明或陳述。法官檢視相關醫療紀錄,認為邱男確實有醫療過失,共須賠償35萬8千元。
女歌手瞞全家人去抽脂 手術出現嚴重併發症不幸身亡
38歲的秘魯女歌手佩雷亞(Yuliana Perea)瞞著全家人到整形診所進行抽脂手術,未料在手術期間出現併發症,被緊急送往醫院救治後,仍回天乏術。佩雷亞的家人稱這是起刑事上的醫療過失案件,指控負責手術的醫生有醫療疏失,據悉,這名醫生因涉嫌過失殺人罪被捕後,現已被釋放。佩雷亞是Electro Ritmo樂團的成員,她以充滿活力的歌聲和魅力而走紅。據《紐約郵報》報導,她於22日瞞著全家人,前往當地的整形診所進行抽脂手術,未料在麻醉期間就出現併發症,雖然立即被送往醫院救治,但仍因心臟驟停不幸去世。母親托雷斯(Purita Torres)流著淚說,她是在丈夫打電話說,女兒死了,才知道這起噩耗,此外全家人都不知道佩雷亞要去動手術。驗屍報告顯示,佩雷亞死於急性雙側肺水腫。事後,佩雷亞的家人對負責手術的主治外科醫生提出訴訟,指控他在手術過程有醫療疏失,據悉,這名醫生因涉嫌過失殺人罪被捕後,現已被釋放。佩雷亞瞞著全家人到整形診所進行抽脂手術,未料在手術期間出現併發症,被緊急送往醫院救治後,仍回天乏術。(圖/YouTube La República - LR+)
老翁腦梗去世家屬才知「未成功植入支架」 醫生認隱瞞:下不了台
大陸一名朱姓老翁突發嚴重腦梗症狀,送醫搶救後兒子才發現,不久前醫生稱成功植入父親顱內血管的高價進口支架竟然消失了。朱先生說,眼看事態敗露,涉事的操刀醫師方才承認,此前的手術未能成功放置支架。朱先生提供的錄音中,醫生稱,「我做了這麽多手術,沒做成的時候很少,當時這個支架沒放成,我覺得很打臉,感覺有點不好看,下不了台。」《澎湃新聞》報導,朱先生父親7日因動脈血栓堵閉致大部分腦幹壞死,不幸去世。朱先生表示,他們將就涉事醫院和醫護人員故意隱瞞支架未能植入事實、偽造病歷虛構手術經過、未裝支架卻收取費用等情況,向當地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追究醫院和醫生醫療過失責任。根據家屬錄音,醫生當時說,「我做完手術後的心情非常複雜,當時確實有一點僥幸心理,因為(手術)做完後患者的血管很好,血流沒有支架也完全夠用。對於未安裝支架卻仍收取費用的情況,齊某表示,「支架沒有用,但也浪費掉了。你說不收費,去哪兒出這個東西?那還得讓醫院貼錢,(我)也怕處分。」朱先生認為,院方和相關醫護人員均應承擔相應的行政責任和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還應承擔刑事責任。宿遷市第一人民醫院紀委表示,「這個不好給你答覆,目前不方便說。」涉事醫生齊某則表示不接受采訪,稱相關部門已經調查了,具體聽官方的公布消息,後掛斷了電話。
醫療糾紛2/女童治療近視竟致失明 「做3件事」可避免醫病雙輸
一位9歲女童只是去診所治療近視,沒想到最後竟一眼失明!女童父母將醫師告上法院,2019年一審獲勝訴,醫師判賠近千萬元,全案仍在二審中,但愛女視力已無法挽回。「這是典型醫病雙輸局面!」專家向CTWANT記者表示,患者就診前先多做功課、醫師應告知風險、病歷要詳實紀錄,若當初做到這3件事,或許能避免憾事。案例中的女童,2013年因治療近視而到眼科診所就診,醫師建議她配戴角膜塑型片控制近視,但女童配戴之後常常會眼睛癢、發炎,醫師因而開立含類固醇的眼藥水給女童,持續2年後,女童突然視力模糊,到大醫院檢查卻發現眼壓過高、慢性青光眼,左眼已經失明、右眼也只僅剩微弱視力。女童父母認為長期使用含類固醉的眼藥水可能會讓眼壓升高,但醫師卻沒有定期監測女童眼壓,才導致這樣的結果。醫師則表示,每次回診都有檢查女童眼壓,也會叮囑含類固醇眼藥水只能點幾天、幾次,但承認沒有說明可能會導致失明。檢察官調查後,認為醫師沒有醫療過失,所以不起訴,女童父母決定直接向法院提出刑事、民事自訴,最後法官認為醫師未告知副作用,且病歷上沒有註明眼壓檢查,因此在2019年一審判決醫師業務過失致人重傷罪,處有期徒刑6個月,民事則須賠償903萬元。案經上訴,目前由二審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中。一位不具名的眼科醫師表示,「這個案例是典型的醫病雙輸局面!醫師被判刑,而且要賠償近千萬,就算再審翻案機會也不大;而女童雖然勝訴了,但失去的視力再也無法恢復。」這位醫師認為,被告醫師之所以會敗訴,最大的關鍵有兩點,第一是沒有盡到告知副作用的義務,第二是病歷上沒有眼壓檢查紀錄。「很多醫師認為如果講到失明,患者就會很恐懼,再加上覺得機率低,所以就選擇不講,這個案例就是提醒醫師『任何可能性』都要說明。」其次,被告醫師辯稱每次回診都有檢查眼壓,只是沒有寫入病歷,主張女童可能是其他原因導致青光眼造成失明。「這的確有可能發生,因為兒童青光眼的原因相當多,但如果醫師沒有詳細寫病歷,一旦發生事故,白紙黑字就一番兩瞪眼,因為沒辦法證明你有盡到檢查的責任。」植牙是牙科中最常出現醫療糾紛的項目,除了收費較高,也因為療程時間較長,專家建議民眾事前先做功課,再諮詢醫師意見,較能避免爭議。(示意圖/報系資料照)醫改會研發組副組長吳奎彥表示,民眾若想避免醫療糾紛,建議在就診之前要「多做功課」。「建議把療程分為前中後來思考,多了解其中的細節,有疑問就可在就診時跟醫師討論。另外,如果是屬於比較長期的治療,也建議民眾尋求第二醫療意見,對自身會比較有保障。」吳奎彥說,以牙科中最常發生爭議的植牙為例,建議患者要先了解自己治療的需求是什麼?目前牙齒狀況是不是適合植牙?治療醫師在植牙領域是否有相關認證?植牙後的恢復期多長?以及最重要的,植牙費用如何收取?「醫療糾紛的原因,除了最常見的醫病專業落差之外,收費方式不清楚也是容易引起爭議的問題,以牙科為例,有許多療程都會預收款項,有些是合理範圍如假牙需要訂製材料,就可以預收款項,這部分是由衛生局來認定。」吳奎彥說,民眾在進行植牙或矯正這類較長時間的療程,一開始就要先想到前中後療程可能會發生什麼事,例如自己可以長期在這邊看診嗎?醫師可以長期配合嗎?會不會有另一位醫師接手的可能性,以及先了解術後可能的狀況,例如植牙後有些人會出現縫隙問題,那植牙前就可以先諮詢醫師意見或後續作法。另外,近年來醫療院所為避免醫療糾紛,療程與手術相關的同意書往往寫得鉅細靡遺、長篇大論,醫療院所應該給患者充足的時間詳閱同意書,不該在手術或療程進行前才讓患者匆忙決定,這也是消費者該維護的自身權益。
醫療糾紛3/「我要告你」成最大迷思 恐耗18年!患者勝訴卻僅1成
民眾愈來愈懂得維護自身權益,因此當發生醫療爭議時,往往第一個想法就是「我要告你!」專家表示,這是民眾最常見的迷思,事實上根據過往判例分析,患者勝訴的比例僅有1成,而且官司往往要耗上18年左右的時間,相當勞民傷財!一名男子摔車受傷後手腕疼痛而就醫,醫師經電腦斷層檢查確診為「右側遠端橈尺骨關節半脫位」,安排男子進行韌帶重建手術,術後三個月,男子手腕仍無法自由轉動且會隱隱作痛,男子認為醫師未說明手術方式與風險就讓他簽手術同意書,控告醫師有醫療過失、且未盡告知說明責任,要求醫院賠償他4年無法工作的薪水,與退休前共38年的工作半薪、看護費用與精神賠償,共800萬元。案件審理後,法官認為手術同意書中已經詳列「手術後無法保證病情一定會改善」,且同意書中也寫明相關風險,因此認為手術未違反醫療常規、醫師也已經善盡告知義務,因此判決男子刑事、民事皆敗訴。醫改會研發組副組長吳奎彥表示,許多民眾面對醫療爭議最大的迷思,就是認為要直接進入訴訟階段,也就是控告醫師與醫療院所,但進入訴訟階段是一條相當艱辛的路。醫美療程、整形外科的醫療糾紛案件相當多,專家認為與業者不當招攬、違法廣告較為相關。(示意圖/報系資料照)根據2021年6月出版的《月旦醫事法報告》,廖建瑜法官發表《從地方法院民事醫療判決看最新發展趨勢-引用最高法院次數觀察》,統計2016~2020年民事訴訟案件,一審、二審、三審完成需花6.2年,若再上訴到最高法院後,被退回更審,則要再回到高等法院繼續跑,所以一旦被退回,那可能要再加2.5年,再退回、再加2.5年,依經驗推估最久需10~11年左右才會定讞。吳奎彥說,「依我們掌握的資料來看,一個訴訟到確定判決甚至要18年,光是法官請合適的單位進行醫療鑑定,就可能需要半年到一年的時間,而且鑑定可能不只一次,無論是患者或醫師,這個過程都非常痛苦漫長。」更重要的是,患者勝訴率僅為1成!根據2019年《月旦醫事法報告》的統計,醫療糾紛患者勝訴率為11%,民事糾紛院方判賠原因,主要是未盡告知義務佔23%、術後照護16%及手術疏失16%。吳奎彥認為患者勝訴率低,與醫療專業門檻高有關,因此檢察官大多會不起訴或法官認為醫師已盡相關義務,因此多數不會追究醫師責任。另一位急診醫師則認為,病患勝訴率低是因為醫療糾紛濫訟的結果,他表示若一般民事案件雙方勝訴比例各佔一半的話,那醫療糾紛案件是懸殊的9比1,反而代表醫療糾紛承受了 8倍的濫訟。吳奎彥說,其實在訴訟之前,民眾面對醫療爭議還能有許多選擇,例如透過各個單位與醫療院所協調,或是申請衛生局的調處,安排其他醫師檢視醫療病歷、釐清責任等,這些都有助於更快地解決民眾的問題。
《千元律師》南宮珉友情客串 現身《模範計程車2》幫助李帝勳
由李帝勳、金義聖、表藝珍等人主演的暗黑復仇韓劇《模範計程車》系列,第一季於2021年播出時,便創下收視率佳績,今年二月再推續作,開播後收視率一路平穩成長,更超越第一季紀錄。在第八集結尾預告中,南宮珉以前作《千元律師》角色「千智勳」裝扮驚喜現身,正式登場戲分長達4分鐘,劇組還貼心送上該角色的招牌配樂,讓粉絲們大讚有誠意。這也是李帝勳在南宮珉主演的《金牌救援:Stove League》、《千元律師》客串演出之後,換南宮珉至《模範計程車2》跨刀相助,韓國戲劇界兩大人氣男星開啟交互客串夢幻連動模式,除了劇情精彩之外也讓觀眾不禁好奇李帝勳、南宮珉的交情究竟有多好。南宮珉以《千元律師》的角色友情客串。(圖/friDay影音提供)劇情方面,「彩虹運輸」接到了主張大醫院醫療過失害病人昏迷不醒的委託事件,金道奇(李帝勳 飾)等人經過一番搜查之後,因找不出證據證明是單純意外還是醫療過失而打算回絕委託,然而就在猶豫之際,金道奇巧遇律師千智勳(南宮珉飾),經由千智勳的提點重新確立了對醫院方的高度懷疑,最後終於在親自假扮病患以身犯險的努力下,識破院方的手段與陰謀,讓整起事件曝光並對醫院院長進行了「以眼還眼」的報復。但就在一行人結束任務的返航途中,金道奇駕駛的模範計程車卻突然遭到引爆翻覆,安高恩(表藝珍飾)等人來不及救援,只能眼睜睜看著全車陷入火海之中。金道奇生死未卜,意欲剷除「彩虹運輸」的溫河俊(辛載夏飾)是否會再對其他人下手,都令觀眾們迫不及待想知道後續發展。
指陳時中應檢討貪杯問題 蘇煥智:選舉最後階段還酒後失態
台北市議員徐巧芯最近兩天爆料,民進黨台北市長候選人陳時中和已婚女副院長李雅玲牽手、摟肩影片,台北市長候選人蘇煥智昨(8)日表示,從影片與照片可以看出,陳時中的行為看起來是酒後失態,行為很不洽當,而且有權勢性騷擾的嫌疑,更重要的,陳在選舉最後階段本應注重形象,卻還喝到醉,這種行為最該被檢討。蘇煥智指出,包括另一市長候選人黃珊珊等人都認為,「性騷擾最重要的證據,當事人的感受最重要」,但蘇認為,在權勢性騷擾的狀況之下,「當事人的感受」這個要件有可議之處,李雅玲的夫婿丁金聰醫師曾涉醫療過失案件導致病人死亡,被台北地方法院判處10個月有期徒刑,應該是涉及很嚴重的醫療過失才會被判有罪,但後來因醫審會的鑑定書,翻案改判處無罪。蘇煥智表示,碰到像陳時中這樣具有權勢的對象牽手、摟肩,李雅玲和丈夫敢講嗎?蘇煥智認為陳時中在選舉最後階段還喝醉酒,行為最該被檢討。(圖/蘇煥智辦公室提供)蘇煥智說,針對醫審會的狀況,蘇煥智指出目前制度設計上醫審會的構成都是專業醫生,在面對醫療糾紛時的審查往往偏向醫師,並且讓病患處於武器不對等的狀況,不但導致許多病患家屬求助無門,很多醫療鑑定連律師和法官都看不懂,只能依照醫療鑑定委員會的結論來宣判,變成行政主導,也會讓衛福部在醫審會掌握一定的權限,所以黃珊珊的看法並不恰當,不應該忽略有權勢性騷擾的疑慮。前聯電董事長曹興誠昨日為陳時中辯解說,選市長「不是選女婿啊」。但問題是,台北市民能不能接受一位隨時愛喝酒,面對重要任務還不知節制的市長?蘇煥智表示,在選舉進入最後階段,照理陳時中應該要注重自身形象,結果還是酒後失態,這是最應該被檢討的課題。
丁金聰被訴醫療過失 逆轉無罪確定
捲入台北市長候選人陳時中聚餐風波的知名的消化外科權威丁金聰,2012年擔任台北市立聯合醫院仁愛院區主治醫師時,被檢方起訴為周姓病患進行肝臟腫瘤切除手術後,未將周男送加護病房致死,台北地院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將丁男判刑10月,但台灣高等法院依據衛福部醫審會的鑑定報告結果,認為無法證明周男死亡與他有因果關係,逆轉改判無罪,檢方也未上訴,全案確定。本案曾經送交醫審會進行3次鑑定,第1次及第2次結果對丁男不利,不過,2017年間作成的第3次醫審會鑑定結果卻超逆轉,認為病人經施行心肺復甦術,故檢出之心肌酵素酶數值可能因此一按壓心臟動作而較正常值高,鑑定結果對丁男相當有利。這起案件是因檢方起訴指控,丁男在2012年7月13日上午替周男進行手術,術後送回一般病房,當晚周男發生術後出血、呼吸困難與疼痛,之後失去意識休克,經急救後16日凌晨死亡,丁男涉犯過失致死罪。一審台北地方法院認定丁男嚴重偏離醫療常規,逾越合理臨床裁量,違反應注意的義務,情節重大,且周男死亡有因果關係將他判刑10月,丁男不服提上訴。二審台灣高等法院,改採衛福部的醫審會在2017年的鑑定報告,認為未將周男送加護病房並沒有違合理的醫療專業裁量,且沒有證據證明丁的醫療行為導致周男死亡而有過失的犯行,因此在2019年7月逆轉改判無罪,檢方未上訴,丁男無罪確定。
胎位不正生產卡子宮 嬰兒頭遭醫護扯斷留母體內
巴基斯坦信德省(Sindh)塔帕卡縣(Tharparkar),當地時間19日一位母親在私立醫院(Chachro tehsil)進行生產,醫護人員因缺乏經驗讓嬰兒卡在母親子宮30分鐘,嬰兒在母親子宮內被扯斷頭部,讓其留在母親體內,造成嬰兒死亡也使母親生命陷入危險之中。據外媒《Geo News》報導,信德省衛生局官員表示,這位母親隨後先是被送往米蒂(Mithi)民事醫院救治,後因沒設備可以救治再轉至海得拉巴(Hyderabad)民事醫院,最終把新生兒的其餘部分從母親的子宮取出,並成功挽救了母親的性命。據《VICE》報導,此次生產時嬰兒處於胎位不正的狀態,信德省衛生局官員表示,執行手術的人缺乏經驗,且分娩過程中沒有婦產科醫生在。信德省衛生局局長(DG Health Sindh)朱曼(Juman)博士表示,已經下令對這起嚴重醫療過失進行調查,並且將對涉及醫療過失的人員採取嚴厲行動。
砸15萬隆鼻!辣媽網紅「術中體溫突飆高」搶救不治 夫接噩耗崩潰
俄羅斯一名31歲火辣網紅人妻花了4000英鎊(約新台幣15萬元)接受隆鼻手術,雖然她在術前已接受過許多測試,但手術過程中她疑似對麻藥過敏,突然體溫飆升,經緊急送往醫院搶救,仍不治身亡,而她的丈夫原本在外地出差,得知妻子過世的消息相當崩潰,立刻趕回處理後事。根據英國《太陽報》報導,31歲的俄羅斯網美瑪莉娜(Marina Lebedeva)因對於自己的鼻子不太滿意,決定花4000英鎊(約新台幣15萬元)前往聖彼得堡的阿蒂博特整形診所接受隆鼻手術,但手術過程中,瑪莉娜疑似對麻藥產生不良反應,體溫突然飆升,整形診所趕緊通報救護車,將她轉往醫院救治,但經搶救仍不治身亡。整形診所主任艾夫雷夫(Alexander Efremov)指出,手術進行之前,瑪莉娜已經接受過多項測試,確認沒問題後才開始進行手術,且負責手術的醫生也相當優秀,「接下來會請法醫相驗,但我可以直言,我們都有按照所有正常的標準進行手術」,因此她認為這次手術意外可能與瑪莉娜的遺傳基因有關。瑪莉娜的丈夫原本正在外地出差,突然接獲妻子的死訊,讓他相當崩潰,他也趕緊結束行程,返回家中處理後事及照顧年幼的孩子。由於此案因涉及醫療過失,目前正在進行調查當中,若被定罪,執刀的整形醫師恐將面臨最高6年的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