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度身心障礙
」 長照 重度身心障礙 身心障礙 特赦 身障
八旬母悶死癱瘓兒!律師「不建議特赦」分析1理由:請她繼續上訴
一名80歲劉姓母親長年獨自照顧癱瘓、重度身心障礙的兒子超過50年,近日親手悶死兒子,引發社會關注。面對外界對其是否應獲總統特赦的討論,律師蘇家宏表示,雖然這位母親的長年照顧令人動容,但不應以特赦作為處理方式,因為法律必須維持對生命的基本尊重。蘇家宏指出,該名母親為了照顧兒子,曾賣掉房產、用盡積蓄,長年承受巨大身心壓力,最終做出結束兒子生命的選擇。儘管這一切源於母愛與長期的辛勞,仍不能否定殺人的事實。因此,一審法官雖判處2年6個月有期徒刑,但也罕見地在判決書上建請總統依《赦免法》予以特赦,以反映司法對其處境的理解。然而蘇家宏強調,生命的價值無法被輕易剝奪,若以特赦方式免除刑責,恐讓社會誤以為在特定情境下可以破壞生命權的底線,「倘若社會因為憐憫當事人的處境,就模糊法律的基本界線,那麼法律對人民生命保護的規範,容易一點一滴被打破,任誰都能有理由去剝奪別人的生命了。」他建議,應透過正常法律途徑爭取更輕的刑度,像是透過上訴,讓不同法院考量其高齡與特殊情況,有機會獲得減刑甚至緩刑處分。他進一步表示,該母親在案發後主動坦承並願承擔責任,顯示其內心的愧疚與痛苦,「如果她進入監獄裡面去服刑,是不是對她而言是一種救贖?至少她依照法律的規則付出了代價,也減輕她心裡殺害孩子的愧疚,讓她在晚年時能獲得某種平靜。」蘇家宏強調,這起案件不僅是法律事件,更反映照護體系的缺口。他呼籲社會正視照顧者的極限,強化長照資源、喘息服務與心理支持,讓照顧者知道自己不是孤軍奮戰。他也鼓勵身邊民眾給予照護者更多陪伴與實質協助,「相信凡事都有解決的方法,結束生命絕對不是唯一的路。」
8旬老婦悶死重度身障兒 楊智伃提2沈痛呼籲:請賴總統特赦
台北市八旬劉姓婦人悶死其長年照顧的重度身心障礙兒子,不管藍綠皆有人建請總統特赦,不過總統府13日表示將視司法程序完成後再為後續。國民黨前發言人楊智伃今(14)日提兩個沈痛呼籲,請賴清德總統,一、特赦劉媽媽,留下台灣社會的溫暖;二、健全長照政策,別讓台灣出現下一個「劉媽媽」。楊智伃表示,身為青年一代,總被提醒要勇敢、要堅韌,要承擔台灣的未來。但在追求進步與改革的路上,也常看見那些被社會忽略、默默承受沉重生命課題的人,更為台灣政府針對長照政策的疏忽感到迫切的擔憂。楊智伃指出,這起長照悲歌是發生在台北市松山區的一條老舊巷弄裡,住著這樣一位被時間、疾病與責任壓得徹底喘不過氣的母親:八十歲的劉媽媽。很難想像整整半個世紀的時光,50年來日復一日、年復一年的照顧著因腦膜炎導致極重度障礙的兒子阿成,最後因疫情導致自身疾病加重,最後在崩潰邊緣用一份一萬塊紅包塞入兒子阿成的口中窒息死亡 ,而被起訴的老母親。 楊智伃說,判決書裡,法官這樣寫著:「被害人衣著乾淨、皮膚無褥瘡,可見被告長年費心照料」。這不是照護,這是燃盡人生的奉獻。這不是兇手,那份堵住阿成生命氣息的一萬元紅包,是她想留給孩子最後的尊嚴,也何嘗不是這是一位被現實與身體逼到絕境的老媽媽,在崩潰邊緣的掙扎與不捨。楊智伃表示,三位法官用司法最溫暖的一筆,向行政權發出沉痛的請求,「此案非恣意剝奪生命者可同等視之」、「對劉媽媽執行刑罰,既無必要,也無意義」。這是一位無法再承受更多痛苦的老母親。然而,楊智伃指出,當社會上許多詐騙集團大搖大擺、勒索無辜百姓的血汗;當真正傷害社會的人常能鑽法律漏洞、逍遙法外,卻要看著一位照顧孩子五十年的老母親,拖著病體走向監牢?這樣的台灣社會,真的有人性嗎?這樣的司法制度,真的有正義嗎?楊智伃表示,身為深信台灣社會仍能保有最誠摯的人性與溫暖的青年世代,她誠懇地提出兩個呼籲。第一,請賴總統依「赦免法」,給劉媽媽一個特赦。「我們不奢求一紙特赦能改變賴總統的風格,但至少不要讓台灣成為一個連最後一絲溫度都留不住的國家」。第二,請賴總統放下政治鬥爭,重新為台灣迫在眉睫的長照政策提出解方,不能再讓台灣出現「下一個劉媽媽」。最後,楊智伃說,需要的不只是特赦,是健全的長照政策、更完整的家庭支持系統以及更符合人性的社工待遇制度,別讓台灣成為照顧者在孤獨與枯竭中被逼向絕境的國家。這兩個沈痛的呼籲,懇求賴清德總統,留下台灣社會與司法道德對人性與溫暖的一絲希望。
8旬老婦悶死重度身障兒 柯文哲:我支持特赦
「法律不外乎人情,別在悲劇之上再製造另一個悲劇」。柯文哲今(13)日於臉書發文指出,台北市一名80多歲的老母親,照顧重度身心障礙的兒子超過50年,在體力撐不下去之後,動了「讓兒子早點離開」的念頭,太多長照悲歌都有這樣的痛苦結局。法院判決認定她的行為「情堪憫恕」,並建請總統特赦,判決書曝光後,各界人士紛紛轉發連署。並表示,「我支持特赦這位老母親,別在悲劇之上再製造另一個悲劇」。柯文哲說,經過一年的羈押禁見,自己更堅信「司法唯一的目的是實現社會的公平正義,而不是在折磨老百姓」,當一位老母親在愛與絕望之間崩潰時,我們看到的不是殺人罪,而是一位老母親照顧責任的沉重,以及台灣長照體系的缺口。柯文哲表示,「當我老了,希望自己怎麼被照顧?」,這是每一位國民都該面對的現實提問。如果制度能夠幫忙,或許這位老母親就不必做出那種令她自己最痛苦的決定。社會不能給予幫忙,現在還要懲罰這位母親嗎?柯文哲說,「我支持特赦這位老母親,別在悲劇之上再製造另一個悲劇」。
老婦悶死癱瘓50年兒「法院請總統特赦」 柯文哲:別在悲劇上製造另個悲劇
台北市一名8旬老婦疑因心力交瘁,悶死照顧癱瘓50年的兒子,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刑2年6月並建請特赦,上訴二審中。台師大文學院長須文蔚昨(12)日特別發文表示,本案是8旬老婦的絕望與法官的悲憫,籲總統特赦。對此,柯文哲今(13)日稍早也轉發貼文,直言「我支持特赦這位老母親,別在悲劇之上再製造另一個悲劇。」根據一審判決書,老婦與兒子住在台北市松山區,兒子在嬰兒時期因腦膜炎引發肺炎、小兒麻痺,從此癱瘓在床,無法自理生活,仰賴母親照料生活起居至少50年。法官在判決書上記錄:「長年臥床的被害人身形竟能與一般成年男子無異,衣著乾淨整潔,皮膚亦無褥瘡,更可得見被告係長年費心照料這個自幼即患有極重度身心障礙而癱瘓在床的兒子」。然而,老婦在民國2023年4月間確診新冠肺炎,自認身體不佳、年事已高,兒子病況也無起色,且她心臟裝有數根支架,又曾跌倒骨折,深感心力交瘁;5月12日就趁看護離開兒子房間時,將裝有1萬元紅包袋塞入兒子口中,隨後摀住兒子口鼻致死;警方到場後其自首坦承犯行。2024年5月底,法院量處老婦有期徒刑2年6個月,並在判決書最後表示「考量被告犯罪的情狀又有顯堪憫恕之處,本院建請總統,考慮依赦免法規定對被告特赦,附此敘明。」案經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中。判決書曝光後,各界人士紛紛轉發連署。須文蔚特別在臉書以淺顯易懂的文字,敘述判決書內容,並表示一審判決如同在冰冷的法條上,淌下一滴溫熱的淚水,「法官的這份建請,是司法對行政權發出的最溫柔而沉痛的呼籲,是試圖在嚴峻的法治與人性的極限之間,尋求一條可以讓合情、合理、合法三者合一的道路。」柯文哲稍早也轉發該貼文,並有感而發地寫道,「我支持特赦這位老母親,法律不外乎人情,別在悲劇之上再製造另一個悲劇。」經過1年的羈押禁見,柯文哲更堅信「司法唯一的目的是實現社會的公平正義,而不是在折磨老百姓」。「當我老了,希望自己怎麼被照顧?」他坦言,這是每一位國民都該面對的現實提問,如果我們的制度能夠幫忙,或許這位老母親就不必做出那種令她自己最痛苦的決定,「社會不能給予幫忙,現在還要懲罰這位母親嗎?」
國民年金明年上調保費!每月最高多繳84元 270萬人受影響
國民年金保費將調漲,衛福部今日(12)公布,消費者物價指數(CPI)累計成長率已達6.79%,明年1月1日起,依法調整國民年金保險的月投保金額,由現行1萬9761元調為2萬1103元,每人每月自付保費將增加43至84元,約270萬人受影響。不過,民眾能領到的各項給付金額,也將連動調高。國保各項給付以月投保金額為計算基礎,依照國民年金法第11條規定,為確保領取年金給付者的生活水準,當CPI累計成長率達5%時,即依該成長率調整國保月投保金額,與各項給付金額同時調升。衛福部社會保險司代理司長陳真慧表示,國保月投保金額自112年起為1萬9761元,111年10月至114年9月CPI累計成長率達6.79%,因此115年1月1日起,依法調整為2萬1103元。全台國民年金被保險人約290萬人,陳真慧說明,政府會依被保險人身分補助40~100%國保保費,因此投保金額調整後,每人每月自付保費,將微幅增加43元至84元,影響人數約270萬人,低收入戶及重度身心障礙者不受影響。同時,政府補助保費也相對增加57元至141元。陳真慧指出,國民年金各項給付金額也連動調高,包括老年年金、身心障礙年金、遺屬年金、生育給付、喪葬給付。例如生育給付由3萬9522元調升為4萬2206元、喪葬給付由9萬8805元調升為10萬5515元;若年滿65歲、有15年國保年資,領取A式老年年金給付可達6107元。給付增加的受惠人數一年約160萬人。115年國保月投保金額增加後,每年約增加37.5億元保費收入,將全數納入國保基金,作為全體被保險人未來保險給付之用,以符合社會保險財務自給自足原則,更確保國保基金長期財務健全。衛福部提醒,新制上路後,115年1至2月的保費繳款單,將於115年3月底前寄發,被保險人於同年4月底前繳納即可。若無力繳納保險費,請儘速向戶籍所在地之直轄市或縣市政府,申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所得未達一定標準資格認定,以提高保費補助比率。如有疑問可撥打勞保局國民年金諮詢專線02-23961266轉6066。
賴總統看這裡!8旬母悶殺腦癱兒 法官悲判2年半建請特赦
台北79歲的老婦,因為兒子癱瘓在床,因此親身照顧50年,但在2023年確診新冠肺炎以後無力照顧,最終選擇親手把兒子殺害。一審判決出爐後,合議庭雖然判處該名老婦2年6月,但審判長歐陽儀、法官趙書郁、蕭淳伊仍因情狀顯可憫恕,建請總統考慮依赦免法規對老婦進行特赦。本案被害人為老婦兒子,其自幼罹患腦膜炎引發肺炎因小兒麻痺癱瘓在床並領有極重度身心障礙證明,平日無法自理生活。此案被告也為母則強,一肩扛起照料兒子的生活起居至少50年,即使自己的身體已經年邁,仍對自己的親生兒子不離不棄。不過事件的轉折在2023年,年事已高的老婦身體已大不如前,況且當時正逢新冠疫情大爆發,老婦不幸確診新冠肺炎,最終必須獨自隔離。在隔離期間,老婦思索到自己年長,且孩子的身體歷經50多年也未見起色,在悲傷與無奈的交織下感到心力交瘁而萌生殺意。犯案當天,老婦透過口水巾摀住兒子的口鼻,並用事先購買的膠帶纏繞封死讓其窒息身亡,犯下此案後老婦在家中陽台痛哭失聲,被家中的外籍看護發現並通知家屬和報案以後,全案才交由檢警處理。台北地院認為,老婦行為已經構成殺人罪,但考量到其符合自首要件且情狀顯可憫恕,最終減刑並判處老婦2年6月。審判長歐陽儀、法官趙書郁、蕭淳伊於判決書中提到,老婦悉心照顧沒有自理能力的孩子50年,且從相驗照片中,可以看到兒子不僅身形和一般成年男子無異且衣著乾淨整齊,甚至久臥在床的他全身上下完全沒有褥瘡等,可見老婦是盡心盡力在照料。審判長歐陽儀、法官趙書郁、蕭淳伊也在判決書提到「一般願意長期照顧無法自理生活的親人的人,本來就是基於對親人的愛與奉獻心,方能堅持下去,然而,奉獻和付出彷彿必須永無止境,終於導致照顧者的身心在年邁及病痛雙重打擊下再也支持不下去,因而在絕望下決定對被照顧者痛下殺手的情況,恐怕已不是刑罰有辦法去遏止或處理的情形」並建請總統,考慮依赦免法規定對被告特赦。據了解,目前此案上訴至二審階段,昨日二審開庭時,法官問道該名老婦被害人平時該如何表達上廁所及吃東西的需求時,這名老婦回答道,兒子平時只能用眼睛看人,只會聽無法說話,平均一天要餵他吃4餐,因為他餓了也不會說,要等他家人發現他身體癱軟,才會知道,令人相當為之動容。
健保經費新制上路在即 社福補助排除計算、強化政府實質負擔責任
全民健保規定政府每年度應負擔健保總經費的36%,但多年來因計入原住民、中低收、身心障礙者等社福保費補助,導致健保收入「帳面達標、實質不足」。為讓健保財源更穩固,衛福部上月底修正施行細則,將社福項目排除在36%之外。8日預告期滿,近期將公告,上路日回溯至今年元旦。衛福部表示,今年健保因而短少的134億,將由政院撥補進入健保基金,明年政院預計還會再挹注138.9億。社保司代理司長陳真慧指出,全民健保由政府、雇主、被保險人共同負擔,《健保法》明定政府每年度負擔總經費,不得少於每年度保險經費扣除法定收入後金額的36%。根據現行施行細則,總經費的計算,除依《健保法》第27條補助的低收入戶保費外,還有依「其他法律」補助的保費,包括原住民、65歲以上離島居民、中重度身心障礙者保費等,以及受僱者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原由雇主負擔的保費。陳真慧說,社福項目計入政府負擔,會導致健保收入減少,以今年為例,就少了134億。外界曾倡議的65歲以上老人保費補助,也屬於社福項目,假設補500億,在現行計算方式下,健保就會少了500億。為讓健保基金財源更穩固,社保司提出修正草案,不再將「其他法律」、「嬰留職停薪期間」的補助計入政府負擔的36%,近期將公告,上路日回溯至今年元旦。台灣醫務管理學會理事長洪子仁表示,這是回歸制度初衷、強化政府財務責任的重要改革,醫界高度肯定。過去政府所謂「負擔36%」的計算,因納入社會救助、弱勢補助等福利性預算,使健保實際可運用經費被壓縮,形同「帳面達標、實質不足」。 洪子仁說,醫療體系長期受限於健保點值不足、支出成長受壓問題,導致醫院赤字,結果基層醫護出走,造成關床、急診壅塞,受害的還是民眾。政府要明確負起應有分攤,不僅不該健保出的,不該讓健保負擔,也要進一步改善財務結構,讓醫界、民眾看到政府對健保永續的承諾。
女童遭教保員責打、排擠「崩潰拔光自己頭髮」 基市府出手了
基隆市1名領有重度身心障礙手冊的發展遲緩女童,去年升上幼兒園大班後情緒行為明顯異常,甚至把頭頂頭髮幾乎拔光。女童家長在臉書社團發文控訴,指女兒在園內遭李姓教保員責打、排擠、頻頻趕出教室,導致孩子身心受創,至今仍無法恢復正常作息,家長痛心表示,「若您是家長,能接受這樣的狀況嗎?」。基市教育處回應,市府已調查完畢,認定行為人對幼兒不當管教及不當對待,處行為人及負責人罰鍰及接受輔導,後續若追蹤未改善將廢止設立許可。家長表示,去年7月女兒升大班改由李姓老師帶班後,短短幾周便頻繁出現異常行為,包括莫名哭泣、夜間驚醒、拒絕上學、吐口水、尖叫,甚至拉扯自己頭髮。孩子雖能說簡單詞彙,但語言表達與情緒調節仍有困難,家長起初以為只是適應新老師的過渡期,還特地帶孩子就醫檢查。未料,在去年8月27日上午,家長才在8點半將孩子送到園內,9點半就收到老師傳來的照片,驚見孩子頭髮幾乎被拔光。李姓教保員還反問是不是請假在家出了什麼事,讓家長錯愕不已,當天便將女兒接回後不再送園。家長指出,事後向園方要求調閱監視器畫面,卻屢遭推託,僅承認老師失職卻拒絕提供影片,於是在去年9月2日向教育處投訴,9月8日才被通知可至園方觀看8月19日至27日的部分監視畫面。家長說,監視影片中可見李姓老師以教學棒敲打女兒的頭部與手部,且課堂上幾乎不讓女兒參與,常將她趕出教室。但畫面中唯獨缺少8月27日上午9時30分至35分、也就是事發時段約5分鐘的內容,至今未能取得。家長表示,女童目前仍常在公共場所出現尖叫情況,尤其在人多或餐廳環境會情緒失控,必須透過更多監視器釐清孩子在園內情形,才能讓早療或專業老師對症協助。教育處回應,有關家長反應幼兒遭受不當對待乙案,市府已依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調查處理辦法調查完畢,並召開認定委員會認定行為人對幼兒不當管教及不當對待,處行為人及負責人罰鍰及接受相關增能輔導。教育處強調,針對本案調查過程幼兒園未配合提供監視器部分,已另加處以罰鍰並令其立即改善,後續已將該園納入重點稽查對象持續追蹤,教育處將於明日及不定期到園進行稽查追蹤,如追蹤仍未改善最重將廢止該園設立許可,以維幼兒權益。★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拒絕兒虐,請撥打110、113。
「出軌爸過世」被要求扶養身障祖母 女子不滿:僅出生時同住半年
新竹一名女子的父母於1997年結婚,但父親脾氣暴躁、長期家暴母親,且沉迷簽賭,最終賣掉房屋償還債務,一家人被迫搬入租屋。自此女子便未再見過祖母。之後父母離婚,父親與外遇對象另組家庭,與她斷絕往來。直到父親過世後,她才得知祖母仍在世,並被要求承擔扶養義務,因此向法院聲請免除。祖母的特別代理人主張,祖母因中風導致重度身心障礙,生活無法自理,目前安置於照護中心,沒有工作收入及財產。依證人證述,女子出生時曾與祖母短暫同住半年,並非完全未受照顧,若免除義務恐有失公平,建議酌減義務。法院審理時,女子表示,自搬離祖母家後就毫無聯絡;在她約3歲時父母離婚,父親再婚並生下其他子女,直到父親死亡才得知其消息,並已辦妥拋棄繼承。她自幼未受祖母扶養,因此依法請求免除扶養責任。法官調查發現,祖母現年71歲,確有扶養需求,且其配偶與子女均已去世,女子依法屬直系血親卑親屬,原本應依需求與經濟能力負擔扶養。但女子的母親證稱,女子自出生後一直由母親與外婆照顧,父親與祖母皆未盡扶養責任,當年短暫同住期間,祖母也忙於賭博,未給予實質照料,之後便搬離,雙方關係長期疏離,形同陌路。法官認為,祖母多年未主動聯繫、資助或照應孫女,漠視其成長需求,且雙方毫無祖孫情誼,情節重大。最終裁定,准許女子免除對祖母的扶養義務。
親手悶死身障兒!8旬老母「嘴塞紅包送上路」盼好走 國民法官判決出爐
長照悲歌!台北市81歲婦人,因長年照顧極重度身心障礙的53歲兒子,身心俱疲,認自己年事已高,難以再照料兒子,在2023年5月母親節前,趁菲籍看護離開空檔,先以1萬元紅包塞進兒子口中,以口水巾摀住兒子口鼻,再以膠帶封住,致兒子窒息死亡。台北地院國民法官法庭27日依家暴殺人罪判決婦人2年6月。可上訴。台北市警松山分局2023年5月12日接獲菲籍看護報案,指轄區內1名患有極重度身心障礙的男子被發現陳屍家中,口鼻有膠帶封住痕跡,79歲的母親坐在床邊哭泣不止,便將林母帶回警局偵詢。婦人坦承殺子,警詢後將婦人送辦。檢方調查,53歲的林姓男子自幼患有極重度身心障礙,平日無法自理生活,仰賴母親負責照料生活起居至少50年。2023年4月底,婦人因確診新冠肺炎在家自行隔離,想到自己的身體狀況不佳且年事已高,兒子的身體狀況沒有任何起色,深感心力交瘁。2023年5月11日下午,婦人先前往油漆行購買1捆免割封箱膠帶回家,翌日上午,婦人趁看護離開兒子房間,即將門反鎖,之後將內裝1萬元的紅包袋塞入兒子口中,希望他「一路好走」,並以口水巾摀住兒子口鼻,再以膠帶層層纏繞,致兒子窒息死亡。看護因發現婦人不見蹤影,林男房間遭反鎖,從家中陽台看見婦人在林男房內哭泣,遂通知家屬趕來,家屬報警處理。
「龍發堂」死灰復燃?鐵鍊捆病患拘禁地下室 管理人「心秋法師」遭起訴
位於高雄市路竹區的「龍發堂」自1971年成立,是老牌但非法的精神病患者長期居住地,曾一度收容逾千名精神障礙患者。後來,龍發堂在2018年1月遭高雄市衛生局強制解散。不料龍發堂近年又「死灰復燃」,高雄湖內警方於2023年獲報龍發堂涉嫌拘禁、毆打收容人,報請橋頭地檢署偵辦。橋檢日前偵查終結,依《刑法》私行拘禁罪嫌、普通傷害罪,對法號「心秋法師」的林姓管理幹部起訴。據了解,龍發堂於1971年由已故創辦人釋開豐創堂,起初僅是一間草寮,後來經過多次翻修,成為一棟共7層樓的收容大樓,堂內曾收容逾1000名精神障礙患者,但仍屬於體制外的非法精神疾病患者收容所。2017年,因龍發堂爆發阿米巴性痢疾合併肺結核群聚感染,造成多人死亡。檢警介入調查後,意外發現龍發堂內竟有不人道管理情形,多名收容人被移置,住持等負責人也遭起訴。之後,高雄市政府宣布龍發堂在2018年1月強制解散。不過根據傳聞,龍發堂多年來持續收容重度身心障礙者,由於人數不多,加上寺方及家屬也未對外宣揚,外界始終被蒙在鼓裡。日前,高雄市湖內警分局接獲報案,稱龍發堂管理幹部「心秋法師」涉嫌不當對待收容人,警方獲報後報請橋頭地檢署指揮。橋檢則指出,112年間接獲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湖內分局移送龍發堂林姓管理幹部(法號「心秋」法師),涉嫌將收容人私行拘禁案件,張春暉檢察長見龍發堂死灰復燃,十分重視,遂指派主任檢察官鄭子薇、檢察官陳韻庭偵辦,並由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湖內分局會同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前往龍發堂稽查。根據檢警調查,林姓管理幹部曾因罹患重度身心障礙的簡姓收容人「不聽從管教」,於2023年4月將簡男以鐵鍊綑綁在地下室的鐵床上,拘禁長達4個月。林姓幹部還於2023年8月初,持鐵製長棍毆打中度身心障礙的陳姓女收容人,導致陳女右小腿挫傷。簡、陳2人不甘受到非法對待而報警,警方通報檢方指揮偵辦。橋頭地檢署於日前偵查終結,依《刑法》第302條之1第1項第3款、第5款之私行拘禁罪嫌、刑法第277條第1項之普通傷害罪,起訴林姓管理幹部。橋頭地檢署張春暉檢察長表示,檢方對弱勢保護十分重視,對於不當對待身心障礙者之案件均依法嚴辦。並呼籲為病人提供住宿或治療服務之機構,應確實依照《精神衛生法》相關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始可合法營運,以維護精神障礙者之權益。
曾酗酒家暴!車禍失明爸「斷聯40年」竟討要扶養費 3孩獲准免扶養
71歲男子阿明(化名)在40多年前因車禍導致失明,領有重度身心障礙證明,其妻子在2年後便帶著3個孩子離家,而他無力挽回,並由他父親照顧生活。後來,父親過世,由他的妹妹負責照顧生活,但現因妹妹罹癌,無法繼續照料,阿明也無工作能力,名下沒有資產,且未領有社會補主,依法請求孩子們在他死之前按月各給付7733元。判決書指出,阿明的孩子主張,父親長期酗酒不工作,酒後還對母親有家暴行為,使他們生活充滿恐懼,且他們自幼就與母親住在外公家,當時母親還需兼職兩份工作才能維持家計,而他們也曾接受家扶基金會的貧困兒童經濟扶助。阿明的孩子接著表示,其中1人為減輕母親負擔就讀軍校,而另外2人也在高中起就半工半讀,且40年來父親不曾前來探視,也未曾給付扶養費。法院調閱101年度離婚案卷時,阿明孩子的舅舅曾到庭證稱,自他1980年退伍回來,妹妹和外甥都住在他家,阿明因喝酒和妹妹吵架,所以阿明沒有同住,但阿明幾次來家裡時,小孩在旁邊,阿明也不管不顧;他說,阿明和妹妹夫妻不合,家庭重擔都是妹妹在扛,阿明也在1983或1984年後就再也沒與妹妹聯絡。法官考量,阿明現年已71歲,因車禍失明無法工作,目前未領有社會福利輔助,且自2014年起因不符合請領資格無法領取國民年金,雖名下財產有機車1輛,但該車為妹妹所有,現仰賴妹妹照顧其生活,但妹妹也因罹癌而無法繼續照顧他。法官審酌,阿明因車禍失明而無法提供金錢,但他罔顧稚齡的孩子們亟需父親的照護關愛,卻對年幼的他們生活所需、成長狀況未給予關懷,且長期未探視、關心,導致毫無親情可言,彼此感情疏離。日前依法宣判,阿明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且情節重大,應免除3個孩子對阿明之扶養義務,因此駁回阿明的訴求。
1歲女兒重度身障「搭計程車哭鬧5分鐘」 親媽控司機停車拒載…反遭打臉
不管是計程車司機或乘客,都有害怕遇到的事。一名媽媽抱怨,女兒1歲半雙耳失聰,領有重度身心障礙證明,日前搭Uber時不停大吵大鬧,即使向司機說明原因,還是被趕下車,讓她覺得很不被尊重,沒想到討拍反遭到網友打臉。原PO在《爆料公社》透露,前幾天晚上帶女兒搭Uber,由於孩子疲憊,在車上尖叫吵鬧約5分鐘,她全程一直安撫,但司機卻突然在路中間停下,表明小孩吵鬧會影響開車心情,若不安靜她們就必須下車。原PO向司機保證不再吵鬧,並解釋女兒是因為聽不見才會尖叫,她無法控制,期間也抱著女兒嘗試安撫,但司機還是拒絕,雙方最後決定開到派出所,請警察處理,最後的結果就是母女倆被趕下車,只能重新叫車。原PO和女兒最後被趕下車。(示意圖/翻攝自photoAC)原PO不滿,1歲半的小孩哭鬧本來就很正常,而且又有特殊情況,應該被體諒,「是希望我們都關在家不要出門嗎?小孩有殘疾就應該被歧視嗎?」事後她已檢舉該名司機,但不知道還有什麼方式可以發聲,只好PO文希望能引起關注。然而貼文曝光後,有部分網友認為司機應該多點同理心,但多數人都支持司機的做法,「無法認同,不管是否身障,已經影響到他人,別人沒有義務接受」、「小人的做法…這種母親生出這種小孩,還覺得別人欠她的?!」、「要公布也應該公布生出這種殘缺的母親,還想情緒勒索道德綁架?!好險最後警察還算正常,委屈下一個司機了…什麼叫無法控制?!笑死」。
爸爸過世!阿嬤、媽媽重度身障 沒注意1事遺產稅變多
申報遺產稅要注意,爸爸過世後,兒子檢附阿嬤、媽媽的重度身心障礙證明,不過最後僅得扣除693萬元,原因在於取得社政主管機關核發之證明的日期。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提醒,民眾辦理遺產稅申報時,若不熟稔稅捐法令規定,可逕向當地稽徵機關洽詢,以維自身權益。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7條第1項第4款及第2項規定,被繼承人所遺之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及父母,如為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之「重度」以上身心障礙者或精神衛生法規定之嚴重病人,且非拋棄繼承權者,繼承人在申報遺產稅時,就符合條件者,可加扣身心障礙扣除額每人693萬元;但原則以繼承開始前已取得社政主管機關核發之重度以上身心障礙證明,或精神衛生法第19條第1項規定之專科醫師診斷證明書為限。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補充說明,倘未於繼承日前取得重度身心障礙證明,惟能提示醫院鑑定文件,證明於繼承日前已具重度身心障礙之條件,繼承日後才基於相同事由,向社政主管機關申請核發該份證明,仍可准予依規定扣除693萬元。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舉例,甲君於113年1月間死亡,遺有配偶乙君、兒子丙君及母親丁君3人,丙君於同年7月辦理遺產稅申報,檢附乙君及丁君之重度身心障礙證明,列報2人之身心障礙扣除額1386萬元(693萬元*2),查核發現,乙君未拋棄繼承,乙君及丁君之重度身心障礙證明取得日期分別為113年5月(繼承日後)及112年12月(繼承日前),而丙君無法提出乙君於繼承日前已符合重度身心障礙之相關證明,故無法適用扣除規定,所以本件僅得扣除丁君之身心障礙扣除額693萬元。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提醒民眾,辦理遺產稅申報時,若不熟稔稅捐法令規定,可逕向當地稽徵機關洽詢,以維自身權益。
通霄超商驚現身心障礙男女偷竊不成持刀威脅店長 熱心顧客合力壓制
苗栗縣通霄鎮的一家超商,26日上午11點多時發生一起驚心動魄的事件,2名重度身心障礙者,31歲陳姓女子和37歲徐姓男子,因涉嫌竊盜超市商品而與店長發生爭執,場面一度混亂不堪。據目擊者透露,當時陳女和徐男一同進入超市,但陳女在選購商品時卻被店長發現竊盜行動,當場被攔下,在店長制止時,徐男突然掏出1把美工刀,威脅要對店長動手。面對這一突如其來的威脅,店長和徐男隨即發生肢體衝突,店長更是被徐男揮拳攻擊,致其臉頰瘀傷,現場其他顧客目睹這一幕,立即挺身相助,一同制伏揮舞刀具的徐男,隨後通報警方,通霄警分局的快打部隊及時趕到現場,將陳女和徐男一併逮捕,展開進一步調查。據警方了解,這對陳女和徐男都擁有重度身心障礙手冊,分別來自通霄和苑裡鎮,警方目前正在調查2人之間的關係和犯案動機。
悉心照顧腦麻兒50年!8旬老母「嘴塞紅包送上路」親手悶死愛子
長照悲歌又一例!北市一名8旬劉姓老婦獨自照顧腦麻兒子長達50多年,由於自己年事已高,她擔心若是先走一步,病兒會成為其他親人的累贅,去年5月她狠下心以膠帶封住其口鼻,導致兒子窒息身亡,台北地檢署今(14日)依涉犯《家暴殺人罪》將劉婦起訴。據了解,劉婦的病兒自幼便患有重度身心障礙,平日生活起居全靠老母親幫忙打理,去年4月底林婦感染新冠肺炎後,兒子也跟著確診反覆發燒,自覺年邁體弱已無力照顧兒子,劉婦心力交瘁下於同年5月上午7時許悶死病兒。劉婦為了讓孩子能「一路好走」,先是拿1萬元紅包塞進病兒嘴裡,接著以手巾摀住口鼻,再用膠帶層層纏繞,外籍看護發現房門被反鎖後,於是跑到陽台查看,怎料卻見到劉婦坐在床邊痛哭,這才驚覺有異立刻打電話通知家屬,直至警方趕抵現場時,腦麻兒已經窒息身亡,劉婦當場被依現行犯逮捕,經檢察官複訊後以5萬元交保。台北地檢署今(14日)依涉犯《家暴殺人罪》將劉婦起訴,並移由台北地院國民法官審理,而該案也將成為台北地院第10起國民法官案件。
賭命生子!早產兒竟被虐成腦重傷 保母遭判4年半賠1155萬
林姓夫妻2020年底將8個月大兒子交由陳姓保母照顧,未料男嬰數個月後被診斷出腦重傷,須終身照護。遭指控多次劇烈搖晃男嬰以制止其哭泣的保母雖否認犯行,二審仍遭判刑4年6個月;民事賠償遭判賠1155萬餘元,可上訴。判決書指出,林姓夫妻2020年12月1日以每月1.5萬餘元,請陳姓保母每週一至週五白天在住處照顧「早產但生長正常」的兒子。但孩子隔年1月14日、3月5日出現不明嘔吐、抽搐、眼睛上吊等情況,被林家接回送醫。男嬰遭診斷腸胃炎隔天,再度出現異狀並送急診,醫師發現男嬰腦部出血,手術發現腦幹有新舊血腫及視網膜出血等嬰兒搖晃症候群的典型症狀,懷疑為受虐性腦損傷。儘管男嬰接受治療,但仍有癲癇、肢體機能重大難治重傷害,醫院也立即通報社會局與報警。陳女雖否認用力搖晃男嬰及不當凌虐,與懷疑男嬰父母造成傷勢,但測謊出現不實反應,加上她多次在寶寶日誌及與家長對話時反映男嬰哭鬧,不堪負荷要求換保母。案進入司法後,診治醫師證實男嬰新舊傷應為近3天,2、3週到2、3個月前造成,研判兒虐或搖晃症機率較高,一審法官依施以凌虐妨害兒童健全發育致重傷罪、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人重傷罪,從重依後者判陳女5年6個月。陳女上訴後,二審法官雖認定陳女未構成施以凌虐妨害兒童健全發育致重傷罪,不過仍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人重傷罪,判陳女4年6月。對此,陳女再上訴至最高法院,目前審理中。林姓夫妻另提出民事求償告訴,主張孩子受重大難治傷害,鑑定為重度身心障礙,須終身追蹤治療及看護,求償醫療費、看護費、勞動能力減損費及夫妻兒3人精神撫慰金,母親更稱自己罹患紅斑性狼瘡,冒險生下孩子。一審法官判陳女賠償男嬰955萬餘元、雙親各100萬元,合計1155萬餘元。
陽明教養院生腦出血亡家屬控「如在地獄」 照服員涉虐死拒認罪重判9年
台北市陽明教養院永福之家的一名照服員涉傷害極重度身心障礙的女院生,導致她重心不穩撞擊一旁硬物,經搶救16日身亡,這名林姓女照服員依法被起訴,法院開庭時,林女作無罪答辯,27日士林地院宣判,依傷害致死罪,處有期徒刑9年。根據起訴指出,2022年5月12日,林姓照服員要帶陸姓女院生如廁,過程陸姓院生不願配合被林婦腳踢,導致顱內出血,經送醫仍因大腦位移脱疝,當月27日宣告不治,林婦否認施暴,辯護人更以短短4秒,連踹4下與常理不符,否認施暴。不過據檢方勘驗監視器,發現林女在4月27日有連續踹踢陸女頭部附近身體部位,5月12日替陸婦點眼藥水,無故踹踢右膝1下,案發當天林女從陸婦背後抓起褲頭,半提半推將人帶到牆角並以腳踢4下,導致陸婦撞擊一旁硬物後倒地,但林女僅坦承當天有腳踹陸女數下;另外,教保吳姓組長表示,調閱生活區監視畫面,除了林女,無其他照護員曾對陸婦傷害或粗暴照護行為。檢察官為求謹慎,委請台大醫院張姓醫師替陸婦送醫搶救電腦斷層掃描做鑑定,鑑定認「硬腦膜下出血」屬急性期變化,出血是發生7天內,因此排除是4月22日跌倒造成的內出血,依相關證據等,以傷害致死罪起訴。另據死者胞姊表示,胞妹在永福之家居住5年9月,因青光眼失明,平時動作都很小心,絕不相信她會自殘,她把照服員當夥伴,探視胞妹時還會準備每位照服員的餐點,三節禮物也不曾少,卻背地裡施暴,院生的處境如同活在地獄。上月開庭時,林女委任的辯護林姓律師為綽號「憤怒鳥」前北檢檢察官指出,檢方應就犯罪事實負舉證責任,並指出證明方法,在刑事審判的過程中,法院依無罪推定原則,不得預斷被告有罪,被告客觀上無導致被害人傷害、死亡行為,主觀上也無傷害事實,應為無罪判決諭知,最後強調,被告與被害人擁深厚情感,甚至替院生剪短髮、進修。不過陸姓胞姊代理人表示,林女從2022年5月12日從早到晚對被害人施虐,力道大到監視器都清楚錄到聲音,且迄今未道歉、上香求原諒,更指出陸生雖案發時為52歲,但其身心、智能心智未滿18歲,應就《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第10條「生命權締約國重申人人享有固有生命權,並應採取所有必要措施, 確保身心障礙者在與其他人平等基礎上確實享有生命權」請求10年以上有期徒刑,而死者家屬得知判決表示,林女一直污名化死者,得知判決結果以後,家屬非常感動,感謝司法公正判決,還死者一個清白。
消費者物價指數漲幅達標 遺產稅6項扣除額調高
台北國稅局表示,2024年遺產稅案件調整6項扣除額和2項不計入遺產總額,經台北國稅局計算,被繼承者若有配偶、成年子女2人,其中1人為重度身心障礙者,遺產總額未達2829萬元,不用繳交遺產稅。台北國稅局表示,依據《遺產稅及贈與稅法》第12條第1項規定,按照消費者物價指數的漲幅,調高2024年度遺產稅6項扣除額,以及2項不計入遺產總額,而遺產稅的免稅額則維持1333萬元、課稅級距也保持不變。而調整的6項扣除額包含配偶扣除額從493萬元提高到553萬元、直系血親卑親屬從50萬提高到56萬元、重度以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從618萬元提高到693萬元、受被繼承人扶養的兄弟姊妹、祖父母扣除額也同樣從50萬元提高到56萬、喪葬費扣除額從123萬提高到138萬。不計入遺產總額中,被繼承人生活必須器具與用具從89萬提高到100萬;被繼承人職業上的工具50萬提高到56萬元。台北國稅局計算,如果被繼承人有配偶、2名成年子女,惟有1人是重度身心障礙者,那麼該被繼承者配偶扣除額為553萬元、成年子女扣除額為112萬元(56萬元x2人)、身心障礙扣除額為693萬元、喪葬費扣除額為138萬元,加計免稅額1333萬元,其遺產總額未達2829萬元時,免繳納遺產稅。不過,發生遺產稅案件時,高雄國稅局提醒,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5條規定,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配偶或依《民法》第1138條及第1140條規定的各順序繼承人與其配偶之財產,應於被繼承人死亡時,視為遺產,併入遺產總額課徵遺產稅,該財產價值之計算,原則上以被繼承人「死亡時」時價為準。
高雄2旬男打AZ變「重度身障」 1原因獲獲300萬救濟金
新冠疫苗開打至今,許多民眾出現不良反應。高雄有一名20多歲男子,接種AZ疫苗後出現紫斑,進一步檢查發現是免疫性血小板低下疾病,合併重度障礙,因為無法排除和接種疫苗的關聯性,核予疫苗救濟中「重度障礙給付」最高額救濟金300萬元,也是非死亡個案中,救濟金額最高的一案。疾管署公布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審議小組第209次會議紀錄,有12案獲救濟金,分別是6例AZ、4例接種莫德納、BNT和卡介苗各1例,救濟金額在5000元至300萬元不等,其中有一案接種AZ疫苗後獲得300萬元救濟金,是目前VICP審議非死亡個案中,救濟金額最高的一案。據悉,個案為高雄市20多歲男子,過去無相關病史,但接種AZ疫苗後身體出現紫斑,就醫檢查發現血小板嚴重低下,門診多次、住院達2個月,依舊效果不佳,領有重度身心障礙手冊。醫療委員鑑定意見認為,考慮病患無相關疾病的危險因子,且於注射疫苗後2周左右即發生免疫性血小板低下疾病,再根據國際參考文獻,無法排除由疫苗引發之免疫性血小板低下情形,所以相關症狀無法排除與疫苗關聯,所以依據「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基金徵收及審議辦法」第18條第1項及其附表障礙給付之規定,核予救濟金新台幣300萬元。