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
」 重婚 重婚罪 離婚 結婚 詐騙
原配控遭雙重背叛!丈夫與閨蜜涉重婚 她精神受創「一夜白髮」
大陸陝西省安康市一名女子結婚多年,直到在丈夫車內意外發現一份人工流產醫療資料,才揭露丈夫與多年閨蜜之間的婚外關係。女子指出,資料上的陪同簽名人正是其丈夫,進一步追問後,對方承認雙方長期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女子在庭前受訪時表示,自己在得知丈夫與閨蜜長期維持不正當關係後,短時間內承受巨大精神打擊,甚至出現「一夜白髮」的情況。該案先前一審僅判處丈夫有期徒刑6個月,未認定第三者涉罪,女子不服判決結果,持續循司法途徑追究第三者法律責任。陸媒報導指出,回顧事件起因,女子表示,結婚多年來一直未察覺異狀,直到某日於丈夫車內發現一份人工流產醫療資料,文件顯示陪同簽名人為其丈夫,而手術當事人則是她相識多年的閨蜜。她隨即向對方求證,對方承認與其丈夫發展婚外關係,並曾懷孕後終止妊娠。女子指出,真相曝光後,她曾低聲下氣要求閨蜜退出這段關係,希望保住家庭,但不僅未獲回應,反遭對方封鎖聯絡。她形容,自己在極短時間內情緒崩潰,身心狀況急遽惡化,頭髮在短時間內大量變白,外貌變化明顯,至今仍難以走出陰影。她進一步指控,丈夫與第三者並非短暫交往,而是長期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相關行為對家庭結構與子女造成嚴重影響。她認為,第三者明知對方已有婚姻,仍持續介入家庭,應依法承擔相應責任。司法程序方面,法院於2023年進行一審審理,認定女子的丈夫長期以夫妻名義與他人共同生活,構成重婚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但法院認為第三者行為尚未達刑事犯罪構成要件,未予判刑。女子對判決結果不服,依法提起上訴。二審法院於2025年6月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不過,女子仍持續蒐集相關事證,主張第三者應負刑責,再次向法院提出申訴。本案於26日在安康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後續結果仍待司法機關裁定。另據了解,女子與丈夫曾共同經營文化傳媒公司,丈夫也曾在短影音平台累積一定知名度。女子表示,丈夫正是在工作合作過程中,與後來成為第三者的友人相識,原本出於同情對方為離異單親母親,未料最終演變成婚姻破裂與長期司法糾紛。
醉吻人夫!夏宇禾196字文道歉「還原當天情況」:我會深刻反省
夏宇禾喝醉又出事,今(24日)時報周刊CTWANT揭露她酒後與人夫嘴對嘴接招,她神隱半天後,稍早在IG限動PO出道歉文,坦承飲酒過量,導致行為與分寸不當,「向受到傷害的人道歉,我會深刻反省」,也希望她是最後一次喝醉誤事。夏宇禾年初才爆出酒後與李聖傑廝磨的新聞,事後她表示喝醉斷片,雙方沒有在往來,也抱歉讓家人為她擔心,怎知2025年還沒過,她又被拍到喝醉跟人夫在招待所外擁抱親吻。夏宇禾稍早po文認錯,「我會好好檢討自己的行為,因為喝酒造成的錯誤,我對家人和社會大眾覺得很抱歉」,她表示跟男子是透過朋友介紹認識,並沒有逾矩想法,全因喝醉導致行為不當,「我對所有因為這件事受到傷害的人都非常的抱歉,我會深刻反省」,也承諾未來會謹慎自律。夏宇禾全文:浪費社會新聞和版面我很抱歉,錯就是錯我會好好檢討自己的行為,因為喝酒造成的錯誤,我對家人和社會大眾覺得很抱歉。關於媒體拍攝到的畫面,與該男子是朋友介紹認識的,對他並沒有任何特殊想法,但當天因為我飲酒過量,導致自己的行為與分寸不當,我對所有因為這件事受到傷害的人都非常的抱歉,我會深刻反省。我一直以來都尊重婚姻與家庭的價值,未來也會更加謹慎自律,避免再發生任何讓大家擔心或誤解的情況。謝謝大家的關心◎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白天陪小王晚上回原配!人妻重婚被小姑抓包 她竟反控騷擾
馬來西亞登嘉樓州一名已婚女子,疑在未與丈夫離婚的情況下,另與他人在泰國註冊結婚,遭家屬突擊揭發,揭發此事的女子努爾(Nur,35歲)表示,她和員警突擊檢查嫂子的第二任丈夫住處,意外發現對方的雙重婚姻秘密。根據《星洲網》報導,努爾在社群平台上指出,嫂子常趁其丈夫不在家時,前往第二任丈夫的住處,白天在對方家中生活,夜晚則返回原配丈夫的住家。「兩個住處相距僅19公里,如果不是這次突襲,我們全家可能還被她矇在鼓裡。」努爾指出,嫂子仍與其哥哥維持合法婚姻關係,卻與一名來自柔佛州的男子在泰國宋卡宗教局登記結婚,登記時間為2024年11月5日。她強調:「哥哥與嫂子從未離婚,也一直以正常夫妻身份共同生活。」事件曝光後,努爾不僅向丹那美拉縣伊斯蘭宗教辦公室報案,也在臉書發文揭發此事,並附上嫂子與第二任丈夫於泰國註冊結婚的相關證件。她強調,這已不單是家庭糾紛,「而是觸及伊斯蘭教的神聖婚姻制度問題」。然而,事件發展出現反轉。努爾指出,嫂子事後竟向警方報案,指控她騷擾生活,並至今仍拒絕搬離原配丈夫的住處。她呼籲宗教機構盡速介入,釐清事件真相,避免類似情況重演。努爾指出,嫂子與哥哥至今仍維持合法婚姻關係,從未離婚。(圖/翻攝自FB,Ekin Derahim)
吊車大王攜妻女吃「路邊攤牛排」 超接地氣畫面流出
「竹北吊車大王」胡漢龑身價逾百億元,帶領啟德機械成為亞洲前三大機械運輸企業,事業與家庭皆備受矚目。近日有網友在新竹假日花市巧遇他帶著妻女在牛排路邊攤用餐,和他向來高調奢華的形象形成強烈對比,掀起網路熱議。一名網友在Threads發文分享現場照片,驚訝表示:「為什麼身價百億的大老闆會在路邊吃牛排?是因為太好吃了嗎?」照片中胡漢龑穿著招牌「東北大花」套裝,低調坐在路邊攤前享用平價牛排,引來不少民眾側目。貼文隨即引發大量討論,不少網友認為有錢人吃路邊攤並不奇怪,紛紛留言:「爆富就不能吃滷肉飯嗎?黃仁勳也愛逛夜市」、「覺得好吃跟財產多寡毫無關聯」、「我爸也愛小吃,這才是真正的生活」、「有錢只是讓『能選擇』變多,不是只能吃貴的」。胡漢龑以豪奢形象聞名,曾砸近5億元打造「竹北羅浮宮」豪宅,又斥資20萬元將超跑包膜成「東北大花」風格。今年8月,他更正式啟用斥資40億元打造的寶山新總部「白宮」,開放民眾參觀引發關注。他近來也親自率隊前往花蓮光復投入洪災救援,展現企業家的社會責任。除了身家驚人,他的家庭狀況也常成為話題。外界好奇他如何擁有4位「老婆」與14名子女。對此,胡漢龑過去受訪時親自澄清,自己早已與法律上的配偶離婚,身分證配偶欄空白超過20年,並未違反重婚規定。他表示,雖未再登記結婚,但與身邊女性的關係皆為「合法生子、合理相處」。 日本爆7.2強震!青森震度6強 發布海嘯警報 臥床逾10年!蔡英文重要左右手離世 傳昨辦告別式 蔬菜、豆腐、花生粉全出事!富樂、雅香、辛殿都上榜
假存款單租賓士「連父母都是演員」!悲情男遭騙婚 聽女方1句話氣笑了
大陸湖北省隨州一樁婚姻詐騙案近日開庭,26歲的受害人申明(以下皆為化名),原以為娶到富家女尹霞,不料背後全是精心設計的騙局。申明父母當時提供聘金人民幣14.8萬元(約新台幣65萬元);女方則陪嫁46萬元(約新台幣202萬元)存款單、100克金條及賓士車,但這些財物全屬虛構,連婚紗照中扮演尹霞父母的都是演員。綜合陸媒報導,申明與尹霞2022年透過短視頻平台相識,發展成戀愛關係;女方隨後以虛假懷孕、父親高官、家庭富裕等理由博取信任,多次向申明要求金錢,甚至安排演員冒充父母與男方家人見面。2024年5月,兩人於隨州舉行婚禮,尹霞卻在婚後帶著聘金返回青島,留下虛構財物與「家人」。申明驚覺受騙,報警處理。經公安機關調查,尹霞早已於2015年與他人結婚,並育有一女,二人雖分居但未離婚,構成重婚罪。公安機關於2024年10月對尹霞涉嫌重婚罪立案偵查,2025年5月再以詐騙罪立案。11月17日,尹霞在隨州市曾都區法院一審開庭,她在法庭上表示不退贓,也無需申明諒解,態度囂張,讓被害人「氣笑了」。申明向媒體表示,他當時與尹霞屬網戀關係,每隔一至兩個月才見一次面,對方從未透露真實年齡(實為1989年出生),並多次使用演員偽裝家人。他強調,除尹霞本人外,幫助其扮演父母、哥哥的演員也應受法律制裁。
結婚逾40年丈夫病逝!她突收陌生女自稱「正宮」律師函 法院判決出爐
玲玲(化名)與丈夫小志(化名)於1985年在美國結婚,2人婚後感情穩定,直到小志於2023年病逝後,玲玲收到一封來自女子小羽(化名)的律師函,聲稱自己才是小志的「合法妻子」,讓玲玲氣得提告請求確認小志與小羽的「婚姻無效」。根據判決書指出,玲玲與小志於1985年底在美國登記結婚並舉行婚禮,隔年返台後也曾在餐廳宴客,符合當時民法規定的「公開儀式婚」條件,且2人婚後一直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報稅,婚姻持續將近40年,直到2023年4月小志在美國病逝。沒想到,小志過世後,一名女子小羽透過律師聲稱自己是小志的「遺孀」,並出示2人於2008年在台舉辦婚禮、2022年完成結婚登記的文件。小羽表示,小志當年向她表示已經離婚,小志甚至還拿出「離婚協議書」給她看,因此小羽主張她是「善意且無過失」結婚,不該被認定為重婚。法院調查後發現,小志與玲玲自1985年結婚後,並無離婚紀錄,且根據美國報稅資料與死亡證明等官方文件上,玲玲皆被登載為「配偶」。法官認為,小志明知與玲玲婚姻仍有效,卻又與小羽再婚,已明顯違反民法第985條「一夫一妻制」及第988條「重婚無效」的規定。法官進一步指出,依規定只有在雙方皆為善意且無過失、並確信離婚已合法生效的情況下,後婚姻才可能被例外承認,即使小羽主張自己「善意且不知情」,也難以構成法律上的例外,且小志當時並非善意,小羽也未能提供合法離婚文件,因此法院最終判決小羽與小志的婚姻無效。
結婚19年出軌16年!她在葬禮上揭穿尪謊言 法院判有期徒刑一年
山東省臨沂市近日發生一起罕見的婚姻案件。一名女子在公公的葬禮上,意外發現丈夫另有「婚姻關係」。該名陌生女子身穿孝服、以「兒媳」身分守靈,由此揭開丈夫長達16年的出軌事實。法院最終依重婚罪判處丈夫有期徒刑一年。根據中國大陸《知淵》報導,事件可追溯至2022年6月,地點位於臨沂市蘭山區。女子尚某與丈夫王某已婚19年,然而在公公過世的葬禮上,一名女子溫某以「兒媳」身分披麻戴孝,並在靈堂接待賓客。異常舉動引起尚某懷疑,進一步調查後發現,王某早在2006年便與溫某同居,並於2016年開始以「跑長途貨運」為由離家,實際與溫某同居並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兩人更育有一名子女。案件調查顯示,王某與溫某的關係在鄰里間已是公開秘密。多名證人證實兩人以夫妻身分活動,王某陪同溫某就醫、處理家庭事務,並在醫院家屬簽名欄直接填上「丈夫」。此外,物流園區監控也拍下王某頻繁進出溫某住所的畫面。庭審過程中,王某辯稱自己與溫某僅是「搭夥過日子」,未領結婚證,因此不構成重婚。然而,法院依據《刑法》第258條認定,重婚罪不僅指登記結婚,亦包括「事實婚姻」,即在合法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仍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並獲得社會普遍認可。王某的行為符合重婚罪要件,最終遭判刑一年。據大陸最高人民法院統計,2021年至2023年間,當地重婚罪訴訟案件中,約有34%涉及「事實婚姻」認定。法院指出,此類案件多發生於農村或流動人口群體,被告人往往利用「未領證不算重婚」的誤區規避法律。辦案法官強調,婚姻登記並非唯一標準,長期穩定的同居與社會公開認同才是認定關鍵。法學專家指出,此案反映部分人對婚姻忠誠義務的漠視。事實婚姻的認定需滿足三要件,包括共同居住、經濟混同與社會公開性。本案的證人供詞與監控證據形成完整鏈條,足以排除王某的辯解。尚某的代理律師表示,王某不僅背叛婚姻,更在公公葬禮上公然羞辱原配,對家庭造成長期心理傷害。王某的上訴最終遭駁回,溫某未對外回應。據鄰居透露,其子目前就讀中學,母子兩人已搬離原住所。
公公葬禮上揭開驚人秘密!枕邊人竟出軌16年 渣男下場出爐
大陸山東省臨沂市的尚女士與丈夫王某結婚19年。2022年6月,在辦公公的葬禮上,她發現一名叫溫某的女子穿著孝服,以「兒媳」身份在守靈。這讓尚女士心生疑竇,經調查才發現,丈夫竟然背著她與溫某同居16年,最終王某因重婚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綜合陸媒報導,2022年6月,王某家辦公公葬禮,作為合法妻子的尚女士忙前忙後。此時,她注意到溫某穿著孝服出現在靈堂中,且以「兒媳」身份守靈。尚女士心中一驚,自己才是王家的兒媳,這名女子究竟是誰?帶著疑問,她開始暗中調查丈夫與溫某的關係。調查結果讓尚女士震驚不已。原來早在2006年,王某就與溫某同居,後來還生了一個孩子。自2016年起,王某經常以長途貨運為由離家,但實際上搬去與溫某同住,並對外以夫妻名義相處。這段秘密關係持續了整整16年,幾乎占了她與王某19年婚姻的大部分時間。庭審中,王某辯稱「我只是和溫某搭伙過日子,沒領結婚證,不算重婚。」但法院掌握的證據徹底揭穿了他的說法。鄰居證明他與溫某平時如夫妻般生活,對外也稱彼此為夫妻;物流園的監控錄像及溫某住院時王某簽署的文件,都顯示他一直以「丈夫」身份陪伴在溫某身邊。法院指出,重婚罪不僅限於領有兩份結婚證的情況,只要在有合法婚姻前提下,與他人以夫妻名義長期共同生活,也構成重婚罪。王某明明和尚女士未離婚,卻與溫某過了16年夫妻生活,且被周圍人認可,已觸碰法律紅線。最終,臨沂市蘭山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王某犯重婚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此案提醒社會,婚姻忠誠不僅是道德要求,更是法律底線;即便未領結婚證,只要在合法婚姻存續期間長期以夫妻名義與他人同居,也可能觸犯重婚罪,必須承擔法律責任。
補辦結婚證驚覺「10年前早被離婚」 人夫傻爆眼!女方搞神隱
大陸江西省豐城男子徐林近日補辦結婚證時,意外得知自己早在10年前已被辦理離婚,事件引發關注。對此,當地民政局表示,需調取當年離婚登記檔案,經司法鑑定比對照片是否為本人,才能確認真偽。律師指出,若涉偽造證件或再婚,將涉及偽造國家證件罪與重婚罪。徐林則可依法申訴,要求撤銷離婚登記。《今晚報》報導,據徐林提供的聯繫方式,媒體致電其孫姓妻子的父親。對方僅表示,女兒幾年前確曾提過與徐林離婚,但其他細節並不知情,且多年來與徐林沒有往來。隨後,記者多次撥打孫女電話,但始終無人接聽。豐城市民政局婚姻登記處工作人員回應,徐林需調取當年的離婚登記檔案,並通過司法鑑定機構,比對其中的男子照片是否為本人。該人員強調,照片鑑定並非僅憑外貌判斷,而是必須出具正式的司法鑑定報告。徐林若取得鑑定結果,可憑此向法院提起訴訟,由法院最終裁定照片是否屬本人、證件真偽等問題。該工作人員同時指出,早年間離婚登記尚未引入人臉識別,僅憑身份證和照片辦理;如今登記程序則需採集指紋並進行人臉比對,以避免冒名情況。針對相關法律爭議,天津匯偉律師事務所律師楊博表示,如果離婚證係一方違背另一方真實意願,以欺騙方式獲取,而未涉及偽造身份證等嚴重違法行為,通常不會直接構成犯罪。不過,律師說明,若孫女在2015年6月辦理離婚時,偽造了徐林的身份證等國家證件,則可能涉嫌偽造國家證件罪。此外,如果女方在騙取離婚證後與他人結婚,或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還可能構成重婚罪。至於徐林的維權途徑,楊博建議,他可先向民政局提出異議,要求撤銷離婚登記;若民政局拒絕,可依法提起行政訴訟,由法院判定是否撤銷登記。律師同時提醒,隨著技術手段提升,現行婚姻登記已大幅強化身份驗證程序,以避免類似爭議重演。
只為一子甘冒婚姻風險?丈夫背妻試管生子夢碎 妻提離婚成全他懇求回頭
大陸湖北一對結縭三十年的夫妻近日陷入嚴重婚姻危機。王姓女子控訴丈夫李姓男子在婚內背著自己,與他人進行試管嬰兒療程,只因想要一名兒子。事件曝光後,不僅讓王女士感到心寒,更一度表示願意主動退出這段婚姻,成全對方;然而,李男卻反過來懇求妻子原諒,表示不願離婚。根據《金羊網》的報導,王女士描述,兩人當年因工作結識,性格互補而結婚。婚後共同經營一家餐館,生活穩定。然而,多年來她身兼照顧孩子與打理家庭的重任,卻經常因瑣事受到李男責備甚至辱罵,夫妻關係早已出現裂痕。2023年5月,王女士無意間發現丈夫竟與一名女性合資進行試管嬰兒療程,費用高達30萬元,讓她震驚不已。她指出,李男平時生活節儉,竟願意為此破費,實在難以理解。李男辯稱,自己是因對婚姻失望,才在網上結識該名女子。雙方協議以「女方想生育、自己想要男孩」為前提合作,然而試管療程兩次皆告失敗。事後,該女子以「吃虧」為由不斷向李男索要金錢,才導致事情曝光。面對這場打擊,王女士曾表示:「如果你真的愛她,還想讓她為你生兒子,那我們就離婚,我退出。」豈料李男並不願意離婚,反而苦苦哀求妻子原諒。目前王女士尚未做出是否離婚的最終決定,夫妻關係仍處於膠著狀態。在法律層面上,專業人士指出,婚內與他人進行試管嬰兒雖不違法,但已屬於《民法典》第1091條所規範的婚姻過錯行為,受害配偶可提出離婚並主張損害賠償。而若涉入代孕行為,則依法屬於違法行為,相關責任人須承擔法律後果。此外,這類行為也可能破壞原有婚姻基礎,導致夫妻情感破裂,若涉及後續子女的撫養與監護問題,法院通常會將子女判予合法婚配一方,除非有特殊情況。法律建議方面,若雙方無法和平協議離婚,可透過法院訴訟方式爭取財產分割、精神賠償及其他相關權益。若涉及婚姻過錯行為,亦可依法請求對方停止侵權。
隱婚再娶被抓包!男子隱瞞15年婚姻再娶同事 妻在醫院當場揭穿
新加坡一名49歲印度籍男子穆圖庫瑪(Vaithialingam Muthukumar)隱瞞已婚身分,與同事秘密再婚,並在妻子任職的醫院探視第二任妻子生產時「當場被抓包」。他因重婚與偽造移民申請資料,21日遭法院判刑3個月又3週。根據新加坡的《亞洲新聞台》(CNA,Channel NewsAsia)報導,穆圖庫瑪2007年在印度與現年55歲的新加坡籍妻子結婚,2011年來新加坡與妻子團聚並工作。其後,他與43歲的同事莎瑪(Salmah Bee Abdul Razak,新加坡公民)發展出戀情,並於2022年6月密謀結婚。根據法院的文件顯示,穆圖庫瑪主動承諾會與原配離婚,還聲稱「想要一個孩子」。同年8月,他與莎瑪在印度納戈爾(Nagore)舉行宗教婚禮,雖明知前段婚姻仍有效,兩人依舊選擇結合。婚後,穆圖庫瑪繼續與原配同住,同時秘密維持與莎瑪的關係。2023年9月14日,莎瑪在新加坡竹腳婦幼醫院產下一子,穆圖庫瑪是生父。巧合的是,該院正是他第一任妻子任職的醫院,她親眼撞見丈夫從產房走出,質問之下,真相終於曝光。事件隨後進入司法調查。2024年6月,穆圖庫瑪申請新加坡永久居民時,隱瞞與莎瑪的婚姻,謊稱自己「無其他婚姻」,並由第一任妻子作為擔保人,但最終被移民與關卡局駁回。到了2024年7月,莎瑪向人力部檢舉,揭發他在未離婚狀態下與自己結婚,案件最終移交警方。檢方指出,穆圖庫瑪不僅欺騙莎瑪,也長期隱瞞原配,讓兩名女子同時陷入婚姻詐欺,案情持續時間長,影響嚴重。最終,他承認共謀重婚罪及偽造永久居民申請文件,另一起涉及訪客簽證虛假聲明的控罪則併入量刑考量。法院依重婚罪判刑3個月又3週。根據新加坡法律,重婚屬強制入獄罪行,最高可處7年徒刑,並可加罰1萬新幣(約新台幣24萬元)。截至判刑當下,穆圖庫瑪與兩任妻子的婚姻均尚未解除。檢方指出,被告長期欺瞞兩名女子,案情嚴重,最終依重婚罪判刑。(圖/翻攝自X,@malaymail)
人妻心血來潮搜尋尪名!驚揭他2年狂娶3老婆 3女組「婦仇者聯盟」
美國佛羅里達州一名男子利用交友軟體與三名女子認識並秘密結婚,三段婚姻互不知情,直到其中一位妻子偶然上網查詢男方的名字,才揭發整起重婚騙局。儘管男子遭檢方以重婚重罪起訴,最終法院僅判處2年緩刑,不須入獄。《ABC Action News》報導,50歲的貝西(Henry Betsey Jr.)2020年在交友軟體Tinder認識第一任妻子唐雅(TonyaBetsey),並在傑克遜維爾法院結婚。2022年2月,他透過交友軟體Stir認識第二任妻子布蘭蒂(Brandy),並在馬納提郡再次登記結婚。同年11月,他又透過Match.com結識第三任妻子蜜雪兒(Michele Narens),兩人僅交往三週便在赫南多郡結婚。由於三段婚姻全在不同郡進行,受害女性彼此全不認識。直到第一任妻子唐雅在搜尋法院紀錄時發現異狀,輸入丈夫名字後竟查到他與另外兩名女子的結婚證書。唐雅隨後聯繫蜜雪兒,兩人確認彼此都在不知情情況下與貝西結婚。蜜雪兒震驚之餘,立即向警方報案。貝西隨即在2023年於住家被捕,面臨重婚罪起訴。三名女子懷疑貝西的結婚動機為金錢;其中布蘭蒂透露,男方在結婚當天便要求將銀行帳戶合併為聯名帳戶。她們同時批評佛州各郡之間資料不互通,導致重婚得以多次成功登記。唐雅表示,「如果系統能夠互通,我就不會遭遇這些痛苦、損失金錢與壓力」。蜜雪兒也說,「整個制度沒有任何保障措施,讓他能輕易得逞。」報導指出,三人目前均已與貝西脫離婚姻關係,並分別申請家庭暴力保護令。布蘭蒂甚至在結婚五天後就將他趕出家門。法院本月1日宣判,判處貝西2年緩刑,須完成100小時社區服務,並接受心理健康評估,同時禁止使用社群媒體與交友網站。儘管貝西在法庭上公開道歉,蜜雪兒不相信,「我認為他一點都不後悔。」
結婚32年驚覺丈夫出軌!丈夫過世後情婦因重婚罪判刑 私生子提告爭產千萬
大陸上海一名女子阿美(化名)與丈夫結婚32年,卻在婚後驚覺丈夫出軌,並與情婦育有一名私生子。丈夫過世後,情婦因重婚罪被判刑,而私生子更提告爭奪價值逾人民幣1,000萬元(約新台幣4,400萬元)的房產、商鋪及其他資產,讓這段婚姻糾紛演變成驚動社會的遺產大戰。根據《極目新聞》報導,上海市松江區人民法院近日公開判決書顯示,阿美與丈夫於1985年結婚,丈夫於2020年7月3日過世。法院查明,丈夫與情婦阿芳(化名)於2014年相識,隔年誕下私生子小可,自2017年至2020年間,兩人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2019年12月,阿美報案控告丈夫重婚。但由於丈夫於案件調查過程中去世,公安機關撤銷對丈夫的追訴。然而,法院認定阿芳構成重婚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1年。除刑事判決外,阿美與阿芳之間還有多起財產糾紛。法院裁定,丈夫生前贈與阿芳與小可的財產(價值超過人民幣100萬元,約新台幣440萬元)屬無效行為。目前,小可已提起遺產繼承訴訟,要求分得房屋、商鋪持分及折價款共人民幣1,000萬元(約新台幣4,400萬元),還包括車輛、股票等資產。該案件目前正在二審審理中。阿美主張,丈夫與情婦的長期婚外情及連串訴訟,對她的身心造成嚴重損害,因此向阿芳求償精神損害,但法院近日駁回該請求。
拒絕3女共侍1夫「想回娘家」 泰國男槍殺第三任新婚妻後自戕
泰國清邁府(Chiang Mai)湄曾縣(Mae Chaem)近日發生一起駭人聽聞的槍擊命案,一名男子在家中開槍射殺自己的第三任妻子後,隨即舉槍自盡,兩人當場身亡。根據泰國媒體報導,這起案件發生於18日晚上約22時15分,當地湄斬警署(Mae Chaem Police Station)接獲通報後趕赴現場處理。根據警方調查,死者為43歲的帕克(ภัค),戶籍登記於湄宏順府(Mae Hong Son)拜縣(Pai)芒邦區(Muang Pang),另一名死者是36歲的提叻達(ทิพย์รดา),其戶籍登記於清邁府宗通縣(Chom Thong)班鑾區(Ban Luang)。警方表示,兩人雖為夫妻關係,但並未正式登記結婚。兩人遺體被發現倒臥一旁,身中槍傷而死。警方在現場查扣一把9毫米CZ手槍及相關彈藥,並列為證物保管。湄斬警署署長尼提婉(สถิตชัย นิตยวัน)表示,案發原因起於第三任妻子提叻達,提叻達不願與帕克及其2位妻子共同生活,於是提出想返回清邁娘家的想法,沒想到雙方因此爆發激烈爭執。過程中帕克突然持槍射殺提叻達,隨即舉槍自盡,最終雙雙身亡。報導中提到,案發現場位於湄斬縣崗客區(Kong Kaek)第7村一處無門牌的育苗場內,屬較偏遠鄉村,警方與德帕叻醫院(Thepparat Hospital)醫療團隊到場後確認兩人已無生命跡象。遺體隨後移交相關單位進一步處理。據了解,死者提叻達長期對這種家庭生活感到壓力與不滿,遂萌生返回娘家之意圖,最終引發這起悲劇。警方目前已完成相關初步調查,相關物證包括手槍、子彈與彈殼均已扣押作為後續程序之用。
二老婆老來「探班」惹火正宮! 他壓力爆炸竟勒斃二妻
印尼坦格朗(Tangerang)驚傳家庭悲劇!一名50歲男子因不滿第二任妻子頻繁出現在住家和工作場所,導致與第一任妻子多次爭執,竟在憤怒之下將二妻勒斃。警方調查後迅速將其逮捕,男子也坦承犯行。綜合印尼多家媒體報導,這起案件發生在坦格朗縣帕庫哈吉(Pakuhaji)區蘇卡瓦利(Sukawali)村。男子A與第二任妻子Sarmunah(46歲)因生活摩擦不斷爭執,主因是Sarmunah常跑到A的住處和工作地點「探班」,導致正宮(第一任妻子)屢屢不滿,家庭關係緊張。據了解,案發當天(5月29日)傍晚,一名鄰居為催收未付的機車費前往Sarmunah家中,多次敲門喊話都無回應。鄰居察覺異狀,與另一名住戶破門而入後,驚見Sarmunah倒臥臥室,身穿僅剩下半身裙,明顯死亡。警方到場後迅速鎖定嫌疑人為死者丈夫A,並於短時間內將他逮捕。警方指出,男子坦承殺害妻子,供稱長期被第二任妻子糾纏,加上正宮多次質問讓他情緒爆炸,才會在爭吵中痛下殺手,手段為「勒頸並掩面導致窒息」。本案目前已依印尼刑法第338條(謀殺罪)與第351條第3款(致人於死的傷害)偵辦,男子最重可面臨15年徒刑。針對這起殺妻案,兇手和死者的鄰居則對此感到錯愕,直呼沒想到平常看起來和善的夫妻,竟爆發如此慘劇。社區也呼籲政府加強對重婚家庭的輔導與法治教育,避免類似悲劇再次上演。
交往2年!他「奉子成婚」聘金給65.9萬 婚後驚覺「女友是人妻」
中國大陸湖北隨州一名26歲申姓男子近日向媒體透露,他於2024年與自稱青島籍尹姓女子「奉子成婚」,卻在婚後驚覺對方不僅懷孕造假,還涉嫌偽造嫁妝財物,連婚禮上的親家與親戚都是假扮。警方目前已對尹姓女子涉嫌重婚罪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仍在進一步調查中。根據陸媒報導,申男回憶,2022年他作為平台主播時結識尹女,對方自稱31歲未婚,家住青島,父親為副廳級幹部,母親經商,哥哥也是幹部。兩人發展為情侶,曾多次於武漢與青島同居。2024年5月9日尹女以懷孕為由,催促申男在隨州舉辦婚禮。由於女方稱身份證出現問題無法領證,婚禮未辦理法律手續。婚禮當天,女方「父母」與「大舅哥」均出席,婚禮過後申男給付14.8萬元(約新台幣65.9萬元)聘金。婚禮後,尹女提出將聘金帶回青島「擺」,申家最終同意給付現金。返青期間,尹女向申男展示了一張面值46萬元的中國銀行存款單、一根100克「金條」以及一輛奔馳轎車鑰匙,稱為嫁妝。然而疑點卻陸續浮現,返回隨州後,尹女突然要求返青,未歸還聘金即離開。申男遂對嫁妝展開調查,發現所謂金條可刮出白色、存款單為偽造,銀行工作人員與印章皆查無資料,奔馳車則為租賃車輛。更令申男震驚的是,尹女出示的懷孕報告與戶口本均屬偽造。他調查後得知,女方實際年齡為35歲,且婚姻關係仍在存續。2024年6月申男報警後,警方調查發現,「老丈人」、「大舅哥」、「丈母娘」均為臨時雇用或網絡主播冒充。其中「大舅哥」向媒體坦承,「我不是她哥哥,就是個情感主播,她在直播間給我刷了墨鏡小禮物讓我出席婚禮」。根據警方通報,尹女已於2024年8月30日被刑拘,9月12日變更為取保候審,目前案件已移送檢察機關。針對僅以重婚罪立案的處置,申男提出異議,質疑案件涉嫌詐騙。截至記者發稿時,尹某某尚未正面回應相關指控,僅表示「剛從檢察院出來」。案件仍在進一步偵辦中。
婚介所拐賣46名外籍女「重婚單身漢」 不法牟利上百萬
婚姻介紹所慘變犯罪引流媒介!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近日揭露,有不法人士發現婚介市場需求增加,竟拐賣46名外籍女子入境,再透過婚戀網站配對多個地區的單身男子,將她們賣出去,已婚也照樣要她們重婚,不法牟利人民幣133萬元(約新台幣600萬元)。根據陸媒《北京日報》報導,當局注意到近年婚姻介紹的市場需求旺盛,進而孳生一些違法犯罪亂象。依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告消息,2024年1月至2025年3月有部分婚介所違法開展涉外婚姻介紹業務;其中一名萬姓嫌犯拐賣46名外籍女子入境,在明知多人已婚的情況下,仍要她們反覆嫁人,賣給多個地區的單身漢,從中不法牟利約人民幣133萬元(約新台幣600萬元)。除此之外,最高人民檢察院也指出,還有一些婚戀網站成為犯罪引流媒介,像是電信詐騙、投資詐騙等犯罪集團,藉此物色犯罪目標,將被害人引流至其他網站或APP,再誘騙被害人儲值或轉帳,成功詐騙其錢財;檢察機關查獲的一起詐騙案,犯嫌就是在相親交友平台假扮成功男士,取得被害人信任後,騙走超過人民幣847萬元(約新台幣3819萬元)。不僅如此,還有一群嫌犯在海外接受電信詐騙集團培訓後,先後在多個婚介所線上平台創建帳號,佯裝成功人士四處物色各地女子,最後再以投資名義要求對方提供資金,多名被害人財產損失金額達人民幣1679萬元(約新台幣7570萬元)。
交往近2年…北京女發現男友已婚生子 報警反被送精神病院
真相只有一個!中國北京一名女子發現男友已婚後報警,豈料自己卻被強制送進精神病院,引發軒然大波。對此,相關部門正進行調查,而涉事的精神病院也表示按正常流程,入院需做精神鑑定和各種檢查,「我們也覺得很不可思議」。根據《上游新聞》報導,天津胡女2022年9月透過婚戀交友軟體認識安徽的王男,隨後進展成情侶交往,到了2024年6月準備結婚,卻意外發現男友早就結婚,而且還有一個孩子。胡女多次質問,王男一直說是誤會,因此她決定提分手,並要求拿回自己購買的物品,沒想到被封鎖聯繫方式,溝通無效只好以詐騙和重婚罪報案,並提供相關證據。胡女報案後一直在等待警方的處理結果,今年3月初從安徽回北京家裡的路上,突然被人攔截後送到精神病院,「當時聽醫生說,送我來的人說我是流浪人員,沒有親人,而且患有精神病」,在醫院期間被餵了大量的不明藥品,雖然多次反抗要求出院,結果被醫生警告「再鬧就把妳綁起來!」胡女透露,3月16日由家人接出院後,她第一時間到其他醫院做檢查,證明自己並沒有精神疾病。對此,一名權威人士聲稱,胡女在案件辦理期間,多次揚言要做傻事,還造成重度憂鬱,過去也有治療憂鬱症的就診紀錄,因為不聽勸阻從安徽開車到北京,考量到其精神狀況不佳,才會到帶醫院治療,之後已經有所好轉。不過,胡女和權威人士的說法有出入。涉事精神病院的工作人員則表示,對於此事,院方也覺得很不可思議,目前正在調查了解中,希望儘早查出真相。
同居31年!大16歲女友「腦溢血猝逝」 1原因他遭趕出家門…律師說話了
大陸重慶一名劉姓男子與大16歲、仍有婚姻關係的萬姓女子同居31年,期間一起買房買車,不料,萬女過世後,房子車子全被萬女兒子接收,導致劉男目前無家可歸。對此,律師分析,若劉男主張,房子、車子是共同出資購買,就需要提供相應的證據來證明,才能達到分割財產的目的。根據《重慶新聞》報導,51歲劉姓男子表示,20歲時就和大16歲萬姓女子相識相愛,當時萬女和老公的感情已破裂,且都各自找到新伴侶,卻因為大姐的反對,所以遲遲無法辦理離婚手續,因此都沒有離婚。劉男透露,之後和萬女一起開餐館、茶樓,還賣過滷菜,有了積蓄之後,2人一起共同購買了3間房子,還買了2台車,不過都買在萬女名下,自己也沒太在意,就這樣相安無事過了30年。劉男嘆,誰知萬女突然腦溢血,離開了人世,也沒有留下任何遺言,之後萬女的兒子把車子賣掉,甚至把房子全過戶到自己名下,並且把他趕出去,導致他現在無家可歸。消息曝光後,在微博上引發熱議。對此,律師田小江認為,劉男、萬女是一種同居關係,如果萬女在沒有離婚的情況下,和劉男以夫妻名義生活長達31年,女方就涉嫌重婚,現在劉男對於遺產的處置,產生了異議,就要遵循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若劉男主張,房子、車子是共同出資購買,就需要提供相應的證據來證明,才能達到分割財產的目的。據了解,在聽完律師的分析之後,劉先生表示,將收集相關證據,走法律途徑解決此事。
放寬條件!未來夫妻5年內分居3年即可請求離婚 行政院預計今拍板
法務部去年公告《民法親屬編》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預計20日行政院會可討論通過,送立法院審議。依照預告版本,將放寬離婚條件,未來夫妻在5年內分居3年即可請求離婚;並增修「贍養費」規定,贍養費請求權時效2年,養不活自己的人可減免、贍養權利人再婚後,就不能再拿贍養費。台灣離婚率位居亞洲第2,根據內政部統計,去年全年有5萬3469對夫妻離婚,粗離婚率為0.228%,亦即每1000名台灣總人口中,約有2.28對離婚,是近5年新高,2023年則有5萬3085對離婚,粗離婚率為0.227%。現行民法相關規定,婚姻破綻有責的一方,不准訴請離婚,憲法法庭判決部分違憲,法務部啟動修法,包含離婚、贍養費及被撫養者順序等相關規定予以修正,去年公告修正草案,修法重點除依釋憲放寬離婚條件,也增修贍養費規定,另為強化夫妻財產揭露義務,還明定請求剩餘財產分配時,可請求對方提出財產清冊及相裁判離婚部分,草案刪除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重婚、不治惡疾、重大精神病、生死不明3年等事由,放寬離婚要件。另參酌外國立法例的破綻主義精神,放寬裁判離婚要件,5年內累計分居達3年,夫妻一方可訴請離婚。不過,審酌分居並非雙方合意情形,若一方惡意離家出走、避不見面,為了避免規定過苛,草案也設計細項條款,法官如認為對於拒絕離婚一方顯失公平,可斟酌一切情事,認有維持婚姻的必要,得駁回離婚之訴。現行有關請求贍養費規定,以夫妻「無過失」一方,因「判決離婚」而「陷於生活困難」者為限,才能請求,但贍養費給與乃基於婚姻法上公平原則而生,屬離婚效力之一,所以贍養費請求權的成立,不宜因離婚型態而有所不同,故這部分予以刪除,以符合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的意旨。使得因離婚而生活陷於困難者,得向他方請求贍養費,以保障其離婚後生活。草案修正贍養費請求權成立要件,及增訂贍養義務人的扶養能力,為減輕或免除給付義務事由,也就是養不活自己的人,可不必給贍養費,或減少支付。另明定贍養費請求權時效2年,贍養費請求權及未到期的定期金給付,因贍養權利人再婚或死亡而消滅。也就是說,收受贍養費一方,如再婚或死亡,支付一方就不必再付贍養費。其中草案也明定夫妻雙方離婚,非因生活陷於困難、就業能力減損或就業機會減少,而自行約定贍養費者,並不適用再婚喪失贍養權利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