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度肌肉萎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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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來幫我1/重度身障者生活艱苦法院也不捨 縣市沒錢沒人愛莫能助
獨居在新北市的重度身心障礙者玉姐(化名),因不服新北市政府社會局核定她每月僅能獲取60小時的「個人助理」(簡稱個助)服務而提告,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60小時的天花板限制不合理,判決玉姐勝訴,引發社會高度重視。多數身障者及照顧者,雖肯定該判決象徵身心障礙者權利運動向前邁進一步,但橫亙在玉姐面前的,還有新北社會局是否上訴等挑戰,而她所期盼的「24小時個人助理」,時數勿設上限,高院也仍持保留態度。身障者因身體狀況不同,照顧的責任常常落在親人身上,壓力很大,為降低「照顧殺人」風險,政府也開始提供重障者居家照護及公費個人助理,但受預算有限影響,仍無法滿足身障者基本需求。(圖/本刊資料照)像玉姐這般的重度肌肉萎縮障礙者,可說是身障者中最需要人力照護的一群,與其它重度身障者,例如中風長期臥床的相比,他們意識清楚,卻幾乎無法自理生活,也常處於經濟弱勢,玉姐幾乎「夜夜泡在尿水汗水中,只能眼睜睜看蟑螂蚊子在眼前卻無力抵抗」,令人不捨。依規定,重度身障者除了可向居住所在地縣市政府,申請「長期照護制度(簡稱長照)」下的居家照護服務,還可另依「身心障礙者保護法」下的自立支持服務計畫,申請個助。表面上看,基本與進階的照護都已兼顧,不過,居家照護服務範圍有限制、難涵括重障者所有需求;以重障者需求為主的個助,卻又有每月60小時上限,結果是為德不卒,讓重障者照顧仍有很多破口。 「不屬居家照顧範圍內工作,照顧員依法不能做,否則出事會有法律責任」,本身也是身障者的台北市新活力自立生活協會總幹事林君潔指出,居家照顧員工作包括協助障礙者翻身、捶背、擦身體、更衣、扶持上下床等,但像她白天需外出工作、開會,就不能使用照顧員,必須個助陪伴。也是身障者的尤奇.普佩依則說,每位障礙者需求不同,究竟需居家照護或個人助理,還是應尊重障礙者個人意願,而非由縣市政府自行認定,甚至訂定時數上限。重度肌肉萎縮症障礙者尤奇˙普佩依(圖左),他因為曾出過兩次嚴重車禍,手不能向後,雖然平常在輪椅上還能移動,但下了輪椅就只能躺在床上無法移動,重障個助對他自理生活,相當必要。(圖/方萬民攝)「在輪椅上大部分動作我可自己來,但因連續出過兩次車禍後,手不能觸摸身體,離開輪椅後,就只能躺在床上、無法坐正,東西掉了或洗澡,都得個助幫忙」,尤奇.普佩依說。每月原本60小時(現已提高為100小時)的個助時數,就要節省使用。他聽說過有重障者,因期待某天晚上能有個助在旁、安心睡七小時,當週其它夜晚就只能在輪椅上,用手撐著頭假寐,其中辛酸非外人能想像。對重障者而言,期盼正常生活的夢想,仍是一條看不到盡頭的崎嶇之路。
身障者爭取「活得像人」! 玉姐吿贏新北社會局、法院令提高照顧時數
獨居低收入的重度肌肉萎縮障礙者「玉姐(化名)」,因全身無力、無法自理生活,但政府未提供足夠的生活人力時數協助,玉姐被迫關在家中20餘年,遂提起行政訴訟,希望增加照顧時數,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上午判決,撤銷新北市社會局每月僅提供60小時的照顧時數,要求重新評估。對此,無法到場聆聽判決結果的玉姐,透過電話表達對法官的感謝,她表示一路走來十分不容易,自立生活非常辛苦,希望新北市社會局未來的評估能提供她足夠的協助,也希望其他身障者能夠得到足夠幫助。新北市政府社會局回應指出:非常重視身心障礙者的權益,並全力支持、希望能在社區自立生活。考量障礙者因特殊因素而有較高的服務需求,去年10月起,調整到最高100小時,本案玉姐自今年2月起,就已核定為100小時。目前新北市自立生活補助最高100小時,已經是全國最高者。希望中央有全國一致性的規範,補助經費和人力,新北市會全力配合,讓特殊身心障礙朋友擁有更自立的生活。許多身障朋友齊聚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聆聽判決,挺身支持玉姐,爭取政府提供足夠照顧時數。(圖/方萬民攝)2021年起協助玉姐的台北市新活力自立生活協會,由也是身障者的總幹事林君潔代表發言指出,玉姐20年來沒法好好躺下來,疫情期間因為沒辦法打疫苗而染疫,住院14天,非常辛苦。長期協助玉姐訴訟的翁國彥律師呼籲新北市社會局不要上訴,他表示玉姐的困境不是號稱人權立國的台灣該發生的,玉姐連家中蟑螂爬到她身上都無力驅趕,還常被電熱器燙傷,新北市社會局一直以如果新北17萬人的身障者都來申請補助、會破產為由,拒絕提供照顧時數,但這不是理由,因為沒有這麼多人申請,他希望全國縣市政府社會局都能檢討改進。台北高等行政法院2月9日上午召開言詞辯論庭,玉姐透過視訊與法官對話,希望爭取足夠的照護人力及時數。她盼望政府能提供足夠資源,讓他能好好吃飯、自由生活。本案2021年8月由知名人權律師翁國彥律師協助提告,北高行歷經1年半審理,今天上午10點半宣判。這件案子是台灣第一起涉及《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第19條,身心障礙者在社區自立生活權利的行政訴訟案件。新北市政府社會局的委任律師認為,政府財政負擔沉重、補助資源有限,不是每個地方政府都能有足夠財力滿足所有身心障礙者需求,如果提供每天24小時的照顧,就不是當初社會局訂立自立生活服務計畫的目的。玉姐委任的翁國彥律師指出,玉姐的情況需要每天24小時照顧,政府機關目前的協助不符她的實際需求,導致生活水準低於一般國民。台北市新活力自立生活協會指出,玉姐的遭遇對全民來說是重大的威脅,也是政府漠視已久的問題,這絕對不是玉姐或少數人的困境,需要大家一起來關心。新北市政府社會局有關本案(李玟燕)自立生活行政訴訟判決的回應:一、 新北市非常重視身心障礙者的權益,尤其是特殊身障者希望在社區自立生活,市府也都全力支持。二、 考量障礙者因特殊因素而有較高的服務需求,新北市從去年10月起,調整到最高100小時,這位案主從今年2月起,就已核定為100小時。三、 新北市自立生活補助最高100小時,這已經是全國最高者;如果中央有全國一致性的規範,並願意補助所需要的經費和人力,我們會全力配合,讓特殊身心障礙朋友擁有更自立的生活。
身障者爭取「活得像人」! 玉姐VS社會局求法院讓她自由
獨居低收入的重度肌肉萎縮障礙者「玉姐(化名)」,因全身無力,平時舉手投足、生活大小事都需要有人力協助,才能自立生活於社區,但目前政府的居家照顧及個人助理制度,僅核定換算每個月約210小時的生活人力協助,不但無法讓她有尊嚴活下去,更不足以處理吃喝拉撒睡等基本生理需求,玉姐被迫關在家中20餘年。對此,台北市新活力自立生活協會2021年起協助玉姐,透過法律扶助基金會提起行政訴訟,要求國家給予玉姐足夠的個人助理服務,協助她自立生活。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天上午召開言詞辯論庭,玉姐透過視訊與法官對話,希望爭取足夠的照護人力及時數。她盼望政府能提供足夠資源,讓他能好好吃飯、自由生活。本案2021年8月由知名人權律師翁國彥律師協助提告,北高行歷經1年半審理,終於決定今年3月16日上午10點半宣判。這件案子是台灣第一起涉及《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第19條,身心障礙者在社區自立生活權利的行政訴訟案件。許多身障朋友齊聚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挺身支持玉姐提告新北市社會局、爭取足夠照顧時數。(圖/黃威彬攝)新北市政府社會局的委任律師認為,政府財政負擔沉重、補助資源有限,不是每個地方政府都能有足夠財力滿足所有身心障礙者需求,如果提供24小時的照顧,就不是當初社會局訂立自立生活服務計畫的目的。玉姐委任的翁國彥律師指出,玉姐的情況需要每天24小時照顧,政府機關目前的協助不符她的實際需求,導致生活水準低於一般國民。台北市新活力自立生活協會指出,玉姐的遭遇對全民來說是重大的威脅,也是政府漠視已久的問題,這絕對不是玉姐或少數人的困境,需要大家一起來關心。另外,近年適逢新冠疫情襲捲全球,玉姐因無人協助生活起居而無法施打疫苗,爾後染疫入住隔離病房,歷經14天的劫難出院返家,多了許多後遺症但仍無人力照料其生活,只能透過台北市新活力自立生活協會、台灣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等公民團體協助和自力救濟,短暫解決問題,但今後玉姐自立生活的人力需求仍無著落,需要司法機關和政府部門正視並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